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商务部安全职责
1、对公司物资供给工作范围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有组织与治理责任。
2、在物资采购、运输、供给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和确保运输工作的安全。
3、会同生产部门编制企业事故备品计划,并做好储备。
4、严格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保管和储运。设备、材料做到正确存放,防止腐蚀、变质。
5、组织非凡、重要备品的验收、鉴定和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
6、物资采购、产品加工的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并有安全、质量方面的合格认证,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事故者,应负有责任。
7、负责与保险公司对设备损坏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处理。
第2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安生部安全职责
1、安生部是董事长、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参谋和助手,负责全公司生产、基建安全监督工作。
2、参与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参与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负责具体治理和使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费用。
3、负责组织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认真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督促建立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4、负责对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商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监督检查公司范围内外包工程、外来劳务人员、临时工的安全工作情况。
5、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保健食品、生产设备和装置等关系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卫生的物资采购、保管、发放和使用,负责对供货商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6、负责各类安全报告、报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保证做到及时、准确、齐全、整洁。抓好安全通报和安全简报等安全信息工作,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吸取事故教训。
7、积极配合工会和政工部门组织劳动竞赛,参与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创一流活动,积极参加其他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8、认真做好防汛、环保工作,积极参加或配合当地主管部门检查、督促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9、治理好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设备,组织好设备的计划检修,保证设备检修质量,提高设备完好率,搞好可靠性治理工作。
10、根据新的安全技术要求及设备工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每年提出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
11、负责做好安排到本部门从事生产工作的外来劳务人员、临时工的治理工作。
第3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检修部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1、是本专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专业的日常安全治理和技术监督、文明生产、劳动纪律、业绩考评等工作,对本专业安全技术工作负有全面治理责任。
2、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把握安全生产情况,现场重大操作上岗到位,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监督检查“两票三制”执行和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指导各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治理工作。
3、根据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检修规程、图纸资料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4、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治理工作。
5、参加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和专业性大检查,审阅各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并提出意见,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听取员工在安全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6、参加本专业范围内的不安全情况的调查分析研究,对所发生的不安全情况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7、组织编写本专业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8、按时完成各种报表(如班组考核表,年度、月度计划及完成情况表,技术监督报表,本专业范围的障碍及异常报告等)。
9、负责本专业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4篇 电力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力实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是实现“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火灾、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为实现“五无”目标,公司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2. 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向总公司负责,总公司对各分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在考核上,总公司为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 公司领导人员及安监部对公司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党、政、工、团组织应协助公司总经理,对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落实、检查,并互助配合搞好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全员安全监督活动。
5.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各级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
6. 公司各级责任者必须无条件配合,共同实现公司全年安全工作目标计划。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总经理是本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执行,以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及时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令和通报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1.3 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业与多种经营之间的关系,保证本公司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保证生产一线员工思想稳定。
1.4 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实现。
1.5 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协调本公司党、政、工、团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1.6 主管并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监察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完善安全监察手段,支持监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证监察人员与生产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1.7 审定“两措”计划,并保证所需费用的落实。坚持重奖重罚原则,使安全奖励真正起到正面激励和反面约束的作用。
1.8 按时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或安委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1.9 至少每季度对一个专业公司进行一次生产、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每月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解决,不断提高和改善安全生产的环境和条件。
1.10 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不断改善职工生活,使职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安全生产工作,熟悉主要设备运行状况,对重大设备缺陷和薄弱环节要亲自组织落实消除,提高设备完好水平。
1.11 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简称《调规》)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重复发生的事故措施。
1.12 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接受职工代表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建议。
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2.1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2.2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对企业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支持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3领导政工部门和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多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2.4在干部考核、选拔及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2.5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员工思想动态,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解决员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2.6责成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亲自参加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2.7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电网公司及有关上级关于电力设施和消防安全和政策、法规及规定,健全保卫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治安、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并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外力破坏及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持治安及防火委员会。
2.8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及有关上级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健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制订安全行车措施,并负责实施,主持驾驶员考核委员会的工作,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9负责组织生活后勤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门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等的政策、法规及规定,组织员工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生产工作而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3.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和实施措施,经总经理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3.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生产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研究事故规律,掌握事故隐患,做到超前控制、科学防范。
3.4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计划和事故备品配件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3.5协助总经理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月”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3.6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履行监察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3.7参加或主持(总经理外出时)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正确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生产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生产部门或班组的安全分析活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夜间巡视。
3.9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3.10在申报、审查及工程验收中,要坚持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审查,并督促实施。
3.11在组织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要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能力,实事求是地制定计划,防止计划指标过高,脱离实际,促使职工拼设备赶工期而威胁安全生产。
3.12按照上级有关包工队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规定,健全管理制度,履行资格审批手续,对外包工、临时工要象对本公司职工一样,严格安全管理,克服以包代管理的倾向,同时做好本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土建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1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立以项目部(组)为核心的安全目标管理保证体系,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总责。
4.2严格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制定安全管理目标,负责达标工作实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3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问题,布置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4组织并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4.5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的管理,安排布置教育计划和学习内容,提高全员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操作规程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4.6组织编制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纳入计划,确保工程项目为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合理投入。
4.7定期召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与分析当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特点,并对存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以确保安全生产。
