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zz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按照镇党委、政府就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升企业本职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烟花爆竹批发储存及其经营、运输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防护工作开展情况;
2、道路交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电力、城镇燃气等企业(行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5、市场、学校(含幼儿园)、医院、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公共聚集场所;
6、锅炉等特种设备;
7、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领域。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1、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治理超速、超载、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在镇区县乡道路上运营的短途客车超员、农用车、拖拉机载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乡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等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由大黄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
2、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严厉查处超许可范围经营、证照过期经营等违法行为;加油(气)站防火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充装单位的装载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3、烟花爆竹方面: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抓好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点等环节的检查,按照行业规定,严厉查处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规范、有序、安全。由村、派出所、安监办(安监中队)负责组织实施。
4、建筑施工方面:针对冬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重点施工单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由市国土所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打非”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负责,国土所加强执法监管。
5、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组织建立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由派出所、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
6、学校安全方面:要结合学校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冬季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开展对宿舍(教室)的消防器材、应急照明、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校车的专项治理:重点查校车资质、 驾驶人的资质、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校车上路、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的违法行为。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
7、 电力方面:预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运行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由供电所负责组织实施。
8、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由工商所、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
燃气、食品药品等行业和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开展好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生产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 宣传发动,自查自纠(12月1日至12月10日)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此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提高参与意识,进一步动员广大员工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销号。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12月11日至2022年2月20日)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的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彻底把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整治到位。镇安监中队将按照工作要求,集中时间、分行业对各部门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认真总结,巩固成果(2022年2月21日至2月25日)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的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确保安全。在专项整治中要做到专项整治与安全投入、隐患整改、安全评估、重点防范四个相结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专项整治活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及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的督查检查,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第2篇 zz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开展,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全镇各村、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加油站点、道路交通、农机载人、网吧、电子游戏室、大中型超市、学校、医院、宾馆、锅炉等行业和领域。另外,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以及近年来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也列入此次行动的对象范围。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非法窑厂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3.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安全生产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科技周”等宣传教育活动;
(6)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7)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三、工作措施
“三项行动”要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镇政府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文件精神,落实县政府工作措施,安排部署本镇范围内安全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地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各村、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隐患排查(5月19日至31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以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重要设施全面排查为点,以8项重点内容为主线,以全镇14个行政村全面推开为面,形成点、线、面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隐患排查工作格局。严格隐患排查工作程序,按照“企业抓排查、政府督整改”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程逐项排查隐患,做到排查有记录、隐患有台帐、整改有方案、落实有专人、治理有资金、监控有措施、应急有预案;镇政府将逐个企业、逐个行业开展检查督办,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隐患自查自改、是否完善隐患排查台帐、是否落实隐患治理责任,重点督办县内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隐患排查进展情况。要督促企业负责人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企业必须组织专班进行自查自改,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在督查中,若遇企业对隐患排查走过场、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查仍然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三)安全宣传(6月1日至30日)。明确活动主题,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要求,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关注职工生命安全,在全镇人民群众心中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丰富活动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事故警示、企业安全诚信承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企业职工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事故案例展播、送安全知识下乡、安全生产信息员培训班,安全宣传栏、小企业安全诚信评估等丰富多彩活动,全方位进行安全宣传。
(四)重点隐患整治(7月1日至31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重点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一般隐患乡镇督办上报备案制度。落实隐患治理工作措施,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做到隐患治理“方案、资金、责任人、措施、预案”五落实;对短期不能治理到位的,要按照治理方案严格实施,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无事故。落实重大隐患治理统计制度,实行一患一卡、定期报告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五)行政执法(8月1日至31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六)综合督办(9月1日至30日)。镇政府将全力配合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对本镇所有重点企业和
行业“三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办;对重大隐患没有治理到位的、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取缔到位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没有解决到位的进行督办,彻底消除安全生产领域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确保国庆节和建国六十周年庆典等主要时段全镇安全稳定。
