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全体员工都应各司其责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2.承担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向主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签订载明有关企业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并对生产安全事故依法承担责任的合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及按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健康保障,同时应该按规定领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4.企业全体员工,有权了解其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建议,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5.企业全体员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错误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而帮助企业依法管理,防止企业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6.全体员工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以防止企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7.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企业员工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并获得赔偿的权利。向单位提出赔偿,其间须在企业内部得到正确解决,以维护企业依法行政的权利。
8.企业全体员工,在作业(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防止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全体员工应当接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该持证上岗的则持证上岗。认真接受三级教育调岗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及日常教育,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提交安全生产机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素质。
10.全体人员在企业内,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按时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防止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的知识,提交“我要安全”的意识“我会安全”的学识。“我懂安全”的技能,积极参加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大活动,共同建设企业的安全生产文化,共同创建安全文明企业。
12.企业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以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
13.企业全体员工,应当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扑救火灾抢救伤员和自身逃生的本领。
14.企业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职工守则遵守厂规厂纪,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15.进入生产房内,禁止吸烟,吸烟只能在指定的吸烟空间,进入易燃易爆的场所不准带火柴、打火机,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及推铁轮车。
16.因公进入生产车间,不准乱动电气开关;不准身体接触任何旋转的设备和部件。不准擅自进入高、低压配电室、锅炉房、发电机房。空压机房污水处理车间、化验室、危险化学品含铁;也不准随意进入基建施工现场。
17.全体员工,应注意厂内各种安全标记、警示牌,并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保持道路畅通。环境清洁卫生。
18.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注意保护消防装量、防雷及防静电设施。登高作业,随时动火、随时用电要办理手续,要有安全措施和有人监护。
19.开机动车包括小轿车、客车、货车、装载车及其他工程车辆入厂压的;时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公里。
20.企业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使安全生产实现全员、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管理,切实
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第2篇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共同守则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共同守则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贯彻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决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赤脚,不准赤膊,不准穿拖鞋。工人上班时不准围围巾,不准穿裙子。
3.各种机械设备安装的保险装置、防护罩壳、信号设施、安全栏杆,任何人不得无故拆除。如检修需要而临时拆卸的,在开机(使用)前必须重新装好。
4.不准在机台、锅炉房等处晾烘衣服鞋袜等物。不准带小孩到车间、仓库、生产场所。
5.除大餐厅在就餐时间允许吸烟外,厂区内严禁吸烟。工作期间不准喝酒。
6.清洗汽油、压力喷射漆、无水酒精、稀释剂领发应不超过一班的用量,当天没有用完的应及时退库或放归传达室。熨斗、热融枪、热吹风等生产用电器,当班离人时必须归还到传达室。
7.没有电工上岗证的人员,不准任意维修和安装电气设备、线路。电柜内外不准堆放杂物,保持清洁。
8.各类搬运设备移动中遇到电缆,应避让或架开电缆,严禁碾轧。临时用电连接应用电缆线,不得使用花线或塑料电线。
9.办公室下班时应例检电脑、电灯、电扇和其它电器有否关闭,并切断电源。
10. 登高作业人员不得穿塑料等滑底鞋,笼门架上不得放置杂物以防坠落。末经报批不得上车间顶棚作业。
11.车间、仓库严禁使用明火或打火机。电焊、油漆操作时必须备齐消防器材,必须有安全人员在埸。
第3篇 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相关的规定和任务。
2、承担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向上一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和指导本职范围内的人员,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职工作的范围,认真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业务)工作时,做到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在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坚持做到“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生产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达到国家和企业的标准,并确保投入的有效实施,并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各项任务。
6、积极执行国家或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并落实到本职范围的工作中去。
7、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执法部门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绝不允许阻挠和拒绝。
8、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国家有关的持证上岗制度,并依法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
9、积极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并认真执行其决议及工作安排。
10、积极参加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租赁、承包、合作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1、积极参与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做好企业重大危险源的上报、监控和管理工作。
1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13、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努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1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关爱职工的生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5、发生重大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如实的上报。在处理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未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受到处分不放过),并认真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6、积极作好职业卫生工作,做好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7、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遇有严重的危及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时,各级领导和职工均有权停止操作并逐级报告。
18、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应模范地执行本安全生产制度、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4篇 安全生产共同守则
凡我厂员工(包括来厂实习、代培、参观人员),除应严格贯彻执行各自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安全生产共同守则。
1 所有新入厂、调换岗位、复工、采用新工艺、新设备的职工和实习、代培、参观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后,才能上岗和进入生产、施工现场。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操作,无操作合格证无权操作设备。
3 新工人、代培和实习期较长人员入厂必须签订《师徒合同》,实习、学徒期间,一切听师傅指挥,必须在师傅监护下方可作业。师傅对徒弟的安全负责。
4 上班前不准饮酒、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厂区或生产施工现场游逛、参观,不准在工作岗位上接待私人来客。
5 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进入生产现场和施工现场。
