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采油采气专业的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酒后上岗,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油气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装卸作业或擅离岗位,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严禁未停抽油机从事检维修作业,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锅炉、加热炉、高压阀门以及含硫化氢油气井等危险设备和设施,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等,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 严禁违章指挥及其他违章作业,违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篇 采气厂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hse管理体系的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科学分析和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研究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情况,采取有效监控手段和预防措施治理隐患;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报告、调查、处理事故;防止事故特别是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生产。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厂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 厂成立健康安全环保(防火)委员会,简称hse(防火)委员会。各基层单位成立健康安全环保(防火)领导小组,简称hse(防火)领导小组。
hse(防火)委员会、hse(防火)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
2、审定本单位hse工作年度计划、考核目标。
3、定期(厂每季度一次、基层单位每月一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
4、审定年度hse综合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5、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
6、组织调查处理上报事故。
第七条 hse(防火)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hse(防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向hse(防火)委员会汇报年度计划安排,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的hse(防火)管理工作。
2、掌握各单位hse(防火)工作动态,负责向hse(防火)委员会提供各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为hse(防火)委员会决策重大问题提供依据和建议。
3、负责hse(防火)委员会决议的贯彻落实,督促和检查hse(防火)委员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4、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其它安全活动。
5、向hse委员会成员报送有关文件、报告、资料。
第八条 各单位应建立起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主管领导负管责、其他领导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责任,安全技术员负监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 各级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业绩合同中的安全生产指标。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3、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定期主持召开hse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按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7、定期检查和考核同级副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8、定期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员工群众监督。
第十条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主要负责人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对本单位实现安全生产,搞好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经费计划、各类隐患的整改方案,积极改善员工劳动条件。
3、组织并参与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发生事故时,应到现场组织调查处理。
4、定期向领导办公会和hse会议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大问题提交会议讨论。
5、组织开展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活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劳保用品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及事故应急等管理,并审核《隐患立案销案制度》台帐。
6、负责现场安全监控装置、消防设施、可燃气体检测设施、急救设施等安全装置完好状况。
7、负责“开工许可证”签发与实施,现场监督工业动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及站内动土等危险性大的特殊作业。
8、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隐患的整改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
9、审核上报有关的hse数据。
第十一条 其他各级副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1、坚持安全生产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要求,抓好各自分管系统、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并参与分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专项(专业)检查。对分管系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发生事故应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参与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各级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
2、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编制、审查、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审批或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按国家有关安全、防火的法规、标准要求,主持或参与审查生产性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及工程竣工验收。
4、抓好安全生产科技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十三条 安全技术员的职责
1、负责修订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并负责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
2、检查落实员工安全生产合同签订;承包商安全生产合同签订的情况。
3、定期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化学危险品、消防、交通等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4、负责按照规定对本单位采购的消防设备、器材、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对承包商生产、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积极辨识风险并及时制止和纠正“三违”行为。
2、组织开展班站hse活动,搞好新、老员工和实习培训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
3、监督员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现场监督本单位所属区域的施工过程。
4、发生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应积极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第十五条 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上岗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消除的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3、积极参加各种hse活动,努力学习新技术、新工艺和安全生产的新办法、新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搞好安全生产。
4、制止并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可越级汇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必要措施后逃离。
5、岗位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环境下进行作业,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物品。
第十六条 有关职能部门对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都负有责任,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并定期向公司对口部门报告。
(一)质量安全环保科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综合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编制厂hse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技术标准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4、负责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以下简称锅容管特)的监督管理。编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和配备计划,并督促做好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
5、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采购、发放和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使用计划,负责保健津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管理。
6、负责组织hse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依据规定和程序,责令改正、进行经济处罚或停工整顿。
7、负责安全生产科技管理工作,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入厂的三级教育中的厂级教育、转岗人员的安全生产再教育,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申办证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9、负责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制定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并监督实施,督促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单位制定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档案。
10、负责安全评价工作。组织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设计方案的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工程有权制止其投产,对不符合规定强行投产的,有责任报告上级领导处理。负责厂生产场所的安全现状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
