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运行人员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违反规程乱操作;
二、不准离开岗位乱走动;
三、不准外人随意乱闯入;
四、不准在车间喧哗吵架;
五、不准在班前班中喝洒;
六、不准在机房晒衣挂物;
七、不准值班时看书读报;
八、不准靠近转动部件;
九、不准带小孩及外人上班;
十、不准赤脚赤膊进机房;
第2篇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第3篇 文明安全生产十不准禁令
1、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工地;
2、 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身、光膀进入现场;
3、 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不准作业;
4、 不准在存在安全隐患部位作业;
5、 施工架体未经验收不得使用;
6、 不准在高处抛扔物料;
7、 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8、 不准使用枯木裂纹脚手板;
9、 不准使用多功能小型机械,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在运转情况下,不准维修与清理;
10、不准在各类架体上违章堆放物品,装修架每平米荷载不得超过200公斤,结构架每平米荷载不得
超过27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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