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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生产15篇

发布时间:2023-01-14 热度:12

现场安全生产

第1篇 现场电工和机械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实施上级颁发的关于机、电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深入工地掌握每台工地机械电源的动态,做好机电设备日维修记录,保证做好不漏电,及时排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有权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教育工人或开机人员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4、参加机电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

第2篇 现场巡检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现场综合性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工作,监督隐患处理情况,监督检查各种票证是否按规定执行。

2、参加公司级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3、负责现场防尘、防毒综合监督检查。

4、负责指导各级安全员的业务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员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安全工作(活动),并对各级安全员进行业务知识考核。

5、参加新、改、扩建、大修工程和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审查。

6、参加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7、日常巡检要有记录,对查出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

8、负责全公司防护器材的管理,定期校验;负责各防护器材的使用指导工作。

9、对严重违章作业(指挥)者,有权令其停止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考核。

10、有权对查出的问题(隐患)提出意见,督促有关单位解决,并做以处理。

第3篇 某水电站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措施

项目部安全部门,根据aqc_451《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要求,除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外,还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必要时可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监测表”。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持证上岗情况;

(2)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使用情况;

(3)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标识、标牌的配挂情况;

(4)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及可靠程度;

(5)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以及安全交底记录;

(6)设备的安全装置、附件及用电设备的绝缘保护性能情况和完好程度;

(7)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8)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等。

第4篇 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生产规定

2.1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工作前要保证有足够的睡眠,上班或工作中不准饮酒,神志不清或失去理智者,严禁下井作业;

2.3每个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必须按规定佩戴各类劳动用品,衣服整齐,袖口、裤脚口应紧身利落,不得有飘荡现象;

2.4凡未经领导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更不得将自己的工作委托他人或自己参与其他工作;

2.5凡操作其他技术工种工作,须经领导批准,并经安全技术教育考核测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2.6工作中禁止打闹、争吵、打盹,自觉遵守劳动纪录;

2.7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明确当班生产任务,同时必须了解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

2.8对新入厂的学徒、实习生,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测试合格后,方准进入操作岗位;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由专人带领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2.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了解各种信号和警戒等安全装置,并注意不得随意触动和拆掉;

2.10凡现场设置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防火设施、供水通风设施、交通运输标志等,未经领导许可,任何人不得乱拆乱用;

2.11夜间施工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危险地点(溜井口)设置红色信号灯;

2.12严禁“三违”行为,并不准使用有缺陷的工具、损坏的钢丝绳和安全装置不灵的设备;

2.1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14现场使用的堆垛材料,必须从上而下拿用,不可从中间和下部抽取;

2.15施工现场的照明及其它电气的拆装,接头修理工作必须由电工处理,禁止其它人乱动,以免触电;

2.16施工现场保持整洁、道路畅通、设备工具应齐全完好;

2.17施工现场的危险点或预留口应有防护设施或挂危险标志;

2.18材料、构件、设备的堆放要整齐稳定,拆除材料应及时清理;

2.19施工前有关施工负责人、班组长、安全员应对所属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教育和操作程序。凡属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如目前无法解决时,应向职工详细交底,加强安全注意。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及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生产措施

为在本项目工程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0.5‰以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规范规程,组织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除按有关规定对工程实行保险外,采取以下保证措施并坚决贯彻实施:

1.1安全生产制度

1.1.1开工准备阶段

1)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工地周围应设置安全围护和标志,做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项目部应按照文明施工要求,现场主入口处设置“六牌一图”即:单位名称牌、工程概况牌、门卫制度牌、安全措施牌、安全记录牌、安全宣传牌、平面布置图。

3)项目部应事先制订出施工现场仓库、工棚的消防、防水、防涝、防台措施以及危险品的储存隔离措施。

4)项目部在编制工程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没有安全措施的工程不得开工。

5)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垂直运输需要和周围环境,事先确定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型号,组装拆卸方案,材料堆放位置,如遇高压线要迁移,不能迁移的搭设防护脚手架。

6)项目部根据图纸要求及周围环境情况,挖土深度,周围原有建筑的距离,策划确定选用支撑防护、放坡、排水或其它防护措施。确保基坑和周围原有建筑的安全。

7)项目工程师事先根据工程情况,施工方法,确定选用何种脚手架,确定安全网的张设方案。

8)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在职工进场施工前必须全面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单。

1.1.2施工阶段安全生产规定

1)施工现场的全体施工人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作业中集中思想,做到“十个不准”即: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系安全带不准高空作业;

(3)塔吊吊勾下面不准行人或人在此停留;

(4)未经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证和领导批准的不准操作各种机械设备;

(5)除现场持证电工外,不准其他任何人私自拉线用电;

(6)留辫子的女同志对辫子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准上班操作;

(7)上班前不准喝酒;

(8)穿拖鞋的不准上班,穿硬底鞋不准高空作业;

(9)吊装设备和垂直运输机械未经检验合格和试吊,不准进行吊装和垂直运输,起重升高时要与高低压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机械运行时,操作手不准离开机械。

2)施工过程的控制

(1)由项目部施工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负责对现场施工进行跟踪检查,施工人员应按规程操作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

(2)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安装,必须由专职电工按照电力部门规范要求,结合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规定进行架设、严禁任何人任意乱拉乱接。

(3)专职安全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控制,应设好防护栏和盖板,以及张设安全网,并经常检查,确保安全,并填写洞口、临边防护交接单。对施工现场的陡坡、深坑等其它危险部位,应搭设围栏或设置明显的标号,夜间可设红灯。

(4)施工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作业中应做到“三清”:工作面清、机械用具清、周围场地清,坚持谁做谁清,日做日清,工完料清。

(5)项目部应落实一名专人负责管理打扫。

3)施工现场文明管理:项目部应派专人抓管,各种材料进场用按品种和规格堆放整齐,并确保安全稳固、整齐美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施工安全控制:遇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等恶劣天气,项目部应下令停止高空作业。

1.2施工用电安全

(1)支线架设

1)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4)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2)现场照明

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4)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碘钨灯固定架设,要保证安全。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3)架空线

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2)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杆板线离地2.5m以上应加绝缘子。

3)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

(4)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1)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

2)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3)电箱安装高度的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4)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极配合。

5)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6)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

7)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

8)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5)接地接零

1)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载面不小于48mm2,一组2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2)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应采用不小于1.5mm2的多股铜芯线。

3)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4)高层配电箱重设接地,必须从地下引入。

(6)变配电装置

1)高压露天变压器间的面积应不小于3m×3m,围墙高度不低于3.5m,地面平整无杂草,金属门应向外开启并接地,配有安全警告标牌,室外有散水坡。

2)配电间面积应不小于3m×3m,单列配电柜(板)通道,正面不小于1.5m,侧面不小于1m,背面不小于是0.8;双列配电柜正面不小于2m。

3)配电间必须符合“四防一通”的要求。

4)变配电间应配有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并且各类警告标牌。开关应有编号及用途标记,保持室内清洁无杂物。

