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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各级人员7篇

发布时间:2023-03-09 热度:93

安全生产各级人员

第1篇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及上级有关的指示和决议,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法律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4、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和特殊时期的工作计划,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经常对职工进行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和施工负责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4、严格审核各分项的安全生产计划,检查其安全资金的投入情况。

5、公司设专职的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6、对各分项目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必须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及相关的措施,并监督其落实。

7、遇有特大重大事故,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成员作好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各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规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4、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5、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工程后勤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检查工作。

6、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即使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制度,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典型经验。

7、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8、组织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工作。

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经理作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4、领导安全技术的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签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材料、技术、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编制和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指导和参与对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所需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经费。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技术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上级劳动安全法规,积极完成布置的安全工作,在组织好本项目生产的同时,组织管理好劳动安全工作。

3、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两管五同时”的原则。

4、负责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指定和机械设备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

5、具体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对新工人、调转工种的工人,组织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独立工作。

7、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项目安全、卫生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在劳动安全部门指导下,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落实防范措施。

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队长对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副队长对各自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技术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上级劳动安全法规,积极完成布置的安全工作,在组织好本队生产的同时,组织管理好劳动安全工作。

3、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两管五同时”的原则。

4、负责本队安全管理制度的指定和机械设备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

5、具体组织实施本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对新工人、调转工种的工人,组织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独立工作。

7、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全队安全、卫生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在项目部的指导下,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落实防范措施。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安

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并监督执行落实。

5、对工程项目的新材料和新工艺要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认真执行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的中毒、火灾以及新工艺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施设备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

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防范的措施和意见。

工程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和执行国家和公司规定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政策和法规验评标准。

2、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熟悉图纸,在分部分项质量检查中坚持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作风,以测验的数据为依据,制定工程质量等级。

3、做好单元工程施工前的检查工作,检查时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律,用好三件宝。

4、做好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工作,保证技术和安全措施的实施。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协助项目经理、队长、施工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项目经理队长、施工员、班组长对新工人和调转工种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3、参加制定或修改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疾患,并负责督促实施。

4、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协助项目经理、队长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卫生检查。

5、协助项目经理、队长组织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6、对不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的人员、违章人员,根据情况停止其工作或给予经济处罚。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员对本栋号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对上级安全法规在本栋号贯彻实施。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技术发展工作

2、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在妄称生产工作任务时,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两管五同时”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4、负责对新工人和跳转公众人员的具体岗位教育,在他们没有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术之前,不得分配其独立工作。

5、检查机械设备、安全装备及其附件,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发生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并组织栋号落实防范措施。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对上级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员的安全交底在本组贯彻落实。

2、进行每日班前、班后检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带领工人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具体安排解决生产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

4、负责对新工人和调转工种人员进行具体的岗位教育。

5、检查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及附件和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或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解决。

6、经常检查本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违章作业现象及违反施工现场纪律现象要立即纠正,并有权停止其工作。

7、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实行文明施工。

8、督促机械操作人员正确使用机械设备的防护设施,参加各类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

9、发生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并具体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混凝土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2、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即使报告有关领导。

3、不违章作业并随时纠正他人违章作业。

4、拒绝违章指挥。

5、搅拌机由专人操作,进料有挡车措施。

6、浇灌框架、梁、柱、拱等结构混凝土,先支设操作台,不直接站在模板下、支撑上作业。7、使用振动泵先检查电源线绝缘情况,操作时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电气开关由专人操作,避免操作人员湿手接触开关。

8、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上操作。

9、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

2、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有关领导。

3、不违章作业并随时纠正他人违章作业。

5、混凝土搅拌机安装要牢实,并用支架架稳,电源线按规定架设,进入滚筒内维修,要断电并有人监护。

6、合灰机要平稳,运转时不得维修,工具不得伸入料筒内。

7、卷扬机的卷筒与导向滑轮要垂直对正,作业前检查钢丝绳。

8、外用电梯基座符合规定,严禁超载,严禁料人同梯。

9、蛙式打夯机手把上应装置按扭机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时不的背着牵引,要带上绝缘手套。

10、砂轮机不准装倒顺开关,其旋转方向不得对着主要通道或其他工作台。不准两人同时使用砂轮机。手提式砂轮机的电源线要按规定架设,使用时戴绝缘手套。先启动后接触。

第2篇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范围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各级人员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各级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年11月1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03)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22]113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原电力部1996)

3.职责

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3.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公司各级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3.2 各级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给的安全工作任务。各主管领导和主管上级针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未列入的中层副职参照正职的职责执行。

3.3 公司安全生产部应协助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3.4 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部门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甚至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制度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4.程序内容

4.1公司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1.1总经理

4.1.1.1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本制度的执行,以及各部门、风电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4.1.1.2认真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做出批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1.1.3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保证公司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保证生产一线职工的思想稳定。

4.1.1.4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公司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实现。

4.1.1.5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协调公司党、政、工、团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行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4.1.1.6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1.7主管并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监督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健全安全监督体系,完善安全监督手段。支持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

4.1.1.8审定“两措”计划,并保证所需费用的落实。

4.1.1.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4.1.1.10每季度至少对一个部门、风电场进行一次全面的生产、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每月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4.1.1.11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安全奖惩办法。

4.1.1.12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1.1.13在定期的职代会上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4.1.2党委书记

4.1.2.1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4.1.2.2负责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重伤及人身事故和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1.2.3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章制度。

4.1.2.4负责在干部考核及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评比中,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4.1.2.5督促做好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稳定职工队伍。紧密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1.2.6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负责领导和组织政工部门、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活动,采取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遵章守纪等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

