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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标准9篇

发布时间:2023-02-15 热度:16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第1篇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复工调岗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全厂安全学习、安全例会、安全宣传内容。

安全教育的目的:进一步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

一、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1、凡新进厂人员(包括外包队伍、临时工、培训实习人员)都必须经过厂级、部门车间、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生产工作岗位。

2、未经教育擅自安排工作岗位的,各车间、班组应拒绝接收,安监部门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追究安排生产者的责任。

3、劳资部门应根据职工来源及身体状况分配工种,并通知安监部门对新进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行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新进厂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并经安监部门认可,方能进人生产工作岗位。

二、特殊工种教育

1、凡从事工业电气、焊接、起重、车辆驾驶、厂内机动车驾驶、锅炉、压力容器、化学危害品管理等工种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专业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从事在本工种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

2、特殊工种职工违章操作或到期不参加年检、培训,经教育不改者,安监部门有权吊消其操作证。

3、各部门应经常组织特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三、复工、调岗教育

1、职工由于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或发生工伤事故,长病假,以及等工期满3个月以上者,复工上岗前,须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因生产需要而改变工种,须经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进行调岗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四、班组安全教育

班组安全管理是厂安全管理的基础,车间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分期分批组织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培训学习。

五、厂安全宣传教育

1、全厂各生产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学习内容为上级、厂部或部门制定的安全活动材料。

2、厂部、安监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把上级和厂内安全信息及时上通下达,吸取经验教训,布置下一步工作。

3、厂安监部门必须制定全年安全培训计划并落实。

六、年度安全教育

1、各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消防规程制度及安、反措等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

2、厂安监部门应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工作票三种人的考试工作,并公布名单。

3、厂安监部门应组织好每年一度的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考试。

七、外委施工队安全宣传教育

1、严格执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方可为上岗工作条件之一。

2、外委施工队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知道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力等从事行业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规定、标准。

3、外委施工队安全教育工作甲方(安监科)多数利用业余时间备课、教育、考试等工作,将科教具、材料等均由甲方提供,所以,甲方可适当收取乙方安全教育费,每人10元。

第2篇 安全生产互保、联保管理标准

一:目的

改善全公司安全工作氛围,提供互帮互助的安全作业指导平台,

落实员工之间的互保工作,确保人人安全作业,人人健康下班,

落实员工之间的联保工作,做好个人保班组、班组保车间、车间保全厂的安全工作。

二、范围

全公司所有作业编制人员及委外施工人员都必须实行安全作业互保、联保制度。

三、职责

1、作业长、班组长根据工作区域具体人员情况、工作情况,落实互保、联保对象。

2、作业长负责指导和监督日常互保、联保工作的落实。

3、安全员负责核查《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内容,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更新、保管《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落实教育与责任考核。

4、检修作业时,点检员负责填写《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并于检修作业前交给公司专职安全员确认。

5、委外作业时,公司申请人负责指导委外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并于施工前交公司专职安全员确认。

四、管理要求

1、每个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度,互保对象要明确,最终要以图表或文字的方式记录。

2、每班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当天的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并签字确认。

3、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施工)作业,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害事故。

4.班组各互保对象之外、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联保。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5、作业长与班组长需保证事实作业中,工作人员确实形成了事实上的互保、联保,履行了互保、联保职责。

五:考核标准

1、作业中出现违章情况,对违章者的考核按公司考核制度执行,依此考核标准,考核其互保对象20%,考核其作业区域联保人10%。

2、作业中出现违章情况,经互保、联保人提醒、教育后依旧未改正者,将按公司考核制度加倍考核。

3、检修作业时,点检员在未安排好互保、联保对象的情况下提前作业;或在未通知具体作业人员的情况下虚假填写《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考核100元,作业过程中互保、联保落实不到位,视情况考核点检员50~100元。

4、委外施工单位未组织填写好《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前擅自施工考核500元。施工过程中经专职安全员抽查发现互保、联保工作执行不到位的视情况考核100~500元,考核公司施工监护人监护责任100~200元。

六:文件与记录

《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保存1个月。

附表:

起草: 审核: 批准:

第3篇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安全生产检查周期、安全检查要求和形式以及考核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矿属各单位、各科室、各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检查。

2   引用文件

2.1  钢政办发【2002】102号    武钢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

3   术语

4   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下必保上”和“边查边改”的原则。坚持周期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4.1  安环科负责组织季度安全检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压力容器、车辆交通的安全检查及现场管理工作的检查。

4.2  生产科负责能源介质和铁路道口、冬季“五防”及雨季防汛的安全检查。

4.3  技改工程科负责外委工程的安全检查。

4.4  设备供应科负责各类设备和构筑物的安全检查。

4.5  武保科负责消防和危化物品的安全检查。

4.6  组织人事科负责劳动纪律的检查、干部挂钩班组的检查。

4.7  工会负责班组建设及劳动保护的安全检查。

4.8  团委负责“青安岗”活动的检查。

4.9  其他部门按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开展安全检查。

4.10  车间、作业区域级专业职能组,按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每周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安全生产检查周期

