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和机电管理工作,执行厂长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定、条例。
3、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及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得力的保证措施加以实施。
4、主管生产同时必须抓好安全,组织和指挥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问题亲自组织处理。
6、抓好机电设备、供水、供电、供热、防爆、防雷和防静电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需要。
7、组织编制设备大修、更新改造、配件备品及供电、供水、供热计划,经厂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8、具体组织,落实并实施安技措工程、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的施工和安装任务,并对施工质量负领导责任。
9、领导开展技术革新,组织改进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提高安全装备水平。
10、主持每周生产调度会,安排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
11、审批分管范围内带气作业、危险作业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12、组织事故抢险和组织恢复生产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13、参加安全大检查和组织分省范围内专项检查,并对查出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第2篇 其他副厂长工作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2.亲自阅处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事故通报,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出贯彻落实 的具体意见,并组织落实;
3.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所分管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 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4.深入生产现场和所分管的部门,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所分管的部门履行安全职责,制 止违章违纪行为;
5.监督指导所分管的部门,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报告工 作;
6.对所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第3篇 选矿厂副厂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天具体环节中去,每月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安全、防尘、防毒工作会议,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或重点监护。
3、组织领导全厂性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对基层各工段、班组提出安全工作问题和要求,必须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4、主持制定全厂人身安全防护、防尘、防毒、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辐射及消除工业污染的全面规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
5、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人身伤害事故、设备事故、“三防”事故和险肇事故,并组织拟定改进措施,监督落实。
6、负责组织审核全厂设备大、中、小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7、组织全厂设备大检查,对管理使用不当,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设备要及时采取措施。
8、出现严重威胁员工生命、身体健康的险情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停产处理解决。
第4篇 修理厂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汽车运输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文件之规定,按照构筑安全生产基础防线,持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程序化目标的要求,依照修理厂厂长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本责任制。
(一)副厂长是修理厂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
(三)协助厂长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协助厂长建立健全的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本厂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五)协助厂长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组织实施。
(六)协助厂长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七)协助厂长按时召开每周一次的厂长安全讲话和每月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活动。
(八)协助厂长按规定参加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考核,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全体职工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九)协助厂长督促、检查、指导全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和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治理。
(十)协助厂长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员、班组长的安全管理实施工作,对安全员、班组长的管理疏漏进行考核。
(十一)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按照事故处理预案及时进行事故处置。
(十二)发生事故后,协助公司有关部门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5篇 生活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化工厂)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决议、规定等;
2、抓好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防治传染病等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术练兵比武活动,组织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4、参加审查新建、大修生活福利的设计和安全措施的制定,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5、参加全厂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三定”问题涉及的分管部门要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第6篇 副厂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副厂长是所带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二、落实本厂的安全生产计划和设备检修计划。
三、主持好班前安全生产会议,对职工进行生产教育,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并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责。
四、在厂长的带领下,负责当班零件加工、设备修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
五、合理安排生产,不违章指挥,保证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六、参加矿、厂会议,接受厂长安排的安全生产任务并汇报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
七、认真学习规程,提高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环境。
八、当班严禁“三违”。一但出现,立即制止,并记录上报,不得隐瞒。
九、当班出现事故后,应及时调配人员处理,并详细记录,如实上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隐瞒。
十、配合厂长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按章操作施工。
十一、及时排查隐患,并拿出隐患整改措施,做到三落实。
第7篇 化工厂安全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决议、规定等。
2、抓好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3、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厂认真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达到集团公司要求的标准。按集团公司要求建立安全“4e”管理体系,建立安全工作日卡,实施看板管理;推进准军事化管理,促进员工九种安全行为的养成;完善“六预”事故隐患防控体系,实现超前防范,达到厂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达标级。
5、组织全厂认真开展“双基”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工作,达到集团公司的规划目标。
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状况,督促检查各车间、各部门对上级及本厂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安技措工程和安全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
7、按照厂安全教育的总体规划,责成有关部门对各级各类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8、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全厂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三定”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9、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10、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并对安全投入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11、组织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事故演练。
12、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13、组成事故调查组,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追究事故责任。
14、经常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动态,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15、负责抓好防火、雨季“三防”和交通安全工作。
第8篇 多经副厂长工作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2.亲自阅处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事故通报,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出贯彻落实 的具体意见,并组织落实;
3.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
4.经常深入所属多种经营企业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5.负责健全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机构及安全监督网络,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严 格的安全奖惩办法,指导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部门接受主业系统安监部门的统一归口管理;
6.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健全消防保卫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治安、消防、 饮食卫生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
第9篇 安全生产职责:基建副厂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2.亲自阅处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事故通报,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出贯彻落实 的具体意见,并组织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设施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4.负责组织对外包工程的承包单位进行施工资质、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进行审查;
5.组织配合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组织或参加基建工程质量和设备损 坏事故的调查;
6.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基建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第10篇 (副经理)安全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厂长(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企业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助厂长(经理)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应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主持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发生事故后,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按分工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11篇 安全生产主管副总经理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厂长)主持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日程。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检查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审批落实措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确保安全生产。
6、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
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8、组织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9、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情况和技措经费的有效使用情况。
10、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向总经理(或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提出奖惩意见。
第12篇 洗煤厂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技术标准规范、指示指令、和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配合洗煤厂厂长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洗煤厂生产。
3、协助厂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和厂务会,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4、根据煤矿的生产计划,组织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5、负责组织洗煤厂检修计划、任务、质量的落实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6、负责组织实施洗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洗煤厂安全管理水平。
7、参与事故“三违”分析。
8、负责组织进行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措施,落实人员消除事故隐患。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及时汇报安全事故,积极实施事故处理、救援。
11、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度,整改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2、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杜绝“三违”现象。
第13篇 设备副厂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炼焦厂的设备维护保养协调机修厂做好设备维修管理、确保各种设备的运转良好,保证安全生产。
1、对因设备、设施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和工业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3、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制定完善的设备及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制度执行情况;
4、做好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设备、仪表的良好运行,备用设备可以随时开启;
5、协助厂长做好炼焦厂生产现场的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制定设备大、中、小修方案要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外包、外联、外协项目要同时签定安全协议书,并严格按有关安全规程指导作业,不准冒险作业。
7、参与危险作业的现场监督。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
第14篇 分管生产事故预防工作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厂长(经理)做好本单位事故预防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预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干部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保护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助厂长(经理)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操作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确定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应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发生重伤及伤亡事故后,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的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分管其它工作的副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计划、财务、设备、福利等工作的副厂长应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预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所管辖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2)主持分管部门会议确定、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3)参加分管部门重伤及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15篇 修理厂副厂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汽车运输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文件之规定,按照构筑安全生产基础防线,持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程序化目标的要求,依照修理厂厂长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本责任制。
(一)副厂长是修理厂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
(三)协助厂长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协助厂长建立健全的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本厂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五)协助厂长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组织实施。
(六)协助厂长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七)协助厂长按时召开每周一次的厂长安全讲话和每月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活动。
(八)协助厂长按规定参加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考核,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全体职工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九)协助厂长督促、检查、指导全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和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治理。
(十)协助厂长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员、班组长的安全管理实施工作,对安全员、班组长的管理疏漏进行考核。
(十一)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按照事故处理预案及时进行事故处置。
(十二)发生事故后,协助公司有关部门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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