(七)巩固行动成果(10至12月)。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冻防滑、防高空坠落、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坚决查处和打击生产企业为赶任务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运输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运输、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镇政府将认真总结“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并于11月30日前报县政府办,并送县安办备案;结合全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迎接县政府的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坛城镇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陆凯亲自任组长,副镇长邓芹副组长,派出所、纪委、党政办、安监所、坛城中学、芮集初中、坛城小学、坛城卫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各村、镇直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三)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8项重点内容的安全治理,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震慑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二要突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加大午收、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事故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监督检查。镇政府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掌握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重大问题执法解决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同时做到每月“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小结上报县政府办和县安办。
第3篇 某市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19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电〔2009〕216号)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堵塞漏洞、防患未然。通过开展全市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督促各级经贸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解决全市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及明年“元旦”、“春节”、“两会”和春运期间安全生产。
二、检查重点和督查内容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各地经贸局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及违章行为。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做好冬季防冻防寒工作,加强对输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设备、管道的检查和维护,严防冻裂泄漏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化工企业,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凡是不符合安全标准、未获得安全许可的项目,尚未建设的不得开工,在建的要停止,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加强对液氯、液氨、氰化物等剧毒化学品、成品油库等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整治,严厉打击超载和违法、违规充装行为。
2、加强国有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安全集中整治。各级经贸部门和企业要抓好在建项目建筑施工的集中整治。建筑施工现场以抓好防坠落、防冻、防滑、防火、防风、防中毒等为重点,严格查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问题严重的在建工程。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11月1日-11月15日,各级经贸部门和中央、省属驻遵企业要按照市经贸委的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冬季专项行动方案,并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1月15日-12月20日,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对照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的原则切实加以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2009年12月21日-12月31日,各级经贸部门对辖区内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
第四阶段(节日期间安全检查、节后复产验收阶段): 2010年1月1日-3月15日,各级经贸部门和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巩固前阶段专项行动的成果,并根据一季度工作特点,重点抓好 “元旦”“春节”、春运及节后复产验收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及春运期间安全生产;
第五阶段(验收阶段): 2010年3月16日-3月30日,市经贸委将成立整治验收工作组,对全市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1、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各地经贸局门、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针对四季度生产高峰期以及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加强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建档登记,分轻重缓急,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和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认真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活动费,确保已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对于省、市挂牌督办的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请各地经贸局和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制订整改方案,抓紧整改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并按规定逐级上报销号。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第4篇 某某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古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古煤工发[2022]117号)要求,为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 “安全为自己,安全为大家”的安全理念,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一通三防”、防治水、现场管理为重点,以“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为保障,以安全精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和煤矿班组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根本,抓“三违”,除隐患,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二、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组
为保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各分管副总
成员:各科、队负责人
组长对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全面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副组长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方案的实施和落实。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主任由安全副总兼任,负责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期间的日常工作,对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三、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时间安排
1、8月1日到8月15日
宣传发动阶段: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悬挂标语、条幅、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让广大干部员工了解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大检查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8月16日到8月28日
公司自查阶段: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省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及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对照检查内容积极开展自查检查工作,并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办公室组织不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大检查,对所查问题和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认真组织整改,并按期对检查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查验证。
3、8月29日到11月10日
巩固提升阶段: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积极配合县、市、省督查检查,对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由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从源头入手,通过安全培训教育、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等办法,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四、自查检查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举报制度等基础管理制度,各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精细化、安全信息市场化、手指口述、班组建设等管理办法开展情况,公司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及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制度执行情况。
2、各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是否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严格按规定对新员工、转岗员工、违章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3、“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规定,结合国发[2022]23号文件、省政府[2022]24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
4、防汛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关于做好2022年“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雨季三防”检查台帐,储备防汛物资设备,制定应急预案等。
5、是否按照上级关于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要求对局扇通风、供水防尘、监测监控、信号通讯等安全设施,运输、机电等设备,顶底板、巷帮支护情况等进行隐患排查。
6、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严格按照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完善安全避险系统;
8、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是否制定各专业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是否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省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对自查检查、上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相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照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坚决做到不符合要求不作业,不安全不施工,确保公司安全稳定发展。