4.8及时报告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分管输电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修改、补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2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种会议,对重大安全问题组织研究和讨论,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公司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种专业安全检查。
5.3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全员的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5.4参加主持(行政正职不在时)本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例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5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队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
5.6负责输电线路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深入现场参加进行监督性检查及时掌握线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7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严格遵守“四不放过”的原则。
分管风电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修改、补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6.2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种会议,对重大安全问题组织研究和讨论,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公司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种专业安全检查。
6.3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全员的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6.4参加主持(行政正职不在时)本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例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5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队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
6.6负责输电线路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深入现场参加进行监督性检查及时掌握线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6.7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严格遵守“四不放过”的原则。
分管变电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7.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7.2负责汇总、审查新建、大修、改造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制定工程试验、启动措施方案。
7.3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碰头会,经常听取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或组织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好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7.4组织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5参加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章行为,分析技术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对严重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设备,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对危及安全生产的人员、设备有权指令并停止运行。
7.6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找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督促制定和落实反事故措施。
7.7经常检查本单位安全情况和设备、工具、安全用具、事故备品情况。
7.8参加两措计划和编写,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两措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二级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8.1二级师协助总经理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监督方面的安全责任。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8.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8.3负责健全技术管理、技术监督系统,健全规章制度,审定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落实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8.4组织编制年度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审批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和重大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8.5组织修编和审批公司运行、检修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6组织生产有关的部门加强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现场规程,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8.7参加并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分析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碰头会,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或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对自己签发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8.8组织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及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主持公司范围内的反事故演习活动。
8.9参加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问题。
8.10负责加强安全科研工作,积极推广安全科研成果,应用科技手段促进安全生产,参加或主持安全技术研讨会,审定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
8.11按照《电力事故调查规程》,参加或主持有关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8.12督促运行、检修等部门“两措”计划的实施,搞好设备管理、维护、检修和缺陷管理,审批职工提出的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9.1组织所属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9.2每月至少两次深入现场和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部门,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所属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9.3负责督促分管的部门、安监部门的安全监察,做好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9.4组织职能部门制订出合理的工资晋升、奖金分配、岗位工资测评及技能工资考评办法,使其有利于调动和保护生产第一线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以促进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9.5组织职能部门为新建、扩建工程及时调配合格的技术骨干工人,做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培训考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依法处理劳动纠纷,主持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及时做好因工伤亡及比照因工伤亡职工善后抚恤等劳动保险工作。
9.6负责筹措资金,确保“两措”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及时到位。
9.7在组织编写年度生产计划、基建施工计划时,要根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能力,实事求是地制订计划,防止计划指标过高脱离实际,避免职工拼设备、赶工期而威胁安全生产。
9.8负责把安全指标作为经营承包工作中一项重要指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奖惩办法,及时兑现。
9.9要根据生产、施工需要,及时供应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物资,并建立严格的保管、领用制度。
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0.1对本公司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10.2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规定,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10.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组织或职工代表,对本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10.4参加公司的重要安全活动、会议,审议安全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5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部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提合理化建议,表彰电力生产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0.6把安全生产的问题,列入员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土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1.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11.2做到一事一交底,事事指派专人负责,不违章指挥,认真履行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制度,随时随地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作业人员,根据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实施经济罚款。
11.3组织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提出本周安全要求或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做好记录。
11.4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自检。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
11.5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11.6发生人身伤亡和未遂事故时,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和向上级报告,接受检查和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强行复工。
11.7按建设部检查标准,组织项目部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并定期考核。
11.8负责组织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和机械设备等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安全使用运行状况,随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变电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2.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第一责任者,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检查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12.2所有施工人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2.3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着装,配戴合格的安全帽,登高作业要系安全带。
12.4施工现场入口处设有明显的标志,并应有醒目的标语、警句,提醒进场人员注意安全。
12.5在施工中带电运行的设备四周设临时遮栏并挂警示牌。
12.6电缆试验时应在电缆另一端设专人监护,并在两端设栏,防止他人触电。
12.7特种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和操作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12.8施工现场所用的临时电源箱需经运行负责人指定的开关接电源线,确保临时电源的安全可靠。
输电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3.1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3.2在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13.3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13.4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13.5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雇佣外包施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施工队的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13.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13.7经常检查本工作场所、安全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上报,对本部门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风电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安全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落实总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4.2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负责建立安保体系,组织编制相应的安保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并负责贯彻落实。
14.3组织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严格执行上级公司的奖惩条例。
14.4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作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4.5负责本工程重点危险部位施工管理。
14.6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并督促限时整改,确保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14.7正确对待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督促各各生产班组开展安全活动。
14.8发生工伤事故,按应急预案组织抢救。
14.9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估和协调。
安监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5.1部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5.2按总经理、副总经理(二级师)的批示,阅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事故通报,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办法并组织实施。
15.3对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根据各阶段安全工作特点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机组投产的劳动保护验收、消防验收以及运行后安全性评价工作。
15.4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存在的装置性违章及作业环境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督促限期解决,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督促设备缺陷消除,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负责审核工作。
15.5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到有秩序的组织安全生产。
15.6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网,组织实施定期的安全活动和安全日活动,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奖罚意见。
