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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后勤15篇

发布时间:2023-03-14 热度:11

安全生产后勤

第1篇 项目行政后勤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检普查。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和噪声治理,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

3、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管理,预防疾病、食物中毒的发生。

4、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组建现场救护队,管理现场急救器械,并组织救护队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2篇 后勤部综合管理岗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负责检查员工下班后在宿舍有无酗酒,赌博,夜不归宿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上报相关领导。

2、负责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检查,以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及个人健康。

3、负责检查员工下班后是否去村内的游戏厅、赌博厅,一经发现,立即上报领导。

4、对公司院内大门进行每晚22:00关闭的负责,以防外来村民对领导及员工进行骚扰。

5、负责对个施工队进行外来人口暂住表的登记,并在每月月初进行暂住表的更新。

6、负责临建区域内治安巡视,防止公私财物的丢失。

7、负责协助后勤管理岗位人员做好后勤的其它各项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 后勤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检查、落实供应施工现场饮用开水工作,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二)、负责管理搞好食堂管理了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干净、清洁,不供应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确保职工安全健康。

(三)、做好冬季取暖设施的管理工作。保证取暖设施使用安全,防止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

(四)、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五)、负责对新入厂职工、从事有毒害及粉尘作业职工、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体格健康检查,对不适于本工种作业人员提出建议。

(六)、负责现场的过去卫生工作的监察,提出预防职业病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七)、对公司发生的工伤事故负责急救和治疗,并确定伤情和休息时间。

(八)、编制防冻、防暑、联毒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资料。

(九)、参加对疑难工伤事故分析、处理,负责伤愈复工的检查、鉴定工作。

第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矿业公司后勤副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和本公司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经理抓好经营管理工作,协助经理抓好后勤、办公室、外事等部门和人员工作,搞好后勤保障。

3、对所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爱岗敬业教育,严格各项纪律。

4、协助经理处理好与地方有关单位、部门、村民关系,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5、参加生产、安全、经营管理等会议,对分管工作作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对其他副职分管的工作积极出谋划策,发挥集体智慧和整体功能。

6、负责保养绿化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保养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确保为公司提供舒适、卫生、优美的经营环境。

7、经常督导部门下属岗位纪律及工作状况,实施规范管理,不断了解员工思想状况,及时纠正不倾向,经常对下属进行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教育,建立团结高效的队伍。

8、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对当班生产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承担当班安全生产重大和紧急事项的决策和应急指挥责任;承担当班生产过程中一切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领导责任;承担当班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领导责任。

第5篇 矿后勤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建立本部门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治理。

3.负责本单位食堂、所属库房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防止火灾和食物中毒。

4.负责所属锅炉、民用液化气罐(瓶)、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5.负责行政、生活设施等的安全管理。

6.负责本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第6篇 后勤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服从领导分配,努力完成任务,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

2、组织炊事员学习,领导食堂工作,保证按时、保质、保量供应员工膳食。

3、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有关规定,确保就餐人员饮食卫生,对全矿安全饮食及食堂安全负主要责任。

4、确定炊事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做到身体健康,定期体检。

5、必须遵守卫生公约,不买腐烂变质和有毒的食物,不买人情菜,不供应馊菜。

6、领导和督促炊事人员及保管员对购入的粮食、副食品、肉等进行验收,登记入账,妥善存放,防止鼠害、虫害、变质、失窃。

7、领导和督促炊事人员重视防火安全,用电安全、饮食安全工作,随时注意和检查防火、用电设备、消除隐患。节约用水、用电、用煤、用柴,保管好食堂现有财产,如有损失,应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8、进行膳食成本核算工作。认真核算伙食标准和价格,做到价格合理,核算工作要有记录。

9、督促当班炊事员做好饭菜票等回收、清点工作。

10、重视饮食卫生,督促炊事人员做好食品消毒和炊事清洁工作。努力搞好食堂卫生以及食堂前的环境卫生。

第7篇 后勤副校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依法治校工作。依照《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

2、 负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院)关于安全工作方面的决议,积极督办,抓好落实。

3、 指导、督促、检查分管科室的安全工作,督查后勤服务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负责后勤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知识培训。

