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深圳市建设局制定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深圳市建设局2004年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深圳市建设局
根据《深圳市2004年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安办〔2004〕36号)的要求,现就2004年我市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等多发性事故以及事故多发区域、多发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整治,强化执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全面推进。
二、总体目标
通过整治,健全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行为,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大事故和多发性事故的发生,扭转上半年安全生产的不利局面,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梁小群副局长担任组长, 黄英燧、王宝玉、陈澄波为领导小组成员,质安处、安监站为成员单位。各区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区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整治的范围
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其中重点工程、中标价偏低工程、事故企业工程、日常检查不合格工程、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深基坑、人工挖孔桩、高支模、大型钢结构安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大型垂直运输设备、起重吊装等施工工艺或设备设施,属于重点整治的范围。
五、整治内容和要求
根据我市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2004年主要开展高处坠落、脚手架、坍塌、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的专项整治。
(一)开展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工程项目应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实行责任人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审批方可组织实施。
(二)开展脚手架事故专项整治
脚手架、模板工程应根据工程情况和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由专业人员负责搭设。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
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空隙大于15cm时应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施工方案搭设,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
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购买租用钢管、扣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使用前应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证件不全以及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三)开展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基坑(槽)、边坡、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
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模板作业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行成整体。
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临时建筑搭设应安全可靠,对搭设在临街、空旷、山脚等处的临时建筑应采取防风、防洪和防泥石流等措施。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
(四)开展施工用电专项整治
施工用电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由专业电工组织实施。
制定可靠有效的外电防护措施,不得在高压线下违章施工或搭建临时设施。
施工现场的电源线路布设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tn-s系统的要求,电源线路铺设、重复接地、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照明与生活用电管理,加强施工机具特别是电焊机、电锯、手持电动机具管理,防止火灾及触电事故发生。
(五)开展垂直运输设备专项整治
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应按规定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由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
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等大型垂直运输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方案审批制度和设备登记制度,确保每一台设备安全使用。
井字架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上料口应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井字架严禁乘人。
塔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应灵敏可靠,附墙装置按规定设置,自由高度符合说明书要求,安装、顶升、加节、拆除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多塔作业必须制定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施,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应保证无障碍物。电梯轿厢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载荷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
六、整治步骤
根据市安委办的统一部署,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04年7月15日至2004年8月15日),各施工、监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排查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各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对监管工程进行梳理检查,对存在问题逐一登记建档,跟踪落实整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04年8月15日至2004年9月15日),各施工、监理单位彻底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施工安全监督站跟踪落实,限期整治;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4年9月15日至2004年11月10日),10月15日前,市、区安全监督机构对所监管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行政处罚;10月15日至10月31日,市、区建设局分别组织督查市、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将督查情况予以全市通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04年11月1日至2004年11月10日),市、区建设局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区建设局书面总结材料请于2004年11月10日前报我局。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成立由相关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加强领导,转变作风,求真务实,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依法整治。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经验,针对我市施工伤亡事故的特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具体部署,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三)协调行动,落实责任。市、区建设局和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发扬梳理行动的工作精神,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相沟通,联合整治,保证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我局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报表》(表格附后),请各区建设局、市安监站每月月底前上报我局质安处。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根据职责认真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于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和监管不力的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第2篇 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防范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多发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和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遏止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发区、乡镇等“四个重点部位”在建工程和易发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部位为重点,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整治,强化执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全面推进。