4.1.2.7考察提拔干部时,把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组织安全生产的能力作为重要内容。

4.1.3纪委书记

4.1.3.1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4.1.3.2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与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核,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1.3.3在干部考核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4.1.3.4加强对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执法监察,按照《电力监察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实施细则》,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制订整改措施。

4.1.3.5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时,要追究领导责任:

4.1.3.5.1干部作风腐败得不到惩治,职工有意见而情绪低落,安全生产秩序混乱。

4.1.3.5.2干部渎职、失职,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上级的安全生产措施得不到落实。

4.1.3.5.3干部违章指挥,官僚武断,作风不民主。

4.1.3.5.4经济方面的违法违纪,得不到及时监察处理。

4.1.4工会主席

4.1.4.1对公司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4.1.4.2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规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4.1.4.3不定期地组织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组织或职工代表,对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卫生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交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4.1.4.4参加公司重要安全活动、会议,审议安全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每月至少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一次。

4.1.4.5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部门、安监部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表彰电力生产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1.4.6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4.1.4.7由于下列情况发生事故,应负领导责任:

4.1.4.7.1职工的劳动保护状况和生产环境不符合要求,没有及时发现或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意见,长期得不到解决。

4.1.4.7.2全生产中职工的合理要求,在工会职权范围内未尽到职责,未得到妥善解决。

4.1.4.7.3有关领导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群众反映强烈,未能及时制止。

4.1.4.7.4对职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力,职工习惯性违章严重,没有行使对行政领导的监督,长期未能纠正。

4.1.4.7.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未吸取事故教训,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4.1.5生产副总经理

4.1.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阅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报,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并组织落实。

4.1.5.2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1.5.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生产指挥系统。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督手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经常听取安全生产部的工作汇报,支持并督促安全生产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

4.1.5.4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对公司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1.5.5组织、督促“两措”计划的实施。

4.1.5.6主持安全生产协调例会;总经理有其他公务时委托主持或参加安全分析会;组织安全检查活动;掌握各项规程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的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人“四落实”。

4.1.5.7组织制订并实施生产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组织反事故演习。

4.1.5.8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的设备事故,应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4.1.5.9严格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审批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4.1.5.10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技术和设备。审定相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生产、安全防护等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4.1.5.11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4.1.6经营副总经理

4.1.6.1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正确处理安全和效益的关系,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建立健全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经营结算体系时,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4.1.6.2协助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费用。

4.1.6.3组织对安全生产项目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4.1.6.4参加安全检查、重特大及以上事故调查等活动。

4.1.7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

4.1.7.1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健全业绩考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

4.1.7.2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建立安全奖励基金;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费用。

4.1.7.3组织对安全生产项目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4.1.7.4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更改工程项目的审定工作,提出资金费用的落实方案或建议。

4.1.7.5协调做好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

4.1.7.6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及有关重特大事故的调查。

4.1.8副总工程师

4.1.8.1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完善技术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技术监督系统,落实各级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重大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4.1.8.2组织审核年度“两措”计划,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四落实”,监督检查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完善和调整。

4.1.8.3组织修编和审批公司系统有关电网规划、建设、运行、检修等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1.8.4负责研究和决定电网运行方式,审定电网安全稳定措施,主持电网反事故演习,解决电网建设、运行、检修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4.1.8.5审定新建、改(扩)建、大修、技改、科研等工程和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4.1.8.6组织编制并实施各类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和实施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4.1.8.7组织力量,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解决重大隐患;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审查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审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和推广的安全措施和方案。

4.1.8.8参加安全生产协调例会、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安全网)例会、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4.1.8.9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4.1.8.10审查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

4.2 各部室(风电场)领导及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 安全生产部部长(副部长)

4.2.1.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并在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

4.2.1.2组织编制和修订现场运行、检修规程及技术质量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大修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计划,及时组织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

4.2.1.3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两措”计划。结合安全性评价结果,组织编制本年度“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2.1.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好设备的计划检修、保证检修质量,提高设备完好率,预防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4.2.1.5组织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分析会,组织分析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或工作改进意见,向总经理汇报月度安全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要求,经批准后负责督办检查工作。

4.2.1.6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主要设备缺陷,并督促和指导及时消除。定期组织运行分析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增加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

4.2.1.7参加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查明责任,督促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

4.2.1.8负责组织开展本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分析,防止设备损坏。

4.2.1.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问题,组织编制“反措”计划和“安措”计划,经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增加安全工作上的科技含量。

4.2.1.10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负责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以提高风电场安全运行、人身安全及现代化的管理水平,有步骤地推进安全保护设施的标准化工作。

4.2.1.11负责审批工程的开、竣工报告,做好新设备及新建工程的审查、验收工作。

4.2.1.12组织或参加制定重要或大型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13在施工现场有权查禁违章、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4.2.1.14做好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引进先进的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现场性,加强学习考核管理,提高培训效果。

4.2.1.15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4.2.1.16组织制定公司的长远安全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对“反措”和“安措”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提出执行情况总结。

4.2.1.17组织对风场、班组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1.18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组织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置的购置、使用、定期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4.2.1.19负责组织春、秋两季及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督有关部室及时汇总列入月度计划解决,并进行考核。

4.2.1.20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场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为依据,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事故的认定,做好事故统计报表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4.2.1.21组织部门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护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外力破坏及火灾事故 >的调查处理工作。

4.2.1.22组织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4.2.1.23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有权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