3、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期间,要严格执行矿级领导下井跟班规定,矿长每月下井次数不低于10次,副矿长下井次数不低于15次,保障各类问题和隐患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4、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各专业科室要做好周检、旬检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认真开好班前会,继续坚持“每日一题”安全教育活动,抓好现场管理,严格执行班前隐患排查制度,确保施工无事故。
二0一一年八月
第5篇 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开展,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至31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以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重要设施全面排查为点,以8项重点内容为主线,以全镇14个行政村全面推开为面,形成点、线、面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隐患排查工作格局。严格隐患排查工作程序,按照“企业抓排查、政府督整改”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程逐项排查隐患,做到排查有记录、隐患有台帐、整改有方案、落实有专人、治理有资金、监控有措施、应急有预案;镇政府将逐个企业、逐个行业开展检查督办,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隐患自查自改、是否完善隐患排查台帐、是否落实隐患治理责任,重点督办县内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隐患排查进展情况。要督促企业负责人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企业必须组织专班进行自查自改,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在督查中,若遇企业对隐患排查走过场、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查仍然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 。
(三) 安全宣传(6月1日至30日)。明确活动主题,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要求,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关注职工生命安全,在全镇人民群众心中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丰富活动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事故警示、企业安全诚信承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企业职工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事故案例展播、送安全知识下乡、安全生产信息员培训班,安全宣传栏、小企业安全诚信评估等丰富多彩活动,全方位进行安全宣传。
(四) 重点隐患整治(7月1日至31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重点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一般隐患乡镇督办上报备案制度。落实隐患治理工作措施,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做到隐患治理“方案、资金、责任人、措施、预案”五落实;对短期不能治理到位的,要按照治理方案严格实施,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无事故。落实重大隐患治理统计制度,实行一患一卡、定期报告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五) 行政执法(8月1日至31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六) 综合督办(9月1日至30日)。镇政府将全力配合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对本镇所有重点企业和
行业“三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办;对重大隐患没有治理到位的、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取缔到位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没有解决到位的进行督办,彻底消除安全生产领域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确保国庆节和建国六十周年庆典等主要时段全镇安全稳定。
(七) 巩固行动成果(10至12月)。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冻防滑、防高空坠落、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坚决查处和打击生产企业为赶任务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运输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运输、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镇政府将认真总结“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并于11月30日前报县政府办,并送县安办备案;结合全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迎接县政府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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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坛城镇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陆凯亲自任组长,副镇长邓芹副组长,派出所、纪委、党政办、安监所、坛城中学、芮集初中、坛城小学、坛城卫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各村、镇直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 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三) 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8项重点内容的安全治理,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震慑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二要突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加大午收、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事故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 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 强化监督检查。镇政府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掌握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重大问题执法解决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同时做到每月“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小结上报县政府办和县安办。
第6篇 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冬季安全生产行动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19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电〔2009〕216号)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堵塞漏洞、防患未然。通过开展全市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督促各级经贸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解决全市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及明年“元旦”、“春节”、“两会”和春运期间安全生产。
二、检查重点和督查内容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各地经贸局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及违章行为。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做好冬季防冻防寒工作,加强对输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设备、管道的检查和维护,严防冻裂泄漏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化工企业,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凡是不符合安全标准、未获得安全许可的项目,尚未建设的不得开工,在建的要停止,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加强对液氯、液氨、氰化物等剧毒化学品、成品油库等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整治,严厉打击超载和违法、违规充装行为。
2、加强国有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安全集中整治。各级经贸部门和企业要抓好在建项目建筑施工的集中整治。建筑施工现场以抓好防坠落、防冻、防滑、防火、防风、防中毒等为重点,严格查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问题严重的在建工程。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11月1日-11月15日,各级经贸部门和中央、省属驻遵企业要按照市经贸委的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冬季专项行动方案,并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1月15日-12月20日,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对照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的原则切实加以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2009年12月21日-12月31日,各级经贸部门对辖区内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
第四阶段(节日期间安全检查、节后复产验收阶段): 2010年1月1日-3月15日,各级经贸部门和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巩固前阶段专项行动的成果,并根据一季度工作特点,重点抓好 “元旦”“春节”、春运及节后复产验收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及春运期间安全生产;
第五阶段(验收阶段): 2010年3月16日-3月30日,市经贸委将成立整治验收工作组,对全市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1、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各地经贸局门、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针对四季度生产高峰期以及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加强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建档登记,分轻重缓急,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和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认真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活动费,确保已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对于省、市挂牌督办的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请各地经贸局和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制订整改方案,抓紧整改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并按规定逐级上报销号。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2、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从根本上落实好“三个三”。针对冬季节日多、活动多、人流物流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增多的实际情况,各地经贸局要把严厉打击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中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坚决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
