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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15篇

发布时间:2023-01-18 热度:89

安全生产文明

第1篇 高层住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杜绝死亡、重伤及消防、机械事故,年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一点五以内,杜绝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和传染病发生,杜绝集体_和刑事案件发生,确保把本工程创简称河北省省级文明工地。

2安全管理

2.1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2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专业专职安全员为组员的安全施工领导小组,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体系。如图:

2.3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及拆卸、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项目经理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组织落实工作,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图

2.4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必须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专业施工班组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必须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每天的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安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10天由主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施工班组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安全值班制度:项目安排安全值班表,每天必须有一名项目管理成员值班,负责处理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6.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安监部门验收后才能使用,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公司安全设备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7.持证上岗制:特种作业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8.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每10天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2.5安全计划

2.5.1制定阶段安全管理计划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各阶段安全管理计划,对各阶段易发生的安全事故隐患,如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伤害、机械伤害、火灾,事前制定技术措施加以防范。本工程必须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如下:

1.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现场消防预案。

3.塔吊及施工电梯安装、拆除安全计划。

4.基础结构阶段施工安全计划。

5.主体结构阶段施工安全计划。

6.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计划。

7.安装及装饰施工安全计划。

8.高空作业安全计划。

9.其它施工机具使用安全计划

2.5.2安全教育程序

2.5.3组织安全活动

1)固定的周一安全例会制度:全体施工人参加,对上周总结奖励或处罚,对下周预防措施,并作好备案记录。

2)每月下旬安全总结会,汇报本月安全生产状况,提出下月安全生产控制计划,并要有备案记录。

2.6安全防护措施

本工程整个现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警示系统.进场后,我们将根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及《安全色标志》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在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品存放库、配电房周围设置护栏、盖板等防护设施和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棚及安全通道必须设置显眼的易于辨识的安全标志牌,所有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灯警示,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2.6.1 '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2)工人在临边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整个外架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部封闭,首层应设一道安全平网,每隔两层设一道安全平网。

(4)凡人员出入通道口必须设双层防护棚。

(5)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两侧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6)各楼层预留洞口应根据规范要求,分规格用不同材料进行安全防护。

2.6.2脚手架防护

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脚手架搭设必须由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架子工应在专业工长、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脚手架应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的书面验收,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

2.6.3临时用电和施工机具

(1)使用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电锯、圆盘锯)前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2)电焊机上应设防雨盖,下设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且长度不超过30m,一次电源采用橡胶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小于3m,且焊把线必须采用铜芯橡皮绝缘导线.

(3)配电箱、开关箱应装置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泡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4)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且开关箱上编号,有专人负责。

(5)井架必须安装高度限位器、防坠落装置、紧急停止开关,卸料平台和人员出入口应设防护门。每日工作前必须对井架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6)塔吊拆装顶升有专业人员负责,专业装拆人员操作,并经专门验收后,方准使用。塔吊在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天气或超过限重时禁止作业。

2.6.4结构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1)按规定做好结构内洞口、临边的防护工作。

(2)为减轻后期防护工作,对工程楼板层上的预留孔洞,结构施工时在洞口增加安全防护钢筋,混凝土浇筑后,在洞口上用层板盖住并固定。

(3)楼梯处及楼层临边部位用钢管设防护栏杆,并用立网围护。

(4)在建筑物底层,人员来往频繁,而立体的交叉作业对底层的安全防护工作要求更高,为此在建筑底层主要出入口搭设双层防护棚及安全通道。

2.6.5装修、安装阶段的防护措施

(1)外装修时经常性检查外脚手架及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则及时整改加固,并及时汇报主管部门。

(2)随时检查各种洞口临边的防护措施情况,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应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在洞口上下施工需设警戒区,派专人看守。

2.6.6冬、雨季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1)冬季施工时,对施工作业面、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及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取防滑措施。

(2)大雪后必需将架子上的积雪清扫干净,并检查其牢固性,如有楹动下沉现象,及进进行处理。

(3)电源开关,近代制箱等设施要加锁,并设专人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有效。

(4)大雨雪天气后必须组织机电、安全人员对施工用电、脚手架、安全防护等各种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实无安全隐患后可进行施工。

(5)做好电器设备防雨工作,各种露天电器设备必备有防雨罩。

(6)上人跑道必须设防滑条,雨后必须对上人跑道及操作平台等进行检查。

(7)塔吊必须设有防雷装置,防止雷击。

(8)做到整个施工现场的排水畅通,雨后及时清除积水,保持整个施工现场的整洁。

3文明施工管理

3.1防治大气污染措施:

(1)场道路用水泥硬化,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进行平整夯实,以减少扬尘。

(2)对材料堆放地进行夯实,将材料码放整齐,对现场子存放的土方等进行覆盖和绿化处理。

(3)对办公区、材料用转区及现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

(4)在现场西大门设置一处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垃圾及时清运。

(5)施工时采用专用容器进行材料调运及垃圾处理。

(6)现场在道路旁设置一水泥库;水泥支输时采取遮盖措施,防止遗洒、飞扬,并洒水降尘;及时清扫遗洒的水泥装袋入库以节约材料。

(7)在大门处分别设置洗车台。

(8)取暖设备、茶炉采用电力能源,食堂大灶采用燃气燃料。

(9)维修机械、检修机械防止漏气、漏水、漏油。

3.2防治水污染措施:

(1)混凝土泵及运输车清洗台设二级沉淀池,在开工15天后完成。

(2)冲洗车辆的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施工区的下水管道,并且派专人清理沉淀池的沉淀物。

(3)食堂按规定设置隔油池,并派专人负责隔油池清理工作。

3.3防治噪音污染措施:

(1)施工人员进行入场教育,使控制噪音污染成为所有员工的行为准则。

(2)混凝土泵、木工加工区、钢筋加工区及水电材料加工区按规定搭设封闭式机棚,以减少澡音污染。

(3)在夜间施工时人员要轻拿轻放,不得大声喧哗、嬉戏;对施工作业采取措施(如用隔音布、低噪声振捣棒等方法);车辆进出场禁止鸣笛,最大限度减少噪音扰民。

(4)每月做两次噪声检查,选定的测点要有针对性。且当风速大于1m/s时,要求在测量中加防风罩,如风速超过四级时,停止测量,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4协调关系,防止施工扰民

(1)进场前主动与建委、市容、市政、环卫等政府部门取得联系、备案,办齐各项手续,施工过程中随时保持联系,加强沟通。

(2)现场设居民接待室,公布现场联系电话,专人负责接待居民来访,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

(3)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护市容、场容整洁变成每个施工人员的自觉行为。

(4)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我单位完全有能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应,最在程度上降低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实施花园式工地管理,营造'绿色建筑'。

同时,根据《__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__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暂行规定》等单独编制了扬尘和噪音污染控制措施。见本《施工组织设计》第12章。

3.5其他措施

(1)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2)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并及时组织清运。

(4)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外逗留、休息、人员用餐必须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内。

(5)对水资源应合理再利用,如将降水时抽出的浅层水用于冲洗车辆、降尘和冲洗地面。

(6)项目经理部配置粉尘、噪声等测试器具,对场界噪声、现场扬尘等进行监测,并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对包括污水排放在内的各项环保指标进行测试。项目经理部对环保指标超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6综合治理措施

(1)项目部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职工政治思想素质。

(2)现场设置意见箱,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倾听职工呼声,了解职工思想工状况,关心职工生活,切实解决职工后顾之忧,创造良好工作氛围。

(3)在职工中开展积极向上的娱乐活动,应到职工开展健康的问题活动,自觉远离'黄、赌、毒'。

(4)加强治安保卫工作,杜绝失窃事件发生,避免影响职工情绪的事情发生。

3.7消防保卫措施

(1)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消结合,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组建消防小组,负责热场的消防工作。消防道路要畅通,消防道路要畅通,消防设备、消火栓要有明显的指示牌。

(2)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申请及办理用火证,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现场仓库的物品及材料要分类存放,对易燃和危险品隔离单独存放,使用乙炔要防火,使用氧气要防震、防暴晒。

(3)口设立警卫室,夜间常区有足够警卫照明,进行夜间巡逻,防止偷盗。并制定相应的应急保卫措施。

(4)施工现场不允许吸烟,生活区、办公区设置吸烟处,除特殊批准外,不允许使用电炉,在生活区、办公区及现场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现场及楼层内的临时设施经常性检查,挂明显标志牌,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或改为它用。

(5)现场每位员工必须佩带胸卡。实行材料出门条制度,材料出厂必须有材料组签发的出门条,其它部门签条无效。

第2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及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安全监督部、二级机构、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监督部部长、二级机构总经理、项目经理的奖罚,具体奖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奖金由公司支付,罚款收缴公司,奖金支付和罚款收缴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并建立相关帐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项目经理部是指以公司名义承接的施工项目和以局、总公司名义承接由公司组织施工的项目。

第四条 二级机构根据本办法和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奖罚实施细则,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开工前,根据本办法和二级机构奖罚实施细则制订相应的奖罚实施细则。

第六条 公司每年年初给公司安全监督部和二级机构下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作为考核安全监督部、二级机构和安全监督部部长、二级机构总经理的依据。

第七条 项目在项目开工前二级机构向项目经理部下达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作为考核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经理的依据。

第八条 各单位在年终和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安全工作总结评比,结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时兑现奖罚。

第二章 安全监督部

第九条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的,奖励公司安全监督部10000元,其中安全监督部部长6000元,安全监督部其他人员4000元(由安全监督部部长分配)。

第十条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未达到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的,按死亡1人罚款1000元、重伤每超目标1人罚款500元、安全赔付损失每超目标10万元罚款500元的标准对安全监督部进行处罚,并视情节对安全监督部部长给予降职、撤职处分。

第十一条 按有关事故报告管理规定,安全监督部隐瞒事故不报公司分管领导的,每次对安全监督部部长罚款1000元。

第三章 二级机构

第十二条 二级机构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的,奖励二级机构20000元。

第十三条 二级机构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未达到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的,按死亡1人罚款20000元、重伤每超目标1人罚款10000元、安全赔付损失每超目标5万元罚款2000元的标准对二级机构进行处罚,并视情节对二级机构总经理给予降职、撤职处分。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对二级机构的奖罚均按按二级机构总经理20%、分管副总经理25%,其余55%按照第四条规定的奖罚实施细则分摊到个人,事故罚款须结合事故原因分析确定罚款人员和罚款数额,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目标范围内的重伤,每重伤1人罚二级机构总经理500元。

第十四条 二级机构(包括所属项目经理部)在局和市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中被通报批评或处罚的,按局和市级:1000元、总公司和省级:2000元、国家和建设部:5000元的标准处罚二级机构总经理。

第十五条 对公司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二级机构不按要求整改的,每项次罚二级机构总经理500元。

第十六条 二级机构年度内因安全生产事故累计死亡达2人或因安全生产事故给公司资质年检、经营投标等造成严重影响的,对二级机构总经理除进行罚款外,另视情况给予降职、撤职处分。

第十七条 按有关事故报告管理规定,二级机构隐瞒事故不报的,每次罚二级机构总经理1000元。

第四章 项目经理部

第十八条 项目在施工期间(从开工至竣工),同时满足下列二个条件的,在项目完工后按每平方米(无法以平方米计算的工程按结算造价每1000元折合成1平方米计算,下同)奖励0.5元的标准奖励项目经理部。

1、没有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

2、在公司、二级机构每次项目综合考评(按公司《项目综合考评管理办法》执行,下同),安全管理、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得分都在前2名。

第十九条 项目获得国家级(指长安杯,下同)、省(包括直辖市,下同)、市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考评样板工地称号的(分期、分段评定的必须每次获奖),在项目完工后按每平方米国家级3.0元、省级1.0元、市级0.5元奖励项目经理部。项目同时获得多级称号的,按最高级称号标准奖励。项目发生死亡或重伤累计达二人次的取消本条规定的奖励。

第二十条 在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中明确了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获奖目标而未达到的,按国家级10000元、省级5000元、市级3000元标准处罚项目经理,项目同时有多个获奖目标的,按未达到的最高目标进行罚款,同时对已达到的目标也不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在局和市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中被通报批评或处罚的,按局和市级: 3000元、总公司和省级: 5000元、国家和建设部: 10000元的标准处罚项目经理。

