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
安全生产管理,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电能的需求越来越高,任何工农业的发展都离不开电能,电能在现在的发展中作为其他行业的先行企业,由于工农业不断机化;农业、交通运输业等,随着新技术推广,将广泛应用电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都会使居民用电日益增加。电能的应用范围逐步扩大,给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新的管理要求。作为一个供电所,为了能够更好的为用电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供电,首先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关键词: 供电所 安全生产 管理: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的总称。安全生产管理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科学的一个分支。所谓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为此,本人给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供电所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供电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生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供电所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电所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同时也是供电所最基本的安全制度。供电所以所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带领供电所各级人员来完成供电所安全生产任务,各级人员应明白自己的岗位职责,根据自己的工作范围与所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增强供电所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明确规定供电所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以调动各级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性,让供电所各级人员人人抓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对安全生产负责,造就良好的安全管理氛围,让供电所员工人人做到在工作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共同来完成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目标,使供电所全年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火灾和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停电事故,确保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
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现在的供电所人员结构多样化,各级人员的文化水平偏低,新设备、新产品的不断应用,技术水平不能满足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要求。是供电所电网安全事故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提高供电所供电安全生产水平,就必须加强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各种方式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和考核,职业道德和安全责任心教育,认真编制供电所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供年所年度培训计划,各生产班组的安全月培训、安全活动周记录学习等方法,帮助供电所各级人员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术知识,熟练掌握自己本职岗位所需的安全操作技能,把安全生产的理念融入职工的思想中,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我会安全”,将安全意识成为各级员工的自觉行动和良好习惯,使职工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让供电所各级人员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杜绝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思想,安全生产无小事,只有点点的提升,从根本上保证生产安全,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与检查使用:
在电力生产中,工作人员经常使用各种安全电气工具,常用的安全工器具有绝缘杆、绝缘夹钳、携带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携带型接地线、遮栏、标示牌、安全帽、安全带等,这些工器具不仅对完成工作任务起一定的作,而且对保护人身安全起重要作用。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安全工器具必须存放在安全工器具室,安全工器具室内应配置适用的安全工器具柜、架、并不得存放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其他物品,不得私自保存,在安全工器具室建立相关台帐;并根据安全工器具的分类在指定位置摆放 ,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分开存放,不能与好的安全工器具混合在一起,安全工器具的存放保管必须符合要求。
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应包括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绝缘层脱落、固定联结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裂等现象、对其绝缘部分的外观有疑问时应进行绝缘合格试验方可使用;安全带、安全绳、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绳索、编织带无抽筋、脆裂、断股或扭结,逢制部分和挂构无破损,金属配件无变形、无裂纹、无焊接缺陷、无严重锈蚀,保险装置完整可靠,操作应灵活,使用前做冲击试验,确认合格方可使用。作为供电所的一线生产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确保在工作中无因安全生产用具使用不当的事故发生。
四、加强“两票”管理完善施工现场手续:
进行任何电气作业,都必须填写工作票,并依据工作票布置的安全措施和办理开工、终结手续。执行工作票制度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填写工作票;另一种是执行电话或口头命令。
每 一张工作票只能填写一个工作任务,工作票的两票三种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由上级部门发文明确能够担任的人员方可担任。填写工作票中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现场勘察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完成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使用个人保安接地线、装设标示牌各遮栏。工作票必须认真填写,确保工作票的合格率达100%,只有工作票的100%的填写正确,才能保证工作的“零”失误。
电气操作应使用电气操作票,电气操作必须根据操作指令(口头、电话等)填写操作票,发布操作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发布和平接受操作指令时,必须互报单位、姓名,严格执行复诵制,录音并做好记录。操作票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逐项填写,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作任意涂改,操作票实行填写人自审、监护人复审、审查合格操作票在得到正式操作指令后执行,操作前、后,都应检查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和断路器、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电气操作后的位置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的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信号的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电气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度认真执行唱票、复诵制。发布指令和复诵指令时都应严肃认真,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准确清晰,按操作票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 “ √”记号,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所属单位培训,经设备所属单位考核、批准后,在指定的设备范围内进行电气操作,禁止不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电气设备操作。。操作机械传动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没有机械传动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和跌落熔断器,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棒进行操作。雨天室外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雷电时,禁止进行户外电气操作和更换熔丝工作,如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可不等待指令即行断开电源,但事后立即报告调度。在电气操作中认真做好监护工作,做到百次操作无违章、千次操作无失误,认真做好操作票倒闸操作工作,严防“五误”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必须到伯施工要求,检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工作班人员是否按工作票中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手续,停电工作申请、工作票;施工方案、施工三措、电力线路分组派工单(视工作情况而定)、危险点控制措施表、班前班后会记录、接地线装拆记录满足工作需要,检查中做好安全记录,如果工作中不按规定完善工作中的安全措施或者手续不完善,严格按照施工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教育。控制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杜绝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触电、高空坠落的事故发生。
