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保卫科指导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抓好全科的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协助科长布置,检查全科的工作,研究矿内安全治安情况。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四)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矿安全防火、防盗以及井下火工用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五)组织保卫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法制教育,努力钻研保安业务知识,提高全队的素质,做好所辖区的保安工作。
(六)参与事故的调查、追查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履行国家政策,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2篇 电力安全生产指导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工业生产和建设的基本方针,是电力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为使这一根本原则落到实处,电力安全生产还须遵循其他一些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安全与生产是有机统一的关系,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在生产工作中必须做到“五同时”,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
在处理安全与改革和发展,安全与经济效益,安全、质量与进度,安全生产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保证电力安全生产与满足社会电力需求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止因违背科学规律硬拼设备而酿成对电力系统稳定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
3.“三不放过”的原则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4.“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从规划、设计、安装、调试到生产运行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全面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共同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实现。
5.“齐抓共管”的原则
党、政、工、团各部门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围绕统一的部署,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优势,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6.“综合治理”的原则
围绕抓好安全生产,动员各个方面的力量,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综合采取各种管理措施和手段,抓好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控制,优化各种安全生产要素的组合,努力取得安全生产良好的综合效果。
7.“以人为本和技术进步”的原则
必须重视人的因素、科技的因素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重视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和科学技术新成果在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切实把安全生产建立在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科技进步的基础之上。
8.“宏观与微观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要从宏观控制着眼,从微观控制着手,把电力企业杜绝和控制对生产力造成重大损失、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的宏观控制目标,与“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分场(车间)和工地控制障碍和轻伤、发电厂(供电局)和电建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从班组这个企业的细胞抓起,保证人身死亡和重、特大事故零目标的实现。
第3篇 保卫科指导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抓好全科的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协助科长布置,检查全科的工作,研究矿内安全治安情况。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四)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矿安全防火、防盗以及井下火工用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五)组织保卫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法制教育,努力钻研保安业务知识,提高全队的素质,做好所辖区的保安工作。
(六)参与事故的调查、追查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履行国家政策,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4篇 指导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研究职工安全生产动态,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培训安全生产宣传骨干,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2、 组织党员研究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研究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临时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作出决议,下发文件,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 经常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活动,把安全生产纳入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竞赛活动。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所在支部,不得评为先进党支部,并把安全生产工作好坏作为考核各级党员干部的一项条件。
4、 企业发生工作死亡事故,要及时召开党员会议,分析事故责任原因及研究防范措施,并根据“安全生产状罚制度”对主要负责人作出党纪处分,并建议给予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责任人
年 月 日
第5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一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
附录4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示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样张)
分项工程名称 | 部位 | 数量 | 负责部门 | ||||
作业内容 | |||||||
交底人签字 |
上一页1234567891011下一页作业班组签字
施工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交底内容: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注:交底内容可参照作业指导书中的内容,抄写在此样张上,但作业指导书的内容不可能齐全,所以工程项目部根据施工项目具体情况必须作出有针对性的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附录4-1挖土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 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 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5. 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6. 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 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 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 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0. 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 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 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车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 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护栏并进行围档,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 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 车辆进出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辅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
16. 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结构。
17. 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于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8. 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9. 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0. 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拉损。
21. 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22.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2回填土工程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装载机作业范围不得有人平土。
3.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开关保护,二级漏电保护要求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并有专人负责电源线的移动。
4.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先将支撑拆掉。
5.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3模板工程
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及系牢固。
2. 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 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4. 安装与拆除2m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可用马凳操作。
5. 高空,复杂结构模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6. 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7. 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红白旗加以围栏,暂停人员过往。
8. 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9. 支撑、牵杠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m高以上。
10. 支撑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11. 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12. 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拆模人员要站在门窗洞口外拉支撑,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
13. 在组合钢模板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电动工具,应用36v安全电压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
14. 装、拆模式板时禁止使用50mm×100mm木料、钢模板作立人板。
15. 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不准在大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16. 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17. 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18. 拆除的钢模作平台底模时,不得一次将顶撑全部拆除,应分批拆下顶撑,然后按顺序拆下搁栅、底模,以免发生钢模在自重荷载下一次性大面积脱落。
19. 在钢模及机件垂直运输时,吊点必须符合起重要求,以防坠落伤人。模板顶撑排列必须符合施工荷载要求,尤其遇地下室吊装,地下室顶模板、支撑还另需考虑大型机械行走因素,每平方米支撑数,必须根据荷载要求。拆模时,临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架。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
混凝土土板上的预留孔,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就作好技术交底(预设钢筋网架),以免操作人员从孔中坠落。
20. 封柱子模板时,不准从顶部往下套。
21. 禁止使用50mm×100mm木料作顶撑。
22.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4滑升模板工程(一)
1. 滑模平台在提升前应对全部设备装置进行检查,调试妥善后方可使用,重点放在检查平台的装配、节点,电气及液压系统。
2. 平台内,外吊脚手架使用前,应一律安装好轻质牢固的小眼安全网,并将安全网从外吊脚手底部包到靠紧筒壁的吊脚手里栏杆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为了防止高空物体坠落伤人,筒身内底部,一般在2.5m高处搭设双层保护棚,双层间距不小于600mm,并在上部宜辅一层6~8mm钢板防护,或5cm厚木板。
4. 避雷设备应有接地线装置,平台上振动器、电机等应接地或接零。
5. 通讯设备除电铃和信号灯外,还应装备3~4台步话机。
6. 滑升模板在施工前,技术部门必须做好确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及流移示意,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7. 滑模在提升时,应统一指挥,并有专人负责测量千斤顶,平台应保持水平,升高时出现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滑升,再找出原因,并制定相应措施后方准继续滑升。
8. 补充交底内容:
滑升模板工程(二)
1. 滑模施工设计时,必须注意施工过程中结构的稳定和安全。
2. 滑模施工工程操作人员的上下,应设置可靠楼梯或在建筑物内及时安装楼梯。
3. 采用降模法施工现浇楼板时,各吊点应加设保险钢丝绳。
4. 滑模施工中,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分散堆载,平台不得超载且不应出现不均匀堆载的现象。
5. 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操作液压设备和机械设备。
6. 滑模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操作平台上的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
7.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医生认为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参加高空滑模施工。
8. 应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9.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5大模板堆放、安装、拆除工程
1. 平模存放时应满足地区条件要求的自稳角,两块大模板应采取板面对板面的存放方法,长期存放模板,并将模板换成整体。大模板存放在施工楼层上,必须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不得沿外墙围边放置并垂直于外墙存放。
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上,或者平堆放。不得靠在其他模板或物件上,严防下脚滑移倾倒。
