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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安全生产11篇

发布时间:2023-03-18 热度:87

设备安装安全生产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设备安装工

一、负责公司机电设备的安装、回收工作、以及水泵、管路和井上、下大型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工作。

二、熟悉本工作范围内各种机电设备的技术特征、性能、构造和安装、拆运方法,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安装拆运任务。

三、所有进行安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需事先按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

四、安装大型机电设备时,应严格执行单项工程操作程序、施工措施和质量标准,不得违章作业。

五、机电设备安装后,一律试运转,需要测定技术数据的,一定要进行测定,并认真做好记录。

六、电气设备进行验收试运转时,应严格执行各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2篇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井下机械设备安装维修工

1、井下机械设备安装维修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上岗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应有施工负责人安全检查,必要时应配瓦斯检查员,施工地点指挥支护安全、起吊架固定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周围环境有无异常情况,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作业。

4、在斜巷进行安装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5、在倾角大于15º的工作场所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6、当安装现场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瓦斯浓度大于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7、安装工应能正常使用安装工具、活扳手、管钳等,不得加长套管、加长力臂、不得代替手锤。

8、井下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篇 井下机械设备安装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井下机械设备安装维修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上岗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应有施工负责人安全检查,必要时应配瓦斯检查员,施工地点指挥支护安全、起吊架固定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周围环境有无异常情况,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作业。

4、在斜巷进行安装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5、在倾角大于15º的工作场所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6、当安装现场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瓦斯浓度大于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7、安装工应能正常使用安装工具、活扳手、管钳等,不得加长套管、加长力臂、不得代替手锤。

8、井下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篇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根据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无违章工地”活动实施细则》及安装分局沅水项目部多年的实际管理经验,特制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现洪江工地成为“安全无违章工地”的目标,努力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培育自觉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和管理素质,克服责任性和技术性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保证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

1.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

实行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全面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各级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坚持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做到安全,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不定期限检查,凡事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劳动,将安全生产纳入强制性目标管理,逐步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张燕滨

副组长:付辅忠 朱贵江 戴作友

日常常规负责:朱贵江

小组成员:李平亚 王旭荣 李  涛 刘建陵 陈  刚 徐小明 唐作禄

专职安全员:李平亚(佩带安全员袖章)

兼职安全员:王旭荣 李  涛 刘建陵 陈  刚

1.3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构成情况

项目经理

生产副经理     安全监督员      总工程师

电气班    起重班    电焊班    机械班    物资办    综合办

1.4  安全管理措施

1.4.1 安全教育

a)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无违章工地”活动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规程,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b)  坚持开展一年一度的安全月活动,每月一次或多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制度。

c)  对安全工作做到奖惩严明,并贯彻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原则,对安全生产作出成绩和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人应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单位和个人依据事故轻重给予处罚。

d) 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第5篇 机械、电器设备安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械、电气设备安装工是本岗位的直接责任者,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3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机械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

第4条 熟悉作业范围内机电设备(设施)、管路系统的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

第5条 负责机电设备、管路系统的安装、撤除、提升、运输、起吊所用的设备(设施)器具符合规定要求,正确选设起吊点,装封车符合标准要求。

第6条 严格按技术要求和工艺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第7条 在机电设备、管路系统的安装、撤除、改造过程中对顶板实施监控。

第8条 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9条 工作中杜绝违章作业。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机电安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违背《煤矿安全规程》、《机械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工作中不熟悉作业范围内机电设备(设施)、管路系统的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机械安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机电设备、管路系统的安装、撤除、提升、运输、起吊所用的设备(设施)器具不符合规定要求,未正确选设起吊点,装封车不符合标准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5条 未按技术要求和工艺施工,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6条 在机电设备、管路系统的安装、撤除、改造过程中未对顶板实施监控,机电安装工负主要或重要责任。

第17条 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机电设备安装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9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生产技术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涉及的专业比通信线路工程多,而且各有其特点。包括了程控交换 专业、传输设备专业、移动通信专业、通信电源专业、卫星通信专业、数字数据专业、微波通信专业等。