五、做好消防器材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检查: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抵御火灭能力,齐抓共管,共同参与防火工作,建立防火责任制和职工岗位防火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形成消防队群防群治网络,动员、组织员工参与扑救火灭、保护火灭现场和协助调查火灭原因等,努力学习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消防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每月对本单位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确保安全,每季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照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按照消防法规、行业消防规程和本企业防火制度,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式进行防火监督。存放汽油、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或其他杂物,对本单位领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数量、消耗数量、退库数量进行监督,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登记造册,存放地点、存放数量做好记录。教育员工熟悉电力火灾的特点与灭火规定,会正确操作灭火器、等灭火器材。通过多样化的管理,真正做好供电所消防队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线路设备的巡视检查,确保供电网络安全可靠的供电:
线路巡视检要查工作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安全检查工作,供电所应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严格按照线路巡视的要求进行线路检查工作,巡线工作应有线路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电缆隧道,偏僻的山区,危险地段、夜间和暑天、大雪等恶劣天气不得单人巡视。单人巡线人员应考试合格经部门生产领导批准,单人巡视时,禁止攀登杆塔,巡线人员巡视时应穿防护鞋。暑天、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和药品,夜间巡视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并携带足够的照明工具,大风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大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特殊巡视应注意选择路线,防止洪水、塌方、恶劣天气对人的伤害。
线路的巡视检查人员在巡视时应认真、细致、思想集中,做到眼看、耳听、鼻嗅、手摸,不留死角,每次巡视检查,检查人员必须将检查过程式、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报在的位置、隐患程度及隐患整改情况认真填写在笔记本上,每月到供电所汇总,认真填写在巡线记录在案卡上,每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供电所有能力整改的应及时进行处理,整改合格,对确实无能力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10天内将隐患程度及所需的材料、工时费预算写成详细报告报上级生产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应进行停电,并立即报告上级生产部门后,在进行整改,供电所对本所供电区域内的线路、变台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检查,每次线路巡视检查和安全隐患处理,检查人员和处理人员必须亲自签名,检查人员对因检查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全面向负责,安全隐患处理人员对整理改处理结果全面负责,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机动性检查,气候变化恶劣时;线路设备运行异常时;新投运或检修改进后的线路设备;高峰负荷时有薄弱环节的线路设备 ;事故后受影响的线路设备。供电所巡视人员在检查中应明白线路对地、对房、对公路、对水库、对树木的安全距离,真正的做好线路巡视检查工作,确保线路设备安全可靠的供电,确保供电的可靠性,杜绝电网事故发生。
七、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工作:
任何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中都有事故发生,供电所除了要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应急预案,应根据工作的性质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在供电所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由供电所第一责任人为供电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其他一线人员为成员。供电所的应急物资应准备充分,随时满足应急工作的要求;应急人员明白应急抢救的流程,明白应急的抢救电话,供电所通过培训应急演演练,确实做好应急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实施。
八、增强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
为增强供电所的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生产岗位技能,生产人员岗位培训按上级规定进行培训。对新录用的员工、待岗人员,须经过系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及有关规程,实际操作技能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劳动态度、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的强化培训,对在岗人员必须进一步提高岗位能力,加强适应性的培训,举办相关专业的技术培训,必须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根据电力生产的发展,针对生产中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培训。安全规程培训,电力安全法规和现场规程制度每年应按计划开展培训并要求严格考核,通过培训学习,使生产人员进一步熟悉电力法规、制度和各项电力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定期组织生产人员技术比赛,促进技术水平的有效方式,围绕生产关键问题针对有关人员的技术薄弱环节,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只要供电所按照以上八个方面进行管理,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加强供电所各级人员的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领汇上级的精神,做到员工、电网设备的优化管理。牢固竖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供电所将真正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
参考资料:
1、《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写。
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参考教材高压理论部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编写组编。
3、《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云南电网公司发布。
4、《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云南电网公司发布。
5《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云南电网公司发布。
第2篇 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规范
1. 上班之前,必须检查电源开关、线路、插板和机械设备情况,看有无漏电、漏油、老化等异常情况。下班之前,各种设备是否关闭电源程序开关,然后关掉电源总闸。
2. 车间内有无使用明火现象。
3. 灭火器材是否合格。消防栓是否正常,通道是否畅通。
4. 烘箱加热管是否老化。
5. 员工是否有穿拖鞋上班现象。
6. 所有的化学危险品如胶水、处理剂、清洁剂是否统一堆放,远离人群、热源火源、必须离吹线机、烘箱2米以距离。
7. 真空加硫机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物。
8. 批皮机皮屑是否正常及时清理。
9. 流水线输送带转动轴有无杂物(如线、布条)缠绕,有无经常加润滑油,避免太干烧坏转动轴。
10. 喷光机台与胶水、清洁机、处理剂是否隔离,必须保持2米以上距离,排毒管内是否清洁,有没有定期清扫。
11. 上班时间员工是否有拿锐器开玩笑现象。
12. 下班时车间电源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好、锁好。
13. 低压配电室内无杂物堆放,室内标有警戒线。电源线、开关、插座等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14. 闸刀、开关完整无残缺,无裸露线头,接线头的处理达到绝缘标准。室外配电箱、电器设备防雨良好,现场配电箱完整、无锈蚀
15. 电气设备维修拆除时,原来的电源端带电的导电部分不应外露。
16. 安全检查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要求整改,不能整改的写出原因及时反馈。
17. 每月对各自分管的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职能部门。
18. 每月班组不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案例分析学习)安全教育;要求有记录。
19. 生产线上不得放置物品,员工茶杯必须放置在茶杯柜。
20. 发生事故及时逐级上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确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21. 生产现场的施工防护措施保护,个人防护用具的佩戴。特殊岗位须戴眼镜、口罩、手套、耳套)
22. 地面清洁,车间存入的一切货物、材料、设备及废旧物品,必须摆放整齐。检修和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3. 车间内的各安全警示标牌等标示要完好无损,现场物料堆放确保安全,以及各种气管的检查。
24. 车间内一切通道必须随时保持完好、畅通、不得在通道上施工、堆放物品。
25. 有危险的设备、危化品库房、建筑物、要害部位、临时安装的设备等,均应采取防范措施。加设围栏、挂设醒目的警告牌。