二、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1、工程项目应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实行责任人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审批方可组织实施。
(二)脚手架事故专项整治
1、脚手架、模板工程应根据工程情况和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由专业人员负责搭设。
2、作业层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
3、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空隙大于15cm时应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4、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施工方案搭设,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
5、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6、购买租用钢管、扣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使用前应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证件不全以及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 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1、基坑(槽)、边坡、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
2、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4、模板作业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整体。
5、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工作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6、临时建筑搭设应安全可靠,对搭设在临街、空旷、山脚等处的临时建筑应采取防风、防洪和防泥石流等措施。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
(四)施工用电专项整治
1、施工用电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由专业电工组织实施。
2、制定可靠有效的外电防护措施,不得在高压线下违章施工或搭建临时设施。
3、施工现场的电源线路布设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tn-s系统的要求,电源线路铺设、重复接地、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照明与生活用电管理,加强施工机具特别是电焊机、电锯、手持电动机具管理,防止火灾及触电事故发生。
(五)垂直运输设备专项整治
1、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应按规定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由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
2、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等大型垂直运输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方案审批制度和设备登记制度,确保每台设备安全使用。
3、井字架严禁乘人,并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上料口应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
4、塔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应灵敏可靠,附墙装置按规定设置,自由高度符合说明书要求,安装、顶升、加节、拆除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多塔作业必须制定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5、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施,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应保证无障碍物。电梯轿厢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载荷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
第3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晋城市汽车客运东站主站房ⅱ标段工程,项目地点位于晋城市凤凰岭公园以北,红星街以南,规划三晋路以东,总建筑面积6075㎡,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顶为网架结构。
主站房建筑总高度17.7m,主楼为地上三层,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主站房±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761m。
本标段工程基础为独立基础,地基处理采用天然地基。
二、安全管理体系
成立从项目经理至作业层包括全体员工在内的项目专项整治领导组,把工程总体安全目标层层分解到每个人身上。项目经理为本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一名员工都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四全安全管理网络,明确专项整治的责任人。
中铁三局建安公司
晋城市汽车客运东站ⅱ标段工程项目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徐建陇
副组长:张继林、曾世平
组员:吴存智、金峰、姜鸿升、姜鹏、韩英烈、赵毅、牛新海、陈枚喜、杨云峰、张旭光、杨敏娜、赵新芳、郭广奇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详见附图。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明确项目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项目部设置专职安全员吴存智、施工安全员姜鹏及工班组安全员郭广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2、制定各工种及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专职安全员每天对工地进行安全巡视,班组长或班组兼职安全员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对作业面进行安全检查。
项目部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不定期的组织各类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前节后安全检查、停工前和复工后安全检查。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四定”的原则进行处理。
2、安全教育制度
工人进场后进行进场安全教育。
根据安全状况和工人的思想动态,不定期进行具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
每天上班前,由班组长组织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由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定期的检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
禁止穿短裤、裙子、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作业,工作期间不得嬉笑打闹。
工地严禁打架斗殴,醺酒闹事、聚众赌博、偷盗财物,扰乱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违者严肃处理。
非专职电工不得拆装电线电缆及用电设备,非本机操作人员严禁动用机械设备。
电气线路及机械检修时,必须在闸箱处悬挂“正在检修,请勿合闸”标志。
严禁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4、安全交底制度
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时,必须编制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
