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汽车总站出入库检验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营运车辆出入库检验规程》。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工作中杜绝“三违”。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8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按时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消防技能。
2.3按照《营运车辆出入库检验规程》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附品、gps设备、安全带进行检验。
2.4车辆检验合格发放《车辆出入库检验合格证》,并按照规定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车辆出入库检验记录》;车辆检验不合格要求车辆进车间及时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重新对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发放《车辆出入库检验合格证》;未经检验车辆杜绝签发合格证,并做好记录。
2.5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
2.6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不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扣10分。
3.3未按照上级和公司部署开展车辆检测、报送资料不及时,扣20分。
3.4车辆出入库检验及合格证发放台账、记录不全,扣20分。
3.5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预案演习,扣20分。
3.6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7检车不到位,存在漏检项,出具车辆合格证、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扣50分。
3.8未检车出具合格证、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扣100分。
3.9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
见附件三十三
第2篇 车站出入库检验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汽车总站出入库检验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营运车辆出入库检验规程》。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工作中杜绝“三违”。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8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按时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消防技能。
2.3按照《营运车辆出入库检验规程》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附品、gps设备、安全带进行检验。
2.4车辆检验合格发放《车辆出入库检验合格证》,并按照规定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车辆出入库检验记录》;车辆检验不合格要求车辆进车间及时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重新对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发放《车辆出入库检验合格证》;未经检验车辆杜绝签发合格证,并做好记录。
2.5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
2.6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不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扣10分。
3.3未按照上级和公司部署开展车辆检测、报送资料不及时,扣20分。
3.4车辆出入库检验及合格证发放台账、记录不全,扣20分。
3.5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预案演习,扣20分。
3.6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7检车不到位,存在漏检项,出具车辆合格证、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扣50分。
3.8未检车出具合格证、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扣100分。
3.9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
见附件三十三
第3篇 汽车总站出入库检验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营运车辆出入库检验规程》。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工作中杜绝“三违”。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8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按时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消防技能。
2.3按照《营运车辆出入库检验规程》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附品、gps设备、安全带进行检验。
2.4车辆检验合格发放《车辆出入库检验合格证》,并按照规定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车辆出入库检验记录》;车辆检验不合格要求车辆进车间及时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重新对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发放《车辆出入库检验合格证》;未经检验车辆杜绝签发合格证,并做好记录。
2.5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
2.6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不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扣10分。
3.3未按照上级和公司部署开展车辆检测、报送资料不及时,扣20分。
3.4车辆出入库检验及合格证发放台账、记录不全,扣20分。
3.5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预案演习,扣20分。
3.6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7检车不到位,存在漏检项,出具车辆合格证、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扣50分。
3.8未检车出具合格证、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扣100分。
3.9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
见附件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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