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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安全生产15篇

发布时间:2023-03-15 热度:35

瓦斯安全生产

第1篇 矿长瓦斯防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矿长是本矿防治煤与瓦斯事故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瓦斯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管理细则》;审定、颁发本单位的瓦斯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定瓦斯治理安全生产计划。

三、定期检查、指导防治瓦斯工作,解决瓦斯治理所需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

四、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瓦斯治理情况,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定期组织瓦斯治理工作专项检查,并进行分析总结,对瓦斯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平衡。

六、重视瓦斯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瓦斯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瓦斯治理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七、按规定为职工配备保障瓦斯治理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八、矿井发生瓦斯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负责抢救指挥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

第2篇 机电队长瓦斯防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瓦斯治理细则要求。

2、组织并落实本队职工学习、掌握瓦斯治理知识。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管好、用好本队分管的机电设备,消灭电气失爆,抓好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4、经常深入现场,加强对分管瓦斯治理用设备、设施的管理力度,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5、完成领导交给的瓦斯治理有关工作任务。

第3篇 抽放区瓦斯抽采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抽放区瓦斯抽采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知并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遵守规程、措施、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3.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三、参加安全生产学习培训,持证上岗

4.参加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参加单位组织的周安全学习例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四、落实现场安全确认,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爱护安全生产设备、设施。

7.杜绝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8.正规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健康检查。

9.作业前必须对各项安全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安全确认。

10.负责钻探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钻探设备状态完好。

11.负责施工前对钻场顶板、钻机稳固、油管、风水管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异常后方可作业。

12.在钻探施工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作业,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五、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3.参加矿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14.参加职工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知识的普及教育,熟悉本工作面的避灾路线。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5.发生事故和灾害时,及时如实报告。

第4篇 矿井瓦斯防治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一、瓦斯的性质和危害

1、瓦斯的性质:瓦斯是一种五色、无味、无臭的气体,它几乎比空气轻一半,因此瓦斯容易积聚在巷道的上方,空顶处和掘进上山工作面中,瓦斯无毒,但有窒息性;瓦斯难溶于水,但扩散性与渗透性很强;瓦斯遇火能燃烧,能爆炸,但不能助燃。

2、瓦斯的危害:瓦斯是煤矿普通存在、危害最大的气体,全国的所有煤矿都是瓦斯矿井。瓦斯能使人窒息,特别是发生煤与斯突出时更易窒息。瓦斯燃烧、爆炸,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坏。瓦斯连续爆炸损失更大。

二、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与防治措施:

1、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

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瓦斯浓度达到5---16%;

②引爆火源温度在650-750℃。

③空气中的氧浓度在12%以上。

2、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①防止瓦斯积聚

a、加强通风。做到供风稳定,连续不断,安全可靠,保证风量。

b、加强检查。《规程》规定: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和检查仪器。

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检查次数: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两次。每次停风后、恢复通风之前和放炮后都必须先检查瓦斯。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装甲烷断电仪。井下一切工作地点和硐室必须纳入瓦斯检查范围,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c、及时处理局部瓦斯积聚。《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d、抽放瓦斯。

②防止瓦斯引燃:

a、严格明火管制。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严禁穿化纤衣服;井下禁止使用电炉,禁止井下拆卸矿灯;井口房和通风机房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井下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长及调度室,以便处理。

b、严格放炮制度。放炮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严禁放糊炮或明炮。严禁明火、明电放炮。

t、消除电气火花。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完好,严禁带电作业,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

d、严防摩擦,撞击火花。

e、防静电、雷电。

③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的措施

a、矿井每年应编制《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b、矿井发生事故时,矿长、矿井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召请矿山救护队,严禁违章指挥和盲目抢救。

c、矿井通风系统力求简单,不用的巷通应及时封闭,各采掘工作面要采用独立通风,实行分区通风。风流控制设施必须安全可靠。

d、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装有防爆门及主要通风机设有反风装置。

三、矿井瓦斯等级划分

在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过瓦斯,该矿井即定为瓦斯矿井,并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lo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lo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四、瓦斯检查有关要求:

1、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2、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不空班、漏检和假检,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浓度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3、瓦斯检查员要实现工作地点记录牌、检查记录手册、班报表“三对口”。

4、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放炮工、班长、流动电钳工等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

5、执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都要检查瓦斯。

6、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必须审阅通风瓦斯日报。

五、《规程》对有关地点瓦斯浓度的规定:

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4、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5、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压人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它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与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