5、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在临边、洞口等危险地带及人员经常停留场所张挂安全警示标志牌,所有机械设备停放处张挂安全操作规程牌。
安全警示牌应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6、现场安全保卫制度
项目部安排专职保安人员负责工地巡守保卫工作。
工地大门口设门卫室,实行来访登记制度,对进出现场的人员、材料、设备、车辆进行详细登记,严格控制非施工人员进入。
7、安全奖惩制度
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后果较为轻微的,一经发现,给予罚款、警告处分;对造成一定后果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开除处分;对多次违章不听劝阻,造成重大恶性事故者,送交执法机关处理。
五、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用电
⑴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实行三相五线制tn-s系统,设专用接零和重复接地装置。做到“三级配电”和“两级保护”。
⑵变压器容量应与施工用电量相匹配,尽量避免电焊机、塔吊等启动电流大的用电设备同时启动。
⑶漏电保护器必须灵敏可靠,且与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相匹配,动作电流小于30ma,动作时间不超过10ms。
⑷总配电柜至分配电箱之间采用bv电缆连接,电缆埋地或架空敷设必须安全规定。用电设备与开关箱之间必须用插座连接,不得用线头虚接。
⑸配电室内总配电柜与四周墙壁和屋顶之间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有防雨淋、防鼠咬措施,通风良好,配备专用灭火器,人员经常站立处放置橡胶绝缘板。配电室门前必须保证畅通无阻。
⑹电工禁止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操作,绝缘保护装置必须安全可靠。
⑺配电箱、开关箱用支架定位安装,距地高度1.4m左右。
⑻电缆、电线不得有拖地、浸水、破损现象,所有接头部位必须用绝缘胶布和防水胶布包裹。
⑼潮湿地带及工人宿舍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
⑽进行砼浇筑作业时,工人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安排专职电工全程值班。
⑾施工用电线路检修时,必须将总闸断开,并在总闸处张挂“线路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派专人负责看守。
2、防坍塌安全技术措施
⑴进行沟槽开挖等作业时,必须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如无法放坡,则要采取可靠的支护措施,保证边坡稳定。
⑵基坑边、沟槽边不得堆放重物,不得有车辆行驶,土方应随挖随运,如当时无法运走,堆物距坑边距离不得小于1.5m。
⑶在沟槽或坑底作业时,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监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在最短时间内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⑷危险地段基坑应设观测点,每天定时对基坑稳定状况进行监测,发现位移和沉降现象,采取进一步支护措施。
3、防高空坠落、高空坠物技术措施
⑴进入工地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
⑵建筑物通道口、加工棚、搅拌棚、坠落范围内的通道上空等处搭设安全防护棚,防护棚用5cm木板双层设置,两层防护间距为80cm。
⑶基坑边、井道边、梯段边、屋顶边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张挂安全密目网。栏杆应搭设牢固,抗水平撞力不低于100kg,防护高度不低于1.2m。
⑷尺寸≤1.5m的平面预留洞口用木板封闭,尺寸>1.5m的预留洞口周边设防护栏杆,洞口处用安全网和密目网封闭。
⑸脚手架操作层满铺架板,脚手架与结构外墙之间缝隙每隔一层封闭一次,架体外侧用密目网进行全封闭,侧面设挡脚板。
⑹拆除脚手架或外侧模板时,应在坠落范围以外设警戒线,安排专人统一指挥和监护。
⑺进行砌筑、绑扎钢筋作业时应搭设简易脚手架,脚手架应安全可靠,并铺稳架板,严禁骑墙或踩踏钢筋作业。
⑻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并根据施工荷载大小对其承载力、变形进行验算。
⑼严禁从高处向下或向上投掷物体。
⑽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
⑾安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
⑿大型垂直运输机械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设备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由具备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安装完毕请特种设备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其行走限位、起重气限位、刹车等安全控制装置必须灵敏可靠。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钢丝绳、吊钩、安全卡、吊绳、捆绳、卡环、吊环是否有开焊、断股、毛刺等异常现象,一经发现立即更换。
⒁高空工业要系好安全带,地面作业人员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的手用工具袋,在高空传递时不得扔掷。
⒂吊装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吊运通道,并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高压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吊装前应先进行一次低位置的试吊,以验证其安全牢固性,吊装的绳索应用软材料垫好或包好,以保证构件与连接绳索不致磨损。构件起吊时吊索必须绑扎牢固,绳扣必须在吊钩内锁牢,严禁用板钩钩挂构件,构件在高空稳定前不准上人。
⒃吊机吊装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吊装时操作人员精力要集中并服从指挥号令,严禁违章作业。起重作业应做到“五不吊”:
⒈手势指挥不清不吊。
⒉重量不明不吊。
⒊超负荷不吊。
⒋视线不明不吊。
⒌捆绑不牢或重心不明不吊。
4、防机械伤害安全技术措施
⑴机械传动部分必须配备防护罩。
⑵按照机械管理有关规定,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对于大型机械,每月应保证三天以上停机维保时间。
⑶检修作业由专业检修工进行,非专业人员不得拆动机械。
⑷检修期间应悬挂“机械故障,正在检修”牌,防止误操作。
⑸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并通知检修工进行检修,不得带病使用。
⑹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⑺吊车回转范围内和搅拌机料斗下严禁站人。
5、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⑴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是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⑵高空作业人员穿戴应灵便,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
⑶高处材料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带内,应用绳索捆绑的方式传递物件,禁止随意向上或向下投掷。
⑷遇有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一切高空作业。
⑸登高用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要绑牢,下端有防滑措施,单梯与地面夹角应为60°~70°,合梯底脚应用绳索拉牢。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应面向梯子上下。
⑹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系挂点应牢固可靠。
六、安全经费管理
将计划产值的1.5%作为工程安全生产经费,从工程款中提取后由项目部统筹使用,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中铁三局建安公司
晋城汽车东客站项目部
2009.02.20
第4篇 某冶金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具体要求,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冶金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公司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在201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着力解决安全欠账;完善“三项”制度,改善安全管理体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巩固既有成果实现全面提升;加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力度,突出危险源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管控;强化应急管理,促进企业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全员承诺。通过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夯实基础管理
1、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采取相应措施,强制“三项”制度落到实处。
