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发电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目标:
1. 控制异常和未遂:
2. 不发生障碍和轻伤:
3. 无重大交通事故及违章行车发生:确保人身。设备健康安全。
安全保证措施:
一. 安全管理常抓不懈,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1. 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设备责任制,健全检修制度,严格执行分公司检修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设备巡查和消缺制度。确保设备安全健康,尤其是六期设备的消缺维护。
2. 充分利用班前会和班后会,组织员工学习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学习三票三制的有关规定及《安全通报》。扎扎实实的搞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人人参加,不留死角,及时做好补课记录。
3. 全员制定“四不伤害”人身安全保证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
4. 班长每天要做到班前会安排工作时详细安排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及交待危险源,并跟踪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班后会要总结今天的工作情况及安全情况。加强重要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明确作业监护人。做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对危险源分析都心中有数,安全措施确保执行,保证人身安全。
5. 坚持每周一的安全学习日活动。活动内容总结上周安全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及各种不安全因素,制定下周工作计划。学习安全通报。安全简报及上级文件。针对不安全事件和隐患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学习工作票,措施票的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杜绝无票工作等违章违制行为。
6. 坚持每年《安规》考试及每次大修前安全教育考试。认真开展好各类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积极开展春季迎峰度夏。防汛。秋季迎峰防寒和三个长假期间安全保电活动,通过检查整改达到夯实安全生产目的。
7. 利用安全活动日开展防人身事故的危险点分析。保证自己所管设备不发生人为责任的问题。把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到每个人。
二. 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石:
1. 为了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在生产作业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兴泰公司关于《检修作业现场安全规范化管理制度》。
2. 认真执行三票三制,作业现场必须认真办理工作票及作业安全措施票。机房指定区域动火工作必须办理动火票。
3. 作业现场,必须明确指定一人全面负责,指定专职监护人,开工前负责人必须对工作所有人员交代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布置好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并且每个工作班成员都要在《作业安全措施票》上签字,方可工作。
4. 作业现场惊醒重要起重工作时(如吊。装凝泵。循环泵及其他5吨以上大件设备起吊),应填写《起重作业申请单》,并经有关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5. 所有作业现场(重大作业现场。一般作业现场。小型作业现场)工作负责人因故要离开时,必须指定一人为临时工作负责人,临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弄清楚现场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6. 二人工作的小型作业现场也必须指定一人负责,监护,监督工作中越位和违章作业行为。
7. 工作中,正确地使用电动工器具,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7.1所有电动工器具必须定期试验,并有试验标牌和试验人姓名或姓名编号,否则不允许使用。
7.2电动工器具必须有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检查试验合格标牌,试验日期,电线是否完好,检修现场使用防爆插头:临时接线需找电气输变电二班接线,或具备接线资格人员接线,接线必须二人以上。
7.3在金属容器内工作应使用24伏以下的电器工具或使用ii类工具,否则应定出特殊的安全措施。
7.4在金属容器内工作使用行灯电压不许超过12伏。
7.5使用电器工具时,因故离开工作现场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7.6在高处作业使用电器工具时,必须作好防止触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8.高处作业保证措施:
8.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都应视做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作好的工作尽量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第2篇 发电企业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
第一条为提高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较高的班组群体,提高班组综合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重点针对发电企业班组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规范化管理和员工素质培养等方面,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并从事与发电有关的相关企业的生产班组、生产服务班组,包括长期外委项目部班组。
第三条达标必备条件:
1.查评期内没有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查评期内班组所管辖的设备没有发生人为责任的二类障碍;
3.查评期内没发生因违章导致的设备故障、异常运行等不安全事件;
4.查评期没有发生无票作业、操作事件;
5.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第四条具备必备条件,且评价得分率达到85%以上的,为达标班组,具体的评价项目、建设标准和评估方法见下表:
序号 | 评价项目 | 标准分 | 实得分 | 建设标准 | 评估方法 | 存在问题 |
1 | 班组基础管理 | 200 | ||||
1.1 | 机构与职责 (30分) | 30 | 1.结合班组实际工作,设置班长、技术员、安全员、宣传员等专兼职岗位,组成班组管理机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2.建立健全适合本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 1.组织机构不健全,本项不得分; 2.分工不明确,职责未到人,本项不得分; 3.未结合班组工种和岗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项不得分;每缺一个岗位扣标准分的20% | ||
1.2 | 安全日活动 (60分) | 10 | 1.班组每周(轮值)应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 | 1.班组长对安全日活动,不召集、不主持,不得分; | ||
20 | 2.认真开展安全日活动,组织学习上级下发的各类安全简报、通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并保存齐全;学习上级下发的重要管理文件要留有痕迹; | 2.无安全日活动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全、内容不符、缺席不补的扣标准分的10~20%;上级下发的安全简报、通报未组织学习不得分,未签字的扣标准分的10~50%;资料保管不全扣标准分的10~50%; | ||||
15 | 3.班组安全日活动应紧密结合企业、班组实际,注重实效,提高活动质量; | 3.安全活动内容空洞或与安全生产关系不密切、记录不详实、存在“一言堂”等,扣标准分的10~50%; | ||||
15 | 4.班组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如:节能指标、设备缺陷、反违章、不安全情况等)认真分析与总结,做到每周有点评;每月进行一次班组安全情况总结 | 4.查阅安全活动记录,对周安全情况无点评、无分析不得分,无月度安全总结不得分,点评、分析、总结缺乏针对性扣标准分的10~30% | ||||
1.3 | 安全检查 (40分) | 10 | 1.认真组织各项安全检查(春、秋季)、防火、防汛检查,以及其他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检查提纲或检查表,做到责任分工明确; | 1.未开展安全检查或敷衍了事、流于形式,本项不得分;春、秋季安全检查没有制定检查提纲或检查表,扣标准分的30~50%,检查工作没有责任到人,分工不明确,扣标准分的30~50%; | ||
10 | 2.按上级要求进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要涵盖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等内容; | 2.“五查”不全面或只检查上报设备缺陷,扣标准分的30~50%; | ||||
10 | 3.结合检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及验收人; | 3.检查出的问题不制定整改计划,不得分;制定的整改计划不完善,每缺一项扣标准分的20%;不按计划时间完成整改,每项扣标准分的20% ; | ||||
10 | 4.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形成闭环、有总结;无法按时整改的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4.整改完成率未达到100%(一时无法整改的未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不得分 | ||||