26. 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标示,完整好用,定点存放,清洁卫生,无圈占,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设有醒目的指示牌。
27. 车间内照明安全标准、齐全、明亮;事故照明完备;无故障灯具。
28. 进行电气作业时,所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应保证合格并与作业活动相适应。
29. 设备电击绝缘措施符合性检查,吊具、电焊机线检查。现场施工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30. 门窗是否明净光亮、无浮尘、无霉斑、无渗漏、无不清洁死角
31. 天花板是否见本色、无浮尘、无霉斑、无渗漏、无脱落物、无蜘蛛网
32. 墙面是否壁净见本色、无浮尘、无霉斑、无脱落物、无蜘蛛网
33. 工作区是否清洁、整齐、地无杂物
34. 灯管、灯罩、灯座及易碎品是否破损
35. 厂房内空气是否流通
36. 厂房内维修是否彻底,没使用临时物料
37. 危险品及清洁消毒用品是否存适当地方
38. 设备:是否清洁、整齐、点检卡是否填写
39. 是否整齐、干净、见本色、无异物、脱落物、物料遗留物、清洁液(消毒液)残留物
40. 化学品:是否摆放整齐、干净、标示清楚、按规定要求分类放置
41. 标识:门外,设备,工具,容器卫生标志是否符合状态、符合要求
第3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
1 总则
1.1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安徽省境内所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1.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
1.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制度落实的各项规范措施,鼓励安全生产方面的科研、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5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义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显著成绩或抢救人民生命财产避免事故发生做出贡献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企业制度管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设立必要的职能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1.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常务领导,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运,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安全生产标准。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承运危险货物必须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明确托、承运双方责任与义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明由托运人提供的货物名称、种类、特性、包装标准、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等。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虽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
(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产品销售额或营业额中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挪作他用。
(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具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1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
本单位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企业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建立安全“三金”(安全事故互助金、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赔预提金),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2.1.2 企业经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1)企业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组织制定和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业务技能、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6)组织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各种基础资料档案。
(7)组织落实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8)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不吸取教训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9)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落实安全“三金”(安全事故互助金、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赔预提金),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1.3 分管安全经理及其他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常务领导,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外出不在本地时,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经理负责所属分管部门、科室、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1.4 企业所属有关部门、科室、班组的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企业部门、科室、班组的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科室、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科室、班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职责;副职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3)定期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分管经理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4)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5)接到发生职责范围内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6)做好死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2.1.5 企业安全科(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布置,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向公司领导适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安全文件。
(2)负责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终安全生产考核。
(3)负责对企业所属各单位(部门)、科室、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产生法律、法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处理、调查收集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有关资料,督促有关单位(部门)、科室、班组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承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和日常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编印安全生产信息。
(6)在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及时按规定上报、提供有关资料。
(7)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做好春运、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检查,做好防汛、抗旱、战备应急预案和准备工作,积极参加安全月、反三违月等活动,依法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负责收集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资料,并做好对有关资料存档工作。
(9)负责制定完善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制定完善道路运输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其它突发事件等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2.1.6 企业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经理和安全科长(部门负责人)工作,并对其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当好“安全”参谋,并对分管的安全工作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责任。
(2)积极协助科长及上级领导做好宣传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3)积极协助科长及上级领导制订本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安全生产资料,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积极协助科长及上级领导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5)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6)积极协助科长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班组开展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