1.3中小型机具

(1)搅拌机及砂浆机

1)搭设防雨操作棚,机体安装坚实平稳。

2)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强、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有效。

3)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

4)必须有良好的单独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5)搅拌机操作杆必须装有保险装置,进料斗应有挂钩及链。

6)砂浆机筒体防护栅齐全,出料应配备圆盘手转盘。

(2)木工平(压)刨

1)外露传动部位必须装有防护装置。

2)刨面必须有靠山。

3)平刨刀刃处必须设护防护装置。

4)压刨设有刀口防回弹装置。

5)必须单独接地或接零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3)木工圆锯

1)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和安全防护挡板及月牙罩。

2)圆锯要设松口刀(分料器)。

3)操作必须使用单向电动开关。

4)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4)手持电动机具

1)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

2)防护罩壳齐全有效。

3)外壳必须有效接地或接零。

4)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5)电焊机

1)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2)一、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应用线鼻子。

3)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配线不得乱拉乱接,焊把绝缘良好。

(6)气瓶

1)各类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

2)乙炔气瓶与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m。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4)皮管应用夹头紧固。

5)操作人员应持有效证上岗操作。

(7)水泵

1)电源线不得破损。

2)有良好的接零保护装置。

3)应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

1.4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4.1临边防护

1)临边无外脚手架的楼面施工和在无防护脚手的楼梯口施工都属临边作业,应遵照临边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

2)临边必须搭设防护栏杆、临时护栏或张挂安全网,需通行人货处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防护栏杆由上下二道扶手及栏杆组成,上扶手离地1—1.2m,下扶手离地0.4—0.6m,一般扶手超过2m设一立柱。扶手及栏杆可用毛竹(毛竹小头直径不小于70mm),钢筋(不小于φ14),要与结构有可靠的连接,并经计算确定。

4)临边护栏要在防护栏杆从上到下用安全网封闭,在底面以上不小于180mm范围设挡脚笆,要求其孔眼不大于2.5m,以防杂物附落。

5)安全网有平网、立网和斜撑网,使用时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网的搭设规定。

1.4.2洞口防护

1)楼板上的洞口,视其大小及过程中的可能采取措施,大型洞口在周边加防护栏杆等上下直通的多层洞口,每10m高度内设一道安全网,施工中不使用的洞口可临时加焊钢筋固定盖,对经常使用的洞口加活动盖,有坠物造成危险的洞口加密闭盖。

2)洞口要有专人管理,经常检查防护措施的可靠性和完备性,安全网内积存杂物要定期清理。

3)墙面上有坠人可能的洞口,按临边作业的规定加以防护。

1.4.3交叉作业防护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

2)在临边、洞口附近不准存放杂物,其临时转运必须有专人监护。

3)在垂直运输落物半径内,人员行走要划出专门路线,做好隔离棚。

4)无隔离措施不得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

1.5消防

1.5.1明火管理

1)划分禁火区域和动火等级,对油漆仓库等不准明火的区域特别划出禁火区范围,事先挂牌明确,禁止一切可引起明火的火种进入,对其他施工区域要分动火程度,按国家《施工现场防火规定(试行)》划分三级动火区域,在施工过程中,按标准管理。

2)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都必须按所在区域的动火等级进行动火报批手续,在动火时必须派监护人员值班,高空明火作业,必须在其下方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使火种从高空散落。

3)配备专职消防巡回检查,巡回线路要专门设计,保证一旦有火警,在可扑灭的时限内发觉和消除。

1.5.2现场防火要求

1)规划消防通道,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

2)在木工加工棚内设置灭火器,禁止工人抽烟。

3)屋面防水卷材施工时,要规定明火的作业范围,并安排专人看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楼面作业与地面指挥机构要有可靠通讯设备,一旦有险情作业地点,可及时向指挥部门报告。

5)施工中不宜采用可燃材料的脚手架,要及时清理多余的易燃材料,运出大楼外可靠地点放置。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以上要求,应设置专门隔离设备并经专门审批。

7)现场焊割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防火教育,建立焊割作业安全规定,使割、焊作业按规定执行。

1.6卫生

1)办公室配盆景,并安排工作人员值日打扫,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2)施工结构阶段,设专用垃圾箱,及时清除建筑垃圾,装饰阶段由专人装包运出,不得由高处抛下。

3)施工中的生活饮水,由专人送到已完结构的楼层内,茶水桶应有安全措施。在有粉尘的作业和有毒气体的作业,除必要的防护设备外还要加强通风。

1.7安全检查

(1)查安全教育活动情况。

(2)查各项制度的措施的落实情况。

(3)查现场防护设施和施工机具的完好情况。

(4)查职工个人防护与特殊作业岗位证持证情况。

(5)查前次安全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归类整理,逐项落实到人,定期整改复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逐级上报领导,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求尽快解决。

(二)文明施工措施

文明施工是进行“两个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保证,文明施工是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了认真贯彻市政府“集中、快速、文明施工”的方针,树立“文明施工为人民”的便民利民思想,确定保证工程建设的按期完成,根据市建设局和市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工地的要求,特制定本文明施工措施。

2.1文明施工管理网络

文明领导组组长项目经理

文明领导组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

项目工程师

环境管理员、安全员

土建综合施工员

兼安全员

土建各班组

安装综合施工员

兼安全员

安装各班组

2.2现场卫生管理

(1)施工现场经常保持整洁卫生。道路平整坚实、畅通,并有排水设施。运输车辆不带泥出场。

(2)办公区室内外保持整洁有序,无污物、污水,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3)饮用水要供应开水,饮水器具要卫生。

(4)材料必须在设定区域内成组堆放。

2.3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目标

严格按公司《环境管理文件》执行《环境管理文件》包括《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运行控制支持性文件》;《年度环境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环境因素清单、重大环境因素清单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四个层次。并在项目质量计划中予以明确。

(2)环境管理网络

环境管理领导组组长:项目经理

环境管理领导组副组长:专职安全员、项目副经理

↓↓

土建综合施工员兼安全员安装综合施工员兼安全员

↓↓

土建各班组安装各班组

2.4环境保护

2.4.1防止大气污染

近几年由于环境的恶化,砂尘暴已成为我国的一大灾害,虽然相当一部分是由环境影响,但也有我们施工现场管理不善的因素,尽管本地区不象北方一样严重,但我们也应敲响警钟。

1)楼层建筑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水泥等粉细散装料,应尽量采取室内(或封闭)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3)现场的临时道路必须硬化,由专人负责进行洒水、打扫,采取有效的清洁措施,防止灰尘到处漫延。

4)防止大气污染,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习臭气体的物质。

5)对开挖出堆土,可先浇水湿润。

6)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灰尘。

2.4.2防止水污染

1)大门内侧设置汽车冲洗台,严防施工污物由汽车带出(入)污染道路、影响环境卫生。并设置沉淀池,使清洗机械和运输车的废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

2)现场存放油料的库房,必须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第6篇 竹叶山坑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