1.4 | 安全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0分) | 10 | 1.班组应建立各类安全工器具与劳动防护用品清册,并分类编号,实物与台帐编号要一致;各类安全工器具与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存放,并建立日常保管检查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 | 1.无安全工器具与劳动防护用品清册,不得分;清册与实物不对应,每项扣标准分的20%;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每发现一人次不合格扣标准分的20%;保管存放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未明确专人负责的不得分; | ||
10 | 2.工器具按期测试,做到有记录可查; | 2.工器具未按期测试或无记录可查,不得分; | ||||
10 | 3.按要求正确使用各类安全工器具 | 3.使用不合格工器具或不按要求使用的,每发现一次扣标准分的20% | ||||
1.5 | 职业健康 (20分) | 20 | 1.应按照班组的性质,配齐职业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应符合劳动作业环境要求; 2.作业现场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1.未按要求配发、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防烫服、防静电服、防尘口罩、耳塞等)的,不得分; 2.现场检查发现一人次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扣标准分的10% | ||
1.6 | 应急管理 (20分) | 20 | 1.班组成员应参加应急预案的的学习和培训,了解掌握相关的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2.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1.没有参加相关应急预案学习的不得分,班组成员对相关的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不熟悉不了解的,每发现一人扣标准分的30%; 2.不按要求参加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的不得分 | ||
2 | 三讲一落实 | 120 | ||||
2.1 | 教育培训 (15分) | 15 | 1.班组内的制度、规程、图纸、资料、危险点分析手册等应配备齐全; 2.现场作业人员应了解掌握“三讲一落实”活动流程 | 1.规定的资料、手册配备不齐全,扣标准分的10~50%; 2.现场作业人员不掌握制度和活动流程,扣标准分的10~50% | ||
2.2 | 计划制定 (20分) | 20 | 1.班组长在接班前,应详细了解生产任务,对照作业环境、人员状况,找出危险点并提出安全措施,为班前会做好准备; 2.班组长结合生产任务进行分工,指定每个任务的“三讲”主讲人及工作负责人,并做好记录; 3.班组应对大小修的作业项目、定期工作项目制定“人人讲”计划,提前分解到班组员工,指定主讲人,主讲人应做好书面准备 | 1. 班组长或工作负责人对情况掌握不全面,扣标准分的10~50%; 2.没有对任务进行分工,本项不得分;没有指定任务主讲人及工作负责人,扣标准分的50%;没有做好记录扣标准分的50%; 3. 班组未结合大小修作业项目、定期工作项目等提前制定“人人讲”计划,分解到班组指定员工的,扣标准分的50%,员工无书面准备材料的扣标准分的20% | ||
2.3 | “三讲 ” (30分) | 30 | 1.按班前会的准备,讲清任务,分析风险、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 2.主讲人讲毕后,工作组其他人员补充讲解; 3.生产任务讲解率、“人人讲”实现率达到100%; 4.班组长应对员工“三讲”内容实时或定期开展点评,将班组“三讲”内容汇编成册,使之成为班组培训学习的基本材料之一 | 1.未做到每天召开班前会,或未认真开展“三讲”,本项不得分; 2.“三讲”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未结合工作实际的,扣标准分的10~50%; 3. 生产任务讲解率、“人人讲”实现率未达到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标准分的20%; 4.班组长未对员工“三讲”内容进行点评的,扣标准分的20%,未将班组“三讲”内容汇编成册,使之成为班组培训学习的基本材料的,扣标准分的20% | ||
2.4 | 过程控制 (30分) | 30 | 1.工作(操作)现场所制定的安全措施应全面落实;工作成员熟悉、掌握工作中的危险点及控制措施; 2.班组长、安全员或工作票签发人应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措施的落实 | 1.已制定的安全措施在工作现场落实不到位,扣标准分的10~50%; 2.现场询问工作班成员,每发生一人对工作中的危险点和控制措施不熟悉、不掌握的,扣标准分的20%; 3.班组长、安全员或工作票签发人未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措施落实的,扣标准分的20% | ||
2.5 | 班后会 (10分) | 10 | 工作结束后,班长要利用班后会,对当班已经完成的现场作业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 | 1.未召开班后会,本项不得分; 2.未对所有工作(操作)进行总结点评,扣标准分的10~30%; 3.班后会点评缺乏针对性,流于形式扣标准分的10~30% | ||
2.6 | 持续改进 (15分) | 15 | 1.通过“讲学评比”等形式,促进“三讲一落实”活动的开展; 2.利用安全日活动点评总结“三讲一落实”活动; 3.班组要参与企业“三讲一落实”评比活动,包括开展情况评比,讲解材料评比、“三讲”内容评比等; 4.班组学习先进,持续改进,针对先进班组开展对比分析,制定改进措施,落实责任,收到改进实效 | 1.未开展“讲学评比”等活动的,扣标准分的20%; 2.班组未利用安全日活动,对一周现场作业“三讲一落实”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点评的,扣标准分的20%; 3.班组未参加企业“三讲一落实”评比或班组未开展相关评比、“三讲”内容点评的,扣标准分的20% | ||
3 | 两票管理 | 120 | ||||
3.1 | 任务管理 (40分) | 40 | 1.生产任务必须执行任务单; 2.班组应有工作任务管理台帐,班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记录,包括工作来源、任务内容、任务负责人、参加人、任务完成情况等; 3.班组每月应对生产任务与“两票”的对应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 1.没有以任务单的形式下发生产任务,每缺一项扣标准分的20%; 2.班组未建立工作任务管理台账,本项不得分,生产任务管理台帐记录不全或记录不规范,扣标准分的20~50%; 3.存在疑似无票和不合格任务单,每发生一次扣标准分的10%; 4.没有对疑似无票作业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每缺一次扣标准分的20% | ||
3.2 | 填写和执行 (65分) | 65 | 1.工作票(操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整; 2.危险点分析要准确、到位,控制措施要有针对性,作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并签名; 3.检修工作严格履行工作票的执行程序;运行操作要严格执行监护制和复诵制,履行操作票的执行程序 | 1.工作票(操作票)中的重要安全措施存在漏项、增项、错项等错误的,不得分; 2.危险点分析不准确不到位,控制措施不全面,作业人员开工前未认真学习并签名的扣标准分的20%~50%; 3.询问工作班成员参加的工作,对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回答不清楚,不到位,扣标准分的20%~30%; 4.检修工作未严格履行工作票执行程序(签发、许可、监护、间断、延期、试运、终结)扣标准分的20%~50%; 5.运行操作未严格履行操作票的执行程序(接受操作预告、操作票“四审”、发布和接受操作任务、电气模拟操作、实际操作、复核确认、汇报终结)扣标准分的20%~50% | ||
3.3 | 统计分析 (15分) | 15 | 班组每月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点评,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 班组无月度分析此项不得分;月度分析质量不高扣标准分的10~30% | ||
4 | 6s管理 | 150 | ||||
4.1 | 员工行为 (15分) | 15 | 1.员工着装、精神状态符合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2.不发生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员工言行文明向上 | 1.在工作现场,员工未按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着装,每发现一例,扣标准分的20%;员工精神状态不符合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如:酗酒、困顿、工作精神不集中等),每发现一例,扣标准分的20%; 2.在工作现场,员工存在违纪行为(如:流动吸烟、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迟到、早退等),每发现一例,扣标准分的20%; 3.在工作现场,存在员工言行有失文明的行为(如:使用不礼貌语言、随地吐痰、乱丢弃废弃物、在公共区吵闹、喧哗等),每发现一例,扣标准分的20% | ||
4.2 | 办公环境 (20分) | 20 | 1.办公环境干净、整洁,物品分类摆放、定置化管理; 2.各类办公用品标识齐全、明确责任人; 3.文件柜、资料柜、更衣柜等柜内物品分类存放,保持整洁、美观。文件盒摆放整齐,盒内有文件目录,并与目录对应; 4.办公电脑等各种线缆捆扎牢固,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定置管理,办公设备、消耗用品定位放置 | 1.办公室环境不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未按分类、定置管理要求摆放物品,每发现一项,扣标准分的10%; 2.办公用品未明确责任人、无标示或标示不全的,扣标准分的10%; 3.文件柜、资料柜、更衣柜等放置不整齐,未进行标识且不正确,柜内物品放置无序的,每发现一项,扣标准分的10%; 4.文件盒未按要求进行区分,无目录的,每发现一项,扣标准分的10%; 5.未对办公电脑等各种线缆进行捆扎、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未定置管理,每发现一项,扣标准分的10% | ||
