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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施工安全生产3篇

发布时间:2023-03-13 热度:36

线路施工安全生产

第1篇 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的防范要点

1、交通事故预防。

(1)、通信线路施工车辆驾驶人员是交通安全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对通信线路施工车辆行驶责任行为负责。通信线路施工车辆绝对禁止“客货混装”,绝对禁止“超高、超载、超速”。

(2)、通信线路施工车辆必须取得国家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审验合格的有效认证。

(3)、通信线路施工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审验合格的有效证照,所驾车型必须与核准准驾车型相符。驾驶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法》的各项规定。

(4)、通信线路施工车辆驾驶员对承载的物资、器材负责,装载物资、器材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松动、滑落。

(5)、通信线路施工使用的电杆运输,大分屯必须由专业运输公司承运,施工单位只允许不超过30公里的小分屯现场施工转运。同时按交管部门的规定对电杆前后应设置警示标志,并开启应急灯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6)、禁止野蛮装卸。对于大型、笨重物品(整盘光缆、电缆、钢绞线、机器设备)必须使用卸载工具、器具、平台,卸载现场必须有指挥人员组织协调。禁止直接推抛卸载。

(7)、冰、雪、泥泞道路通行,必须使用有效防滑器具。

2、坠落事故预防。

(1)、通信线路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合格,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眩晕、癫痫、低血糖人员不允许从事登高作业。超过50周岁人员不宜从事登高作业,女性员工不宜从事通信线路工程登高作业。

(2)、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胶鞋、皮鞋、手套。绝对禁止赤脚、穿拖鞋登高作业。

(3)、登高作业人员在登高作业期间,不得饮酒,不得服用致幻、麻痹、神经控制类药物。

(4)、从事通信线路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器具。各种工具、器具必须造册、登记,定期检查,确保工具、器具的有效性、完整性。

(5)、登高作业的脚扣,必须根据电杆类别、大小,选择使用适合作业电杆大小的脚扣,附件齐全。绝对禁止木电杆铁脚扣在水泥电杆登高作业中使用。水泥电杆使用的胶皮防滑脚扣,防滑胶皮破损的(特别是前端勾部胶皮破损露铁的),必须更换防滑胶皮后才能使用。每周应做一次强度试验(使用人员在电杆根部,套上脚扣单脚离地,猛然向下发力,反复多次)。

(6)、登高作业的竹梯(木梯)应定期检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散、脱档、朽损、劈裂。应根据作业环境,配置高度合适的竹梯(木梯)。

(7)、线路吊线作业使用的竹梯(木梯)上端应超出吊线30cm-50cm。前端应有勾状防滑装置。架设角度不得小于15度,不应大于35度。作业时,地面必须有人配合稳固竹梯(木梯),防止歪斜、倾滑。

(8)、一架竹梯(木梯)不允许两人以上同时登高作业、不允许携带苯重物品攀爬竹梯(木梯)、不允许两架以上短竹梯(木梯)接长使用。

(9)、水泥地面、城市通信线路施工,竹梯(木梯)下部应绑扎防滑胶垫,应在下部两米高度内用红白油漆做防撞标志。

(10)、树立、撤收竹梯(木梯)应两人配合,一人在竹梯(木梯)下部用一脚踩住一边竹梯(木梯)根部,侧拉一边树立、撤收竹梯(木梯)。另一人应在竹梯(木梯)前端配合,托举、接收竹梯(木梯)。不宜采用“扳网”的方式,横向树立、撤收竹梯(木梯)。

(11)、登高作业人员使用的保安带,必须是专业劳动用品生产企业的检验合格产品,必须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检验的标识。在使用过程中,应由企业安全员定期检查,登记,妥善保管。霉变、锈蚀、防护套破损、锁环脱落失效、抽头爆线、超过使用年限的不得用于通信线路登高作业。每周应做一次拉力试验(使用人员站在电杆下,打好安全带,猛然用力后靠,反复多次)。