5.1.1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5.1.1.1  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半年一次,对矿各单位和各专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1.1.2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由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于安环科)组织安环科、生产科、技术计划科、技改工程科、设备供应科、武保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监室、工会、团委组织的联合检查组负责,每季度一次对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各车间(作业区域)、大班、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1.1.3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生产检查由车间(作业区域)主要领导带队,每月一次对本单位各大班、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1.1.4  大班级安全生产检查由大班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每旬一次对本大班、班组的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和生产、检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1.2  专业安全检查矿级各专业管理部门按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每月开展二次安全专项检查。

5.1.3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5.1.3.1  安环科安全监督岗每日必须对基层单位抽查;设备供应科、武保科、技改工程、组织人事科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其他专业部门每半月至少抽查一次。

5.1.3.2  各作业区域级单位及专业职能组每周至少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生产现场、设备设施抽查三次。

5.1.3.3  班组在班前、班中、班后以及整个生产过程中都要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应及时登入安全活动综合记录本,并立即设法整改;无力整改的,要迅速上报,并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

5.2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及要求

5.2.1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

5.2.1.1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司安全检查标准,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进行制定。

5.2.1.2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以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消防管理三个专业管理组为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对每个大班及以上单位100%检查

5.2.1.3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分三片。第一片为采矿车间;第二片为选矿作业区域、球团作业区域、机动作业区域、交运作业区;第三片为矿属其他单位。

5.2.1.4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完毕后,要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消防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同时,每片根据各专业管理部门日常和季度检查结果,综合评出好的和差的大班或单位各一个。将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在全矿通报,其结果纳入矿绩效考核。

5.2.2  专业安全检查

5.2.2.1  矿各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以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内容和标准。检查起止时间及参检人员由各专业管理部门合理安排。

5.2.2.2  各专业管理部门及各车间、作业区域专业管理职能人员查出的个人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帐。个人违规按有关规定进行曝光、考核;事故隐患按照《武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标准》执行。

5.2.3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生产检查

5.2.3.1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参照矿级安全检查标准,结合本车间(作业区域)具体实际进行制定。

5.2.3.2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生产检查完毕后,要对被检查大班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并结合日常检查结果,综合评出好的和差的大班各一个。将检查情况在全车间(作业区域)通报,其结果纳入车间(作业区域)绩效考核。同时,对查出的个人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帐。个人违规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考试、曝光、考核;事故隐患按照《武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标准》执行。

5.3  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严、细、实”作风,参检人员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专业主管理技术人员参加,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6   检查与考核

6.1  考核

6.1.1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评出好的单位嘉奖2000~3000元,大班领导们各嘉奖500元;差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扣除领导们各500元,扣单位绩效工资2000~3000元,主要管理人员(大班领导、科室长、书记、安全员)到矿安环科办学习班一天,连续二次为差的单位,大班长免职。

6.1.2  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查出的隐患的考核按《武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标准》执行;矿级安全生产检查查出的隐患扣责任单位300~1000元/项,扣责任单位领导200元~500元/项。

6.1.3  对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不到位的考核

6.1.3.1  未制定详细安全生产检查表的单位(专业管理部门),扣单位责任领导200元;

6.1.3.2  未在规定周期内进行安全检查的单位、部门,扣责任领导300元/次;

6.1.3.3  被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查出不合格的单位、部门,扣责任单位、部门2000元,扣责任单位领导500元。

7   附录和记录表式

7.1  本铁矿安全管理检查评分标准

7.2  日常安全巡查记录本

第4篇 地质勘查单位野外地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初探

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创建活动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需要,同时也是单位今后生存发展的需要。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野外地质项目部是代表地质勘查单位在工作区具体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因此,野外地质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笔者认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创建活动的重点、难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放在野外地质项目部。

根据___总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单位从年初推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通过一年的摸索,笔者认为应该从野外地质项目部的人员搭配、住地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活动、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等几个方面来开展项目部安全标准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项目部人员搭配标准化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核心人员,是项目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组建项目部时,安全生产部就要主动向院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推荐为人正直、廉洁奉公、诚恳热情、业务技能熟练、具有奉献、敬业及创新精神,安全意识浓厚的人员做为项目经理的侯选人。

2、根据项目规模,在项目部组建时就配备安全副经理或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离开工区时,安全员有权安排项目部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

3、确定项目经理和专(兼)职安全员后,再综合考虑人员之间的知识能力结构互补(如师傅与徒弟、技术水平高低、老职工与新员工搭配)、性格爱好互补(如粗心人与细心人、胆大人与胆小人、鲁莽人与谨慎人搭配等)和有利于完成项目部工作的角度出发为项目部搭配合适的人员组成。