第二十二条 对公司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项目经理部不按要求整改的,每项次对项目经理罚款500元。

第二十三条 项目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对项目经理按每重伤一人罚款3000元、死亡一人罚款10000元标准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项目因安全生产事故给公司资质年检、经营投标等造成严重影响或施工期间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累计伤亡达2人次的,对项目经理除进行罚款外,另给予就地免职处分,并在2年内不得担任项目经理。

第二十五条 按有关事故报告管理规定,项目经理部隐瞒事故不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1000元。

第二十六条 对项目经理部的奖、罚均按项目经理30%、其他相关人员70%的比例分摊到个人,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所有罚款均由当事人承担,不得列入成本和以其他方式承担,必须以财务部开具的收据为准。

第二十八条 分部分项工程(包工包料)分包单位(包括设备材料租赁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在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分包合同约定的安全责任和事故发生的原因划分事故责任,并由二级机构或项目经理部按合同约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撤消后维修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责任由二级机构承担。

第三十条 交通安全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按公司相关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事项,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或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以前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解释。

第3篇 夏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注意事项

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是避免投资浪费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保证施工工期,实现质量控制目标的基本条件。

1.安全生产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的均为高空作业。

3.脚手架离高压线距离应大于5m,如达不到该要求,应设置隔离板,其距离应在2m以上。

4.钢管脚手架必须按规定装好避雷接地装置以防雷击。每排脚手架堆放标准砖和多孔砖时,均不得超过三扎。

5.起重机在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从事检修工作。其悬臂所及的工作区域内禁止站人。六级以上大风(含六级)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6.低压配电盘底口离地面高度,暗装为1.2m,明装为1.4m,明装的电度表板底边离地面的高度为1.8m。

7.夏季安全施工要作好防雨、防汛、防雷、防触电及防暑降温工作。

8.凡高层建筑物垂直塔架、脚手架和构筑物要按电气专业规定设置临时避雷针。

9.施工现场的沟、坑积水较多时,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并备有一定数量的潜水泵,以备急用。

10.必须作好洞口、楼梯口、电梯口、予留口、井架通道和屋面周边及框架结构周边的防护。

11.拆除模板和脚手架施工时,必须设置安全标志和隔离绳。并有专人监护。

12.高层作业的操作人员,除要有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外,必须注意周围的安全,防止伤及他人。

13.各种材料必须分类、整齐堆放,废料必须及时清运干净。特别是木工圆盘锯边的木屑。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14.各类施工通道必须有防滑条。脚手架施工人员要有防滑措施。

15.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架子工、电工、电焊工、塔吊操作工等,各类手持电动工具操作时必须有可靠的接零保护。

16.各施工单位在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认为。即“三同时”。

17.施工现场严禁小孩乱串。

第4篇 高层住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安全生产及防火措施管理目标:无工亡及重伤事故,无坍塌、无火灾、无中毒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责任事故,负伤率控制在5.4‰以内。

1.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部安全防火监察执法小组,进行巡回检查和抽查;各工程处设专(兼)职安全员跟踪普查,对查出的违章及安全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权明确,奖罚分明。

1.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设计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作好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如机械设备操作工、电焊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大型机械设备应挂牌专人操作,专人指挥,并经常维护保养。

1.3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交通规则。立体交叉作业、高处作业、夜间施工和断道占道作业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如安全标志牌及警示牌、安全带、充足的照明、交通疏散提示牌、防护栏、防护棚、限高标志牌等)。加强边口及人车通道的安全防护检查,确保人车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和野蛮施工,严肃劳保纪律。

1.4自升式塔吊,提升井架的安装、拆除见4.2.2条。脚手架搭设拆除见4.8条。

1.5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电缆线,实行三级漏电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开关箱要加锁并有防雨措施。

1.6风力在六级以上时,严禁高空作业和吊装作业,高空中的物件、施工用料等要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台风前,要检查临时用电设施,该断电的要断电;大临及防护设施要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1.7搭设大临设施时要设消防栓和消防水池并贮满水,按规定挂设灭火器,加强用电、明火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防护检查。

2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管理目标:'文明施工合格工地',争创'文明工地'。

2.1设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常务副组长,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2.2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五牌一图';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搭设大临设施,材料、机械设备在规定位置堆、停放整齐、有序。

2.3脚手架、安全网、防护棚(栏)等均按方案要求搭设整齐、规范,封闭围护设施力求实用美观。

2.4施工现场场地、道路均应硬地化,出入口设车辆冲洗台,所有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装运建材、土石方、建筑垃圾的车辆不得在行驶途中污染道路和环境。

2.5施工现场设专人清扫,努力搞好环境卫生工作。禁止在现场焚烧有毒、有臭气味的物质,各种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并及时外运。

2.6所有污水、泥浆必须经处理、沉淀后方可排入小区排水管网。

2.7因周围为宾馆及办公住宅区,禁止中午12时至下午2时、晚上11时至第二天早7时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它特殊情况,确需中午或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建设局和环保局申请。

2.8施工过程中,应始终做到工完场清、料清。工程竣工后,在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允许的合理时间内,应将所有的装备、材料、垃圾。

2.9与周边居民及有关管理部门建立融洽关系,友好相处。施工人员的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遵纪守法,不扰民,不内乱,如有违纪,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5篇 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在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地区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进行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始终把“安全第一”落在实处、铭刻在每一个作业人员的头脑中,实现“零死亡事故”的目标。

项目部在施工工程中,对该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全员管理。中标后,立即编制项目安全生产文件,指导项目施工。针对项目施工的不同阶段,组织编写有针对性地实施方案,对难度大的特殊作业,特别要坚持编写专门方案,并组织专业人员对其安全生产等进行全面评估确认后方可实施。

1.建立安全生产小组

1.1职责:领导小组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最高权利机构。负责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及时做出决策。认真贯彻执行当地政府、管理部门和甲方、监理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每周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专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

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工程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安全负责人、专业工长组成。

1.3配备高素质安全员、保安队员,并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资投入。

1.4建立完整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及时准确传输处理和反馈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我们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安全11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②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③ 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⑤ 安全保卫制度。

⑥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⑦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⑧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⑨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办法。

⑩ 机械机具安全使用条例。

○11 特种作业及外协力量安全管理制度。

3.现场安全保证措施

3.1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3.2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重点控制,对机械设备

3.3进场检验、安装和日常操作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3.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经理部安全责任工程师保管。

3.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胸卡。施工现场坚决禁止吸烟。明火作业要办理“动火证”,要有防火措施和专人负责看火。

3.6严禁从楼上向下倾倒垃圾等物。

3.7现场所有机电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操作、维修、保管,他人不得随意操作。对焊工、电工等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方能施工,并需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3.8临时用电一律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线,每个临时配电箱必须全部安装优质的漏电保护器,且进入现场施工前,经过严格的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9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实现安全防护标准化。

3.10施工现场醒目之处设置安全生产标语和标牌。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现场维修电工完成,作业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无有效证件者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3.11电工作业应有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接线和带负荷插拔插头等。

3.12各类用电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设施和保护装置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3.13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线路破损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安全部报告,由安全部组织电工进行解决。

3.14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15临电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4.施工操作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涂料工程

1.1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之对使用的涂料性能及安全措施有基本了解,并在操作中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制度。

1.2施工现场必须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若通风不良,必须安置临时通风设备。

1.3在铲除锈斑及附着物时,应戴防护眼镜,以免眼睛沾污受伤。

1.4使用易燃物调配油料,操作人员应配带好防护用品,禁止吸烟。调配场地远离明火。

1.5手或皮肤沾上涂料时,可用煤油肥皂洗衣粉洗涤,再用温水洗净。

1.6沾染涂料、油漆或稀释油料的棉丝、破布、油纸等废物应及时回收放到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不得乱扔。

1.7工作完毕,未用完的稀释剂和涂料应及时归库,妥善保存。

1.8用砂纸打磨时,宜戴上手套,防止戗槎刺伤手指。

1.9遇有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1.10涂刷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如感到头痛、恶心、心闷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到户外呼吸新鲜空气。

②吊顶工程

2.1使用电钻时应戴绝缘手套,不用时及时切断电源。移动设备、手动工具、电闸箱应安装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

2.2使用高凳靠梯时,下脚应绑麻布或垫胶皮,并加拉绳防滑。板不得搭在最高一档,板两端搭接长度不少于20cm,板上不得让两人同时操作。

2.3顶棚内如有暗灯,灯位周围应加防火材料,防止因温度过高而起火。

2.4在顶棚吊杆尚未钉牢前,不允许蹬在搁栅龙骨上操作,如在梯子上安装吊杆时,要有专人扶梯;吊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来回行走,以防掉物伤人。

2.5在完工的顶棚内维修设备时,必须在搁栅龙骨搭设操作马道,如用木板搭设,板宽70~80cm,板厚不小于20cm。

2.6操作现场,凡是带钉子木料落地要将钉子起掉或将钉子打弯,随时将废料清理集中。特别防止钉子扎脚。

③玻璃工程

3.1作业人员在搬运玻璃时,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将玻璃与手及身体裸露部位隔开,以防被玻璃划伤。

3.2存放玻璃要小心,并在指定的场所进行,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不得乱扔,以防扎伤他人。

3.3安装玻璃时,作业人员所使用的工具要放入工具袋内,随安随取,以防高空掉落伤人。

5.应急准备相应措施

根据本项目重大环境因素确定的易发生火灾、化学危险品泄露的有关储存点、作业点,作为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范围。发生紧急事放,所在部门(或作业区)应立即采取措施和对策进行处理,如遇事故性质严重难以处理,应立即联络紧急救援并报告。紧急事放处理结束后,部门(或作业区)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具体内容摘录

5.1实行环保达标责任制。把环保指标以责任书的形式层层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列入岗位责任制,建立一个懂行善管的环保自我监控体系。

5.2加强检查和监控工作。要加强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气的监测和监控工作。要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粉尘、废气和污水的污染。

5.3施工现场垃圾渣要及时清理出现场。

5.4袋装水泥、腻子粉等易飞扬的细颗散体材料,应库内存放。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必须下垫上盖,严密遮盖防止扬尘。

5.5散装水泥、腻子粉等细颗粉状材料,应存放在固定容器内。

5.6运输水泥、腻子粉等细颗粉状材料时,要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洒、扬尘。装卸时,应采取措施,减少扬尘。

5.7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杂物,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5.8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处理。使用时,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发生污染。

5.9化学药品、外加剂等要妥善保管,库内存放,防止污染。

5.10严格遵守当地关于施工现场噪音污染的有关文件精神,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敲打墙体及楼板、乱吹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扰民。杜绝任何不利的环境污染因素。

5.11在施工现场发现危机、隐患,安全小组有权停止施工,通知负责人整改。

5.12有权签发隐患通知书,并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

5.13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等易滑、薄底鞋操作,不允许携带小孩进入现场。

5.1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5.15严禁上班饮酒、闹事,发现者一律责令退出场地并处以罚款。

5.16使用脚手架必须牢固。跳板不得损坏,随意挪用,交叉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和护栏。

5.17严禁擅自拆除、破坏安全设施及装置,造成隐患者严肃处理。

6.工种施工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

6.1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①进入施工场所,严禁吸烟,不准带火种(火柴、打火机等)。领用油漆、化工材料等易燃品,用多少领多少。应将用毕的油漆、化工材料等上盖归库,不得随意乱丢。

②要进行油漆作业时,严禁使用碘钨灯。喷漆作业时要戴好保护口罩,室内要打开门窗或用排风扇通气,以减弱喷雾浓度。

③油漆仓库、配料房除应悬挂“禁止烟火”的标志外,并根据防火要求设置消防器材,还应与其他生产建筑物隔离。

④所有沾染过油类材料的旧报纸、废纱头等物,应收集在有盖铁桶内定期处理,以防失火。

⑤上班前自行检查工具、脚手架、梯凳、跳板等,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能使用。

⑥脚手架拆除后,使用倒挂梯时,绳钩要扎紧、挂牢,并检查后,方可使用。

⑦操作含毒、酸、碱等腐蚀性的油漆、颜料、溶剂等,应遵守本规程安全生产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6.2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①工作前应认真学习各种木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②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有无损伤或松动。操作时应注意立足点。挥动工具时注意不要碰伤人。