6 职工上岗或进入生产现场或施工现场,必须按本工种的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职工的头发要挽入帽内,不得外露。
7 工作前要认真做好接班准备工作,详细检查工具是否完整,设备及其它安全装置(设施)是否良好。发现缺陷要先汇报,处理好后才能开始工作。
8 未经允许,不准擅离工作岗位或将工作交给他人。非本岗位及检修人员,严禁开关设备、仪表和水、电、风、汽阀门等装置。
9 爱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不得任意拆除或挪作他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采取临时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10 运转中的机械设备、未封闭的传动危险部位,严禁清扫和从上面传递工具物件。严禁在皮带上、辊道上行走或跨越。
11 各级领导和机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工作或带人参观要害部门和要害岗位时要出示证件(证明),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遵守该岗位的安全保卫有关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要害岗位、部位。
12 严禁在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区域逗留、吸烟、动火。因检修需要,必须事先申请动火审批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才能进行检修。
13 职工进出厂区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公路玩耍、打闹,要走安全通道或路边。横穿公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注意左右来车,注意观察倾听各种车辆发出的信号。
14 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安设防护网,多层作业要有防护棚。作业人员应带防护用品,拴好安全带。材料备件应放置稳妥,工具应插入工具袋内,严禁抛扔工具、材料和其他物品。
15、职工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操作要点,并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
16、使用和维护检修设备,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7、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班中和交接班提出的各类隐患都要及时处理。
18、在噪音、强光、热辐射、粉尘、烟气和火花、刨屑、碎片飞溅的场所工作,必须按规定分别戴上护耳机、防护眼镜、头盔和面具等特殊防护用品。
19、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拆除后移作他用。因工作损坏、检修拆除的,按照谁拆除水恢复的原则及时按原样恢复。
20、建筑物和构筑物 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21、各类检修工程事前要有完整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如曾中断又继续施工室,要检查安全措施(装置)是否仍然有效(可靠)。
22、一切有可能引起工伤事故的危险区域都要采取妥善的安全措施,并设置安全标志。职工要严格遵守这些标志的规定,一切危险区域在情况不明之前,不准盲目进入。
23、新、改、扩建厂房、新增设备、改变工艺流程,主体工程与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生产设备检修,必须同时检修其附属有关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4、两人及两人以上配合作业时即结成互保对子。
25、全厂职工必须积极参加班前会和每周的安全活动,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26、使用的一切工具必须在工作前和工作过程中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火停用。吊钩、吊具、钢绳要做好使用前的检查和定期检查,严格规定荷载量起吊,不准超吊。
27、任何人上下吊车,都必须与操作司机联系好,待车停稳后才能上下,即严格遵守“按铃、回铃、停稳、上下”的规定。
28、未经允许不准擅离工作岗位或奖工作交给他人。非本岗位检修人员严禁开关水、电、风、气阀门和仪表等设备。
29、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无操作牌无权启动设备。
30、凡接触电气、煤气、氧气、液态系统的操作工,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不准自行处理,只能立即切断电源或关闭阀门,并通知厂调度室找专业检修人员处理。
31、从事高空作业(2米及其以上)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如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病、癜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或安排高空作业。
32、各种操作平台及坑沟边都应安设防护拦杆,其高度不低于1.2米。
第5篇 各级领导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应尽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相关的规定和任务。
2、承担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向上一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和指导本职范围内的人员,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职工作的范围,认真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业务)工作时,做到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在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坚持做到“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生产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达到国家和企业的标准,并确保投入的有效实施,并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各项任务。
6、积极执行国家或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并落实到本职范围的工作中去。
7、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执法部门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绝不允许阻挠和拒绝。
8、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国家有关的持证上岗制度,并依法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
9、积极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并认真执行其决议及工作安排。
10、积极参加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租赁、承包、合作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1、积极参与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做好企业重大危险源的上报、监控和管理工作。
1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13、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努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1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关爱职工的生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5、发生重大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如实的上报。在处理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未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受到处分不放过),并认真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6、积极作好职业卫生工作,做好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7、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遇有严重的危及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时,各级领导和职工均有权停止操作并逐级报告。
18、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应模范地执行本安全生产制度、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6篇 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应尽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全体员工都应各司其责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2.承担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向主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签订载明有关企业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并对生产安全事故依法承担责任的合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及按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健康保障,同时应该按规定领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4.企业全体员工,有权了解其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建议,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5.企业全体员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错误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而帮助企业依法管理,防止企业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6.全体员工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以防止企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7.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企业员工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并获得赔偿的权利。向单位提出赔偿,其间须在企业内部得到正确解决,以维护企业依法行政的权利。
8.企业全体员工,在作业(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防止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全体员工应当接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该持证上岗的则持证上岗。认真接受三级教育调岗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及日常教育,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提交安全生产机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素质。