15.7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监察,监督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15.8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监督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对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劳动用品、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15.9加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检查,根据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
15.10组织召开每月的安全分析会,介绍安全情况,进行安全分析,提出下月安全工作重点。
15.11协助公司领导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一般事故调查分析,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反事故对策,提出考核意见。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15.12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提议或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15.13 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承包合同中安全责任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科研成果的鉴定,审核工程的开竣工报告。
15.14负责组织全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定期组织评估,制定监控措施,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安监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6.1副部长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16.2对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根据各阶段安全工作特点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机组投产的劳动保护验收、消防验收以及运行后安全性评价工作。
16.3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存在的装置性违章及作业环境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督促限期解决,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督促设备缺陷消除。
16.4协助部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秩序的组织安全生产。
16.5协助部长建立健全安全网,组织实施定期的安全活动和安全日活动。
16.6监督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16.7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监督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对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劳动用品、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16.8加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检查,根据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
16.9协助公司领导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一般事故调查分析。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反事故对策,提出考核意见。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16.10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提议或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16.1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安部及有关上级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的法规、政策及指示,督促、协助综合部做好消防管理,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及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6.12 负责防洪防汛检查,并负责落实防洪防汛的组织机构和器材准备等。
安监部安全监察专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17.1 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根据各阶段安全工作特点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机组投产的劳动保护验收及运行后安全性评价工作。
17.2 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存在的装置性违章及作业环境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督促限期解决。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督促设备缺陷消除。抽查和审查工作票、操作票合格率,总结两票执行情况。
17.3 具体组织实施定期的安全活动和安全日活动。检查安全员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和指导安全日活动。
17.4 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监察。监督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17.5 监督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对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劳动用品、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17.6 根据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
17.7 在每月的安全分析会上介绍安全情况,进行安全分析,提出下月安措、反措计划,编制月度安全简报。
17.8 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分析。做好一类障碍、事故的综合分析工作。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反事故对策,提出考核意见。填写事故报告、通报等,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7.9 编制本部门向上级报出的各种报表、报告及安全情况分析等。
17.10 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提议或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17.11 负责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干部、职工的安全规程考试。及时用快报、通报、录像等手段向上级部门和全公司职工反馈安全经验和事故教训的信息。
17.12 定期开展安全用具检查,并做好特殊设备的年检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17.13 负责对全公司员工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统一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其功能正常。
17.14 负责全公司防汛物资的统一调度、管理,监督物资库房、生产现场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及时提出采购计划,负责监督防汛设施的完好情况,对维护、运行操作主体的工作进行监督。
17.15 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部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8.1 监督本部门所属班组(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以及安全方面指示、通报贯彻执行,对设备情况、安全装置状况、设备重大缺陷的隐患,运行操作及人员技术状况进行监察,并和部门经理一起及时纠正存在的有关安全问题。
18.2 监督本部门培训计划的执行,搞好《安规》的学习、考试和反事故演习。
18.3 协助部长制定部门安措、反措计划,并监督执行。
18.4 发生故障及时汇报安监部,并协助本部门部长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并按规定时间及时向安监部提交报告。
18.5 定期组织召开班组(或值)安全员会,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交流经验,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班(或值)安全台帐,检查一次班组(或值)安全日活动,每天检查所执行“两票”情况,按时向安监部上报安全方面的报表、总结等。
18.6 经常深入现场巡视检查,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工作。对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班组(或值)提出整改通知,督促限期解决。
18.7 负责本部门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做好安全台帐登记,对各班组(或值)安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8.8 协助部长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负责在承包合同中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班组长(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9.1 对本班组(项目部)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具体负责,把控制异常和未遂作为安全目标,组织全班成员,按设备系统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19.2 教育、监督本班组(项目部)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做到不发生无票工作、无票操作和监护不到位等违章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制定有效的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9.3 负责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日活动,并做好记录。
19.4 负责做好每项工作任务(施工项目、试验项目等)的事先“两交底”(即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
19.5 协同班组安全员搞好班组安全培训工作,做好班组一级的安全教育。
19.6 经常检查本班组(项目部)工作现场环境、安全设施、安全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本班组(项目部)能处理的及时处理,对于本班组暂解决不了的问题除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外,要及时汇报。
19.7 本班组(项目部)复杂和危险性较大作业,在作业或操作前做好书面的危险预想和事故预想,并亲自到现场监护。
19.8 严格执行“两票”及“危险点分析及预控”制度,每日检查当日全部已执行的“两票”。
19.9 对本班组(项目部)发生的异常、人身未遂及以上障碍认真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防止同类故障重复发生。
19.10 支持班组(项目部)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
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 组织班组成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以及安全方面指示、通报,制定有效的措施。
20.2 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20.3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情况,协助班长纠正设备、安全装置、运行操作和人员方面的不安全问题,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20.4 负责做好新入厂工人的第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的培训考试、变换工种时的培训考试。
20.5 积极组织现场急救培训,保证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20.6 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教育,保证人人都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20.7 负责组织召开班前会、班后会和安全日活动,并做好记录。
20.8 负责本班组安全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做好安全台帐登记工作。
20.9 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障碍及人身未遂事故要及时登记上报。
综合管理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1.1 部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副部长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1.2 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
21.3 监督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和安全行车措施的制定与落实,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1.4 发生不安全情况和交通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调查分析,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安监部,汇报公司分管领导。
21.5 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工人劳动条件,负责解决职工劳动保护、健康存在的问题。
21.6 负责按规定配齐生产人员,及时调整不适应生产人员。
21.7 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主持非生产工伤(工作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疗劳动鉴定委员会工作。
21.8 经常组织人员检查现场劳动纪律,促进安全生产。
21.9 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21.10负责安排调换工种职工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
21.11 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工作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21.12 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聘用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要求及责任。
财务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2.1 部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部长助理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2.2 在编制财务计划时,要负责考虑安措、反措计划,改善劳动条件和劳保所需经费,同时应将安全教育等有关活动经费列入相应财务计划。
22.3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奖惩考核办法,确保安全奖励专用资金的提取和建立。
工程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3.1全面负责公司的各项工程,行使各项工程管理职能。
23.2组织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23.3组织制定各项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监督各个专业岗位,严格按部基建标准执行。
23.4组织签订各项工程合同,施工合同及有关协议。
23.5组织并审查工程的预决算工作。
23.6负责审查本部门计划、统计报表。
23.7组织检查工程质量,及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并组织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隐蔽验收和整套启动验收,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23.8组织参加初设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变更审查。
23.9负责审查各项目用款计划,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拨付工程款。
23.10参加上级部门专业会议及公司各种有关会议,及时传达汇报,主持本部门会议。
23.11组织编写工程决算,工作总结和年度总结。
23.12负责安全工作,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检查处理。
23.13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协调本部门内的相互团结。
工程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4.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力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指令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24.2协助部长完成好工程管理工作。