登高作业时,必须目视确认保安带锁环与保安带联接准确、到位。绝对不允许凭手感、听觉、经验来确认保安带锁环与保安带的联接。

(12)、线路登高作业时,不允许携重物攀爬电杆。不允许抛接工具、器件、器材。必须使用“联接绳”吊运。笨重物品必须使用滑轮固定上端,由地面人员协助牵引吊运。

(13)、街道、市区线路施工登高作业时,作业区域应事前公示,施工企业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必须用“隔离绳(带)”设立“安全作业隔离区”。需要时设置安全员巡检、值守。

(14)、吊线、飞线高空作业使用的“座板”,必须牢固可靠。座扳木材厚度不得小于40mm,宽度不得小于150mm,长度不宜超过500mm。“座板”制做应使用红松以上材质坚韧的木材,碎粒板、刨花板、复合板、胶合板不允许制做“座板”。负重吊线应使用负荷相当的钢绞线(钢丝绳)制做。吊环必须有锁闭装置。作业人员必须使用保安带与座板固定,保安带保安绳必须与吊线联接并有效锁定。

(15)、同一档吊线上,不允许两人同时使用“座板”作业。新设飞线正副吊线大隔距悬点联结时,可以正副吊线各一人同时配合作业。作业前应检查顶头拉线装置、电杆、杆上装置安装检查记录,确认可靠后由项目负责人核准,才能上杆作业。吊线“座板”作业人员体重,不宜超过65公斤。

(16)、坡度超过30度的吊线“座板”作业,必须有地面人员协助配合,应设置防滑装置,应采用地面牵引、拖携方式防止坠滑和上坡助力。

(17)、安装架空交接箱、光分配箱、其他笨重杆上终端设备时,应有专人组织指挥,合理分配劳力,使用专用举升器具、吊车。设备举升、起吊时,投影下方不得站立人员。作业时应圈定“作业隔离区”,阻隔闲杂人员靠近。

(18)、电杆装设的各种抱箍的规格,必须符合电杆实际安装尺寸大小。不得加长螺杆以小代大,绝对禁止各类抱箍卡夹、垫衬异物。不得用吊线抱箍代用拉线抱箍。

(19)、各种规格吊线不允许“搭接(平接)”,必须加衬环“扣接”。

(20)、若吊线在施放过程中出现“背扣”现象时,必须开断吊线“背扣”伤害处,对吊线重新接续。

(21)、雨、雪气候条件下,禁止新建通信线路登高作业(通信线路应急抢险,按通信线路维护流程办理)。

通信线路登高作业突遇降雨时,杆上作业人员应及时下杆。下杆时,脚扣勾部(前端)应置于电杆干燥一侧。反之,易造成滑坠。

3、电击事故预防。

(1)、通信线路作业中的相邻不明导线,应视为电力线。在线路施工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跨越、交越电力线的施工流程做出预案。

(2)、通信线路原则上应从电力线下方在保证安全隔距的情况下通过。通信线路在跨越电力线时,相互隔距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必须断电操作。如不能断电跨越,必须做出施工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报工程项目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搭设安全隔离架,确保线路施工安全,待线路施工完成后撤除。

(3)、断电操作时,必须通知相关产权单位协同配合,电闸、开关必须有专人职守,必须有可靠的联系方式。

(4)、通信线路施工作业不宜使用金属梯。

(5)、吊线作业时,应先对吊线进行试电测试。确认无电后,才能进行作业。操作人员在接触吊线时,应先用手背碰触,不可用手掌直接抓握吊线。确保无电后,才能进行吊线作业。

(6)、在电力线下收紧吊线时,辅助紧线人员不得有节奏的拉拽余线,防止吊线有节奏的上下振幅而触击电力线和小于安全隔距产生强电“闪弧”。应均匀用力拖拽余线,可同时在电力线交越处用干燥绳索兜住吊线,防止上下振幅。