4、 负责组织有关处室搞好物资供应、校产管理、绿化美化、水电管道、食品卫生及设备的采购与维修工作。

5、 负责对后勤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组织新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日常安全宣传,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期、按规定复训。

6、 负责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立即制止,及时汇报,组织整改。

7、 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掌握防火基本知识和器材操作方法。

8、 负责学生宿舍、食堂等后勤服务场所的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9、 完成校(院)长委托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8篇 建筑公司后勤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集团公司后勤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检查、落实供应施工现场饮用开水工作,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二)负责管理搞好食堂管理了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干净、清洁,不供应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确保职工安全健康。

(三)做好冬季取暖设施的管理工作。保证取暖设施使用安全,防止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

(四)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五)负责对新入厂职工、从事有毒害及粉尘作业职工、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体格健康检查,对不适于本工种作业人员提出建议。

(六)负责现场的过去卫生工作的监察,提出预防职业病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七)对公司发生的工伤事故负责急救和治疗,并确定伤情和休息时间。

(八)编制防冻、防暑、联毒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资料。

(九)参加对疑难工伤事故分析、处理,负责伤愈复工的检查、鉴定工作。

第9篇 副总经理董秘、后勤、治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负责征地及地上附属物补偿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制订的征地及补偿标准政策。

2、负责土地预审报批工作,及时与国土部门沟通,随时研究政府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

3、负责公司后勤工作。确保不发生食品卫生事件。为员工提供适宜的休息、生活环境。

4、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对施工队的人员进行外来人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工农矛盾工作。与当地人员随时沟通,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为矿井建设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6、具体负责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筹备组织工作。确保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做出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7、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0篇 某某大学后勤保障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某大学后勤保障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后勤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和保持学校教学、科研、学习、生活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sd省消防条例》、《sd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等法规、文件和规定,结合后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后勤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 后勤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后勤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后勤党政领导副职及总工负责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做好后勤各单位安全生产的督导、协调及考核评价等工作。后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单位明确办公场所、作业场所等重要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安全责任人。

第三条 成立后勤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后勤保障部有关安全管理的措施、规定;开展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组织后勤系统安全管理员培训。

第四条 后勤各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工作学习培训,经常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际演练;定期向后勤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五条 后勤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防疫等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

第二章 保障措施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工作机制和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防范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类隐患,做到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与管理、服务、保障和经营等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八条 各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包一级,安全责任书签订到班组和个人;编写、绘制、张贴各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岗位直接责任人并上墙公示,对电梯、配电室、锅炉房等重要场所要明确双直接责任人并上墙公示;建立完善安全标识系统,实现岗位、操作场所的目视化管理;各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要求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第九条 各单位要重视安全科技资源投入,推进安全技术应用,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提高安全管理技防措施。

第十条 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所需物资、设施、设备储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并定期检查、更换、保养、维修和补充,建立安全防范物资管理使用制度。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做好重点区域、场所、关键部位如锅炉房、变电室(配电室)、水泵房、电梯、厨房加工间等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中毒、防破坏、防传染病传播等防范措施,做到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有完备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重要文档、贵重物品、现金票证及各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按规定运输、存放、保管、使用。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重在教育'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对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要建档、存放。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十五条 对后勤各单位报告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后勤保障部及时办理并抓好落实。并及时向后勤党委、后勤保障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后勤保障部每学期初要召开后勤安全工作专题办公会,研究、布置后勤安全生产等工作;年末要召开后勤系统安全总结大会,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和表彰。

第三章 从业人员安全防范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重视的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告知从业人员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鼓励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自觉、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第十九条 各单位制定本单位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二十一条 事故发生单位要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上级行政职能部门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后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级督查制度。后勤保障部、后勤各单位及各单位内部监督机构要根据职责和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加强安全检查技能培训,提高监督检查的能力,检查中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科学公正。

第二十五条 后勤各单位对检查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四种检查方式。检查应结合实际检查内容编制相应检查表,做到安全检查科学性、规范性,提高检查质量和效果,检查材料、记录等要建档、保存。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等。

第二十八条 后勤保障部在监督检查中,现场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事故隐患单位立即整改或者限期整改;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形成书面文字向后勤保障部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后勤保障部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报告或者举报。