6、进行焊接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7、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矿井必须有停电和检修通风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机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通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和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的安全浓度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封闭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5篇 瓦斯地质规律促进矿井安全生产

瓦斯地质规律包括瓦斯生成的地质条件,瓦斯保存的地质条件,瓦斯赋存特征,矿区、井田构造变形特征及复杂程度,不同方向的断裂、褶皱类型及发育特征,构造挤压、张拉、剪切应力场的演化历史,煤层结构破坏及构造煤的发育程度等,这些都是影响煤层瓦斯含量、矿井瓦斯涌出量、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煤与瓦斯突出强度和瓦斯抽放利用条件的主要地质因素。

云贵高原系由云南高原和贵州高原组合而成,包括哀牢山以东的云南东部、贵州全部和广西、四川、湖南、湖北等部分边缘地区。华南地区在构造上属华南板块,北面受塔里木--华北板块的挤压,西面受特提斯构造侧挤,南面受印支板块的推挤,东面受太平洋菲律宾板块的多次俯冲作用,从印支期经燕山期至喜马拉雅期,连续的挤压变形,多次造山,多期岩浆活动,使得华南地区成为我国煤与瓦斯突出最为严重的地区。

瓦斯是地质作用的产物,无论是煤层瓦斯的赋存、分布的地质原因和规律,还是瓦斯涌出、瓦斯突出的原因和规律,都涉及到极其复杂的地质条件,只有清楚矿区、矿井地质构造及其构造应力场在历次构造运动中经受挤压、拉张、剪切作用的演化历史,才能弄清楚矿井、采区、采面煤层瓦斯的保存和赋存特征,也只有如此,才能清楚矿区、井田的构造挤压、剪切带的分布和构造煤的发育特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清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的分区、分带特征,煤层瓦斯抽放的难易程度和应采取的对策和技术。

桂箐矿井区内构造形迹以北东向的挤压较紧密的背斜和较宽缓的向斜发育为特征,同时又有北东向北西向的断层发育。由于断层的存在,上述背、向斜构造形迹常被断层切割破坏,保存多不完整。区内主要可采煤层(m9煤层),性软、脆,f在0.19--0.37之间,外观多呈粉状,仅局部有碎块,多由光亮型及半亮型煤条带组成,煤层厚1.18~23.12m,一般厚2.0~4.5m,厚度有较大变化,浅部多在4.0m以上,中深部出现两个方向为北西~南东延伸的厚度变薄带,这两带煤层厚度一般多在1.50~2.50m间,深部及北西部地带,煤层厚度复又增加,煤厚一般增厚为4.0~6.0m。这两个厚度变薄带均位于龙盖背斜轴部,其延伸方向与这一背斜延伸方向大体一致,在背斜成生时,由于局部张力拉伸而使煤层受拉张力影响导致其厚度变薄可间接说明构造因素的影响。由于本区m9煤层深埋地下,不存在风化带,因此,煤层中瓦斯封闭状况较好,在矿井钻孔施工过程中常伴有瓦斯涌出和喷孔等动力现象,这也说明了地质构造及构造应力的作用。

瓦斯突出分布是不均衡的,特别是压性、压扭性构造与突出息息相关,有时断距只有几米甚至几分米的小型逆断层或平移断层就会导致强烈的瓦斯突出。从现今的构造应力场来看,构造发育的地带构造应力场应力比较集中,使煤层处于强挤压状态,从而有利于煤层中赋存高压瓦斯。另外,瓦斯突出与褶皱构造的关系也是极其密切的,煤层在褶皱形成过程中,由于韧性剪切、塑性流动而形成构造煤的“煤包”通常是发生严重瓦斯突出的部位,当背斜的轴部及其附近张性断裂比较发育,或者当背斜的轴部受到“侵蚀”时,则成为煤层瓦斯排放的通道。

从桂箐煤矿“5.16”煤与瓦斯突出情况来看,煤层(m9)厚度有较大的变化,钻孔资料显示煤层厚度在1.2-3.0m,而突出地点的煤层厚度达到了8.3m,煤层厚度的突然增大,使煤体在地质构造的作用下形成“煤包”而产生局部应力集中,从m9煤的坚固性系数f的试验指标及其性状上也可以看出,m9煤的结构类型应属于ⅲ类构造煤,属易突出煤层。