(7)、通信线路建设与电力线路同杆时,事前必须取得电力部门的同意,签定相关协议后才能施工。

(8)、城市、郊区管道开挖、直埋缆沟开挖,必须事前征询电力部门的意见,确认电力电缆相邻关系。有同向、交越时,必须请电力部门派人现场督导、旁站,确定准确位置、埋深后,才能施工。

(9)、在市内低压供电配线下杆线路同杆吊线作业时,不宜采用“座板”方式。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头盔、手套、胶鞋。绝对禁止裸背、露肩在电力杆路同杆吊线作业。

(10)、现场施工需要的临时接电线路,必须使用专用电力线缆,禁止使用通信线缆替代电力线缆。其线路负荷必须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负荷,其插接件应具有防水功能。

(11)、城市管道建筑、直埋线路缆沟开挖,必须配备持证专职电工。由专职电工负责夜晚照明线路、警示灯光安装。负责潜水泵、电动抽水机的安装。其他非持证人员不得从事该项作业。

(12)、雷雨气候条件下,禁止通信线路登高作业。

4、现场事故预防。

(1)、城市、人口密集区通信线路作业时,禁止骑行自行车时携带竹梯(木梯)。由车辆运载超过车厢长度的竹梯(木梯)时,应在竹梯(木梯)前后做防撞标志。竹梯(木梯)前端高度不得超过路面行驶允许高度。

(2)、通信线路在跨越河流、湖泊时,禁止采用人工泅渡方式拖拽吊线、电缆、光缆通过河流、湖泊。

(3)、通信线路施工作业在通过街道、通行公路、铁路、通航河流时,必须设置安全员职守通过地点,协助交通管理人员疏导交通。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信号。其警示标志、信号不得与铁路、航运运行信号混淆,应事前与相关单位约定。

(4)、凡通信线路施工作业需要中断公路、铁路、航运时,必须事前向政府行政主管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施工方案,约定中断时间、明确相关协作、配合关系。利用布告、电台、报纸、电视媒体,履行“公示”告知义务。由相关交通、铁路、航运管理人员现场配合、督导才能实施。绝对禁止不申请、不告知,冒险蛮干。

(5)、通信线路施工作业通过林区、草原、植被保护区时,应有效控制火源,禁止在禁火区域内吸烟和明火作业。炊事用火,必须在指定区域,离开时,必须彻底灭除余火。

(6)、通信线路施工作业在通过油库、物资仓库控制区域时,应事前联系协调,绝对禁止火源进入,自觉接受职能管理人员检查、督导。

(7)、在管道、隧道线路作业时,必须对开启的人孔进行有效通风,确认无可燃、有害气体后,才能进入人孔作业。检测人孔有无可燃气体时,不得使用明火探试,必须使用可燃气体电子测试仪器。在人孔内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手段,避免施工人员吸入有害气体造成伤害。

(8)、禁止在人孔内向喷灯加注燃料。禁止在人孔内引燃、预热喷灯。人孔内禁止吸烟。

(9)、开启后的人孔,必须设立警示标志、设置围拦。在人孔内作业时,人孔外必须有人配合,并设立作业隔离区。火源、工具、笨重器具应传递,不得抛接。使用后,应传递出人孔。

(10)、人孔内作业前,必须抽排积水,不允许在积水中作业。照明、通风、抽水电器,必须有效防水、绝缘。

(11)、管道建筑项目、直埋线路项目在市区建设时,在开工前,必须向地方政府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协调相关市政、城管、电信、电力、上下水、交通、交管、公安、街道、其他相关单位协助配合。

(12)、管道、人孔土方开挖作业,在通过松软土质、易跨塌地段时,必须用护墙板进行有效支护,防止跨塌事故伤害施工人员。

(13)、管道、人孔、直埋缆沟土方开挖作业中,应对相邻的上下水管道、燃气管道、热力管道、通信管道、其他管群,树木、电杆、建筑物、市政设施进行有效加固、支撑、支护、固定。避免崩塌、滑坠、泄漏、倾斜、倒塌事故的发生。