24.3协助部长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24.4协助部长审查工程的预算。
24.5协助部长检查工程质量,并组织参加工程的验收。
24.6掌握《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
24.7协助部长完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4.8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安全及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物资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5.1认真执行物资供应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合同法,遵守职业道德。
25.2熟悉本企业的生产过程,了解材料,设备的装置和使用情况,熟知常用设备和器材的规格型号、性能和用途。
25.3掌握业务流程,协助好计划、采购、运输、保管等业务关系,使其有机衔接配合,搞好物资供应,根据有关部门生产和工作需要计划及货源情况适时准确地计划与采购。
25.4建立健全合同,计划台帐,及时进行合同催交工作,保质量按时完成生产维修、工程及备品、配件供应。
25.5经常了解库存物资动态、跟踪核定资金量,分析和控制资金占用,发现问题及时向经理汇报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25.6负责签订购供货合同、催交 、监督到货情况,并承办汇款。
25.7按照计划下达采购计划管理进货,不得超计划盲目采购,采取“货比三家”的原则,杜绝营私舞弊订货质次价高的物资。
25.8购入货物入库时要当面向管理人员保管交清货物的品种、数量、型号、质量及配套、附件技术证明等,经常深入施工单位了解所购货物的质量和使用情况。
物资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6.1协助部长做好仓库的物质保管和安全工作。
26.2物资的码放要科学合理。在存放期间不受损,库内标志明显,达到库容、库貌美观清洁卫生。
26.3按物资验收、保管要求,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仓库安全无事故,熟悉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
26.4物质入库后,应及时会同采购员,提货员认真清点数量,验收质量、核实品名、型号规格及各种附件资料,发现问题应及时反映,责任明确。
26.5账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收料、发料手续齐,执行并监督储备定额和消耗定额的执行情况,每年全部盘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经理反映。
26.6保证事故检修、抢险物质及时到位。
汽车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7.1队长是汽车队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汽车队的安全工作。
27.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车辆管理中心《车辆使用管理标准》。
27.3组织汽车队的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有关安全行车规章制度的学习。
27.4及时传达上级和本单位的文件精神,并认真贯彻执行。
27.5随时随地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情绪,合理安排工作,杜绝交通事故。
27.6经常了解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严禁带病出车,避免机械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27.7搞好安全培训,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符合实际的安全活动。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8.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8.2在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28.3领导本企业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28.4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28.5参与本企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9.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同时安排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29.2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作为施工员本身的应尽职责,在施工中同时检查各安全设施的规范要求和科学性,发现不符规范要求和科学性的,及时调整,并汇报项目经理。
29.3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现象或冒险作业,协同安全员共同做好工作,阻止和纠正,必要时暂停施工,汇报项目经理。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29.4在施工过程中,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暂停施工,待安全整改和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准再施工。
29.5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诉安全员和项目经理采取措施,协同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29.6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29.7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0.1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项目部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0.2在质量监控的同时,配合项目经理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30.3组织质量工作会议,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0.4按照规定进行分项、分部工程检查,正确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填写各项检查表格,对达不到质量要求标准分项、分部工程,提出施工意见,指导督促班组抓好工程质量。
30.5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待处理好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
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1.1负责工地的各种材料供应,认真掌握所需材料的标准、质量、规格,并根据进度计划组织材料进场。凡不符合材质规定要求的不得下发。
31.2负责周转材料在周转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凡施工中损坏已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材料不得重新使用发放,应随时收回,主动做好报废更新工作。
31.3把好施工材料进场关,根据工程计划,及时组织货源,运力,保质保量的送到施工现场,以确保使用安全。
31.4按品种规格堆放料具,做到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实现文明施工。
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2.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资料的编制要求。
32.2及时收集各类安全协议、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资料并整理归档。
32.3深入施工现场,配合安全员检查安全生产,做好记录,使安全资料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按时、按规定做好安全技术资料,使之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32.4真实做好资料,不准不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便做记录,导致安全资料空虚不切实际。
32.5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汽车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3.1工作前仔细检查汽车各部位的良好状况,出现机械故障要及时维修,禁止汽车带病作业。
33.2汽车在行驶前和行驶中,必须注意人员、道路稳定、过往车辆等情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33.3汽车司机要熟悉施工道路特征,在转弯、陡坡及新辟道路处要按规则限速行驶。
33.4进入施工现场后,要服从负责人的指挥,严禁进入危险地带停车。
33.5坚持“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细心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33.6服从领导,服从指挥,保质保量地完成运输和施工任务。
员工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4.1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工作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各种法规和规程制度。
34.2 及时反映和按规程规定处理一切危及人身和设备系统安全的情况。
34.3 爱护设备,要管好、修好、用好所管辖设备,对所管辖设备安全负责。
34.4 现场发生火灾或人身伤害事故,积极参与救护,同时保护好自己。
34.5 有权制止任何违章作业。
34.6 有权拒绝接受和执行明显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的违章指挥。
34.7 对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决定和命令有异议时有权提出意见,但上级领导坚持时必须认真执行,在执行后可越级反应,对违反安规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34.8 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日活动。
34.9 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34.10 发生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应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5篇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样本
1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草案)》总则第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原电力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第2条规定:全面落实以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力法》第19条规定: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必须依法管理。根据上述安全生产有关法律的规定,原电力部及国家电力公司,为了实现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对电力生产所有岗位的员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化规定,就称为“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电力安全生产级级有责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管理体制重申了十六字令: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这十六字令,明确了企业、行业、国家三级的安全生产责任。首先安全生产是企业负责,即企业必须对其生产全过程的安全负责。同时还应实行行业管理和国家监察以及各级工会(代表群众利益)对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进行监督。
为此,国家电力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对公司本部及省级公司从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到每个部门,都清楚地规定了各自在电力生产中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明确了“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总的责任书强调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有效运作实行责任分担”,以“保证公司下属企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从这些基本制度的规定可以看出: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下属企业,每一级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在国电公司修改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中,对国电公司系统各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领导、有关部门直到车间、班组和个人,都清楚地规定了一旦未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发生了生产事故或隐瞒事故,应当受到的处罚。这不是株连,而是因为安全生产级级有责。
1.2 电力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关于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安全生产法》总则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江总书记指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最充分地说明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要求。第一句话指出,造成事故的根源——隐患,比明火还危险,因为明火是人人都会去扑灭的;第二句话指出,防范事故就象防病一样,人有点不舒服如果能自觉去预防、拿药吃,这比大病起来再治甚至动手术要好得多,所以比喻为胜于救灾;干部对事故不能无动于衷,防止事故重复发生责任比泰山还重。
关于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原电力部领导也有论述,要求“各单位每一级的领导,各个部门,直到车间、班组和每个岗位的工人,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层层把关、分兵把守,构筑起一道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这就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也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内涵。它明确了在一个单位内,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组成是全体员工;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领导和管理人员就要做到层层把关,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就要做到分兵把守,这样才可构筑起保证安全生产的壁垒。
1.3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应是明确的、可操作的岗位安全职责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是每个员工为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目标应尽的法定责任。国电公司为了在系统内落实好级级有责和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对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加以制度化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18条,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在附则中要求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省系统内电力生产、建设中安全工作的实施细则,并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作出具体的规定。要使每个岗位的领导、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成为可操作的岗位安全职责。这件工作十分重要,必须认真做好。
1.4 通过“三级控制”将岗位的安全职责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12条,明确了电力企业要“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对企业、车间(含工区、工地)、班组每一级的控制责任和本级的安全生产目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这是每一级的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实践证明,订在纸上的岗位安全职责,只有通过“三级控制”中每一级控制工作的落实,把各项预防事故的控制工作做严、做细、做实,才能落到实处。反之,安全职责就只能是表面文章,安全工作就会有漏洞、有死角,就容易发生事故,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者还会受到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罚。
1.5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
(1) 可保证电力安全生产,由此保证实现“人民电业为人民”及对全社会连续、稳定、安全可靠供电的承诺。这也是创一流电力企业、一流电力公司的基础和必备条件。
(2) 不会发生因大面积停电造成社会不稳定、甚至更大的危害和灾难(不可抗力造成的危害除外)。