2、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按要求规范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形成独立的企业安全档案管理体系。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_…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办发[2022]…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二)强化教育培训
1、建立安全培训机制,落实安全培训制度,把安全教育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做好培训需求的辨识、培训的实施和培训效果评价。检查、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年度资格证件复审并考试合格,严控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
2、在按规定课时、内容组织督导好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人制宜,突出培训重点,按照规范的培训内容,强化对各级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安全培训,循序渐进的提升中层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基本素质,以使上述人员尽快具备相当高中(技校)以上学历,达到2010年全省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规定的具体要求,以适应企业安全生产发展需要。
3、安全培训中要不断创新培训模式,灵活施教,并学习借鉴其他先进企业的经验,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强化现场管理
1、加强危险源监控。
企业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政府【2009】…号令),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库,随时掌握企业重大危险源信息,并实施分类监管。同时,要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和建章立制,完善监察设施,落实监控责任,确保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此外,企业要对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电气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重点监控。
(1)突出煤气系统安全管理。一是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人,配足煤气检测和防护器具,健全煤气安全管理制度;二是维护好煤气联网系统,力争年内实现生产单元联网;三是对涉煤气作业人员进行煤气安全知识和煤气事故应急救护培训;四是完善煤气系统附属设施编号、警示标识悬挂及管道腐蚀、壁厚、支架标高的年度重点检查;六是对生产现场、烤包区域、风机房等重点部位完善煤气声光报警装置;七是对水封(含排水器)加强维护检查,严防清扫孔、排污阀或旋塞出现泄漏;八是煤气输出输入管道必须安装可靠的切断装置,用单一闸阀隔断必须加眼镜阀或插板阀;九是过剩煤气必须点燃放散,放散管管口高度应高于周围建筑物,且不低于50米,放散时要有火焰监测装置和蒸汽或氮气灭火设施;十是形成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吊运高温液体应采用冶金专用的铸造起重机,其设备本体、抱闸、限位器、吊索、吊具必须保持完好;铁水罐、钢包、中间包、渣盆等耳轴要定期检测;会议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设置在安全地点;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要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
(3)各种电气设备指示灯、指示牌、带电显示装置、仪表、保护装置要运行正常;按周期对电气设备、绝缘用具进行安全测试;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保证供、用电协议或其他手续完备。
2、抓好维、检修作业的管理
(1)检修作业环节多,交叉作业多,要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工作:一是制定检修方案;二是签订安全协议;三是组织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四是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检修作业中要落实以下要求:一是施工中要严格遵守施工单项安全措施;二是带煤气危险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接管、操作插板等,不应在雷雨天、不宜在夜间进行,作业时要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三是带煤气动火补焊作业,必须保持管内煤气正压不低于100pa,在动火点附近安装有效的适用压力表,专人连续监视压力并保持联系,确保作业安全。
(3)检修中严格遵守停、送气规定。一是停气时应对现场管道全部熄火,对各种介质阀门可靠切断,并进行吹扫和置换,对现场作业条件进行有害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检测合格方可进入作业;二是送气时做到:清除管道内杂物,清点工具,人数齐全后封闭人孔和手孔;三是发现煤气泄漏,不能盲目冒险作业和冒险抢救,必要时要及时撤离现场。
3、加强外委施工及相关方的管理。一是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区分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二是对在本企业从事生产活动的相关人员(包括临时进厂从事技术服务、施工检修、参观学习等人员),纳入安全培训范围,开展入厂教育,并按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职业危害、岗位风险及预防措施告知,在进行安全交底同时,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三是将进厂施工单位日常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公司对外委施工方管理的以《交叉作业中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四是按照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外委施工及相关方的管理,特别是企业正常生产与建设施工出现交叉作业的情况下要严格实行统一的协调管理。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在2010年度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炼钢单元)基础上,不断加强管理、巩固成果,争取达到更高的等级标准。
(五)规范应急管理,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规范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环节的管理;二是结合作业现场的风险特征和事故特点,完善作业场所、各岗位的应急处置方案;三是定期组织开展逐级的应急预案培训、宣传教育和实际操作演练,及时补充和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企业应急响应能力;四是依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配置与抵制企业风险要求相适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其他物资,并做应急装备、器材和其他物资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控制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因此,各级领导要思想端正,态度明确,充分认识冶金行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带领职工投身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来,通过不懈努力,剔除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2、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分解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工作。对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关单位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明确专人,在限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相关单位要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的同时,上报公司,由公司指定单位限期整改。对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行动迟缓、敷衍推诿、贻误安全隐患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通报批评并严厉处罚。
3、安全管理部门对各单位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监督落实整改。同时,要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汇总上报工作。
4、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总结交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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