2. 模板起吊前,应检查吊装用绳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完整有效,并应先拆除一切临时支撑,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起吊。模板起吊前,应将吊车的位置调整适当,做到稳起稳落,就位准确,禁止用人力搬动模板,严防模板大幅度摆动或碰倒其他模板。
3. 筒模可用拖车整体运输,也可拆成平模用拖车水平叠放运输,平模叠放时,垫木必须上下对齐,绑扎牢固,用拖车运输,车上严禁坐人。
4. 在大模板拆装区域周围,应设置围栏,并挂明显的标志牌,禁止非作业人员入内。组装平模时,应及时用卡具或花篮螺丝将相邻模板连接好,防止倾倒。
5. 全现浇结构安装作模板时,必须将悬挑担固定,位置调整准确后,方可摘钩,外模安装后,要立即穿好销杆,紧固螺栓。安装外模板的操作人员必须挂好安全带。
6. 在模板组装或拆除时,指挥、拆除和挂钩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方可操作,严禁人员随大模板起吊。
7. 大模板必须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走道和防护栏杆等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
8. 拆模起吊前,应复查穿插墙销杆是否拆净,在确无遗漏且模板与墙体完全脱离后方可起吊,拆除外墙模板时,应先挂好吊钩,紧绳索,再行拆除销杆和担。吊钩应垂直模板,不得斜吊,以防碰撞相邻模板和墙体,摘钩时手不离钩,待吊钩吊起超过头部方可松手,超过障碍物以上的允许高度,才能行车或转臂。模板就位和拆除时,必须设置缆风绳,以利模板吊装过程中的稳定性。在大风情况下,根据安全规定,不得作高空运输,以免在拆除过程中发生模板间或与其他障碍物之间的碰撞。
9. 模板安装就位后,要采取防止触电保护措施,要设专人将大模板串联起来,并同避雷网接通,防止漏电伤人。
10. 大模板拆除后,应及时清除模板上的残余混凝土,并涂刷脱板模剂,在清扫和涂刷脱离剂时,模板要临时固定好,板面相对停放的模板之间,应留出50~60cm宽人行道,模板上方要用拉杆固定。
11.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6大模外墙板存放、安装工程
1. 预制外墙板运到现场后,要将起重卡环卡紧后,方可拆开墙板与平板车的连接件,以避免卸车时因平板车停放不平而发生墙板倾倒事故。
2. 墙板应竖直插放于墙板固定架内,严禁依靠其他物体存放墙板,固定架下脚应有可靠的连接固定措施,插放墙板时先将板两侧卡好,再摘掉卡环,固定架高度不小于墙板高度的四分之三。要经常检查固定架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插板架上面应搭设宽度不小于50cm的走道和上下扶梯道,以利操作。
3. 墙板就位前,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照平,然后根据墙板平面布置就位,就位后应用花篮卡具卡在横墙板上,预留钢筋要同预埋件焊牢,方可摘掉环卡具。
4.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7钢筋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3. 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
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4. 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3m以上独立柱头钢筋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5.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6. 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细长钢筋不准一点吊。
7. 切割机使用前,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二级漏电保护;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8. 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9. 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10. 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11. 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12.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8钢筋冷拉工程
1. 钢筋冷拉时,冷拉卷扬机应设置防护档板,没有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冷拉线两端必须装置防护设施。冷拉严禁在冷拉线两端站人、或跨越、触动正在冷拉的钢筋。
2. 钢筋焊接方面:
(1) 焊机必须采用接零和漏电保护,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对于接焊导线及焊钳接导线处,都应可靠地绝缘。
(2) 大量焊接时,焊接变压器不得超负荷,变压器升温不得超过60℃,为此,要特别注意遵守焊机暂载率规定,以免过分发热而损坏。
(3) 室内电弧焊时,应有排气通风装置。焊工操作地点相互之间应设挡板,以防弧光刺伤眼睛。
(4) 焊工必须穿戴防护衣具。电弧焊焊工要戴防护面罩。焊工应立站在干燥木板或其他绝缘垫上。
(5) 焊接过程中,如焊机发生不正常响声,变压器绝缘电阻过小导线破裂、漏电等,均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
3.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9混凝土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车道板单车行走不小于1.4m阔,双车来回不小于2.8m阔,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到终点卸料时,双手应扶牢柄倒料,严禁双手脱把,防止翻车伤人。
3. 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起重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
4. 离地面2m以上浇捣过梁、雨篷、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5. 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6. 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7.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10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地面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操作时必须穿胶鞋,以免水泥浇脚。
3. 晚上收光地面要有足够的照明,并经二级漏电保护。照明灯具应架空或用固定支架。
4. 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把挤手。人推小车时不准倒退。
5. 清理楼地面时,清理出的垃圾杂物等,不得由窗口、阳台、井道随意向下抛掷。
6. 井架吊篮提升或下降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7.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11现浇水磨石地面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把挤手。人推小车不准倒退。
3. 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照明并经二级漏电保护,灯具应架空或用支架固定离地不低于2.4m。不得随便移动临时照明。
4. 使用磨石子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电源线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并用橡皮软线,不准有接头。三角磨石必须安装牢固并有防护罩,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操作,不得在运转时进行保养、维修。
5. 擦草酸时要戴胶皮手套。
6. 磨石机上方不准站人或堆物。
7. 井架吊篮提升或下降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8.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12硫磺混凝土施工工程
1. 熬制硫磺胶泥和砂浆时会产生有毒气体,熬制地点应设在下风方向,室内熬制时锅上应有排气罩。
2. 熬制硫磺要严格控制温度,防止着火,发现黄烟应立即撤火降温,局部燃烧时可撤石灰粉灭火。
3. 操作人员要带口罩、手套等劳保用品。
4.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13砌筑工程
1. 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中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 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转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3. 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4. 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5. 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
6. 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7. 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50mm×100mm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8. 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9. 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10. 用起重机吊砖应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11. 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12. 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系联系杆(如檩条等)放置各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加固措施。
13. 冬期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14. 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蹋。
15. 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6. 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60cm。
17.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14砌块工程
1. 上班前,应对各种起重机械设备、绳索、夹具、临时脚手架和其他施工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检查夹具的有关零件是否灵活牢靠,剪刀夹具悬空吊起后夹具是否自动拉拢,夹板齿或橡胶块是否磨损,夹板齿槽中的垃圾是否清除。
夹具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有关性能的测试,如发现歪曲变形、裂痕、夹板磨损等情况,应及时修理,不应勉强使用。新夹具在使用前,应认真地验收,尺寸应准确,并进行试吊测试其性能。
2. 砌块在装夹前,应先检查砌块是否平稳,如果有歪斜不齐时,应在撬正后再夹,夹具的夹板在砌块的中心线上,以防止砌块起吊后歪斜。砌块起吊过程中,如发现有部分破裂,且有脱落危险的砌块,严禁继续起吊,起重拨杆回转时,严禁将砌块停留在操作人员上空或在空中修理、加工砌块,拨杆及吊钩下方不得站人或进行其它操作,砌块吊装时不准在下层楼面进行其它任何工作。
利用台灵架吊装较重的构件时,台灵架应加缆绳。
3. 台灵架或其它楼面起重机、起重机设备等在就位后,吊装前应检查这些设备的位置、压重、缆绳的锚口等是否符合要求,砌块或其它构件吊装时应注意被吊物体重心的位置,起重量应严格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并严格控制起重拨杆的回转半径和变幅角度,不准起吊在台灵架的前支柱之后的砌块或其它构件,不准放长吊索拖拉砌块或构件,起吊砌块后作水平回转时,应由操作人员牵引以免摇摆和碰撞墙体或临时脚手架等。
4. 卸下和堆放砌块的地方应平整,无杂物、无块状物体以防止个别砌块在夹具松开后倒下伤人。在楼面卸下、堆放砌块时,应尽量避免冲击,严禁倾卸及撞击楼板,砌块的堆放应尽量靠近楼板的端部,楼面上砌块的备量,应考虑楼面的承载能力和变形情况,楼面荷载不准超过楼板的允许承载能力,否则应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如在楼板底加设支撑等。
5. 采用内脚手时,应在房屋四周按照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设置安全网,并随施工的高度上升,屋檐下一层安全网,在屋面工程完工前,不准拆除。
6. 砌块施工时,不准站在墙身上进行砌筑、划线、检查墙面平整度和垂直度,裂缝、清扫墙面操作,也不准在墙身上行走。
7. 砌块吊装就位时,应待砌块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
8. 已经就位的砌块,必须立即进行竖缝灌浆,对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独立柱和挑出墙面较多的部位,应加临时支撑,以保证其稳定性,在台风季节,应及时进行圈梁施工,加盖、楼板或采取其它稳定措施。
9. 在砌块、砌体上,不宜拉缆风绳,不宜吊挂重物也不宜作其它施工临时设施,支撑的支承点,如确实需要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10. 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1) 不能听清信号时。
(2) 起吊设备、索具、夹具等有不安全因素没有排除时。
(3) 大雾或照明不足时。
11. 冬期施工时,应在上班操作前清除掉在机械、脚手板和作业区内的积雪、冰霜,严禁起吊同其它材
料冻结在一起的砌块的构件。
12. 大风、大雨、冰冻等异常气候之后,应检查砌体是否有垂直度的变化,是否产生了裂缝,是否有不均匀下沉等现象。
13. 灰浆泵使用前,输浆管各部插口应拧紧、卡牢,管路应顺直,避免折弯,同时还应检查管道是否畅通,压力表、安全阀是否灵敏可靠,操作时应戴保护眼镜、口罩、手套,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如果超压和压浆管道阻塞,应卸压检修,拆洗时,应先拆靠身的法兰螺丝,以防砂浆喷出伤人。
14.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15空心楼板安装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吊车吊运空心楼板时,不得超重,楼板就位时,只准吊一块。
3. 楼板捆扎必须四点吊。
4. 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 安装楼板时,不得违反“十不吊”规定。
6. 运输道路要平,用车子装板时,走车子的跳板要宽要结实。
7. 在楼层上运输、安装楼板时,注意力要集中,小心踏空。
8. 不准使用缺角、裂缝超过规定的空心楼板。
9.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16钢木门窗安装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经常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固,防止脱柄伤人。
3. 安装上层窗扇,不要向下乱扔东西,工作时注意脚要踩稳,不要向下看。
4. 搬运钢门窗时应轻放,不得使用木料穿入框内吊运至操作位置。
5. 钢门窗不得平放,应该竖立,其竖立坡度不大于20°,并不准人字型堆放。
6. 不准脚踩窗扇芯子,或在窗扇芯子放置脚手板和悬吊重物。
7. 使用木工机械,禁止戴手套,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认真操作,不得与他人谈笑,锯刨进速度不能太快,木节应放在推进方向的前面,不能刨过短木料及过薄小条子等材料。
8. 木工机械的基座必须稳固,部件必须齐全,机械的转动和危险部位必须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不准任意换粗保险丝,特别对机械的刀盘部分要严格检查,刀盘螺丝必须旋紧,以防刀片飞出伤人。
9. 木工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机械性能,熟悉操作技术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机械无人负责或随便动用,木工机械使用必须实施二级漏电防护,用完时应切断电源开头将开关箱关门上锁。
10. 木工车间、木库、木料堆场严禁吸烟或随便动用明火,废料应及时清理归堆,做到落手清,以免发生意外。
11.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17钢结构及铁件制作工程
1. 大锤、手锤的木把应质地坚实、安装牢固。打锤时禁止戴手套。二人打锤严禁相对站立。
2. 多人抬材料和工件时要有专人指挥,精力集中,行动一致。互相照应,轻抬轻放,以免伤人,并应将道路清理好。
3. 使用各种机械,要先进行各部检查,试运转正常,方可正式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械的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
4. 电焊工作地点5m以内不得有易燃、易爆材料。
5. 为防止触电必须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程。
6. 气焊、电焊应遵守气焊安全操作规程,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7. 使用气焊、电焊时边上无监护人不得进行操作。
8.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18构件吊装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应进行试吊。