(3) 保证国电公司各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完成国有电力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和应得到的经济效益(包括员工应得的利益)。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做法
2.1 订好“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书”就是把履行安全生产级级有责、人人有责的法定责任确定下来的保证书(或誓言)。
2.1.1 “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
(1) 本单位或本级应实现的安全生产目标;
(2) 本级(或本部门、本岗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誓言;
(3) 严格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保证;
(4) 严、细、实做好各项安全控制工作(或称事故预防工作)的承诺;
(5) 严格有效执行奖惩规定的决心。
2.1.2 认真订好并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或保证书)
2.1.2.1 “安全生产责任书”制订中存在的问题
在国电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的实际情况是各省级公司与国电公司签订后,再层层往下与下属单位签订。
在省公司一级每年进行的安全工作互查时都可发现,各基层与省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安全生产目标,虽然大部分符合或基本符合“三级控制”目标的要求,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 企业一级,即领导层的安全职责订得不全面。该把关的工作不突出,对重大隐患的及时决策、治理不明确,采用必要的安全技术手段及老旧设备及时更换的资金保障(即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等领导行为都未列入;
(2) 车间(工区、工地)一级与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班组一级与车间签订的安全生产保证(责任)书中,大多数都没有按“三级控制”的要求分级明确安全目标,而仍然是企业一级的安全生产目标;
(3) 车间、班组两级订的安全职责也没有按这两级的控制责任去认真制定和落实,造成车间和班组两级的安全职责不具体、不可操作,有的甚至只是走形式应付上级。例如班组的安全职责,连“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字眼都见不到,反倒列有“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遵章操作”等口号式的条文,这样的班组安全职责既无法落实控制异常的工作,也无法实现班组一级不发生障碍的安全目标。因此,必须认真订好,并有效执行安全责任书(或保证书)。
2.1.2.2 制订、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
(1) 明确每一级的安目标和控责任层层往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时,一定要按照“三级控制”的原则和要求,明确每一级安全目标和控制责任。例如班组一级的安全目标是“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控制责任是“控制异常和未遂”,这是按事故发生、发展的规律制定的,完全符合班组一级人员的知识和能力水平。因此班组的安全职责就要围绕落实控制责任和实现本级目标来制订行动的规则,来指导各岗位做好具体的安全控制工作,即事故预防工作。
(2) 把各项安全工作做严、做细、做实
在明确了本级的安全目标和控制责任后,落实安全职责的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做好控制工作。这就要求把保证安全 生产的每一项具体措施做严、做细、做实。做严,即严格按章程、规定的要求去实施;做细,即采取的措施没有遗漏、作业程序没有错误或颠倒、加工工艺或施工工艺精湛而不粗糙等;做实,即所做的该项安全工作是扎实的、优质的,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只有各级员工都努力落实 本级的控制责任,做好本级、本岗位的控制工作,级级把关、人人把守,才能实现企业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3) 兑现奖惩
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奖惩规定”,并在实践“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全过程中认真执行,对好的典型进行表扬奖励,对表现差的,进行批评处罚。奖励时,要注意宣传典型的先进性,以激励员工认真实践“安全生产责任书”,更努力地做好安全工作。批评处罚时,要注意教育和引导,使受罚人真正吸取教训,改正缺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后来居上。通过实践,形成一套本单位执行“奖惩规定”的有效办法。
2.2 订好岗位安全职责
岗位安全职责就是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的具体行动规则及具体行为。
2.2.1 所有岗位都要订安全职责
不同级别、不同岗位的安全职责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三级控制”每一级的控制责任不同。而每一级的控制责任都和其要实现的安全目标相联系,和其所处的地位、所管辖的工作(设备)范围、所具有的权力紧密相连。“三级控制”工作要求各级领导、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岗位都要订出相应的安全职责,并使安全职责与职务、责任对应起来,以便做好电力生产全过程中与本岗位相关的安全控制工作。
2.2.2 订好岗位安全职责的原则和要求
2.2.2.1 结合本职业务,订出安全职责
结合本岗位的业务内容,订出安全职责,明确岗位工作中应尽的安全责任,以及为了电力安全生产,本职应做的工作。例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因此安全第一责任人或主管安全的领导就有采用安全技术和及时决策更换老旧设备(设施、安全工器具等)、批准相应资金的安全职责;管财务的部门和有关岗位,就有调配安全生产资金的安全职责,绝不能以“未做计划”、“财政部无此具体规定”等为由拒绝调配资金。
2.2.2.2 严格依照规程、规定,订好安全职责
领导者、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决策、做计划、采取安全控制措施或进行操作、作业时
,虽然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具体工作内容不同,但都必须执行即将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程中规定的企业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要把依法行事、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的责任,订入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工作中,要根据具体工作任务,以相关规程及规定作指导,明确为了安全生产在工作中允许做什么、不许做什么。保证做到遵章指挥、遵章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2.2.2.3 依照规律,订好预控事故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每一个成员,要结合岗位的安全职责,从专业、管理、监督等各自的专业特点去观察、分析和总结本职工作的经验。通过寿命管理和实际工作体会,去掌握生产系统、设备、设施、安全工器具从投入运行到发生异常、障碍、事故的规律及其主要影响因素。把按规律办事和运用可靠经验提前做好预防事故的控制工作,订入安全职责。以此来保证电网、设备的健康,保持安全生产的可控局面。
2.2.2.4 吸取事故教训,完善安全职责
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和兄弟单位的事故教训,认真联系本单位的实际与本岗位工作的职责范围,明确预防同类事故(人员伤亡、电网事故、设备损坏)重复发生的责任,完善本岗位的安全职责。还要结合每项工作的实际情况,把相关的、具体的反措及时补充到本单位或本岗位的反事故措施中去。
凡是不符合上述制订岗位安全职责的原则和要求的,都要认真修订补充,因为这是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行制度化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对每个员工进行安全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2.2.3 由安监部门牵头自下而上制定安全职责
制定安全职责是一项非常重要而细致的工作。由本单位的安监部门牵头,自下而上,先班组,从岗位开始,由每一个岗位按上述原则写出或经过讨论写出第一稿,经班长、技术员补充后由车间或部门(相关专责工程师及主任)修改补充,安监部门归口并审查,最后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或安全第一责任人批准后颁发执行。
2.2.4 加强对安全职责的监督考核
在电力生产的全过程中,电力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岗位的安全职责,做好各项安全控制工作,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对企业负责。这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有效运作的要求和体现,也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所保证要做到的;只有这样做,才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各级安监机构及安监人员,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执行规章制度和履行安全职责的有效监督。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作出贡献者,奖;对失职造成事故者,罚;以促进岗位安全职责及各项安全控制工作的落实。
2.3 “三级控制”每一级都必须认真做好本级的安全控制工作
2.3.1 班组一级的安全控制责任和目标: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做好这一级的控制工作,主要包括:
(1) 弄清楚什么是异常
为落实班组的“控制责任”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班组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首先要弄清楚并熟悉所管的设备、设施、系统及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等,什么状况是正常,什么情况是异常,做到“异常”人人心中有数。
因为异常就是隐患、就是危险点。按事故发展规律,异常之后就是障碍和事故。从这个客观规律出发,每个作业人员要大大增强“控制未遂和异常”的迫切感和责任心,这是落实班组安全控制责任不可缺少的第一项工作,也是安全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讨论清楚各种“异常”的表现是班组最基础的安全工作,因此随着设备的更新和新技术的引进,班组还要及时讨论可能发生的新的异常表现,并及时补充到“异常”的数据库中去,并在班组安全活动中经常复习,牢记心中。
(2) 及时发现异常
班组要集体讨论怎样及时发现异常,包括人员的不正常。班长、技术员在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使全班人员搞清及时发现异常的方法,并不断加以补充和更新。要从检查办法的有效性,从影响正常运行、施工的各种因素,包括季节、气候的变化等去考虑。发现异常后要及时消除,尤其对自动化系统和保护装置,如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异常,就可能很快转化成障碍和事故。
(3) 预先掌握对不同异常的安全控制方法
班组要集体讨论、制定对每一种异常如何实现安全控制的作业方案,预先使每个作业人员都熟悉这些方案,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安全生产控制工作。因为每一种异常的安全控制方法是不同的,如果不讨论清楚,一旦发现了异常并需紧急处理时,就可能出乱子。
班组对系统、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工器具等,按相关规定或规程进行定期检测和测试,也是控制异常的重要一环。
(4) 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点分析”
处理异常的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点分析”,找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因素。工作负责人要按相关规程断定并宣布作业中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可能造成人身危害和设备毁坏的危险作业。同班或同岗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发现违章,一定要坚决制止,严格履行“三不伤害”的安全职责。
(5) 车间对班组要指导帮助
车间(工区、工地)领导和专责人员对班组安全工作要进行指导,对班组未及时消除异常或发生了未遂事故,要及时帮助班组克服安全职责不到位,控制工作不落实的缺点。这是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的上一级“保证下属企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的要求。
2.3.2 车间(工区、工地)一级的安全控制责任和目标: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
(1) 要抓好“标准化”作业
车间领导及专责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必须对车间工作实行科学管理。首先要抓好“标准化”作业,要制定运行、检修、施工标准化作业的规定,并带领班组制定标准化安全作业方案,使班组在机组运行和设备检修中的各项工作按规范化、标准化的程序去进行。每项工作的作业方案都要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以保证安全。在安全作业方案的执行过程中,还要注意发现问题并不断完善。实践证明制定标准化作业方案,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具有极重要的意义。
(2) 要完善设备的“寿命管理”
车间一级要抓好本级所有设备的“寿命管理” 工作,要从台帐、设备现状和在线监测三方面入手;要制定和完善设备、设施及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要使在线监测装置能正常运行,及时分析有关数据,这样就可做到对设备的寿命心中有数,以便及时检修或更换,尽快实现由定检到状态检修的过渡。
(3) 要着力解决保护装置的拒动和误动问题
随着电网增大和联网加快,自动化和保护装置在电力安全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对自动化装置正常运行和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继电保护拒动和误动的问题还一直存在,因此,车间一级一定要组织全车间的力量加以解决,保证自动化装置投入率100%、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100%,确保障碍发生后能迅速、准确地切除,不扩大成事故。
(4) 要承担的防止重伤和事故重复发生责任
不发生重伤和事故是车间的安全目标,如果障碍没有控制好,发生了事故,一定要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组织力量,查清发生事故的原因,采取针对性强的反措,周密预防事故,特别是防止特重大事故的重复发生。安全生产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追究“重大事故责任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或其它罪名”。因此车间一级要承担起防止重伤和事故重复发生的责任。
(5) 车间一级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要定期向厂一级汇报并接受审评
车间一级每季度或每半年要向厂(局、公司)报告安全工作业绩;厂(局、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亲自阅看或认真组织审查,并在作出评价后进行奖罚,以督促车间一级进一步落实安全职责,这要成为一项制度化的工作。
2.3.3 厂(局、公司)一级的安全控制责任和目标: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一般电网事故
(1) 厂一级要带头依法行事
为了实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厂一级领导要认真执行《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电力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务院和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做依法行事的模范。
(2) 必须及时治理重大安全隐患
厂一级领导为了“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死亡和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了解电力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治理,任何拖延都是失职。
(3) 要保证安全生产必备的资金
落实“两措”,实施“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采用安全技术,更换老旧设备,购买劳保用品等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资金,要得到合理的保证,列入领导者的安全职责
(4) 要执行好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
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一定要执行好国电公司关于坚持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规定,并全力支持安监人员执法和依规监督,支持安监机构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的奖励和事故处理的意见和建议。绝不可为了所谓的“影响创一流”、“评先进”,做出“统一口径”隐瞒事故的错误举动。
(5) 把好重大生产任务的安全关
避免人身死亡事故重复发生,厂(局、公司)一级负有很大责任。除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技能和安全意识外,重大的电力生产项目,包括老旧设备的更换、成熟技术的应用、重大隐患的治理决策以及重大生产任务的执行,都是落实领导者控制责任的具体体现。厂一级领导一定要用足安全工作的领导权、决策权、指挥权和审批权。
(6) 加强对厂一级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
由省级公司按《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中的奖励和惩罚标准,对厂一级领导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业绩进行考核,或奖或罚。为了推动厂一级领导更好地落实安全职责,奖励或处罚都要及时,要注意时效性,不必等到年终。