③加强消防意识,严禁吸烟及带火种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完毕后,须将施工现场的木屑、蚀花等打扫干净。

④木工使用的材料要精打细算,节约各种木材,并不得将带钉的木头、木板随地乱丢,以防伤害他人。

⑤登高作业时应使用稳固的梯子。要集中思想,同时注意是否有架空电线影响施工。

⑥工作现场要保持畅无阻,看见有带钉的废木料要立即清除,以防伤人。

⑦使用圆锯前应先试车,发现锯盘裂纹缺牙应立即调换。

⑧在锯料时,木料要放稳,两手均衡扒出,以防木块飞出伤人。

⑨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违者处罚。

6.3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①在调试电器线路时,如发现自动短路及空气开关自动跳闸,必须查明故障原因后,方可合闸送电。

②在施工现场临时搭接电源应注意是否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已损坏的接线和裸露的电线及电器。

③在安装或调试过程中经常注意导线保险丝的截面积和容量是否恰当。

④值班电工必须严守岗位,加强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⑤总配电箱应有触保器,装门上锁。所有的插头、插座、闸刀都必须完好无损。

⑥凡进行立体作业时,离地悬空高度超过5米,应系安全带,下层作业者应戴安全帽。

6.4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①工作前必须戴好防护用品。电焊钳、电线切勿搭在焊件上,以防止损坏漏电。

②掌握手钳时,手指不能放在铜头上,严禁将脚搭在电线上或电焊棒上。

③不准在易燃易爆物资附近进行焊接。

④在使用气焊时,严禁抛掷、滚动气瓶,撞击、暴晒及接近高温。

⑤严禁把未熄灭的焊枪入水中冷却。

⑥严禁在乙炔瓶附近有火种。

⑦工作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严格分离(最近不得小于5米)。

⑧焊接前应检查氧气瓶乙炔瓶和皮管是否漏气。

⑨工作完毕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处理放置。

6.5瓦工安全操作规程

①工作前应检查整理场地,防止可能产生撞翻物件、砸伤身体之类事故。

②在工作中不得任意搭设飞跳板。脚手架堆屋不准超重,不准多人站立在脚手架板上,防止断塌。

①拆除墙壁或在墙壁上打孔时,应事先在危险区域内设护拦,并加明显标志。

第一节

1.贯彻以“消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结合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建立逐级防火责任制。建立消防、保卫制度,确保施工安全。作好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对易燃物品的存放要设专人负责保管,远离火源。

2.组织工地成立防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由安全员、材料员等相关管理人员任组员。对现场进行监控,及时消除隐患,各施工部位明确安全责任人员,实行挂牌制度。

3.对现场的操作人员进行消防保卫知识教育,提高施工人员消防保卫意识,每周一作为安全教育日,对施工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的教育,并充分利用板报和醒目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防火知识,从思想上使每个职工重视安全防火工资,增强安全防火意识。

4.施工现场按消防规定设置干粉灭火器。防火器材不得随意搬动,消防通道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以保持消防道路畅通。在附近要写上119火警电话醒目标志。

5.建立消防档案制,做好消防工作的基础材料。

6.施工中电器设施的安装、维修,均应由正式电工负责,严禁私自拉照明线、点电炉,避免电气引起火灾事故。

7.坚持安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清除,防止工伤、火灾事故。

8.动火作业履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动火证上岗,并有专人看护。

9.对有火灾危险的项目施工,编制专项消防措施,设置警戒区域,并配备专职警戒人员。

10.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品种,应分库存放。

11.涂料和稀释剂的存放和管理,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

12.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

第二节

1.治安保卫工作目标

1.1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将保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的落实防盗措施,严防各类偷盗事件发生。

1.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尽量减少治安事件发生。

1.3作好人事管理,加强治安保卫教育,及时处理好单位之间、人员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杜绝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1.4加强对重点人员和各关键部位的检查管理,杜绝各类人为破坏事故。

1.5落实成品保护责任制,避免成品保护损坏事故和设备、材料的丢失事件的发生。

2.治安保卫措施

2.1成立现场治安保卫小组,治安保卫指挥部的职责是:确定现场治安保卫工作总体方案,协调各施工单位间的治安保卫关系;制定特殊情况下的加强安全保卫措施,有紧急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组织保安人员进行特殊时期安全保卫工作的演习。

2.2项目经理部抽调素质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安全保卫人员,其主要职责为:在现场治安保卫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专项治安保卫方案;组织现场门卫管理和现场组织值勤工作;组织职工群防,建立工地群众治安管理体系;组织成品保护工作;管理保安队伍;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络,开展社会联防工作。

2.3向职工、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教育,配合保卫人员坚持不懈地进行普法教育,做到人人知法、守法与一切违法行为做斗争,维护治安秩序,为施工现场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2.4揭发检举各种违法、违章行为,打击现行犯罪分子,保护发案现场,及时迅速地将有关情况上报保卫部门。工地发生案件要认真及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并协助公安保卫机关了解现场情况,提供线索,协助破案。

2.5严格门卫管理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和项目的ci管理统一要求,设置标准化围墙和大门,由项目保卫干部和保安公司值勤人员昼夜值班,实行封闭式管理。

2)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内部管理部统一印制的出入证。

3)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应持有相应证件,并填写“会客单”,并从门卫处借带安全帽,方准入内。其离场时,应将接待人签字的“会客单”和安全帽交还门卫。

4)外来车辆进场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并办理入场证。

5)物资出场应有物流采购部签发的出门证。特殊、危险物品要由内部管理部监护出场。

2.6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

在本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中,坚持贯彻“谁负责施工,谁负责治安保卫”的原则,保卫负责人员代表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与各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队伍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在该责任书中明确治安管理目标、责任范围和具体治安责任。定期检查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坚持现场日夜巡逻制度

每日安排足够保安力量,进行昼夜巡视检查,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违纪现象,及时发现制止偷盗行为。确保建设物资及工程的安全。

2.8开展社会联防

与公安、环保、环卫等部门组建联防小组,以提高现场综合治理能力和及时解决施工与地方的各项有关工作的交叉和矛盾,开创文明工地的新局面。

第三节

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综合反映,贯穿于项目工程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以符合标准要求的文明施工管理,提高项目工程施工的综合管理水平,促进管理层作业层“三个素质”和观念作风的改变,提高劳动效率,降低物耗、消除污染,美化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有效地抵御灾害事故,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等,来保证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

我公司在文明施工方面一直注重管理,强调落实,并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文明并结合本工程特点,我经理部制定了文明施工保障体系,责任到人,层层把关,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严格遵守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的相关规定。

1.工作制度

1)每周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2)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检查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下设检查组,每半月组织一次对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施工现场检查记录表”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检查组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推行文明施工方案会签制,根据合同内容、施工范围、施工区域等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从制度上落实文明施工工作,保证文明施工的切实落实。

2.施工现场场容管理措施

1)本工程实行封闭施工。在施工现场设置“一图六板”和安全宣传标语及警示牌。建筑材料按要求分阶段划区域堆放整齐,施工区与办公区分隔,按“标化工地”要求做到整洁有序。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平面图,对施工区统一规划和管理,避免各自为战的混乱局面,确保施工区的有序,创造整洁、有序、安全的作业环境,做到文明施工生产。

2)施工现场道路和堆料场地必须平整、坚实。

3)施工临时用房要统一规划,办公区、生产加工区等严格分区,分块建设,避免交叉干扰,并设明显标志,暂设用房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搭设,并应符合环保、消防的要求。

4)入住生活区的作业人员只需携带自己基本的生活用品即可入住,提供统一的床铺、被褥,由专人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确保生活区的卫生、安全条件,减少疫病,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5)施工作业面通道要有显著标志,无建筑垃圾,有良好的采光或照明,且易于行走,安全措施可靠。对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要及时进行清理,确保楼梯踏步、休息平台等部位保持干净整洁,保证人员通行。

6)运输道路和作业面落地灰要及时清理。砂浆倒运时,应用容器或铺垫板。

7)安排专人每天对浇筑地点的散落灰进行清理,确保不出现扬尘。

8)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施工垃圾要及时清理。

3.施工现场材料堆放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内各种料具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牢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2)合理制定用料计划,按计划进料。合理安排材料进场,随用随进,不得在场外堆放施工材料,各种材料不得长期占用场地,各种废料必须及时处理。

3)施工现场内的各种材料,依据材料性能妥善保管,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火、防损坏等措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理手续。

4)砂、石和其它散料应随用随清,不留料底,散落灰必须及时清用。施工现场剩余料具和容器要及时回收,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退。

5)随时清理搅拌机四周及拌料处,以确保无散落的废弃砂浆。

6)合理设置施工现场内垃圾堆放点,施工垃圾应及时分捡、有使用价值的应回收、利用,废料应及时清运出场。

第四节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证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1.防尘措施和防止运输遗洒

① 施工现场道路

为降低施工现场扬尘发生,每天派专人随时清扫现场主要施工道路,并适量洒水压尘,达到环卫要求。

② 施工现场地面

要进行洒水防尘,木工操作面要及时清理木屑、锯末,并要求木工棚和作业面保持清洁;

③ 区域清理

施工现场的区域施工过程中要作到工完场清,以免刮风时将灰尘吹入空气中;各区域内的建筑垃圾随着区域施工的进展及时清理,要求活完底清,不许将垃圾从高处直接倒入低处,每个区域要设有垃圾区,及时将垃圾运入垃圾站。

④ 防尘措施

⑴施工现场内减少飞扬的粉尘,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做到的硬地化部位,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⑵各楼层清扫建筑垃圾,应先洒水湿润后,才能清扫。

⑶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⑷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并在仓库内进行。

⑸降低楼层内风的流速,阻挡灰尘影响建筑物周围的社区环境。

⑤ 垃圾堆放区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设专门的垃圾堆放区,并将垃圾堆放区设置在避风处,以免产生扬尘,同时根据垃圾数量随时清运出施工现场,运垃圾的专用车每次装完后,用苫布盖好,避免途中遗洒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尘。

2.室内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① 调整施工噪声分布时间。

根据环保噪声标准(分贝)日夜要求的不同,合理协调安排施工分项的施工时间,将容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分项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避免扰民。

② 敏感区域施工应在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降低噪音的围帘包裹。

③ 施工现场的木工棚应作封闭处理,并能有效降低噪声。

④ 因施工需要场地噪声超过标准限制,或因工艺等技术原因需连续施工,必须报建设部门批准,并在环保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对周围居民发放扰民费。

3.废弃物管理

① 废弃物分类:

1)不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碎砖头瓦块、生活垃圾、结块水泥装饰装修施工废弃的各种无害材料等。

2)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废钢材、废木材、空材料存贮桶、包装材料等。

3)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废电池、变质过期的化学稀料、化工材料及包装物、日光灯管等。

4)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废油桶、废塑料布等。

② 废弃物标识及收集:

1)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处用标牌或其它方式注明废弃物的种类,有害类废弃物应单独放置并注明“有害”字样。

2)各个产生废弃物的单位均应设置废弃物临时置放点,配备有标识的废弃物容器,废弃物产生后,由产生单位按要求放置到存放点或容器里。有害有毒废弃物必须单独存放,防止再次污染。

③ 废弃物运输和管理:

1)外运前必须将废弃物覆盖严实,不得出现遗洒。对危险、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运输,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防止二次污染环境。

2)应定期对废弃物贮存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管理、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对于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要采取有效的防止措施,加强对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管理。

4.废水管理

1、开工前应到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2、现场施工产生的污水经二次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能经沉淀处理净化的污水则集中外运处理。

5.限制光污染

探照灯尽量选择既能满足照明要求又不刺眼的新型灯具或采取措施,使夜间照明只照射工区而不影响周围社区居民休息。

6.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的管理

①贮存:贮存应建立台帐,分类存放并定期清点,设专人严格管理控制库存量。库房应按要求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

②发放:发放应由专人负责,应根据施工进度和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领用数量。对领用人、领用品、领用数量、领用日期进行登记,控制领用数量。