4.3 | 物品库房 (25分) | 25 | 1.库房环境干净整洁; 2.物品分类摆放、定置化管理; 3.物品标识清晰、账物相符; 4.班组备品、备件库设专人管理,各种管理制度完善、齐全; 5.工具、物料货架进行合理的功能分类,工具、物品的型号、规格、数量标识清楚,摆放整齐、合理; 6.严格执行物资进出登记制度、物资入库验收领取制度等相关制度,物品编号与帐卡一一对应 | 1.库房环境不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2.物品未按分类、定置管理要求摆放,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3.物品标识不清晰,帐物不相符,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4.未设专人管理、各种管理制度不全,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5.工具、物料分类不合理,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6.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未按要求进行码放、编号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50% | ||
4.4 | 现场环境 (30分) | 30 | 1.生产现场责任区域做到“四无”(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油污); 2.地面、平台、通道平整、完善、无障碍,照明符合要求; 3.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无损坏现象; 4.安全警示标识清晰,安全设施标准化划线正确、齐全; 5.各种设施、物品放置地点有定置标识牌,标示牌上注明责任单位、责任人、名称等内容; 6.临时性的物料存放要有规划,有标准 | 1.责任区域未做到“四无”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50%; 2.地面、平台、通道不平整、失修、存在障碍,或照明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3.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存在缺失、损坏现象,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4.安全警示标识不清晰、不完善,安全设施标准化划线不正确、有破损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5.物品存放无标准、无要求,过于随意,不符合定置管理要求,无标识牌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6.临时性物料存放无规划、无标准,随意摆放,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 ||
4.5 | 生产设备 (30分) | 30 | 1.生产设备外观整洁,无积灰、积油、积水及跑冒滴漏现象; 2.生产设备(设施)标识清晰,无破损、模糊等现象; 3.设备着色符合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的相关要求; 4.转动设备的转向指示、设备管道介质导向指示正确、清晰; 5.安全警示线规范、齐全、完整,达到可视化管理 | 1.生产设备(设施)外观不整洁,存在积油、积灰、积水及跑冒滴漏现象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2.生产设备(设施)标识不清晰,存在破损、模糊等现象,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20%; 3.设备着色不符合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相关要求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4.转动设备的转向指示、设备管道介质导向指示不正确、模糊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5.安全警示线不全、破损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20% | ||
4.6 | 检修作业现场 (30分) | 30 | 1.检修区域按要求实行封闭管理; 2.安全防护设施完善,标识清晰; 3.作业环境整洁、有序; 4.检修工器具、设备零部件摆放实行分类、定置管理,摆放整齐; 5.机组大、小修,制定检修现场物品摆放定置图,工具箱、柜内工器具摆放整齐,标识齐全; 6.检修现场地面无污染,无杂物,物品不得占用通道,作业区域的地面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检修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工作现场,设备修后着色、环境卫生等达到6s管理要求 | 1. 应实行封闭管理的检修区域未按要求实行封闭管理,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2.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标识不清晰,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20%; 3.作业环境不整洁、无序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20%; 4.检修工器具、设备零部件摆放未按要求实行分类、定置管理,未摆放整齐,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5. 机组大、小修,检修现场未制定物品摆放定置图,现场工具箱、柜内工器具摆放不整齐,标识不齐全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6.检修现场地面未进行保护,污染地面,占用通道等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7.检修作业完毕后,未进行清理工作,设备修后着色、环境卫生等未达到6s管理要求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10~30% | ||
5 | 教育与培训 | 110 | ||||
5.1 | 教育培训资料 (20分) | 20 | 1.企业每年公布的有效规程、制度、标准清单所列内容,应保管齐全; 2.运行班组应至少配置以下纸质资料(如:安规、系统图、运行规程等); 3.检修班组应至少配置以下纸质资料(如:安规、设备及检修台帐;设备系统图;检修图纸和资料等) | 1.班组无相关的规程、制度、标准、资料的不得分; 2.班组应配备的纸质资料不全的,视情况扣10~50% | ||
5.2 | 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30分) | 30 | 1.班组应制定年度、月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应结合本班组工作的实际,具有针对性; 3.培训内容应按照培训计划的要求严格实施 | 1.未制定培训计划,本项不得分; 2.培训内容未结合本班组的实际,缺乏针对性,扣标准分的30~50%; 3.未按计划实施的,每缺一项扣标准分的10% | ||
5.3 | 安全培训与 考试 (40分) | 40 | 1.全员应参加安规知识的培训与考试; 2.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三种人”、触电急救、心肺复苏、消防等各类安全技能培训和考试; 3.新入厂、转岗、实习、临聘、雇用人员等应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4.班组成员应正确掌握心肺复苏、烫灼伤、创伤等急救方法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6.涉及电焊、起重、电工、登高等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7.运行值班员、热控人员、继电保护人员、化验人员等应取得集团公司持上岗证 | 1.班组成员未参加安规知识培训与考试的,不得分,每缺一人次扣标准分的20%; 2.班组成员未参加相关知识培训与考试的,不得分,每缺一人次扣标准分的10%; 3.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即安排上岗工作者,本项不得分, 加扣标准分的50%;无培训学习记录本项不得分,记录不全扣标准分的30%; 4.现场询问,不能正确掌握心肺复苏、烫灼伤、创伤等急救方法以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的,每一人次扣标准分的10%;3人及以上不掌握的,不得分; 5.对外来务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本项不得分; 6.特种作业人员没有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或未按期进行年检的,每人次扣标准分的30%; 7.相关人员未取得集团公司上岗证,每人次扣标准分的10% | ||
5.4 | 技能提升 (20分) | 10 | 1.班组积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qc小组、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 1.未开展岗位练兵、qc小组、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的扣标准分的30%;开展上述活动的本项得满分,在上级评比中获奖的加本项标准分的40~80%; | ||
10 | 2.班组积极开展专业分析、岗位分析、异常分析、事故预想、技术问答等活动; | 2.班组未开展专业分析、岗位分析、异常分析、事故预想、技术问答等活动的不得分,活动质量不高的,视情况扣标准分的20~50%; | ||||
3.班组创新管理,取得实效,并得到推广; | 3.在集团公司、省级得到推广,加5.4项标准分的50%;在分公司得到推广,加5.4项标准分的30%;在全厂得到推广,加5.4项标准分的20%; | |||||