“三级控制”中每一级的目标和控制责任是不同的,因而具体的控制工作内容也是不同的,但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尽心尽力、责任到位的要求是相同的,而且上一级要对下一级进行指导、监督和帮助,这个要求也是十分明确的。各省级电力公司,每个厂、局、施工单位和调度单位在做好商业化运营工作的同时,应严格按制度化管理的要求,履行好各级、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努力做好本级的安全控制工作。
3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3.1 要达成“为一线服务”的共识
从设计到运行,有许多环节,牵涉到许多单位和部门,有许多工作要做,如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两个体系”有效运作等,所有这些都是为电力生产和建设的一线工人的安全服务的,为实现连续、稳定和安全可靠发供电服务的。只有每个部门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在本职工作中想到一线工人的需要,想到安全生产的需要,才能
订好并履行好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并按职责要求做好相应的控制工作。只有在本职范围内尽心尽力为安全生产、安全发供电的需要去服务,履行安全职责才算到位。有了上述认识,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心肺复苏”急救箱以及各类在线监测装置,红外热电视,防误闭锁装置等设备的正常购置、投入运行及更换等问题才能解决好。
3.2 抓安全工作必须过问效果
在做出安全工作决策和布置任务后,紧跟着必须抓检查,实行动态安全工作管理,论功行赏,总结经验,制订新一轮更高水平的安全工作方案。
3.3 要正确处理阶段性和连续性安全工作的关系
要处理好阶段性安全工作和连续性安全工作的相互关系。阶段性的安全工作包括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标准化、某设备的安全技术改造、大、小修中的安全工作等,这些阶段性的安全工作要集中一定的人力、花一段时间去做,并且必须认真、保质、保量按“标准”做好,收到应有的效果。但连续性的、每时每刻都要做好的“三级控制”工作,各级领导也必须足够重视。如果不能充分发挥三级控制的作用,不履行各级的控制责任,则隐患就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异常、障碍就会随时变成事故甚至重复发生事故。从某种意义上讲,认真抓好贯穿于阶段性安全工作中的连续性的“三级控制”工作,每时每刻落实好“三级控制”中每一级的控制责任,才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陈玉基)
第6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其他生产岗位员工安全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规程规范和各项安全治理规章制度,服从治理,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努力学习,把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二三不伤害”。
3、进入生产现场,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公司、部门的领导或安监人员报告。
5、应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6、应当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7、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及有关的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发现违章及时制止,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8、加强所辖设备维护、巡查工作,及时消缺,确保安全地完成各项任务。
9、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第7篇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草案)》总则第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原电力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第2条规定:全面落实以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力法》第19条规定: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必须依法管理。根据上述安全生产有关法律的规定,原电力部及国家电力公司,为了实现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对电力生产所有岗位的员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化规定,就称为“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电力安全生产级级有责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管理体制重申了十六字令: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这十六字令,明确了企业、行业、国家三级的安全生产责任。首先安全生产是企业负责,即企业必须对其生产全过程的安全负责。同时还应实行行业管理和国家监察以及各级工会(代表群众利益)对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进行监督。
为此,国家电力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对公司本部及省级公司从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到每个部门,都清楚地规定了各自在电力生产中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明确了“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总的责任书强调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有效运作实行责任分担”,以“保证公司下属企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从这些基本制度的规定可以看出: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下属企业,每一级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在国电公司修改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中,对国电公司系统各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领导、有关部门直到车间、班组和个人,都清楚地规定了一旦未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发生了生产事故或隐瞒事故,应当受到的处罚。这不是株连,而是因为安全生产级级有责。
1.2 电力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关于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安全生产法》总则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江总书记指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最充分地说明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要求。第一句话指出,造成事故的根源——隐患,比明火还危险,因为明火是人人都会去扑灭的;第二句话指出,防范事故就象防病一样,人有点不舒服如果能自觉去预防、拿药吃,这比大病起来再治甚至动手术要好得多,所以比喻为胜于救灾;干部对事故不能无动于衷,防止事故重复发生责任比泰山还重。
关于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原电力部领导也有论述,要求“各单位每一级的领导,各个部门,直到车间、班组和每个岗位的工人,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层层把关、分兵把守,构筑起一道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这就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也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内涵。它明确了在一个单位内,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组成是全体员工;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领导和管理人员就要做到层层把关,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就要做到分兵把守,这样才可构筑起保证安全生产的壁垒。
1.3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应是明确的、可操作的岗位安全职责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是每个员工为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目标应尽的法定责任。国电公司为了在系统内落实好级级有责和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对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加以制度化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18条,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在附则中要求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省系统内电力生产、建设中安全工作的实施细则,并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作出具体的规定。要使每个岗位的领导、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成为可操作的岗位安全职责。这件工作十分重要,必须认真做好。
1.4 通过“三级控制”将岗位的安全职责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12条,明确了电力企业要“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对企业、车间(含工区、工地)、班组每一级的控制责任和本级的安全生产目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这是每一级的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实践证明,订在纸上的岗位安全职责,只有通过“三级控制”中每一级控制工作的落实,把各项预防事故的控制工作做严、做细、做实,才能落到实处。反之,安全职责就只能是表面文章,安全工作就会有漏洞、有死角,就容易发生事故,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者还会受到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罚。
1.5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
(1) 可保证电力安全生产,由此保证实现“人民电业为人民”及对全社会连续、稳定、安全可靠供电的承诺。这也是创一流电力企业、一流电力公司的基础和必备条件。
(2) 不会发生因大面积停电造成社会不稳定、甚至更大的危害和灾难(不可抗力造成的危害除外)。
(3) 保证国电公司各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完成国有电力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和应得到的经济效益(包括员工应得的利益)。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做法
2.1 订好“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书”就是把履行安全生产级级有责、人人有责的法定责任确定下来的保证书(或誓言)。
2.1.1 “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
(1) 本单位或本级应实现的安全生产目标;
(2) 本级(或本部门、本岗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誓言;
(3) 严格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保证;
(4) 严、细、实做好各项安全控制工作(或称事故预防工作)的承诺;
(5) 严格有效执行奖惩规定的决心。
2.1.2 认真订好并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或保证书)
2.1.2.1 “安全生产责任书”制订中存在的问题
在国电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的实际情况是各省级公司与国电公司签订后,再层层往下与下属单位签订。
在省公司一级每年进行的安全工作互查时都可发现,各基层与省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安全生产目标,虽然大部分符合或基本符合“三级控制”目标的要求,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 企业一级,即领导层的安全职责订得不全面。该把关的工作不突出,对重大隐患的及时决策、治理不明确,采用必要的安全技术手段及老旧设备及时更换的资金保障(即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等领导行为都未列入;
(2) 车间(工区、工地)一级与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班组一级与车间签订的安全生产保证(责任)书中,大多数都没有按“三级控制”的要求分级明确安全目标,而仍然是企业一级的安全生产目标;
(3) 车间、班组两级订的安全职责也没有按这两级的控制责任去认真制定和落实,造成车间和班组两级的安全职责不具体、不可操作,有的甚至只是走形式应付上级。例如班组的安全职责,连“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字眼都见不到,反倒列有“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遵章操作”等口号式的条文,这样的班组安全职责既无法落实控制异常的工作,也无法实现班组一级不发生障碍的安全目标。因此,必须认真订好,并有效执行安全责任书(或保证书)。
2.1.2.2 制订、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
(1) 明确每一级的安目标和控责任层层往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时,一定要按照“三级控制”的原则和要求,明确每一级安全目标和控制责任。例如班组一级的安全目标是“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控制责任是“控制异常和未遂”,这是按事故发生、发展的规律制定的,完全符合班组一级人员的知识和能力水平。因此班组的安全职责就要围绕落实控制责任和实现本级目标来制订行动的规则,来指导各岗位做好具体的安全控制工作,即事故预防工作。
(2) 把各项安全工作做严、做细、做实
在明确了本级的安全目标和控制责任后,落实安全职责的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做好控制工作。这就要求把保证安全 生产的每一项具体措施做严、做细、做实。做严,即严格按章程、规定的要求去实施;做细,即采取的措施没有遗漏、作业程序没有错误或颠倒、加工工艺或施工工艺精湛而不粗糙等;做实,即所做的该项安全工作是扎实的、优质的,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只有各级员工都努力落实 本级的控制责任,做好本级、本岗位的控制工作,级级把关、人人把守,才能实现企业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3) 兑现奖惩
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奖惩规定”,并在实践“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全过程中认真执行,对好的典型进行表扬奖励,对表现差的,进行批评处罚。奖励时,要注意宣传典型的先进性,以激励员工认真实践“安全生产责任书”,更努力地做好安全工作。批评处罚时,要注意教育和引导,使受罚人真正吸取教训,改正缺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后来居上。通过实践,形成一套本单位执行“奖惩规定”的有效办法。
2.2 订好岗位安全职责
岗位安全职责就是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的具体行动规则及具体行为。
2.2.1 所有岗位都要订安全职责
不同级别、不同岗位的安全职责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三级控制”每一级的控制责任不同。而每一级的控制责任都和其要实现的安全目标相联系,和其所处的地位、所管辖的工作(设备)范围、所具有的权力紧密相连。“三级控制”工作要求各级领导、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岗位都要订出相应的安全职责,并使安全职责与职务、责任对应起来,以便做好电力生产全过程中与本岗位相关的安全控制工作。
2.2.2 订好岗位安全职责的原则和要求
2.2.2.1 结合本职业务,订出安全职责
结合本岗位的业务内容,订出安全职责,明确岗位工作中应尽的安全责任,以及为了电力安全生产,本职应做的工作。例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因此安全第一责任人或主管安全的领导就有采用安全技术和及时决策更换老旧设备(设施、安全工器具等)、批准相应资金的安全职责;管财务的部门和有关岗位,就有调配安全生产资金的安全职责,绝不能以“未做计划”、“财政部无此具体规定”等为由拒绝调配资金。
2.2.2.2 严格依照规程、规定,订好安全职责
领导者、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决策、做计划、采取安全控制措施或进行操作、作业时
,虽然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具体工作内容不同,但都必须执行即将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程中规定的企业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要把依法行事、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的责任,订入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工作中,要根据具体工作任务,以相关规程及规定作指导,明确为了安全生产在工作中允许做什么、不许做什么。保证做到遵章指挥、遵章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2.2.2.3 依照规律,订好预控事故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每一个成员,要结合岗位的安全职责,从专业、管理、监督等各自的专业特点去观察、分析和总结本职工作的经验。通过寿命管理和实际工作体会,去掌握生产系统、设备、设施、安全工器具从投入运行到发生异常、障碍、事故的规律及其主要影响因素。把按规律办事和运用可靠经验提前做好预防事故的控制工作,订入安全职责。以此来保证电网、设备的健康,保持安全生产的可控局面。