③使用:使用前应由工长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或产品使用说明执行。准备所必备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③运输:由物资部门或专业运输单位负责运输、押运、卸货。如属危险品,则必须由有危险品运输资格的专业运输单位负责运输、押运、卸货。运输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倾倒。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③防止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增强消防意识。对木工棚、油库等一律配备符合规定的灭火器,严格落实消防规章及防火管理制度。

7.降耗节能措施

项目经理部要安装水表、电表,随时了解用水用电情况,及时发现水电浪费情况,加以限制。经常对现场所有供水阀门进行检测、更换,杜绝跑、冒、滴、漏;项目各部门要制定节约纸张计划,非机密性办公用纸必须两面使用,废纸应回收,推行无纸化办公,信息无纸化管理和网络化传输。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队文明生产工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熟知井下避灾路线,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负责所辖区内的巷道清理、水沟疏通等文明生产安全工作,严格按“三程”和“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

(三)认真检查辖区内的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四)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参加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7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本工程安全施工目标定为市优良级,做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并严格控制一般事故。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2.1建立健全安全体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严格按照“一标三规范”组织施工检查,公司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安全员,配带袖标上岗值勤,检查采取“三定”措施,定人、定时、定措施,奖优罚劣以促进安全工作。

2.2按规定编制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及重要安全措施,施工前按分部分项工程和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签字时间必须明确。

2.3安全教育,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职工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大宣传力度,每天开安全会,警钟长鸣,被教育人花名册要有被教育人签字,原则上“来一个教育一个,来一批教育一批”。工地设立各种安全标牌标语,警示牌每2000平方米不少于8块。

2.4“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严格按规定执行

2.5进入工地须带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并高挂低用,脚手架及安全网或其它围挡必须由专职架工按方案规定搭设,必须挂通网,搭设完毕办理验收手续方可使用。

2.6楼梯口必须设临时防护栏杆,大于25cm的洞口必须设防护栏杆,建筑物四周人行道口要设防护走廊。

2.7阳台、屋面、斜道两侧均设防护栏杆。

2.8少数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塔吊等施工机械由专人操作和正常维修,夜班操作要求足够的照明设施,塔吊使用要有专人指挥,吊下不得有人,高空作业不得向下乱抛物品。

2.9现场设消火栓、消防水桶、砂、铁锨等灭火物,各种材料堆放整齐,道路要畅通,易燃物质及时进行清理,施工区域内禁止擅自动用明火。

2.10现场文明施工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制度,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乱建房,乱占场地。

2.11堆放大宗材料、半成品、机具设备必须整齐,施工道路和现场派专人随时清扫,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操作班组必须做到操作面洁净,随做随清。

2.12工地食堂卫生管理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生熟食分开,设防蝇网、鼠网等。男女厕所分开设置,采用水冲式,落实专人管理,每日冲刷,打药,做到无味,无蝇清洁。

2.13生活区、办公区要注意精神文明,加强组织和宣传,建立绿化美化区。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一)专业人员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由专人负责现场,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箱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各类用电人员注意以下内容: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停运的设备必须及时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保护所有设备的负荷线、零线和开关箱,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6、不许带电作业;

7、设备维修断电时,必须在相应开关箱、配电箱内控制开关上挂明显的维修停电标志牌。

(二)配电箱及开关箱

1、现场配电箱及开关箱应采用推荐产品。

2、配电箱及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力撞击、强烈震动和热源的地方,室外配电箱设防雨棚。

3、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其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其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4、配电箱及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5、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6、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7、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

8、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及开关箱由专人负责,每月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维修一次,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严禁带电作业。

9、所有配电箱及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一、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

二、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柜(出现电气故

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三)配电线路

1、电缆干线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4、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楼内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5、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进户线边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四)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1、现场使用的各类电动工具,均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2、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国标gbll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只能用作接地线。

3、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4、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二次侧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

(五)外电防护

1、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2、施工建筑物(含脚手架具)的外缘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问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3、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及其它金属物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m。

4、在距架空线路较近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增设护栏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由电气工作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为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要采取加固措施。

(六)接地与防雷

1、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用专用接地线连接。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用大地作地线或零线。接地线由箱式变压器零线引出,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以保证接地电阻值达到要求。

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的截面积采用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芯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

3、现场埋地电缆与设备连接时严格按要求接线、相线分别为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零线为浅兰色,接地线为绿/黄双色线。

4、箱式变压器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其他接地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钱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芯橡皮电缆。其截面积不得小于1.5mm2,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线。

5、施工现场内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和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井字架、脚手架等,除做好工作接地外,还必须按规定做防雷接地,防雷接地采用-40×4镀锌扁钢与大楼接地体相连,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结构之间应保证可靠电气连接。施工现场内塔吊、室外电梯、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范围以外,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6、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良好电气连接。

(七)电气防火措施

1、电动工具使用完毕立即切断电源;

2、临时线路使用完毕应及时拆除,不得留有断线头;

3、发现电气设备有燃烧现象,应及时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扑灭;

4、发现触电、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采取救护措施;

5、易燃易爆场所,危险品库均应作为重点防火区域。对电器线路和设备均应按照重点区域的防护要求办理。

四、照明供电线路

(一)照明灯具电源末端的电压偏移符合下列数值:

1、一般工作场所的电压偏移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5%~5%,远距离电源的小面积工作场所,电压偏移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2、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额定电压为12-36v的照明,电压偏移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3、一般场所选用额定电压220v的照明器具。

(二)在潮湿、导电灰尘严重、灯具距地面不低于2.4m或易带电的场所使用安全电压,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三)照明线路应分区域控制,随用随开,用后及时关闭,无人工作的区域工作灯不应常开(除通道外)。

第8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东太湖吴江段苏震桃以北堤线加固帮宽工程1标段和2标段2个项目区

1.1建设单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1.2工程名称:东太湖吴江段苏震桃以北堤线加固帮宽工程

1.3建设地点: 吴江区

1.4工程用途、工期及质量要求:工程主要用途为排涝等,实施后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管护到位。项目工期从2022年7月25日开工(开工令日期),要求2022年6月25日完工。

1.5项目种类:水利工程

1.6工程施工计划工期:工期335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即保修期)

1.7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8832万元。

1.8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吴江区自筹

二、编制依据:

(1)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三、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牢牢抓住“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四、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位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单元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单元工程或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

(1)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中,注意安全、卫生保证体系的审查。

(2)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卫生保证体系的落实情况,定期核查安全卫生档案。

(3)定期互查现场安全、卫生情况。

(4)逢会必讲安全、卫生,所有监理人员都是安全员,随时汇报现场安全情况,及时整改通知,督促整改。

(5)协助业主制定“施工现场安全,卫生管理处罚条例”,并认真实施,是管理安全、卫生的重要手段。

(6)在工序验收中,同时对安全,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即使工序质量合格,安全不达标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对施工机械、脚手架等都要经有关单位验收挂牌后方能使用,严格动火报告制度。

(8)督促施工单位挂好宣传标语,竖好安全警示标志,在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要的针对性的进行安全交底。

(9)进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现场材料、构配件,按施工临时设施布置堆放整齐,做到工完料清,道路畅通。

(10)编制紧急通讯联络图,预防特发事件发生,保证及时处理。

六、具体措施:

安全生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管理内容,只有安全生产上去了,才能抓好进度,提高质量。根据项目和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齐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可靠的安全管理网络。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总、分包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新进现场工人须进行安全教育;工人变换了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据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分部单元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齐全。

5、安全检查: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6、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工伤事故处理: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认真做好“三不放过”工作。

8、施工工地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

(二)脚手架安全使用技术措施

1、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2、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 毫米,壁厚3--3.5 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木脚手架应用小头有效直径不小于8 厘米,无腐朽、折裂、枯节的杉篙,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 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 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 米。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 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 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 米。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杉篙支搭承重脚手架。

3、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4、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 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 厘米高的挡脚板。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 米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5、脚手架必须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 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 米。拉接必须使用钢性材料。20 米以上高大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6、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字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7 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 度。

7、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 牛顿/平方米(270公斤/平方米)。

8、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护线架的支搭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埋地深度为30-50 厘米,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撑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9、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 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3;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1.5 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6。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 厘米。

(三)“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 安全帽

1.1 安全帽购买时必须是国家或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指定的品牌。

1.2 安全帽在按gb2812-81 规定批量抽验时,如不合格,应再取双倍复验。

2 安全带:购买安全带时,必须按(gb6095-85)标准执行,出厂资料、归档。

3 安全网:购买安全网必须按(gb5725-85)标准执行,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其标准1cm×1cm 目数为2000 目以上。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范督促工人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 预留洞口

150cm 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护栏,洞口下张安全网,按栏高1m 设两道水平杆。

(四)施工用电

1、支线架设

1.1 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1.2 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1.3 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1.4 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2、现场照明

2.1 一般场所采用220v 电压。危险和潮湿场所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2.2 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2.3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4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碘钨灯固定架设,要保证安全。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3、架空线

3.1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3.2 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

3.3 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 以上,机动车道为6m 以上。

4、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4.1 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使用标准电箱。

4.2 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4.3 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4.4 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极配合。

4.5 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4.6 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

4.7 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4.8 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 和220v 两种电压等级。

5、接地接零

5.1 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2 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5.2 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 ,多股芯线手持式民用电设备应采用不小于1.5mm2 的多股铜芯线。

5.3 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五)中小型机具

1、搅拌机及砂浆机

1.1 必须搭设防雨防砸操作棚,机体安装坚实平稳。

1.2 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有效。

1.3 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

1.4 必须有良好的单独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1.5 搅拌机操作杆必须装有保险装置,进料斗应有挂钩及链。

1.6 搅拌机拉铲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1.7 砂浆机筒体防护栅齐全,出料应配备圆盘式手转盘。

2、木工平(压)刨

2.1 外露传动部位必须装有防护装置。

2.2 刨面必须有靠山

2.3 平刨刀刃处必须设护手防护装置。

2.4 压刨设有刀口防回弹装置。

2.5 必须单独重复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3、木工圆锯

3.1 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和安全防护挡板及月牙罩。

3.2 圆锯要设松口刀(分料器)。

3.3 操作必须使用单向电动开关。

3.4 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4、手持电动机具

4.1 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

4.2 防护罩壳齐全有效。

4.3 外壳必须有效接地或接零。

4.4 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5、电焊机

5.1 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2 一、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应使用线鼻子。

5.3 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5.4 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6、水泵

6.1 电源线不得破损。

6.2 有良好的接零保护装置。

6.3 应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

(六)防火安全

1、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干部和专职消防员,建立防火档案并正确填写。

2、重点部位(危险仓库、油漆间、木库、木工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4、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七)严格控制围堰施工质量,确保施工期安全

本项目有许多河道采用干水施工的方法疏浚整治河道,因此围堰安全至关重要。

1、围堰的施工顺序:从一侧向另一侧推进填筑合拢,在合拢前,用抓斗式挖泥船对龙口部位的淤泥进行清理,清理干净后合拢。围堰合拢后,水位以上围堰施工按分层夯实的要求进行填筑。施工围堰不仅仅是临时挡水堰体,而且是确保工程顺利施工、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围堰的填筑施工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有关要求,并逐层碾压密实,及时检测,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围堰断面尺寸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2、围堰施工时的控制要点:围堰填筑前,应对围堰基底及护坡部位浆砌石彻底清除,以确保填筑的围堰堰基和填筑的接合面有良好的结合,保证围堰的防渗性能。所有的围堰填筑的土料均选用刚粘土,确保围堰的填筑质量。围堰内降水过程中24小时观察堰体的边坡稳定情况,根据现场掌握的抽排水速度,并不断加固,防止出现险情。堰内积水抽干后,立即组织土方机械对围堰内侧坡加宽加高,用推土机逐层碾压。

3、施工围堰的维护:为了防止雨水冲刷、风浪对围堰的影响,等围堰填筑完成后,围堰施工完毕后,经常派人维护检查。在汛期来到以前成立防汛领导小组,落实防汛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防汛物资,成立防汛抢险突击队,安排专人对围堰外的河水水位进行观测以及对围堰的检查,发现意外情况及时汇报,及时采取在围堰顶施打子堰加高等应急措施,确保围堰在汛期或高水位期间万无一失。