通信设备专业与通信线路专业的分界在总配线架(mdf)和光配线架(odf)上。配线架的外侧均属于线路,内侧均属于设备专业施工。由此可知,通信设备专业相比线路专业受环境影响要小些。

通信企业必须保证通信全程、全网不可间断。因此通信设备施工,特别是增容、扩容作业,为了保证通信设备运行中的安全,为了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必须要求施工作业人员严格遵守通信设备安装安全生产技术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强制性标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通用安全要求

一、一般安全要求

1.设备开箱时应注意包装箱上的标志,严禁倒置。开箱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锤猛力敲打包装箱。开箱后应及时清理箱板、铁皮、泡沫等杂物。雨雪、潮湿天气不得在室外开箱。

2.在机房内搬移设备时,不得损坏地板和其他设备。

3.施工作业所用工、机具应完好,不得带°病±作业。

4.施工场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饮水。

5.在已有运行设备的机房内作业时,应划定施工作业区域。作业人员不得触碰在运设备;不得随意关断电源开关。

6.多用插座、电烙铁、手电钻、电锤等工具的电源接线应绝缘良好;严禁将交流电源线挂在通信设备上。

7.施工用临时电源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标明电压和容量。使用机房原有电源插座时必须先测量电压、核实电源开关容量。

8.铁架、槽道、机架、人字梯上不得放置工具和器材。高凳上放置工具和器材时,人离开时必须随手取下。搬移高凳时,应先检查、清理高凳上的工具和器材。

9.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梯或高凳。严禁脚踩铁架、机架和电缆走遭。严禁攀登配线架支架;严禁脚踩端子板、弹簧排。

10.涉电作业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并由专业人员操作。在带电的设备、头柜、分支柜中操作时,作业人员应取下手表、戒指、项链等金属饰品。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螺丝钉、垫片、铜屑等金属材料掉落引起短路。

11.在运行设备顶部操作时,应对运行设备采取防护措施,严禁工具、螺丝等金属物品落入机柜内。

12.重要工序应由操作技术熟练的人员操作。建设单位随工人员或监理人员、工程质检员应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

13.系统割接时,应做好割接方案和数据备份,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14.每日工作完毕离开现场前应清理现场,切断作业电源。检查电源及其他不安全因索,确认无安全隐患。

第二节  静电事故的防范

静电可以放电引起火花,在可燃气体中会引起火灾和爆炸,静电在设备电路板上放电会引起设备损坏。通信行业是对静电比较敏感的行业。静电虽不能对人体造成伤害,但静电电压可高达数万伏,可能发生放电产生静电火花,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静电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因素。因此施工作业人员对静电应有充分的了解,做好有效的防范。

一、放电与引燃

在相同带电电位条件下,液面或固体表面带负电荷时发生的放电比带正电荷时发生的放电对可燃气的引燃能力要大一个数量级。

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可燃物更易点燃。

1.可燃物的温度比常温高;

2.局部环境氧含量(或其他助燃气含量)比正常空气中的高;

3.爆炸性气体的压力比常压高。

各种防护措施应根据现场环境条件、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工物件的特性以及发生静电引燃的可能程度等予以研究选用。

(一)基本防护措施

1.减少静电荷产生

(1)对接触起电的有关物料,应尽量选用在带电序列中位置较邻近的,或对产生正负电荷的物料加以适当组合,使最终达到起电最小。

(2)在生产工艺的设计上,对有关物料之间的接触,尽量做到接触面积较小、压力较小、接触次数较少、运动和分离速度较慢。

2.加快静电荷对地泄漏

(1)在存在静电引爆危险的场所,所有属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对金属物体应直接与大地作导通性连接,对金属以外的静电导体及亚导体则应作间接接地。

(2)静电导体与大地间的总泄漏电阻值在通常情况下均不应大于106ω。对于某些特殊情况,有时为了限制静电导体对地的放电电流,允许人为地将其泄漏电阻值提高到不超过109ω。