4.组织班组成员参加国家、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单位举办的各类技术比武,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 4.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加5.4项标准分的50%;获得省部级及集团公司级奖励的,加5.4项标准分的30%;获得地市级及分子公司奖励的,加5.4项标准分的20% | |||||
6 | 目标任务 | 100 | ||||
6.1 | 分解与确认 (40分) | 40 | 1.按照四级控制的原则并结合本班组实际情况,分解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确保每人有指标; 2.班组分解目标应符合上级下达的目标及有关的要求,并应予以量化; 3.班长(单元长、机组长)与班组成员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 1.未制定、分解班组安全生产目标,不得分; 2.制定的目标与上级下达的目标不符或低于上级目标,不得分; 3.班长(单元长、机组长)未与班组成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不得分;每缺签一人扣标准分的10% | ||
6.2 | 实施 (40分) | 40 | 1.根据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2.应按月对目标(指标)和相应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发现偏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 1.没有制定保证措施的本项不得分;保证措施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扣标准分的30~50%; 2.没有按月对目标(指标)进行分析和纠偏,本项不得分 | ||
6.3 | 绩效 (20分) | 20 | 完成目标(指标)和相应工作计划内容 | 未完成月度或年度目标(指标)和相应工作计划内容的,扣标准分的20~50%; | ||
合计 | 800 |
第六条本标准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之构建
特定作业条件下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的强制性要求。实践中,大多数生产经营企业对此没有充分的认识,在项目发包过程中不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沿袭旧的《安全协议》,其不仅直接造成安全生产保障上的疏漏,还使企业潜在地承担着市场主体的安全管理风险。本文尝试对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系列内容进行探讨,以期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建立及推行有所帮助。
1法律依据和定义
《安全生产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安全生产客理协议事项,其第40,41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签订条件和内容,第86,87条相应规定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法律责任。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指2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或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情况下,生产经营这间就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而伓相协议。
由此可见,安全管理协议的适用要件有3项:一是主体要求,2个或2个以上;二是场所要件,在同一区域或场怕工作;三是安全影响要件,即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危及对方或第3方安全的可能。
2条款执行中存在的当前发电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认识不足
首先在适用条件上,认为《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规定主要针对化工企业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然险物品的运输储存;矿山企业作业面的相互干涉;建筑企业在同一片区域进行施工的安全影响。荙不然,以发电企业机组计划检修外包为例,机组计划检修不是发包给一个承包主体,即便发包给一个承包主体,但由于电力生产的特殊性(在役机组和停役系统关联笥等),同时存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3个要件,因上经,《安全生产管理协含义》条款同样适用于发电企业;其次,没有从强行法的规范层次去认识《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也没有基于《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去探究改进和加强外包安全管理的可能性。
(2)疏漏之处
主要表现在:①大多数《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仅从安全事故的归责上来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不是“管理协议”,而是“责任协义”;不是“预防协议”而是“后果协议”;②没有依据《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要求做出约定,变成“违法”协议;③文本形式单一,缺少针对性,没有区分双方或3方作业主体、更没有考虑不同项目、专业性质安全管理的特殊要求,一概以简单的甲乙方的形式来签订。
3规范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管理不仅是《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更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避安全管理风险的必然要求。从一个层面看,《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签订要求是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其不作为的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法上的“限期改正”和“停产停业”责任;从另一个层面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的规范性、合法性直接影响到经济活动中安全事故责任的承担。
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文本,应当考虑:一是合法性,《安全生产法》和相应行政法规已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协议为无效协议;二是市场性,在约宺事项上,安全协议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要试图既不付出,又不承担责任;三是相对统一的,不要试图既不付出,又不承担责任; 三是相对统一性,《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原则是统一的。对同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同一类特定作业来说,建立相对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规范安全管理必然要求;四是专业性,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必须考虑生产经营活的特点和项目的专业要求;五是促进性,《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规范文本的建立过程,同时是企业对自身安全管理的一个全面审视、提高过程。
4分类和体例
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从协议签订主体上可分为双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多方案全生产管理协议。从协议存在形式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又可分为专门安全管理协议和安全管理条款。当然,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还可以按生产、项目特点做出其它分类。科学合理的分类,有助于加强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当明确,无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选择哪种形式,法律规定的发包方的责任义务是不能通过协议来逃避的,如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在多个承包单位情况下,负有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之责。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概括两大部分,一是安全职责,一是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围绕这两条主干而展开。在体例上,可以先写安全管理职责,后写安全措施;也可以在逐项列举安全职责后,在安全职责后分别约定双方(或以上)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安全职责的重点在于谁做和做什么,措施的重点在于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怎样做。
5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第一大项是安全职责,其至少应当包括:安全资质审查和备案,安全管理组织设立、运转和巡查检查,安全培训和教育,危险品和危险源管理,安全设备和工器具管理,设备和场所的标识和警示,危险作业管理,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审批和执行;工伤、意外伤害保险费的支出和处理十项内容。
笔者认为,对发包单位来说,安全职责条款的起草和约定特别应注意以下几点:
关于安全资质的审查和备案,《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对承包方案全资质的审查是发包单位的应尽职责,因此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明列此条款,有助于形成外包安全管理有机统一性;安全资质的审查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签订应作为选择承包方的前提条件;资质审查和备巡档单对企业,还应当包括特种作业人员。