4.2.1.24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中,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推进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2.1.25经常深入班组、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4.2.1.26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和事故责任人、责任班组的思想工作。

4.2.2计划工程部部长(副部长)

4.2.2.1组织制定基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参加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活动,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2.2.2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组织贯彻《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推行基建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组织基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2.2.3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

4.2.2.4负责基建“两措”计划项目落实、资金筹措,审定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执行,确保各类事故措施防范得到落实。

4.2.2.5负责督促执行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2.2.6实行安全健康环境评价,采取有效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人身死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交通和环境污染等事故,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4.2.2.7组织制订并实施基建的人员伤亡、施工机械设备损坏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4.2.2.8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基建事故,应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4.2.2.9严格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审批一般基建人身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4.2.2.10组织开发、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审定相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4.2.2.11负责督促将有关职业安全健康、防止发生各类事故的要求和措施落实在前期规划、设计中,确保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2.2.12负责组织风电场建设规划、设计审查,确保规划与设计的科学合理,安全经济。设备选型应符合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

4.2.2.13对电力生产运行和安全性评价中发现的涉及电网规划、设计中的问题,负责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各项改进措施。

4.2.3综合部部长(副部长)

4.2.3.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4.2.3.2督促所辖人员主动接受安生部的安全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4.2.3.3参加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并组织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

4.2.3.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4.2.3.5组织大力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时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曝光。

4.2.3.6做好交通、行政办公区域消防、电力设施保护、危险物品保管等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交通、消防设施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协助案件查处。

4.2.3.7做好各类车辆的维护保养,驾驶员(含兼职)的管理与培训;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4.2.3.8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爆炸物品的储运、保管和使用等有关规定,对重大隐患加强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

4.2.3.9认真做好行政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调查外力破坏案件。

4.2.4财务部部长(副部长)

4.2.4.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4.2.4.2督促所辖人员主动接受安生部的安全监督。

4.2.4.3参加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并组织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

4.2.4.4负责筹措资金,确保年度“两措”费用、生产与施工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及时到位。

4.2.4.5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为安全生产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4.2.4.6筹措大修、技改和其它专项资金,按期到位,并监督合理使用。在资金投放时,要注重对安全生产作用较大的项目投入。

4.2.4.7参与事故调查,对经济事故或事故的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和处理。

4.2.4.8负责与保险公司对设备损坏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处理。

4.2.4.9做好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避免交通、被盗、火灾事件发生。

4.2.5安全生产部副部长(分管安全)

4.2.5.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并在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

4.2.5.2协助部长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两措”计划。结合安全性评价结果,组织编制“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2.5.3协助部长组织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分析会,组织分析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或工作改进意见,协助上级领导主持并汇报月度安全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要求,经批准后负责督办检查工作。

4.2.5.4协助部长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主要设备缺陷,并督促和指导及时消除。定期组织运行分析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增加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

4.2.5.5参加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查明责任,督促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

4.2.5.6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负责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以提高风电场安全运行、人身安全及现代化的管理水平,有步骤地推进安全保护设施的标准化工作。

4.2.5.7组织或参加制定重要或大型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2.5.8在施工现场有权查禁违章、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4.2.5.9做好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引进先进的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现场性,加强学习考核管理,提高培训效果。

4.2.5.10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4.2.5.11协助部长组织参加制定公司的长远安全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对“反措”和“安措”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提出执行情况总结。

4.2.5.12组织对风场、班组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5.13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组织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置的购置、使用、定期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4.2.5.14组织春、秋两季及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督有关部室及时汇总列入月度计划解决,并进行考核。

4.2.5.15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事故的认定,做好事故统计报表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4.2.5.1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护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健全交通、消防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交通、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外力破坏及交通、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2.5.17组织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4.2.5.18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有权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

4.2.5.19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中,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4.2.5.20经常深入班组、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4.2.5.21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和事故责任人、责任班组的思想工作。

4.2.6电气主管

4.2.6.1负责电气专业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工作。

4.2.6.2对生产现场涉及电气专业的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可靠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2.6.3组织开展电气专业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4.2.6.4编制电气设备大修(施工)、非标准检修、更改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

4.2.6.5根据设备、技术、工艺的不同要求,及时提出现场电气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检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4.2.6.6组织或参加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4.2.6.7检查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做好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4.2.6.8参加各类安全检查,组织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4.2.6.9填报事故报告和报表,并提出技术分析和改进意见和措施。

4.2.7风机主管

4.2.7.1督促检查风电场风电机组的安全技术工作。

4.2.7.2编制风电机组设备大修、计改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实施措施与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安全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组织和参加定期的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4.2.7.3应模范遵守上级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法令、指令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决议。

4.2.7.4组织风电机组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以提高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4.2.7.5参与两措计划的编制,并负责在技术上保证计划的如期完成。

4.2.7.6对风电机的安全运行,设备起、停、切换试验中的安全技术负责。

4.2.7.7根据各个时期工作任务的不同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设备系统维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4.2.7.8对新工人、实习人员、较长时期脱离现场返回的员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进入现场实习。实习期结束应经相应级别的生产技术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给予相应的独立工作权力。

4.2.7.9组织或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大检查,审阅风电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并做好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4.2.7.10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工作,并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对策。

4.2.7.11参加事故、障碍的分析讨论会,负责填写事故、障碍报告,三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和改进措施。

4.2.7.12经常深入现场、中控室,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指导值班人员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2.8人资主管

4.2.8.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工作列入教育、考核干部和职工晋级、评奖的重要内容。

4.2.8.2组织职工和新入厂工人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4.2.8.3认真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专款专用。