(3)局部环境的相对湿度宜增加至50%以上。

(4)生产工艺设备应采用静电导体或静电亚导体,避免采用静电非导体。

(5)对于高带电的物料,宜在接近排放口前的适当位置装设静电缓和器。

(6)在某些物料中,可添加少量适宜的防静电添加剂,以降低其电阻率。

(7)在生产现场使用静电导体制作的操作工具,应予接地。

3.采用静电消除器。为消除静电非导体的静电,宜采用高压电源式、感应式或放射源式等不同类型的消除器。

4.静电屏蔽。将带电体进行局部或全部静电屏蔽,同时屏蔽体应可靠接地。

5.尽量避免存在静电放电的条件。在设计和制作工艺装置或设备时,应尽量避免存在静电放电的条件,如在容器内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等。

6.控制可燃物的浓度。控制气体中可燃物的浓度,保持在爆炸下限以下。

(二)服装静电防护

1.当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属0区或1区,且可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在0.25mj以下时,工作人员应穿无静电点燃危险的工作服。当环境相对湿度保持在50%以上时,可穿棉工作服。

2.在爆炸危险场所工作的人员,应穿防静电(导电)鞋,以防人体带电,地面也应配用导电地面。

3.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凡疑为静电引燃的事故,除按常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析和确认。

1.检查分析是否存在发生静电放电引燃的必要条件

(1)通过对有关的运转设备、物料性能、人员操作以及环境情况的分析,推测可能带有静电的设备、物体及其带电程度、放电条件和类型。

(2)收集和测取必要的有关技术参数,并估算可能的放电能量。

(3)对是否属静电放电火源作出倾向性意见,或对较为简单明显的情况作出相应的结论。

2.对于较为复杂的情况,则应根据实际的需要和可能,选取以下部分或全部内容,作进一步的测试,并通过综合分析后,作出相应的结论。

(1)充分收集或测取有关技术参数,主要包括环境温、湿度和通风情况、可燃物种类、释放源位置、可能的爆炸性气体浓度及分布情况,已有的防火、防爆措施及其实际作用,与静电有关的物料的流量、流速和人员动作、操作的情况,非静电的其他火源的可能性等。

(2)遗留残骸件的分析检验,其方法是选出可能带有静电并发生放电的物件(主要是金属件)通过电子显微镜作微观形貌观察,查明是否存在类似“火山口”特征的高温熔融微坑。以确定静电放电的具体部位,判断事故的原因。

(3)物件的起电程度和放电能量难用分析的方法予以定量或半定量确定时,需参考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条件,进行实物模拟试验,加以验证。模拟试验可在现场或在其他适宜场所进行。

对有关情况数据作进一步综合分析,观察各种情况数据间的相互关系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和是否存在矛盾,必要时还须对其他情况数据(包括非静电技术方面的)作补充收集或测试,以便作出最终结论。

第三节  仪表的使用

1.仪表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仪表的使用方法,并按仪表的技术规定进行操作。

2.仪表使用前必须按额定工作电源电压的要求引接电源,电源插座应选用有防漏电保护的插座,仪表使用时应接地保护。

3.使用直流电源的仪表时,电源的正负极性不得接反。直流电源仪表长期不使用时应及时从仪表中取出电池。

4,交/直流两用仪表在插入电源塞孔和接引电源时,应严格禁止交/直流电源接错。

5.做过耐压和绝缘测试的线对必须及时放电,然后才能在经过放电后的线对上,再进行其它项目的测试。

6.使用仪表的现场,必须防止日晒、雨淋和火烤;不得使水等液体或金属物质进入仪表内部。

7.仪表内有异常声音、气体、气味等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

8.不得将仪表电池和金属物品放在一起保管:搬运仪表时,应使用专用的仪表箱,使用仪表应轻拿轻放。

9.使用带激光源仪器时,不得将光源正对着眼睛。

二、熔接机

1.熔接机不得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不得直接接触熔接机的高温部位(加热器或电极);

2.更换电极棒前应关闭电源开关,将电源取出或将电源插头拔下;

3.清洁熔接机时,严禁使用含氟的喷雾清洁剂。

三、安装机架和布放线缆

1.设备在安装时(含自立式设备),应用膨胀螺栓对地加固。在抗震地区,必须按设计要求,对设备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2.在已运行的设备旁安装机架时应防止碰撞原有设备。