关于安全组织的设立、运行和检查,重点在于2个(或以上)经营单位的安全机构在特殊作业条件下的管理接口,以及作业过程中的检查处理。
关于安全培训和教育,承包方应当对已方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负责。
危险品的管理控制在于过程,危险源的管理在于警示和应急预案的告知义务。
安全设备和工器具的管理重点在检测、检验和交付状态。
设备和场所的管理重点在于设备解体、检修过程处理,包括材料堆放。
危险作业的管理重点在于现场安全管理、规程的遵守和安措的落实,如吊装作业过程专门人员的安排。
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事项对单纯的劳务承包项目必不可少。
安措的制定、审批和执行是《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重中之重,其详细、完善程度直接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也是衡量安全协议文本质量高低的标志。
应当强调,在安全职责项目下的“安措”管理,指的是“安措”的流程管理。即整体的职责划分。不同类别、项目性质的安全管理协议应针对以上各项内容做出适当取舍。
《安全生产客理协议》的第二大项内容是安全措施。对安全管理协议而言,特别应是,安全措施不应仅仅理解为是安全技术或安全施工措施,而是围绕以上安全职责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尤其是管理措施。
第4篇 发电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九项基本技能
1. 必须掌握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技能,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服)、呼吸器等。
2. 必须掌握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使用技能,如安全带、自锁器、速差自控器及验电器、磨光机、切割机、砂轮机等现场常用工器具。
3. 必须掌握现场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预控技能,如受限空间、高处作业、起重作业、交叉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危化品、易燃易爆等作业现场。
4. 必须掌握危险环境自救互救技能,如潮湿环境(水中)触电、坍塌、受限空间等的正确施救。
5. 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技能,如临时电源、安全电压、安全距离、跨步电压等。
6. 必须掌握现场急救技能,如触电急救法、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烧伤、烫伤、外伤、电伤、气体中毒、溺水等急救。
7. 必须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技能,如各类常规灭火器的选择使用,电气、氢、油、液氨等初期火灾的扑救。
8. 必须掌握自然灾害(台风、暴雨、山洪等)、地质灾害(地震、泥石流、滑坡等)紧急避险技能。
9. 必须掌握反违章技能,具备“四不伤害”能力。
第5篇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新问题和解决措施
2002年底,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开始实施,原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公司,初步实现了网厂分开。在新的电力体制和市场环境下,如何在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同时确保电力安全生产,是各发电公司面临的共同问题。
1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
电力安全生产是全国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电力工业属于公用事业,电力生产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千家万户,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一直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美、加等国相继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吸取美加停电事故的教训,认真研究我国电力系统的安全问题,完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电力生产和输配电的安全。
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2004-06-21,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不同是作为一个主体负责电网的安全,而是作为不同的市场主体,独自承担相应的安全义务,从此电力安全生产从制度上和组织上进入新的时期。2003-12-05,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的通知》,随后电监会组织制定了《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发电企业要认真领会和落实上述文件,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性评价等,积极推进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三位一体贯标工作,从而更好地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问题
(1)电力需求持续快速增长,煤炭、石油等原料价格飞涨
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全国供电紧张形势仍在加剧。2004年迎峰度夏期间,全国有24个省级电网出现拉闸限电情况。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六大电网最高用电负荷均比前一年出现大幅增长。
燃料价格的飞涨使电成本大幅上升,甚至造成发电企业经营亏本,保证煤炭供应已经成为电厂保证发电的头等大事。同时,煤炭质量很不稳定,不仅严重影响了发电厂的运行经济性,使锅炉效率降低,发电煤耗和厂用电率等指标上升,而且对安全生产构成了巨大威胁。据不安全统计,2004年发电企业灭火和四管泄漏等锅炉事故大幅增加,约占全部发电事故的一半。
(2)电力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发电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电力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使发电企业不得不面对如何处理安全生产和争取利润最大化的问题。由于电力是产供销一体化的商品,而且受地域的限制和输电通道的制约,差异化程度极小,电力商品的竞争只能采取成本领先战略,而电力生产的安全与否将影响到机组经济指示的好坏,从而影响到企业成本的高低。因此,随着电力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发电企业必须不断地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降低生产成本。
3搞好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的措施
发电企业要想保持和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促进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发电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和用电需求增长的新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全面加强生产、基建和多经系统的安全管理;以责任管理为中心,以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确保不发生各种恶性事故。
3.1建设“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
(1)从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开始,从上到下转变观念,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时刻将安全、效益、信誉和企业竞争力统一起来,在安全管理上要有统一的“大安全”意识,不论是领导还员工,不论是主业还是辅业,不论生产还是经营,不论是基建还是技改,在保证安全方面都应该具有统一的理念,并进行统筹安排。
当遇到矛盾时应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增加效益、加快进度。不讲安全只追求效益,所取得的效益只能是眼前的效益,而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加倍地付出代价。
(2)发电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电力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不仅要高度重视电力安全生产,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有效管理机制,同时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加强安全生产。
(3)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价值观。在安全生产方面,要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关心和爱护企业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在坚持“四不放过”的同时,更多地考虑用科学技术手段来减少人为的错误,合理减轻员工的压力,让广大员工全身心地投入到发电企业事业中去。
3.2完善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
在新的形势下和特点下,发电企业必须在继承原电力系统几十年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下,进一步加强和创新,采用科学管理来促进安全生产。