4.2.8.4依照劳动法录用临时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和签订计划外用工的规定。

4.2.8.5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人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4.2.8.6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4.2.8.7负责安排调换职工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4.2.9 工程部主管

4.2.9.1在工程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工程部员工和所辖设备。

4.2.9.2制定并监督各系统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及技改项目方案的实施。

4.2.9.3制定员工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2.9.4确保各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制订系统的最佳运行方案,报上级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力图节省能源消耗。负责制定各系统的操作要求和工作指令。

4.2.9.5负责对所管辖范围的能源消耗、设备运行、工时利用、员工分配、材料消耗等各项指标提出分析报告,提高工作效率。

4.2.9.6监督下属员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周而复始的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按三干净:设备干净、机房干净、工作场地干净,四不漏:不漏水、不漏电、不漏气、不漏油,五良好:使用性能良好、密封良好、润滑良好、紧固良好、调整良好的标准,严格检查督导下属。

4.2.9.7提出各系统的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协助采购专业性较强的工具或零件。

4.2.9.8负责各系统的外委项目 (含外委工程、代维工程以及仪表、工具送检)的洽谈审定,监督并验收施工。

4.2.9.9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4.2.9.10负责各系统各类图纸和资料的收集、分类。

4.2.9.11负责住宅室内装修的初审及组织进行巡视检查。

4.2.10 车辆主管

4.2.10.1是车队设备及人员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车辆的安全行驶负领导责任。

4.2.10.2 随时掌握车辆和人员情况,及时解决影响安全行车的问题。

4.2.10.3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每月参加班组安全活动至少二次,组织必要的安全分析会,并做到“四不放过”。

4.2.10.4 组织并参加车辆肇事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随时检查车队人员执行各项交通规则和规章制度情况,杜绝带“病”出车、司机酒后和非司机无证驾驶现象。

4.2.10.5 做好车队防火、防盗工作,加强车辆保养和维修,加强职工培训,严格执行考核制度,不合格人员不能上岗。

4.2.10.6 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应负领导责任:

4.2.10.6.1 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造成责任交通事故。

4.2.10.6.2 未定期进行《安规》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上岗。

4.2.10.6.3 对贯彻上级和公司提出的安全行车要求及交通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没有及时传达和贯彻不力。

4.2.10.6.4 对驾驶人员监督、管理不严,违反规定。

4.2.10.6.5 车辆带“病”行驶,司机私自出车或假公济私。

4.3 风电场场长及各类人员

4.3.1风电场场长(副场长)

4.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制定实现年度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按风电场控制未遂和障碍,不发生轻伤和内部统计事故、班组班组控制违章和异常,不发生未遂和障碍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4.3.1.2组织《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对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工作,做好所使用的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4.3.1.3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4.3.1.4经常向风电场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4.3.1.5支持安全员的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活动,保证活动时间和内容。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提出改进意见。并参加公司安全分析会,

4.3.1.6做好季节性预防工作,组织好春、秋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隐患,要拟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班组、专人,限期完成。

4.3.1.7对重要检修(施工)项目,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3.1.8掌握现场设备停电及检修的原因,检修工作人员条件;检查设备检修进度以及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完善,并得到有效落实,发现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或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在采取措施后才能继续进行生产作业。

4.3.1.9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处理事故。

4.3.1.10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持本风电场障碍、轻伤、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公司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备性负责。

4.3.1.11抓好输电线路设备安全运行,对威胁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消缺。

4.3.2风电场安全员

4.2.3.1对风电场的人身及设备安全负有监督责任。

4.2.3.2会同风电场技术员、班长及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效措施计划,报场长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

4.2.3.3及时向发生事故的班组和个人索取事故的原始资料,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参加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将结果及时向风电场场长。

4.2.3.4每天巡视作业现场不少于两次,检查设备中各种安全措施及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制止并考核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行为。

4.2.3.5经常研究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有关人员及时解决。

4.2.3.6每月至少参加四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对活动情况给予评价指导。

4.2.3.7及时准确地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做好事故专题和综合分析,指导有关班组开展反事故活动。

4.2.3.8抓好全风电场防火工作。

4.2.3.9及时传达公司及上级下达的《安全简报》、《事故通报》,编制风电场《安全简报》,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吸取不安全事件教训。

4.2.3.10监督防尘、防毒、防噪音等工业卫生规定的贯彻实施。

4.2.3.11监督风电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4.2.3.12检查督促风电场交通安全管理,并实施安全考核。

4.2.3.13检查风电场“技术监督”的执行情况。

4.2.3.14定期组织风电场安全大检查活动。

4.2.3.15每月要对风电场“两票”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考核。

4.2.3.16搞好安全培训工作,配合技术员搞好技术培训工作。

4.3.3风电场技术员

4.3.3.1对风电场生产人员、运行及备用设备的安全负有领导责任。对风电场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问题。

4.3.3.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有力措施实施,层层落实风电场人员安全责任制。编写本专业的反事故措施计划、检查实施情况。

4.3.3.3组织开展反事故演习。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负责研究解决威胁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

4.3.3.4督促对有关的技术监督项目的定期试验和检查。

4.3.3.5特殊运行方式时,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临时措施,并检查实施。

4.3.3.6根据现场实际设备和系统变更情况,及时修订规程、制度、设备标志及图纸资料等。

4.3.3.7对审批的工作票、操作票出现错误而造成的误操作事故和违反规程,违章指挥造成的后果应负领导责任。

4.3.3.8坚决贯彻执行“两票三制”,及时解决或反映运行人员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并制定措施,组织实施。