二、项目部住地建设标准化

1、项目部住地应根据工作需要尽量选择环境清洁卫生无脏乱差死角,安全卫生设施完善,供用电线路规范齐备的村镇和民房。项目部住地要悬挂明显可见的项目部招牌。

2、项目部内部的生活区和办公区相对分开;各种电器设备用电规范,电线插座无乱拉乱接;门户有安全防护措施。

3、在项目部钻机机台周边通道要畅通、地面要清洁、并拉设安全警戒线;各种安全告示标识悬挂规范、醒目;

4、钻机生产现场,要求各功能区域的物料、工器具等摆放整齐规范有序;机器设备轴见光、表面见本色;安全附件配置齐全;临时用电、钢丝绳连接、机械防护、高处作业防护等符合《地质勘探安全规程》的要求。

三、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

1、单位统一制定项目部岗位安全责任制,做到安全责任制齐全、具体、并在项目部明示、挂牌上墙。项目部各岗位职工应熟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作业标准,工作中的危险因素、习惯性违章事项以及其他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凡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规章、安全学习材料等,在项目部内必须齐全,妥善保管,经常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2、为项目部配备《安全生产日志》、《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等基础资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质勘探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每一个项目部在冶金总局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中建立起档案。并在项目部刚刚组建时就教会专(兼)职安全员懂得各种资料的填写和操作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3、项目部开展各种作业前,职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当中,每个职工都要认真执行岗位安全作业规范,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无“三违”现象。各作业班组要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安全确认”、以及交接班等各项制度。

4、项目部内的机器设备、工器具、车辆及工作现场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要齐全可靠,严禁设备、车辆带病作业。人员、设备、车辆杜绝疲劳作业。

5、凡有危险源点的作业班组,必须在醒目的危险源点设置警示标志,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点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会用。

6、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7、项目部应适时组织各工作岗位安全作业的技能训练,举行常见事故预防演练,掌握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要根据生产设备、工作环境等因素的变化等及时总结现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订意见,报单位安全生产部批准后执行。

四、项目部安全管理活动标准化

1、项目部开展安全活动由安全生产副经理或安全员召集,项目经理主持。安全员应记录活动时间、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活动主题内容、个人发言等,并及时录入__总局安全管理系统。每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2、项目部开展安全活动前,安全员要提前通知本项目部所有人员放下手头的工作,全心参加安全活动。要求参加安全活动人员都要发言,缺席人员要由安全员及时补课,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人员要严格考核。

3、项目部安全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总结前期的安全工作、对项目部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工作;学习作业标准、学习规章制度;检查安全隐患、开展危险因素辨识活动、分析剖析事故案例、总结安全工作和经验;开展安全教育。

4、项目部各项山地探矿工程(钻探、槽井探、坑探等)施工前,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安全员向施工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必须是书面形式,交底双方人员都要签字存档。

五、项目部安全教育标准化

项目部组应当经常性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部的人员组成、设备状况、生活区布置、消防设施配备。新设备、新仪器的安全使用知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项目部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环境、危险因素。钻探、槽井探、坑探施工中的危险预知,习惯性违章行为的预防。

3、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所操作的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的性能、特点、作用、和安全使用、维护方法。

4、事故预防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急救知识、报告制度和事故教训举例等。

5、全院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动态。

六、项目部安全检查标准化

1、项目部安全员要经常性检查各岗位职工是否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记录、立即整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事项要采取有效的临时防护措施,及时向项目经理或单位安全生产部报告,请求上级处理。

2、钻机机台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对机器设备、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工器具、危险源点、现场环境、人员精神状态、劳保穿戴等进行检查和交接,有问题要交接清楚并记录完备,接班人员要处理安全隐患后才进行钻进施工。

3、钻进施工中,带班班长要时刻关注设备装置完好情况、危险源点变化状况、班组成员的精神面貌等是否正常。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时要立即停机处理。

4、单位安全生产部和单位安委会应不定期反复对各个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分不同情况分别出具《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要求项目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落实人员限期整改,并要求项目部安全员填制《安全隐患整改回复书》进行回复。对重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单位安全生产部要重新复查,直至完全纠正。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贵在坚持常抓不懈。当然,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要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起到对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作用,切实做到以人为本,群策群力,将项目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逐步完善,确保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5篇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莱芜电厂安全生产各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莱芜电厂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华能安[2009]504号2009年08月11日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华能安[2009]412号2009年07月02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华能安[2010]576号 2022年08月17日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hsdfdzd-55-sc012009年3月31日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hsdfdzd-56-sc02 2009年3月31日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hsdfdzd-57-sc032009年3月31日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制度》

3.1“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2安全第一责任者:厂、部门、班组行政负责人,即厂长、部门主任、班长等。

3.3重大突发事件:本厂的重大突发事件是指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及破坏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群体性事件等。

厂领导

4.1.1负责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文件的批准。

4.1.2对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

4.2安监部

4.2.1安监部是我厂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4.2.2负责起草全厂各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调整、取消文件。

4.2.3负责各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4.3行政部

4.3.1负责发布全厂各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调整、取消文件。

4.4相关部门

4.4.1按部门分工履行各自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中的相应职责。

5.1组织机构管理流程图:

见附录a

5.2控制点:

健全机构:

职责分工: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工作标准: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具备明确、详实的工作标准。

机构管理:机构的建立、变更或取消应有相应的文件或记录。

贯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组织机构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按照要求补充或修订有关文件。

5.3关键控制点及风险分析:

5.3.1健全机构:由于机构不健全,管理体系没有形成等原因,可能发生组织措施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与执行的情况,可能导致生产过程运转管理失控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结果。

5.3.2职责分工:由于职责不明确等原因,可能发生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的情况,可能导致具体工作得不到有效的开展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结果。

5.3.3工作标准:由于工作标准不明确、不具体等原因,可能发生管理粗放的情况,可能导致管理工作缺乏考核依据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结果。

5.3.4机构管理:由于组织机构发生变动时有关文件未按照要求补充或修订的原因,可能发生检查考核不能按标准执行的情况,可能导致管理工作达不到要求的风险,造成管理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结果。

5.3.5贯彻落实:由于贯彻落实不及时的原因,可能发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滞后的情况,可能导致决议不能及时执行的风险,造成不安全事件发生的结果。

6.1.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全厂设安全生产委员会、三级安全监督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防火委员会、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等5个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6.1.1.1安全生产委员会

由主任(厂长)、副主任(党委书记、副厂长),委员(厂长助理、各部门主任)组成。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6.1.1.2三级安全监督网

由厂、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网成员,即安监部全体成员、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

6.1.1.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由组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厂长)、成员(厂长助理、副总师、各部门主任)组成。

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6.1.1.4防火委员会

由主任(厂长),副主任(党委书记、副厂长),委员(厂长助理、副总师、各部门主任)组成。

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6.1.1.5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

由主任(厂长),副主任(党委书记、副厂长),委员(厂长助理、副总师各部门主任)组成。

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6.1.2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为保证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重大政治事件、专题活动、专项检查等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设立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6.2.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职责

6.2.1.1安全生产委员会

6.2.1.1.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山东公司等上级机关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统一部署、协调和贯彻、落实各项工作。

6.2.1.1.2检查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奖励,审批有关事故的调查及责任处理意见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督促、检查“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6.2.1.1.3定期召开安委会,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分析我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策,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统一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2.1.1.4建立、健全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检查、督促其落实工作。

6.2.1.1.5审议、确定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并组织实施。

6.2.1.1.6检查、督促全厂各部门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门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满足开展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条件。

6.2.1.1.7督促、检查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反违章工作的开展。

6.2.1.1.8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件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审定、检查督促全厂生产安全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6.2.1.1.9组织审定全厂安全生产必须的投入, 审议并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6.2.1.1.10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6.2.1.1.11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利益、主业和多种经营的关系,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效应,保障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6.2.1.1.12积极探索和推广科学、先进的管理方式和安全生产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2.1.2三级安全监督网

6.2.1.2.1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6.2.1.2.2监督“两票三制”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和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

6.2.1.2.3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纠正违规作业行为,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应要求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6.2.1.2.4监督、部署重点时段、关键节点及其它专项的各类安全大检查。

6.2.1.2.5监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监督应急预案要求的应急物质储备工作。

6.2.1.2.6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及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6.2.1.2.7监督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的安全技术状况以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监督涉及消防、交通的安全管理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

6.2.1.2.8参加和协助事故救援和调查;对被监督对象发生的事故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6.2.1.2.9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建议。

6.2.1.2.10负责汇总、统一上报安全生产信息,严格执行安全事故逐级报告制度,归口负责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工作。

6.2.1.2.11参与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使用和定期检测情况,监督企业职工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情况。

6.2.1.2.12监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落实;监督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安全考试。

6.2.1.2.13负责对被监督对象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绩效目标的考核和奖惩提出建议或意见;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6.2.1.2.14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

6.2.1.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6.2.1.3.1负责制订、修订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应急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

6.2.1.3.2组织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需的物质准备与期间的供给工作。

6.2.1.3.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到位,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生产调度室或事故现场,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同时,按“三个渠道”上报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

6.2.1.4防火委员会

6.2.1.4.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2.1.4.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6.2.1.4.3针对本企业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6.2.1.4.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6.2.1.4.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6.2.1.4.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2.1.4.7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6.2.1.4.8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6.2.1.4.9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6.2.1.4.10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6.2.1.4.11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加强教育、管理、培训,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6.2.1.5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

6.2.1.5.1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6.2.1.5.2监督、协调、指导本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2.1.5.3制定交通安全责任目标及考核、奖惩办法。

6.2.1.5.4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6.2.1.5.5追究交通事故行政责任。

6.2.1.5.6组织本企业的职工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6.2.1.5.7制定本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6.2.1.5.8协助公安机关对本单位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管理。

6.2.1.5.9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交通违章和肇事案件。

6.2.1.5.10完成本企业和上级交通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6.2.1.5.11负责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安全活动制度、车辆定期检查制度、事故分析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6.2.2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职责

6.2.2.1各级政府、上级公司赋予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职责。

6.2.2.2厂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由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承担的职责。