(1)坚持管理创新,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2)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转变。
(3)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缺位。要认真落实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专门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逐一分解,把各项措施层层落实,并且要严明组织纪律,不断提高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4)建立事故预防责任制度,加大风险控制力度。
(5)推进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三位一体贯标工作,建立新型的安全保障和管理体系。
(6)坚持进行双达标、创无渗漏工厂、创一流的工作,坚持开展机组竞赛等活动,通过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进一步完善各类考评和竞赛办法,提高竞赛指标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7)研究建立适合本企业电力建设和生产运行的技术监督体系,并制订出一套规范的技术监督与管理标准。
(8)加强设备的全过程管理,研究和落实设备管理、部件管理的具体措施。
(9)加强运行管理水平,进行电厂运行参数的优化、各项生产技术流程的管理,实现无异常运行,消除人为误操作、消除误动。
(10)做好检修优化工作,开展状态检修,试行点检制度,确保检修质量和技改工程质量。
(11)针对电煤供应紧张的情况,要加强燃煤供应、接卸和混配煤工作,落实确保燃煤库存和防止锅炉灭火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防止因煤的问题影响机组发电。
3.3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安全生产
搞好安全生产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电力业的发展已经进入大电网、大机组、高电压、高自动化的新阶段,发电企业要针对电力工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始终瞄准电力科技发展的前沿,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
(1)通过对发电设备可靠性管理技术、设备诊断与检修技术、机组的安全评定与延寿技术的研究,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用电子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实现集中仿真机培训。
(3)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p3程序、e_p合同管理程序等,提高检修、技改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
3.4抓好基建工作的各个方面
基建是发电厂安全生产的主要源头。设计、制造、施工、安装和调试质量的高低决定了生产设备系统本质安全化水平的高低。
在基建中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做到高速度、高质量、低造价。降低造价要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
(2)整个基建过程中要对设计选型、施工质量、材料供货、生产准备、调试试运等关键节点全面把关,不给今后的生产留下隐患;
(3)在投入生产过程中检验建设质量,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4)对基建原因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进行责任追溯,以促进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
(5)做好投产前的人员培训工作,确保从基建到生产的平稳过渡。
3.5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
每一个发电企业都应该抓紧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3个环节,加强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生产技能人才为主体的“三高”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和培训4项制度改革,建立全员岗位责任、绩效考核、薪酬分配和教育培训体系四位一体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新机制。在安全生产的具体体现为:
(1)大力开展业务知识、安全知识和各种技能的培训,要将专业培训制度化,不断提高职工的认识水平和业务技术素质,培养职工的忠诚和积极主动工作的精神,尽快培养一支好的管理、生产人员队伍;
(2)造就一批检修、维护的专业带头人,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且精通设备系统,在关键时刻能积极发挥作用;
(3)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全能值班员,日常能够保证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危急时刻能够保证人员、系统、公司财产减少损失;
(4)合理提高职工待遇,加大对生产骨干的奖励力度,从制度上保证技术人才待遇问题,要让最适合从事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的人才踏踏实实地留在最能发挥其聪明才智的岗位上,为企业做最大的贡献。
4结束语
目前,发电公司都面临着更加严峻和复杂的市场环境,在千方百计提高效益、降低成本的同时,必须有决心、有措施来保证安全生产,使之成为发电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坚强后盾。
第6篇 高、严、细、实是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的保证
发电企业主设备运行周期较长、技术含量高、生产环节紧密、自动化作业面广、危险性较大,因此,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克服形式主义,坚决做到高、严、细、实,才能确保发电企业安全生产。
1 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
目前,在发电企业中,不安全因素仍然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仍在频频作怪,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企业上层领导对安全工作说得多,做得少,布置得多,检查得少……形成了粗放型管理。表现为:
(1) 口头上重视,行动上没有到位;
(2) 抓了培训,但没有从根本上对症;
(3) 奖罚不分明,没有体现重奖重罚。
1.2 在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中,对安全工作存在着上边说一说,下边就动一动,工作不主动。表现为:
(1) 中层管理者对安全工作我行我素,形成“肠梗阻”;
(2) 上级来检查时重要,过后不要;
(3) 墙上写得重要,干起来不要;
(4) 管理不严,措施不到位;
(5) 对当班职工精神状态以及危险点预控胸中无数,事故发生后感到出乎预料;
(6) 事故教训和安全简报,不及时组织学习。
1.3 在企业基层,没有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是自己生命的需要。表现为:
(1) 习惯性违章仍时常发生;
(2) 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发生;
(3) 工作中蛮干、凭侥幸撞大运,险象环生;
(4) 图省事有章不循,赶进度忽视安全;
(5) 出了事故,不是认真从中吸取教训,防止再次发生,而是相互推诿、扯皮;
(6) 平时不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培训时又不刻苦;
(7) 视安全为儿戏,同安监人员捉迷藏;
(8) 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时不当回事儿,不能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
综上所述 ,不难看出在企业3个层面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形式主义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因此,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高、严、细、实。
2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高、严、细、实
2.1 高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有高的标准,高的起点,高的要求。
安全管理老是停留在一个固定的模式和水平上不行,必须以较科学的规章制度为本,以高度的责任感去抓安全,以高水平的人员去进行培训,使职工人人认识到,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幸福,就没有未来。真正做到安全在每名职工心中,形成人人想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局面。
2.2 严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严格,一抓到底。
安全管理决不能放松 ,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治企,以德服人。要以抓劳动纪律为龙头,以贯彻《安规》为宗旨,以确保安全为目的,严抓严管,常抓不懈。劳动纪律是为安全生产服务的,不管谁,只要触犯安全生产条例,就按“职工奖惩办法”加以处罚,达到教育本人教育大家的目的。
2.3 细
安全管理工作要过细。
在发电企业里,无论是管理层还是基层班组,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一定要过细。细能发现问题,细能查出隐患,细能避免事故发生。安全工作要从点滴做起,立足细处保安全。
2.4 实
安全管理工作要务实。
除了有好的措施和规章制度之外,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要务实,决不能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要脚踏实地的去抓安全工作,实实在在的去干好安全工作。实,才能令事故远离,才能出效益,才能确保安全。