4.3.3.9对于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作业,要立即制止,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

4.3.3.10对于设备抢修,运行方式变更等各种安全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保证运行方式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3.3.10发生事故及时协助场长处理事故,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或主持事故、障碍、异常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反措意见。

4.3.3.12监督检查班组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3.3.13负责编制设备定检、大修、非标准检修、技改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

4.3.3.14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4.3.3.15负责本风电场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

4.3.3.16负责对已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4.3.3.17组织修订事故备品、配件储备计划,并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4.3.4 班长

4.3.4.1 对本班人员和所辖设备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3.4.2 分配工作时,要考虑人员是否能够保证和胜任工作的因素,对他们的人身安全负主要责任。

4.3.4.3 经常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开好班前、班后会,布置、总结安全工作,组织好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日活动,经常不断地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4.3.4.4 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图表及设备分工。

4.3.4.5 对班内人员设备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4.3.4.6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工器具严禁使用,监督全班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3.4.7 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安规》考试不合格人员上岗工作。

4.3.4.8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落实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及反事故措施。

4.3.4.9 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向上级汇报,有权制止他人违章,对安全措施不符合规定,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4.3.4.10 督促全班人员定期检查设备,消除设备缺陷,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对不能立即处理的缺陷做出计划并向上级汇报。

4.3.4.11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简报》、《事故通报》以及有关技术规程等。

4.3.4.12 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汇报。

4.3.4.13 组织本班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事故防范措施。

4.3.4.14 及时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教育违章违纪人员。

4.3.4.15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二十五项反事故措施》。

4.3.4.16 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障碍、人身伤害应负主要责任:

4.3.4.16.1 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造成安全工作无人负责。

4.3.4.16.2 对贯彻上级和公司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和反事故措施不力。

4.3.4.16.3 对有关危及人身、设备安全,违章作业未能积极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对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问题,没有积极整改。

4.3.4.16.4 对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不力,考核不严,“两票三制”执行不认真。

4.3.4.16.5 对频发性不安全事故不能有效制止。

4.3.4.16.6 安全活动日走过场、无收获、安全工作没有落到到实处。

4.3.4.16.7 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具、防护用品、工器具。

4.3.5 班组安全员

4.3.5.1 负责对本班生产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

4.3.5.2 编制本班安全培训计划,并督促执行。

4.3.5.3 组织新入厂人员、代培人员、实习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到现场工作。

4.3.5.4 督促检查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签订师徒合同,制定计划书,按时进行考核。

4.3.5.5 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工作,搞好岗位培训。

4.3.5.6 搞好每年的“三规”考试,组织反事故演习。

4.3.5.7 组织风电场技术讲座和技术表演会,做好考核评比工作。

4.3.6 运行值班员(主、副值班员)

4.3.6.1 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3.6.2 落实年度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

4.3.6.3 落实“两票三制”,按时参加交、接班会;根据工作票、操作票所列措施做好安全措施。

4.3.6.4 严格执行相应规程及各项运行技术措施。

4.3.6.5 参加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防汛、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联系处理。

4.3.6.6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4.3.6.7 参加安全培训工作。

4.3.6.8 按照《反违章实施细则》开展查禁违章工作,保证工作中个人不违章,发现他人违章应立即禁止。

4.3.6.9 贯彻落实部门事故应急预案,参加应急预案和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4.3.6.10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有关不安全事件。

4.3.7 检查维护人员(主检修员、检修员、辅助检查员)

4.3.7.1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服从领导、安监人员和本风电场领导的指挥,按章作业,对自己所做的工作安全负责,对他人违章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批评、制止和检举揭发。

4.3.7.2 保证本岗位工作场所、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摆弄自己不懂得的机械、电气工具,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3.7.3 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业务水平,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尽力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4.3.7.4 对发生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本风电场技术员和安全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向调查人员如实讲清情况,并写出原始情况报告。

4.3.7.5 根据要求参加相关不安全事件、事故调查、分析,实事求是讲明经过,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建议,吸取教训,并按要求落实防范措施。

4.3.7.6 自觉参加本风电场内或公司各上级组织的安全活动,提出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4.3.7.7 自觉学习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3.7.8 尊重、支持、配合本风电场安全员做好本风电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4.3.8 其他职工

4.3.8.1 自觉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遵守上级和公司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4.3.8.2 维护保管好所使用的工器具,按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等。

4.3.8.3 特殊工种(火焊、电焊、起重等)要持证上岗。

4.3.8.4 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和专业技术知识。

4.3.8.5 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岗位易发生的人身事故的急救知识。

4.3.8.6 发生事故和缺陷时,应积极进行处理和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报告,在事故调查中如实反映情况。

4.3.8.7 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问题要积极解决,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4.3.9 机动车辆驾驶员

4.3.9.1 自觉的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警察及公路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维护交通秩序。

4.3.9.2 坚持“三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出带“病”车,不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4.3.9.3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方面的文件及通报。

4.3.9.4 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交通事故应负有直接责任,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4.3.9.5 私自出车或为私事绕路行车。

4.3.9.6 酒后开车,开带“病”车。

4.3.9.7 未经领导同意将车转借他人使用或将车借给无证人员驾驶。

4.3.9.8发生各类违章现象。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检查考核。

5.2 由安全生产部按标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进行检查与考核,并提出奖罚意见。

第3篇 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总经理(法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负总责任。

2、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公司安全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责任。

3、企业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4、公司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责任。