3、各地经贸局、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重点检查“三项行动”、 “三项建设”、“两个主体责任”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检查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冬季专项行动前阶段的工作进行督查,认真总结执法、治理、宣教行动取得的成果,查找和分析存在问题,安排好第四阶段行动,确保明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4、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舆论监督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冬季专项行动,加大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积极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形式,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市经贸委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请各级经贸部门和相关企业在11月18前将24小时举报电话和邮箱书面报市经贸委运行科,市经贸委将进行抽查。
5、严肃事故查处,确保按期结案。各地经贸局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期结案,确保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责任追究到位。同时,将事故查处与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结合起来,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和处罚力度,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经贸局和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为了确保全市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地经贸局和相关企业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措施、责任,并逐一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冬季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值班制度。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加强国有工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认真吸取“10·17”仁怀粮仓垮塌重大事故教训,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3、严肃纪律,强化督导。各地经贸局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指导,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经贸委。市经贸系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级经贸部门和相关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事故多发、工作不力、进展迟缓、走过场搞形式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贻误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除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外,还将按照《遵义市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或约谈;对企业不服从监管,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要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和手软。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将作为2009年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工业经济工作目标考核。
4、加强资料报送。请各地经贸局于2009年11月18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报市经贸委备案,2010年3月12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经贸委汇总后报市安委办。中央、省属企业的专项行动方案要报当地经贸局备案。
联 系 人:张 庆 李 渝
联系电话:3119107 3119109(传真)
电子邮件: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第7篇 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格式怎样的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开展,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至31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以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重要设施全面排查为点,以8项重点内容为主线,以全镇14个行政村全面推开为面,形成点、线、面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隐患排查工作格局。严格隐患排查工作程序,按照“企业抓排查、政府督整改”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程逐项排查隐患,做到排查有记录、隐患有台帐、整改有方案、落实有专人、治理有资金、监控有措施、应急有预案;镇政府将逐个企业、逐个行业开展检查督办,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隐患自查自改、是否完善隐患排查台帐、是否落实隐患治理责任,重点督办县内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隐患排查进展情况。要督促企业负责人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企业必须组织专班进行自查自改,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在督查中,若遇企业对隐患排查走过场、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查仍然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 。
(三) 安全宣传(6月1日至30日)。明确活动主题,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要求,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关注职工生命安全,在全镇人民群众心中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丰富活动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事故警示、企业安全诚信承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企业职工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事故案例展播、送安全知识下乡、安全生产信息员培训班,安全宣传栏、小企业安全诚信评估等丰富多彩活动,全方位进行安全宣传。
(四) 重点隐患整治(7月1日至31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重点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一般隐患乡镇督办上报备案制度。落实隐患治理工作措施,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做到隐患治理“方案、资金、责任人、措施、预案”五落实;对短期不能治理到位的,要按照治理方案严格实施,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无事故。落实重大隐患治理统计制度,实行一患一卡、定期报告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五) 行政执法(8月1日至31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六) 综合督办(9月1日至30日)。镇政府将全力配合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对本镇所有重点企业和
行业“三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办;对重大隐患没有治理到位的、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取缔到位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没有解决到位的进行督办,彻底消除安全生产领域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确保国庆节和建国六十周年庆典等主要时段全镇安全稳定。
(七) 巩固行动成果(10至12月)。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冻防滑、防高空坠落、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坚决查处和打击生产企业为赶任务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运输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运输、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镇政府将认真总结“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并于11月30日前报县政府办,并送县安办备案;结合全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迎接县政府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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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坛城镇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陆凯亲自任组长,副镇长邓芹副组长,派出所、纪委、党政办、安监所、坛城中学、芮集初中、坛城小学、坛城卫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各村、镇直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 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三) 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8项重点内容的安全治理,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震慑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二要突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加大午收、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事故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 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 强化监督检查。镇政府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掌握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重大问题执法解决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同时做到每月“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小结上报县政府办和县安办。
第8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格式
根据市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深建质安[2007]151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标
通过排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遏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建设局刘斌局长任组长,黄小青、马赓力、林青、张忠泽、陈天合、冼庆昌、黄海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区质监站、安监站、各街道城建办(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由张典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对全区建筑工程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街道城建办(科)应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分工
(一)报建项目由区质监站、安监站负责落实排查整治工作。
(二)违建复工项目、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工程由各街道城建办(科)负责落实排查整治工作。