1:工作面照明良好,通风设备,设施完好,设置符合要求。

2:工作面安全设施、信号、安全标志齐全。

3:机械电气,管线清洁完好,做到五不漏,(不漏电、不漏油、不漏风、不漏水、不漏渣)。

(1) 采掘机械设备完好,符合安全规定。

(2) 机械处裸露部分,应有完好的防护装置。

(3) 运行的电机车必须有合格的刹车,照明、信号。

(4) 电缆线、电线接头、开关无裸露。并布置规范,不准与风、水管缠绕。

(5) 风、水管吊挂正规,符合安全要求;各种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4 :三井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的溜井,必须有安全栏杆、照明、格筛、井口无积渣,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2)人行井必须有合格的梯子、棚子、踏脚板、扶手。

(3)材料井口必须有安全门、信号装置、照明、滑轮棚子牢靠。

(4)停用的溜井井口必须密闭好。

(5)高空作业以及溜井口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有完好的防坠措施。

5:顶板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工作面应配齐撬毛工具,清理浮石、浮塃,只准用专用工具清理。

(2)坚持敲帮问顶;清理浮石、浮塃认真按撬毛“十不准和十要点”进行作业。

(3)坚持由外向里,由安全地点向不安全地点的顺序进行作业。

(4)在不稳固和松散地段作业时,必须进行及时支护。

(5)在地压大的地点更换损坏的支护时,应采取有效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固后才能撤换。

(6)人员必须在完好的支护下进行作业;不得暴露在未支护的空区内进行作业。

(7)支护应正规,并符合架欀的要求作业,做到顶、帮关紧。

6:爆破物品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

(1)坚持领退制度,2人以上,有专用工具背运(分类)。

(2)爆破物品领到工作面,不准乱丢乱放,应分类装箱,妥善保管,炸药、雷管要置放于安全地点。

(3)眼未打好,不准加工爆破器材(起爆药包)。

(4)坚持一次点火,不准宰割引线。

(5)堵好各通道路口,通知相邻人员撤离,方能点火放炮。

7:文明生产应做到以下规定

(1)生产现场材料,工具做到分类,堆放整齐。

(2)路面清洁完整,无杂物。

(3)生产区域排水沟,人行道畅通。

第7篇 分离现场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职工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自己不能消除的应立即向领导反映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进入厂区禁带火种,禁止吸烟。

4、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上班期间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严禁干私活。

6、凡与氧气接触的零部件,安装前必须严格用四氟化碳或氯乙烷脱脂去油,以免发生爆炸。

7、对岗位上的消防、气防器材及其他安全设施要妥善保管,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8、坚持交接班交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如实反映,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措施

一、 安全检查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部成员分工明确,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依据建筑施工检查标准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及时下达隐患整改措施,检查范围覆盖全面。检查后进行总结评比通报。平时由安全员巡回检查。

二、 检查的内容

依据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土方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模板支护拆除、堆放、机械设备、垂直运输、施工用电、消防器材、洞口临边防护、易燃易爆,作业环境等安全设施情况。

三、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由项目部的安全员每天都要对工地的临时用电、吊车垂直运输、机械设备、高处作业、模板支护、电焊等进行巡回检查、并多跑、多讲、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整改,是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如不整改坚决罚款并根据情节由项目部决定处罚。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等问题隐患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

四、 安全检查要做到抓关键作业如(脚手架)抓关键工种如吊车司机,抓关键工程如支模防护工程,抓关键人物如各班组长及吊车工、机修工、电工。

五、 施工现场要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佩带值班袖标对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消除。如有重大隐患应立即通知项目部。项目部应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后经检查认为合格后方可复工。

六、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及建筑施工检查标准,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物质堆放场地、仓库及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职工临时宿舍、伙房的搭建要符合防火的规定。要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建立义务消防队,掌握扑救火灾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第9篇 施工现场临电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现场临电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上班严守工作岗位,有事请假,不准擅自离开,必须持证上岗;

(2)工作中要经常巡查工地,检查电源线路、照明、电器开关及机械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3)遇有下列情况不准任意接电源:

a、机电功能和电线额定电流不符合规定不准接电源;

b、保险丝与电机功率额定电流不符合规定不准接电源;

c、各种电器开关设备不完整配套,电源线未按规定架设高度不准接电源。

(4)班前必须检查漏电开关,定期检查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规定,电线接头是否牢固可靠,绝缘程度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做好检测记录;

(5)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认真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检查经常,修理及时,上下班做好交接记录及下班前把不用电设备和线路关下电源并锁好。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要点

(一)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情况

1、查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内容,施工现场应该编制的施工方案有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基坑支护工程(含土方开挖)、起重吊装等。

2、查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或工地(公司)委派的人员编制,公司安全主管科室负责人审核,公司技术总工程师批准。不得代签。

3、查阅专家论证情况。施工现场应该进行专家会审的有凡高度超过4m或跨度超过9m的钢管、扣件式模板支撑体系、施工高度超过100m以上的悬挑架和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凡土方深度在4m及以上或基坑开挖深度虽不足4m,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的基坑三项。

4、其他安全生产技术台帐资料。

(二)“洞口”“临边”等放高处坠落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1、查看施工现场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的安全防护情况,主要是防护棚和防护栏杆的设置情况。

2、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拦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及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临边防护栏杆的设置情况。

3、现场查看其它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部位和环节防护措施。主要是指脚手架、起重设备、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等。

(三)临时建筑等防重大坍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1、现场查看临时建筑。临时建筑的使用原则是坚决淘汰使用木模板、竹篱板临时建筑,建筑施工现场一律不得使用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不得使用轻质隔板活动房。

2、现场查看建筑围墙。建筑围墙的设置原则是砖墙须按规定设置围墙柱加固(一般围墙柱间距不得大于4m),严禁将建筑围墙做挡土墙、挡水墙及广告牌、机械设备及临时建筑的支撑墙。

3、查看资料。建筑施工现场搭设两层及以上临时设施经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和施工。

(四)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落实情况

1、现场查看总配电室或配电箱。主要查看pe线的引出位置和重复接地、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总漏电保护器、分路隔离开关、总配电室消防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现场查看分配电箱及开关箱电器开关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末级开关箱必须符合四个一的原则(一台机具、一只开关箱、一只漏电保护器、一把隔离开关)。

3、现场查看线路走线情况。主要掌握绝缘护套线和电缆、架空和埋地两种方式的区别。

4、查看漏电保护器的选择是否符合要求。总配电箱一般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75-150ma,分配电箱一般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50-75ma,开关箱必须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漏电保护器。三级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时间都必须不应大于0.1s。淘汰使用可调节式的漏电保护器。

5、其他有关要求。

(五)吊塔、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查阅监测情况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检测验收登记情况。

2、现场检查防坠落保护装置、限位保护装置等保护装置的有效性。

3、现场检查防护棚、吊篮安全门、卸料平台安全门的设置情况。

4、重点检查塔吊卸料平台的钢丝绳锚固点及钢丝绳绳径打小、防滑移措施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现场检查避雷装置的设置情况。