煤与瓦斯突出是个极其复杂的动力现象,煤体结构的破坏是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必要条件,构造应力集中、压性、压扭性构造是煤与瓦斯突出的主要地带,因此地质构造通过对煤体结构的控制来控制瓦斯突出的分布,研究瓦斯突出的地质条件和瓦斯突出的煤体结构破坏,是实现瓦斯突出预测的技术途径。另外,要系统收集、整理建矿以来各个采掘工作面每天的瓦斯浓度、风量和抽放量,计算出各个采掘工作面每天的绝对瓦斯涌出量,然后转绘到瓦斯地质图上,就可以直观的反映出与各种地质因素和采掘条件的关系,通过图上展绘的瓦斯涌出量值,就可预测临近未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的大小。

瓦斯地质是矿井瓦斯防治工作的基础,积极开展瓦斯地质的研究工作,对促进矿井安全健康的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6篇 掘进工瓦斯防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积极学习防治瓦斯措施,并参加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施工中搞好安全防护工作,并爱护瓦斯治理设施。

3、积极接受防治瓦斯知识的培训,熟悉瓦斯治理基本知识,并参加考试。

4、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施工,严格按照防治瓦斯措施作业。

5、搞好自保、互保、熟知瓦斯预兆。

第7篇 瓦斯检查员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瓦期检查员必须经过考试,依法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下井要带齐瓦斯检测仪、胶皮管、温度计、手册及其它规定的仪器、用具。

第2条 对携带的瓦斯检测仪的各部件进行检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

第3条 检查药品是否失效,若发现药品失效、变色,应立即更换。

第4条 检查气球、胶管、仪器的气密性。

第5条 检查干涉条纹是否清晰。

第6条 对仪器进行校正,用新鲜空气清洗气室,最后调整零位。

第7条 瓦斯检查的操作顺序:

安全检查→取样→读数→记录→现场班组长签字→填牌板→填报表。

第8条 瓦斯检查员要坚持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到指定的地点认真检测。

第9条 瓦斯检查员上井后,要根据瓦斯检查手册填写的数据,填写报表,做到“牌板”、“手册”、“班报”三对口。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瓦斯检查员“三违”论处;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巡回检测的。

(二)没有按照规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造成空班漏检和假检。

(三)没有及时填写瓦斯牌板的。

(四)瓦斯检查时,没有严格按规定操作,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的。

第8篇 安全矿长瓦斯防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落实党的瓦斯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协助矿长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管理细则》的规定。

三、督促、检查矿所属各系统落实三大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管理细则》及瓦斯治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情况。

四、督促有关科、队完善瓦斯治理规章制度,组织安检人员、评估人员,对各施工现场的瓦斯治理措施进行检查、评估,坚持“四不生产”原则。

五、监督瓦斯治理工作计划的落实。

六、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瓦斯治理工作,掌握矿井瓦斯隐患,并提出针对性瓦斯治理措施。

七、监督全矿职工的瓦斯治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瓦斯治理意识和技术素质。

八、矿井发生瓦斯事故后,协助矿长立即组织抢救并进行调查、勘查,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主持追查分析事故的会议,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第9篇 瓦斯监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检修监测设备人员,必须按机电设备完好要求保质保量检修好,不完好不得下井安装。

2、检修调试分站主板时,主板调校正常后,必须在地面分站上试运24小时以上再下井安装,确保主板的可靠性,并作好检修记录。

3、检修瓦斯传感器、开停传感器等,必须按检修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瓦斯传感器,除校验零点恒流外,还必须校验满度,由检修人作好检修记录。新传感器必须经检修人员调校正常后方可下井。

4、检修人员必须保证地面有两套完好无缺的分站,有足够的瓦斯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以便备用。

5、焊接好的分站插头、小线插头,承包人员必须了解其接法,不得乱接,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6、检修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仪器仪表的使用操作性能,在检修时,应按电工操作要求做到安全用电,防止触电及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发现设备漏电时,必须汇报处理。

7、检修人员要保证检修台的整洁卫生,要把检修好的设备有条理地放好,不准乱堆乱放、好坏不分。

第10篇 强化通风瓦斯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地处安徽省北部,矿区开发于1958年,现有生产矿井14个,在建矿井1个,煤炭年产量1600万t左右。各矿均为高瓦斯矿井,其中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矿井3个,即芦岭、海孜、祁南矿。全公司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2000年为427m3/min。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2.35 m3/t,高瓦斯采掘工作面越来越多,占工作面总个数的25%~30%。各矿煤尘均有爆炸危险性,爆炸指数在20%~49%之间。煤层具有自然发火倾向,最短自然发火期仅为两个月。安全生产难度大,通过全公司广大干群共同努力,杜绝了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现将具体做法简介如下。