2.2.2.4 吸取事故教训,完善安全职责
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和兄弟单位的事故教训,认真联系本单位的实际与本岗位工作的职责范围,明确预防同类事故(人员伤亡、电网事故、设备损坏)重复发生的责任,完善本岗位的安全职责。还要结合每项工作的实际情况,把相关的、具体的反措及时补充到本单位或本岗位的反事故措施中去。
凡是不符合上述制订岗位安全职责的原则和要求的,都要认真修订补充,因为这是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行制度化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对每个员工进行安全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2.2.3 由安监部门牵头自下而上制定安全职责
制定安全职责是一项非常重要而细致的工作。由本单位的安监部门牵头,自下而上,先班组,从岗位开始,由每一个岗位按上述原则写出或经过讨论写出第一稿,经班长、技术员补充后由车间或部门(相关专责工程师及主任)修改补充,安监部门归口并审查,最后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或安全第一责任人批准后颁发执行。
2.2.4 加强对安全职责的监督考核
在电力生产的全过程中,电力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岗位的安全职责,做好各项安全控制工作,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对企业负责。这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有效运作的要求和体现,也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所保证要做到的;只有这样做,才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各级安监机构及安监人员,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执行规章制度和履行安全职责的有效监督。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作出贡献者,奖;对失职造成事故者,罚;以促进岗位安全职责及各项安全控制工作的落实。
2.3 “三级控制”每一级都必须认真做好本级的安全控制工作
2.3.1 班组一级的安全控制责任和目标: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做好这一级的控制工作,主要包括:
(1) 弄清楚什么是异常
为落实班组的“控制责任”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班组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首先要弄清楚并熟悉所管的设备、设施、系统及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等,什么状况是正常,什么情况是异常,做到“异常”人人心中有数。
因为异常就是隐患、就是危险点。按事故发展规律,异常之后就是障碍和事故。从这个客观规律出发,每个作业人员要大大增强“控制未遂和异常”的迫切感和责任心,这是落实班组安全控制责任不可缺少的第一项工作,也是安全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讨论清楚各种“异常”的表现是班组最基础的安全工作,因此随着设备的更新和新技术的引进,班组还要及时讨论可能发生的新的异常表现,并及时补充到“异常”的数据库中去,并在班组安全活动中经常复习,牢记心中。
(2) 及时发现异常
班组要集体讨论怎样及时发现异常,包括人员的不正常。班长、技术员在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使全班人员搞清及时发现异常的方法,并不断加以补充和更新。要从检查办法的有效性,从影响正常运行、施工的各种因素,包括季节、气候的变化等去考虑。发现异常后要及时消除,尤其对自动化系统和保护装置,如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异常,就可能很快转化成障碍和事故。
(3) 预先掌握对不同异常的安全控制方法
班组要集体讨论、制定对每一种异常如何实现安全控制的作业方案,预先使每个作业人员都熟悉这些方案,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安全生产控制工作。因为每一种异常的安全控制方法是不同的,如果不讨论清楚,一旦发现了异常并需紧急处理时,就可能出乱子。
班组对系统、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工器具等,按相关规定或规程进行定期检测和测试,也是控制异常的重要一环。
(4) 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点分析”
处理异常的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点分析”,找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因素。工作负责人要按相关规程断定并宣布作业中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可能造成人身危害和设备毁坏的危险作业。同班或同岗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发现违章,一定要坚决制止,严格履行“三不伤害”的安全职责。
(5) 车间对班组要指导帮助
车间(工区、工地)领导和专责人员对班组安全工作要进行指导,对班组未及时消除异常或发生了未遂事故,要及时帮助班组克服安全职责不到位,控制工作不落实的缺点。这是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的上一级“保证下属企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的要求。
2.3.2 车间(工区、工地)一级的安全控制责任和目标: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
(1) 要抓好“标准化”作业
车间领导及专责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必须对车间工作实行科学管理。首先要抓好“标准化”作业,要制定运行、检修、施工标准化作业的规定,并带领班组制定标准化安全作业方案,使班组在机组运行和设备检修中的各项工作按规范化、标准化的程序去进行。每项工作的作业方案都要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以保证安全。在安全作业方案的执行过程中,还要注意发现问题并不断完善。实践证明制定标准化作业方案,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具有极重要的意义。
(2) 要完善设备的“寿命管理”
车间一级要抓好本级所有设备的“寿命管理” 工作,要从台帐、设备现状和在线监测三方面入手;要制定和完善设备、设施及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要使在线监测装置能正常运行,及时分析有关数据,这样就可做到对设备的寿命心中有数,以便及时检修或更换,尽快实现由定检到状态检修的过渡。
(3) 要着力解决保护装置的拒动和误动问题
随着电网增大和联网加快,自动化和保护装置在电力安全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对自动化装置正常运行和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继电保护拒动和误动的问题还一直存在,因此,车间一级一定要组织全车间的力量加以解决,保证自动化装置投入率100%、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100%,确保障碍发生后能迅速、准确地切除,不扩大成事故。
(4) 要承担的防止重伤和事故重复发生责任
不发生重伤和事故是车间的安全目标,如果障碍没有控制好,发生了事故,一定要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组织力量,查清发生事故的原因,采取针对性强的反措,周密预防事故,特别是防止特重大事故的重复发生。安全生产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追究“重大事故责任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或其它罪名”。因此车间一级要承担起防止重伤和事故重复发生的责任。
(5) 车间一级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要定期向厂一级汇报并接受审评
车间一级每季度或每半年要向厂(局、公司)报告安全工作业绩;厂(局、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亲自阅看或认真组织审查,并在作出评价后进行奖罚,以督促车间一级进一步落实安全职责,这要成为一项制度化的工作。
2.3.3 厂(局、公司)一级的安全控制责任和目标: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一般电网事故
(1) 厂一级要带头依法行事
为了实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厂一级领导要认真执行《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电力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务院和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做依法行事的模范。
(2) 必须及时治理重大安全隐患
厂一级领导为了“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死亡和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了解电力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治理,任何拖延都是失职。
(3) 要保证安全生产必备的资金
落实“两措”,实施“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采用安全技术,更换老旧设备,购买劳保用品等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资金,要得到合理的保证,列入领导者的安全职责
(4) 要执行好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
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一定要执行好国电公司关于坚持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规定,并全力支持安监人员执法和依规监督,支持安监机构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的奖励和事故处理的意见和建议。绝不可为了所谓的“影响创一流”、“评先进”,做出“统一口径”隐瞒事故的错误举动。
(5) 把好重大生产任务的安全关
避免人身死亡事故重复发生,厂(局、公司)一级负有很大责任。除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技能和安全意识外,重大的电力生产项目,包括老旧设备的更换、成熟技术的应用、重大隐患的治理决策以及重大生产任务的执行,都是落实领导者控制责任的具体体现。厂一级领导一定要用足安全工作的领导权、决策权、指挥权和审批权。
(6) 加强对厂一级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
由省级公司按《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中的奖励和惩罚标准,对厂一级领导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业绩进行考核,或奖或罚。为了推动厂一级领导更好地落实安全职责,奖励或处罚都要及时,要注意时效性,不必等到年终。
“三级控制”中每一级的目标和控制责任是不同的,因而具体的控制工作内容也是不同的,但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尽心尽力、责任到位的要求是相同的,而且上一级要对下一级进行指导、监督和帮助,这个要求也是十分明确的。各省级电力公司,每个厂、局、施工单位和调度单位在做好商业化运营工作的同时,应严格按制度化管理的要求,履行好各级、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努力做好本级的安全控制工作。
3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3.1 要达成“为一线服务”的共识
从设计到运行,有许多环节,牵涉到许多单位和部门,有许多工作要做,如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两个体系”有效运作等,所有这些都是为电力生产和建设的一线工人的安全服务的,为实现连续、稳定和安全可靠发供电服务的。只有每个部门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在本职工作中想到一线工人的需要,想到安全生产的需要,才能
订好并履行好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并按职责要求做好相应的控制工作。只有在本职范围内尽心尽力为安全生产、安全发供电的需要去服务,履行安全职责才算到位。有了上述认识,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心肺复苏”急救箱以及各类在线监测装置,红外热电视,防误闭锁装置等设备的正常购置、投入运行及更换等问题才能解决好。
3.2 抓安全工作必须过问效果
在做出安全工作决策和布置任务后,紧跟着必须抓检查,实行动态安全工作管理,论功行赏,总结经验,制订新一轮更高水平的安全工作方案。
3.3 要正确处理阶段性和连续性安全工作的关系
要处理好阶段性安全工作和连续性安全工作的相互关系。阶段性的安全工作包括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标准化、某设备的安全技术改造、大、小修中的安全工作等,这些阶段性的安全工作要集中一定的人力、花一段时间去做,并且必须认真、保质、保量按“标准”做好,收到应有的效果。但连续性的、每时每刻都要做好的“三级控制”工作,各级领导也必须足够重视。如果不能充分发挥三级控制的作用,不履行各级的控制责任,则隐患就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异常、障碍就会随时变成事故甚至重复发生事故。从某种意义上讲,认真抓好贯穿于阶段性安全工作中的连续性的“三级控制”工作,每时每刻落实好“三级控制”中每一级的控制责任,才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 (陈玉基)
第8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财务部主任安全职责
1、财务部主任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完善本部门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督促本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治理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程,接受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
3、负责为实现公司既定的安全目标和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提供资金保障。
4、负责筹集安全奖励基金,及时办理奖励和罚款手续。
5、筹措大修、技改和其他专项资金,按期到位并监督合理使用,在资金投放时注重对安全生产作用较大的项目投入。
6、根据需要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正确统计、估算经济损失,并保证事故恢复费用和防范措施费用的落实。
7、在例行的审计工作中.发现因资金使用不当或挪用生产资金作非生产性支出,影响安全生产、威胁人身安全时,要会同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8、组织做好本部门的日常安全工作,防止发生火灾等不安全事件。
第9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政工部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
1、政工部主任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完善本部门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督促本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治理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程,接受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
3、充分发挥政工系统的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员工树立牢固的安全观念,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4、经常对党、团员进行安全教育,充分发挥党、团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团员做好安全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组织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等手段,经常地、有计划地宣传安全生产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树立好的样板。同时实事求是地暴露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做到警钟长鸣。
6、围绕安全生产,注重把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7、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员工学文化、学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能力。
第10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行车安全规程、制度,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服从交通民警和公路治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
2、服从领导,服从指挥,保质保量地完成运输任务。
3、坚持“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细心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4、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文件,遵章守纪,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
5、严禁酒后驾车和违章驾驶,不出私车和把车交给无准驾证、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第11篇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一是纵向方面,即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可首先将本单位从主要负责人一直到岗位工人分成相应的层级;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
