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计公司设计员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按照燃气工程设计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文件等设计,使设计尽量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2) 设计燃气工程、设备等相关严格执行“三同时”,标注好安全注意事项。
(3) 对建设项目可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以及设计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燃气法律法规标准。
(4) 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在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将危害消除在生产过程中,设计的生产工艺需达到本质安全化。
(5) 改造生产设备或改造工艺流程等设计,需严格按照燃气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并在个人及设计公司有此资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如因个人无资质而进行此类改造设计的,由该设计人承担设计上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6) 接受公司安排的相关资质培训,并积极主动取得有关资质。
(7) 对因本人设计存在的安全隐患造成的事故负设计责任。
(8) 对个人工作用电脑的用电安全、消防安全负责。
第2篇 设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
(1)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卫生“三同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有相关职业安全卫生内容,设计中须有安全注意事项,并落实到施工图设计中。
(2) 严格执行“五同时”。
(3) 对建设项目可开展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
(4) 设计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将危害消除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努力达到本质安全化。
(5) 不得接无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
(6) 需对设计人员进行资质培训认定,确保其有设计资质,并持证上岗。
(7) 对因设计原因造成事故负全责。
(8) 对本部门内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3篇 设计公司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 要求设计公司设计员严格按照燃气工程设计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文件等设计,使设计尽量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2) 严格执行“三同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有相关职业安全卫生内容,初步设计中须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并将安全注意事项落实到施工图设计中。
(3) 对建设项目应开展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以及设计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燃气法律法规标准。
(4) 指导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在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将危害消除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达到本质安全化。
(5) 接到新建、改建、扩建生产设备或改造工艺流程等工程设计时,需审核设计公司及设计员(或设计工程师)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在设计公司及设计员(或设计工程师)具备相应资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接受并开展此类工程设计,并严格按照燃气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进行。
(6) 如明知本单位无相应资质而接某工程设计,或强行分配给无资质的下属设计员进行有关设计的,需承担相关责任。
(7) 督促设计审核工程师对有关设计进行审核,争取设计尽量满足法律、规范、标准。
(8) 需对新进设计人员进行资质培训、认定,确保其有设计资质,并持证上岗。
(9) 对因本设计公司设计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10) 对本部门内部安全工作(包括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2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