3.布放线缆时,不应强力硬拽,并设人看管缆盘。在楼顶上布放缆线时,不可站在。

窗台上作业。如必须站在窗台上作业时,必须扎绑安全带进行保护。

4.布放线缆时应做好标识,其中电源线端头应作绝缘处理。

5.在光纤槽道上布放尾纤时,严禁踩踏原有尾纤。在机房原有odf架上布放尾纤时,严禁将在用光纤拔出而引起通信中断。

6.开剖线缆不得损伤芯线。电源线端头必须镀锡后加装线鼻子,线鼻子的规格应符合要求。

7.连接电源线端头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操作时应防止工具打滑、脱落。

8.列头柜电源保险容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插拔电源保险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用其他工具代替。

四、设备加电测试

1.设备在加电前,应检查设备内不得有金属碎屑,电源正负极不得接反和短路,设备保护地线良好,各级熔丝规格应符合设备的技术要求。

2.设备加电时,必须沿电流方向逐级加电.逐级测量。

3.插拔机盘、模块时必须配戴接地良好的防静电手环。

4.测试仪表应接地,测量时仪表不得过载。

5.线路测试(抢修)时,应先断开设备与外缆的连接。

第7篇 机电设备安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公司机电设备的安装、回收工作、以及水泵、管路和井上、下大型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工作。

二、熟悉本工作范围内各种机电设备的技术特征、性能、构造和安装、拆运方法,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安装拆运任务。

三、所有进行安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需事先按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

四、安装大型机电设备时,应严格执行单项工程操作程序、施工措施和质量标准,不得违章作业。

五、机电设备安装后,一律试运转,需要测定技术数据的,一定要进行测定,并认真做好记录。

六、电气设备进行验收试运转时,应严格执行各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8篇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涉及的专业比通信线路工程多,而且各有其特点。包括了程控交换 专业、传输设备专业、移动通信专业、通信电源专业、卫星通信专业、数字数据专业、微波通信专业等。

通信设备专业与通信线路专业的分界在总配线架(mdf)和光配线架(odf)上。配线架的外侧均属于线路,内侧均属于设备专业施工。由此可知,通信设备专业相比线路专业受环境影响要小些。

通信企业必须保证通信全程、全网不可间断。因此通信设备施工,特别是增容、扩容作业,为了保证通信设备运行中的安全,为了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必须要求施工作业人员严格遵守通信设备安装安全生产技术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强制性标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通用安全要求

一、一般安全要求

1.设备开箱时应注意包装箱上的标志,严禁倒置。开箱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锤猛力敲打包装箱。开箱后应及时清理箱板、铁皮、泡沫等杂物。雨雪、潮湿天气不得在室外开箱。

2.在机房内搬移设备时,不得损坏地板和其他设备。

3.施工作业所用工、机具应完好,不得带°病±作业。

4.施工场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饮水。

5.在已有运行设备的机房内作业时,应划定施工作业区域。作业人员不得触碰在运设备;不得随意关断电源开关。

6.多用插座、电烙铁、手电钻、电锤等工具的电源接线应绝缘良好;严禁将交流电源线挂在通信设备上。

7.施工用临时电源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标明电压和容量。使用机房原有电源插座时必须先测量电压、核实电源开关容量。

8.铁架、槽道、机架、人字梯上不得放置工具和器材。高凳上放置工具和器材时,人离开时必须随手取下。搬移高凳时,应先检查、清理高凳上的工具和器材。

9.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梯或高凳。严禁脚踩铁架、机架和电缆走遭。严禁攀登配线架支架;严禁脚踩端子板、弹簧排。

10.涉电作业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并由专业人员操作。在带电的设备、头柜、分支柜中操作时,作业人员应取下手表、戒指、项链等金属饰品。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螺丝钉、垫片、铜屑等金属材料掉落引起短路。

11.在运行设备顶部操作时,应对运行设备采取防护措施,严禁工具、螺丝等金属物品落入机柜内。

12.重要工序应由操作技术熟练的人员操作。建设单位随工人员或监理人员、工程质检员应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

