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业设备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公司)设备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等方面的安全规程及规定。
2、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排风装置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负责组织设备安装,对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确保安全运转。
5、对特种设备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6、在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7、做好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8、负责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第2篇 贯彻《安全生产法》强化企业设备安全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建筑施工工期缩短,租赁设备不分昼夜的使用,停人不停机等因素,造成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安全因素。针对生产中的这些隐患,我公司将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作为管理重点,并在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中作了一些特殊规定,所以公司几年来从未发生设备安全事故。1999年~2001年荣获“四川省建筑企业安全先进单位。”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设备的安全管理
1.领导重视,设备安全管理形成网络
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项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
公司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形成网络。
公司总工程师主管生产及机械设备安全工作,解决本单位在设备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公司机械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租赁设备的“准入”审批和安全管理。
分公司(租赁站)、设备管理科室,配置相应专业管理人员。
项目部根据工程大小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机操作人员正确地操作设备,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公司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设备安全生产的办法、制度和措施,制订了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年终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从而促进设备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性、标准化。
3.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培训工作,历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安全培训工作,是落实“预防为主”。而“以人为本,科教兴安”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举。
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管理人员和机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学习和再教育,每年对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安全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对经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颁发操作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不能上岗。每个项目开工前,先组织安全教育后上岗。
由于加大了安全培训教育的力度,从而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保证了安全生产。
4.加大安全资金的投入
公司每个施工项目都制作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设备管理责任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语、安全挂图、起重设备、“十不吊”牌、验收“合格”牌,为安全生产提供了重要保障。
5.专项检查:
公司每年度对设备安全管理有布置、有考核、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公司对施工项目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是:
(1)持证上岗,现场是否有专、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是有效的机械管理员证件,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有有效操作证件。
(2)检查机操人员是否进入现场有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技术交底等记录。
(3)各级安全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
(4)起重设备安拆队伍是否有资质,证件是否有效。
(5)起重设备是否有力矩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6)机械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仪表等是否齐全有效。
(7)各种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如漏电保护、接地保护,一机一闸,设备开关箱安装的位置是否合适,开关箱是否能锁。
(8)有无防火、防雨设施、符合安全和标准化工地要求。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设备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抓整改,抓落实。对安全生产比较好的施工项目部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违反设备安全的施工项目部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并对整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返回整改通知书,从而督促施工项目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设备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起重设备准入管理
为了适应企业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公司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市场行为,维护公司的社会信誉,保障公司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我们制定了《机械设备准人和使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
1.管理范围:
凡在公司项目区域内施工的外租和国有设备,都要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都属于公司管理范围。
2.职责:
(1) 各级行政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责任。
(2)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公司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进入公司施工
现场所有机械设备的指导、监督、检查、审核、验收、奖惩和管理等工作。
3.分级管理:
(1)公司机械管理职能部门:
负责包租起重机械的申报准入、使用、资质审核工作,参与验收大型起重机械,如≥600kn,m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高度≥60m的物料提升机。
负责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检查,监督管理。有权对机务人员奖惩。
(2)分公司(租赁站、管理型分公司):
负责本单位外租机械设备的资质审核工作,向公司上报“起重机械准入表”,“工程需用机械设备申请表”。
负责设备的技术鉴定,安装、验收、安全检查。有权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机务人员奖励。
(3)项目部:
负责向公司(分公司)提出:“工程需用机械设备申请表”,组织签订《租赁合同》,验收“合格”,挂牌使用。
负责现场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保养规程。有权对机操人员进行奖惩。
4.公司外租设备“准入”条件:
(1)基本要求
① 必须是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抽检合格
的产品。
② 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必须良好。装置齐全完好。
③ 应有齐全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
④ 应满足安全生产,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
⑤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对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取得国家职能部门
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具备条件
① 必须具有政府有关部门或有资格验收颁发的安装验收“合格准用证”。
② 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调校准确。
③ 出租方必须具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或“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企业资质”;“安全认可证”;其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拆、装与使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
5.备案制
公司外租起重机械设备实行资料备案的“准入”管理制度。便于今后的备查及管理。签订《租赁合同》前,上报公司的主要备案资料:
(1) 出租的机械设备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出厂编号、出厂单位的有效复印件。
(2) 起重机械设备的有效“拆、装资质证”、“完全认可证”复印件。
(3) 操作人员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
(4) 出租单位机械设备的有效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公司外租进的起重机械设备实行建档管理。经公司审批、同意租进的起重机械设备,
在公司办理同意批复后,挂牌使用。
6.处罚规则
对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责令立即整改(或辞退设备、人员)外,将根据
情节轻重,对分公司动力科、施工项目部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对因此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从严处罚。
(1)未经公司机械管理职能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外租起重机械设备的;未经分公司(租赁站)审批同意,擅自外租非起重机械设备的:
(2)对外租进的机械设备,管理不善,不纳入公司正常的管理范畴的;
(3) 应持证上岗的设备不坚持持证上岗,随意私招乱雇的。
(4) 对安全装置不齐、失效、三无产品、无资质、未准入的拆装队伍强制拆除,立即
退场。
三、贯彻《安全生产法》,强化设备安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和施行,公司组织了二期管理人员学习,还组织了一次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公司领导要求各分公司和项目部要认真学习和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严惩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防止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设备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口设备有可能增加,对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作为建设行业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如何适应入世的要求,更需要我们去研究、探索。