(7)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需及时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同时报告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8)建立完善各种安全生产基础资料档案,如实登记运输事故台帐。
(9)办理上级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2 企业主要管理制度
2.2.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2.2.2 劳动防护制度
2.2.3 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制度及实施计划
2.2.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2.5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2.6 安全生产基金保障管理制度
2.2.7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2.2.8 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2.2.9 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2.2.10 值班制度
2.3 危货运输专用车辆管理制度
2.3.1 专用停车场管理制度
2.3.2 车辆及设施维修和检查制度
2.3.3 危险品槽车清洗消毒制度
2.3.4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2.4 危货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2.4.1 从业人员安全学习制度
2.4.2 驾驶员管理制度
2.4.3 押运员管理制度
2.4.4 驻外车辆、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2.5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5.1 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5.2 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5.3 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附录1:企业各项制度(供企业参照)
3 企业档案管理
危货运输企业应建立规范的管理档案和台帐等文本资料,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并加强档案、台帐等基础资料的管理,及时进行更新、补充,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3.1 企业主要档案
3.1.1 企业档案
由企业基本信息、规章制度文本、质量信誉考核档案构成。
(1)企业基本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分公司名称及所在地、从业人员数量、危货运输车辆数量等;
(2)规章制度文本内容:结合企业实际,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范企业制度管理制定的企业各项制度。
(3)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应认真按照相关表格填写,并按类将相关材料原件附后归档。
a.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分公司名称及所在地、从业人员数、危货运输车辆数量等;
b.交通责任事故情况,包括每次交通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肇事原因、驾驶人员、死伤人数及后果、事故责任认定书;
c.违章经营情况,包括每次违章经营的时间、地点、车辆、责任人、违章事实、查处机关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d.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每次服务质量投诉的投诉人、投诉内容、投诉方式、营运车辆车牌号、责任人、受理机关、曝光媒体名称、社会影响及核查处理情况;
e.国家规费缴纳情况,包括企业应缴运管费、养路费、货运附加费的金额和实际缴纳的情况;
f.企业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包括应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数量、应缴保险费用、应投保金额及实际投保的情况、承运人保险单;
g.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的情况,包括下达任务的部门、完成任务的时间、投入运力数量、完成运量及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h.企业稳定情况,包括每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时间、主要原因、事件经过、参加人数、上访部门、社会影响和处理情况;
i.企业管理情况,包括使用gps、行车记录仪等科技设备的营运车辆数量和车牌号,车辆喷涂统一标识和外观、企业服务人员统一服装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情况。
附录2: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登记表及相关表格
3.1.2 车辆技术档案
车辆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车辆技术登记表(按全省统一格式制作)
(2)专用车辆照片
(3)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4)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根据车辆运输介质制作)
(6)罐体车辆的罐体检测报告单(复印件或原件)
(7)承运人责任险保单或合同(复印件或原件)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9)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10)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
(11)机动车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单
(12)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13)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14)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3.1.3 从业人员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
(1)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驾驶证复印件
(4)违章记录登记表
3.2 企业主要台帐
3.2.1 车辆管理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定期对车辆管理信息进行一次更新登记,确保车辆信息准确、完整。
车辆台帐内容包括:车辆牌照号码、厂牌车型、牵引车牵引力、核定载质量、经营范围、车辆行驶证号和审验有效期、车辆道路运输证号和审验有效期、标志顶灯编号、动态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承运人责任险保险日期和有效期、罐体检测日期和有效期、二级维护记录、对应驾驶员和押运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附录3: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管理台帐
3.2.2 从业人员管理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定期对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进行一次更新登记,确保从业人员信息准确、完整。
从业人员台帐内容包括:驾驶员和押运员姓名、身份证号、驾驶证编号和有效期、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编号和有效期、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编号和有效期、对应车辆牌号码等。
附录4: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台帐
3.2.3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日定时对车辆动态监控信息进行一次更新登记,确保车辆动态监控信息准确、完整。
车辆动态监控台帐内容包括:监控时间、车辆牌号、车辆位置、车辆行驶速度、监控情况、处理情况等。
附录5: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台帐
3.2.4 车辆安全检查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周定时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车辆安全检查台帐内容包括:监控时间、车辆牌号、车辆位置、车辆行驶速度、监控情况、处理情况等。
附录6: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安全检查台帐
3.3 企业主要制度记录
3.3.1 安全生产学习记录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学习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纪录。
安全生产学习记录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方式、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签名、未到人员原因、学习内容等。
附录7: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学习记录簿
3.3.2 安全生产例会记录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问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例会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签名、未到人员原因、会议内容等。
附录8: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例会记录簿
3.3.3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至少一次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签名、被检部门负责人签名、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意见等。
附录9: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簿
4 企业日常管理
4.1 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
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档案资料要齐全有效,及时更新,做到一车一挡,从业人员与车辆要相对固定;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台帐每季度向市级和辖区运管部门上报一次。