13.系统割接时,应做好割接方案和数据备份,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14.每日工作完毕离开现场前应清理现场,切断作业电源。检查电源及其他不安全因索,确认无安全隐患。

第二节 静电事故的防范

静电可以放电引起火花,在可燃气体中会引起火灾和爆炸,静电在设备电路板上放电会引起设备损坏。通信行业是对静电比较敏感的行业。静电虽不能对人体造成伤害,但静电电压可高达数万伏,可能发生放电产生静电火花,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静电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因素。因此施工作业人员对静电应有充分的了解,做好有效的防范。

一、放电与引燃

在相同带电电位条件下,液面或固体表面带负电荷时发生的放电比带正电荷时发生的放电对可燃气的引燃能力要大一个数量级。

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可燃物更易点燃。

1.可燃物的温度比常温高;

2.局部环境氧含量(或其他助燃气含量)比正常空气中的高;

3.爆炸性气体的压力比常压高。

各种防护措施应根据现场环境条件、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工物件的特性以及发生静电引燃的可能程度等予以研究选用。

(一)基本防护措施

1.减少静电荷产生

(1)对接触起电的有关物料,应尽量选用在带电序列中位置较邻近的,或对产生正负电荷的物料加以适当组合,使最终达到起电最小。

(2)在生产工艺的设计上,对有关物料之间的接触,尽量做到接触面积较小、压力较小、接触次数较少、运动和分离速度较慢。

2.加快静电荷对地泄漏

(1)在存在静电引爆危险的场所,所有属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对金属物体应直接与大地作导通性连接,对金属以外的静电导体及亚导体则应作间接接地。

(2)静电导体与大地间的总泄漏电阻值在通常情况下均不应大于106ω。对于某些特殊情况,有时为了限制静电导体对地的放电电流,允许人为地将其泄漏电阻值提高到不超过109ω。

(3)局部环境的相对湿度宜增加至50%以上。

(4)生产工艺设备应采用静电导体或静电亚导体,避免采用静电非导体。

(5)对于高带电的物料,宜在接近排放口前的适当位置装设静电缓和器。

(6)在某些物料中,可添加少量适宜的防静电添加剂,以降低其电阻率。

(7)在生产现场使用静电导体制作的操作工具,应予接地。

3.采用静电消除器。为消除静电非导体的静电,宜采用高压电源式、感应式或放射源式等不同类型的消除器。

4.静电屏蔽。将带电体进行局部或全部静电屏蔽,同时屏蔽体应可靠接地。

5.尽量避免存在静电放电的条件。在设计和制作工艺装置或设备时,应尽量避免存在静电放电的条件,如在容器内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等。

6.控制可燃物的浓度。控制气体中可燃物的浓度,保持在爆炸下限以下。

(二)服装静电防护

1.当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属0区或1区,且可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在0.25mj以下时,工作人员应穿无静电点燃危险的工作服。当环境相对湿度保持在50%以上时,可穿棉工作服。

2.在爆炸危险场所工作的人员,应穿防静电(导电)鞋,以防人体带电,地面也应配用导电地面。

3.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凡疑为静电引燃的事故,除按常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析和确认。

1.检查分析是否存在发生静电放电引燃的必要条件

(1)通过对有关的运转设备、物料性能、人员操作以及环境情况的分析,推测可能带有静电的设备、物体及其带电程度、放电条件和类型。

(2)收集和测取必要的有关技术参数,并估算可能的放电能量。

(3)对是否属静电放电火源作出倾向性意见,或对较为简单明显的情况作出相应的结论。

2.对于较为复杂的情况,则应根据实际的需要和可能,选取以下部分或全部内容,作进一步的测试,并通过综合分析后,作出相应的结论。

(1)充分收集或测取有关技术参数,主要包括环境温、湿度和通风情况、可燃物种类、释放源位置、可能的爆炸性气体浓度及分布情况,已有的防火、防爆措施及其实际作用,与静电有关的物料的流量、流速和人员动作、操作的情况,非静电的其他火源的可能性等。