第3篇 企业设备动力基建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和标准。
(二)负责对机械、电气、工业建筑构筑物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三)负责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道、热力管道及其安装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及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完好有效,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四)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从设计、审查、施工和竣工验收,凡属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工业卫生的安全设施的施工应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使之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标准和要求。
(五)负责安装和检修所需的防暑降温、防风防台,通风采暖、防雷等设备装置,使之符合季节性的安全生产要求。
(六)负责组织并会同安全技术部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电焊、地重及电梯)进行一年一次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七)凡外借的移动电具、工具、绝缘工具等,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借用手续的安全管理,发现引线、插头、开关等损坏应及时修复,未经修复严禁外借。
(八)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设计、设备选型及改进等技术问题。对厂部已批准的项目,组织人员按质按期完成。
(九)对外来承包建筑、安装、检修等施工项目,必须负责签订有安全内容、责任明确的项目施工协议书(合同),并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执行特种作业持证操作的规定,对安全施工实行统一,协调的管理,并报地方劳动监察处审批备案,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对外来一切施工人员,应将施工协议书(合同)连同名单送安全技术部备案,并合同承包单位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十一)基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验收时,应通知企业安全技术部参加。
(十二)负责组织有关专业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并落实整改。同时参与全厂各项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治理及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并做好记录及存档工作。
第4篇 工贸企业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应认真遵守国家及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根据规定,认真做好各种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整理好验收资料。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具体要求,做好各种机械设备的选址工作。
4、参与有关机械设备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
5、认真审查有关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业队伍资质和人员资格,参与实 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6、对各种机械设备组织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 组织整改,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7、协助相关人员做好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和送培取证工作。
8、建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监督落实,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9、做好现场机械设备台帐及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0、禁止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11、禁止未经验收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12、禁止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粧作业。
第5篇 工贸企业设备动力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经常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修理。保证全厂机电设备的安全 防护装置齐全无损,使其经常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2、组织编制和审核本厂各机、电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报厂批准后, 组织贯彻执行。对工程施工计划提出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组织检查施工工具和 劳动护具。
3、负责制订或审查有关设备、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制订 设备、动力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编制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并确保 实施。
4、参加厂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组织有关专业检查,并要经常检查本厂的 机电设备是否处于安全完好状态,查出事故隐患应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5、组织车间和有关科室对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道、起重设备、吊车 及其安全装置等进行定期检查、鉴定、校验工作。
6、组织对全厂电气设备和防雷装置的检查和定期测试,以及绝缘工具的 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7、各车间机电设备的改进和操作条件的改变,必须报请设备动力科审批, 不经同意,不得任意改动。组织实施并按期实现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
8、对新增加的机、电设备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 求的设备,禁止试车运转。
9、会同安技科对全厂机械、电气、压力容器、焊接等特殊工种的工人进 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
10、掌握全厂机、电设备的事故动态,负责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处理,并按规定提出报告,并报送有关上级机关和安技科各一份。
第6篇 化工企业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机电设备管理办法有关文件,负责制定单位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及编制机电设备运行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2、负责编制并上报机电设备更新、安全技术措施及大修理机电设备建议计划,在专项资金下达后负责编制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3、负责检查下属各车间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并且按照有关文件严格考核,每月报送安全标准化报表。
4、负责或参与机电运输设备事故的追查,分析等工作。
5、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好机电设备管理指标的分配,监督下属各车间的设备及时清退,并且按照有关文件严格考核。
6、负责监督下属各车间搞好分管范围内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待修率,失爆率达到规定要求,并且力争事故率为零。
7、监督下属各车间做好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测定及零部件探伤工作。
8、监督下属各车间做好机电设备大、中、小修工作。
9、监督下属各车间抓好安全生产、生活用电工作。
10、负责机电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立。
11、负责下属各车间机电技术业务管理,做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工作。
12、抓好设备部日常生产管理、业务管理、技术管理、党建管理工作。
13、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7篇 企业设备动力基建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和标准。
(二)负责对机械、电气、工业建筑构筑物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三)负责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道、热力管道及其安装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及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完好有效,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四)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从设计、审查、施工和竣工验收,凡属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工业卫生的安全设施的施工应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使之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标准和要求。
(五)负责安装和检修所需的防暑降温、防风防台,通风采暖、防雷等设备装置,使之符合季节性的安全生产要求。
(六)负责组织并会同安全技术部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电焊、地重及电梯)进行一年一次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七)凡外借的移动电具、工具、绝缘工具等,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借用手续的安全管理,发现引线、插头、开关等损坏应及时修复,未经修复严禁外借。
(八)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设计、设备选型及改进等技术问题。对厂部已批准的项目,组织人员按质按期完成。
(九)对外来承包建筑、安装、检修等施工项目,必须负责签订有安全内容、责任明确的项目施工协议书(合同),并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执行特种作业持证操作的规定,对安全施工实行统一,协调的管理,并报地方劳动监察处审批备案,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对外来一切施工人员,应将施工协议书(合同)连同名单送安全技术部备案,并合同承包单位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十一)基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验收时,应通知企业安全技术部参加。
(十二)负责组织有关专业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并落实整改。同时参与全厂各项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治理及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并做好记录及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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