6、对照使用说明书现场检查塔吊附墙装置的安全使用说明。坚决杜绝使用自制的附墙装置,如由于条件限制,使用自制附墙装置的,必须有配套的设计图纸,并经原生产厂家同意。

7、现场检查施工电梯卸料平台。施工电梯卸料平台高度超过35m必须采取卸荷措施或加密立杆措施。立杆基础使用槽钢垫底。

8、其他有关规定。

(六)模板支撑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1、现场检查一般模板工程是否符合结构要求。主要是指纵横向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水平连系杆不得少于两组(不含扫地杆)。2m高模板立杆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5cm。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4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扫地杆必须纵横连贯设置,高度为离地20cm位置。

2、模板工程的使用原则。坚决淘汰木模板支撑体系。凡高度超过8m、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承重支撑架,严禁使用钢管扣件式支撑体系,应采用钢柱、钢托架、钢管门型架组合支撑体系。

3、查看模板立杆搭接情况。模板工程原则上立杆不得搭接,如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少于1m,且用3个扣件加固,且搭接点不得在一个平面上。高度超过4m的模板工程立杆严禁使用搭接。

4、其他有关规定。如钢管扣件检测等

(七)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1、现场查看脚手架的搭设情况。主要指拉结点、立杆、剪刀撑、纵向水平杆、横向扫地杆、扫地杆、内外防护栏杆、脚手片、安全网等设置情况。

2、悬挑脚手架主要查看以上项目外,增加底层槽钢锚固点、底层全封闭、转角处立杆及卸荷措施检查。

3、其它有关规定。如钢管扣件检查等

(八)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提取及使用情况

1、安全措施费主要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检查主要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奖励、设备检测、警告警示牌及文明施工的投入。

2、查阅以上主要项目投入的证明材料,一般指发票或收据。

(九)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须实行封闭式施工,硬质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5m。主要进出口明显设置“六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重大危险源公示和现场总平面图),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在进、出口明显处应设置大门(大门上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在有行人、行车处应留出通道并设置硬质围档,其他地段可设置彩旗、彩带等警戒线。

2、施工现场大门进出口处、作业区主干道、生活区主干道、建筑物四周、机械材料堆放处要实行硬地坪,并设置20_20cm排水沟。土方应集中堆放或外运。

3、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职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电饭煲等器具,严禁在厨房、作业区、简易房等处住人。职工食堂要保持清洁。

4、施工现场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区、危险区域及主要进出口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洞口与坑槽等处,处设置防护措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建筑物等处应配备固定消防设施或流动消防专用小车,高层建筑应设置消防加压水泵和规定管径的消防水源管道。

第11篇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措施手段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措施及手段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体系,在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我们将根据《条例》的要求,尽到监理的安全责任,控制监管建设工地的安全生产。

一、安全与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目标

通过监理控制,施工单位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念,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设备事故。

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内容:

(1)控制现场的不安全设施(2)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3)控制现场的不安全过程(4)加强作业环境的防护

三、安全监理的措施及手段

(一)事前控制的措施及手段

(1)制定监理部分职责和评价标准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管理流程,编写安全监理细则,确定安全管理的方法、流程。

(2)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施工安全规范、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核查;现场检查,确定作业人员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4)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管理和保证体系,安全员必须按规定配置和到位;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使之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基坑开挖,大型构件吊装、特种模板支架搭拆等施工难度大的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专家论证,确保施工安全。

(二)事中控制的措施及手段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检查进场人员,设备、机具、装备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视施工情况,组织抽检和检验工作(如脚手架、承重支模架、塔吊运转和临时用电等)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施工要求。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如拒不整改,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1)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技术和操作规程,根据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结合施工现场环境,确保地下管线通畅安全。

(2)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夜间连续作业施工,必须协助申办环保许可证。

(3)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入口,施工围墙,临时设施按要求布设,做好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废弃物飘散,进出车辆必须冲冼,做好新区路面保洁。

(4)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做好生活卫生管理。

(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标化,作业人员挂牌上岗,总、分包管理规范、协调。

(6)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要求进行对特种作业员(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上岗资格进行核查;现场检查、验证作业人员是否按照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7)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视施工情况,组织的抽检和检测工作(如外脚手架、同层验收、承重支模架分项验收,塔吊运转验收和临时用电,临边洞口的巡视检查)。

(8)检查现场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并对其进行抽样试验确定其有效性;

(9)检查吊篮等高处作业人员和作业设备的安全性,必须设置安全保险绳;

(10)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内容是否在资格证允许的范围内;

(11)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不力,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事后控制的措施及手段

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如遇到下列情况,总监可下达'暂时停工令':

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

②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

③须经安全验收的设备、设施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时;

④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施工设备时;

⑤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同时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开展安全教育,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监理人员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12篇 建筑施工现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全区建筑施工现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我区“核心区”建设顺利进行,海淀区住建委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海淀区住建委成立建筑施工现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住建委主任任组长,住建委主管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海淀区建筑施工现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住建委办公室。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吉林“11.5”重大火灾事故、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在全区建筑施工现场范围内广泛发动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类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化“打非”专项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紧、抓细、抓实、抓好,有效减少各类事故,确保施工现场冬季安全生产。

三、检查重点

冬季气候寒冷,风、雪、雾等恶劣天气多,部分建筑工地年底突击抢工,建筑工人衣着厚实,登高爬低行动不便,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将施工现场“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防触电”的“五防工作”作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加强对大型起重设备、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落实,防止火灾事故。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设置专门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对电焊、气焊等工种的作业人员要进行全面检查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无证和未做安全教育人员上岗施工。施工现场保温材料、安全网必须符合阻燃标准,搭建临时房屋必须符合阻燃和防火要求;工地的消防设施必须齐全,消防道路要畅通,消防水源应有保温防冻措施。

(二)严防中毒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木柴、煤火及炭火取暖,防止触电和中毒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要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三)加强防冻、防滑管理。对各类脚手架及洞口、临边防护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消隐;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和霜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防滑鞋、防护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冻措施;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六级风以上)高处施工作业。

(四)强化临时用电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系统;做到三级配电、逐级保护;落实“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严禁“一闸多机”现象;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五)加强大型设备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塔吊、外用电梯、吊篮等大型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提高设备防冻、防风和防倒塌能力;风速在6级以上的天气停止作业,严禁在雨雪、大风天气进行设备顶升拆装作业。

(六)加强节能改造工程监管。根据市住建委的紧急通知,全区所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及其他旧有房屋改造工程,要一律停工整改,及时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待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此类工程要严格限制明火作业,必须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动火审批手续。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培训阶段。海淀住建委从11月20日至26日,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积极与各街道、乡镇配合,对属地内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进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培训。通过组织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把市区政府安全生产的精神宣贯落实到实处,从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海淀住建委从11月20日起,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各类隐患。同时重点对保温材料防火性能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单位严格进行执法。

(三)加强联动机制,联合执法。为做好此次建筑施工现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海淀住建委将积极与市区各有关部门及各街道、乡镇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使部门间职能相互补充,保证检查工作的全面到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执法,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工地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同时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工地实际,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通过严格管理,严格检查,切实将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企业内部培训。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冬季施工安全防护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100%,提高作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严防火灾、中毒、触电、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区住建委将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引导企业将冬季施工中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实行督办、跟踪治理。树立典型,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安全宣传。