(14)、市区管道、人孔、直埋缆沟土方开挖后,必须进行隔离、打围。在路口必须设立便桥、跳板,方便车辆、人员通行。夜晚必须设立灯光警示。

(15)、通信线路建设需要爆破作业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必须由建设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携带设计文件、《爆破作业组织方案》,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相关爆破许可手续,凭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物资购买许可证》到指定的爆破物资销售单位购买炸药、雷管、导火索。爆破物资必须按公安机关的规定妥善保管,雷管与炸药必须隔离保管。保管人员必须建立爆破物资管理台帐,完善、保全爆破物资进出库领用记录。作业班组必须建立爆破物资消耗记录。

(16)、爆破作业,必须由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操作证》的专业人员操作。作业时应设立有效安全隔离区,设置安全员,约定相关警报、解除警报信号。非专业人员绝对禁止从事爆破作业操作。

(17)、提升、装载、吊运、牵引、挖掘、开凿、发电、空压等动力机械,必须由相关持证人员操作,无证人员禁止违规操作。

(18)、架空通信线路拆除是一项危险程度较高的作业项目。作业前必须调查施工环境,针对作业环境特点、作业性质,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对重点地段、部位要落实具体操作方法,制定防范、应急措施。

(19)、拆除吊线等有应力、张力线路时,必须对受力电杆制作临时拉线,进行临时加固。对有应力、张力的吊线应采用“牵引缓释应力的方法”拆除。禁止直接开断拆除。在电力线路上、下方、近距离平行有接触可能的地段拆除线路,应断电操作。如断电困难时,必须采取有效隔离、绝缘防护措施。杜绝电击事故发生。

(20)、电杆拆除时,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隔离、清场。该项作业应使用提升设备、吊车作业。人工拆除时,必须开挖斜槽(马道),牵引、缓慢沿安全方向放倒。作业时,应注意相邻建筑、电力线路其他线路的安全隔距。

(21)、超过24米以上的飞线设施拆除,必须单独设计、立项,制定完整《施工组织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按工程建设流程进行控制、管理。

(22)、架设超过9米以上的电杆,应使用提升机械、吊车。不宜徒手人工架设。

(23)、电杆堆码、屯放,必须加塞垫木、三角木,防止倾滑、坍塌。

(24)、电缆、光缆、钢绞线卸载,必须使用提升机械、吊车、卸载平台。禁止直接推抛卸载。

(25)、在公路沿线施工时,电杆、器材、工具临时放置,必须在公路路基线以外顺线平放,不得横放占用车行道、人行道。

(26)、工程建设进场物资、器材中的受力部件(电杆、地锚石、拉线柄、钢绞线、双槽夹板、各类抱箍、紧固件)必须随货提供“产品生产合格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未提供两种合格证的物资、器材,不得进入工程建设流程。

(27)、新建架空通信线路的各种拉线洞、电杆洞的开挖深度,必须符合设计和相关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必须按施工流程进行隐蔽工程检验,由监理单位(随工单位)代表检验,办理《隐蔽工程随工签证》。未进行隐蔽工程检验、未办理《隐蔽工程随工签证》的单位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28)、新建吊线作业,不允许在内角操作。

第2篇 某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预案

为快速、及时救治受伤人员,在作业现场一旦发生高空坠落、人员触电、交通事故等意外安全事故,当出现威胁人体生命安全的意外损伤或伤病时,要尽快拨打当地120医疗急救电话,同时采取现场紧急救护措施、尽力使伤员脱险。

一、高出坠落及电感断裂倒杆伤人应急处理

(1)止血:当伤员出现流血时,根据部位及现场情况,应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迅速止血,避免是失血过多造成失血性休克。

(2)伤口包扎:对伤员的伤口应进行覆盖和包扎,以保护伤口,防止进一步损害或伤口污染,特别是腹腔和颅脑损伤的伤员尤为重要。

一、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1)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如果够不着插座开关,就关上总开关。切勿试图关上那件电器用具的开关,因为可能正是该开关漏电。