在安全工作中贯彻高、严、细、实,就是从“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切实把职工的生命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要做到高、严、细、实,就必须做到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人人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高、严、细、实是企业改革、生产安全的需要,是企业生存的需要,是职工生命安全的需要,也是安全管理工作同国际接轨的需要。
第7篇 火力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思考
现代发电企业生产管理从体制上应当推行运行管理的“值建制”、设备管理的“点检定修制”、维修管理的“项目管理制”和安全监察管理的“安全点检制”,从体系上应当实行“4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认证”基础上的标准化和以eam、mis、sis等为标志的信息化。这样纵向是“四制”,横向是“两化”,“四制”以“两化”为基础,“两化”以“四制”为载体,通过“四制两化”保证发电企业生产的安全和经济。
一、发电企业生产管理的“四制”
(一)运行管理值建制
随着科技进步,发电设备的技术水平和控制水平显著提高,发电企业运行管理也由传统的分场制过渡到值建制,现代发电企业值建制内涵至少应当包括:值长负责制、集控制、全能值班员制、专业工程师负责制等。
1.值建制与集控制。值建制是以值为单位,值长为本值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运行组织体制,集控制是相对于分专业控制模式的主机运行控制的技术措施。值建制包括集控制,集控制是值建制的前提和基础。
2.值长负责制。“值长是当班厂长”是对值长负责制最好的诠释。值长对当班期间的安全经济运行、维修隔离、运行调度等负责,有权调度全企业各种资源为机组运行服务。当值的运行人员打破行政隶属界限,组成一个以值为单位的运行团体。当值的运行人员不论是集控人员还是辅控或者外围系统运行人员,不管其行政隶属关系,都必须按照分工对值长负责,接受值长的指挥、考核和管理。企业应当强化值长负责制,明确值长的责、权、利,真正落实责任制。值长负责制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⑴值数和每值的人员配备根据机组和各厂的具体情况确定,但必须制定当机组大小修、备用、消缺等当值人员不能全面完成隔离、操作时,学习人员补入当值的管理规定,保证在所有条件下隔离和操作人员充分。
⑵值建制是以值为单位的运行组织体制,强调当值人员按照分工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完成安全经济运行的任务。目前新厂新制模式下,几乎所有的外围系统的运行工作无一例外地委托项目公司完成,这样就形成了在值中不同岗位人员的身份不同。所以,值建制必须打破身份界限,项目公司的运行人员在工作中完全隶属于值长管理,其奖励考核、请假、调离和调入等事项都必须经过值长的签字认可。
⑶对部分辅助设备运行人员是否适合外委的思考,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辅助设备(包括:化学制水、循环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输煤、除灰以及脱硫和脱硝等)系统,特别是作为运行集控制发展方向的“辅控集中控制”的运行人员,采用外委项目部方式弊多利少。首先,外委项目部运行管理与值建制的精神相左,使值建制很难真正实行。外委项目部制与以前的“主机大运行加外围小车间制”的运行模式没什么两样,同样,外委系统的人员在工作上隶属值长管理,在行政上隶属项目部,对这些人员的奖金考核和升迁等基本需求,值长的决定程度有限。其次,随着“主控加辅控”运行体制甚至打破主辅界限的“全面集控制”的实行,对辅控运行人员的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样必须是掌握多门专业的全能值班员,项目部的人员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而且,新厂新制模式要求编制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解决辅助系统运行人员的问题,采取与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合作的模式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
3.全能值班员制。所有运行的值班人员打破专业界限,从生产准备到运行调试到正式上岗,电厂都应按照全能值班员的要求进行岗位培训和认证,存量电厂在向值建制过渡的过程中,首先应当进行值班员的全能培训和考试。全能值班员制使运行人员更精简,运作更高效。全能值班员制包括主控和辅控人员,即主控人员和辅控人员都必须是全能值班员。主控值班员至少掌握汽机、锅炉、电气主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的全面操作与控制;辅控人员至少掌握化学、除灰、输煤、脱硫脱硝等专业设备操作与控制。主控和辅控人员要逐步向掌握所有专业操作技能的真正全能值班员培养和发展,最终实现彻底的全能值班员制。
4.集控制。主机、主要辅助设备和外委设备都应当实行集中控制,新建电厂在布置主机集中控制的同时,外围系统诸如输煤、化学、除灰、燃油、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等所有辅助系统,都应当按照集中控制的要求进行辅控网的设计。辅助设备在集中控制室同样可以进行操作和监视。存量机组的技术改造应当按照集控制的原则进行,逐步向集控制过渡。集控制使值长负责制得到更好的落实,值长可以更好地把握全局,指挥更有力,更畅通。随着控制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以及成本的进一步降低,集控制的发展方向应当打破主控和辅控的限制,实现一体化的集中控制系统,即全面实现集控制。
5.经济运行和绩效考核。运行人员的基本职责是保证机组的正常启动、运行调整和停用、事故处理、提出设备缺陷以及进行相应的隔离和操作等。随着电力市场的不断完善以及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和社会的总体要求,在保证安全基础上的经济运行成为运行人员的当然职责。经济运行的标准是设备制造厂的允许值和设计值以及国家标准和同类设备的最佳值,应当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来保证经济运行的良好进行。绩效考核体系应当对运行人员的所有活动实行量化考核,至少包括:企业生产所关注的所有指标、各种工况下的启停操作、工作票和操作票的执行操作、日常点检、发电量等,实现以值为单位的经济考核。
6.两票三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日常点检制、定期切换制和交接班制,即“两票三制”,是发电企业多年来保证生产安全和秩序的最有效的制度之一,必须实现标准化。企业应当编制所有维修行为的标准工作票和所有隔离行为的标准操作票,按照定时间、定操作、定设备、定标准的要求,制定巡回检查、定期切换和交接班制的标准。
7.日常点检。日常点检作为点检制最基本的点检形式之一,同样必须按照点检定修“六定”的原则制定技术和管理标准。
8.值建制的主要技术标准。所有设备、系统各种工况的运行规程;事故预案;标准操作票;日常点检、定期切换、交接班技术标准;系统图;绩效考核的技术标准等。
9.专业工程师(高级主管)技术负责制。专业工程师技术负责制是值建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主要负责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运行所有技术标准的编制、审核和修订,所有技术方案的审核,事故预案的编制和技术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等。
10.事故预案的演练和技术培训工作。事故预案的演练和模拟是运行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定期工作,应当包括已经编制的成型的预案演练和其它单位、本企业其它值的经验反馈中的事故演练。技术培训工作应当引入“驾驶证”计分考核办法,运行人员在持证上岗的基础上,按照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和再培训,每一次不安全的操作和指标的偏离量化为一定的分值,对月度或年度分值未达到规定数值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再培训取证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和岗位处罚。
(二)设备管理点检定修制
设备的点检定修制是在按照“八定”标准对设备进行点检的基础上,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掌握设备的劣化规律,实现优化维修的一种设备管理体制,在各发电企业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国家发改委下发了相应的管理导则,认为应当在现代电力企业中全面实施。
1.将传统的以“修”为主的设备管理理念转变为以“管”为主。点检员不是传统的检修工或生产技术部专工,他的定位为设备管理者,承担着设备的终生管理,是设备管理的策划者、组织者、协调者、指挥者,其主要职责是管理、策划、组织、协调和指挥。这样就形成了“管”和“修”的分离,更容易区分各自的责任,更容易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容易实现安全质量和工期费用的控制,更容易实现标准化作业,使管的更精,修的更好,在检修和维修全过程中体现出了极大的优势。
2.点检员是设备主人,自主管理和设备终身管理的理念贯穿始终。点检员是设备的惟一主人,点检员自主管理和设备终身管理,设备与点检员一一对应,真正落实了设备责任制。点检员与运行人员之间的关系类似于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点检员就像对待自己的财产一样对待自己对应的设备,负责所分工设备的管理和检修组织,负责编写检修作业指导书,提供给项目公司作为检修作业的标准,而且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管理。维修项目公司(或检修公司)只负责按照点检员提供的检修作业指导书完成指定的检修工作,由于作业指导书不标准引起的检修质量不合格由点检员负责,没有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工序和质量标准完成检修任务,由检修项目公司负责。点检员在设备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点检员、运行人员、项目公司三者之间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合作有序,保证了设备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点检员的责、权、利有机统一。这应当是点检定修能很好落实的关键,已经明确了点检员是设备主人的定位,也就明确了点检员的责任,但还必须赋予其充分的自主管理的权利。点检员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是项目经理,就有对设备管理的所有权利,包括检修费用的控制。点检员的待遇与部门相当。明确了责任,赋予了权利,给予了待遇,点检员就可以心情舒畅地、不遗余力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锻炼自己、发展自己。