4.2 安全会议
企业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集体学习、发短信和宣传资料等方式);参加学习人员要签名,同时做好学习相关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4.3 培训教育
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做好有关资料存档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
4.4 安全检查
企业负责人、负有安全责任的有关部门(科室)和人员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督察整改效果,确保安全。企业安全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做好检查记录和存档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同时要做好隐患登记台帐和相关资料存档工作。做到有检查、有结果。
企业要做到出车前后对车辆技术状况、标志标识、应急防护设备、车辆、从业人员有关证件等进行检查,同时要求驾驶员、押运员要做好运输途中的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车辆技术状况、通讯工具、车辆安全标志标识、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等情况、专用停车场地、办公场所、基础资料档案管理等(即企业安全生产各个部位、各个环节全面检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期要进行重点检查。
第4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
1 总则
1.1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安徽省境内所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1.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
1.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制度落实的各项规范措施,鼓励安全生产方面的科研、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5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义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显著成绩或抢救人民生命财产避免事故发生做出贡献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企业制度管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设立必要的职能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1.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常务领导,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运,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安全生产标准。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承运危险货物必须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明确托、承运双方责任与义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明由托运人提供的货物名称、种类、特性、包装标准、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等。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虽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
(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产品销售额或营业额中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挪作他用。
(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具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1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
本单位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企业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建立安全“三金”(安全事故互助金、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赔预提金),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2.1.2 企业经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1)企业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组织制定和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业务技能、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6)组织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各种基础资料档案。
(7)组织落实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8)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不吸取教训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9)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落实安全“三金”(安全事故互助金、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赔预提金),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1.3 分管安全经理及其他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常务领导,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外出不在本地时,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经理负责所属分管部门、科室、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1.4 企业所属有关部门、科室、班组的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企业部门、科室、班组的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科室、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科室、班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职责;副职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3)定期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分管经理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4)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5)接到发生职责范围内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6)做好死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2.1.5 企业安全科(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布置,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向公司领导适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安全文件。
(2)负责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终安全生产考核。
(3)负责对企业所属各单位(部门)、科室、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产生法律、法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处理、调查收集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有关资料,督促有关单位(部门)、科室、班组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承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和日常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编印安全生产信息。
(6)在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及时按规定上报、提供有关资料。
(7)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做好春运、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检查,做好防汛、抗旱、战备应急预案和准备工作,积极参加安全月、反三违月等活动,依法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负责收集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资料,并做好对有关资料存档工作。
(9)负责制定完善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制定完善道路运输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其它突发事件等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2.1.6 企业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经理和安全科长(部门负责人)工作,并对其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当好“安全”参谋,并对分管的安全工作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责任。