6.3工作标准

6.3.1通则

6.3.1.1各项工作不能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相抵触。

6.3.1.2各项工作需达到上级通知及其他文件所作的专项或特别要求。

6.3.1.3各项工作需符合厂相关制度规定。

6.3.1.4各机构内部各层次及各成员工作标准明确、详尽。

6.3.1.5机构运转高效、各成员能够各司其责,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传达迅速、执行严格。

6.3.1.6通过机构开展工作,能最大限度满足和保持厂正常安全生产秩序。

6.3.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工作标准

6.3.2.1安全生产委员会

6.3.2.1.1安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年不得少于两次。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6.3.2.1.2年度(扩大)会议:1月上旬,在集团公司、山东公司第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后召开,委员会全体成员、各部门书记、副主任、安全专工参加会议,会议内容为总结上一年度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下一年的安全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要求、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6.3.2.1.3季度会议:每季度初与月度分析例会合并召开,由安委会主任或分管生产安全的副主任主持,会议主要听取各部门前一季度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布置下一季度安全工作。

6.3.2.1.4临时会议:根据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安委会主任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6.3.2.2三级安全监督网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监督网会议,由安监部主任主持,会议主要听取各级安全监督网上月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布置本月安全监督工作。

6.3.2.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按照厂《应急管理标准》及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规定开展工作。

6.3.2.4防火委员会

原则上每季度与安委会合并召开,防火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6.3.2.5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

原则上每季度与安委会合并召开,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6.3.3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在临时机构成立文件中明确相应的工作标准。

6.4机构管理

6.4.1每年3月份前,安监部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起草文件,通过公文系统发布。。

6.4.2当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相关的部门设置或人员变动等情况时,安监起草调整文件,通过公文系统发布。

6.4.3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成立、调整、取消文件统一由安监部起草,通过公文系统发布。

6.5贯彻落实

6.5.1各机构成员按照机构成立或调整文件所明确的职责开展工作。

6.5.2机构成立、调整、取消文件按照《文件控制管理标准》统一由行政部整理、保管、归档。

6.5.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日常事务由安监部牵头,各成员部门配合。

6.5.4各机构开展工作形成的会议纪要、记录等资料由安监部整理、下发。

7检查与考核

7.1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监部进行检查和考核。

7.2考核标准执行华能莱芜电厂《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中的有关部分。

8相关/支持性文件

q/hnlw-2-01.003-2022华能莱芜电厂 《记录控制管理标准》

q/hnlw-2-04.016-2022华能莱芜电厂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

q/hnlw-2-04.015-2022华能莱芜电厂 《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q/hnlw-2-04.012-2022华能莱芜电厂 《应急管理标准》

q/hnlw-2-04.018-2022华能莱芜电厂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

9报告和记录

序号

编号

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期

1

q/hnlw-2-04.003-jl-00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2

q/hnlw-2-04.003-jl-002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纪要

安监部

三年

3

q/hnlw-2-04.003-jl-003

三级安全网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4

q/hnlw-2-04.003-jl-004

防火委员会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5

q/hnlw-2-04.003-jl-005

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6

q/hnlw-2-04.003-jl-006

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10附录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流程图

第6篇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总则

1.1 为加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公司各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的开展,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2本管理标准适用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施工现场。

1.3本管理标准作为总分包施工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4本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将作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1.5 本管理标准实施期间为施工单位进场至施工单位将合同工程内容全部移交给建设单位的全过程。

2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且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 监理单位应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2.4 总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总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3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5027-9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9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钢管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28-2000

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规定

4.1合同中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在合同中单列,并做到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将严格监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4.2项目部根据施工过程中的过程抽查、半月检查及月度质量大检查情况对施工单位奖罚进行月度统计,台帐管理,每月的奖罚与月度工程进度挂钩。

5安全检查规定

5.1检查时间

1)每周由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

2)由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在每月的10日—15日、25日—30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

3)公司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考核评估。

5.2 检查内容

半月安全检查主要针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进行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5.3 参加人员

监理单位安全员、各施工方安全员、各施工方项目安全负责人、各栋号监理、建设单位人员。

5.4 检查评价及考核

1)每次检查按照《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专用表》对各总包单位进行汇总评分,评分由项目监理部整理,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认可。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危险源、不安全作业环境、不安全作业行为”按照本办法第7条对应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对汇总评分总分低于80分的判定为不合格,对责任总包单位处罚2000元/次,汇总评分总分高于95分(含95分)的判定为优良,对责任总包单位奖励2000元/次,汇总评分总分在80分—95分之间的判定为合格,无奖罚。同时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对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整改期限为一日)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按照罚款标准执行处罚。

2)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综合检查安全文明单项得分倒数第一名且分数低于80分的施工现场,对施工责任方罚款1000.00—2000.00元,非总包单位直接责任,根据总包合同,可同时处以总包单位和责任单位同额罚款。

6事故调查和处理规定

6.1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否则,处罚10000.00-100000.00元。