四、排查整治内容
结合《宝安区建设局200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施工安全行为,又查现场的实体安全隐患,重点排查:
(一)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工程;
(二)塔吊、外用电梯、井架、卸料平台等设备设施;
(三)“四口”、“五临边”、地下管线等重点部位;
(四)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地下暗挖、设备拆装等施工环节;
(五)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六)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等是否到场履行职责;
(七)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监理方案等编制、审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能否指导工作。
五、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排查自2007年8月10日至今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纠阶段。自2007年8月10日至17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阶段。自2007年8月10日至20日,由区质监站、安监站按网格化模式对报建项目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
第三阶段:常规性排查阶段。自2007年8月21日至今年底,由区质监站、安监站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监督,确保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并跟踪落实整改。
六、工作要求
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按照如下要求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一)各施工、监理单位立即展开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人员到位,资料齐备,严格规范工人施工行为,排查施工安全生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监督部门要落实各项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区质监站、安监站,各街道城建办(科)要高度重视,清楚地认识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明确跟踪落实的责任人,直到整改合格为止;同时,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日常化,建立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请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各街道城建办(科)如实填写《宝安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和《宝安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并于8月20日前将文本和电子文档上报我局质量安全科。对于常规阶段的排查,在每月18日前上报本月排查统计表和登记表。
第9篇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大检查实施方案
各科室、车间:
根据《宁德市政府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通知》和《城北街道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福安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的部署。全面提高本公司安全生产素质,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公司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措施;全面摸清安全薄弱环节,落实安全责任, 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零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赵祥福
成员:林培进 林桂英 鄢燕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桂英同志兼任。
三、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项规章制度、机器操作规程、各种检查记录的建立健全落实情况。
2、作业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和自动保护装置情况。
3、生产车间专用设备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设备选型配套、设备制造安装符合规范要求情况。
4、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的执行情况。
5、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设施有效情况,防范火灾事故措施及落实情况。
6、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如护栏、防护设备、接地、避雷、等设施的灵敏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7、防汛期间,确定工作重点及重要监测部位,定期巡视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四、各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
第一时段(7月1-31日)
1、各部门、车间都要制定2022年隐患排查方案,建立隐患排查负责制。
2、针对各自特点,认真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
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安排专职人员监督整改并跟踪落实。
4、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自查活动。
第二时段(8月1日-31日)
1、加强对车间的危险作业区等要害部位的监督检查。
2、加强汛期检查,制定汛期水害防治工作方案,落实除险加固及防排水设备、物资、资金、预案等。
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防止违规现象出现反弹。
4、各部门、车间将各自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督促检查,并于月底将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情况报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按照人员岗位职责,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本车间的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抓好本部门本车间的排查治理工作存在问题、监督整改并跟踪落实。
要针对不同时段的特点,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加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记律)、治“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的力度。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公司将不定期对各部门、车间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重视,不到位,有重大失误的,取消年终奖,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0篇 行动快措施实我司扎实做好安全生产
最近,公司接连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鹿山、三界两厂各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多次检查结果情况表明,由于我司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并对安全生产工作抓早、抓主动,行动快、措施实,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良好,没有发现较明显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我司是全球最大一家专业生产机械链轮、齿轮的民营企业,也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单位之一。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进入6月份以来,公司在对鹿山、三界两厂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综合分析的的基础上,对如何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同时,公司还接连下发安全生产紧急通知2个,要求公司上下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等工作,以把安全生产无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此外,公司还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力度,鹿山、三界两厂每天组织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公司也每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做到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及时作出限期整改处理意见。通过采取种种行之有效措施,从而较好地杜绝了大小事故隐患,确保了公司安全生产。
第11篇 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怎么写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开展,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至31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以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重要设施全面排查为点,以8项重点内容为主线,以全镇14个行政村全面推开为面,形成点、线、面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隐患排查工作格局。严格隐患排查工作程序,按照“企业抓排查、政府督整改”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程逐项排查隐患,做到排查有记录、隐患有台帐、整改有方案、落实有专人、治理有资金、监控有措施、应急有预案;镇政府将逐个企业、逐个行业开展检查督办,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隐患自查自改、是否完善隐患排查台帐、是否落实隐患治理责任,重点督办县内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隐患排查进展情况。要督促企业负责人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企业必须组织专班进行自查自改,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在督查中,若遇企业对隐患排查走过场、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查仍然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 。
(三) 安全宣传(6月1日至30日)。明确活动主题,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要求,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关注职工生命安全,在全镇人民群众心中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丰富活动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事故警示、企业安全诚信承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企业职工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事故案例展播、送安全知识下乡、安全生产信息员培训班,安全宣传栏、小企业安全诚信评估等丰富多彩活动,全方位进行安全宣传。
(四) 重点隐患整治(7月1日至31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重点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一般隐患乡镇督办上报备案制度。落实隐患治理工作措施,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做到隐患治理“方案、资金、责任人、措施、预案”五落实;对短期不能治理到位的,要按照治理方案严格实施,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无事故。落实重大隐患治理统计制度,实行一患一卡、定期报告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五) 行政执法(8月1日至31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六) 综合督办(9月1日至30日)。镇政府将全力配合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对本镇所有重点企业和