(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区住建委将加大对施工现场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执法力度,此次执法检查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工程,一律停工整改,并进行高限行政处罚;定期对不合格工地进行公开曝光,并通报市建委对责任单位进行进一步处理。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冬季天气干燥、多风多雪,不利于工程施工,在建工程项目部应特别关注以下几点事项:

一、防人身伤害、防滑事故

1、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

2、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

二、防火灾、防中毒事故

1、要防止火灾,消防设施及器材应做到齐全、完好和能用;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或采用明火取暖;

3、为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封闭的场所必须有通风换气措施。

这次检查采取看、查、评打分的办法,针对每项工程,高标准严要求,做到点面结合,不留死角,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通过三天检查,检查组一致认为安全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主要体现在:一、各分公司、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能够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二、安全施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定型化管理程度不断提高,如脚手架能够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搭设,施工用电均采用三相五线制、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基本到位、塔吊、机具运转良好等。

通过检查,同时也发现了安全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检查组要求,各公司、项目部应切实做好今冬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应对雨雪等极端天气,防范建筑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再强降雪、大风、强降温到来前,结合各自工程特点制定周密的应对方案并迅速落实到位。

第1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要点

一、 安全生产管理

1、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进场工人安全教育。

2、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出入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每个临时用电设施。

3、 持证上岗:塔吊司机、卷扬机操作人员、施工电梯司机、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电工、焊工。

4、 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工地出入口应符合交通管理要求;施工可能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的防范措施。

二、 基坑施工

1、 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 基坑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3、 深度超过2m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应设有专用通道或登高设施。

4、 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应有降水措施。

5、 对地质较差、深度较大的基坑、坑壁支护应有专项方案或措施。

6、 对毗邻基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等应有防范措施。

7、 基坑上下周边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

8、 未经验算或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在坑边堆土、存放材料或机械设备、通行车辆。

9、 进场施工机械应经查验,司机须持证上岗,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

三、 脚手架

1、 须有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搭前进行交底,搭后组织验收。

2、 钢管脚手架应统一管径、扣件连接,严禁钢木混用、铁丝绑扎。

3、 立杆应有垫木或底座基础,并有排水系统。

4、 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立杆有纵横扫地杆。

5、 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m,水平每隔7m,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6、 外脚手架距电力架空线间距:电压<1kv为4m,1-10kv为6m。

7、 脚手板应满铺,板厚在5cm以上,探头板应捆牢。

8、 工作层外侧应有18cm高的挡脚板,要绑1m高的防护栏杆。

9、 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斜道上设有防滑装置。

10、 架体出入口和紧邻架体的通道,应在其上设置防护棚。

11、 卸料平台不准与脚手架连接,并有限定荷载标牌。

12、 钢管脚手架四角应设置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

四、 模板及支撑体系

1、 须有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2、 对大跨度、大高度、大荷载模板及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应附有支撑体系验算计算书。

3、 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48×3.5mm;方木宜用100×100mm,不得有腐朽占断面的1/3以上。

4、 制模施工是在2m以上高处时,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可靠的作业环境。

5、 模板及支撑系统施工完毕,应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五、 施工用电

1、 施工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用电平面布置规定执行。

2、 施工用电干、支线架设高度应符合:架空线高度大于4m,电缆高度大于2.5m(或埋地大于0.2m)

3、 施工照明应有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室内灯高大于2.5m,室外灯高大于3m,行灯使用安全电压。

4、 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tn-s系统;配电室应有示警牌、配备灭火器、绝缘垫、绝缘手套等用品。

5、 动力开关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6、 用电开关箱应统一编号,安装位置适当,周围无杂物,箱体下边高出地面60cm,箱内闸具齐全,熔断丝匹配。

7、 用电设备、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 施工用电统一管理,用电必须办理手续,严禁擅自乱接乱拉临时用电。

9、 施工用电管理人员和接电、送电、架线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六、 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1、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 2m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 在建工程外侧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加挂立网;每两层楼面四周挂平网;操作层下<10m有平网;洞口边长>;1.5m四周有防护栏杆,洞口下挂平网;电梯井内每隔两层<10m一道平网。

4、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应有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5、 阳台、洞口、通道、楼梯、楼层、屋面等临边有防护(上栏杆1-1.5m,下栏杆0.5-0.6m)

6、 通道及出入口上有防护棚。

七、 龙门架及井架

1、 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办理准用手续和产品备案。

2、 吊盘有安全门,二侧有挡板。

3、 吊盘停靠装置牢固可靠,并有超高限位装置。

揽风绳竖向每20m设一组,钢丝绳>;9.3mm,45°-60°角设地锚。

4、 卷扬机要有地锚,固定可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并搭卷扬机操作棚。

5、 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可靠,外包密目安全网。

6、 架体应有避雷装置。

八、 塔吊

1、 塔吊安拆必须使用具有资质、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和专业安装人员。

2、 塔吊验收须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后方可使用。

3、 塔吊安拆应有方案,并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 力矩、重量限制器、回转、变幅、行走、超高限位器以及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等有效、可靠。

5、 塔吊与塔吊、塔吊与建筑物、塔吊与架空线路之间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6、 塔吊应有接地、接零、漏电保护装置。

7、 塔吊司机,指挥营持证上岗。

九、 室外施工电梯

1、 施工电梯应有专项方案,应由专业安拆人员安装。

2、 施工电梯须经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验收,并颁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3、 电梯吊箱超高限位器有效、可靠,严禁超载。

4、 电梯底层四周设置防护围网,底层出入口上部应搭设防护棚。

5、 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6、 电梯操作室与各楼层须设置信号联系装置。

十、 各类施工机械

1、 打桩机

打桩机出厂证、准用证有效;设备完好,配置齐全,不准带病作业;超高限位装置有效可靠;作业区上空无高压线;电源线路无破损,有专用电开关箱;机上控制系统有效可靠;钢丝绳防锈、润滑良好;操作人员持证作业;机上挂有安全操作规程。

2、 木工机械(平刨机、圆盘锯)

安装验收手续;平刨机护手安全装置;圆盘锯防护挡板、锯盘护罩;传动防护罩;每台

机械有专用开关电箱,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3、 钢筋机械(剪切机、成型机、冷拉、调直机、对焊机)

安装验收手续;传动部分有防护罩;搭设防护棚;冷拉、对焊作业区设有防护;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4、 砼、砂浆搅拌机

安装验收手续;操作手柄保险装置;料斗保险挂钩;传动部分防护罩;设有专用开

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5、 电焊机

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焊把线接头不超过三处;线路绝缘良好,不得有破皮、漏电

现象;焊机配有防雨罩;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外壳有可靠接地、防漏措施。

6、潜水泵及手持电动工具

设备工具检验完好,绝缘良好,设有专用开关电箱,有接零装置,漏电保护器。

第14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办法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