4.合理进行点检员设备分工。根据企业特点和点检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高低,按照机组和专业设备类别进行点检员设备的划分,实行a/b角制。
5.应减少管理层次,使管理扁平化。实行点检定修制以后,最直接的设备管理者是点检员,根据机组数量和点检员的人数,按照管理学的要求最大可能减少管理层次,一般应为两层,即部门高级主管负责专业层面的精密点检、技术监控等技术管理工作,点检员对部长负责。管理层次的减少,使信息传递的失真度缩小,使设备管理能够更加具体,更加细致,决策层领导能工作下沉,使决策更加迅速。由于高层领导的工作下沉,能够及时组织分析,正确决策,每位点检员工作的好与差,高层领导都很清楚,有利于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有利于及早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6.工序服从原则。主工序的点检员有权要求辅助工序的点检员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完成工作,辅助工序的点检员和部门必须服从。强调以工序为中心,任何部门和员工不论职位高低,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主工序的点检员,主工序的点检员提前半小时通知,辅助工序的点检人员必须做好准备,以保证指挥系统的畅通,减少决策层的工作量,实现“零”接口。
7.积极有序开展定修工作,实施优化检修策略。a类设备的大、小修计划完全按照点检和状态诊断的结果来制定,机组投产第一年不一定进行传统计划检修的大修,小修周期也应根据设备状态确定。b类设备完全按劣化倾向分析确定检修,能在机组可用期间进行的检修不得列入大、小修计划。真正实现了点检基础上的优化检修。
8.对项目公司的管理。项目公司作为企业点检定修制的执行层,对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质量、工期起着关键的作用。企业需制定项目公司的考评管理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公司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但必须注重过程管理,因为项目公司的更迭必然是一种两败俱伤的结果,带来工作和经济上的损失,因此我认为在工作上必须明确双方职责,严肃执行合同有关条款,管理上把项目公司当作公司的执行层对待,安全管理、培训教育、后勤保障、思想教育、党政管理等各方面与企业的部门一视同仁,执行共同的标准,努力实现双赢。
9.大、小修管理。由于现代发电企业人员精简,无法全面完成小修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在大、小修中引入监理制,监理在大、小修全过程代表公司行使安全、质量和工期的监督和保障权利,监理单位不仅完全按照合同对承包商进行监理,而且按照合同对甲方的管理行为同样进行监督。
在大修中需要根据工作量确定维修项目部的专业人员转变职能,变乙方为甲方,与企业点检员共同完成部分制定的大修管理工作。
10.点检定修的主要技术标准。点检定修的主要技术标准至少应当包括:《设备abc分类标准》、《设备点检标准》、《点检员设备责任制标准》、《设备技术标准》、《检修作业指导书》。
(三)维修管理项目管理制
现代发电企业应实行设备管理与设备维修的分离,设备管理在本企业设职能部门——设备部,设备维修工作以合同关系外委项目公司完成,均实现项目管理。这种维修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制落实,机构人员精简高效,应该可以极大提高维修管理的有效性。
(四)安全监察管理安全点检制
在安全保障体系中引入点检理念,实行区域安全督察负责制。安全监察部按照专业配备高级主管,主要职责是安全监督,在安全生产的四级控制(个人控制差错、班组控制异常、部门控制障碍、厂部控制事故)中主要起到监督和控制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的作用。除了每年必须的春检、秋检、安全性评价、各种检查情况落实和安全例会、事故分析之外,日常工作的重心下沉在生产现场,实行区域督察负责制。
安全点检与设备点检的不同之处,在于安全点检的对象是作业人员的行为和作业环境,执行的标准是安全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点检只对应当检查和合理延续到应当检查时间区段的不安全行为和环境的不安全状况负监督责任,是一种抽查性质的监督责任制;设备点检对设备的终身负责,点检员是设备的终身主人,是一种全方位、全过程、全时间的责任制。二者都意在落实责任制,安全点检是监督责任制,设备点检是保证责任制。
⒈安全监察部各高级主管按区域制定督察路线图,按照“六定”(定人、定时间、定点、定设备、定路线、定方法)的原则制定督察标准。主要督察的对象应当是人和作业环境,即在本区域内的作业人员、作业、作业现场和安全生产环境。
⒉督察的技术标准主要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企业制定的安全工作规定以及各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
⒊督察的方法是目视。
⒋督察的内容有:
⑴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程和标准进行工作,检修工作票、运行操作票是否符合工作票安全规程,安全措施是否齐全、是否得到完全落实,检修、维修作业指导书中的危险点分析是否得到全部执行,所有工作人员是否明白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现场作业完成后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得到恢复。这里的安全措施不仅包括运行布置措施,还包括检修过程中变更了的安全措施,比如打开或移动了的井、坑、孔、洞等等。及时发现和纠正习惯性违章并提出考核意见。
⑵检查本人所负责区域现场环境的安全情况,即装置性违章情况。每天应当检查现场作业环境的变化情况,包括运行中发生的危及人身安全的区域安全设施的变化情况和检修工作影响的安全环境的变化情况,及时提出纠正计划,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执行。
⒌督察的周期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记录督察日志、督察月报,对相应的不安全事件按照厂部制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⒍公司层面按照日常工作考核标准对安全监察部门的督察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价,对已经发生了不安全事件而区域安全监督负责人没有提出考核及整改通知的事件进行考核。
二、发电企业管理的“两化”
(一)标准化
难事始于易,大事始于细。标准化管理是电力企业过去、现在和将来一直孜孜不倦追求的理想,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们在标准化管理上存在很大的差距,大家都在引进国外先进的标准化管理模式,却不知道我国的标准化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率先在一些行业试行“4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认,已经取得成效,发电企业应当成为“4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国家标准体系主要有gb/t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15497-2003《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gb/t19273-2003《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等。企业标准体系是以实现技术标准体系为目标,建立管理标准体系,制定人员的工作标准,实施标准化运作的一整套完整标准,发电企业应当按照上述标准体系的要求,在生产管理的“四制”中全面落实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并不断进行评价和改进。
发电企业的技术标准包括相关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企业值建制、点检定修制、安全点监制和项目管理制等的技术标准,企业必须全面落实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全面彻底完善企业技术标准,建立不断更新的长效管理标准。
发电企业应在完善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特点制定管理标准,明确所有管理工作的工作流程,解决“5w1h”的问题,制定所有工组人员的工组标准及相应的绩效考核标准。
发电企业应当完善和制定企业标准体系的评价和改进标准,通过不断的pdca,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高“四制”的执行能力。
(二)信息化
信息技术为发电企业生产管理提供了很好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为企业赶超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创造了捷径,通过计算机实现的标准化生产管理,“一览无余,一点到底”,更有效、更便捷,信息量更大、更及时,更便于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使生产管理实现集团化运作成为可能。
现代发电企业至少应当建立生产信息系统、党群信息系统和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各系统之间有独立的模块,也有互相交叉公用的模块,比如eam、oa、人力资源系统等。各分系统必须实现统一平台,分系统之间实现数据共享,同时必须考虑与上级公司和电网调度机构系统管理要求的一致性。这样把信息化应用在企业生产管理的“四制”中,适应建立资源节约型企业和竞价上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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