行业“三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办;对重大隐患没有治理到位的、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取缔到位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没有解决到位的进行督办,彻底消除安全生产领域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确保国庆节和建国六十周年庆典等主要时段全镇安全稳定。
(七) 巩固行动成果(10至12月)。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冻防滑、防高空坠落、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坚决查处和打击生产企业为赶任务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运输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运输、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镇政府将认真总结“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并于11月30日前报县政府办,并送县安办备案;结合全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迎接县政府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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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坛城镇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陆凯亲自任组长,副镇长邓芹副组长,派出所、纪委、党政办、安监所、坛城中学、芮集初中、坛城小学、坛城卫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各村、镇直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 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三) 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8项重点内容的安全治理,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震慑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二要突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加大午收、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事故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 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 强化监督检查。镇政府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掌握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重大问题执法解决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同时做到每月“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小结上报县政府办和县安办。
第12篇 zz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我矿各类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右玉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右玉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右安字【2022】2号)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巩固和发展当前安全生产成果,进一步推进矿压防治、瓦斯治理和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积极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夯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狠抓“两个薄弱环节”:狠抓顶板、机电运输管理,遏制零星事故;突出“三个重点”:突出抓好矿压防治工作、“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强化“四个保障”:一是强化基础保障、二是强化技术保障、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四是强化素质保障;抓好“五个落实”:做到隐患治理责任到人、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厉处罚“三违”行为,加大隐患查处力度,建立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期间,狠反“三违”、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实现无“三违”、无人身事故和二级非伤亡事故,科室制定反违章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落实右玉县人民政府和集团公司关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抓好我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组 长:刘世江(矿长)
副组长:苗广东(总工程师)
降日升(安全副矿长)
张宗礼(生产副矿长)
吴继刚(机电副矿长)
陆生标(矿长助理)
成 员:郝义清 梁建国 苏锦山 郑 波 张 虎
刘振山 杨计栓 乔旋琪 苑胜岗 王 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检科,梁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五、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矿各生产单位。
(二)排查治理重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管理情况,矿压预测预报和防治,“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及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隐患。地面机房、地面工程、外包工程及煤场的安全管理。
六、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一) 矿压防治:矿压防治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矿压监测和预报是否完善和有效;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制定矿压防治计划和长远规划,各类台帐记录是否按时填写。
(二)矿井通风: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关于矿井通风方面的要求,各类通风管理制度的完善,通风系统的合理性;通风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采区通风情况,矿井总风量和作业地点的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无风和微风作业现象;局部通风和掘进工作面是否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反风演习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要按规定进行。
(三)瓦斯治理:主要对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完善和合理性进行检查;瓦斯抽采指标是否达到有关要求;是否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与生产作业计划相匹配,实现抽、采、掘平衡,以及瓦斯抽放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情况,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的完善。
(四)采掘工程质量:采煤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是否按规定每月进行会审、补充和完善;生产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采掘工艺施工;采煤工作面的超前支护和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掘工作面的定员编制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五)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的超前支护长度、支护质量必须符合规定,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及掘进工作面后巷管理是否措施到位。
(六)机电管理:主要检查机电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完善;井下机电设备以及保护设施必须完好可靠;是否存在机电设备失爆现象;主副立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井下使用的开关和高低压柜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动作灵活可靠;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方面是否到位;机电设备及配件安全标志管理是否登记、验收、台账齐全。
(七)运输管理:材料运送和人员运送管理情况;斜巷提升信号及警示装置是否齐全完善,是否执行警戒制度,有无“人车混行”现象,斜巷一坡三挡和防跑车装置是否合理有效;轨道敷设要符合要求,连接装置,插销、连环和保险绳是否符合要求;绞车钢丝绳及制动装置是否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八)火工品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定期检查井下火工品库。火工品库存放量要符合有关规定,认真作好存放和领退记录;使用单位严格执行火工品领、用、退制度;爆破作业地点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禁装药和打眼平行作业等违章作业行为,禁止明火放炮;严格按规定处理瞎炮;是否执行作业地点火工品专人专管和使用专用木箱存放。
(九)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以及落实方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按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十) 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面: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执行;对照标准查隐患,按照要求定措施,责任到人抓落实,质量标准化评级一级。
(十一)自然灾害的防治方面: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泥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是否落实防治及治理措施;必须作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停电、停风等紧急事件的预防措施,恢复供电、通风前是否措施到位,并严格落实;必须抓好“雨季三防”工作,安排、部署要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十二)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方面: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演练;矿长和调度值班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十三)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方面:是否成立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是否制定系统建设方案,进度是否严格按照方案进行,目前建设情况是否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各项建设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四)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及火工产品管理方面:矿井年度制定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是否落实,各单位对职工是否定期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三违”帮教,师徒帮带和职工自保互保联保责任的落实情况,火工品领、用、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排查治理办法及灾害预防
1、隐患排查:认真做好例行检查,组织好每旬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四个会战检查。一是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主管矿长要根据安全管理重点,每月组织职能科室人员至少对管辖范围内的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三是专业科室每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至少对矿井进行三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及四个会战检查。四是安全主管科室每月组织其他科室及工程技术人员对矿井进行三次安全隐患排查。