11、负责交通安全的内部管理,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处理违章人员和内部发生的车辆伤害事故;协同当地公安、交通、保险等部门搞好驾驶员审验、保险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12、配合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投标队伍进行安全资质审验,审核承包商《hse作业计划书》,组织对外来施工队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发生事故按工程服务类安全合同处理,对外来施工队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
13、组织参加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统计、上报,按规定程序做好工伤的认定工作。
14、搞好工业卫生,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加强对生产场所有害物资的定期监测评价,建立健全工业卫生档案。
15、做好工业场所的卫生评价及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16、提出工业卫生隐患治理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生产运行科安全生产职责
1、分析生产运行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传递相关信息。
2、合理地组织、指挥生产活动,同步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审批、汇集应急处置计划(或预案),按规定和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4、负责防洪、防汛和防冻、保温、气田道路、管线等安全生产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关于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检修、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标准,负责全厂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检维修工作,协同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搞好车辆年检,确保安全运行。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安全维护、检验与管理,组织制修订全厂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7、负责设备的本质安全工作,将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纳入设备购置计划,在购置设备时,应符合安全要求,保证安全防护设施齐全。
8、组织设备系统专项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
9、负责设备、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
(三)计划科安全生产职责
1、在编制、审定全厂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将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
2、负责将厂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及时列入计划安排解决。
3、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过程中的“三同时”管理。
4、负责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普法工作。
5、负责审查各类工程服务类安全合同是否符合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6、为hse提供各项法律支持,协同有关部门解决安全生产的纠纷问题。
(四)财务资产科安全生产职责
1、按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经费开支并认真监督执行。
2、协助安全部门搞好车辆保险等的投保、理赔工作。
3、执行事故处理决定,扣除事故责任者的赔偿款及罚款。
4、负责违规、违纪、事故罚款账户的建立及管理。
(五)工程项目管理室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验收和投产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业卫生的“三同时”管理。
2、负责监管承包商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生产施工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3、负责对投标队伍资质进行审验。
4、组织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负责或参与本系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六)技术管理科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编制、修改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报厂、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组织实施。
2、在选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改变操作方法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并报厂主管部门审批。
3、组织分管系统安全生产专业检查,参与其分管系统的事故调查和处理。
4、协同生产运行部门搞好投产、运行、停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5、把安全生产评价、防护、预警、监控以及防尘、防毒、防污染等课题列入科技计划,并认真组织研究解决。
6、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试制新产品和使用引进先进设备时,应提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七)厂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将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纳入全员培训计划。
2、负责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入厂安全生产教育(包括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
3、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选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应征求安全部门意见。
4、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纳入员工晋升、晋级和奖罚考核内容。
5、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意见确定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负责落实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追究,并办理手续。
6、负责员工安全生产合同管理工作。在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时,应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
7、安排工伤人员的认定工作,合理安排患有职业病、工伤伤残人员的工作岗位。
(八)物资采办站安全生产职责
1、按项目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及时供应所需的设备和器材。
2、按规定和计划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确保质量,严格执行发放标准。
3、采购设备、器材(包括消防设备、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及公司有关要求,不合格的禁止采购。
4、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仓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储存、发放和搬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
(九)事务管理站安全生产职责
1、搞好饮食卫生检查,严防食物中毒。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
2、负责倒班基地、办公区域供电线路及设施的管理和检查,防止触电、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3、负责民用倒班基地、办公区域的日常维护保养,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洪防汛和防火工作,防止楼房坍塌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4、负责严重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及应急处置中医护人员的联系和安排。
(十)纪检监察科安全生产职责
参与一般以上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落实监察对象的事故责任追究。
(十一)党委宣传科(企业文化科)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厂hse方针、目标、承诺与表现的宣传。
2、把hse文化纳入厂企业文化建设,推广宣传qhse先进经验。
(十二)其它各部门的职责
在各自分管范围内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七条 各级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2、对全厂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3、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被监督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4、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健康的情况时,有权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被监督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5、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
第十八条 应通过各种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职业培训,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和防范事故能力。
1、各级人员都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除上级规定在指定地点或部门接受教育培训的各级人员外,其余人员由人事科组织教育培训。
2、新入厂的员工和大、中专毕业生(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厂级、作业区和班站,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并建立三级教育卡片,经过岗位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后,方可单独操作。
3、对调换工种的人员和从事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作业人员应进行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采气及其辅助岗位操作员工和基层作业区、队站管理岗位员工均需经《安全上岗证》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单独上岗作业或从事管理工作。
5、进厂参观人员、临时工、民工和其他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也要接受有关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机构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持证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
第二十条 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机制。“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11.9防火宣传日”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专项活动期间,各单位必须组织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健康、安全、防火活动。