5、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监督员责任。

6、分公司经理、分公司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7、项目经理对所分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8、安全员责任 9、技术人员责任 10、施工员责任 11、材料员责任

12、安全资料员责任 13、设备员责任 14、急救员责任 15、班组长责任 16、作业人员责任

第4篇 工程项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牌

工程项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牌

党组织对安全生产的职责

1.保证和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令的贯彻实施。

2.支持行政领导抓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3.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注意了解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协同行政部门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教育、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教育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拟订安全教育计划并纳入全员培训规划和负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和业务培训。

2)组织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及配合劳动部门抓好特殊工种工人的技术培训、考核、审证、发证工作。

2.卫生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定期进行职工健康检查。

2)制定现场环境卫生标准,督促基层实现现场文明、清洁、卫生。

3)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毒害程度,提出处理意见。

4)提出职业病预防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5)抓好食堂卫生,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冻防寒工作。

工会对安全生产的职责

1. 监督和保证各部门健全安全生产体制。

2. 支持有关部门组织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搞好劳动保护。

3. 协助和监督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及企业的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4. 经常检查劳动保护设施状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5. 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

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总负责。

2.在组织编制及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改善企业劳动条件的项目和措施。

4.组织业务部门编制及审查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5.编制、审查企业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定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和教材。

7.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技术改进措施。

企业经理和主管生产的副职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拟订安全生产的奖惩办法,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4.审批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6.对职工进行安全、遵章守纪及劳动保护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广大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7.主持现场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并落实整改措施。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积极支持安全专职人员工作。

3.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4.定期对职工,尤其是特殊工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5.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生重大事故和险肇事故苗子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

6.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劳逸结合,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加强施工生产现场管理,搞好文明生产。

2.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持交任务的同时交安全要领,检查和督促班组安全作业。

3.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组织施工人员和班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必要时可强制停产整顿。

4.对生产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及参加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基层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调查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技术、施工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编制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各类不安全因素发生。

3)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负责安全技术科研项目及合理化建议项目的研究审核和技术核定。

4)对企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设施和措施,并做好三废治理工作。

2.施工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合理组织施工和生

产,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所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平面管理,建立文明生产、安全施工的良好秩序。

2)对分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必须具有确保安全生产的内容,并负责督促分包方面实施。

材料、机械动力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材料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

2)在发放现场使用的脚手架、脚手板、高凳、吊钩、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设施和配件时,要认真检查,不合格的及时报废更新。

3)加强仓库人员教育,执行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2.机械动力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制定企业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2)对一切机电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焊设备、车辆,必须配齐安全防护的保险装置和安全设施,并经常检查,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转。

3)参加调查处理与设备有关的安全事故,并作出技术鉴定。

劳资、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劳动工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进工人、调换岗位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2)督促生产部门注意职工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做好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对因工致残和患职业病职工安排好适合的工作。

2.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技术经费,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2)对企业审定的劳动保护技术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计划,按需要支付。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注意爱护,保养好工具、设备。

3.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

4.认真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

第5篇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危害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确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职业卫生状况。

3、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组织制定并实施对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如实向上级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和安全组织,充实安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支持各级安全组织和安全人员的工作,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听取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不安全因素、职业危害及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落实整改,组织全厂性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在布置工作的时候做到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兑结、评比安全工作。决定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奖惩。

7、本单位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8、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二、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应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

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组织协调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发生生产事故后应急预案的实施。

5、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负责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6、定期召开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机动、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审定设备大、中、小修计划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工作,确保各类设备安全运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设备大修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7、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8、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9、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教育计划和考核工作,审批特殊动火证,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的安全技术问题。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经营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定购中,把好供货方资质关、质量关,确保供货质量,做到技术资料齐全。

4、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行政部经理安全职责

1、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人事安全教育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制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计划。

5、做好劳保用品的发放建档工作。

6、组织特种人员的健康查体、预防职业病发生。

7、合理安排上岗人员、杜绝职业禁忌证人员上岗。

五、技术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工作。

5、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6、组织制度或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7、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及涉及到安全生产的质量指标。

8、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9、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0、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11、参加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12、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教育计划和考核工作,审批特殊动火证,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生产部经理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2、在进行生产技术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3、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负责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工作。

5、在按排生产计划、任务时,同时安排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

6、负责生产系统隐患整改和监控设备安全管理的落实。

7、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

8、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七、安全部经理职责

1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贯彻

1.1在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化学事故应急预案,生产总经理审定后,总经理批准颁发实施。

1.1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以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教育

2.1负责对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中的一级教育与考核,并监督检查二、三级教育考核执行情况。

2.2配合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证的发放和复审工作。

2.3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3安全检查

3.1在分管经理领导下,组织做好综合安全大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

3.2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发现违章操作,有权制止或令其停止工作。

3.3总结安全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经理汇报。

3.4参加有关专业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建立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书由安全 科填写,生产副经理审批),监督检查各生产车间隐患的整改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或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督促做好防范措施。

3.6建立各种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和审批制度。负责动火、高处、罐内等作业许可证(票)的审批、监督。检查各票、证的贯彻执行情况。

3、7督促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做好监控工作。

4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4.1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4.2负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并监督有关部门按标准发放。

4.3监督检查并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4 负责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配备工作。

5事故管理

5.1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发全伤亡事故后,立即向企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2参加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

5.3配合有关部门在事故处理中,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执行。

八、保安部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管理工作。

2、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4、组织火灾的扑救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抢修核实工作,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5、做好治安、保卫及车辆进出、停放的安全管理。