2、隐患整改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五定”的原则进行整改验收,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在短期内能完成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加以防范。并在每周的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3、自然灾害预防:进入雨季,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提前做好“雨季三防”所需物资,清理排洪沟渠,防止灾害事故。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在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零星事故的发生,也是右玉县县委县政府及集团公司长期以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战略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尤其是各单位一把手要提高认识,振奋精神,亲自安排,切切实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全年全面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打好基础。
2、作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充分利用例会时间,专门进行学习和培训,认真传达集团公司和矿上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向职工大力宣传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目的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让职工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氛围,人人参与。
3、切中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突出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力度狠反“三违”,消除隐患滋生根源,防范事故,确保安全。
4、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期间排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在8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指派专人负责,制定措施,加以防范。各科室对排查出的问题在8月31日前进行汇总,并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
5、对在隐患排查行动期间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的,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事故处罚规定加倍处罚;对查出的隐患不能按期整改,且未采取措施的,对分管领导、队长及班组长进行严肃处理;查出的“三违”人员加倍处罚。
第13篇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格式
为深入宣传_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武平县卫生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卫【202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此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_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医院实际,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生产” 为主题,以医疗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为重点,扎实开展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短信等方式,宣传_总书记“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提高我院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的重视和对珍视生命的认识,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日益深入人心。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5月10日):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教育阶段(5月11日--11月1日):利用各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义,宣传安全生产防护知识。针对各部门、各科室进行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全面检查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全面总结,分析提高。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的有效措施,我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做到有方案、有活动、有载体、有成效,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大力宣传。要紧紧围绕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短信等方式,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和“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要注重宣传的连续性、持久性和时效性,确保各项工作宣传到位,为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0一四年四月十日
第14篇 农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面实现“十二五”开局之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按照舒兰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舒市安委字[2022]11号)要求和舒兰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暨安委会第五次扩大会议精神,农业局党委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集中100天时间,在农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促进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类非法违法及违规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的意识显著增强,坚决把事故总量降下来,把重特大事故遏制住,把较大事故控制住,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开展安全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阶段任务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5日前)。局直属各单位、基层站(中心)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和细化安全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进行安全大检查活动。局直属各单位、基层站(中心)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和协调联络负责领导、信息报送具体责任人名单、 联系方式,于11月3日前报农机监理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11月6日—12月9日)。局直属各单位、基层站(中心)均要对本单位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建设)流程进行安全分析评估和风险辨识,逐岗位、逐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并对排查过程认真记录,对查出的隐患造册登记,逐个隐患明确整改落实时限、具体负责人和安全预防措施,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并制定应急预案。直属各单位、基层站(中心)本阶段每周(即1 1月2日、9日、16日、23日,11月31日、7日)向农机监理站报送本辖区、本单位(领域)安全大检查开展落实情况(自查自改开展落实情况,查出和整改隐患数量;发现和存在的重大隐患具体情况以及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情况等)。
1、加强安全生产“软件”建设工作。各单位要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继续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实必要的救援物资和装备,着力建设完善覆盖农业系统危险化学品和农机安全为主的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和救援基地。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和应急避险系统建设。
2、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四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专(兼)职管理人员。要科学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提高执法的有效性、计划性和针对性。要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针对秋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全面行动,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确保完成整改任务,着力消除死角、死面。要加强隐患日常排查监管。各单位、部门要加强隐患日常排查监督,建立安全巡视巡查制度,负责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和下班后要经常性的对办公场所进行巡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调度统计工作,如实准确的填写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和数据。对安全隐患进行科学分类,逐项登记造册,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档案。
3、加强农机安全治理工作。农机管理部门要周密部署,主动和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抓好农村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减少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推动建立“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完善监管制度,坚持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防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坚持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监管队伍,抓好质检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检验室、实验室、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6、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独立办公单位尤其是农垦企业(良种场)要以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为载体,认真做好百日攻坚期间秋冬两季消防安全工作,深刻吸取火灾教训,开展以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技能是否掌握、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齐全好用、防火巡查制度是否健全、火灾隐患是否整改、灭火预案是否制定并实施消防演练为内容的消防安全工作自检自查活动,消除火灾隐患,规范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三)巩固提高、整改验收阶段(1 2月1 0日至2 0 1 2年2月1 0日):针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设备缺陷等,逐条逐项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加强、改进和安全防范措施。农业局百日攻坚工作办公室将对局直属各单位、基层站(中心)的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直属各单位、基层站(中心)于12月3日前,将本单位今年以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大检查、“打非”专项行动以及这次安全大检查等重点工作情况总结报局百日攻坚公室。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农业局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___
