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经营管理部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本系统业务安全负责。
三、负责本矿的劳动工资、合同管理、费用报销、预算定额管理中涉及到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矿规和实施细则,严格把关,监督落实。
四、积极参加公司和矿组织的安全活动,狠抓劳动纪律,严查违纪人员。
五、积极参与本矿的各项安全活动。
六、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经营管理制度,并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多种经营管理部门
1、对分管范围及所开展活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负责。
2、在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性建设工作项目论证立项过程中,坚持职业安全卫生、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加强楼堂馆所等经营性场所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4、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尘、毒危害的宣传与治理。
5、负责相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6、参与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负责组织专项检查。
第3篇 经营管理科企管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按矿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执行领导在安全方面所做的各种处理决定。
(三)建立健全各单位材料领用和回收台账,实行跟踪管理。
(四)管理各区队仓库,实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科领导汇报。
(五)制定并实施绩效考核办法,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整体绩效的改善和提升。
(六)对各项隐患排查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七)做好本部门的各种资料保管、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第4篇 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办法是在市场持续低迷、股东利润持续降低、企业面临生存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为确保企业的发展与员工生存,特修改此办法。新办法把企业“效益至上、安全第一”贯穿于生产管理全过程,在原办法注重业绩考核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效益考核,力求“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努力实现“企业与股东有效益,员工工资水平有保障”。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考核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进一步理清生产与经营管理关系,进一步整合管理思想和方法,逐步建立起以效益为前提的生产管理理念,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基础,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合同”、“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商品煤计量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经营管理考核细则”等各类管理制度而制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汇永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华通公司、地勘公司、云信公司。汇永集团公司具有解释、修改权。本办法实施的同时,原考核办法废止。2022年,质量标准化检查将继续实行月度集团巡视检查(以查隐患为主)、季度集团组织综合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组织、职责、方式、基本流程
第五条公司成立生产经营考核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鹿志发、副总经理米玉峰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集团公司生产、机电、财务、人劳等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组成。集团公司财务部是生产经营考核常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白稷平、副主任于广学。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通过对上月度生产、掘进、安全、完全成本(成本、专项基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利润等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掌握完全成本的实际情况,理清基金项目的实施情况,最后依据上月度经营利润,提取上月度工资总额、矿领导班子工资总额。
第六条集团考核工作将在每月15日左右开始,原则上考核小组到现场逐单位考核,相关生产、技术、成本、安全、基金管理、股东财务、行政矿长等人员参加。考核工作,时间服从质量。
第七条考核工作要针对集团确定的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单位专业部门要提报真实有效数据,需要提前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催办。原则上凡是与成本和费用相关的工作内容力求全部考核。
第八条集团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组织考核具体工作。原则上商品煤产量、掘进进尺计划与完成情况由生产部负责提供;完全成本(含矿管成本)、利润、专项基金的完成由财务部负责提供;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当月巡视检查结果(查出安全隐患)由生产部负责集合并提供;需要矿现场提供的其它备查资料由矿提供。
第九条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集团公司考核结果,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分别提取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总额,并出具“__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提取审批单”。最终,财务部负责出具“__矿yy月度生产经营考核情况通报”。
第十条月度最终生产经营情况通报要体现出完全成本真实性、基金项目实施情况清楚、矿承包成本控制有效等主要内容。对通过考核提出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问题,考核领导小组要协助矿拿出有效措施。
第三章 考核内容、办法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考核主要内容:商品煤验核量、掘进进尺验核量、安全及质量标准化建设、矿管成本、回收率、基金项目的实施、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矿管成本、利润计划的完成等。
第十二条商品煤、掘进进尺、商品煤回收率指标依据集团月度下达计划和完成情况考核。最终计量则依据集团公司《商品煤计量管理办法》、《掘进巷道月度验收管理办法》、公司领导签字的“yy月份商品煤验核量报告”提报,集团生产部负责。这是各单位和部门最终计量报告,也是所有按照吨煤统计经济数据的唯一依据。关于商品煤回收率的考核及特殊煤层地质情况,可以提出修改计划。
第十三条 矿井工资来源实行商品煤吨煤含量提取,与安全、利润、成本、回收率、质量标准化、掘进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考核确定。各生产服务单位分别根据各自特点执行相关规定。