1 认真执行“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把“一通三防”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公司制定完善“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管理规定、措施。严格实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创水平检查评比活动,把通风质量管理纳入到采掘工程质量标准化检查和“三保”达标活动中,将通防设施移交给所辖区域生产单位管理,做到重奖重罚,并将各抽放矿井瓦斯抽放数量纳入公司经济考核指标,实现“一通三防”齐抓共管。

确保“一通三防”投入,充分发挥现有技术装备作用。集团公司除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通风重大安措工程外,对各矿出生产成本的项目也纳入检查考核内容,临涣、朔里矿去年为通风巷道扩修改造工程各自投入200多万元。公司还专门制定了《关于提取通风安全装备维修资金的通知》,仅此一项每年达350万元。公司及各矿每年“一通三防”安措工程总投资达3000多万元。

2 不断完善通风系统,确保通风能力与生产能力同步提高

为保证矿井通风能力与生产安排相适应,随矿井生产变化即时进行通风系统改造与调整,仅风机更新改造就先后投入资金4800多万元,改造了16个分风井系统,30多台风机,使矿井总进风量达162068 m3/min,保证了安全生产。

公司严格控制了串联通风,做到正规、合理、稳定、可靠,全公司70个回采工作面200多局部通风掘进头,一次性串联通风仅有11处,且杜绝了二次串联通风,50%的矿消灭了串联通风。

近几年随放顶煤工作面开采和单产提高,各矿相继进行风机性能和井下阻力测定和通风系统优化、简化工作、努力减少通风设施,降低通风阻力:如芦岭矿东风井、张庄矿东一风井风机关闭停运,祁南矿新建立并完善中央、西风井系统;完成袁庄矿、海孜矿、童亭矿、石台矿简化采区系统,先后减少风门200多道,提高了有效风量利用率,达到了安全增风节电、风机经济运行目的。

3 研究和掌握高突矿井瓦斯涌出特点及规律,积极探索适合我公司的瓦斯治理方法

先后与重庆、抚顺煤科分院、中国矿业大学等院校合作开展淮北矿区瓦斯赋存规律及防治措施研究,形成了淮北矿区瓦斯综合治理的基本模式。根据各矿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了底板穿层钻孔、沿煤层钻孔、工作面顶板打高位巷道、高位钻孔综合抽放措施。

矿区现有1个地面瓦斯抽放系统,另已有8个矿建立井下局部瓦斯抽放系统,在抽工作面20个,使用移动泵站20多台,由于采取多种抽放瓦斯方法,矿区瓦斯抽放量从1997年的500多万m3提高到2000年的1801万m3,2001年1~7月份就抽放瓦斯1809万m3,有效地解决了回采工作面回风流及上隅角局部瓦斯超限问题,杜绝了重大瓦斯事故。

4 组织开展“一通三防”专项会战,消除重大隐患

(1)组织以芦岭矿为代表的瓦斯综合治理会战,进行瓦斯抽放系统改造,抓好开采十煤解放层抽放瓦斯工作及祁南、桃园、朱仙庄、童亭、海孜、石台、岱河等矿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具体治理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组织实施。大力推广孔径、长钻孔、严封闭抽放瓦斯方法,推广应用自制大直径薄壁管抽放经验。改进打钻工艺,推广使用移动压风机,提高钻进速度、成孔率和抽放率。

(2)强化局部通风管理,开展“控制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掉电、减少瓦斯排放”专项治理会战。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掉电是造成瓦斯积聚和排放的主要原因,为控制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掉电次数,公司制定下发了“控制局部通风机停掉电、减少瓦斯排入专项治理”办法,实行专项治理、目标管理。集团公司坚持月考核通报,季度奖惩兑现制度,取得显著效果。煤、半煤岩掘进头全部实现“三专两闭锁”及双局部通风机、双电源(即一台运行,一台备用)管理,部分矿实现“双三专”供电。大力推广使用高效率、大风量、低噪音对旋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掉电严格执行追查处理和实行分级瓦斯排放制度,有效控制了局部通风机停掉电、排放瓦斯次数,全公司200多个局部通风掘进头2000年全年因停掉电造成的瓦斯积聚排放共72次,比1997年专项治理会战前的410次减少了80%。

(3)抓煤层自然发火综合治理会战工程。集团公司专门下发了综合治理会战的意见。朱仙庄、芦岭、袁庄、桃园、祁南等自然发火严重的矿实施注高分子材料、注凝胶、灌浆、洒浆和防火封闭、过煤段挂网喷浆技术,采后埋束管控头进行防火预测预报综合治理办法,几年来消灭了煤层自然发火事故。