3. 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信号。
4.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生根处应做到高挂低用及安全可靠。
5. 高空作业人员上班前不得喝酒,在高空不得开玩笑。
6. 高空作业穿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的鞋。
7. 吊车行走道路和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沉陷发生事故。
8. 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9. 拆卸千斤绳时,下方不应站人。
10. 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11. 构件在未经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准松绳脱钩。
12. 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
13. 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不准触及有电线路和电焊搭铁线或与坚硬物体摩擦。
14. 遵守有关起重吊装的“十不吊”中的有关规定。
15. 吊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危险点须设专人监护。
16.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19钢结构吊装工程
1. 在柱、梁安装后而未设置浇筑楼板用的压型钢板时,为了便于柱子螺栓等施工的方便,需在钢梁上铺设适当数量的走道板。
2. 在钢结构吊装时,为防止人员、物料和工具坠落或飞出造成安全事故,需铺设安全网。安全平网设置在梁面以上2m处,当楼层高度小于4.5时,安全平网可隔层设置。安全平网要求在建筑平面范围内铺满。安全竖网铺设在建筑物外围,防止人和物飞出造成安全事故。竖网铺设的高度一般为两节柱的高度。
3. 为了便于接柱施工,在接柱处要设操作平台,平台周边应有操作人员的护身圈或护栏装置。平台固定在下节柱的顶部。
4. 需在刚安装的钢梁上设置存在放电焊机、空压机、氧气瓶、乙炔瓶等设备用的平台。放置距离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5. 为便于施工登高,吊装柱子前要先将登高钢梯固定在钢柱上,为便于进行柱梁节点紧固高强螺栓和焊接,需在柱梁节点下方安装挂篮脚手。
6. 施工用的电动机械和设备均须接地或接零并实行二级漏电保护,绝对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电线和电缆,严防设备漏电。施工用电器设备和机械的电缆,须集中在一起,并随楼层的施工而逐节升高。每层楼面须分别设置配电箱,供每层楼面施工用电需要。
7. 高空施工,当风速达到15m/s时,所有工作均须停止。
8. 施工时还应该注意防火,提供必要的灭火设备和消防监护人员。
9.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20竹杆脚手架搭设工程
1. 搭设高度20m以上竹杆脚手架,选材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
2. 搭设高度20m以下竹杆脚手架,选材必须严格按上海市建委《普通脚手架安全技术规定》要求。
3. 搭设砌筑外脚手架,立杆根部必须埋入土中300mm以上。因地表层坚硬无法埋入者,距离地面高度400mm处绑扎水平扫地杆保护。脚手架的底部应考虑排水措施,防止积水后脚手架步层的不均匀沉陷。
4. 所有建筑或装修脚手架都必须采用顶撑保护。
5. 砌筑脚手架,其主要杆件连接处,应采用广篾(或18号钢丝)绑扎,每3个月检查保养一次。小青篾(本篾)只能用于非主要立杆件的连接中。
6. 为了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固,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按立杆总数对等交错设置,同一副里、外杆的小横杆应上下对直,不应扭曲。
7. 立杆、大横杆,斜拉杆的接长,应视梢部有效直径接足1800mm以上。每300~400mm封绑一道。接杆中不宜三杆同时绑扎。
8. 竹杆脚手架的拉结,应严格按10~12号钢丝双股并联的要求,与墙体牢固连结,并设支头抵住墙体,形成一拉一支,保持脚手架的垂直稳固。
9.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21竹脚手架拆除工程
1. 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登高作业。并严禁酒后高处作业。
2. 严格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
3. 强风区、雪天区、雨天区的环境,不准进行拆除工作。夜间拆除,必须布置良好的照明设备。
4. 拆除区域须设置警戒范围,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记,非操作人员或地面施工人员,均不得通行或施工,安全部门应配人员现场临护。
5. 高层脚手架拆除,应配备通讯装置。
6. 拆除物件,应有垂直运输机械安全输送地面。吊机不允许设在脚手架内。施工前应仔细检查各结点、攀桩、传动、索具等是否可靠,杆件必须二点捆扎吊运。
7. 拆除时、建筑内应及时关闭窗户,严禁向窗外伸挑任何物件。
8. 高层脚手架拆除,应沿建筑四周一步一步递减。不允许二步同时拆除,或一前一后踏步式拆除,不宜分立面拆除。如遇特殊情况,应有企业有关部门预先制定技术方案,经加固措施后,方可分立面拆除。
9. 作业人员进入岗位后,应先进行检查,如遇薄弱环节时,应先加固,后拆除。对表面存留的物件、垃圾应先清理。
10.按下列顺序进行拆除工作:安全网→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挡脚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横杆→顶撑→立杆。
11.立杆、斜面拉杆的接长杆拆除,应二人以上配合进行,不宜单独作业、否则易引起事故。
12. 连墙杆、斜拉杆、登高设施的拆除,应随脚手架整体拆除同步施工。不允许先行拆除。
13. 在拆除绑扎户时,操作者应保持安全意识,站立位置、用力均需得当,防止原杆在搭设校正时,其弯势的回弹。
14. 翻掀垫铺笆应注意站立位置,并应自外向里翻起竖立,防止外翻将笆内未清除的残留物从高处坠落直接伤人。
15. 当天离岗时,应及时加固未拆部位,防止存留隐患造成复岗时的人为事故。
16. 悬空口的拆除,预先应进行加固或设落地支撑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17. 输送至地面的杆件,应及时按类堆放,整理保养。
18.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22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搭设工程
1. 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用于高层建筑的,应严格按上海市建委[83]201号规定要求;用于一般建筑工程,应严格按上海市建委[87]525号规定要求。
2. 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 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准采用。
4. 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5. 高层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扫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
须设底座保护。
6. 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7. 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8. 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 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的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
10. 高层建筑金属脚手架的拉杆,不宜采用铅丝攀拉,必须使用埋件形式的刚性材料。
11.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23金属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拆除工程
1. 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2. 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 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 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拆除工艺及方案要求。
5. 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 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 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8. 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 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 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 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 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 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4. 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15.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24室内满堂脚手架搭设工程
1. 室内满堂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搭设。
2. 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
3. 满堂脚手架应设登高措施,保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
4. 操作层应满铺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须留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
5. 大型条形内脚手架,操作步层两侧,应设防护栏杆保护。
6. 满堂脚手架步距,应控制在2m内,必须高于2m者,应有技术措施保护。
7. 满常脚手架的稳固,应采用斜杆(剪刀撑)保护。
8. 满堂脚手架不准采用钢、竹混搭。
9.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25电梯井道内架子、安全网搭设工程
1. 从二层楼面起张设安全网或隔离棚,往上每隔二层并最多隔10m设置一道安全网或隔离棚。保持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2. 拉结必须牢靠,墙面预埋张网钢筋不小于φ14,钢筋埋入长度不少于30d。
3. 电梯井道防护安全网或隔离棚不得任意拆除,待安装电梯搭设脚手架时,每搭到安全网或隔离棚高度时方可拆除。
4. 电梯井道的脚手架一律用钢管、扣件搭设,立杆与横杆均用直角扣件连接,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5. 脚手架所有横楞两端,均与墙面撑紧,四角横楞与墙面距离,平衡对重一侧为600mm,其它三侧均为400mm,离墙空档处应加隔排钢管,间距不大于200mm,隔排钢管离四周墙面不大于200mm。
6. 脚手架柱距不大于1.8m,步距为1.8m,每低于楼层面200mm处加搭一排横楞,横向间距为350mm满铺竹笆,竹笆一律用铅丝与钢管四点绑扎牢固。
7. 脚手架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钢管、竹笆等须妥善运出电梯井道,禁止乱扔乱抛。
8. 电梯井道内的设施,必须由脚手架保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9. 张设安全网或隔离棚及拆除井道内设施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挂点必须安全可靠。
10.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26整体电动升降脚手架搭设
1. 整体电动升降脚手架搭设前,应熟悉图纸,掌握工艺规程,做好技术交底。
2. 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得采用。
3. 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准采用。
4. 承力架安装必须在同一水平面,并固定牢固。
5. 承力架、桁架安装前,对临时脚手架等,进行架固措施。
6. 桁架以上脚手架,按普通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规定搭设。
7. 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8. 预埋管、预埋螺栓必须落实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并有书面记录。
9. 架体拉管,必须牢固,架体封闭不得留有洞口、空档。密目网张设应自下向上扎。
10. 电动倒链应定期保养,定期检查,定期换油,保险钩应完好。
11. 斜杆接长,不得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
12. 小横杆扣件扣后,两端外露不得小于100mm。
13. 安全装置安装完毕后须经试验和检测。
14.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27整体电动升降脚手架
1. 整体电动升降脚手架搭设完成后,第一次升(降),必须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验收认可,公司总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升(降)。
2. 升(降)前,必须具有如下资料:混凝土强度报告;项目工程师、安全员签证;自检报告;扣件检测自查情况。
3. 升(降)前,脚手架上或架体下方,确认无人施工,并在下方做好警戒区域,应有专人监护。
4. 必须仔细检查各种拉杆,吊具、索具完好、并在提升(下降)状态。
5. 清除架体上任何物体,及外墙上障碍物。
6. 清除楼层边口离架体1m范围内的任何物体。
7. 如遇强风、雨、雪等恶劣气候,不得升降,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停止升降。
8. 升(降)中,监护人员必须提高责任性,发现任何异常、异声及障碍物,立即停机,排除异常,正常后方可继续升(降)。
9. 升(降)后,不论任何情况、时间、必须把所有支撑、拉杆、隔离,固定牢固稳妥,方可下班。
10.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28整体电动升降脚手架使用
1. 整体电动升降脚手架在提升或下降过程中,地面应做好警戒区域,30m范围内不准有人行走停留。
2. 整体电动升降脚手架在提升或下降时:
(1) 严禁在脚手架上操作;
(2) 严禁在脚手架上行走;
(3) 严禁在脚手架上停留;
3. 整体电动升降脚手架在提升或下降后尚未就位固定时,
(1)严禁在脚手架上操作;
(2)严禁在脚手架上行走;
(3)严禁在脚手架上停留;
4. 整体电动升降脚手架在提升或下降过程中,人货电梯及塔吊严禁使用。
5. 整体电动升降脚手架严禁集中堆物,施工荷载不得超过2kn/m2。
6. 在装饰施工中,整体电动升降脚手架的支撑、拉结、螺栓、螺帽等不得擅自拆除,如施工时必须拆除,应报告项目负责人,由专业单位负责换撑、拆除。
7. 木工支模时,其排架模板、钢管等物外伸不得超过墙面200mm。
8. 塔吊吊物时,禁止碰撞脚手架。
9. 整体电动升降脚手架,必须具备使用的资质证书否则不准使用。
10.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29刷(喷)浆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活动架子应牢固、平稳,移动时人要下来。移动式操作平台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超过5m。
3. 喷浆设备使用前应检查,使用后应洗净,喷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4. 喷浆要戴口罩、手套和保护镜、穿工作服,手上、脸上最好抹上护肤油脂(几士林等)。
5. 喷浆要注意风向,尽量减少污染及喷洒到他人身上。
6. 使用人字梯,拉绳必须结牢,并不得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准站在梯子上移位,梯子脚下要绑胶布防滑。
7.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30外檐装饰抹灰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高空作业时,应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特别是大风及雨后作业。
3. 对脚手板不牢固之处和跷头板等及时处理,要铺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手推车运灰浆时的安全。
4. 在架子上工作,工具和材料要放置稳当,不准随便乱扔。
5. 用塔吊上料时,要有专职指挥,遇六级以上大风暂停作业。
6. 砂浆机应有专人操作维修,保养,电器设备应绝缘良好并接地,并做到二级漏电保护。
7. 严格控制脚手架施工负载。
8. 不准随意拆除、斩断脚手架软硬拉结,不准随意拆除脚手架上的安全设施,如妨碍施工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拆除妨碍部位。
9.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31室内水泥砂浆抹灰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高度不大于2m,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斗、灰桶等要放稳。
3. 搭设脚手不得有跷头板,并严禁脚手板支搁在门窗、暖气水的管道上。
4. 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等是否牢固,如发现不安全地方立即作加固等处理,不准用50mm×100mm、50mm×200mm木料(2m以上跨度)、钢模板等作为立人板。
5. 搅拌与抹灰时,(尤其在抹顶棚时),注意灰浆溅落眼内。