应提取工资总额=商品煤验核量×吨煤单价
实际提取工资总额=应提工资总额±挂钩考核增减额
班子成员应提工资来源为按吨煤提取后分为基本工资和基本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经测算约占35%,不与各项指标挂钩考核,以65%的基本绩效工资为基数与各项指标挂钩考核。实际提取等于应提工资加减考核增减额。
应提工资=商品煤验核量×吨煤工资(年薪标准/计划产量)
应提工资=基本工资(35%)+基本绩效工资(65%)
实际提取=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工资±挂钩考核增减额
第十四条矿管直接成本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下达,逐月不作调整。直接成本是完全成本的重要基础,是矿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内容,由于自2022年开始,经营考核重点增加了利润计划考核内容,且在测算过程中是以利润计划倒推出直接成本,成本再压缩空间较小,因此,矿管成本月度考核将按计划成本超、降总额的20%扣减、增加矿工资总额。月度矿管成本实际发生与计划总额比较,其结余、超支1%对应领导班子基本绩效工资的2%进行奖、罚。最高奖、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10%。月度超支,年度直接成本累计有结余(利润完成),将按对应基本绩效工资在年末予以补足。
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跨月结算,特别是矿务工程、零星签证费用、修理费用等,每发现一次按金额的2%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最高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
第十五条加强专项基金管理控制和考核力度。各单位专项基金均不突破年度资金计划总额。遇特殊情况发生计划外专项费用时要相应调减年度其他项目,如不能进行调减,公司将按计划外专项基金发生额的10%扣减工资总额,按发生额的2%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最高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此项考核原则上按月计划考核和兑现,可以结合全年完成情况予以调整。
第十六条关于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继续依据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检查管理办法》,按照安全和“一通三防”专业、机电管理专业、采掘工程质量专业和综合专业的考核评分情况进行考核。各专业评分以90分为标准,每降低1分,分别扣罚工资总额10万元、扣罚领导班子对应基本绩效工资3%。
质量标准化检查仍实行月度巡视检查、季度综合检查,月度原则上以矿自检为准,自检分数不计入考核。但季度综合检查结果将纳入下个季度,实施全季度(三个月)考核。巡检过程中或者地方政府检查过程中,发现下列重大安全隐患将进入当月考核:“发现一次失爆、发生重伤一人次、出现一次重大财产事故事(停产3小时以上、直接损失一次5万元以上)、情形比较恶劣(主井断带、工作面大冒顶等)生产和机电事故、无计划停风停电导致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每出现一次(项),扣罚矿工资总额30万元。同时扣罚领导班子月度安全奖50%。发生1人次死亡事故,扣罚月度工资总额50万元,同时取消班子成员当月安全奖和年度安全奖。发生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自发生月份起,取消全矿安全奖,并取消当月效益工资。2022年,集团依然执行安全奖50%按月兑现,年末经过公司考核批准后,兑现另50%。
第十七条掘进考核要加强掘进计划的严肃性,按照月度、季度(季度实行平衡制)验核米数,月度每欠尺10米,扣罚工资总额1万元,领导班子实行月度进尺每欠尺1%,扣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3%,季度完不成季计划的75%、半年完不成计划50%的,分别按未完成计划比例,同比扣罚领导班子成员季度末月份对应基本绩效工资。
增加掘进工程“无效进尺、计划外签证”考核,无效进尺按照欠米考核,计划外签证工程,按照不超过工程单价10%为考核依据,超出部分由工资总额承担。
第十八条商品煤回收率,按照月度计划,每降1%,分别扣减工资总额10万元,分别扣罚班子成员对应基本月度绩效工资3%。
第十九条为实现公司由业绩考核向效益考核转变,公司对所属矿井在矿管直接成本考核的基础上再实行利润计划考核,因此,计划的合理和科学性尤为重要。经过公司商定:每月利润计划的确定,主要依据年度利润计划指标的分解、上月市场平均价格、下月度基金使用计划、矿管成本计划和井下实际生产条件等因素下达计划。按当月利润超降额的20%增减应提工资总额;增减工资总额的30%对领导班子进行奖、罚。最高奖、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0%。月度未完成利润计划,而年度累计完成利润计划时,对月度扣减的基本绩效工资在年末予以补足。
每月计划成本为年初确定的吨煤成本费用(或总费用)乘以月度实际商品煤产量;销售收入计划等于上月实际吨煤平均销售价格乘以当月实际商品煤产量;实际销售收入和实际计划完全成本费用的差额即为月度利润(或亏损);实际实现的利润和实际计划利润的差额即为月度利润增加、减少额。
第二十条董事长年终奖考核,将根据年初签订的责任状各项经营指标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第四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全公司各个生产矿井每月商品煤生产、材料费、成本、掘进进尺、煤炭销售等完成截止时间统一为:每月最后一天24点。每月1-2日,集团生产部负责出具产量验核报告,集团所有相关利润完成、成本计算、工资提取等依据都以此为准。
第二十二条自2022年开始(1月份除外),集团月度生产计划改为生产经营计划,计划下达实行会审制。其计划内容增加成本计划、利润计划、专项基金计划等经营指标,这些指标将是经营考核的依据。月度计划的下达要增加其严肃性。
第二十三条为体现考核的真实性,真正体现出当月“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自2022年2月份起,各基层单位一律在每月下旬,依据集团生产经营考核结果发放上月度工资。
第二十四条辅助单位根据集团相关要求测算年度工资水平和总额,集团公司将根据当月完成的工作量、结合不同工作性质进行考核,提取的工资总额需要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十五条为体现出月度矿管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公司将把矿管直接成本进一步分解,将在月度计划单价中,对波动影响较大的矿务工程及支护材料费用、综采搬家倒面费用不纳入考核。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工资实发不得突破集团考核同意发放额度5%,超过此额度,按超发额同比例扣发矿领导班子绩效工资。
根据《生产运营管理合同》相关条款,因非管理原因导致矿井停产,应向股东申请支付矿井维持费,集团公司考核后,工资不足部分由矿井维持费工资部分补充。
第二十七条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生不可抗力、不可预见自然灾害)等重大变化时,集团公司另行研究解决考核等相关事宜。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汇永集团公司。
附件:1、__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提取审批单;
2、__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挂钩考核明细表;
3、公司经营管理考核细则。
第5篇 多种经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分管范围及所开展活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负责。
2、在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性建设工作项目论证立项过程中,坚持职业安全卫生、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加强楼堂馆所等经营性场所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4、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尘、毒危害的宣传与治理。