(2)积极协助科长及上级领导做好宣传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3)积极协助科长及上级领导制订本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安全生产资料,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积极协助科长及上级领导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5)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6)积极协助科长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班组开展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
(7)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需及时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同时报告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8)建立完善各种安全生产基础资料档案,如实登记运输事故台帐。
(9)办理上级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2 企业主要管理制度
2.2.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2.2.2 劳动防护制度
2.2.3 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制度及实施计划
2.2.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2.5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2.6 安全生产基金保障管理制度
2.2.7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2.2.8 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2.2.9 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2.2.10 值班制度
2.3 危货运输专用车辆管理制度
2.3.1 专用停车场管理制度
2.3.2 车辆及设施维修和检查制度
2.3.3 危险品槽车清洗消毒制度
2.3.4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2.4 危货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2.4.1 从业人员安全学习制度
2.4.2 驾驶员管理制度
2.4.3 押运员管理制度
2.4.4 驻外车辆、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2.5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5.1 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5.2 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5.3 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附录1:企业各项制度(供企业参照)
3 企业档案管理
危货运输企业应建立规范的管理档案和台帐等文本资料,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并加强档案、台帐等基础资料的管理,及时进行更新、补充,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3.1 企业主要档案
3.1.1 企业档案
由企业基本信息、规章制度文本、质量信誉考核档案构成。
(1)企业基本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分公司名称及所在地、从业人员数量、危货运输车辆数量等;
(2)规章制度文本内容:结合企业实际,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范企业制度管理制定的企业各项制度。
(3)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应认真按照相关表格填写,并按类将相关材料原件附后归档。
a.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分公司名称及所在地、从业人员数、危货运输车辆数量等;
b.交通责任事故情况,包括每次交通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肇事原因、驾驶人员、死伤人数及后果、事故责任认定书;
c.违章经营情况,包括每次违章经营的时间、地点、车辆、责任人、违章事实、查处机关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d.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每次服务质量投诉的投诉人、投诉内容、投诉方式、营运车辆车牌号、责任人、受理机关、曝光媒体名称、社会影响及核查处理情况;
e.国家规费缴纳情况,包括企业应缴运管费、养路费、货运附加费的金额和实际缴纳的情况;
f.企业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包括应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数量、应缴保险费用、应投保金额及实际投保的情况、承运人保险单;
g.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的情况,包括下达任务的部门、完成任务的时间、投入运力数量、完成运量及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h.企业稳定情况,包括每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时间、主要原因、事件经过、参加人数、_部门、社会影响和处理情况;
i.企业管理情况,包括使用gps、行车记录仪等科技设备的营运车辆数量和车牌号,车辆喷涂统一标识和外观、企业服务人员统一服装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情况。
附录2: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登记表及相关表格
3.1.2 车辆技术档案
车辆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车辆技术登记表(按全省统一格式制作)
(2)专用车辆照片
(3)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4)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根据车辆运输介质制作)
(6)罐体车辆的罐体检测报告单(复印件或原件)
(7)承运人责任险保单或合同(复印件或原件)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9)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10)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
(11)机动车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单
(12)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13)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14)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3.1.3 从业人员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
(1)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驾驶证复印件
(4)违章记录登记表
3.2 企业主要台帐
3.2.1 车辆管理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定期对车辆管理信息进行一次更新登记,确保车辆信息准确、完整。
车辆台帐内容包括:车辆牌照号码、厂牌车型、牵引车牵引力、核定载质量、经营范围、车辆行驶证号和审验有效期、车辆道路运输证号和审验有效期、标志顶灯编号、动态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承运人责任险保险日期和有效期、罐体检测日期和有效期、二级维护记录、对应驾驶员和押运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附录3: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管理台帐
3.2.2 从业人员管理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定期对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进行一次更新登记,确保从业人员信息准确、完整。
从业人员台帐内容包括:驾驶员和押运员姓名、身份证号、驾驶证编号和有效期、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编号和有效期、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编号和有效期、对应车辆牌号码等。
附录4: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台帐
3.2.3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日定时对车辆动态监控信息进行一次更新登记,确保车辆动态监控信息准确、完整。
车辆动态监控台帐内容包括:监控时间、车辆牌号、车辆位置、车辆行驶速度、监控情况、处理情况等。
附录5: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台帐
3.2.4 车辆安全检查台帐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周定时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车辆安全检查台帐内容包括:监控时间、车辆牌号、车辆位置、车辆行驶速度、监控情况、处理情况等。
附录6: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安全检查台帐
3.3 企业主要制度记录
3.3.1 安全生产学习记录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学习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纪录。
安全生产学习记录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方式、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签名、未到人员原因、学习内容等。
附录7: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学习记录簿
3.3.2 安全生产例会记录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问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例会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签名、未到人员原因、会议内容等。
附录8: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例会记录簿
3.3.3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每月至少一次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签名、被检部门负责人签名、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意见等。