(2)遗留残骸件的分析检验,其方法是选出可能带有静电并发生放电的物件(主要是金属件)通过电子显微镜作微观形貌观察,查明是否存在类似“火山口”特征的高温熔融微坑。以确定静电放电的具体部位,判断事故的原因。

(3)物件的起电程度和放电能量难用分析的方法予以定量或半定量确定时,需参考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条件,进行实物模拟试验,加以验证。模拟试验可在现场或在其他适宜场所进行。

对有关情况数据作进一步综合分析,观察各种情况数据间的相互关系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和是否存在矛盾,必要时还须对其他情况数据(包括非静电技术方面的)作补充收集或测试,以便作出最终结论。

第三节 仪表的使用

1.仪表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仪表的使用方法,并按仪表的技术规定进行操作。

2.仪表使用前必须按额定工作电源电压的要求引接电源,电源插座应选用有防漏电保护的插座,仪表使用时应接地保护。

3.使用直流电源的仪表时,电源的正负极性不得接反。直流电源仪表长期不使用时应及时从仪表中取出电池。

4,交/直流两用仪表在插入电源塞孔和接引电源时,应严格禁止交/直流电源接错。

5.做过耐压和绝缘测试的线对必须及时放电,然后才能在经过放电后的线对上,再进行其它项目的测试。

6.使用仪表的现场,必须防止日晒、雨淋和火烤;不得使水等液体或金属物质进入仪表内部。

7.仪表内有异常声音、气体、气味等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

8.不得将仪表电池和金属物品放在一起保管:搬运仪表时,应使用专用的仪表箱,使用仪表应轻拿轻放。

9.使用带激光源仪器时,不得将光源正对着眼睛。

二、熔接机

1.熔接机不得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不得直接接触熔接机的高温部位(加热器或电极);

2.更换电极棒前应关闭电源开关,将电源取出或将电源插头拔下;

3.清洁熔接机时,严禁使用含氟的喷雾清洁剂。

三、安装机架和布放线缆

1.设备在安装时(含自立式设备),应用膨胀螺栓对地加固。在抗震地区,必须按设计要求,对设备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2.在已运行的设备旁安装机架时应防止碰撞原有设备。

3.布放线缆时,不应强力硬拽,并设人看管缆盘。在楼顶上布放缆线时,不可站在。

窗台上作业。如必须站在窗台上作业时,必须扎绑安全带进行保护。

4.布放线缆时应做好标识,其中电源线端头应作绝缘处理。

5.在光纤槽道上布放尾纤时,严禁踩踏原有尾纤。在机房原有odf架上布放尾纤时,严禁将在用光纤拔出而引起通信中断。

6.开剖线缆不得损伤芯线。电源线端头必须镀锡后加装线鼻子,线鼻子的规格应符合要求。

7.连接电源线端头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操作时应防止工具打滑、脱落。

8.列头柜电源保险容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插拔电源保险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用其他工具代替。

四、设备加电测试

1.设备在加电前,应检查设备内不得有金属碎屑,电源正负极不得接反和短路,设备保护地线良好,各级熔丝规格应符合设备的技术要求。

2.设备加电时,必须沿电流方向逐级加电.逐级测量。

3.插拔机盘、模块时必须配戴接地良好的防静电手环。

4.测试仪表应接地,测量时仪表不得过载。

5.线路测试(抢修)时,应先断开设备与外缆的连接。

第9篇 通信设备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守则

安全生产必须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否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损失将是惨重的,施工时必须引起施工人员的高度重视,增强责任心,加强预防为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施工中的防火安全

机房施工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往往是灾难性的,同时伴随人身伤害和重大通信事故,因此必须坚决杜绝其发生。

1、 工程需要明火施工(如电焊、气割等),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施工需要使用涂料、胶水等易燃材料时,必须确认在现场具备并熟知消防灭火器材位置,达到必要的通风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未启用机房自备消防、通风器材)。