(2)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也不要使用潮湿的物件拖动伤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开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切记不能给触电的人注射强心针。若伤者昏迷,则将其身体放置成卧式。

(4)若伤者曾经昏迷、身体遭烧伤,或感到不适,必须打电话叫救护车,或立即送伤者到医院急救。

(5)高空出现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截断电源,把伤人抬到附近平坦的地方,立即对伤人进行急救。

(6)现场抢救触电者的原则:现场抢救触电者的经验原则是:迅速、就地、准确、坚持。迅速--争分夺秒时触电者脱离电源;就地--必须在现场附近就地抢救,病人有意识后在就近送医院抢救。从触电时算起,5分钟以内及时抢救,救生率90%左右。10分钟以内抢救,救生率6.15%希望甚微;准确--人工呼吸发的动作必须准确;坚持--只要有百万分之一希望就要近百分之百努力抢救。

二、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立即召集应急小组成员,分析现场事故情况,明确救援步骤、所需设备、设施及人员,按照策划、分工,实施救援。需要救援车辆时,应急指挥应安排专人接车,引领救援车辆迅速施救。

(1)发生各种机械伤害时,应先切断电源,再根据伤害部位和伤害性质进行处理。

(2)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通知急救医院,一边对轻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者不明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不要盲目进行抢救,以免引起更严重的伤害。

三、车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车辆火灾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组织人员灭火,有可能的情况下卸下车上货物。

(2)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3)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权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4)为防止车辆爆炸,项目人员除自救外,还应向社会专业救援队伍求援,尽快扑灭火情。

(5)定期检查维修车辆,检查车辆山灭火器的配备,保证良好的车况是防止车辆发生火灾的最好措施。

(6)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阴凉处或定时对车俩洒水降温。

四、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急救电话,并通知交警。

(2)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迅速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并派人保护现场。

(3)协助交警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4)做好事后人员的安抚、善后工作。

五、坍塌事故应急处置

(1)坍塌事故发生时,安排专人及时切断有关闸门,并对现场进行声像资料的收集。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人员再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对坍塌现场进行处理。抢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运有困难时,可调集大型的吊车进行调运。在接近边坡处时,必须停止机械作业,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误伤被埋人员。现场抢救中,还要安排专人对边坡、架料进行监护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现场周围应设警戒线。

(3)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的原则。坍塌事故发生后,参战力量多,现场情况复杂,各种力量需在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完成。

(4)以快制快、行动果断的原则。鉴于坍塌事故有突发性,在短时间内不易处理,处置行动必须做到接警调度快、到达快、准备快、疏散救人快、达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5)讲究科学、稳妥可靠的原则。解决坍塌事故要讲科学,避免急躁行动引发连续坍塌事故发生。

(6)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现场遇有人员受到威胁时,首要任务是抢救人员。

(7)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8)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9)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电焊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1)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接锅炉承压部件、管道及承压容器等设备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炉监察规程(焊工考试部分)的要求,经过基本考试和补充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可允许工作。

(2)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下穿绝缘橡胶鞋,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3)焊工应带绝缘手套,不得湿手作业操作,以免焊接时触电。

(4)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5)高空电焊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带,作业面设水平网兜并铺彩条布,周围用密目网维护,以防焊渣四溅。

(6)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7)现场上固定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迫发生触电。

(8)电焊施工前,项目要统一办理动火证。

七、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应急处置

1、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流程应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一旦启动本预案,相关责任人要以处置重大紧急情况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各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必须服从指挥、协调配和,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求有关人员的责任。

(2)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队伍救援,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安全总监为紧急事务联络员,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

(7)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安全总监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2、 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1)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目的是帮助施工人员学习防火、灭火、避难、危险品转移等各种安全疏散知识和应对方法,提高施工人员对火灾、爆炸发生时的心理承受能和应变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施工人员不仅可以沉稳自救,还可以冷静地配合外界消防员做好灭火工作,把火灾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2)早期警告。事件发生时,在安全地带的施工人员可通过手机、对讲机向楼上施工人员传递火灾发生信息和位置。