附录9:安徽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簿
4 企业日常管理
4.1 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
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档案资料要齐全有效,及时更新,做到一车一挡,从业人员与车辆要相对固定;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台帐每季度向市级和辖区运管部门上报一次。
4.2 安全会议
企业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集体学习、发短信和宣传资料等方式);参加学习人员要签名,同时做好学习相关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4.3 培训教育
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做好有关资料存档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
4.4 安全检查
企业负责人、负有安全责任的有关部门(科室)和人员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督察整改效果,确保安全。企业安全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做好检查记录和存档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同时要做好隐患登记台帐和相关资料存档工作。做到有检查、有结果。
企业要做到出车前后对车辆技术状况、标志标识、应急防护设备、车辆、从业人员有关证件等进行检查,同时要求驾驶员、押运员要做好运输途中的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车辆技术状况、通讯工具、车辆安全标志标识、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等情况、专用停车场地、办公场所、基础资料档案管理等(即企业安全生产各个部位、各个环节全面检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期要进行重点检查。
第5篇 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1、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依法设立,各种证照齐全有效;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范围;无违规转让、出租证照行为。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全面责任。其职责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直接责任;企业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领导责任。
(2)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明确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人。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与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明),持证上岗。
(2)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巡查和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商场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个小时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视。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和检查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处理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措施。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1次,并形成会议纪要和决议。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应当包括给予其行政处罚、处分的依据、种类、决定机关等内容。
(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7)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符合要求;健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明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要求。
(8)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制定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消防控制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应明确值班人员遇到特殊情况的处置步骤和要求;明确值班记录要求。
5、安全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相关人员进行转岗、复工教育及全员安全技能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
(2)安全检查、巡查记录。检查和巡查应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消防设施、器材数量是否充足,放置是否合理,质量是否完整有效;消防标志是否完好清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电梯使用、室内外重物坠落情况;旋转门安装运行是否符合行业安全规范及检查保养情况等。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并做好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记录。
(4)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的记录。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记录。
(6)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情况记录。
(7)应急预案的演练记录。年度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备案情况,演练计划制定、实施、报告情况。
(8)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
7、特种设备管理
(1)管理制度。应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保养记录。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3)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8、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设备设施
(1)警告标志。各商贸企业应设置符合要求的紧急疏散标志并保证疏散通道畅通,照明正常。在具有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辨识。
(2)安全设备。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3)一般设备。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2、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1)安全指示标志。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
(2)应急照明。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主要疏散通道和辅助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3米;辅助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2米。当一层营业厅建筑面积小于500㎡时,主要疏散通道的净宽度可为2米,其他疏散通道净宽度为1.5米。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摊位或者堆放货物。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常闭式疏散门应当能够正常开启与关闭。
消防车通道应保持24小时畅通。
(4)无购物出口。设有集中收银区的经营单位应当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1.5米,并设置明显标志。营业区域内的购物筐和购物车应当及时清理。
(5)消防中控室。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值班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应具备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管完好。
(6)消防设施与器材。消防设施与器材不得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常闭式防火门应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7)避雷系统。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1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1次。
3、电源管理
(1)用电安全制度。健全用电防火安全制度,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电气设备的采购要求;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电气设备的检查内容和要求;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
用电安全应符合安全规定,有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料及保险装置。生产、营业性用电线路与照明用电线路应分开,营业时间结束时必须切断生产、营业性用电电源。
应经常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等每年至少要全面彻底检查一次,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及时维修更换。
不准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严禁在柜台内、附属仓库、堆货场等地,安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烫斗等电热器具。
变配电室内环境整洁,设备间不应存放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值班室不应设置、使用寝具、灶具。变配电室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变配电室应有出入登记簿,其从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绝缘鞋。