6、严格限制外来人员及未成年人员非班上人员进入生产区内。

九、供应、销售部经理安全职责

1、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技术资料齐全有验收记录,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2、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 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4、销售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

十、财务部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把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纳入计划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技措经费和上缴安保基金,并对上级拨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要保证用在安全生产当中,不得挪用。

3、在审定和编制本单位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情况。

4、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等,确保资金到位。

5、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6、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十一、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十二、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本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组织制定、修订本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应急事故预案的演练和接警后的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考核,新上岗人员的安全、业务考核工作。

5、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做好监控使用,及时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

6、组织或参加本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7、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十三、值班长安全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对本班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组织本班员工的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活动。

3、经常进行巡回检查,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督促教育本班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各种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落实好防范措施。调度好应急事故预案演练和接警后的实施。

十四、车间安全员职责

1、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监督责任。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十五、电工安全责任制

在生产部领导下,对全公司安全用电负全面责任,如因违反上级电力部门的操作规程,不按规定对电器设备进行安装,拆卸、检查、维修不及时,造成电器设备、生产及人身伤害事故负直接责任。

组织本班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开展业务学习,负责对新上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搞好各用电单位的巡回检查,达到用电单位用电保护装置、设施灵敏可靠,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保护好消防器材、绝缘器具,按规定做好定期校验。

严格劳动纪律,杜绝“三违”现象发生,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要采取监控措施,必要时可以通知值班长,先停电后处理,如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十六、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清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对因“三违现象”及操作失误失职等原因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第6篇 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5)

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五)

(一)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3、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组织制定审核批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监督贯彻执行。

6、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年度自评。

7、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组织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二)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主管安全)

1、协助经理开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并进行考核。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审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及时消除隐患。

6、检查、督促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完成情况和经费的有效使用情况。

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9、如实向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建议。

10、加强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11、组织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做到三同时即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2、组织制定并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保护现场,积极协助安全生产、公安等相关政府监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进行事故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14、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向总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奖惩意见。

(三)其他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日程。

3、组织参加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定期召开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完成情况和技措经费的有效使用情况。

6、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7、加强对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考核,向经理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奖惩意见。

(四)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确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

2、组织编制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

3、合理安排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职工个人防护装备费用。

6、审核各项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五)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督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防护工作的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工会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4、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6、参与职工因工伤亡、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协助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7、监督检查公司女工和未年成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六)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定期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2、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3、对事故发生部门和调查人员不负责或有意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法向司法部门报告。

(七)安全保卫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安全保卫部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 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带领本部门员工发挥各种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作用,做好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参与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4)及时处理公司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保护现场,协助组织调查。

(5)负责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对公司员工进行防火知识、消防设施、操作规程等教育培训和考核。

(7)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的联系协调,互相配合,互通情况。

(8)掌握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

(9) 定期向经理和有关部门汇报公司消防等安全生产情况。

2、安全保卫部副经理安全生产

工作职责

(1)在安全保卫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安全保卫部的日常安全工作,经理不在的情况下,行使经理的职责。

(2)协助安全保卫部经理建立、健全安保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3)协助人力资源部对新员工、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防火知识、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和考核。

(4)协助安全保卫部经理做好本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掌握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

3、消防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防火安全工作计划。

(2) 全面了解公司的建筑结构情况,熟悉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功能原理、使用方法及分布状况,熟悉安全疏散方案。

(3) 管理、监督、检查消防中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4) 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义务消防队培训、消防演练的具体组织实施。

(5) 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做好检查、隐患整改记录。

(6) 对重点部门、要害部门和各种危险物品实行重点监督管理,将上述部门的消防工作落实到人。

(7) 按期更换、维修消防器材,负责编制新购置消防器材的预算。

(8) 建立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对公司用火部位实行安全监督,并加强管理。

(9) 协助工程部门对公司改建工程中,有关消防设施审批手续的办理和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

(10) 如公司发生火灾情况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领导组织扑救和组织人员安全疏散,事后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1) 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并接受其指导。

4、消防中控室领班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做好消防中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监控和维护管理,对自动报警系统发生的报警信号,及时跑点确认处理,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扑救。

(2)合理安排值班班次,检查值班情况。

(3)爱护仪器设备,发现故障立即排除。

(4)了解掌握公司内部重点部位、要害部位的基本情况,熟悉公司的火灾报警程序、扑救疏散方案以及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对发生的火灾进行扑救,并协助主管进行调查处理。

(6)对工作中发生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理和记录,并及时向主管报告。

5、消防中控室警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在消防中控室领班的领导下,负责消防中控室24小时值班,对自动报警信号及时跑点确认,对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2)负责公司所有消防安全保障系统的检测、维护工作,保持中控室设备设施的完好。

(3)保证对讲机电源充足,通讯流畅。

(4)熟练掌握消防系统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密注视各种设备信号反应。

(5)遇有火灾,按照消防预案通报有关人员,并迅速启动和运用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灭火工作。

(6)做好值班记录和设备运转记录。

(7)遵守保密纪律,未经有关领导同意,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

(八)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经理、副经理开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学习、理解、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认真组织学习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参与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计划。

5、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新职工、转岗人员进行部门级培训和考核并做好记录。

6、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

7、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议,针对问题采取措施,对本部门解决不了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8、严禁对本部门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9、熟悉和掌握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

10、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协助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安全保卫部门等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11、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或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九)部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公司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2、对部门经理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应按时按质完成,并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3、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纠正所辖员工违章违纪情况,对已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督促落实整改。