(4)组织部分矿进行综合防尘达标会战,各矿做到了防尘系统完善、喷雾洒水设施齐全。采煤工作面均实行煤壁注水,出煤系统、转载点实现了自动喷雾和过车、放煤眼自动防尘喷雾新技术,保证了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5 加强瓦斯监测检查,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瓦斯检查采取专职瓦斯检查员、采掘班队长动态检查与瓦斯监测探头定点连续监测的交叉网络化管理系统,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做到小班三检查三汇报,重点采掘面专人现场交接班管理,部分矿实行巡回检查反调度的办法互相监督。井下采煤跟班干部和掘进队长也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对其负责的工作面实行瓦斯检查、汇报制度,并在掘进迎头、采煤面上隅角悬挂便携式瓦斯警报仪,采煤工作面全部实现瓦斯超限断电,煤、半煤掘进头按标准做到“三专两闭锁”。

6 健全技术规范,严把关抓重点,落实安全措施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重点把好五个关:一是把好设计关,在采掘 工程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和保证通风安全的需要;二是把好生产布局关,尽量避免采掘生产过于集中,防止造成局部风量紧张;三是坚持“以风定产”原则,风量不足的采区、采掘工作面不生产;四是严格执行先抽后采、不抽不采的原则,抽放不充分的工作面不安排生产;五是把好措施编制、审批、实施关;建立重大安措资金提取制度并纳入对矿标准化管理考核的内容。

7 强化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

严格实行“装备、管理、培训”三并重原则,加强通风瓦斯安全知识全员培训教育,强化“一通三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强制性“一通三防”应知应会培训,保证培训效果,开展“一通三防”知识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各矿每年对通风工种人员进行培训,集团公司定期组织对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瓦斯监测工、防突打钻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到安培中心进行培训、考试。

对各矿井下采、掘、机、运、通、修等生产管理干部,包括班队长等,实行“一通三防”安全知识资格认证,不取得资格证者不准上岗。矿里每年进行一次轮训学习、考试、并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通风安全资格认证统考。

8 坚持“八个停产整顿”的原则,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及现场管理

强化安全监察监督制度。在抓好控制零星事故的同时,把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一通三防”上,实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动态和每周至少一次的“一通三防”专业不定期动态检查。坚持“八个停产整顿”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超限作业,坚持瓦斯超限按事故追查处理制度。先后下发了业务联系书、传真电文30多份,因通风瓦斯问题现场停止工作面作业20多次,有效地杜绝了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

(李同志)

第11篇 瓦斯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上岗,加强业务技术学习,增强业务保安和自主保安能力。

第2条负责井下日常瓦斯巡回检查和其它气体检查,认真按照瓦检员技术操作规程和瓦斯设点计划、瓦斯巡回路线检查瓦斯情况,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对当班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3条熟悉矿井通风系统,负责查看巡回路线上的各种通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局扇停风,采掘面或其它地点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及有关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汇报监区或调度室,对重大问题要现场督促整改。

第4条检查高冒地点、采煤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由低向上检查,严防窒息事故发生。负责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及密闭外的瓦斯情况,要在栅栏外检查,不准进入巷道检查。

第5条完成承担的恢复通风任务,协助救护队完成排放瓦斯安全工作。烧焊时按规定检查瓦斯,参与瓦斯鉴定工作,及时完成监区安排的应急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如实准确填写瓦斯牌板、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报表,做到“三对口”。

第7条爱护瓦斯检测仪、温度计等测量工具,确保测量的准确性。

二、责任追究

第8条未严格遵循瓦斯巡回检查路线进行检测,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的,以及未按要求程序进行检测,造成数据,出现明显错误的,瓦检员负直接责任。

第9条不熟悉井下通风系统,对检查发现的局扇非正常停风,瓦斯超限等情况未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按调度室要求进行处理的,瓦检员负直接责任。

第10条未严格遵守瓦检“操作规程”,瓦检员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出现“三违”的,瓦检员负直接责任。

第11条未在电气焊及恢复通风时按规定检查瓦斯,造成重大瓦斯责任事故的,瓦检员负直接责任。

第12条未按要求及时填写瓦斯牌板、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报表的,瓦检员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因人为原因造成瓦检仪、温度计等测量工具缺失、损坏的,瓦检负赔偿责任。