3、设备开箱后包装材料必须当日彻底清理,带出机房,任何时候不准在施工现场(包括通信机楼)内吸烟。

4、施工必须使用的电动工具、仪表、通风扇必须规范用电,控制负荷,使用安全可靠的移动电源接插设备,严禁用导线直接连接插座,交流电源线不允许有接头,出现轧伤或老化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

5、切实落实安全保卫部门关于防火封堵各项要求。

二、施工中的人身安全。

1、施工人员必须持相关专业资格证上岗,并在施工中以不违背安全管理规定的方式完成各项施工操作。

2、施工人员穿鞋着装应符合其专业施工操作要求。特别强调电力机房施工要按规定穿长袖工作服装。所有机房施工须自备工作鞋,防止电击、攀爬失手,静电伤害。

3、机床槽道侧板、盖板拆下后严禁放在槽道或架顶上,盖板折下后严禁放防止对施工人员及维护人员造成人身伤害。

4、二米以上属高处作业,应采取措施,防止高处坠落。

5、用电安全,防止人员触电。

三、施工中的网络运行及设备安全。

重中之重是运行设备的安全,其次是待安装设备的财产安全。

1、重申开工报告需要内容完整,注明设计文号、施工所涉及的机房、施工内容和进度安排、以及项目负责人电话,请求维护安排随工等具体内容。

2、与现网运行设备有关的扩容、割接施工,必须对在用系统状况作细致了解,安全条件具备方可考虑实施。实施前报相关部门批准,并在批复的安全时间进行。对运行设备或现网业务有可能产生影响的扩容操作,应视同割接,必须制定细化到具体操作步骤的割接方案,重大割接制定方案时,还需要包含指挥组织及防险预案。割接方案须申报并组织会审。

3、新装设备加强电前需报相关部门批准,操作前核对设计要求,逐级核对全程负荷。

4、严格按设计施工,同时强调:施工单位有责任、义务,在施工现场发现设计存在明显安全问题时,暂停施工,并立即向建设管理部门报告。

5、老机房整治具有较高风险性,施工组织要细化到操作步骤,对环境整治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警惕。

6、施工单位接管设备,要严格组织开箱验货,做好工程其设备和材料的保管,严防设备材料损失。

四、规范施工不留隐患。

以往施工出现的安全事故,绝大多数都出自对早就存在的制度、规范、规定的忽视!相当多的安全问题,是由不规范施工长期积累而形成。因此,施工人员必须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证已有的安全管理制度,能在所有机房设备安装施工中,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1、机房辅助电源设备施工必须规范,不允许将ups、逆变器等设备放在列间过道上。电源线不允许有接头,不得使用不符合机房安全要求的复接板接插设备电源。

2、信号线、尾纤、电源线在具备三线分离条件的机房严格按规定路由布放施工,冗余尾纤在odf架一侧盘留长度必须符合容许标准。在不具备分离条件的机房,施工布放时必须同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加以保护。

3、防火、防鼠封堵施工要检验封堵材料的燃烧性能,防止领用不合格材料用于封堵作业。

4、机房安装施工必需移动照明灯吊架时,一定要认真检查,不允许照明灯架与槽道或机架金属构件相碰。

5、机房外墙开孔必须采取可靠的防雨、防漏措施。

五、 施工出入制度。

1、施工人员必须按顾客规定办理临时出入证。

2、进入机房施工必须携带顾客有关部门批复的开工报告到相关部门办理施工准入手续。

3、进入机房按顾客要求登记出入时间并注明施工内容。

六、 防止失泄密。

1、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包含保密条款,明确涉密内容,密级,保密期限,相关方利益、义务,以及所负法律责任。

2、施工图、竣工文件、图纸都属于施工单位必须替委托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内容。其中的图纸需要永久保密。所有涉密资料任何情况下不得交给或告知第三方。

3、互连互通工程,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及设计要求,阻断网络监控系统的相互渗透。

第10篇 机械电器设备安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械、电气设备安装工是本岗位的直接责任者,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3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机械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