4、围堰拆除:拆除前,首先保持围堰内外水位基本持平,然后,用挖掘机将围堰水上部位的土方挖出,自卸汽车将土方运至弃土场内。对围堰水下土方,将采用绞吸式挖泥船进行开挖,弃土送至业主指定的弃土场,水下方作业期间必须经常探测河床底高程及河道的宽度,直到满足设计要求。

(八)为了更好的做好安全生产还得同时做到文明施工。为此要做好空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空气环境保护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尽量选用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进入施工区,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施工车辆装载不能过满,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车辆在施工区内缓速行驶,减少扬尘;施工区内的道路路面清扫、洒水。

声环境保护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尽可能选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降噪措施;施工人员在强噪声环境中作业时,按劳动保护规定相应减少接触时间。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取弃土要综合考虑,挖填应相互结合,以减少施工中的弃土量。合理布置弃土的位置、范围等,尽可能减少破坏地貌植被的面积,弃土、渣场在施工结束后应清理平整,恢复植被,优化生态环境。

第9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广东省建筑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公司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社会稳定和企业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项目工作目标: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项目部在建工程项目2008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合格率100%,优良率80%,杜绝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5%以内。施工现场做到“两型五化”,进一步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安全文化。做好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认真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杜绝刑事案例发生,保障社会稳定。

二、实施措施

1、整个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标五规范”,以省、市、区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条例为依据与各项目部签定目标责任书,严抓工作落实。

2、加强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从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相关科室到工程项目经理直至生产个人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技能教育培训,杜绝违章作业。

3、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现行规定和技术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前做好季节变换的各项技术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体系有效。

4、认真做好新入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各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100%,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技术交底。

5、加强文明施工卫生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梅州市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和《梅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六项卫生制度》,创造优美的施工环境和舒适的工作条件。

三、奖罚办法

1、完成本年度目标责任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予以表彰,同时奖励人民币1000元,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奖励人民币200元。

2、处罚

未完成本年度目标责任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罚人民币2000元,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罚款人民币500元。

市、区级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施工现场,对负责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能报批评。

凡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视责任程度对负责人罚款人民币1000-2000元(不含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况特别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安全管理目标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针对我工程实际情况,为了优质、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安全管理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1)死亡事故为零;

(2)重伤事故为零;

(3)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5%。

第10篇 谈谈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三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建立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除主任、副主任外,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在每次评审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库由全省建设系统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专家组成。

第四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我省有关规定等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 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评选。每年评审工程个数原则上控制在160个。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属地原则分配,专业工程按相关专业部门分配,依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当地工程建设规模情况;

(二)当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适当考虑地区及专业平衡。

第六条 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工程质量创优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钱江杯”优质工程应先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二)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三)150间以上的饭店、宾馆;

(四)设区市城区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单体住宅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可控制在8000平方米以上;

(五)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商住楼,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8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别墅区;

(六)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七)建安工程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程量在50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八)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以上的特殊工程;

(九)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

(十)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遂道;

(十一)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十二)达到国家计委规定的大中型项目标准的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电力等其他建设工程;

(十三)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安全文明标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工程。

第八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一年内未发生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二)在浙江省内注册或登记进浙的建筑业企业;

(三)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

(四)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主承建单位。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1、在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承建面积最多的一家企业,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小区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15000平方米(群体建筑不少于12000平方米,村镇住宅群不少于6000平方米);

2、当有两家以上企业符合条件1,且两家企业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家以上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3、当参加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每家企业承建建筑面积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组织申报,可选择三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

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工程分包工程量20%以上的,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量占该工程建安工程量10%以上的,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但参建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三家。

第九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已列入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部门创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计划,且被设区市或相关专业部门确定为“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并已获得挂牌的工地;

(三)在上年度10月1日以后本年度9月30日以前竣工;

(四)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专业部门的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五)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

(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

(七)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 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一)工程施工中发生四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附件一)。申报房屋建筑工程的,经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申报专业工程的,经相关省级专业部门(省市政协会,下同)签署意见后上报。

第十二条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部门根据申报指标,择优推荐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推荐申报名单的文件和有关资料于当年11月15日前上报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第十三条 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分包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第11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安全监控力度,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我公司建立了以领导为中心的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体系,公司内部各个部门以至每个人从上到下围绕公司的总目标,制定各自的目标,确定行为方针,安排工作。根据工作目标来控制公司安全生产,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级级有保障,人人有其责,对所负的责任有明确的概念,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实现目标,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企业建设的重要地位,杜绝发生各类伤亡事故,一般事故年负伤率不超过1‰,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80%,责任期内不得发生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事故。每天坚持班前会,班中检查,班后验收制度做到工完场清,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争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工地。

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安全小组全面监督指导,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项目经理为首抓好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专职安全员进行巡回检查,突出重点部位的防范,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班组安全员指导检查本班组安全文明施工,全体职工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条条落实到人,并同经济利益挂钩。

2、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加强工人进场前的三级教育。职工上岗前要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息时间,避免工人过度疲劳引发安全事故。

3、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杜绝违规事情发生,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杜绝扰民等事件发生。

4、做好现场宣传工作,现场悬挂安全标志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危险地带及夜间施工设警示灯、警示牌,交叉作业实行监护。

5、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门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层层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现场各种机械设备有专人操作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指挥。

7、加强用电管理,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保护”、“一开关箱”制度,配电电缆整齐有序,机电设备专人管理,严禁私自乱扯乱动机电设备,按规定设避雷装置。

8、对工作面进行严格验收,机械、脚手架、安全网、施工用电等施工设施,安装完毕,需按规定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进行经常性跟踪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9、严格执行“三宝、四口、五临边”的规定。钢管脚手架平面铺满架板,立面用密目网封闭,严密防范,防止事故发生。

10、突出抓好阶段性的安全工作重点。在全面抓好安全生产的同时,应针对不同阶段工程特点重点防范。基础施工阶段重点抓好支护及围挡,主体施工阶段重点抓好洞口防护,脚手架的稳定,防高处坠落,抓好防火、防汛工作,全过程必须抓好安全用电。

11、严格执行本公司安全防火制度和工程项目防火责任制,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建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对全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现场用火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采取严密措施,重点防止用电和火种管理不当,引发火灾。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防火检查,主要是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宿舍、木工棚等。

12、备足防雨器材,现场做排水沟和必要的挡水墙,用电设施要遮盖防雨,定期检查垂直运输机械的锚固,设专人收听天气预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风雨天气造成的危害。

13、加强检查突出重点部位的防范。发生隐患,定人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并监督执行,做好记录。不符合生产规定决不允许施工。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经济处罚。

14、各分项工程及机具安全管理措施:

土方工程:

2.14.1.1开挖基坑、基槽前,严格制定出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2.14.1.2开挖基坑、基槽时根据土质情况和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和做好固壁支撑。

2.14.1.3挖土时确保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纹及倾坍可能时,人员立即撤离并及时处理。

2.14.1.4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2.14.1.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工作,不得将土或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2.14.1.6机械挖土操作中,进铲不得过深,提升不得过猛。

2.14.1.7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2.14.1.8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米高护栏并进行围挡,要设置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2.14.1.9开挖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或支撑破坏。

2.14.1.1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14.1.11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及时报告,不擅自处理。

2.14.1.12场内道路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畅,各种车辆有专人进行指挥引导。

回填土工程:

2.14.2.1装载机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平土。

2.14.2.2打夯机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保护器,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的规定,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穿着绝缘鞋、带绝缘手套,并有专人负责电源线的移动。

2.14.2.3基坑的支撑,要按照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要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得事先将支撑拆除掉。

模板工程:

2.14.3.1模板施工前,先要进行模板支撑设计,编制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和监理批准。

2.14.3.2模板支撑设计要有支撑设计和细部构造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详细注明。

2.14.3.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及系牢固。

2.14.3.4经过查体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14.3.5工作前要认真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

2.14.3.6安装与拆除2米以上的模板,要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和操作平台,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2.14.3.7遇到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高空作业。

2.14.3.8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示出工作区,用红白旗加以围拦,暂停人员过往。

2.14.3.9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2.14.3.10支模过程中,中途休息要将支撑、搭头、柱头板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2.14.3.11模板工程安装完毕,必须由技术负责人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2.14.3.12模板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要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2.14.3.13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使用梯子,不得站立在墙上工作,不准在大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2.14.3.14模板支撑在拆除前,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向监理申报批准后,方可进行拆除。

2.14.3.15装拆模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

2.14.3.16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钢筋工程:

2.14.4.1所有从事钢筋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劳保手套,不得穿拖鞋和皮鞋进入施工现场。

2.14.4.2所有钢筋机械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其他人禁止乱动,钢筋机械的接电、维修及保养也必须由专人负责。

2.14.4.3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要在地面进行,不得在高空操作。

2.14.4.4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2.14.4.5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方可靠近,就位支撑好摘钩。

2.14.4.6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得长短参差不齐,细长钢筋不得一点吊。

2.14.4.7切割机使用前,必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二级漏电保护;切割机后方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2.14.4.8钢筋头应及时清理,成品要堆放整齐,工作台要稳定,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2.14.4.9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箍筋、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2.14.4.10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2.14.4.11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

钢筋冷拉、焊接工程:

2.14.5.1钢筋冷拉时,卷扬机要设置防护挡板,冷拉两端必须装置防护设施,冷拉时严禁在冷拉线两端站人或跨越、触动正在冷拉的钢筋。

2.14.5.2电焊机必须采用接零和漏电保护,以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对于接焊导线及焊钳接线处,都要可靠地绝缘。

2.14.5.3大量焊接时,焊接变压器不得超负荷,变压器升温不得超过60℃,为此要特别注意遵守电焊机暂载率规定,以免过分发热而损坏。

2.14.5.4焊工必须穿戴防护衣具。电弧焊焊工要戴好防护面罩。焊工应站在干燥木板或其他绝缘垫上。

2.14.5.5焊接过程中,如焊机发生不正常响声,变压器绝缘电阻过小导线破裂、漏电等,均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

混凝土工程:

2.14.6.1夜间进行混凝土工程施工时,要有安全领导成员值班,施工照明充足,防护措施可靠,符合施工和安全要求。

2.14.6.2震动泵的操作必须由专人负责,禁止其他人员乱动,震动泵所用的电缆确保不破损、不漏电,所有漏电保护安全有效,灵敏可靠。

2.14.6.3所有操作人员禁止疲劳作业,不得连班,夜班加班供应夜餐,并保证有良好的休息场所。

2.14.6.4所有操作工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有效,尤其持震动泵者必须戴好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防护服。

2.14.6.5用塔吊、料斗浇筑混凝土,在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

2.14.6.6离地面2米以上浇筑过梁、雨篷、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安全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2.14.6.7使用振动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观察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

地面工程:

2.14.7.1操作时必须穿水鞋,以免水泥湿脚。

2.14.7.2晚上压光地面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灯具应架空或用固定支架。

2.14.7.3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把挤手。

砌筑工程:

2.14.8.1在操作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通畅,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14.8.2砌基础时,堆放材料应离开坑边1米以上。

2.14.8.3在楼层施工时,堆放机械、材料不得超过使用荷载。

2.14.8.4施工脚手架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不准用钢模作立人板,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一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

2.14.8.5砖笼、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2.14.8.6要作好防雨措施,避免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脚手架工程:

2.14.9.1搭设前要严格对钢管进行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得使用。

2.14.9.2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得使用。不得使用钢木混合脚手架。架体高度超过24米时,严禁使用单排脚手架。

2.14.9.3脚手架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处理。

2.14.9.4脚手架必须有扫地杆连接保护,并在立杆上设置底座保护。

2.14.9.5剪刀撑不得使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搭接长度不小于60厘米,用三只扣件均匀分布扣紧,两端余头不小于10厘米。

2.14.9.6脚手架拆除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14.9.7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及其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得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行设置。

2.14.9.8施工人员严禁从高处抛掷钢管及其扣件。

2.14.9.9脚手架拆除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

2.14.9.10所有连墙杆、斜拉杆等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2.14.9.11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运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2.14.9.12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2.14.9.13脚手架采用落地双排管网脚手架,立杆纵距为1.5米,横距为1.0米,离墙间距0.2米,大横杆间距1.8米,小横杆设在横杆与立杆点处,架子与墙体每隔4米进行一道硬拉结,连接点应设在立杆上。