第五章 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级领导和部门应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
(一)定期组织大检查。厂每季度一次,基层生产单位每月一次,队每半月一次,生产班站每周一次。
1、质量安全环保科和相关专业部门应按照专业特点和季节(节日)特点,组织开展专项(专业)hse检查和不定期的hse检查。对某些特殊作业及特殊设备,相关专业部门要组织专业检查或专人检查。
2、对安全生产关键要害部位实行领导干部安全联系点制度,联系人要定期进行重点检查。
(二)各项检查应严格按标准进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填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专业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生产检查,要将检查书面总结交安全部门备存。安全生产联系人对联系点的检查,应及时将hse督察票送交安全部门。
第二十二条 查出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治理,事故隐患的治理具体执行公司、厂有关隐患治理规定。
第六章 安全生产科技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科技管理具体执行油田公司、厂有关科技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公布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油田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及现场生产中实际存在的问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纳入到厂生产经营计划中。
第七章 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凡列入采气五厂气田改造维修维护及产能建设的工程项目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十六条 凡是符合《长庆油田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试行)办法》的气田改造维修维护及产能建设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安全竣工验收评价。
第二十七条 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消防设施设计负责,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二十八条 生产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毁坏。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 安全防护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各单位必须对上述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八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必须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整体部署,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
第三十一条 交通安全管理具体执行公司、厂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九章 工业卫生与健康保护
第三十二条 认真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有计划地改善员工劳动作业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三十三条 对已列入计划和已投产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得削减、停用、挪用、拆除。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施工项目,必须有可靠的应急措施,并由项目负责人监督实施。
第三十四条 按《油田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供给上岗员工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和用具。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应根据特殊规定和需要,配发相应的防护用品,发给保健食品或保健费。
第三十五条 现场作业人员以及进入现场工作的其他人员都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健康防护用品,特别危险的作业,必须备有急救用品。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女工的“五期”保护。
第三十七条化验室、壁挂炉间,仪表校验室必须及时通风换气,降低车间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
第三十八条 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定期组织员工的体检,摸清员工的健康状况,合理安排患有职业病、工伤伤残的员工的工作岗位,具体执行《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健康监护管理暂行规定》、《中国石油股份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通知》。
第三十九条 定期开展有毒有害场所的检测,具体执行《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员工作业场所卫生检测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章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应的工作资质及必要的对应特种作业证件,新上岗人员必须得到相应的培训,无证人员禁止进行特种作业。
第四十一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厂内动土作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厂有关特种作业管理规定,其它特种作业具体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一章 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及应急演练
第四十二条 厂应急体系文件分为三级,厂制定厂级应急预案,各单位制定应急方案,班站建立应急措施。各级均要严格按照应急体系文件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第四十三条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制定应急预案,报应急抢险办公室备案。并告知岗位员工和周围民众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四十四条 应急物资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厂应急物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应急演练严格按照厂应急预案执行,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十二章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第四十六条 为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和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锅容管特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 锅容管特安全管理应纳入安全生产整体部署,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各级责任。锅容管特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锅容管特安全政策、法规,对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锅容管特安全管理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九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必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工作应纳入安全生产整体部署,并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五十条 消防安全管理执行公司、厂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四章 事故管理
第五十一条 根据上级规定,建立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调查、登记、统计、报告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状况。
第五十二条 发生事故后,无论事故大小,都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防过,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第五十三条 发生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应查明事故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外,还应查明对安全生产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追究责任。
第五十四条 对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责任者)应按照责任大小追究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主要分:开除、留用察看、撤职、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等。行政处罚主要分口头警告、罚款、责令停工整顿等。具体执行公司、厂有关事故管理规定。职业危害管理及职业病防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十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由hse(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采气冬季安全生产措施
随着冬季的到来,气温下降,下游用户用气量的增大,员工的操作和行动相对迟缓,天然气生产难度大,给生产组织带来许多不便,为确保冬季高峰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要求各班组严格执行。
一、生产管理措施 [转自:作业二区 192.78.188.186]
1、成立冬季安全生产小组,全面负责冬季生产的组织和协调。
组 长:___
副组长:___ ___ ___
组 员:___ __ ___ __ ___
2、对驾驶员进行冬季行车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杜绝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区域行车、强超抢会等违章行为的发生。雪、雾天气严格执行车辆出行审批手续,尽量减少出车数量(雪天出行车辆,必须佩带防滑链,否则严禁出车),值班技术员随时与外出人员保持联系。严格落实车辆定员制度,乘车人数应与车辆所配安全带数一致;对7座以上(含7座)等大型车辆出行时,应安排押车人员,全权负责、监督车辆的行驶、拉运工作,直到任务完成,车辆安全返回到指定地点。
3、节前加大对集气站、采气管线及气井周边老乡的宣传力度,严禁在集气站、采气管线及气井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确保节日供气高峰期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4、发电机必须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备用。发电机例行检查要做到以下几点:
(1)每周二、四、六将发电机打到手动状态,空载运行4小时,发电机电瓶电解液液位低于加入口10mm,电瓶连接线紧固,无锈蚀,发电机正常充电,电瓶电压为12v。
(2)空气滤子定期吹扫,保持干净,通畅。
(3)发电机运行时要求水温、机油压力、转速等在正常范围内。
(4)发电机水箱加入防冻液,冷却液液位应低于加液口约19到38mm。
5、各班站对站内消防应急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够会使用消防应急器材。要求各站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中压区管线冻堵憋压、滑倒摔伤急救等现场演练,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讨论,汲取经验,确保演练达到预期效果。
6、对所有集气站的动、静设备、电伴热系统、采暖系统、井口、站内工艺流程等进行全面的普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发电机冷却液更换成防冻液;机泵润滑油全部更换为冬季机油,储备相应设备的维修配件。确保站内所有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工艺流程畅通、无隐患.