5、负责相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6、参与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负责组织专项检查。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管理科企管科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按矿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执行领导在安全方面所做的各种处理决定。
(三)建立健全各单位材料领用和回收台账,实行跟踪管理。
(四)管理各区队仓库,实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科领导汇报。
(五)制定并实施绩效考核办法,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整体绩效的改善和提升。
(六)对各项隐患排查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七)做好本部门的各种资料保管、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管理科企管科长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与安全指标的制定及落实,验收等工作,对领导做出的决定,认真执行。
(三)参加矿组织的质量标准化等安全方面的检查活动,对检查中领导提出的处理意见按规定认真落实执行。
(四)组织制定和完善企管科及分管业务范围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认真贯彻执行。
(五) 制定并实施成本管理方案,监视全矿成本管理的动态和各项成本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成本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参加重大事故的追查及处理会议。
(七)负责提高全科人员的自身安全意识。协助挂钩单位建立安全保障制度,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积极参与矿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
(八)定期不定期对本部门进行隐患排查,对检查的隐患及时处理。
(九)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做好资料的保管、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工作。
第8篇 经营管理科企管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与安全指标的制定及落实,验收等工作,对领导做出的决定,认真执行。
(三)参加矿组织的质量标准化等安全方面的检查活动,对检查中领导提出的处理意见按规定认真落实执行。
(四)组织制定和完善企管科及分管业务范围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认真贯彻执行。
(五) 制定并实施成本管理方案,监视全矿成本管理的动态和各项成本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成本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参加重大事故的追查及处理会议。
(七)负责提高全科人员的自身安全意识。协助挂钩单位建立安全保障制度,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积极参与矿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
(八)定期不定期对本部门进行隐患排查,对检查的隐患及时处理。
(九)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做好资料的保管、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工作。
第9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管理部主管
一、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本系统业务安全负责。
三、负责本矿的劳动工资、合同管理、费用报销、预算定额管理中涉及到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矿规和实施细则,严格把关,监督落实。
四、积极参加公司和矿组织的安全活动,狠抓劳动纪律,严查违纪人员。
五、积极参与本矿的各项安全活动。
六、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经营管理制度,并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第10篇 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营管理部是资金管理、监督各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人力资源管理、市场化管理的主要部门,遵照国家财经纪律、法规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经营管理,搞好资产运营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增强企业效益。
一、安全职责
第1条 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公司党政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指示,加强资金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必要的正常投入,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监督生产所需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2条 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的有关规定,保证库存资金的定额,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资金运作,保管各类印章及保险柜的密码及钥匙;保证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渠道通畅。
第3条 对于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将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集团公司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确保重点项目的建设原则,加强专用资金的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人审批,专人监督管理的制度,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
第4条 加强资产的管理运营,资产办负责公司资产的现场管理运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产运营质量。
第5条 负责对公司设备类资产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提供,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能力。
第5条 负责制定本矿劳动工资管理办法,按照定额定员编制组织方案、平衡调剂劳动力余缺,配合结算中心,搞好工资内部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
第6条 加强防火、防盗的知识教育和宣传,定期对本单位的防火防盗措施进行检查。
第7条 负责督导资产租赁设备的规划、选购、检修等业务的执行。
二、责任追究
第8条 对集团公司及公司党政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指示贯彻落实不力,造成生产投入不及时,负主要责任。
第9条 资金管理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出现个别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负主要责任。
第10条 专用资金的预算管理不全面。违反专款专用、专人审批,专人监督管理的制度,负主要责任。
第11条 资产运营现场管理运作不力,没有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出现浪费、流失的现象,负主要责任。