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在各类评奖评优工作中,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三十一条 后勤保障部每年组织安全稳定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对认真执行本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后勤保障部将给予表彰。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对事故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外,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人,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况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主体承担医疗费和经济赔偿;触犯法律者,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因领导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案件、恶性事故和群体事件,要追究有关领导者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适合后勤各类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后勤党委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医院后勤院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院长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2、对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3、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工作布置,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提出安全工作安排和实施意见,并进行检查。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与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协助院长对安技措工程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安全无事故活动,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奖惩方案。

8、组织安监人员经常深入基层单位,了解掌握存在的安全问题,定期研究和分析安全动态,及时通报安全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落实解决。

9、负责组织安全大检查,对“三定”问题进行督促落实。

10、协助院长认真开展对全院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和避灾能力。

11、协助院长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专业会议,及时研究分析事故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

12、参加与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分析和追查事故原因,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追查事故处理意见。

第12篇 综合部后勤协调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本岗位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学习并遵守《安全法》、《矿山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三、建立健全本岗位安全职责,并遵照实施。

四、深入现场,了解基层安全状况,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认真参与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六、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13篇 财务后勤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确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所需费用、器材以及安全检测仪器,灭火材料等项目的拨款和采购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防火、防毒有关规定,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三、按劳动保护品标准,负责制定采购计划,并保证质量及时供应和发放。

四、及时参加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明确各自职责。

五、负责安全相关资料的保管等工作。

第14篇 后勤保卫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

二、特殊岗位,特殊工种,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及作业要求。

三、提高自主保安意识,加强个人防范和保护能力。

四、严格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

五、防止火灾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建立岗位责任制和问责制度

六、对分管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要在整体工作部署的要求下,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的安全工作计划、措施、方案,报请部长同意后,积极组织贯彻落实,并将安全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向部长汇报。

七、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请示汇报。

九、协助部长做好保卫干事的思想、纪律作风、劳动纪律的管理教育和考核。

十、定期向部长汇报安全工作,听取指导,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15篇 后勤保卫组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行政保卫可是本工程项目环境/安全管理施工组织实施部门,主管行政、后勤、宣传、卫生、保卫及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对项目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负行政保卫直接责任。

2、贯彻落实环境/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各项管理规定,主持项目部行政保卫管理工作,组织项目部环境/安全管理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中有关行政保卫工作的具体落实。

3、负责项目部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及其它公共部位的管理,保证建筑结构与设施的安全、卫生、齐全,落实办公室生活设施的环境/安全管理,消防办公室生活的环境/危险因素。

4、建立健全项目部综合治理制度,加强内部人员管理,办理项目部劳务许可证,建立职工档案。开展文明职工教育与普法教育,杜绝不文明行为与违法行为。严禁无证人员进出工地。

5、加强社区交流,及时与有关单位办理各项治安管理、消防防火、环境保护及创建文明工地协议,积极做好信息交流与沟通。

6、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配合各种竞赛活动,做好宣传工作。

7、落实相关环境卫生要求,及时监督清理各类办公生活垃圾,并按环境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及时安排垃圾清运。

8、负责卫生与急救工作,组合子卫生宣传教育,及时提出并采购简易医疗用品与常用药品,组织关键岗位人员必要的健康检查,开展急救教育与演习。发生工伤事故,采取积极抢救、治疗措施,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

9、负责组织项目部生活用品及福利品的发放,保证职工生活用品及饮食的充足与卫生。

10、参加各级管理部门及项目部各类检查验收工作,组织落实行政保卫工作中的环境/安全不符合情况的整改。

11、行政保卫科各部门(行政、后勤、食堂、保卫、卫生、宣传等)应做好分项管理权限内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12、认真整理本职内相关环境/安全体系记录,并及时以及资料室。

13、掌握项目部环境/安全管理行政保卫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14、参加环境/安全事故与综合治理事故的应急、调查、分析、处理,落实事故处理整改要求。

15、监督人及责任人:

项目(副)经理:

后勤保卫组:

宣传员:

保卫员:

炊事员:

卫生员:

保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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