1、违章是指各项施工生产活动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预防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有可能对人身、机械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现象,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2、本处罚制度不仅适用于分公司对项目检查的处罚,同时适用于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和劳务班组的检查处罚。

二、违章行为分为管理性违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等。

1、管理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2、作业性违章:指在工程施工中,职工个人不遵守工程建设相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及不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等一切不安全行为,其主要责任是个人;

3、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工程建设相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其主要责任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管理人员或直接领导;

4、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乃至施工负责人,违反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其主要责任人是指挥者本人。

附件一:典型违章分类

附件二:习惯性违章表现形式

附件一:典型违章分类

(一)一类违章

序号违章表现
1塔吊、门吊、大型脚手架无安(拆)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
2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3重大特殊作业无施工方案、安全措施。
4大型起重机械无保护、警示装置或擅自解除保护、警示装置。
5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6停电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7六级及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进行高空露天作业。
8在高处平台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跨越栏杆。
9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防坠落装置。
10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二)二类违章

序号违章表现
1起重作业时,无专人指挥或多人指挥。
2吊装物绑扎、吊装方法不当。
3安全网布置不到位、绑扎不牢固。
4管道沟、基坑等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5在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逗留和通过。
6交叉作业无安全防范措施。
7吊装工器具超负荷使用或带缺陷使用。
8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
9重点防火区无防火设施。
10施工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1擅自更改已审批的专项方案或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三)三类违章

序号违章表现
1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2临时电源布置不规范,私拉乱接。
3操作人员不按规程操作,非操作人员操作施工机械。
4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5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6排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整改。
7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8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9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无防护装置。
10超高、超限的设备、物资堆放无固定措施。
11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和超越安全警戒线。

附件二:习惯性违章表现形式

(一)作业性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违章表现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帽带。
2穿高跟鞋,穿露脚趾、脚跟的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短袖衫或裸背、长发披肩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4随意拖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将安全设施挪作他用。
5不召开班前会,不组织周安全活动,无记录,无内容。
6不进行安全检查,不参加安全例会。
7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无危及生命和财产的特殊情况,砸撬配电箱或开关箱门锁。
9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
10非电气工作人员修理电气设备。
11带电区不设安全围栏和悬挂安全警示。
12对电气设备进行耐压实验不设警戒绳。
13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14闸刀型电源开关带负荷拉闸。
15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16电源进出线未从配电箱底部通过而从门框外通过的。
1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机、木工机械等)未装漏电保护器,操作蛙式打夯机、磨石子机时不戴绝缘手套。
18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排水的坑、池内工作或在周围进行清淤、挖土等作业。
19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使用ⅰ类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
20值班人员未及时对现场施工照明停送电,造成工作场所光线昏暗或照明灯不亮或白天开长明灯。
21现场配电箱、开关箱门未关闭。
22用单相三孔电源插座代替三相电源插座使用。
23用电设施引接电源时先接电源进线端,后接负荷端。
24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熔丝。
25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过道路、通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
26流动电源箱、开关箱至固定配电箱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
27电源线未使用橡胶软电缆。
28在带电设备附近有可能造成触电的位置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
29在金属容器内或管道内或坑、井、沟、槽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沟、槽内。
30在电源盘柜、电缆周围2米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
31电焊机二次线接头裸露,未包扎绝缘。
32将未从供气阀上卸下的氧、乙炔气胶管及焊、割炬放入管道、容器、箱罐或工具箱内。

序号违章表现
33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设备、物件。
34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或放在地上,或作照明用。
35电焊二次线接在轨道上或用钢筋、型钢随意搭接作为焊接引线。
36氧、乙炔气软管接头处未用抱箍和金属丝作为固定。
37使用紫铜管作为乙炔气软管接头。
38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进行焊接或切割。
39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安全带,在垂直攀登或高处作业活动范围较大时,未使用攀登自锁器或速差自控器。
40高处作业时抛掷物件。
41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高处堆放的物品无防坠落措施。
42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边或孔洞附近,无防坠落措施。
43高处作业切断、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出高处落物。
44造成高处落物的责任者。
45在高处作业场所追跑、打闹、打架等,在作业现场躺卧休息。
46高处作业使用撬棍双手施压双脚悬空。
47沿绳、脚手架立杆、栏杆、设备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48攀爬高结构立柱、斜撑或横梁、大径管道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49在高处平台、孔洞边沿、安全网内休息。
50无视安全标志或监护人的警告,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51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稳定物上工作。
52不按规定顺序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53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时不按规定设明显警告标志并及时恢复。
54擅自搭、拆脚手架。
55脚手架不验收随意使用。
56未经同意随意拆割架杆。
57非专业架子工搭、拆大型、承重脚手架。
58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已损坏的梯子,或梯角无防滑措施。
59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工作。
60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61无防坠落措施站在水泥瓦、油毡、苇席、彩钢板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62凭借栏杆、脚手架起吊重物。
63搭乘载货吊笼。
64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如操作和指挥起重机械、从事司索、焊接、切割、电工、冲剪等作业和机动车辆驾驶。
65起重作业时未明确专人指挥或未使用规定的、有效地指挥联络信号。
66机械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67吊物绑扎,吊装方法不当。
68未经审批起吊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物件。
69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起吊。
70在吊车吊着的重物上进行加工作业。

上一页123下一页序号

违章表现

71

起重机歪拉、斜吊物件。

72

起吊作业时不听从指挥。

73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置物时进行起吊作业。

74

无安全措施起吊氧、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75

起吊物件时在钢丝绳与物件棱角、刃口接触处未采取保护措施。

76

起吊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物件。

77

起吊钢板、管子、毛竹、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

78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设置牢固的溜绳。

79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千斤绳并将吊钩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80

塔吊、龙门吊使用完毕后未将全部夹轨钳夹紧。

81

跨越或手扶正在运行的卷扬机钢丝绳。

82

将链条葫芦的起重链拆成单股使用。

83

操作链条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84

钢丝绳相互套挂连接使用,未用卸卡连接的。

85

直接用链条葫芦的起重链捆绑起吊物件

86

以栏杆、脚手架、平台、运行的管道和设备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

87

吊运物件时不事先招呼人员对物件避让,而从人头上越过。

88

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

89

机动车在厂内超速行驶。

90

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

91

货运车辆人货混装。

92

非起重司机操作起重机械。

93

起重司机在操作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4

起重机械违反规程不打支腿起吊重物

95

起重机械在工作时,司机擅自离开操作室。

96

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97

施工机械、机动车辆未经审批手续超铭牌使用。

98

机动车辆装运设备时未绑扎牢固。

99

钻床车床等旋转加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

100

使用砂轮机、车、铣、钻床等机械或进行气焊、气割、敲电焊药渣时不戴防护眼镜。

101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102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103

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

104

施工电梯运行时不关闭电梯门或层间门。

105

敲打电梯、平台、联络电讯器材的。

106

无视施工电梯限载规定,强行进入。

107

在易燃、易爆区域未经批准动用明火或穿带铁钉的鞋;在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或流动吸烟,在禁火区发现烟头。序号