6. 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挤手。在推小车时不准倒退。
7. 严禁从窗口向下随意抛掷东西。
8. 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得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9.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32卷材屋面施工工程
1. 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所有参加沥青工作的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手套、穿翻毛皮鞋并有帆布护盖等,使皮肤不和沥青接触。
2. 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m以外。沥青、燃料的堆放场地,离锅不小于5m。
3. 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4. 熬油必须有人看守,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3/4。下班熄火,一定要将余火熄灭,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5. 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板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严禁向燃烧的沥青浇水,应用干砂或湿麻袋灭火。
6. 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焊锡,盛油量不得超过容量的2/3。肩挑或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畅通,跳板要支牢,要有防滑措施,绳具要结实。垂直运输时附近10m范围内禁止站人,屋面上的油桶、油壶必须放置平稳。
7. 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的围栏如遇钭屋面周边防护的高度视坡度增高,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8. 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操作。
9.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33涂料防水屋面工程
1. 配制材料的现场应有安全及防火措施;遵守安全操作要求。
2. 配制胶泥的稳定剂,有的是有毒粉末,应防止吸入鼻内。
3. 配制、施工操作时,应戴手套、口罩、穿工作服等。
4. 搅拌材料时,加料口及出料口要关严,传动部件加防护罩。
5.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34瓦屋面施工工程
1. 凡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神精衰弱症及贫血症等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进行屋面工程施工。上屋面前检查有关安全设施,如栏杆、安全网等是否牢固,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2. 用屋架承重结构时,运瓦上屋面要两坡同时进行,脚要踏在椽条或桁条上,不要踏在瓦条中间;不要穿硬底易滑的鞋上屋面操作;在屋面踩踏行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谨防绊脚跌倒,在平瓦屋面上行走,要踩踏在瓦头处;不能在瓦片中间部位踩踏。
3. 冬期施工要有防滑措施,屋面有霜雪必须清扫干净,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
4. 碎瓦、杂物工具等应集中下运,不能随意乱丢乱掷。
5. 其他安全事项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执行。
6.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35石棉水泥、玻璃钢波形屋面工程
除应遵守有关屋面高空操作安全要求外,由于波形瓦面积大,特别是石棉波瓦薄而脆,施工时必须搭设临时走道板,走道板宜长一些,搁支在桁条上。架设和移动走道板时,必须特别注意安全,屋面上操作人员不宜过多;在波瓦上行走时,应踩踏在钉位或桁条上边,不应在两桁之间的瓦面上行走,严禁在瓦上面跳动、踩踏或随意敲打等。石棉波瓦质量应严格检查,凡裂纹超过质量要求规定者不得使用,在边缘操作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36薄钢板和波形薄钢板屋面工程
1. 在坡屋面上工作,首先检查屋面檩条是否平稳、牢固。波瓦要顺坡堆放,每垛不得超过三张,禁止将材料放置在不固定的横椽上,以免滚下或被大风吹落,发生事故。
2. 在超屋面上钉铺薄钢板时,必须用带楞的防滑板梯,没有屋面板的工程,必须将防滑板反面两头钉牢挂钩及木楞。
3. 在有霜、结冰或刮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进行工作。
4. 无论何时剪下的碎钢板,都应及时进行清除,以免刺伤腿脚。
5.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37地下防水工程渗漏水的修堵工程
1. 堵漏施工照明用电应将电压降到36~12v以下,并设施二级漏电保护,以防触电。
2. 配制促凝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口罩、手套。
3. 处理漏水部位,需用手接触掺促凝剂的砂浆时,需戴胶皮手套或胶皮手指套。
4.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38灌浆堵漏工程
1. 灌浆施工前应严格检查工具、管路及接头处的牢靠程度,以防超过压力发生爆破伤人。
2. 有机化工材料均具有一定的刺激性和腐蚀性,操作人员在配制浆液和灌浆时应戴眼镜、口罩、手套等劳保用品,以防浆液误入口中或溅至皮肤上。
丙凝浆液溅至皮肤上应立即用肥皂洗涤,氰凝浆液溅至皮肤上先用丙酮或酒精清洗,再用稀氨水或肥皂水洗净,涂上油脂膏。溅至眼睛里,需立即请医生处理。
3. 在通风不良的地方进行灌浆施工时,应有通风设备或排气设备。
4. 氰凝浆液具有可燃性,故施工现场要远离火源和禁止吸烟,并设置消防器材,注意防火。
5.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39油漆工程
1. 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装通风设备,方能施工。
2. 在用钢丝刷、板锉、气动、电动工具清除铁锈、铁鳞时为避免眼睛沾污和受伤,需戴上防护眼镜。
3. 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需戴上防护口罩,如对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闭式眼镜进行保护。
4. 在涂刷红丹防锈漆及含铅颜料的油漆时,应注意防止铅中毒,操作时要戴口罩。
5. 在喷涂硝基漆或其他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不准使用明火。
6. 高空作业需戴安全带。
7. 为了避免静电集聚引起事故,对罐体涂漆或喷涂应安装接地线装置。
8. 涂刷大面积场地时,(室内)照明和电气设备必须按防火等级规定进行安装。
9. 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如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处换换空气。如仍不舒畅,应去保健站治疗。
10. 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严禁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油的棉纱、擦手布不能随便乱丢。
11. 使用人字梯不准有断档,拉绳必须系牢并不得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要站在高梯上移位,在光滑地面操作时,梯子脚下要绑布和胶皮。
12. 不得在同一脚手板上交授工作面。
13. 油漆仓库明火不准入内,须配备灭火机。不准装小太阳灯。
14.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40防腐蚀工程
1.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中的许多原料都具有程度不同的毒性或刺激性,使用或配制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操作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体格检查,患有气管炎、心脏病、肝炎、高血压者以及对某些物质有过敏反应者均不得参加施工。研磨筛分、搅拌粉状填料最好在密封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穿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手套、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冲洗淋浴。
2. 施工过程中不慎与腐蚀或刺激性物质接触后,要立即用水或乙醇擦洗。采用毒性较大的材料施工时,应适当增加操作人员的工间休息。施工前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遵照安全技术及劳动防护制度执行。
3. 在配制使用乙醇、苯、丙酮等易燃材料施工现场,应严禁烟火并应备置消防器材,还要有适当的通风。
4. 配硫酸时应将酸注入水中,禁止将水注入酸中。在配酸现场应备有10%碱液和纯碱水溶液,以备中和洒出的酸液之用。配制硫酸乙酯时,应将硫酸慢慢注入酒精中,并充分搅拌,温度不可超过60℃,以防止酸雾飞出。配制量较大时应设有间接冷却装置(如循环水浴)。
5. 生漆毒性较大,能使接触者产生过敏性皮炎。严重者手脚、面部形成水肿、生出疮疹,即所谓漆疹。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防生漆同皮肤接触,面部可涂防护油膏保护。
6. 使毒性或刺激性较大的涂料时,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制度外,现场应注意通风,并适当采取操作人员轮换、工间休息、下班后冲洗、淋浴等安全防护措施。
7. 施工现场应注意防火,严禁吸烟和使用电炉等。
8. 材料库应能适当通风并备置消防器材。
9.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41玻璃工程
1. 搬运玻璃要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边口锐利部分。
2. 安装窗扇玻璃时,不能在垂直方向的上下两层间同时安装,以免玻璃破碎时掉落伤人。
3. 门窗安装玻璃完毕后,随时带将风钩挂好或插上插销,以防风吹碰坏玻璃。
4. 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
5. 不准将碎玻璃随意乱扔。
6.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42倒链(神仙葫芦、手拉葫芦)使用
1. 倒链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吊钩、链条及轮轴是否有损伤,传动部分是否灵活;挂上重物后,先慢慢拖动链条,等起重链条受力后再检查一次,看齿轮啮合是否妥当,链条自锁装置是否起作用,确认各部分情况良好后,方可继续工作。
2. 倒链在使用中不得超过额定的起重量。在一10℃以下使用时,只能以额定起重量之半进行工作。
3. 手拉动链条时,应均匀和缓,不得猛拉。不得在与链轮不同平面内进行曳动,以免造成跳链、卡环现象。
4. 如起重量不明或构件重量不详时,只要一个人可以拉动,应可继续工作。如一个人拉不动,应检查原因,不宜几人猛拉,以免发生事故。
5. 齿轮部分应经常加油润滑,棘轮和棘爪弹簧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更换,防止制动失灵使重物自坠。
6.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43千斤顶的使用
1. 千斤顶使用前应拆洗干净,并检查各部件是否灵活,有无损伤;液压千斤顶的阀门、活塞、皮碗是否良好,液压油是否干净。
2. 使用千斤顶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如松软地面,应铺设垫板,物件的被顶点应选择坚实的平面部位,还需加垫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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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严格按照千斤顶的额定起重量使用,每次升高度不得超过活塞上的标志,如无标志,每次顶升高度不得超过螺杆丝扣或活塞总高度的3/4,以免将螺杆或活塞全部升起而损坏千斤顶。
4. 顶升时,先将物件稍微顶起一点后暂停,检查千斤顶、地面、垫木和物件等情况是否良好,如发现千斤顶偏斜和垫木不稳等不良情况,必须进行处理后才能继续工作。顶升过程中,应设保险垫,并要随顶随垫,其脱空距离应保持在50mm以内,以防千斤顶倾倒或突然回油而造成事故。
5. 用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件时,要统一指挥和喊号,使动作一致,不同型号的千斤顶应避免放在同一端使用。
6.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44履带起重机的使用
1. 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起重机技术性能。执行规定的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动机。注意各种仪表指示,认为正常后,才可开始工作。
2. 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检查各限位保险是否齐全正常,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维修。
3. 起重机工作前检查距尾部的回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4. 起重机吊起满载荷重物时,应先吊起离地面20~5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
5. 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
6. 起重机吊起重物时,应严格注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
7. 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不平时,应采取措施整实整平。起吊时的一切动作要以缓慢速度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8.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起重臂停在约45°处,离开作业面,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然后将发动机熄火关闭电门,操纵杆推进空档位置,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冬季应将水箱、水套中的水放尽,水门打开。锁住驾驶室门窗后,驾员方可离开。
9. 如遇重大构件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构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3/4。绑扎时注意负荷的分配,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负荷的80%,以免任何一台负荷过大造成事故。在起吊时必须对两台机进行统一指挥,使两台机动作协调互相配合,在整个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都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起重机操作时必须由持有效指挥证的指挥工进行指挥。
10.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45汽车起重机械的使用
1. 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支腿的收入应在吊臂放下搁稳之后进行。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下,应加厚垫木调整高低,以保持机身水平。
2. 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松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50mm厚的橡胶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
3. 工作中如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
4. 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迥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5. 操作中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6. 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指挥必须持证指挥。
7.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46轨道式塔式起重机的使用
1. 塔式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应由专职指挥工持证指挥。
2. 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 塔式起重机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和有关部门检测通过后,方可使用。
4. 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 起重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
6. 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压板螺栓完整有效,轨道末端应有止档装置和限位器撞杆。
7. 工作前应检查传动部分润滑油量,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种限位和保险装置等,如有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整,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施工。