第12条 对于确保安全生产的专项资金,没按照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投入不及时,负主要责任。
第13条 移动设备类机电设备的租赁管理工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影响安全生产的,负主要责任。
第14条 对以上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的,除按规定追究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外,给予责任单位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11篇 经营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施工计划管理
1、编制施工生产计划的同时,要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
2、安排施工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设备装置的额定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转,在施工生产安排上还要确保设备的中修、大修计划按期实施,组织好均衡生产;
3、在生产调度中,发现有重大危险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在制订长远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研究、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内容。
5、各级生产调度会议应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内容,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6、严格按照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安排安全防护设施工程的施工;
7、严格控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专款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用。
8、基建(包括临建)方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施工前应按照施工程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外包施工的,应向承包单位提出施工安全要求,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机械、材料管理
1、负责机械、电气、仪表、起重、锅炉、焊接、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2、各种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保持齐全有效;
3、凡新投入施工生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有保障操作人员安全健康的设施,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4、协助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的培训和考核;
5、负责制订和修订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参加由于设备问题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6、负责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7、负责对采购、保管、发放、运输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搞好物资储存和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8、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制订出具体、有效的管理办法,并督促所属单位认真执行。
三、经营管理
1、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要针对施工的实际情况,提前充分考虑与施工相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费用,保证安全设施费用有效、合理、经济地使用。要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及时对安全防护设施费用进行重新审定,合理追加或削减安全设施费用;
2、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时,要对安全投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对由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
第12篇 经营管理部综合考核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经营管理部综合考核办是公司经营考核、经营管理的主要部门,遵照国家财经纪律、法规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内部市场化运作,搞好资产内部市场化运营管理,保证商品煤生产投入,增强企业效益。
一、安全职责
第1条 指导、检查商品煤生产专业管理工作
第2条 商品煤生产专业承包合同书的制定并监督其运行落实情况与考核结算工作
第3条 制订矿商品煤生产专业直属单位的承包合同书及考核结算工作
第4条 参与新安煤炭产量盘点与进尺验收
第5条 公司工程车车辆费用的考核结算
第6条 商品煤生产专业基层各单位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电力、修理费等行政经费的考核与结算,矿各类直接进入成本费用但不签经济合同的单项工程费用的审核把关与结算
第7条 对各专业、基层区队核算工作进行指导
第8条 内部市场化管理网络的日常维护
第9条 精细化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及外出物资的验证与核实
第10条 汇总材料计划,履行审核手续,材料的审批、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类
第11条 市场结算价格的测算、补充、修订与完善
第12条 统一设计公司各类内部结算票据、领料单及相关的各类台账报表
第13条 商品煤生产专业各类罚款的统计、通报与落实
第14条 制订公司工资宏观指导政策,依据矿及各专业出台的文件或纪要属正常承包考核范围之外的工资性支出(含单项奖励)的结算及公司工资账的设计与集中打印
第15条 对基层三大员及核算员的日常培训考核工作
第16条 协助做好合同管理及各种营业执照的管理工作
第17条 参与井上、下如商品煤产量盘点、进尺验收及其他工作量的计量考核
第18条 每季度牵头组织召开一次经营管理活动分析会,每年都要对市场化进行分析、总结、提炼
第19条 指导公司市场化的目标管理, 管理创新或自主创新等
二、责任追究
第20条 对集团公司及公司党政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指示贯彻落实不力,造成考核工作不力的,负主要责任。
第21条 考核工作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出现个别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负主要责任。
第22条商品煤生产线内部市场化运营现场管理运作不力,没有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出现浪费、流失的现象,负主要责任。
第23条 对以上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的,除按规定追究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外,给予责任单位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13篇 经营管理部工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营管理部工资科是煤矿人力资源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人员的合理配置、绩效考核、六工动态考核、为我矿安全生产提供人力资源和人才资源,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劳动、工资、保险安全等政策法规,。