4、对所辖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5、熟悉和掌握分管范围内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火栓、消防器材、手动报警装置等安全设备设施的具体位置,并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6、熟悉和掌握公司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

7、及时向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协助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安全保卫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十)变配电室人员责任制

1、变配电室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合格有效的电工作业操作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并对变配电室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熟悉电气设备性能及运行方式,执行变配电室安全工作规程,运行管理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

4、各种安全用具定期检验,使用前进行检查,并正确使用,使用完毕安规定妥善保管。

5、变配电室设备每班巡视一次,做好巡视、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保持变配电室内环境整洁,无闲散器材杂物。设备整洁、构架、基础无严重腐蚀。电缆沟盖板齐全,沟内干净。

7、禁止非变配电室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应工需要经许可办理登记手续。

8、正确穿戴检查、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9、熟悉变配电室应急处置方案,掌握灭火器材及灭火设施的性能、使用方法,掌握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技能。定期维护、检查、测试消防设施。

10、值班室不设置使用锓寝具、灶具、严禁严火,当班前,当班中禁止饮酒。坚守岗位,不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十一)电梯技工安全生产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电梯的相关标准规定。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员工守则。

3、实施公司设备保养计划,按计划要求保养,做好保养档案工作。

4、发现隐患马上报告工程部,并与专业维修部门联系,排除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负责电梯困人的救援。

(十二)给排水(管道)技工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冷热供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

2、熟悉给排水系统(各种水泵、管道、阀门、控制设施)和各种机械设备、供气供水设备的结构、性能等情况,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知识。做到判断故障准确、维修快捷、确保各种机械设备始终处于安全完好状态。

3、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制度及操作规程,接到日常维修通知要迅速及时到位,维修工作完成后,认真填写维修通知单。

4、必须按巡检制度所规定的时间和巡检线路进行认真巡检,凡有故障的设备维修,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安排处理,做好巡查记录并存档保管。

5、做好应急(漏气、漏水、污水外溢等)抢修工作,接到应急报告迅速奔赴现场,及时进行抢修,重大泄漏应在领导和工程师的指导下,积极进行抢修,确保正常工作。

(十三)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学习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按照“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岗位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2、对所在岗位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维护,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报告。

3、熟悉和掌握与本岗位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解决、处理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遇有突发事件,应在处理的同时立即上报,服从主管领导指挥、调遣,参与扑救等处置行动,并保护现场。

第7篇 如何落实电力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对“各级人员”的定位问题

“各级人员”实际上就是“各级各类”人员的简化说法。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企业全员参与,安全生产体系内的各级人员,按管理层次分,包括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主管生产领导、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班组长、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所有参与者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2 安全生产责任制问题

责任制是指各项工作由专人负责,并且明确规定责任范围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包括人和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从事安全生产实践活动的各级人员,和适应这些人员岗位要求的职责。职责通过人的行为去履行,有成效地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责任制的落实。

3 责任心问题

所谓责任心,就是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这是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首要问题。在企业管理实践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正确调控影响人的责任心,不断提高人的责任心,使其行为符合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影响人的责任心有内因和外因2个因素。内因是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自我激励等各方面因素形成的人的素质、性格、人生观等,反映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就是人的责任心的强弱;外因是指人处于社会、团体中所经历的各种政治、经济事件(有的与个体有关,有的与个体无关)对人的身体、情绪等的影响,进而影响人的责任心。作为一个组织,应充分考虑影响人的责任心的各方面因素,创造提高人的责任心的内外部环境,构筑以人为本的公平、公正、公开的企业管理机制,促进人的责任心的提高,进而促进各级人员职责的落实。

4 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机制建设上,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善于抓住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既要重视结果,又要掌控关键的过程。增加对安全生产体系的人文关怀,注重调查研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塑造领导重视安全、贴近员工的亲切形象。

(2)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挥者,各项组织、技术措施的落实者,对重要的施工组织措施计划从制定到审批,要严格把关。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处理;要经常深入班组参加安全活动,解决班组、工人提出的问题。妥善处理好与上级部门、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并妥善解决矛盾。

(3)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包括专业工程师、专业安全监督工程师),这些人员要熟练掌握本专业所要求的有关专业理论知识、相关管理知识,能够解决工作中发生的各种专业技术问题与管理问题。对所管设备的缺陷处理和升级改造有目标、有规划;掌握和落实本专业的安措、反措要求;负责组织制定大型复杂施工作业的施工组织技术措施计划,参与或指导实施;施工作业现场要提前到位,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当好主管领导的参谋,做好相关专业之间的沟通,成为领导与班组和工人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4) 班组长是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本班组范围内行使权利,承担责任。从落实其安全生产职责角度看,班组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更要注重严格管理、身先士卒。要为班组内部机制的建设负责,为班组形成深厚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负责,为班组人员技术水平的进步负责,为所管设备不断提高健康水平与运行质量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要合理安排人员和工期,经常参加和指导现场作业,做好与相关专业的沟通。

(5) 工作负责人是每次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是施工作业全过程的组织者、参与者、指导者。从作业方案的制定、危险点的查找,到施工作业中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任务的分派、工艺流程的指导,都要负责。工作负责人在工作中全过程监督、指导工作班成员安全、优质地完成任务。

(6) 班组工人是作业任务的执行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和生力军。他们是直接与工器具、设备打交道的人,能否落实自己的职责,决定此次作业能否安全、顺利、优质地完成。一旦出事故,他们又可能成为最直接的责任者、受害者,有时甚至失去生命。因此,班组工人要履行自己的职责,首先要具备必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其次,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做到“三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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