6.2要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

6.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建设单位对责任施工单位罚款5000.00—20000.00元;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建设单位对责任施工单位罚款10000.00元-100000.00元;发生一起火灾或爆炸事故(不管有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设单位对责任施工单位罚款5000.00—20000.00元,若责任施工单位为分包单位,总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并行罚款2000.00—10000.00元。

7奖励

7.1 建设单位鼓励总包单位施工项目部加强项目管理,做到精细化管理。因此建设单位主张“奖优罚劣”,所有奖励均以现金形式直接奖到项目部,所有罚款均从工程款中扣除。

7.2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组织的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且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30%;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每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的奖励当次或前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

7.3 连续2次项目半月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2次累计罚款少于3000.00元)且排名第一(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30%;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连续2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3000.00元)的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

7.4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每月安全检查考核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文明单项得分达到90分的,对全项目各总包单位进行奖励,项目半月检查连续2次第一名的总包单位奖励2000.00元;排名第二的总包单位奖励1000.00元;排名第三以后的总包单位各奖励500.00元,此奖金来源为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建设单位留存部分。

7.5若同时获得多项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7.6对总包单位负责实施的合同工程内容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死亡或火灾、中毒致死事故,在工程全部移交建设单位后,根据工程规模和难易程度,建设单位一次性奖励总包单位20000.00—100000.00元。

8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8.1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按附录“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布置施工场地。

8.2 总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加强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包括对分包单位(含甲方分包单位)的管理。

8.3每次安全检查的同时一并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的评判标准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内的相关要求。

8.4 检查中查出文明施工未达到要求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序号事项需达到的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泥浆、污废水不直接排放,设置吸烟处、无随意吸烟,场地清爽、洁净100元/处
2材料堆放按平面布局堆放,堆放整齐,挂牌,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堆放整齐并挂牌,工完场地清100元/处
3现场住宿办公、生活、作业区明显划分,在建工程内无住宿,周围环境安全、卫生,防煤气中毒、蚊虫叮咬措施有效200元/次
4现场防火灭火器材配置合理,消防措施建立,高层消防水源满足要求,动火经监理审批并设人监护100元/处
5标识标牌按规范设置,安全标语有警示作用,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有效利用50元/处
6生活设施厕所卫生,无随地便溺,食堂卫生,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9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9.1 总包单位应严格控制重大危险点(源)出现安全隐患。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重大危险点(源)未达到安全要求,将进行单项处罚,处罚金额为100.00元——1000.00元

9.1.1施工机械、工具

序号事项需达到的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机械安拆方案报审施工机械在安拆前必须上报安拆方案100.00元
2按照报审方案施工大中型施工机械必须按报审的方案施工1000.00元
3机械经验收所有大中型机械必须按规定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方可使用。1000.00元
4机械限位齐全机械必须按照要求设置齐全的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动作必须灵敏有效。1000.00元
5机械有保护装置机械机具按规定配备必要的保护装置。1000.00元
6施工电梯、塔吊、门架、物料提升机垂直度偏差小于3‰。塔吊作业面有指挥信号员。1000.00元

9.1.2 施工临时用电

序号事项需达到的要求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临电方案总包进场15日内应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临时用电方案。100.00元
2临电方案实施临电搭设必须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临电方案实施。500.00元
3电源线路按方案施工所有电源配线应为3相5线制(tn-s系统)。100.00元/处
4电箱符合规范所有配电箱应绘制箱体系统图,并依照系统图配置回路。配电箱完整,并在箱门标示所属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100.00元/箱
5熔丝符合规范依照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安全熔断要求的保险丝,严禁使用铜丝、钢丝等替代。500.00元/处
6电气设备接地接零带电机的设备如卷扬机、升降机或用电瞬间负荷大的设备都必须重复接地。100.00元/处
7动力照明分开施工现场配电必须将动力电与照明用电分开设置。100.00元/处
8手持电动工具配移动电箱操作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置专用移动配电箱。100.00元/处
9施工用电两级保护施工用电体系必须严格依照用电的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施,分级管理。200.00元/处
10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所有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对焊机、电焊机等都必须设置专用配电箱,并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漏电开关完好。200.00元/处
11安全电源系统在地下室等潮湿危险环境必须使用安全供电系统。500.00元
12焊机焊机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100.00元/处
13橡皮护导电缆临时用电必须使用橡皮护导电缆。300.00元/处
14临电规范搭设项目现场(含生活区)临时用电应规范搭设,严禁私拉乱接。100.00元/处

9.1.3基坑、挖孔桩

第7篇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标准规范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安全生产检查周期、安全检查要求和形式以及考核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矿属各单位、各科室、各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检查。

2 引用文件

2.1 钢政办发【2002】102号 武钢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

3 术语

4 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下必保上”和“边查边改”的原则。坚持周期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4.1 安环科负责组织季度安全检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压力容器、车辆交通的安全检查及现场管理工作的检查。