7、进一步加强生产信息的反馈,从领导做起,始终做到“五个到位”即安排到位、落实到位、传达到位、反馈到位、记录到位,突出重点,狠抓细节。值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的生产协调及工作安排,全面掌握各班组反馈的生产信息及厂里的各类工作指示,合理安排次日的生产工作,使我区生产信息畅通,工作积极、主动。
8、安全生产小组领导要及时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于员工当中存在的生产技术、日常生活等困难及时进行理顺、解决,使员工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到生产当中。坚持组织对各班组定期进行班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考核兑现,确保集气站安全平稳运行。
9、材料、综合组坚持每周上现场巡回检查一次,全面了解各集气站设备工艺维修材料消耗情况、员工生活设施完好情况,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以保证员工工作、生活良好运行。
10、大班人员手机必须全天开机,每天安排两人值班,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外出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指导卡进行作业,对当天工作的完成情况要及时向生产运行室反馈,确保信息畅通,同时注意乘车安全。
11、通过区部集中培训和班站单独培训,有针对性对冬季站内设备、管线解堵、工艺流程、运行参数等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特别是加大对新增员工的培训力度,做好现场、理论相结合的培训工作。坚持每天开展班前、班后会,对生产运行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及技术弱点进行分析培训,提出在运行中注意的安全事项,并对所做工作进行风险辨识,区部定期检查落实。
12、低产低效气井的管理及气井解堵注意事项
⑴集气站员工熟练掌握本站内各气井的生产规律、产气量、产液量、进站压力波动等参数,合理调配各井的注醇量,掌握常规解堵处理措施。
⑵井口解堵时,解堵人员必须要劳保上岗,佩戴护目镜,确保与集气站的通讯畅通。井口解堵放空时,通知集气站停运相应井的注醇泵,关闭井口注醇总闸,安装放空管线后方可进行放空。放空时一定要平稳操作,地面管线放空必须使用针阀控制放空气量。井口作业结束后,在确认井口流程正确无误且井口各阀门无外漏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⑶集气站放空时,至少要2人,1人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1人监督并监控压力变化,确保放空安全。对于进站高压放空,由于单井来气压力高,放空过程压差较大,如果不控制放空,对放空管线尤其弯头冲刷严重,需要有控制放空。先缓慢打开放空旋塞阀,再用放空针阀控制放空,确保放空安全,控制压降不大于0.1mpa/min,以减少对放空弯头的冲刷;集气站内设备、管线放空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将流程倒入相对应分离器点燃火炬,坚持缓慢平稳操作,并采取警戒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环境污染,保证人身安全。
⑷气井关井的情况下,关闭该井进站闸阀、节流针阀,导通站内下游流程,防止超压。计划关井超过一周时应关闭井口,并对采气管线进行吹扫放空。
⑸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联系,对一些配产低、冬季易堵的气井采取冬季长关措施,放空吹扫地面管线,节约生产成本。
13、每班吹扫一次差压变送器导压管,加强分离器电动球阀检查、监控,确保自动排液正常。如果电动球阀异常时,员工要注意观察气井产水情况,摸索规律,及时进行手动排液,分离器液位不得高于积液包2/3,保证分离器的分离效果,确保外输露点达标。技术组及时联系自控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4、集气站班站长应时刻了解掌握当天各单井甲醇注入量及气井产液情况,密切注意甲醇、污水液位(甲醇罐液位不低于1/3,污水罐液位不高于2/3),及时向资料室做甲醇、污水拉运计划;对天气变化情况要有预见性,及时调整甲醇、污水拉运计划,确保甲醇储量,保证集气站的正常生产。
15、集气站每月必须对自用气过滤器进行排液一次,对甲醇过滤器、呼吸阀进行检查清洗一次,并做好记录。
16、定期维护保养注醇泵,发现有问题的注醇泵,及时维修,确保注醇泵的运行良好。技术人员和岗位员工要积极摸索气井的生产规律,合理调解注醇量。
17、集气站当班员工应加密巡检采暖炉的运行情况,确保采暖炉液位不低于总液位的2/3,采暖炉房通风良好,采暖炉各连接部位紧固无泄漏。
18、当班人员严格执行低温巡回检查制度,特别是节流总机关、和自用气区应作为巡检的关键点,防止高压窜中压,中压窜低压,严防设备、管线超压等事故的发生。
19、班站长每天应对本站分离器的排污、生活用水等伴热带运行情况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整改;大班电工应定期对各集气站电器设备、管线伴热带等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管线冰堵。
20、对冬季长期停用的加热炉,将水排尽,对于短期停用的加热炉要求每天定时进行烘炉,确保加热炉不出现冰冻。