8. 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9. 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0. 工作完毕,起重机应开到轨道中部位置停放,并用夹轨钳夹紧在轨道上,吊钩上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止动器。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须扳到停止位,拉开电源总开关。
11. 遇有台风警报,下旋式塔机应夹轨器夹紧撑住转台后部,放下起重臂,用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或将整机放倒地面上,上旋行走式塔机应用四根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夹紧夹轨器。
12.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47下旋式塔机起板工程
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必须偏制专项安装方案。
2. 认真勘察地形及进场路线。
3. 路基处理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4. 路轨的铺设必须符合塔机的设计和安全规定。
5. 认真做好对塔机的防腐除锈及润滑工作。
6. 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焊缝及疲劳状况。
7. 检查绳索、电气设备、制动器的安全可靠性。
8. 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9. 起板过程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头指挥。
10. 起板前须检查确认绳进滑轮槽,各部位置正确到位,夹轨器夹紧,增加的压重就位,结合部的紧固等情况为可靠。
11. 起板起重臂时,须检查起重臂头部与塔身的固定是否解除,各部绳索、滑轮是否都在位。
12. 起板结束应进行试运转及检查调整各部的紧固及间隙情况,以确保起板后的正常运行。
13.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48下旋式塔机拆除工程
1. 塔式起重机的拆除须编制专项拆卸方案,拆除人员须持证上岗。
2. 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 检查各工作机构的润滑及紧固情况。
4. 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疲劳状况和连接状况。
5. 检查起重、变幅机械的刹车装置,必要时进行调整。
6. 检查塔机的吊索具及辅助吊索具的可靠性。
7. 转台后部增加规定的压重或攀绳,并夹紧所有夹轨钳。
8. 放起重臂时必须先将吊钩放到地面。
9. 准备倾倒塔身时,必须将起重臂头部与塔身固定牢靠,塔身下方不得站人。
10. 塔身放倒后,必须分段垫实后再行解体。
11. 运输时注意托架车的调整紧固及塔机转台支腿的绑扎固定,防止自行脱出,钩物伤人;将基础吊放平,以免运输中超高。
12. 塔身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头指挥。
13.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49外用电梯装拆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外用电梯的装拆须编制装拆方案,装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装拆人员不准穿硬底、高跟皮鞋,衣着要灵便。
3. 装拆前要检查吊索、吊环、吊钩等用具,不准带病操作。
4. 电梯拆卸时无外脚手架严禁作业。
5. 拆下的零部件禁止放在梯笼内。
6. 在拆下稳固撑过桥梁、导栓等部件时,悬空作业人员必须在各自的位置上与导轨架或建筑物上系好安全带。
7. 在拆卸时,检查和安装好梯笼顶上的安全栏杆。
8. 在装拆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9.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50电梯安装工程
1. 电梯安装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在井道脚手架上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不得向下抛物,并防止工具材料等物件从缝隙中跌落。
3. 电梯井道内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灯,保持一定亮度,照明电源要用低压36v,灯泡与脚手架竹笆要有一定的距离。
4. 各类电动工具、机具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电源开头应设在底层井道口,离开现场,便于切断电源,开关箱应加锁。
5. 电梯井道内的电焊龙头线、气焊皮管,要经常整理、检查,防止磨损、拉断和漏气、漏电打火现象。进行电气焊工作时,要有防火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熄灭残渣余火。
6. 电梯调试运行期间,必须统一指挥,专人操作,严禁乱送电乱操作。
7. 轿箱运行前,必须经钳工对轿箱导轨、对重、绳轮、抱闸等机械部分,经仔细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运行。
8. 各种安全开关、限拉开关,能经模拟动作试验无误后,方可送电。
9. 检查线路、换接端子或修理电器时,尽量做到不带电,带电作业时,要有人监护,在通电电器接线端子裸露处附近,禁止使用没有绝缘柄的工具。
10. 每天工作结束人离去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防止他人随意开动。
11.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51内爬式塔式起重机工程
1. 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 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 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工作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以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4. 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有有效指挥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5. 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 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7. 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8. 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按使用要求的规定固定好套架,四级风以上不准爬升。
9. 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室门窗。
10.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52附着式塔式起重机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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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级风以上应停止爬升。如爬升过程中突然遇到大风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丝紧固。
2. 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步骤操作,注意撑脚和销子的到位,塔吊的升节必须有专职安全监护。
3. 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垂直偏差须校正在千分之一之内。
4. 每次附着升节后必须按规定验收通过后,才能投入施工。
5.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53搅拌机的使用
1. 搅拌机应设置在平坦的位置,用方木垫起前后轮轴,使轮胎搁高架空,以免在开动时发生走动。
2. 搅拌机应实施二级漏电保护,上班前电源接通后,必须仔细检查,经空车试转认为合格,方可使用。试运转时应校验拌筒转速是否合适,一般情况下,空车速度比重车(装料后)稍快2~3转,如相差较多,应调整动轮与传动轮的比例。
3. 拌筒的旋转方向应符合箭头指示方向,如不符时,应更正电机接线。
4. 检查传动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无损坏,轨道滑轮是否良好,周围有无障碍及各部位的润滑情况等。
5. 开机后,经常注意搅拌机各部位的运转是否正常。停机时,经常检查搅拌机叶片是否打弯、螺丝有否打落或松动。
6. 当混凝土搅拌完毕或预计停歇1h以上,除将余料出净外,应用石子和清水倒入拌筒内,开机转动,把粘在料筒上的砂浆冲洗干净后全部卸出。料筒内不得有积水,以免料筒和叶片生锈。同时还应清理搅拌筒外积灰,使机械保持清洁完好。
7. 下班后及停机不用时,将保险丝取下,以策安全。
8.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54开榫机的使用
1. 操作前,应按榫头大小,选好s刀的宽度和直径,装上刃具。
2. 在s刀的两边要装好防护罩。
3. 刨口不得过大,刨刃要锋利,不得有麻刃。
4. 操作时,先夹紧木料,将活动台慢慢推进再逐渐加速,不要猛推猛拉。
5. 木工机械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6.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55自动压刨机的使用
1. 操作前应详细检查各部件,如有毛病应先修理校正,并调整好床面与刨刃的距离,进行试刨,合格后才能正式操作。
2. 每次吃刀深度不宜超过3mm。
3. 操作时上下手应站在机械侧面,上手送料时,手要远离滚筒。
4. 刨长料时,料要平直推进,不得歪斜,如走横时,应立即搬拨滚闸,将台床降落。
5. 如木料不走时,应用其他材料推送,不能用手推动,如成批生产,应连续送料。
6. 不同厚度的木料,严禁同时刨削,以免木料弹出伤人。
7. 应严格按规定选用熔丝,严禁随意改用代用品。
8. 木工机械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9.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56平刨车的使用
1. 手压刨必须有护手安全装置,并在操作前检查机械各部件及防护安全装置是否松动或失灵现象,并检查刨刃锋利程度及吃刀深度,经试车1~3m后,才能进行正式工作,如刨刃已钝,应及时调换。
2. 吃刀深度一般调为1~2mm。
3. 操作时左手压住木料,右手均匀推进,不要猛推猛拉,切勿将手指按于木料侧面。刨料时,先刨大面当作标准面,然后再刨小面。
4. 在刨较短、较薄的木料时,应用推板去推压木料。
5. 长度不足400mm,或薄且窄的小料不得上手压刨。
6. 在刨旧木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杂物清除干净。
7. 两人同时操作时,须待料推过刨刃150mm以外,下手方可接拖。
8. 操作人员衣袖要扎紧,严禁戴手套操作。
9. 木工机械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10.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57圆锯的使用
1. 操作前应检查机械是否完好,电器开关等是否良好,熔丝是否符合规格,并检查锯片是否有断裂现象,并装好防护罩,运转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
2. 操作时,操作者应站在锯片左的位置,不应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3.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cm处,安装弧形楔刀(松口刀)。
4. 送料不要用力过猛,木料拿平,不要摆动或抬高压低。
5. 料到尽头不得用手推按,以防锯片伤手指。如系两人操作下手应待木料出锯台150mm后,方可去接拉。
6. 锯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7. 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后处理。
8. 如发现锯齿连续断齿达两上以上,应进行打磨减少第三齿的继续损坏。
9. 当锯片出现裂纹,长度不超过20mm,应在裂纹末端冲止裂孔。
10.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58井架搭拆工程
1. 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量必须按设计规定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
2. 井架的底坐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m;井架基础土层承载力,应不小于8kpa,并浇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基础表面平整偏差不大于10mm。
3. 高度为10~15m的井架应设缆风一组(4~8根);每增高10m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的钢丝绳夹头紧固。
4. 井架采用附墙者应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连接点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附墙杆材质应与架体的材质相同。
5. 井架搭至11m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15cm,埋深不少于1.5m。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6. 高度在30m以上的井架,其缆风绳上的花篮螺丝,必须加以保险。穿越马路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 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 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高度的千分之一,接头应相互错开,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应超过2个。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绳筒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倍。
9. 井架运输通道宽度不小于1m,搁置点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须装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
10. 井架吊篮必须装有防坠装置和定型化的停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提升应使用双根钢丝绳;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或网片,高度不得低于1m,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落;吊篮的焊接必须符合规范。
11. 井架底层周围及通道口,必须装设隔离防护栅,井架高度超过30m,须搭设双层安全棚;如无法设置隔离棚,则井架四周必须挂安全网,安全网应三面包满。
12. 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设防雨罩。
13. 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
14. 井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
15. 装设起重把杆的井架,底部应有3~4t的压重物,把杆底座要高出建筑物,把杆顶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杆与井架的夹角应在45°~70°之间,并设保险钢丝绳。起重钢丝绳应装设限位装置。把杆不得碰到缆风绳。
16. 井回吊篮内严禁乘人。
17. 井架进行保养维修工作时,必须停止使用。
18. 井架的平撑、斜撑、缆风绳等严禁随意拆除。
19. 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遇设有两层缆风绳的井架,应对下层缆风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
20. 搭拆井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11.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59大型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1. 吊篮操作工,必须经市劳动局专门机构培训合格,且持证上岗。无操作上岗证的人员,严禁操作吊篮。
2. 进入吊篮,必须戴好安全帽,戴好安全带、钩牢保险钩。
3. 吊篮操作工和上篮人员,应严格遵守吊篮“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技术规定”。
4. 上吊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病、贫血病、心脏病、癫痫病和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严禁酒后操作,禁止在吊篮内玩笑戏闹。
5. 每班第一次升降吊篮前,必须先检查电源、钢丝绳、屋面悬、臂架,悬臂架压铁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安全锁和升降电机是否完好。
6. 吊篮升降范围内,必须清除外墙面的障碍物。
7. 严禁将吊篮作为运输材料和人员的“电梯”使用,严格控制吊篮内的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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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10m吊篮
一般
上一页345678910111213下一页悬臂最大限值时
一般
悬臂最大限值时
额定载荷(kg)
800
400
500
250
悬臂长度(m)