2.14.9.14每操作层外侧设置1.2米高防护栏和0.18米高的踢脚板且顶层防护栏应高于建筑物1.5米。

2.14.9.15外架必须设剪力撑水平夹角45-60度,其它均严格按脚手架检查评分标准设置。

2.14.9.16内脚手架:梁板施工设置满堂脚手架,用于模板支撑系统,内装修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保证其操作时的稳定性和坚固性。

2.14.9.17严格按尺寸要求搭设,控制好立杆垂直度和横杆偏差,严格控制使用荷载<300千克/平方米。

2.14.9.18上下架子的坡道搭设:车架子外侧与架子连成整体,坡道立杆间距不大于1米,坡道必须有防滑措施,上方有杆身栏及扶手,外侧用安全网封闭。

2.14.9.19严禁违章作业内容:利用架子吊重物,作业人员攀登架子上下楼层;在外架子上拉接吊装绳索;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和连接杆,起吊重物时,被吊物体与架子碰撞,在结冰的脚手架上作业。

2.14.9.20. 脚手架拆除前编制拆除施工方案,必须派专人现场监护指导,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

2.14.9.21.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高处作业规定,遵守和执行安全纪律,拆除工艺要求。

2.14.9.22.如遇强风、雨、雷特殊气候,不应进行拆除作业,夜间实施拆除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2.14.9.23.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不允许留隐患,严格执行拆除方案和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抹灰工程:

2.14.10.1抹灰工程使用的操作平台必须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高度不大于2米,平台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斗、灰桶要放平稳。

2.14.10.2搭设的平台不得有硗头板,并严禁脚手板支搁在门窗上或暖气管道上。

2.14.10.3操作前要仔细检查操作平台是否牢固,发现有不安全的地方立即作加固处理,不准用钢模板作立人板。

2.14.10.4搅拌与抹灰时要注意防止灰浆溅到眼内。

2.14.10.5严禁从窗口向下随意抛掷东西。

屋面工程:

2.14.11.1防水卷材施工时,必须使用防护用品,穿工作服、带手套。

2.14.11.2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的围栏,斜屋面四边防护的高度视坡度增高,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操作。

2.14.11.3凡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神经衰弱症及贫血等不适合高空作业者不得进行屋面工程施工。上屋面前应检查有关安全设施,如栏杆、安全网等是否牢固,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2.14.11.4不要穿硬底易滑的鞋上屋面操作;在屋面踩踏行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谨防拌脚跌倒。

2.14.11.5碎瓦、杂物工具等应集中下运,不能随意乱丢乱掷。

2.14.11.6其他安全事项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执行。

2.14.12油漆工程

2.14.12.1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装通风设备,方能施工。

2.14.12.2在用钢丝刷、板锉、气动或电动工具是清除铁锈、铁磷时,为避免眼睛沾污和受伤,需戴上防护眼镜。

2.14.12.3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需戴上防护口罩,如对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闭式眼镜进行保护。

2.14.12.4在涂刷红丹防锈漆及含铅颜料的油漆时,应注意防止铅中毒,操作时应戴口罩。

2.14.12.5在喷硝基漆或其他挥发性、易燃性溶剂和稀释的涂料时,不准使用明火。

2.14.12.6高空作业需系安全带。

2.14.12.7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和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处换换空气。如仍不舒畅,应去保健站治疗。

2.14.12.8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严禁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油的棉纱和擦手布不许随便乱丢。

2.14.12.9油漆仓库明火不准入内,须配备灭火机。

电焊工程:

2.14.13.1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2.14.13.2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2.14.13.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额定电流的1.5倍,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2.14.13.4电气焊的电弧及火花点与氧气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

2.14.13.5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扎头固定。

2.14.13.6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2.14.13.7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2.14.13.8经常检查氧气瓶与减压阀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割炬嘴和炬身有无阻塞现象。

2.14.13.9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2.14.13.10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放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电气工程:

2.14.14.1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穿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严禁被车辗压。

2.14.14.2电箱内电器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14.14.3所有移动式电动工具,都应在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2.14.14.4人力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2.14.14.5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冲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2.14.14.6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的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

2.14.14.7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2.14.14.8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

2.14.14.9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

圆盘锯的安全使用:

2.14.15.1操作前应检查机械是否完好,电器开关等是否良好,熔丝是否符合规格,并检查锯片是否有断和裂现象,并装好防护罩,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14.15.2操作时,操作者应站在锯片左的位置,不应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2.14.15.3锯片上方必须安装防护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尺10-15cm外,安装弧分料器。

2.14.15.4送料不要用力过猛,木料拿平,不要摆动或抬高压低。

2.14.15.5料到尽头不得用手推按,以防锯片伤手指。如系两人操作,下手应待木料出剧台150mm后,方可去接拉。

2.14.15.6锯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2.14.15.7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后处理。

2.14.15.8如发现锯齿连续断齿达两个以上,应进行打磨,减少第三齿的继续损坏。

2.14.15.9当锯片出现裂纹,长度不超过20mm,应在裂纹末端冲止裂孔。

搅拌机的安全使用:

2.14.16.1搅拌机应设置在平坦的位置上,用方木垫起前后轮轴,使轮胎搁高架空,以免在开动时发生走动。

2.14.16.2搅拌机应实施二级漏电保护,上班前电源接通后,必须仔细检查,经空车试转认为合格,方可使用。试运转是应检查拌筒转速是否合适,一般情况下,空车速度比重车(装料后)稍快2-3转,如相差较多,应调整动轮与转动轮的比例。

2.14.16.3拌筒的旋转方向应符合箭头指示方向,如不符时,应更正电机接线。

2.14.16.4检查传动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无损坏,轨道滑轮是否良好,周围有无障碍及各部位的润滑情况等。

2.14.16.5开机后,经常注意搅拌机各部件的运转是否正常。停机时,经常检查搅拌机叶片是否打弯、螺丝有否打落或松动。

2.14.16.6当混凝土搅拌完毕或预计停歇1小时以上,初将余料出净外,应用石子和清水倒入搅拌机筒内,开机转动,把粘在料筒上的砂浆冲洗干净后全部卸出。料筒内不得有积水,以免料筒和叶片生锈。同时还应清理搅拌筒外积灰,使机械保持清洁完好。

2.14.16.7下班后及停机不用时,应拉闸断电,并锁好开关箱,以确保安全。

三、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3.1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封闭管理

3.1.1施工现场采用彩色金属板进行连续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3.1.2围挡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做彩绘处理)。

3.1.3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固定出入口,出入口处设置铁质大门,悬挂企业名称横幅,两侧设置企业方针等内容的竖幅。

3.1.4出入口处设置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切实起到门卫作用。

3.1.5加强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工作卡要佩戴整齐。

3.1.6进出施工现场,实行登记制度,门卫按制度对进出施工现场情况进行登记。防止非现场人员随便进出影响施工或现场机械、物资及临时设施等被损坏或失窃。

3.2强化对施工场地的管理

3.2.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要合理,方便生产和生活,不得占据在建工程的施工位置,要与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和消防距离,施工区和办公区、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办公区和生活区也要合理地划分、区别开来,避免出现管理的混乱。

3.2.2各类仓库按照材料的性质和贵重程度,分别采用库房、棚子、露天堆场三种方式。大宗材料直接运到现场,不设中间仓库或堆场,以减少二次搬运。

3.2.3对现场平面进行合理、规范布置。划分材料堆放位置时,充分考虑施工进入高峰时的堆放容量,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库等临时设施,道路、排水沟,高压线路等进行统筹安排布置。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库道路进行选择时,不得影响施工流水作业,以靠近使用地点的安全距离为原则,减少二次搬运。

3.2.4对施工现场的场地进行硬化,保证道路的平整、坚实、通畅,有循环干道,不得在干道上堆放构件和材料,并无大面积积水,保证现场运输和消防车的畅通。

3.2.5施工现场的道路和场地均采用自然排水,保证场地无积水。

3.2.6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必须做到活完场清,脚下净。

3.2.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杜绝因吸烟而发生的危险情况,为此在工地设置固定的吸烟室。

3.2.8在工地办公区和生活区及其他适宜的部位进行绿化。

3.3加强对材料和机具的管理

3.3.1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图及建设单位规定的位置放置。

3.3.2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按照品种、规格进行堆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牌。

3.3.3各种材料堆放保持整齐,砂石成方,砖成垛,钢筋、构件堆放要整齐,并用方木垫起。

3.3.4作业区应随时进行清理,建筑物楼层内,混凝土凡是达到强度的要随拆模随清理,运至施工现场分类集中堆放。

3.3.5施工现场的材料保管,要根据材料的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冻、防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

3.3.6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混放,要有专门的安全存放处,设置明显的标志,班组使用的零散的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存放,剩余的及时入库存放。

3.3.7水泥库要具备有效的防雨、防潮措施,分品种和型号堆放,离墙不少于10cm,垛底架空垫高,保持通风,垛高不超过10袋,使用时先进先出。

3.3.8加强对施工机具设备的保养

3.3.8.1及时对施工机具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对施工机械进行整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防锈、换件,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的一系列工作,减少机械磨损,延长使用寿命,提高机械完好率。

3.3.8.2班前班后清洁机械零部件、补充燃油和润滑油,补充冷却水,检查并紧固零件,检查操纵、转向与制动是否灵活可靠,并作适当调整。

3.3.8.3及时排除发现的机械设备故障,更换工作期满的易损部件,调整个别零部件。

3.3.8.4坚持做到每月进行一次小修,三个月进行一次中修,五个月进行一次大修。

3.3.8.5新钢管在投入使用前,对其内外进行防腐处理,钢管外表面涂刷调和漆,钢管周转使用一定期限后,重新进行刷油漆防腐维修保养,对周转使用中检验出来的有问题的杆件,根据损坏情况或修复再使用或报废。钢管扣件每次周转使用后,进行防锈处理,并对螺栓、螺母进行润滑。

3.3.8.6钢模板每次周转使用后进行去污、除锈并刷机油作防腐处理,对已损坏的模板进行修复。木模板使用后清除表面的砂浆、混凝土,集中按码存放,做好防腐、防潮措施。

3.4加强施工现场办公和住宿管理

3.4.1在现场设置办公室和会议室,办公室和会议室宽大、明亮、整洁,室内墙上悬挂有关制度、图示等要求上墙的标牌。

3.4.2现场用砖、砂浆建造宿舍,宿舍距离建筑物不少于20米,每个宿舍不超过16人,在建工程内决不兼作宿舍,禁止职工睡通铺。宿舍内保持整洁有序,各种食用餐具摆放在碗橱内,被褥干净,摆放整齐。

3.4.3加强宿舍的管理,有宿舍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管理,编制值日表,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不乱扔垃圾。宿舍周围环境卫生保持良好,不乱泼乱倒。

3.4.4宿舍夏天有消暑和防蚊虫措施,冬天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3.5认真做好现场防火工作

3.5.1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保证灵敏有效,

3.5.2施工现场建立动火审批制度,进行明火作业前,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作业时,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3.5.3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尤其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施工前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

3.6施工现场的综合治理

3.6.1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保卫人员。

3.6.2非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特殊情况要经保卫负责人批准。

3.6.3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重点部位重点防范,防止发生盗窃事件的发生,杜绝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3.6.4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3.6.5施工现场如若发生案件或灾害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3.6.6对新工人入场后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职工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杜绝扰乱社会治安和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3.6.7在现场生活区设置文化娱乐室,为职工提供一个休息、学习和娱乐的场所。

3.7施工现场标志牌管理

3.7.1施工现场按照规定设置“五牌、一图”和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制作美观、大方、坚实耐用、标准化,日常保持清洁、完好。

3.7.2施工现场建立宣传教育制度,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及时更换、内容新颖、健康。

3.8生活设施的管理

3.8.1施工现场的厕所设置远离食堂30米以外。厕所卫生有专人管理,定期冲刷消毒,防止蚊蝇孳生,保持厕所内外清洁卫生。

3.8.2现场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设置专用保温饮水筒,水筒加盖封闭严密,防止污染,施工人员严禁喝生水,禁止公用一个器皿饮水。