4.2 生产科负责能源介质和铁路道口、冬季“五防”及雨季防汛的安全检查。

4.3 技改工程科负责外委工程的安全检查。

4.4 设备供应科负责各类设备和构筑物的安全检查。

4.5 武保科负责消防和危化物品的安全检查。

4.6 组织人事科负责劳动纪律的检查、干部挂钩班组的检查。

4.7 工会负责班组建设及劳动保护的安全检查。

4.8 团委负责“青安岗”活动的检查。

4.9 其他部门按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开展安全检查。

4.10 车间、作业区域级专业职能组,按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每周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安全生产检查周期

5.1.1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5.1.1.1 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半年一次,对矿各单位和各专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1.1.2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由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于安环科)组织安环科、生产科、技术计划科、技改工程科、设备供应科、武保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监室、工会、团委组织的联合检查组负责,每季度一次对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各车间(作业区域)、大班、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1.1.3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生产检查由车间(作业区域)主要领导带队,每月一次对本单位各大班、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1.1.4 大班级安全生产检查由大班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每旬一次对本大班、班组的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和生产、检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1.2 专业安全检查矿级各专业管理部门按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每月开展二次安全专项检查。

5.1.3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5.1.3.1 安环科安全监督岗每日必须对基层单位抽查;设备供应科、武保科、技改工程、组织人事科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其他专业部门每半月至少抽查一次。

5.1.3.2 各作业区域级单位及专业职能组每周至少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生产现场、设备设施抽查三次。

5.1.3.3 班组在班前、班中、班后以及整个生产过程中都要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应及时登入安全活动综合记录本,并立即设法整改;无力整改的,要迅速上报,并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

5.2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及要求

5.2.1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

5.2.1.1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司安全检查标准,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进行制定。

5.2.1.2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以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消防管理三个专业管理组为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对每个大班及以上单位100%检查

5.2.1.3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分三片。第一片为采矿车间;第二片为选矿作业区域、球团作业区域、机动作业区域、交运作业区;第三片为矿属其他单位。

5.2.1.4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完毕后,要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消防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同时,每片根据各专业管理部门日常和季度检查结果,综合评出好的和差的大班或单位各一个。将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在全矿通报,其结果纳入矿绩效考核。

5.2.2 专业安全检查

5.2.2.1 矿各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以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内容和标准。检查起止时间及参检人员由各专业管理部门合理安排。

5.2.2.2 各专业管理部门及各车间、作业区域专业管理职能人员查出的个人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帐。个人违规按有关规定进行曝光、考核;事故隐患按照《武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标准》执行。

5.2.3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生产检查

5.2.3.1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参照矿级安全检查标准,结合本车间(作业区域)具体实际进行制定。

5.2.3.2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生产检查完毕后,要对被检查大班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并结合日常检查结果,综合评出好的和差的大班各一个。将检查情况在全车间(作业区域)通报,其结果纳入车间(作业区域)绩效考核。同时,对查出的个人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帐。个人违规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考试、曝光、考核;事故隐患按照《武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标准》执行。

5.3 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严、细、实”作风,参检人员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专业主管理技术人员参加,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6 检查与考核

6.1 考核

6.1.1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评出好的单位嘉奖2000~3000元,大班领导们各嘉奖500元;差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扣除领导们各500元,扣单位绩效工资2000~3000元,主要管理人员(大班领导、科室长、书记、安全员)到矿安环科办学习班一天,连续二次为差的单位,大班长免职。

6.1.2 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查出的隐患的考核按《武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标准》执行;矿级安全生产检查查出的隐患扣责任单位300~1000元/项,扣责任单位领导200元~500元/项。

6.1.3 对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不到位的考核

6.1.3.1 未制定详细安全生产检查表的单位(专业管理部门),扣单位责任领导200元;

6.1.3.2 未在规定周期内进行安全检查的单位、部门,扣责任领导300元/次;

6.1.3.3 被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查出不合格的单位、部门,扣责任单位、部门2000元,扣责任单位领导500元。

7 附录和记录表式

7.1 本铁矿安全管理检查评分标准

7.2 日常安全巡查记录本

第8篇 安全生产互保联保管理标准

一:目的

改善全公司安全工作氛围,提供互帮互助的安全作业指导平台,

落实员工之间的互保工作,确保人人安全作业,人人健康下班,

落实员工之间的联保工作,做好个人保班组、班组保车间、车间保全厂的安全工作。

二、范围

全公司所有作业编制人员及委外施工人员都必须实行安全作业互保、联保制度。

三、职责

1、作业长、班组长根据工作区域具体人员情况、工作情况,落实互保、联保对象。

2、作业长负责指导和监督日常互保、联保工作的落实。

3、安全员负责核查《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内容,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更新、保管《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落实教育与责任考核。

4、检修作业时,点检员负责填写《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并于检修作业前交给公司专职安全员确认。

5、委外作业时,公司申请人负责指导委外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并于施工前交公司专职安全员确认。

四、管理要求

1、每个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度,互保对象要明确,最终要以图表或文字的方式记录。

2、每班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当天的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并签字确认。

3、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施工)作业,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害事故。