1.3~1.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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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8. 上篮作业人员必须在上、下午离开吊篮前,对安全锁、升降机及钢丝绳等玷污的水泥浆等杂物垃圾作一次清除,以确保机械的安全可靠性。
9. 上吊篮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做到下列几点:
(1) 检查电源线连结点,观察指示灯;
(2) 按启动按钮,检查平台是否处于水平;
(3) 检查限位开关;
(4) 检查提升器与平台的连接处;
(5) 检查安全绳与安全锁连结是否可靠,动作是否正常。
10. 每天下班停用吊篮,应将吊篮下降到二层楼窗厅口,并用拉杆将吊篮拉牢在建筑物窗洞口上,不使吊篮随风飘动。
11.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60空压机操作工程
1. 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必须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
2. 空气压缩机出气口处不得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和高温烘烤。
3. 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应定期校验,保持灵敏有效。
4. 发现气压表、机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指示不正常;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突然中断;发生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机声响不正常等情况,而且不能调整时,应立即停车检修。
5. 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他空气通路的零件。停车时应先降低气压。
6.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61烟囱作业工程
1.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合格。凡精神不正常、高血压、心脏衰弱者,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 新来的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在他们全部熟悉安全规程后,才能登高作业。
3. 当遇到大风雷雨时,所有高空作业暂停,操作人员应下至地面避雷。
4. 操作台上的材料,必须平均堆放,每班下班前,应清扫一遍,不用的工具和材料,用吊笼运到地面。
5. 竖井架的缆风绳应拉在可靠的地方,并经常检查。缆风绳在拉紧或松开时,须对面同时进行。
6. 接高井架时,应先检查以前安装是否牢固。本班内所安装井架,不得遗留尚未紧固好的构件。
7. 高空作业时,应预防附近烟囱所排出的含有煤气和其他有害气体侵害,避免中毒。
8. 防雷接地装置经常检查柔性联结器有无松动,若发生松驰时,应立即拉紧,以保持竖井架的垂直。
9.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62水塔工程
1.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 高空操作人员要系安全带,下面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
3. 每班操作前要仔细检查架杆、架板、升降设备。绳索滑车缆风绳、制动设备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好。
4. 一般情况下,六级以上大风不宜进行高空作业。
5. 要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
6.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63冷却塔工程
1. 高空作业人员均需经过体格检查,合格人员方能登高作业。
2. 施工地点的周围划定危险区一般不小于20m2。
3. 螺栓(帽)、模板、三角架零件、脚手板操作工具等零件严禁从高空扔下。
4. 要经常保持上下联系设备的正常运转。
5. 竖井架的缆风绳及其它地锚要经常检查,地锚周围应有防水措施。
6. 三角架的护身栏杆安装时要钩好。
7. 里外层三角架、吊篮的安全网,其上部要挂在外排杆的孔眼里,下部要兜住吊篮、挂在最下层三角架的水平杆上。
8.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64通风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在熔锡时,锡液不许着水,防止飞溅,盐酸要妥善保管。
3. 在搬运大型过重通风设备时,要步调一致,配合密切,防止砸伤。
4. 在使用好酒精等易燃品后,要严格保管,以防发生火灾。
5. 在潮湿地下室施工,应采用36v以下安全低压照明。
6. 在组装风管法兰孔时,应用尖冲撬正,严禁用手指触摸。
7. 使用剪刀机,上刀架不准放置工具等物品。调整铁皮,脚不能放在踏板上,剪切时,手禁止伸入板空隙中。
8. 使用固定式震动剪,两手要扶稳钢板,用力适当,手指离刀口不得小于5cm。刀片破损应及时停机更换。
9. 吊装风管所用的索具要牢固,吊装时应加溜绳稳住,与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10. 折方时,应互相配合,料与折方机保持距离,以免被翻转的钢板和配重击伤。
11. 操作卷圆机、压缝机,手不得直接推送工件。
12. 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
13.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65电焊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3. 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4. 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5. 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
6. 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扎头固定。
7. 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8. 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9. 经常检查氧气瓶与减压阀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割炬嘴和炬身有无阻塞现象。
10. 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11. 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12.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66金属加工、机修工程
1. 机修、保养工作,必须在停车后进行,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拨出熔丝,并在开关上悬挂明显标志“有人检修,禁止合闸”。
2. 使用钻床钻物件时,必须用夹钳或螺丝卡固定,严禁直接用手拿着钻,严禁戴手套,,要扣好袖口。
3. 使用锉刀、钢凿、刮刀、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钢凿、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4. 冲床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护装置是否完好,离合器刹车装置是否灵活和安全可靠。工作台应清理干净,脚踏开关上应设置防护罩防止物件受到震动时震落到脚踏开关,造成冲床突然起动而发生人身事故。
5. 冲小件的工件时,不得用手,应使用专用工具。
6. 冲床对脚踏开关的控制,必须谨慎小心,装卸工件时,脚应离开脚踏开关。严禁外人在脚踏开关周围停留。
7. 一部剪床禁止两人同时剪切两种工作材料。大型的剪板机,启动前应先盘车,开动后,应空车运转一会儿,然后才可进行剪切。
8. 切勿将手和工具伸入剪板机内,以免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
9. 车床切削下来的带状、螺旋状切屑,应用钩子及时除去,切忌用手拉。
10. 车床操作时,顶尖针要顶紧,工件旋转中,不得用手触摸,要戴防护眼镜,严禁戴手套。女工要戴好工作帽,不得留长发。
11. 所有工件,材料要分项分类堆放,铁屑、下料应及时清除,每日做好落料及铁屑清理工作。
12. 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拉乱拖,移动电动工具要有二级漏电保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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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67管道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辗物压。
3. 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设置。
4. 所有移动电动工具,都应具有二级漏电保护,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5. 各类电动机械应勤加保养,及时清洗、注油,在使用时如遇中途停电或暂时离开,必须关闭电门或拨出插头。
6. 使用切割机时,首先检查防护罩是否完整,后部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机不得代替砂轮磨物,严禁用切割机切割麻丝和木块。
7. 煨弯管时,首先要检查煤炭中有无爆炸物,砂子要烘干,以防爆炸,灌砂台搭设牢固,以防倒塌伤人。
8. 在高梯、脚手架上装接管道时,必须注意立足点牢固性。用管子钳装接管时,要一手按住钳头,一手掌住钳柄,缓缓板揿,不可用双手拿住钳柄,大力板揿,防止齿口打滑失控坠落。
9. 现场挖掘管沟或深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加设挡土板,防止倒塌,如土质不良,管坑深满1m时,均应采用支撑或斜坡,地沟或深坑须设置明显标志。在电缆附近挖土时,事先须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施工。
10. 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类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
11.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68电工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穿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辗物压。
3. 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 所有移动电动工具,都应在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5. 人力弯管时,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6. 砖墙剔槽、打眼时,鎯头不得有松动,凿子应无卷边、裂纹。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楼板下面、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7. 管道烧焊接时,要持特种操作证工作,开具动火证,有监护人员和配备灭火器材。
8. 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9. 所有扶梯都应有防护脚、防滑绳,使用角度为60°~70°为宜,严禁使用缺档、断档扶梯。
10. 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类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
11.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12. 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
13. 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
14.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69铁器构件安装工程
1. 吊运工件时,应注意被吊工作物的重量及使用钢丝绳(千斤绳)的允许荷载力,并向指挥人员说明吊运的目的地,并事先清理目的地周围的障碍物。
2. 吊装工作就位时,应注意安装人员的手和脚,要做到稳、准。
3. 高空安装工件时,要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工件高空就位后要有临时固定措施,各类工具、材料、配件应采取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
4. 使用各类移动电动工具(如电钻、电板手、手提砂轮等)的电源插头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5. 铁器构件安装中的电焊、气割工作,应由有证的焊工进行,并办理现场动火审批手续,配有专职人员进行现场消防监护。
6. 使用鎯头前,应检查手柄牢固状况,敲鎯头时不准戴手套。
7. 使用油泵千斤顶要注意压力负荷,要垫平放直。
8. 使用撬棒要注意放稳和力的支点,防止滑脱、弹击伤人,多人操作时要注意齐心协调。
9.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70装卸工作工程
1. 搬运工在搬运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操作规程中的装卸要求,并遵照执行,对零星装卸也应符合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
2. 起重搬运各种大小设备时,必须统一规定口号、信号,统一指挥进行操作。
3. 起重搬运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准使用。
4. 搬运机器,必须查明重量、尺寸、装卸地点后,才能操作。
5. 装运各种材料、物件时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
6. 车辆未停稳,严禁人在车辆上操作或上下扒车,物件堆放要平稳。车辆行驶时,禁止人坐在栏板上或车顶高处,更不准站在物件的顶头,防止急刹车物件往前突然移动而轧伤人,装运构件,必须选好垫头木、挂好紧线器,防止物件倒坍造成事故。
7. 密切配合驾驶员,车辆进出照顾前后,倒车、转弯、领车、正常行驶时应注意前后左右马路上的动态。
8. 装卸乙炔、氧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9.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71电梯井道清除垃圾工程
1. 进入电梯井道内清除垃圾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
2. 清除电梯井道内垃圾要从上自下,一层一清。
3. 清除电梯井道内垃圾,必须将上部电梯井口封闭,并悬挂醒目的“禁止抛物”的标志。
4. 清除电梯井道内安全隔离笆上的垃圾时,操作者要检查隔离笆的牢度,如有变形,不得直接站在笆上操作。
5. 清除电梯井道内安全网中的垃圾时,操作者不准站在安全网内。
6. 在电梯井道内使用风镐,要注意安全用电,操作面要安全可靠,不能有空档。
7. 用劳动车装运垃圾时,操作者不能倒拉劳动车。
8. 补充交底内容:
附录4-72锅炉安装工程
1. 锅炉本体水平拖运时,所设置的锚点应牢固,起重机具必须经检查合格,方能使用。
2. 锅炉安装前和安装过程中,安装单位如发现受压部件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问题时,应停止安装并立即报告当地劳动部门。
3. 安装锅炉的技术文件和施工质量证明资料,在安装完工后,应移交使用单位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4. 焊接锅炉受压元件的焊工,必须按《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进行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且只能担任考试合格范围的焊接工作。
5. 锅炉的安全阀安装,应首先检验安全阀的始启压力、起座压力及回座压力。电磁式安全阀应分别进行机械试验、电气回路试验和远方操作试验。
6. 压力表应安装在保证司炉工能清楚看到压力指示值的地方,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工作压力的1.5~3倍,最好先用2倍。
7. 烟囱吊装时,应有吊装方案,未有安全有效的措施,不准盲目吊装。
8. 在施工中应保持现场整洁,无用的废料,应及时清理、堆放妥当,防止绊倒伤人。
9. 进入半封闭孔洞工作时,孔外应有人联系监视。
10. 锅炉点火前在炉膛内先通风去除可燃气体,以免引爆。
11. 安全阀、压力表等仪器设备安装之后,任何人不得任意调节。
12. 进入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等规程。
13. 补充交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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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对全院安全生产管理作了详细的阐述,其目的是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最大程度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全院安全生产管理控制。
3. 引用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7 《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3.8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9 《用电安全导则》;
3.10 《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
3.1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3.12 《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3.13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3.14 《重庆市劳动安全条例》;