3.8.3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在食堂加工区和储存区要分开,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储存食品要隔墙、离地,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主副食品要分开存放。做菜的案板、盆以及水池保持卫生清洁。

3.8.4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做饭时戴好工作服、帽子,并搞好个人卫生。

3.8.5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干净,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并设专人管理。

3.9健全保健急救措施

3.9.1施工现场设置医务室,医务室设有保健药箱,并配备常用的药品。

3.9.2现场配备一名急救员,持证上岗。配备急救担架,以适用突发意外伤害事件。

3.9.3为保障作业人员健康,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等活动。

3.10工地施工不扰民

3.10.1施工过程中,遵循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音、振动对周边环境不受污染。

3.10.2强化施工管理,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撒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的扬尘。禁止将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3.10.3施工需连续作业,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中高考期间严禁夜间施工。

3.11建立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每月组织一次汇总评比,优奖劣罚,坚决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评比、有奖罚、有整改。

四、冬、雨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1、雨期施工措施

1.1坚持按施工平面布置和使用现场,认真搞好场平,并使其

具有适当的排水坡度,确保排水畅通。

1.2进入雨季应全面检查一遍,配用电及机械设备的防水情况,及时修缮仓库、宿舍,特别对电器线路闸刀等的防水情况要认真检修。

1.3加强天气预报收听,备足雨期防雨材料。

1.4所有机械棚搭设严密,防止漏雨,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安全接地装置、塔吊、井架底座标高要高于四周地面,避免积水浸泡。

1.5雨季施工要做好高处防雷措施,外脚手架、塔吊上设避雷针。

2冬期施工措施

2.1冬季原则不安排室外作业,确因工期需要则必须制定保证工程安全生产的措施。

2.2注意收听天气预报,防止突然降温受冻。

五、施工总平面布置

1、主要临时设施

1)、为确保施工现场能够文明施工,作如下安排:钢筋、模板、施工机械等合理布置,场内临建及场外围墙均严格按安全文明工地标准执行,进行全封闭管理,现场设办公室,工人住房、配电室、库房、食堂、厕所、门卫等临建。现场设置钢筋和模板加工场、材料堆放场。

2)、结构施工的垂直运输:主要采用塔吊进行,砼的垂直水平运输采用砼输送泵。

3)、现场设排水坡度,保证各种车辆畅通无阻。现场设沉淀池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4)、现场配齐各种电器设备,将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逐级引入施工现场。现场水、电管线均采用地下铺设方法设置。

5)、现场施工道路进行处理,满足施工要求。

2、施工及生活用水

现场施工用水包括施工用水、消防用水、现场和机械设备的清洗用水,职工生活用水。施工用水用水罐车从马海村拉运储存到现场储水罐和蓄水池内。现场内施工废水集中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便道和场地

3、现场临时用电计划

1)、施工用电由距车站约300米的北侧东西向高压线路引入。按照平面图布置采用地下埋设的方式,在指定地点设生活、施工、消防配电箱。施工布置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图中电缆只配到分配箱,到用电器具部分由现场自行配置。

2)、配电设备安全防护:现场供电保护方式为三级配电二级保护,采用五芯电缆,配电箱由建委推荐的合格产品,分配电箱用电设备、开关箱均采取保护措施,设专用接地保护线。在总配电箱设重复接地一组,接地电阻<4ω,线路过长的中间增设接地装置,各配电箱均设接地装置。线路敷设,配电箱安装均按规范执行,分配电箱均设接地装置。线路敷设,配电箱安装均按规范执行,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小于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配电箱开关箱的工作零线通过端子与保护零线或端子板分设。

3)、从配电室接至总配箱选用vv-3×35+2×16mm2电力电缆,接至分配电箱选用vv-3×16+2×10mm2,木工棚选用vv-5×6mm2,搅拌机vv-5×6 mm2以上,电缆除配电室至总箱架空外均埋地敷设,过路口时加钢管保护。

4)、室内配线均用绝缘导线、瓷瓶,瓷夹敷设,距地面高大于2.5米,进室内线过墙均穿保护管,距地面高度大于2.5米,并采取防雨措施。

5)、导线敷设:为保护施工安全埋地电缆均穿钢管保护,埋设深度超过-0.6米,电缆引出地面或引入地面处保护管出地面高度大于2毫米,塔吊井架高处用电各做一组重复接地及设防雷接地。

6)、安全用电及防护措施

6.1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6.2工程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必须保护安全距离。

6.3起重机械距10kv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米。对于达不到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增设屏障、围栏,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6.4接地与接零保护:施工现场所有电器设备金属外壳用专用保护零线连接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用大地作地线或零线。专用保护零线由配电室的零线引出,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防雷接地的电器设备,必须同时二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ω,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芯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得小于1.5mm2,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线。

7)、使用与维护

7、1所有配电箱均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电路标记,箱门配锁,专人负责。

7、2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均匀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7、3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程序开关分别断电,并悬挂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7、4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停电1小时以上,将动力开关断开上锁。

7、5配电盘(屏)装设短路、超负荷装置和漏电保护器,各配电线路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线路维修,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由专人负责。

8)、照明供电线路

8、1照明灯具电源未端的电压符合下列数值:一般工作场所的电压偏移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5%,远距离电源的小面积工作场所,电压偏移允许电压值为-10%至-5%。

8、2一般场所选用额定电压220v的照明器具。

8、3在潮湿、导电灰尘严重、灯具距地底低于2.4米,易带电的场所使用安全电压,使用行灯电压不超过36v。

第12篇 机电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办法

一 总则

1.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整洁、美观,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使现场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本管理办法结合机电工程操作及管理特点制定,适应于所有在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的总包、分包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工人。

二 安全生产管理

1.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承包班组私自使用未经安全教育登记的工人,每发现一例,处以罚款100元整。

3. 乙方应自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必须每天组织一次班前安全活动,并且保证每周有一次记录可查。每周星期一将上周的记录交甲方质安员,否则罚款20元/次;记录应有每个作业人员的签字,其他人员严禁代签,发现签字不齐全、代签等现象,罚款5元/人次。

4. 进入施工区不戴安全帽,或戴了安全帽未系紧扣带的,处罚款10元/人次。

5. 进入施工区穿拖鞋,高跟鞋的,或穿硬底易滑鞋上高处作业的处罚款20元/人次。

6. 在无防护条件下不佩挂安全带进行高处作业的处罚款50元/人次。

7. 随意移动和拆除防护装置、设施、及安全标牌、标志者,罚款20元/次。

8. 酒后进行施工作业的,罚款50元/人次。

9. 非操作人员随意操作机械、机具、车辆、电气的,支持纵容和强令违章操作的,罚款20元/次。

10. 垂直递物要手递,严禁抛递,否则罚款10元/次。

11. 楼梯摆放要平稳,人字梯要有拉线,单梯子落地点要有防溜措施,不得立于梯子顶档作业,否则罚款20元/次。

12. 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对每出现一次导线金属外露、乱搭乱接等触电隐患,罚款20元。

13. 下班前,必须切断施工机械电源否则罚款20元/次。

14. 严禁戴手套操作台钻,违者罚款10元/人次。

15. 套丝机、咬口机、折板机等设备使用时必须接地,违者罚款10元/次。

16. 气割气焊时氧气瓶、乙炔瓶相距必须5米以上,违者罚款10元/次。

三  文明施工管理

(一)生活区管理制度

1. 每个宿舍必须指定一名寝室长,负责卫生值日安排、制度传达等日常管理工作。

2. 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宿舍管理制度、现场防火、生活卫生制度。

3. 宿舍内要天天打扫,保持干净,铺上铺下整洁有序,窗明地净,无异味。每半月组织考评,评选最佳寝室和最差寝室,分别奖励50元和罚款50元。

4. 清扫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桶内,违者罚款10元/次,并负责打扫干净。

5. 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炊具,否则,除工具予以没收外,处罚款50元。

6. 如无加班等特殊情况,晚上11点必须就寝,且不得高声喧哗、交谈,否则处罚款10元/人次。

7. 宿舍绝不允许男女混居、不经保安负责人批准不得留宿外人,违者处罚款50元/人次。

8. 宿舍区内要统一晾晒衣物、鞋等物品,否则,保安人员有权没收,并罚款5元/次。

9. 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用大灯泡照明,点长明灯。否则罚款20元/次。

10. 在宿舍内不准抽烟,违者罚款5元/次。

11. 进入食堂就餐,要排队买饭菜,不得插队,如有违反,处罚款10元/次。

12. 剩饭剩菜不得到处乱扔,应倒在指定的垃圾桶内,否则罚款10元/次。

13. 工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区,违者罚款10元/次。

14. 用水完毕,必须及时关闭水龙头。否则罚款5元/次。

(二)施工区管理

1. 严格遵守文明施工规章制度,自觉养成文明施工、节约材料、工完场清的好作风。

2.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胸卡,否则处罚款10元/人次。

3. 在施工区赤臂袒胸的处罚款10元/人次。

4. 施工区内要在指定地点吸烟,违者罚款10元/人次。

5. 运到作业面上的材料堆码整齐,不得四处乱放,否则处20至100元罚款;各种电线电缆、零配件、工具等价值性较强的物品下班时必须带回库房或工具房(上班时段至少保证有一人在物品堆放现场),否则罚款50元/次。

6. 施工余料要堆放在指定的地方,并及时进行清理,否则视情节罚款20-200元/次;施工现场要及时进行清扫,做到工完场清,否则视情节罚款20-50元/次;

7. 不得乱锯木方层板等材料,需要锯的,应事先请示现场施工员,未经许可乱锯木方层板的,处罚款100元/次。

8. 施工区内应随时保持干爽,管好水源。如用完不关,或因管理不当早造成场地内积水的,罚款30元/次。

9. 施工区内不得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次,并负责清除出现场。

10.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定的有关成品保护的措施搞好成品保护,若无视成品保护工作,造成损坏的,除负责修复外,视情况处以50至200元罚款。

11. 与土建施工交叉时必须与有关管理人员及时联系,协商解决,擅自做主造成质量、安全不良后果的,视情况处以10至500元罚款;使用土建材料须征得土建管理人员同意,使用后须清理好现场,砖块、水泥、沙浆、混凝土、木材等施工剩料须放回原堆放场所,废料放入指定废料箱,违者罚款5至20元。

四 治安管理

1. 为了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中建五 局内部治安管理处罚条款》,结合现场实际,制定以下条例。

2. 保卫部门对违反内部治安管理的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 有下扰乱内部秩序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和批评教育:

(1)在公共场所,带头起哄、嬉笑打闹,不听劝阻的。

(2)寻衅滋事或者进行其它流氓活动的。

(3)拒绝、阻碍保卫部门执行公务,尚未达到暴力程度但已造成不良影响的。

(4)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弹簧刀或者其它管制刀具的。

(5)在宿舍区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职工休息,不听制止的。

(6)破坏花草、树木或翻越围墙的。

(7)保卫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发现问题不报告、不盘查造成案件、事件的。

4.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承担伤者全部或部份医疗费用)

(2) 阻碍单位领导依法行使职务,使用暴力方式威胁的。

5.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承包班组长应承担连带责任,并罚款200-1000元/次。

(1)偷窃工地材料;私自处理施工现场的边角余料或废料的;

(2)包庇、窝藏罪犯、窝赃、销赃或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赃物全部没收)。

6. 违反消防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1)用火用电不慎造成火灾烧毁公私财物,损失在200元以下的。

(2)将消防器材、工具损坏或挪作他用,情节轻微的(照价赔偿)。

7. 对对检举揭发不法行为,勇于同不法分子作斗争,预防、制止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8. 上班时间禁止打牌赌博。否则,不论赌博与否,一经发现,除没收牌与麻将外,每人处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五 对管理人员处罚

如总包管理人员,劳务管理人员,或其它分包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处以相应条款3倍罚款。

六  奖惩兑现办法

以上罚款从班组承包费或分包工程款内扣除,奖励由部项目直接兑现到人。

七  上述管理办法,项目部有权解释、修正、补充和完善。

中建五局三公司

恒大绿洲一期工程项目部

2007.4.13

第13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东太湖吴江段苏震桃以北堤线加固帮宽工程1标段和2标段2个项目区