10.全体人员在企业内,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按时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防止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的知识,提交“我要安全”的意识“我会安全”的学识。“我懂安全”的技能,积极参加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大活动,共同建设企业的安全生产文化,共同创建安全文明企业。
12.企业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以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
13.企业全体员工,应当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扑救火灾抢救伤员和自身逃生的本领。
14.企业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职工守则遵守厂规厂纪,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15.进入生产房内,禁止吸烟,吸烟只能在指定的吸烟空间,进入易燃易爆的场所不准带火柴、打火机,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及推铁轮车。
16.因公进入生产车间,不准乱动电气开关;不准身体接触任何旋转的设备和部件。不准擅自进入高、低压配电室、锅炉房、发电机房。空压机房污水处理车间、化验室、危险化学品含铁;也不准随意进入基建施工现场。
17.全体员工,应注意厂内各种安全标记、警示牌,并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保持道路畅通。环境清洁卫生。
18.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注意保护消防装量、防雷及防静电设施。登高作业,随时动火、随时用电要办理手续,要有安全措施和有人监护。
19.开机动车包括小轿车、客车、货车、装载车及其他工程车辆入厂压的;时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公里。
20.企业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使安全生产实现全员、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管理,切实
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第7篇 全体员工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全体员工都应各司其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2)承担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安全承诺书。
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4)公司全体员工,有权了解其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建议,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5)公司全体员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错误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而帮助企业依法管理,防止企业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6)全体员工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以防止企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7)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公司员工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并获得赔偿的权利。向单位提出赔偿,其间须在公司内部得到正确解决,以维护企业依法行政的权利。
8)公司全体员工,在作业(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全体员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该持证上岗的必须持证上岗。认真接受三级教育、调岗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及日常教育,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素质。
10)全体人员在公司内,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同时应及时予以处置,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的知识,提高“我懂安全”的技能,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共同建设公司安全文化,共同创建安全文明企业。
12)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以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
13)公司全体员工,应当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扑救火灾抢救伤员和自身逃生的本领。
14)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职工守则遵守厂规厂纪,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5)进入生产车间,禁止吸烟,吸烟只能在指定的吸烟空间,进入易燃易爆的场所不准带火柴、打火机,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及推铁轮车。
16)因公进入生产车间,不准乱动电气开关;不准身体接触任何旋转的设备和部件。不准擅自进入高、低压配电室、锅炉房、发电机房。空压机房、危险化学品库区;也不准随意进入基建施工现场。
17)全体员工,应注意厂内各种安全标记、警示牌,并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保持道路畅通。环境清洁卫生。
18)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注意保护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登高作业,禁火区动火、临时用电要办理手续,要有安全措施和专人监护。
19)驾驶机动车(包括小轿车、叉车、装载车及其他车辆)进入厂区,时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公里。
20)公司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使安全生产实现全员、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管理,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第8篇 全体员工共同应尽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全体员工都应各司其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2)承担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安全承诺书。
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4)公司全体员工,有权了解其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建议,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5)公司全体员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错误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而帮助企业依法管理,防止企业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6)全体员工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以防止企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7)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公司员工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并获得赔偿的权利。向单位提出赔偿,其间须在公司内部得到正确解决,以维护企业依法行政的权利。
8)公司全体员工,在作业(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全体员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该持证上岗的必须持证上岗。认真接受三级教育、调岗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及日常教育,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素质。
10)全体人员在公司内,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同时应及时予以处置,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的知识,提高“我懂安全”的技能,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共同建设公司安全文化,共同创建安全文明企业。
12)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以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
13)公司全体员工,应当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扑救火灾抢救伤员和自身逃生的本领。
14)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职工守则遵守厂规厂纪,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5)进入生产车间,禁止吸烟,吸烟只能在指定的吸烟空间,进入易燃易爆的场所不准带火柴、打火机,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及推铁轮车。
16)因公进入生产车间,不准乱动电气开关;不准身体接触任何旋转的设备和部件。不准擅自进入高、低压配电室、锅炉房、发电机房。空压机房、危险化学品库区;也不准随意进入基建施工现场。
17)全体员工,应注意厂内各种安全标记、警示牌,并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保持道路畅通。环境清洁卫生。
18)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注意保护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登高作业,禁火区动火、临时用电要办理手续,要有安全措施和专人监护。
19)驾驶机动车(包括小轿车、叉车、装载车及其他车辆)进入厂区,时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公里。
20)公司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使安全生产实现全员、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管理,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33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