3.15 《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
3.16 《重庆市勘测院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4. 总则
4.1 安全生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列入行政效能考核工作检查重点,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畴。
4.2 院长是全院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行政副院长具体负责全院日常安全工作,主要负责执行上级机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配备安全生产设施,组织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各部门一把手是部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措施制定、实施、检查和事故调查与处理。
4.3每年院与部门、部门与班组、班组与个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的责、权、利,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
4.4院每年要组织两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使职工掌握安全生产技能,预防安全事故。各类生产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4.5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讲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通报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督促有关小组进行整改,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4.6 室领导在安排工作时,对有安全隐患的工程要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进行事前指导、中间检查。大型工程、特殊工程进场前召开事前技术指导会时,要对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提醒作业员注意安全。每次会议要签到,保留记录备查。
4.7 外驻工地工程负责人即为现场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负责外驻工地的生产安全和生活安全责任。尤其是高压电环境作业,含有毒有害环境施工,必须制定相应的措施和防护办法。
4.8 院及各部门仪器设备实行专人保管制度,坚持仪器设备的检查、使用和保养制度。仪器设备不超负荷或带病运行。
4.9 踏勘人员在外业现场踏勘工程,除做到自身安全外,特别要注意了解收集作业现场的安全条件,在下达任务时要对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以便生产部门进行安全组织,给小组进场进行必要的安全指导。
4.10 室领导或大组长应每月一次深入施工、作业现场,检查生产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督促及时整改。
4.11 全院职工上班期间,中午严禁喝酒,严禁酒后进行测量、钻探、驾驶等各种作业。
4.12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作业时要精力集中,不准嬉戏、打闹、打瞌睡,不准擅自离岗或串岗。
4.13 外业测绘、钻探、调绘等进入化工厂、医院、发电厂、学校等单位,除遵守我院规章制度外,还应遵守工作场地单位的有关规定,注意其特有的健康安全防范。
5. 外业测绘
5.1 作业人员应注意空中的电力线,塔尺或对中杆不能与任何电线接触,保持安全距离,10千伏以上不小于5米,10千伏以下不小于3米。林中的高压杆应转点或采用前方交会法测量,也可使用免棱镜全站仪进行测量。
5.2 在测量电力设备时,不允许使用金属塔尺,应使用木制塔尺进行测量(当高压线设备很低时,使用木制塔尺也应转点或采用前方交会法测量,确保塔尺与高压线设备不能有任何接触)或使用免棱镜全站仪进行测量。不得带金属塔尺进入变电站作业。
5.3 雨后在高陡斜坡场地及雨后路滑地段作业,在工期不紧的情况下等天睛路干时再进行作业,工期紧时应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作业时随时注意是否有滑坡、山洪暴发等征兆,在高陡斜坡下应戴安全帽,在高崖上作业应拴上保险绳,无法去人的地方应采用前方交会法测量或用免棱镜全站仪进行测量。
5.4 在树林、竹林和草丛测量时,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规定,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员应换上劳保皮鞋工作,行进时先用木棍打草惊蛇。出工时作业组应带上绷带、劳保防护用品、蛇药和防蚊叮虫咬等急救药品防备有人受伤。作业组几个作业员分散作业要保持通讯联系,一旦有人受伤,其他同志应立即赶到现场及时处理,随后送医院治疗。
5.5 暑天高温天气测量时,应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错开高温时段,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给每个作业组配备避暑保健药物、草帽等物品,作业人员出现中暑征兆,作业组应立即停工休息,严重时将病员送到附近医院救治。
5.6冰雪低温天气作业时,应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给每个作业组配备防冻伤药物,作业人员出现冻伤征兆,作业组应立即停工休息,严重时将病员送到附近医院救治。
5.7 现场作业如遇雷电、雨雪、狂风等影响安全生产情况时,应停止作业,严禁在树下、岩下、山顶等区域躲避。随时注意是否有滑坡、山洪暴发、崩塌、泥石流、龙卷风等征兆。
5.8 现场作业如遇冰雹,应停止作业,就近选择在坚固物体下躲避。
5.9 如非必要,不得随意进入疫区。如果因工作需要进入疫区,需征询医生意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5.10 不得食用霉烂、变质和被污染过的食品,禁止食用不易识别的野菜、野果、野生菌菇等野生食物。
5.11 水下或河道地形测量时,准备的船要稳固结实,应聘请正式船工进行操作,不得超载,作业员应选会游泳的同志担任,同时穿戴救生衣,在腰部系上安全绳,安全绳另一端应拴在船上:岸边应留有应急人员。汛期作业时,应随时注意水情变化。
5.12 在铁路上进行测量时,随时注意车辆情况,火车来时应提前5分钟离开铁路。在公路上进行测量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前后来往车辆,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背心标志服,仪器设站点前后10米的路段上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开车流量高峰期。
5.13 进行钢尺量距时,应注意钢尺经过线路的沿线情况,严禁接触电线、变压器,严禁从高处向下抛丢钢尺。
5.14 当施工场地马上要进行爆破时,作业员不准进场测量。当施工场地爆破完,须施工人员进入爆破区域清理完善,解除安全警戒后,才能进场测量。
5.15 在城区进行控制测量时,上楼垛时带上楼梯,作业人员栓好安全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5.16 进入全封闭高速路、军事管制区、保密单位作业时,应事先办好相关许可手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场作业。
5.17 外业设站时,仪器与脚架的固定螺丝要旋紧,升降脚架要固定牢固。测站点不要架设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悬崖边、陡坎边、池塘边、高空施工作业架下以及高压线铁塔附近。需在房顶、水塔等高空设站时,必须固定仪器脚架,观测员必须系好保险带,并有专人进行安全保护。不宜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安排进行高空作业。
5.18 作业员在作业时发现有牛马挡道,要主动避让,保护好仪器设备及人身安全,不可对撞而过。在有狗的院落进行测量时,要把狗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外,再进行测量工作。
5.19 在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测量时,应主动向保安、物管或单位值班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并说明情况,同时遵守该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员应在二人以上,互相监督彼此照应,如有毒气应戴防毒面具作业,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5.20 在行人密集区或公路上进行测绘、管线探测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标志服,同时在作业点附近放置安全警示牌,严格遵守城市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穿越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并左右观看来往车辆。
5.21 驻外工地作业人员应与驻地群众建立友好关系并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遵守当地的治安管理条例。
5.22 驻外工地应加强驻地的防火、防盗、用电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在晚上不要单独外出,严禁在驻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及一切违法活动,严禁下河、下塘游泳。
5.23 严禁爬树、上墙进行作业,遇到障碍地物,可以通过支点法、交会法、断面法或楼顶设站俯视测量等手段解决。立尺员标杆靠近建筑物要观察顶上是否有电力电线,不稳定的广告牌等。
5.24 严禁翻围墙、跳堡坎等抄近路作业。水深在0.6m以内、流速不超过3m/s,或流速虽然较大但水深在0.4m以内时允许徒涉过河,但深水河必须要用渡船载人或通过桥梁过河。
5.25 在地下管线开挖验证工作前,应办理相关手续。作业时要严格按岩土施工的技术要求施工,对较深的探坑更要注意开挖角度,防止垮塌。作业点安置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负责施工人员和行人的安全。开挖结果验证完毕后,要及时回填,尽可能把现场恢复原样。
5.26 进入深井下面调查或施放探头、电极导线时,应在身上拴上安全带,井上要有人保护,井下严禁明火。首先要进行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的浓度测定,对浓度超标的窨井、管道应采取通风、放毒等安全保护措施后才能作业。
5.27 进行开盖作业必须戴防护手套。管线作业开井盖工作前,现场要设警示标示或用设有明显标志的栅栏圈围起来,作业人员应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打开排(污)水井盖时脸不要正对井下,放下井盖时要注意自己的手、脚,先打开一井或多井经通风后再拴好安全带下井调查。严禁开井后作业人员离开现场,调查完毕必须立即盖好井盖。夜间作业时,必须有安全照明标志。
5.28 电力井和电力线探测时,使用夹钳法的作业组要随时配带电笔到工地,探测电力井和电力线要现场测试是否漏电,发现电力线漏电时,有委托方的测量工程,一定要请委托方到现场配合断电后才能使用夹钳法开展探测工作。无委托方的测量工程,作业组应采用地探雷达等其它安全方式进行探测。
5.29 开井盖和关闭井盖,能一人操作就不要多人一起操作。用撬棍时要松紧适度,用力时防止撬棍滑落或回弹。井盖翻开后确系周围无人再放下,关闭井盖要防止脚被砸伤。
5.30 井盖打开后应有专人守护,长时间不关闭井盖,应设立安全围栏(夜间应有安全照明标志),防止路人跌落井下,工作完毕后立即将井盖还原盖好。
5.31 在人防洞室测量或下污水井、排水沟测量时,应采用专用探测仪进行毒气与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作出是否配戴防毒面具或氧气面罩进行作业的准确判断。下井后井口一定要留人守护,下井人在腰上必须系上安全绳,安全绳的另一端交井口守护人。在人防洞室或管沟测量要用相应的照明设备,严禁使用明火,氧气面罩必须配有氧气瓶。在未衬砌的洞室要仔细查看头上的状况后才决定是否可以进去工作,进去时必须头戴安全帽。进入洞室或管沟作业时,至少应有二人相互照应,走在前面的作业员应在腰部系上安全绳,走在后面的作业员发现情况不好时,应立即把他拉出洞室或管沟。
5.32 对需进行人防工程测量的大型排水和管道工程应充分做好前期踏勘调查准备工作,做好安全生产预案,确保进洞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安全。
5.33 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具备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的基础知识。工作电压超过36v时,供电作业人员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品。接地电极附近应设置明显警告标志,并委派专人看管。雷电天气严禁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施工。井下作业的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接地装置。
5.34 严禁在氧、煤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管道上作充电点,进行直接法和充电法作业。
5.35 严禁在地下电缆及附近区域进行扦探或开挖作业。在进行电力管沟内管线量测时,严禁钢尺、金属塔尺与其接触。
5.36 放(验)线工程的立尺员必须问明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后或在施工员的带领下进入作业现场。测站尽可能不设在施工场地,作业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和手套,穿劳保皮鞋。要注意运行中的挖土机、外露钢筋,水泥钉、基坑,脚手架等。
5.37 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场地测量时,有委托方的测量工程一定要委托方在现场配合,无委托方的作业组一定要事先与工地负责人联系好,保证作业员测量时高空不能随便抛物。进入工地现场要戴上安全帽,注意不要被场地上废弃的铁钉刺伤手脚,在不平整的场地不要赶进度,要踩稳脚根后慢慢行进。
5.38 作放线、图根等工作固定桩位时,钻子、斧头(或手锤)要拿稳,特别注意斧头(或手锤)与手柄是否牢固,对中杆不使用时应平放,警惕在打桩时对中杆倒下砸伤人或设备受损。
5.39 对于探管仪等有电磁辐射的设备,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长时间不间断使用,不超负荷或带病运行。实行专人保管制度,坚持仪器设备的检查、使用和保养制度。
5.40 使用发电机、电锤等设备,要合理安排工期,错开休息时间,减少对他人的影响。
5.41 在变形观测、施工监测、夜间监测等作业开始前,应作好安全生产预案并落实到位。需要交通断流的作业项目,作业前,计划经营办应与委托方联系,请委托方、辖区内的交警协助到现场断绝交通,当道路交通未断时作业员不能作业。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需到现场组织、指挥作业,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42 在大桥桥面或高楼楼上栏杆外立尺作业时,至少应有二人相互照应,要翻出栏杆外立尺的作业员应在腰部系上安全绳,安全绳应拴在稳固的地方,另一作业员应仔细检查防止断裂和滑落,塔柱上请业主派专业人员或具有高空作业资质的人员放置棱镜。
6. 岩土勘察
6.1 雨后在高陡斜坡场地及雨后路滑地段作业,在工期不紧的情况下等天睛路干时再进行作业,工期紧时应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作业时随时注意是否有滑坡等征兆,在高陡斜坡下应戴安全帽,在高崖上作业应拴上保险绳,无法去人的地方应采用前方交会法测量或用免棱镜全站仪进行测量。
6.2 在树林、竹林和草丛作业时,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规定,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员应换上劳保皮鞋工作,行进时先用木棍打草惊蛇。出工时作业组应带上绷带、劳保防护用品、蛇药和防蚊叮虫咬等急救药品防备有人受伤。作业组几个作业员分散作业要保持通讯联系,一旦有人受伤,其他同志应立即赶到现场及时处理,随后送医院治疗。
6.3 暑天高温天气钻探时,应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错开高温时段,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给每个作业组配备避暑保健药物、草帽等物品,作业人员出现中暑征兆,作业组应立即停工休息,严重时将病员送到附近医院救治。
6.4冰雪低温天气钻探时,应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给每个作业组配备防冻伤药物,作业人员出现冻伤征兆,作业组应立即停工休息,严重时将病员送到附近医院救治。
6.5现场作业如遇雷电、雨雪、狂风等影响安全生产情况时,应停止作业,严禁在树下、岩下、山顶等区域躲避。随时注意是否有滑坡、山洪暴发、崩塌、泥石流、龙卷风等征兆。
6.6 现场作业如遇冰雹,应停止作业,就近选择坚固物体下躲避。
6.7 驻外工地作业人员应与驻地群众建立友好关系并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遵守当地的治安管理条例。
6.8 驻外工地应加强驻地的防火、防盗、用电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在晚上不要单独外出,严禁在驻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及一切违法活动,严禁下河、下塘游泳。
6.9 如非必要,不得随意进入疫区。如果因工作需要进入疫区,需征询医生意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6.10 不得食用霉烂、变质和被污染过的食品,禁止食用不易识别的野菜、野果、野生菌菇等野生食物。
6.11 水下钻探时,准备的船要稳固结实,应聘请正式船工进行操作,不得超载,作业员应选会游泳的同志担任,同时穿戴救生衣,在腰部系上安全绳,安全绳另一端应拴在船上:岸边应留有应急人员。汛期作业时,应随时注意水情变化。
6.12 技术人员在钻孔定位时,要查阅管网、人防资料,尽量避让管网、人防洞室。在不影响地质及工程设计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考虑道路交通、水源、居住及地势等因素,为钻探施工创造条件。