违章表现

108

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排气管未加设灭火罩。

109

不关闭氧气、乙炔气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

110

氧气、乙炔同车运输。

111

乙炔瓶卧放使用,氧气、乙炔放置距离不够。

112

氧气、乙炔同放置在工具房或住房内。

113

氧气、乙炔气胶管混用。

114

高处焊接、切割作业,对下方的设备、设施未进行保护或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115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

116

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或随意取用消防水。

117

压力容器或锅炉水压试验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工作。

118

施工现场用明火取暖。

119

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盛装易燃易爆气体的容器施焊。

120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火种遗留物。

121

打锤时戴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

122

用包装箱板当脚手板使用。用不稳定物当脚手架使用或站在不稳定物上作业。

123

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124

高处拆模未按《安规》要求进行,用钢模板做脚手架板。

125

未经工程管理部门同意,在厂房结构上任意打洞、开孔者。

126

未采取措施对盛装过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施焊。

127

在金属容器内等受限空间施焊时,容器外或受限空间外未设专人监护。

128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129

计量柜不上锁、动力柜后门不上锁。

130

电焊线、气焊软管、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

131

随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内、厂房内、机械设备等处大小便。

132

闸门熔丝与闸刀不相匹配。

133

电源线接头处未使用绝缘胶带包裹,没有防止拉开的措施。

134

电源线未使用双层绝缘的软橡胶电缆,用单层绝缘的塑料线、花线、护套线等做移动电源线。

135

电源线、电焊线、氧—乙炔软管相互交织在一起或与气瓶交织在一起。

136

碘钨灯的金属支架,未采取接地保护。

137

用碘钨灯或普通灯具作移动照明或固定照明灯具吊挂高度低于2.5米。

138

工(机)具库发出的电动工器具、机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39

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140

通往高处作业地点未设爬梯、斜道等安全通道。

141

未经设计自行在设备或结构上焊型钢并当作脚手架用。

142

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无防尘、毒或通风措施。

143

锅炉房、汽机房各层氧气、乙炔气集中布置点无防火措施。

144

氧气、乙炔气管道阀门漏气。

145

氧气、乙炔表计损坏后还在继续使用,乙炔气瓶卧放或气瓶无防倾倒措施,气瓶夏季无防晒措施。

146

因堆物、存放设备和设置机械等导致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序号

违章表现

147

进行沥青冷底子油作业时通风不良,或施工完毕(中断)后24小时内,其作业区周围30米内有明火。

148

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遮布不是防火阻燃布。

149

在办公室、工具间、休息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50

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时,未将葫芦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吊物上加保险绳。

151

对吊起的重物进行加工时,未采取支承措施。

152

小型施工机械停用一周后,再用时未进行检验。

153

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防护罩,设在通道上无防护措施。

154

电焊线、电源线、卷扬机钢丝绳、氧乙炔软管设在路口、楼梯、通道处无安全措施,妨碍通行。

155

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

156

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品,距轨道小于1.5米。

157

施工前对所有工器具不检查或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者。

158

检修转动机械部位不挂警示牌者或切断电源且闸刀不挂警示牌者。

159

非本工种人员动用电、火、焊作业。

160

违章作业不服从安监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或刁难、辱骂安监人员者。

161

焊接热处理场所不设围栏警示牌。

162

随意损坏现场的安全标志。

163

使用砂轮机在正面用力打磨工件者。

164

使用裸露电焊线与钢丝绳接触。

165

在管道联箱内存放工具和材料。

166

闸刀接线后不装好保护罩。

167

使用破损的保护罩、插座。

168

工具间、住房内使用碘钨灯照明。

169

电源线直接绑在钢梁等金属构架上。

170

无关人员进入起重机操作室。

171

施工电梯超载使用。

172

电焊、气割作业不带皮手套和防护镜。

173

氧气、乙炔皮管横穿马路、铁轨无防压措施。

174

焊工施焊时不穿戴劳保防护服、绝缘鞋。

175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同时进行电焊、气割。

176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不设通风设施、不设专人监护。

177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完毕后不及时将割矩、焊矩移出作业面。

178

焊条进入热处理时,操作人员擅自离岗。

179

对周围违章作业人不加制止者。

180

闸刀和电线裸露,乱拉乱接及不合理使用临时电源者。

181

开挖沟槽、坑基、井坑时不设安全坡或固壁支撑。

182

起重机械作业完毕后不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者。

183

在起重吊物下停留或通行者。

184

破坏别人的劳动成果,随意破环安全措施。

185

乙炔瓶无回火防止器。

186

作业人员不走安全通道,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

187

按规定须使用接地的用电施工机具未装接地线。

188

随意损坏用电设施或照明灯具。

189

施工现场随意用明火取暖,且不采取防范措施。

190

对消防器材不定期检查的。

上一页123下一页(二)装置性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违章表现
1电动机械、配电箱柜外壳无接地保护或接地保护不规范、多台用电设备串联接地。
2现场低压配电开关盘柜内护盖、开关把手不安全或损坏、导电部分裸露。
3电器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
4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5电焊机一侧、二侧接线板损坏、无可靠的接线柱。
6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7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8用电设备电源柱头裸露无防护措施。
9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等受限空间或潮湿的地方使用行灯电压大于12伏。
10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11配电箱、开关箱未使用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失灵。
12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13流动电源盘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
14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盘、刀闸、电源板。
15电器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安规定定期试验。
16租用的工器具、机械无出租方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17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就使用。
18脚手架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版未绑扎牢。
19竹木脚手架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20高出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或未装设防护立网。
21施工现场、高出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或孔洞盖板、围栏上无安全警示标识。
22高处作业下方未搭设分层安全网或防护设施。
23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
24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示红灯。
25夜间高处作业照明不足。
26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和安全界线隔离。
27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
28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
29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要求,无警示标识。
30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
31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更换,或工作完毕后不及时回收。
32消防水压力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龙头。
33不安要求布设消防器材。
34消防器材过期失效。
35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电焊机一侧、二侧接线板损坏、无可靠的接线柱。
36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37起重机械制动装置、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
38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起重工器具未按规定要求定期检查。
39悬挑式脚手架未经设计,明确其承载能力。
40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栏、安全警示的。

(三)指挥性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违章表现
1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
2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
3开工手续不全,专项方案、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未按规定编制和审核。
4将主要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外包队伍。
5未签分包合同先行安排施工。
6不顾员工身体状况,强令工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
7经批准的专项方案、施工方案或安全措施有较严重的错误或缺陷,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写者负直接责任。
8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9作业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履行全员交底、签字确认制度。
10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11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12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
13违章指挥、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施工。
14对工人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15未按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各类安全检查。
16对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违章不及时制止、纠正、处罚和教育。
17不认真吸收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隐患重复发生。
18未按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或未整改。
1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应论证的方案未进行论证。
2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未指定监护人。
21安排或默认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坠落措施。
22安排或默认工作地点风力达到五级时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或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进行起吊作业,或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见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
23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动火证,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24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当,以致施工中危及到工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
25安排或默认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
26凡需设监护人的工作未设监护人或虽设监护人,但人员不到位。
27擅自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
28安排或默认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
29进行违章或事故处罚时,默认或指使有关人员降低处罚标准或免于处罚。
30无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1不服从现场安监人员管理、监理及业主方管理。
32在易燃物品及主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33未对所辖范围的文明施工责任区域进行划分和管理。
34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后,不及时组织并主持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35未组织对起重、电气、安全工器具检测检验和建立管理台帐,现场使用无标志的三类工器具。
36施工项目不编制安全措施而施工。
37同意在起重机械作业安全装置不良时施工。
38班组会安全技术交底没有进行作业区域危险点和风险控制措施。