第4条 熟悉作业范围内机电设备(设施)、管路系统的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

第5条 负责机电设备、管路系统的安装、撤除、提升、运输、起吊所用的设备(设施)器具符合规定要求,正确选设起吊点,装封车符合标准要求。

第6条 严格按技术要求和工艺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第7条 在机电设备、管路系统的安装、撤除、改造过程中对顶板实施监控。

第8条 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9条 工作中杜绝违章作业。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机电安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违背《煤矿安全规程》、《机械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工作中不熟悉作业范围内机电设备(设施)、管路系统的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机械安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机电设备、管路系统的安装、撤除、提升、运输、起吊所用的设备(设施)器具不符合规定要求,未正确选设起吊点,装封车不符合标准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5条 未按技术要求和工艺施工,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6条 在机电设备、管路系统的安装、撤除、改造过程中未对顶板实施监控,机电安装工负主要或重要责任。

第17条 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机电安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机电设备安装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9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生产规定

根据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无违章工地”活动实施细则》及安装分局沅水项目部多年的实际管理经验,特制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现洪江工地成为“安全无违章工地”的目标,努力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培育自觉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和管理素质,克服责任性和技术性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保证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

1.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

实行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全面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各级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坚持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做到安全,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不定期限检查,凡事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劳动,将安全生产纳入强制性目标管理,逐步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张燕滨

副组长:付辅忠 朱贵江 戴作友

日常常规负责:朱贵江

小组成员:李平亚 王旭荣 李 涛 刘建陵 陈 刚 徐小明 唐作禄

专职安全员:李平亚(佩带安全员袖章)

兼职安全员:王旭荣 李 涛 刘建陵 陈 刚

1.3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构成情况

项目经理

生产副经理 安全监督员 总工程师

电气班 起重班 电焊班 机械班 物资办 综合办

1.4 安全管理措施

1.4.1 安全教育

a)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无违章工地”活动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规程,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b) 坚持开展一年一度的安全月活动,每月一次或多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制度。

c) 对安全工作做到奖惩严明,并贯彻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原则,对安全生产作出成绩和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人应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单位和个人依据事故轻重给予处罚。

d)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4.2 安全管理规程

a) 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坚持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b)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标准,按国家劳动保护法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具,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减少职业危害。

c) 施工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施工职责。在施工班组配备兼职安检员,负责施工中的安全检查工作,经常检查本班的工作场所、施工机械、工器具等的完好情况。施工班组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并做好记录。

d) 设备堆放场需健全消防系统,设值班室。设备在保存过程中,应根据其性能及要求进行分类保管。电气盘柜、电缆、仪表仪器等电气设备以及水力机械设备、联接件等均入库存放,并有防潮、防火、防鼠措施。对汽油、油漆、氧气、乙炔等化工危险材料的运输及保管制定相应的规程,并严格执行,杜绝事故发生。

e) 生产、生活与公用设施配备消防设施与器材,临时工棚的安全需符合消防规定,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f) 加强用电管理和雷击防护,供用电设施要有可靠的安全的接地装置,对变压器等重要设施采取可靠有效的防雷措施。

g) 在进行设备调试前,对设备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确认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电气接线正确,各系统管路畅通,场地清理完毕。调试过程中,在各监测部位设专人监护,并保障通讯畅通。

h)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现场装设安全网。设备拼装过程中,搭设稳固的作业平台,埋件安装用的脚手架应牢固可靠。

i) 雨天及潮湿环境施工时,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监护管理,电焊机、电源、开关等电器设备均需设置防雨罩。

1.5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目标 责任制,实施安全考核和奖惩

1.5.1 建立和完善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生产副经理负责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权限。

1.5.2 年底依据各岗位安全职责对各级人进行综合考评,查其安全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1.5.3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班组必须做到班前布置安全工作、班时检查安全工作、班后评比安全工作。

1.6 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

1.6.1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因数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方法。

1.6.2 安全检查的内容有: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落实情况。日常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每次工作前的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检查、每项工作任务完成后的检查,特殊工作环境下工作方式的安全检查,查事故的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

1.6.3 严格实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1.6.4 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作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1.6.5 对安全事故做出认真、详实、准确的分析、统计,并及时的上报。

水电八局安装分局沅水项目部

200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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