1.1建设单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1.2工程名称:东太湖吴江段苏震桃以北堤线加固帮宽工程

1.3建设地点: 吴江区

1.4工程用途、工期及质量要求:工程主要用途为排涝等,实施后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管护到位。项目工期从2014年7月25日开工(开工令日期),要求2015年6月25日完工。

1.5项目种类:水利工程

1.6工程施工计划工期:工期335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即保修期)

1.7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8832万元。

1.8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吴江区自筹

二、编制依据:

(1)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三、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牢牢抓住“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四、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位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单元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单元工程或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

(1)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中,注意安全、卫生保证体系的审查。

(2)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卫生保证体系的落实情况,定期核查安全卫生档案。

(3)定期互查现场安全、卫生情况。

(4)逢会必讲安全、卫生,所有监理人员都是安全员,随时汇报现场安全情况,及时整改通知,督促整改。

(5)协助业主制定“施工现场安全,卫生管理处罚条例”,并认真实施,是管理安全、卫生的重要手段。

(6)在工序验收中,同时对安全,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即使工序质量合格,安全不达标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对施工机械、脚手架等都要经有关单位验收挂牌后方能使用,严格动火报告制度。

(8)督促施工单位挂好宣传标语,竖好安全警示标志,在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要的针对性的进行安全交底。

(9)进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现场材料、构配件,按施工临时设施布置堆放整齐,做到工完料清,道路畅通。

(10)编制紧急通讯联络图,预防特发事件发生,保证及时处理。

六、具体措施:

安全生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管理内容,只有安全生产上去了,才能抓好进度,提高质量。根据项目和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齐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可靠的安全管理网络。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总、分包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新进现场工人须进行安全教育;工人变换了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据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分部单元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齐全。

5、安全检查: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6、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工伤事故处理: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认真做好“三不放过”工作。

8、施工工地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

(二)脚手架安全使用技术措施

1、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2、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 毫米,壁厚3--3.5 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木脚手架应用小头有效直径不小于8 厘米,无腐朽、折裂、枯节的杉篙,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 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 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 米。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 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 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 米。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杉篙支搭承重脚手架。

3、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4、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 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 厘米高的挡脚板。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 米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5、脚手架必须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 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 米。拉接必须使用钢性材料。20 米以上高大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6、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字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7 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 度。

7、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 牛顿/平方米(270公斤/平方米)。

8、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护线架的支搭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埋地深度为30-50 厘米,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撑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9、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 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3;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1.5 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6。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 厘米。

(三)“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 安全帽

1.1 安全帽购买时必须是国家或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指定的品牌。

1.2 安全帽在按gb2812-81 规定批量抽验时,如不合格,应再取双倍复验。

2 安全带:购买安全带时,必须按(gb6095-85)标准执行,出厂资料、归档。

3 安全网:购买安全网必须按(gb5725-85)标准执行,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其标准1cm×1cm 目数为2000 目以上。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范督促工人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 预留洞口

150cm 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护栏,洞口下张安全网,按栏高1m 设两道水平杆。

第14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进一步发挥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样板示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代表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先进水平。“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的主要评审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由市住建局会同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专家进行评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二章 预报程序及条件

第四条 “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采用预报制度,预报工程项目需在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后,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填写《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详见附件1)及“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创建工作计划,经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站、住建部门同意后,报市住建局备案。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申请预报“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

(一)中心城区工程项目

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8000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工业建筑8000平方米以上;

2、8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或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或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或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

3、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二)中心城区以外的工程项目

1、单体住宅工程2000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公共建筑及综合楼4000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工业建筑4000平方米以上;

2、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或500座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或3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或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桥梁;

3、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400万元以上,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第三章 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第六条 预报工程应达到以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

(一)施工现场

1、现场标牌。“七牌二图”应设置于施工现场大门外明显位置,规格为900×1400mm,字体规范,图牌完整,内容健康,新颖美观。“七牌二图”为: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照片)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牌、民工工资公示牌、重大危险点源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规划总平面图。管理人员必须佩带胸牌上岗,其他工作人员穿着整齐规范。

2、现场入口。施工现场应设置企业标志、减速带(挡水带)、金属大门和警示线管理。门口应设高压冲洗设备,且在大门内侧设置排水沟(沟宽×深≥30cm×30cm)和沉淀池,污水须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大门内侧50cm处应设10cm宽的黄色油漆警示线。

3、现场围挡。围墙应采用实体材料,高度不小于1.8m,厚度不应小于180cm,顶部原则应采用琉璃瓦覆盖,围墙墙面必须进行美化处理,体现工地或企业文化特色和建筑风格,或发布其他公益性广告。其中,市政工程可采用轻型装配式彩钢板围挡,但必须达到上述优美化要求。

4、施工场地。场地应采用硬化处理。现场进出口地坪应采用混凝土硬化,长度不得少于15米,宽度不应小于3.5m,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应小于200mm,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并有排水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宣传栏,进出车辆不得抛洒滴漏,不得超载,车厢必须覆盖严密,保持清洁。

5、现场办公室和宿舍。办公室、宿舍区应设置在施工现场安全地带,符合安全要求,与施工区域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可采用砖砌体(内外墙面抹灰刷白),砌体超过2层,应出具设计图纸。如采用钢构件装配式活动房,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现场办公室、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窗户,室内高度不低于2.4 m,应配备办公和生活用品,并应配备消防设施。

6、生活设施。食堂搭设牢固、稳定,墙壁及屋顶应封闭,设置纱门和纱窗,木门下端应防鼠板,灶台、操作台及周边墙面1.5m以下应贴瓷砖,地面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或贴地砖,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消毒设施,操作间、储物间应分隔设置。厕所应为水冲式厕所,男女厕分设,进出口设明显标志,内墙面1.5m以下应贴瓷砖,地面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或贴地砖,通风良好并配备照明设施。施工现场应按相关要求设置淋浴室,内墙面满铺瓷砖,应作吊顶,并保证室内通风。污水须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7、材料堆放。各类材料、设备、构件等按总平面图整齐堆放,标注名称、品种、规格,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8、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湿式作业法,控制粉尘,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主体施工随楼层及时张挂密目安全网,整洁严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以及细颗粒建筑材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建筑垃圾从楼层采用转运或封闭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并集中堆放。禁止使用噪音超标的施工机械,降低噪音污染,不得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夜间施工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9、其他设施。现场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建筑起重机械等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执行。

(二)安全管理资料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共13个档案盒,分别是:(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2)目标管理和规章制度;(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4)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5)定期检查、检验;(6)安全教育和培训;(7)班组安全活动;(8)特种作业管理:(9)违章违纪和工伤事故报告处理;(10)安全标志;(11)文明施工管理;(12)危险点源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13)分部、分项安全检查。

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1)公司、项目、班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2)管理机构网络图;(3)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及有关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目标管理和规章制度,包括:(1)伤亡控制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机械完好率等;(2)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包括:(1)施工组织设计;(2)基坑支护、临时用电、脚手架搭(拆)、起重机械安(拆)、模板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

5、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包括:(1)分部、分项、分工种安全技术交底;(2)起重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操作规程。

6、定期检查、检验,包括:(1)公司、项目定期各项检查记录;(2)起重机械检测和验收报告;(3)脚手架、模板支撑、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验收记录。

7、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1)“三级”安全教育;(2)工人转换工种教育;(3)农民工夜校培训和考试、考核记录等。

8、班组安全活动,包括:“三上岗”、“一讲评”等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9、特种作业管理,包括:(1)特种设备备案资料;(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3)特种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10、违章违纪和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包括:(1)违章违纪处罚记录;(2)工伤事故月报表和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11、安全标志,包括:(1)标识安全标志的平面图;(2)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12、文明施工管理,包括:(1)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2)安全文明.协议及支付计划;(3)现场材料堆放、防火;(4)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环境卫生;(5)扬尘治理、保健急救、社区服务等资料。

13、危险点源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包括:(1)危险点源公示、监控措施、治理情况等资料;(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和演练记录。

14、分部、分项安全检查,包括:脚手架、模板支撑、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四口、五临边”、劳保用品等检查及整改记录。

第四章 工程复查程序及条件

第七条 预报工程在基础、主体(每10层)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施工以前报当地质量安全监督站、住建部门对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 预报工程主体完工进入装饰工程施工以前,应报送复查申请材料,并经当地质量安全监督站、住建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住建局。

第九条 “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复查申请材料包括:

(一)复查申请材料总目录;

(二)《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预报表》复印件及《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复查申请表》(详见附件2);

(三)工程立项计划书、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手册、承包合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工程概况和介绍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的文字材料;

(五)当地质量安全监督站安全评价书(如在安全方面获得本区县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奖励等,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一份);

(六)反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照片或录像带等影像资料;

(七)当地质量安全监督站、住建部门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在各阶段检查时的评价情况及推荐意见。

第十条 市住建局在接到申请复查材料后,及时组织有关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专家组成复查小组,对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复查。

第十一条 工程现场复查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听取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介绍。

(二)查阅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资料,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情况。

(三)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四)查看现场,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评分。

第五章 工程审批与发证

第十二条 工程经复查后,由复查小组写出书面复查报告,报市住建局审批。

第十三条 所有经复查的工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继续组织施工直至竣工。在此期间,如该工程项目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将取消评比资格。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凡是存在违法违纪事实并经查处的项目,一律取消标准化优美化工地评定。

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且综合评价为优良的,由其总承包单位填报《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发证申请表》(详见附件3),经市住建局批准后,颁发《宜宾市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优美化工地证书》。

第六章 奖励

第十五条 每半年,市住建局将行文公布获奖单位名单,进行通报表彰,并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获得表彰的企业给予20分的加分。各地建设工程招投标部门也可对获奖施工企业,在投标中加分或其他方法予以奖励。

第十六条 对“安全文明标美化工地”,有关地区、部门和获奖企业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15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克服抵制各种不良倾向的出现和蔓延,保证职工的生命和集体的财产安全,真正起到推动生产力和企业规范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如下强制性实施细则: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戴安全帽首次罚款50元;不扣帽带罚款2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100元。

2、高空作业时,严禁嘻戏打闹,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事故大全部损失。

3、严禁酒后上班,违者责令停工,扣除当日出勤,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

4、从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5、宿舍内乱拉乱接电器的,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100元,由此造成事故有个人负责。

6、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100元,所拉电线中发现裸落线的罚款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罚拉线电工1000元以上。

7、施工现场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接零(或接地)保护,缺一罚电工50元。

8、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如造成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定机人员如随意交给他人操作,属失职,严重的重罚500元,造成事故的予以开除并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

9、有人乘坐吊蓝上下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操作人员罚款200元。人货电梯如果超载一经发现处罚司机500元,电梯门、楼层防护门未关好就运行每次罚款200元,屡犯者给予开除。

10、机械设备停止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由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11、严格按规定使用塔吊,不允许超载,如果超负荷使用,对责任人罚款500以上,若由此引起事故的,由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负主要责任。

12、起吊物料时,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严禁混吊物料,违者罚信号工500元;物料起吊时信号工必须进行现场指挥,如信号工不在现场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撞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代替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该信号工。

13、施工现场脚手架、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木工棚严禁吸烟,发现一次吸烟罚款100元。在易燃易爆处电焊、气割,必须严格按章操作,氧气瓶、乙炔瓶距离必须大于10米,并且要有可靠的隔离措施,操作人员必须将灭火器材携带,违章施工的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给予开除,并赔偿事故的所有损失。

14、电气焊切割应及时将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围其它物品,若发现对切割物不清除的,每次罚操作人员200元,如果因此发生火灾事故的,操作人员必须赔偿全部损失。

15、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或偷工减料,罚款500元,并责令返工。

16、禁穿高跟鞋、硬底鞋、短裤、背心、赤膊、赤脚上班作业,有违者,首次罚款50元,二次加倍罚款。

17、严禁擅自拆除和挪用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若因施工需要,必须通过工地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同意,但当日工作完成后应迅速恢复,违者罚款100元。

18、严禁无脚手或独跳施工作业,作业人员经教育劝告不听者罚款50元,导致后果均自负。

19、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加油和检修,各种防护保险装置严禁擅自拆除,工完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有设备交接班记录,违者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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