一、安全职责
第1条 负责制定本矿劳动工资管理办法,按照定额定员编制组织方案、平衡调剂劳动力余缺,配合结算中心,搞好工资内部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
第2条 配合组织人事科搞好人事管理工作,制订下井人员劳动定员标准。
第3条 负责人才交流中心的管理,做好内部待岗人员培训和再上岗的考核工作,搞好劳务输出入、管理工作,做好内部退养人员的管理。
第4条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搞好员工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等制度的工作。
第5条 负责搞好伤病残员工的劳动鉴定和管理工作。
第6条 负责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病的调查,并组织鉴定,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
第7条 负责员工的调配管理,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合理配置人员,保证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8条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资核算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
第9条 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员工的劳动纪律制订,并监督执行。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 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不好不能做好三项制度改革的,负主要责任。
第11条 不能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人事方针政策,制定本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办法、编制组织方案、平衡调剂劳动力余缺,工资内部分配和绩效考核出现偏差和失误的,负主要责任。
第12条 内部待岗人员培训和再上岗的考核工作不到位,致使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造成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13条 人力资源开发不到位,不能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的,不能达到上岗要求的,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不能及时足额上缴员工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伤病残员工的劳动鉴定不到位,出现上访现象的,负直接责任。
第16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不力,出现档案的更改和泄密的,负直接责任。
第17条 对公司工资核算员选拔培训、考核和业务指导不力,使矿安全生产受到影响,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人员调配不均衡,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负主要责任。
第19条 未能按规定及时组织职业病组织鉴定、建档管理,造成后果,负主要责任。
第20条 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公司劳动纪律制订、检查和执行,在劳动纪律制订和检查执行时出现不良现象的,负主要责任。
第21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除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1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管理科
一、施工计划管理
1、编制施工生产计划的同时,要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
2、安排施工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设备装置的额定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转,在施工生产安排上还要确保设备的中修、大修计划按期实施,组织好均衡生产;
3、在生产调度中,发现有重大危险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在制订长远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研究、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内容。
5、各级生产调度会议应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内容,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6、严格按照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安排安全防护设施工程的施工;
7、严格控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专款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用。
8、基建(包括临建)方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施工前应按照施工程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外包施工的,应向承包单位提出施工安全要求,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机械、材料管理
1、负责机械、电气、仪表、起重、锅炉、焊接、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2、各种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保持齐全有效;
3、凡新投入施工生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有保障操作人员安全健康的设施,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4、协助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的培训和考核;
5、负责制订和修订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参加由于设备问题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6、负责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7、负责对采购、保管、发放、运输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搞好物资储存和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8、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制订出具体、有效的管理办法,并督促所属单位认真执行。
三、经营管理
1、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要针对施工的实际情况,提前充分考虑与施工相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费用,保证安全设施费用有效、合理、经济地使用。要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及时对安全防护设施费用进行重新审定,合理追加或削减安全设施费用;
2、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时,要对安全投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对由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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