(四)文明施工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违章表现
1在施工道路以及主干道路上堆放设备、材料、物品。
2各施工作业点每天下班前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在施工现场的禁烟区内吸烟以及施工时游流动吸烟。
4现场施工用电电缆和地下埋设电缆没有明显标志。
5施工场地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6责任区域无围护设施。
7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做他用。
8随意堵塞消防通道。
9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
10施工现场自行车、摩托车不停放在指定区域,随意乱放。
11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板使用。
12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防护棚顶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13未经设计、监理同意,在构筑物内任意凿洞者。
14高空拆模未按要求进行,运到地面的模板,堆放杂乱。
15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
16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包装物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
17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18办公室、工具房、食堂、宿舍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
19对焊条头未进行回收。
20扬尘较大,不采取措施或未定时对现场道路洒水,。
21违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在现场或设备及容器内大小便。

(五)二次污染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违章表现
1起重用钢丝绳、脚手架管等物件在已完工工作面拖拉。
2材料设备在装、运、卸、放置过程中对自身及环境造成损害。
3完工后,钢丝绳、铅丝、包装材料未及时清理。
4油漆、粉刷等作业未采取防滴、漏措施,造成环境污染。
5污染或损坏油漆、粉刷好的设备、物件或墙面。
6经批准在设备、物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完工后未对焊口、焊缝表面进行清理。
7搅拌混凝土等施工材料未与地面隔离。
8使用消防设施后,残余物未及时清理。
9电焊作业焊渣不清除。
10腐蚀药品(酸、碱等)管理使用不当。
11在设备及物件上乱涂乱画。
12使用梯子是可能造成墙面等物件损坏。
13排放污水未正确引向下水道和窨井。
14未经清理进行构件、设备安装。
15任意倾倒工业及生活垃圾。
16车辆行驶或停留时压塌排水沟道、地下构件和损害不承压路面。
17履带式机械在混凝土道路上行驶对路面未采取保护措施。
18清扫地面时造成墙面、设备污染。
19机械设备安装、检修、保养时、污垢油水对其它物件和环境造成污染。

三、查处违章的主要原则

1、反违章坚持重在预防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法;

2、对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以及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3、施工中制定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领导不重视,产生的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也应负同等责任;

4、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发现违章后,均有权向违章人员、现场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二),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

第15篇 施工安全生产现场监理检查工作要点

2.1 安全管理

⑴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措施;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制度;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新工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⑵ 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不得用在建工程兼做宿舍;临时建设应安全;施工可能损坏毗邻建筑、管道、构筑物的防范措施;于市区施工应封闭围挡。

⑶ 持证上岗人员;塔吊司机、卷扬机司机、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⑷ 现场安全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每一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

2.2 消防

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制度、措施、灭火器材;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用火、用电、用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5.2.3 脚手架

⑴ 脚手架施工方案:搭前交底、搭完验收;钢管直径应统一;立杆有垫木或底座基础(平、实),立杆距坡边距离(≥5 0 0mm);架体与建筑物拉结(间距3m × 3m)、构造(压、拉);立杆间距(2.0m)、大横杆间距(1.2m)、小横杆间距(≤1.0m);扫地杆(纵、横);脚手架距外电架空线距离(≤1kv为4m,1-1 0kv为6m);

⑵ 剪刀撑h<24m(两端各一道)、h>24m(全长全高)≥4跨(450-600);

⑶ 脚手板满铺材质(5 cm)探头板捆牢,工作层挡脚板(18 0mm)防护栏杆二道(上栏杆1.2m、中栏杆0.7m);

⑷ 卸料平台不与脚手架连接,限定荷载标牌。

2.4 吊篮脚手架

施工方案:升降葫芦保险卡;脚手板满铺;操作人员培训;吊篮外侧防护;吊篮防护顶板;吊篮与结构拉牢。

2.5 模板

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批准;支撑系统设计计算;立柱应有垫木不得用砖代替;纵、横支撑;模板验收;作业面孔洞及临边应有防护。

2.6 三宝、四口

⑴ 安全帽(应全员配戴);

⑵ 安全网必须有安全监督部门准用证;在建工程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加挂立网;二层楼面四周平网;操作层下≤1 0m有平网;洞口边长>1 5 0cm四周有防护栏杆洞口下挂平网;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且≤1 0m一道平网;

⑶ 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架子工、高处外墙安门窗无外架子时);

⑷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有防护栏杆、踢脚板;通道口防护棚;阳台、洞口、楼层、屋面临边防护(上栏杆1.2m-1.0m、下栏杆0.5m-0.6m)。

2.7 施工用电

⑴ 外电防护安全距离(<1kv水平1m、垂直2.5m),电线弧垂(距地>4m):

⑵ 工作接地、重复接地(电阻<1 0 ω,tn-s、tt不能混用);

⑶ 配电箱、开关箱;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漏电保护应灵敏;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安装适当,周围无杂物;闸具、熔断丝匹配;配电箱内有标记;下引出线整齐;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⑷ 照明: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室内线、灯高室内≥2.5m,室外≥3.0m,在架子上应有木横担和绝缘子,行灯安全电压;

⑸ 配电线路:查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电杆、横担、五芯电缆(电缆有保护线)、电缆埋设(≥0.2m)标志(转弯处中间@2 0m);

⑹ 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2.8 物料提升

⑴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

⑵ 吊篮停靠装置;超高限位装置;缆风绳(≤2 0m一组钢丝绳≥φ9.3mm 450-600角地锚);防钢丝绳磨损、锈蚀;吊篮安全门;安装验收;架体安装拆除施工方案;卷扬机地锚;卷扬机操作棚;避雷装置;钢丝绳完好;钢丝绳过道路保

护。

2.9 塔吊

安装验收:登记标志;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安装拆卸方案;司机上岗证、指挥上岗证、指挥旗语;塔吊与塔吊、塔吊与建筑物、塔吊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接地、接零。转臂被吊物与10kv电线水平距离(2m)。

2.10 机械

平刨:安装验收手续;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分防护罩;

园盘锯:安装验收手续;锯盘护罩;传动部分防护罩;分科器;防护挡板;

钢筋机械:安装验收手续;传动部分防扩罩;冷拉、对焊作业区防护;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5m)焊把线接头不超过三处,绝缘好、有防雨罩;

搅拌机:安装验收手续;操作手柄保险装置;

雨棚:料斗保险挂钩;传动部分防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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