(3)紧急情况下电梯、楼梯、马道的使用

高层建筑在发生火灾时,不能使用室内电梯和外用电梯逃生。因为室内电梯井会产生'烟囱效应',外用电梯会发生电源短路情况。最好通过室内楼梯或室外脚手架马道逃生(本工程建筑高度不高,最好采取这种方法逃生)。如果下行楼梯受阻,施工人员可以在某楼层或楼顶部耐心等待救援,打开窗户或划破安全网保持通风,同时用湿布捂住口鼻,挥舞彩色安全帽表明你所处的位置。切忌逃生时在马道上拥挤。

3、 火灾、爆炸发生时人员疏散应避免的行为因素

(1)人员聚集

灾难发生时,由于人的生理反应和心理反应决定受灾人员的行为具明显向光性,盲从性。向光性是指在黑暗中,尤其是辨不清方向,走投无路时,只要有一丝光亮,人们就会迫不及待的向光亮处走去。盲从性是指事件突变,生命受到威胁时,人们由于过分紧张、恐慌,而失去正确的理解和判断能力,只要有人一声招呼,就会导致不少人跟随、拥挤逃生,这会影响疏散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2)恐慌行为

是一种过分和不明智的逃离行为,它极易导致各种伤害性情感行动。如:绝望、歇斯底里等。这种行为若导致'竞争性'拥挤,再进入火场,穿越烟气空间及跳楼等行动,时常带来灾难性后果。

(3)再进火场行为

受灾人已经撤离或将要撤离火场时,由于某些特殊原因驱使他们再度进入火场,这也属于一种危险行为,在实际火灾案例中,由于再进火场而导致灾难性后果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八、机械伤害事故引起人员伤亡的处置

(1)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设备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2)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塔式起重机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压在倒塌的设备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联系120、999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联系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动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肩、一人抬腿。

-- 一般性外伤:①视伤情送往医院,防止破伤风。②轻微内伤,送医院检查。

-- 制定救援措施时一定要考虑所采取措施的安全性和风险,经评价确认安全无误后再实施救援,避免因采取措施不当而引发新的伤害或损失。

十、 应急物资及装备

(1)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

(2)灭火剂:水、泡沫、co2、卤代烷、干粉、惰性气体等;

(3)灭火器:干粉、泡沫、1211、气体灭火器等;

(4)简易灭火工具:扫帚、铁锹、水桶、脸盆、沙箱、石棉被、湿布、干粉袋等;

(5)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

(6)自动苏生器:适用于抢救因中毒窒息、胸外伤、溺水、触电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处于假死状态的伤员。

(7)通讯器材:固定电话一个,移动电话:原则上每个管理人员一人一个,对讲机若干。

九、 预案管理

7.1 培训

(1)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自救与互救能力;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十一、 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第3篇 通信线路施工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

1、通信线路施工企业员工是从事“高、危岗位”作业的群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章、《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的规定,有接受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有获得从业劳动防护、保护的权利,有获得“高、危岗位”从业保险的权利,有获得从业意外伤害治疗、赔偿的权利。

2、通信线路施工企业员工必须自觉接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督导、检查。有保证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的义务。

3、未经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考试合格资格认证的人员,不得从事通信线路施工作业。

4、未经相关通信专业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资格认证的人员,不得从事通信线路施工作业。

5、通信线路施工人员有保证通信线路建设安全生产的义务,不得“违章、违规”进行通信线路施工作业。对生产管理人员违反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可同时向主管上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申诉、举报。

6、通信线路施工企业员工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咨询、质询的权利,只要不是涉及企业机密的事项,相应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必须直接正面回复。

7、通信线路施工人员在进行通信线路施工作业时必须做到“五个明确”。(1)、施工任务和操作方法明确。(2)、施工环境与防护要点明确。(3)、应急措施与使用防护器具明确。(4)、处置程序与协作关系明确。(5)、安全生产制度与行为责任明确。

《线路施工安全生产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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