第14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瓦斯检查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瓦斯检查员必须是热爱本职工作,经过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担任。并熟悉井下巷道和通风设施情况。按时参加矿、队、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技术等学习会议,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素质。

2、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蔡山洞煤矿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及其它有关通风、瓦斯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瓦斯检查记录“三对口”制度。严禁空班漏检。

3、负责检查所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通风状况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4、做到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其它地点按《蔡山洞煤矿安全检查制度》中瓦斯日常检查和管理的规定执行。当瓦斯超限时,有权先行责令停止作业或撤出人员,事后报告调度室或通风队和再进行处理。

5、坚持“一炮三检”制,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超限,严禁装药、放炮、作业。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本班不留工作后患,下班明了工作情况,使其连续有效的控制井下瓦斯情况。

7、爱护瓦斯检定器,及时换药,每班必须清洗、校验瓦斯检定器,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实现矿井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的目的。

第13篇 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瓦斯监测监控员是考试合格持证的作业人员,是专门负责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运行和管理,对井下作业地点瓦斯浓度、风速等数据监测的专职人员。

2、 瓦斯监测监控员每日要填制瓦斯监测日报,报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

3、 瓦斯监测监控员在监控时发现井下瓦斯浓度突然超限,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向矿领导汇报。

4、 瓦斯监测监控员要经常下井,检查线路、分站、探头的工作状态,并与携光谱瓦斯检查员核对监测结果。

5、 瓦斯监测监控员对地面设备要做好防雷电保护装置,防止发生事故。瓦斯监测监控员发现停电或突然停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时,要向矿领导汇报。

6、 瓦斯监测监控员每月对井下使用的监控设备、数量、位置、控制区域变化情况,要绘出布置图。

7、 瓦斯监测监控员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因工作失误造成监控中断,无理由不做瓦斯监控日报,在电脑上玩游戏,损坏监控设备要追究责任。

第14篇 瓦斯抽放钻机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施工前,要将钻机摆放平稳,打牢压车柱。

二、施工过程中,钻杆前后不准站人,不准用手托扶钻杆。

三、施工过程中,人员工作服要穿戴整齐,戴好安全帽,系好矿灯。严禁卧躺,不准赤脚或穿拖鞋工作。

四、施工过程中,能够正确使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五、钻操作应由熟练钻工或带班班长操作,不准坐在电机上或钻机任一部位操作钻机,操作时,袖口要束紧或卷起,不准用脚制动运转皮带。

六、操作人员要熟知各种钻机的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不得任意调节钻机的液压控制系统,钻机在出现故障时,不许带病运转。

七、松紧立轴卡瓦时,应待立轴停止运转后进行。

八、钻机不得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运转。

九、在钻机正常运行时,不得任意拨动各种联动手柄,如需要变速、变向时,必须停车后进行。

十、人工取下钻杆和装卸水笼头时,钻机的控制开关必须处在停止位置。

十一、钻机未停稳时,人员不得靠近钻杆或跨越钻杆。

十二、禁止在运转的皮带附近更换工作服和做其它工作。

十三、禁止立轴回转时丈量机上残尺或进尺长度。

十四、钻机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芯管的有效长度。

十五、无岩芯钻进时,发现钻头糊钻、憋泵、转速显著下降时,应立即提钻,不得随意加大压力强行钻进。

十六、钻进岩石孔时,发现孔口不返水,应立即提出钻具检查,见煤时要采取压风排渣措施。

十七、钻进煤孔时,要采取压风排渣和除尘措施。

十八、当发生埋钻事故时,在钻机无法安全固定运行的情况下,不准用钻机强行起拨钻具。

十九、孔内下套管遇阻时,严禁用钻机硬性冲击。

二十、严禁用钻头扫出孔内丢失钻具。

二一、所有人员不准用眼在孔口附近观看孔内情况,当钻孔仰角超过250时,不准正对钻机操作。

二二、钻进过程中,工作人员要精力集中,注意观察钻进情况,严格控制钻进速度,随时注意电动机的负荷情况,不得超载,当发生火花、冒烟或转数急剧降低和发热等情况,立即断开电路进行检查调整。

第15篇 掘进队长瓦斯防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队所掘进巷道综合瓦斯治理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2、负责组织本队干部、工人学习已批准的防治瓦斯措施,并履行学习签字、考试制度的落实。

3、负责教育本队职工对瓦斯治理安全设施爱护工作,并对矿组织的瓦斯治理措施实施情况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4、组织本队职工参与矿组织的瓦斯治理知识培训。

5、负责在本队推广应用瓦斯治理新工艺、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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