4.班组各互保对象之外、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联保。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5、作业长与班组长需保证事实作业中,工作人员确实形成了事实上的互保、联保,履行了互保、联保职责。

五:考核标准

1、作业中出现违章情况,对违章者的考核按公司考核制度执行,依此考核标准,考核其互保对象20%,考核其作业区域联保人10%。

2、作业中出现违章情况,经互保、联保人提醒、教育后依旧未改正者,将按公司考核制度加倍考核。

3、检修作业时,点检员在未安排好互保、联保对象的情况下提前作业;或在未通知具体作业人员的情况下虚假填写《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考核100元,作业过程中互保、联保落实不到位,视情况考核点检员50~100元。

4、委外施工单位未组织填写好《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前擅自施工考核500元。施工过程中经专职安全员抽查发现互保、联保工作执行不到位的视情况考核100~500元,考核公司施工监护人监护责任100~200元。

六:文件与记录

《互保、联保安全作业表》,保存1个月。

附表:

起草: 审核: 批准:

第9篇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第一条 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推进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实现班组各类事故为零的目标,结合作业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1、班组长是班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2、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落实班组各项安全工作,安全员不在时,明确他人代管安全工作。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3、班组分散作业时,明确每项工作的安全负责人。

4、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订量化、细化的安全目标,安全责任书签订到个人,每月考核一次,奖惩兑现。

第三条 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1、建立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班组长、安全员及每个员工的安全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分工。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2、健全班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如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

3、建立安全工艺技术交底制度。

4、建立安全确认为内容的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班组安全原始记录和台帐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各类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及报告情况;职工违章、安全日活动、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并将原始记录统计汇总、建立台帐。

第四条 新工人入厂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1、新进、转岗、复岗员工培训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新职工或转岗职工上岗前须经班组进行不小于40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本岗位生产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设备、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要求,与本岗位有关的事故案例教训,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及本岗位三规一制》等,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

3、休假一个月以上复工人员,上岗前需经班组进行不小于8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近期安全动态或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本岗位生产环境变化和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岗位相关规章制度和规程》等,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

4、新生产工艺、技术或设备更新改造投产使用前,必须对岗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相关物品危险危害特性。

5、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再培训和教育,使班组的每一个成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月。

6、定期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岗位应急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学习档案。

第五条 班前会安全教育标准

1、结合作业区要求开展三规一制每日一学,每天班前会都要组织学习抽考与当天工作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和交接班制度”条款,并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2、对昨天安全方面的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将总结内容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3、班前安全讲话,重点围绕三个方面进行教育:

一是根据当班安排各岗位工作任务,把所有岗位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都考虑周全,然后有针对性的对每个岗位提出安全事项要求;

二是结合工作环境和当天天气情况进行安全教育;

三是结合部门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和近期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教育。

第六条 班组安全活动标准

1、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小于1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作业区作业长(或承包商现场负责人)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补上。

2、安全活动内容

有各作业区(或承包商单位)拟定安全活动主题,下发至各班组。

(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有关精神;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辨析不安全隐患,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3、每次活动必须全员参与,并有发言记录,签到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4、对因故没有参加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在活动记录结束处加以注明。

第七条 班组互保、联保标准

1、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或工作任务情况明确当天互保或联保对象,多人以上作业实行互保同时还要明确联保作业,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2、互保、联保双方都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要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工作中发现对方又不安全行为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提醒,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互相关心、互创安全作业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弧线监督,督促对方严格执行制度,自觉遵守规程;

4)互相保证:工作中互创条件,保证对方安全作业不发生事故。

第八条 班组安全检查标准

1、班组长要按照“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制度组织安全检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每天开好班前会。班前会结合当天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待注意事项。

2、岗位在班前要对工作区域、所用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巡检,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条件,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

3、班组长要检查督促班组成员班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安全用品、用具。

4、严肃查处“三违”行为。班组长要对岗位检查上报的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5、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确认后方可使用。

6、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档案。岗位和班组长所查的所有隐患和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要记入【班组工作日志】,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同时注明接受人姓名和职务。

第九条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1、上岗前必须精力充沛,不准疲劳作业;

2、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和连班作业;

3、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安全用品、用具,员工必须熟知劳动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按规定认真落实岗位面对面交接班;

5、岗前或工作中认真巡检,班组内各种设备、工具、车辆安全防护装置以及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隐患作业。

6、生产作业环境文明整洁,无垃圾、无油渣、无杂物、物料工具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志明显,符合“6s”标准要求。

7、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现象。

8、班组人员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9、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0、新上岗职工(含转岗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11、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表以及应急提示卡。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第十条 班组记录标准

1、每个班组必须建立“班组工作日志”、“班组安全教育记录”、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岗位交接班记录”,记录填写要真实,字迹工整、内容充实、保存完好,不得伪造、乱涂乱画。

2、作业区每周对“班组工作日志”、“班组安全教育记录”、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检查签认一次,部门每月检查签认一次。无论哪一级检查,必须签署检查意见、检查单位、职务、姓名及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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