6.13 对疑有地下管线的孔位,应进行钻孔管线探测或挖掘查实,力求稳妥可靠;
6.14 地质钻探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钻机班长是机台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全机台的安全施工。新工人必须在机长或熟练工人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15 进入钻场必须戴安全帽和劳动保护服装,严禁赤脚或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6.16 进场前,应弄清场内架空线路、地下管网、通讯电缆等分布情况,钻探开孔宜用旧钻头,深度1-3米内,力求稳、慢,避免伤及管线,场地附近有高压线路时,钻塔与高压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10千伏以上不小于5米,10千伏以下不小于3米,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作钻机整体迁移。
6.17 现场管材、物品、工具等必须摆放整齐。钻场内严禁存放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剂。
6.18 起落塔架时未经检查设备不准起落。起落时,塔架周围严禁站人。
6.19 开孔前必须检查钻机、柴油机、天车、塔架等各种机械的螺钉是否紧定,塔材是否配套齐全,钢丝绳是否完好,确定安全可靠时,方可开工。
6.20 钻机立轴,天车中心(或前缘切点)与钻孔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上。
6.21 塔上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把头、手伸至提弓仪器上行下落的范围。
6.22 机械运转时,不准从事零部件的拆装工作,不准触摸和擦洗运转着的部件。
6.23 各种设备外露的传动皮带、明显轮、转动轴链条等应有防护罩或防护栏杆,且栏杆上不准放置任何物件。
6.24 钻机提升系统各连接部件要可靠,干燥清洁,制动有效,天车及提升系统无故障。
6.25 钻机的制动离合系统应防止油、水及杂物侵入,防止钻机离合失控。
6.26 提弓仪器、提弓仪钩应有安全闭锁装置,摘、挂提引器时,不得用手摸提引器底部。
6.27 进钻时,由机长负责钻机的运转,注意观察孔内、钻机、柴油机、水泵的工作情况,发现故障及时停机排除。
6.28 孔口工作人员不准把手握在垫叉把底部,上下垫叉要先切断动力,粗径钻具升出孔口后,应用双手抱住钻具管身,禁止把手伸进钻头内去试探岩心或低头用眼睛看岩心,不准用手掌托住钻具底端。
6.29 使用牙钳或其它工具紧、拆钻具,当阻力较大时,严禁用手握牙钳或其它工具,应用手掌向下用力,以防牙钳或其它工具压伤手。卷扬机工作时,严禁用手触摸钢丝绳,垫叉未离开钻具,不能开机。
6.30 提钻、下钻时,操作钻机人员要注意提弓仪器的高度,当孔口的工作人员都处于安全位置时才能放下,严禁把钻具一下放到底。
6.31 打吊锤时,要有专人指挥。吊锤下部钻杆必须安装冲击把手,打箍上部应连接钻杆,挂牢提引器并拉紧钻杆。严禁手或身体的其它部位进入穿心锤工作范围内,以防吊锤砸伤。
6.32 钻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场地上,松软的场地必须垫实,加垫基台木或木板。使用千斤顶时,要垫实地梁、绑牢千斤顶及帖子。打紧卡瓦时,必须用铁锤垫打。卡瓦上都要用冲击把手贴紧卡死并绑牢,孔口要围好,提引器要绑牢,顶拔时要缓慢,不能过猛,要有一定的间歇时间。
6.33 使用螺旋千斤顶时,禁止任意增加扳杆的长度,两边丝杆顶起的高度要保持一致,不得超过丝杆全长的三分之二,推杆过程中,头、胸部应远离扳杆,回扣时,禁止使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6.34 翻钻具时,操作人员不准站在钳子或扳杆的反转范围内。
6.35 场内应配备适当的防火器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36 进行锚杆造孔作业时,操作钻机人员应面对钻孔,不准背对钻孔操作。
6.37 已开挖的超前钻探作业时,桩孔口应盖好盖板,防止失足跌落桩孔内。在无可靠防护的情况下,不得进入桩孔内进行任何操作。
6.38 单孔钻探完成后,拆设备前,首先要切断钻场电源。拆卸设备时遇有螺栓扳卸困难,使用扳手或套筒必须打牢配合好,防止用力过猛而损坏部件或碰伤人员。
6.39 搬迁前应选好搬迁线路,修整路面,尤其在下雨路滑时搬迁设备更应修好搬迁道路。各种钻具应解卸成小根,摆放整齐。需搬迁的设备、管材等要捆绑牢固,找好重心,防止钢丝绳滑动及摇摆伤人。
6.40 现场机具设备应有人照看,工棚搭放在钻机旁的安全地带,避免人身财产损失;钻孔完毕应及时封孔回填,清理施工现场,以免伤人。
6.41 对于雷达等有电磁辐射的设备,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长时间不间断使用,不超负荷或带病运行。实行专人保管制度,坚持仪器设备的检查、使用和保养制度。
6.42 合理安排钻探工期,错开休息时间,减少对他人的影响。
6.43 钻探班库房应堆放整齐,配备灭火器材,严禁库房内焊接机具和吸烟。
7. 车辆安全
7.1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内部的各项安全制度,提高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意识,自觉接受单位的检查监督。
7.2 驾驶员应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及安全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7.3 驾车时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按额定人数运载作业人员,不开违章车、英雄车、斗气车和带病车,严禁三超(超载、超速、违章超车),严禁疲劳驾驶车辆,做到中速行驶、安全礼让,确保安全。车门未关,不得启动车辆,车未停稳,不得开启车门。
7.4严禁酒后开车。
7.5 驾驶员出车前要仔细的检查车辆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开带病车上路。收车后检查车辆当天运行状况并做好相关的安全记录。
7.6 驾驶员要保持车内外清洁,严禁随意拆卸损坏车内设施。教育乘员不准随意吐痰、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7.7 不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非专业驾驶人员驾驶院公务车按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严禁将车辆私自交给他人驾驶。
7.8 在下雨天、大雾天以及道路狭窄,人流较多的路段注意车速,谨慎驾驶。驾驶员应对行车路段有无安全隐患作出准确判断,有险情的路段应停车察看,不宜行驶的坚决不开,并给作业员做好耐心解释工作。
7.9 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案并保护好现场,抢救伤者,找好证人,等候处理。
7.10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各生产部门指定一个技术好、责任心强、敢于负责的驾驶员担任驾驶组长,协助室领导对本室运行车辆进行动态管理。
8. 办公安全
8.1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各部门领导都要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8.2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院义务消防队伍,院行政要抓好义务消防队伍的业务学习和训练工作。义务消防员名单每年公布一次,每半年培训一次。
8.3 办公室和后勤办为消防负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安全消防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整改。
8.4 消防器材由后勤办牵头购买,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修、保养和更新;保持消防设施正常状态。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院为本单位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挪做它用。
8.5 严格遵守用电规定。除院内电力主管部门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配电线路,不得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8.6电力变压器维护要做到定期检查,每两年必须请供电部门检查一次。
8.7 电梯日常维护由蒂森公司负责,重庆市技术监督局对其安全检查每年一次。使用人员按规范操作使用。
8.8 严禁在办公场所用电取暖和用电炉、酒精炉取暖;严禁在变电房、库房、机房等重点防火部位吸烟或者动用明火作业,并派专人负责监督管理。
8.9 消防通道要人人知晓,定期检查。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或堵塞安全出口。后勤办公室每季度检查一次。
8.10 办公室内办公用具、图纸、资料等应摆放整齐,不得摆放在电器插座旁和占用通道。
8.11烟头要灭火后放入烟缸,不能乱扔。
8.12 做到人走熄灯,关闭饮水机、空调及电脑。下班离开前,办公室应检查室内电器设备,关闭电源、门窗。
8.13 定期检查避雷设备,有雷电现象时应拔掉网线,关闭一切电器设备。
8.14 内业各办公室设立一名安全员,负责本办公室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员应经常巡视各电器设备的运转情况,严防超负荷运行。
8.15 各个办公室饮水机的加水、关电安排专人负责。避免饮水机烧干,从而引发火灾。
8.16 院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8.17 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保持较好的通风条件,合理安排工作,避免长时间不间断使用。
8.18 合理安排工作,避免长期不间断使用电脑、发电机、变压器等带电设备。
8.19 定期对电线、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在炎热高温天气加大检查力度,防止老化漏电。
8.20 保洁人员要用比较干的清洁工具除去地面残留油污、水渍。
8.21 举办_、娱乐等活动,应在标示应急通道,并指定专人负责紧急情况疏散。
8.22 保持办公室的照明、通风、温度湿度、噪音条件良好,通过举办娱乐活动多种方式等缓解工作压力。
8.23 指导有关人员正确使用有害物质(洗涤剂、粘合剂、速干油墨、修改液等),防止过量使用。
8.24 加大宣传教育,废弃物分门别类放在指定位置,禁止高空抛物。
8.25 由具有焊接技能的人员进行焊接工作,并按规范要求操作。
8.26 发电机、烟道净化系统、切割芯样等选择合适的工作时段,尽量避免午休和深夜使用。
8.27 指定专人负责健身房工作,指导使用人员按操作规范使用健身器材。
8.28 使用裁纸刀不要多人一起操作,裁纸时注意手不要停留在刀口下。
8.29 保持晒图机和胶装机通风良好,安装换气排风装置。多人轮换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要长时间不间断使用。操作时按规范操作,避免烫伤。
8.30 多人轮换合理安排工作,避免长期不间断折图、剪切、装订。
8.31攀爬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完整,使用时应踩下制动装置或由他人扶住梯子,防止梯子滑动。人在梯子上不能移动梯子,禁止把梯子回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8.32 切割芯样时,必须先润湿芯样,手与刀口保持一定距离。
8.33 按操作要求使用燃气和热水器,灶上有火时,不得离开,防止干烧。
8.34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本着对人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不出售变质、变味的食品,杜绝中毒事件的发生。
8.35 搞好食堂的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到天天小扫除,一周大扫除,保持食堂整洁卫生。
8.36 对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不符合从事炊事工作的人员要立即停止其工作,待恢复健康后经批准方可上岗。
8.37 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在食堂内做饭,更不得在食堂内存储生禽、鱼虾、肉蛋、蔬菜等食品。
8.38 保持食堂厨房、库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健全严格的清洗、消毒卫生清洁制度,垃圾要及时处理,确保食堂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8.39 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帽。坚持洗手后操作,严格遵守卫生制度。
8.40 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操作间。
9.记录
9.1办公区检查记录表
9.2 外业巡查记录表
9.3 事故事件报告
9.4 劳保用品发放登记表
第7篇 电力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工业生产和建设的基本方针,是电力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为使这一根本原则落到实处,电力安全生产还须遵循其他一些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安全与生产是有机统一的关系,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在生产工作中必须做到“五同时”,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
在处理安全与改革和发展,安全与经济效益,安全、质量与进度,安全生产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保证电力安全生产与满足社会电力需求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止因违背科学规律硬拼设备而酿成对电力系统稳定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
3.“三不放过”的原则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4.“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从规划、设计、安装、调试到生产运行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全面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共同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实现。
5.“齐抓共管”的原则
党、政、工、团各部门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围绕统一的部署,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优势,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6.“综合治理”的原则
围绕抓好安全生产,动员各个方面的力量,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综合采取各种管理措施和手段,抓好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控制,优化各种安全生产要素的组合,努力取得安全生产良好的综合效果。
7.“以人为本和技术进步”的原则
必须重视人的因素、科技的因素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重视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和科学技术新成果在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切实把安全生产建立在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科技进步的基础之上。
8.“宏观与微观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要从宏观控制着眼,从微观控制着手,把电力企业杜绝和控制对生产力造成重大损失、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的宏观控制目标,与“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分场(车间)和工地控制障碍和轻伤、发电厂(供电局)和电建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从班组这个企业的细胞抓起,保证人身死亡和重、特大事故零目标的实现。
第8篇 书记、青年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集团公司党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建立健全青监岗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工作考核和青年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约束,充分发挥青监岗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助手作用,确保安全生产。
2.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等。
3.定期组织人员检查、考核各青监岗工作,逐步规范青监岗的上岗行为。
4.积极配合安监、通风、救护、培训等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对青年员工的安全监管、安全宣教、安全培训工作。
5.每年对各青监总岗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组织机构不全、工作不力的青监总岗给予通报批评,对整改提出建议。
6.在对外劳务输出中,要按照“心中有数,护送上岗”的原则,抓好外出就业青年的安全工作。
7.在劳务输出工作中,要安排专人对用工单位进行全过程的跟踪考察,保证为待业青年寻找的岗位安全、真实、可靠。
8.在组织开展大型活动时,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的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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