副组长:农业局副书记 ___
农业局副局长 ___
农业局副局长 ___
成 员:___
办公室主任:___
办公室设在___
信息报送人:___(13_________)
四、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直属各单位、基层站(中心)要成立安全大检查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大检查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和落实。
(二)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局直属各单位、基层站(中心)务必要把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责任,作为日常监管和这次大检查的重中之重,严格标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治理不实、不细等问题。
(三)突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局直属各单位、基层站(中心)结合安全大检查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细节,切实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四)强化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局直属各单位、基层站(中心)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及时处置、报送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
(五)重视做好情况和信息报送工作。局直属各单位、基层站(中心)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大检查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农业局将直属各单位、基层站(中心)报送情况,列为年度责任制考核。
第15篇 街道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和稳定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年全街道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工作目标:通过严厉打击“三非”(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秩序规范有序;通过严格治理“三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全面提升劳动者安全素质;通过远近结合、点面结合、打防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治理结合,实现“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提升事故防范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科学治理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全街道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如下:
(一)重点区域: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高危产业聚集、人流、物流、车船流密集、重大安全隐患较多、非法违法现象严重、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区域。
(二)重点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工程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交通建设施工、水利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水上交通、机械制造、腌制等行业和领域。
(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辖区内重点工程施工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属c、d级企业,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安全隐患集中、已发生过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重点内容
(一)重点打击“三非”的内容。
无资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
(二)重点治理纠正“三违”的内容。
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不完善等无章可循、无规可守的现象,以及管理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现场管理混乱和未经安全检测投入使用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各辖区重点治理内容。
各辖区要因地制宜,梳理本辖区的行业重点和分布情况,尤其要分析近年来安全事故多发的企业、行业。一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确保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底数清、情况明,找准问题及薄弱环节,实施台帐管理,明确整改措施,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工作预案。二是推动企业自查自纠消除非法违法行为。要发动和督促企业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引导重点行业企业法人、经营主体深刻认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巨大危害,强化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抓安全就是抓发展的意识,自觉开展排查、自觉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奠定坚实基础。
(四)重点行业(领域)的打击内容。
道路交通领域。由街道综治民政科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打击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行为;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营运车辆、工程运输车等非法违法行为;农用机械无证无照,违法载人(物)等行为。
消防领域。由街道综治民政科(消防科)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打击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违章搭建;在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行为。
建设工程领域。由街道城管科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活动;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整改。
危险化学品行业。由街道经管科(安监办)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涉及化工管线和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等非法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行业。由街道经管科(安监办)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违法经营礼花弹、非法经营使用氯酸钾制造的烟花爆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危及公共安全;超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领域。由街道经管科(安监办)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打击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不检、不按规定进行电梯维保、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行为。
水上交通领域。由城管科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打击擅自改变作业类型,未按规定有效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超员、超载、抗风力违法行为;船舶不具备适航条件,违规装卸危险货物;无证上岗,违规操作,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非法转让船只,冒用船员证书;触碰和损坏航标等导航及其辅助设施等非法违法行为。
机械制造、腌制行业。由街道经管科(安监办)牵头组织实施,要重点打击冲压、剪切机械,金属切削机床,铸造、锻造设备等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备、电焊机、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等未设置漏电保护;起重机械、运输机械等特种设备未设置限位紧锁等安全装置;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设施、电气设备设施、车间仓库堆场以及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我街道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22年5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
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各办科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上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所辖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
(二)集中行动阶段(6月-8月)
1.企业自查自纠。各辖区和各行业领域要根据各自的方案要求,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联合检查执法。要形成全街道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各辖区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各办科及相关单位,在排查摸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法违章行为,应提交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隐患治理、关闭取缔措施。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3.督促指导整改。街道办事处将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全街道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结合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督查,对各辖区、各有关单位开展“打非治违”的工作情况适时进行督查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
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各办科及相关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打非治违”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对“打非治违”工作进度慢、成效差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街道专门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吕吉良任组长,人武部长高洪亮、工业副主任谢_、农业副主任王水潮、城建副主任徐建伟任副组长,成员有经管科(安监办)、城管科、农业科、综治民政科(消防科)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科(安监办)。
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各办科及相关单位也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请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各办科及相关单位,在8月31日前报送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各行政村(社区)、街道各办科及相关单位,在每周一10:00前报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情况周报表》(附件1)及《组织督查检查情况和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周报表》(附件2),街道安监办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
1.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情况周报表
2.组织督查检查情况和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周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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