21、站内分离器停用时必须先将其内液体排干净后再进行卸压停运;必须对站内分液罐及时排液,确保分液罐零液位、不发生冰冻,放空流程畅通。
22、为保障冬季安全平稳生产,各班站长对生产、生活计划要有预见性。根据天气变化,提前做好生产、生活的储备工作,做到生产生活物资配备到位。防止大雪造成交通中断而影响安全生产和员工的正常生活。
23、员工冬季上班期间,要加强责任心,单井出现带液较多,进站压力下降较快的情况要及时处理,如开大带液、及时提高醇量、检查注醇泵上量等等,巡检时必须检查每台注醇泵上量情况,如因责任心不强,导致气井井堵,区部将通报批评,并加重考核。
二、安全生产运行措施
1、严格执行“十防一禁止”的有关规定,要把防火、防爆、防滑、防冻、防坍塌、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泄漏、防中毒、防窒息、防触电等作为重中之重,禁止一切违章作业,严禁用甲醇擦地板;设备、管线发生冻堵时,不得用明火烧烤、开水浇融;站内不得使用与生产无关的大功率电器;严禁站内吸烟;严禁站内使用移动火源;及时清理设备、管线和站内积雪,保证巡检及逃生道路畅通,操作平台无冰雪;登高2米以上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且有人监护,严防摔伤事故的发生。
2、严格各类高危作业审批,节日期间停止动火等高危作业活动,对因生产需要、特殊原因必须实施高危作业(如动火作业)的,要提升一个等级办理。
3、在维修注醇泵时必须戴防腐蚀橡胶手套、护目镜,保持泵房通风;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一人监护,其他人员作业,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发生中毒、受伤等事故时,监护人员应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4、加强气井的巡护,注意观察井口压力,温度变化。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汇报。对油、套压相差较大的气井,要进行认真分析,及时与地质所、工艺所沟通,采取对应解决措施,确保气井各项参数的真实性,为气井动态分析提供可靠数据。
5、加强井站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雨雪天气进站压力波动较大时,员工必须加强加密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坚持每天班前会、每周的安全活动。以《集气站hse作业指导书》及《事故应急预案》为准则,认证开展事故应急的模拟演练,加强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程序。一旦出现险情,每位员工都能够做到忙而不乱,迅速排险,保证集气站安全平稳运行。
6、安全阀、压力表、灭火器由站长负责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杜绝出现过期使用现象;任何情况下安全阀的控制闸门必须常开,对到期和异常安全附件要及时进行校验和更换,大班给集气站带压力表、安全阀时,必须轻拿、轻放,确保集气站各安全附件有效、灵敏、可靠。
7、每季度对作业区所属93条单井管线和8条支干线进行一次巡线,由主管经理负责。技术组落实,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三季度巡线,对查出的问题在冬季来临之前必须整改完毕,保证冬季管线的正常运行。
8、按计划对作业区所辖的93口气井进行缓蚀剂加注(加注在油套管),加强气井的防腐工作。
9、由于冬季地表温度逐渐降低,为保证冬季支干线的安全运行,各站要严格控制工艺运行指标,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技术组负责每天督查,杜绝超标现象的发生,保证安全平稳生产。
10、冬季大雪天气,雪停后班站员工要及时对站内积雪进行清除,严禁将积雪堆放在巡检道路或紧急出口处,影响班站正常生产和紧急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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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_月_日
第4篇 采油采气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酒后上岗,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油气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装卸作业或擅离岗位,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严禁未停抽油机从事检维修作业,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锅炉、加热炉、高压阀门以及含硫化氢油气井等危险设备和设施,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等,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 严禁违章指挥及其他违章作业,违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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