(2)配电箱、柜。配电箱金属可开启门与框架应用裸线编织铜线连接。配电箱内开关应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名称或操作位置。配电箱内插座回路应安装漏电保护。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严禁遮挡配电箱、柜。
(3)电气线路。应采用双层绝缘的护套绝缘导线。严禁使用双绞线。导线敷设应距地1.8米以下并穿管保护。插头与插座(含移动的插座)保护接地极应有保护接地。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特种设备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专职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
特种设备应有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出记录。
5、场所环境
(1)餐饮场所操作间安全。炉火、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严禁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室内燃气管道设施;严禁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严禁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餐饮经营单位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中餐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应当每季度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
(2)营业区域。根据营业区域内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营业场所的核定人数控制人员进入。
(3)库房管理。经营单位的库房不得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得使用碘钨灯、超过60瓦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与货物的间距不得小于0.5米。日光灯的镇流器应当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危险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6、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三违”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隐患治理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确立各部门、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明确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范围,并予以落实。
2、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制度。设立隐患治理专项资金,所提取安全费用重点用于隐患治理。
3、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
4、建立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指定专人负责、采取监控及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5、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6、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四、应急管理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配备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2、编制应急预案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内容简明、实用、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3、加强预案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变化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企业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
4、开展预案演练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加强对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应急救援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志愿者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的职工要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等,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品质可靠。
五、促销活动管理
1、审批备案。举办大型促销活动(3000人以上)的单位须向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场所、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了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并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安全职责。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配备了与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安保等专业安全工作人员;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职责明确;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促销活动秩序的行为;接受公安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场地安全。能保证大型促销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设施,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大型促销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临时搭建、安装、悬挂的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场所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已落实,有车辆停放、疏导措施,不得挤占、挪用停车设施,并维护安全秩序。
4、工作要求。有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理解本岗位应急救援
第6篇 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知识点
针对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中央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人所共知,然而,造成诸多人员伤亡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还是时有发生。问题出在哪里
每一起事故虽然形式各不相同,但都有内在规律可循。回过头来,我们认真反思一下历年来的安全生产事故,很多都是因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细节不重视、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治理不认真,而在这些'不重视、不严格、不认真'的背后,是一些领导干部在以人为本还是以利为本、安全第一还是生产第一这个原则问题上,存在着错误认识;是一些企业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是一些监管部门没有从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更多的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会议上。
世间万物,生命最宝贵;百业兴旺,安全最重要。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是安全生产最根本的内涵,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是衡量发展成果最重的砝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在劳动者的生命面前,生产必须服从于安全。这种服从是一种铁律,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需要全市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判断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理念,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需要企业转变发展观念,摆正安全和发展的位置,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处理好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不因生产任务重放松安全,时刻绷紧安全神经、落实安全责任。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需要监管部门切实担起职责,严格监管,狠抓落实,敢于碰硬,不姑息任何借口,不放过任何隐患,对于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人坚决问责、依法追究,绝不手软。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任务非常艰巨。面对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_总书记的批示精神,以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之心,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作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我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地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安全,为'四大战略'新征程保驾护航,为千亿百亿新阳泉宏伟目标的早日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4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