二是横向方面,即各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工、团)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可按照本单位职能部门的设置(如安全、设备、计划、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党办、宣传、工会、团委等部门),分别对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作出规定。具体应该包括: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将其职责规定为: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的职责是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的负责人管的工作不同,应根据其具体分管工作,对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承担的具体职责作出规定。
3、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各职能部门都会涉及到安全生产职责,需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作出具体规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是按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制的落实,并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则是在;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班组长
班组是搞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
班组长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岗位工人
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岗位工人的主要职责是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第12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检修现场工程师安全职责
1、检修部是公司主要生产部门,在生产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做好本部门分管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
2、负责按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制订本部门实现目标和计划的具体措施,按照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三级控制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
3、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会议,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各项安全活动。
5、根据新的安全技术要求及设备工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每年提出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
6、负责做好安排到本部门从事生产工作的外来劳务人员、临时上的治理工作。
第13篇 电力设计院-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院长(安全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职责1.院长是设计院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安全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专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保证一线职工思想稳定。4.组织制定年度生产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5.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院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建立能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能的设计安全监察机构,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定期听取安全管理职能的工作汇报。6.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7.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院安全奖惩办法。深入生产基层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多经一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8 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坚持“三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9.定期向院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二.生产副院长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对在全院实施国家和上级单位各项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2.组织编制年度设计安全目标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接受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委托负责组织分析全院设计安全形势,召开月度安全分析会,制定全院安全工作方案。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设计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4.协助行政正职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周”活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要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完成。5.协助行政正职负责分管设计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设计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领导责任。6.参加或主持(行政正职不在时)院每月一次的安全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7.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部门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安全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 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1.总工程师对设计院的设计生产工作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研究制定本企业的技术政策。掌握和处理全院设计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对设计技术管理负全责。3.组织编制设计生产技术措施。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运用的安全性负全责。4.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5.参加并协助生产副院长召开好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和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经常听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或组织研究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和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对自己签发的设计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6.负责指导或指派分管人员搞好设计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工作。7.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9.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技含量和投入,为实行设计安全目标服务。 四.设计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设计室主任是本室设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室贯彻国家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本室的设计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室的年度设计生产目标计划,组织制定本室实现企业年度设计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的安全目标,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室安全目标的实施。3.对重要工程设计项目,参加或组织制定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4.领导本室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关心每名设计人员的设计工程项目,严格管理设计工程项目的设计安全质量。5.负责组织本室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新入院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定期考试。协调相关专业设计室之间的专业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使用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设计安全生产顺利进行。6.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设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室的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认真落实设计整改。五.设计室主任工程师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负责组织贯彻电力生产法规及上级有关专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和要求。2.参加和组织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止设计事故的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对事故应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3.在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等审核工作中,应认真贯彻安全规程方面的规定、要求以及技术方针、原则和反事故措施。4.坚持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六.变电专业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变电专业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安全生产文件和变电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本专业规程、设计技术规程的培训、考试,不断提高变电工程的设计质量水平。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法规和各种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变电工程设计,同时应考虑安全规程要求,保证正常检修的安全距离,满足变电所设备带电作业的安全要求。3. 严格执行变电所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设计质量符合规程、规范要求。4.变电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有关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变电设计事故责任人应认真查找设计方面的设计责任,及时修改和归档相关图纸,同时核对相关工程类似问题,提出今后避免和改进的措施。七.土建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土建设计专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土建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安全生产文件和相关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本专业的规程培训、考试,不断提高土建工程设计质量水平和与相关专业的工程配合,确保电气设备安装合理、安全。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土建方面的法规和各种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变电所土建工程设计,同时应考虑安全规程要求,配合变电专业保证正常检修的安全距离,满足带电作业的安全距离要求。3. 严格执行土建结构、建筑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土建设计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4.设计人参加有关土建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设计事故责任人应认真查找土建设计方面的责任,核对相关土建设计图纸,同时查找相关工程类似问题,提出今后避免发生类似事故的措施。 八.送电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送电专业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送电设计室和专业组织的安全学习及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事故通报和本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本室的专业规程培训、考试,不断提高线路、电缆工程设计质量水平。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法规和各种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线路、电缆工程设计,同时应按线路、电缆安全规程要求,保证线路杆塔上的正常检修的安全距离,满足带电作业上下杆塔的安全攀登要求。电缆设计应考虑散热、放缆施工安全要求。3. 严格执行送电、电缆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送电、电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电网的安全规定。4.送电、电缆设计人参加有关线路、电缆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设计事故责任人应认真查找设计方面的责任,及时配合施工、运行部门修改相关设计图纸,同时核对相关工程类似设计工程,制定避免类似设计的安全措施。 九.测量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测量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生产文件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和相关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本专业的规程培训、考试,不断提高测量工程设计质量水平。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法规和测量专业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电网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工程测量和设计,同时应考虑安全规程要求,保证与现有建、构筑物的安全运行距离,满足各方面的安全要求。3. 严格执行测量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测量设计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4.测量设计人员参加有关线路设计事故的调查分析活动,认真查找测量设计方面的责任,提高新的测量工程质量,确保线路设计合理、优化。 十.系统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系统设计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设计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活动,认真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事故通报和本专业的设计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设计法规,参加专业规程的培训、考试,不断提高系统工程设计质量水平。 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法规和各种设计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系统工程设计,同时应考虑系统安全运行要求,保证系统安全、合理、可靠。3. 严格执行系统工程设计有关电网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保证系统设计质量符合电网总体规划的近、远期要求。 十一.技经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技经概预算人员应积极参加本专业室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日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上级发送的安全生产文件和事故通报。学习技经专业的规程、规范、规定等各级制定的法规,参加专业规程的培训、考试,不断提高工程设计概、预算质量水平。2.严格按照电业管理概、预算法规和各种规程的规定,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工程设计的概预算设计。3. 严格执行工程概、预算设计有关的标准,保证设计概、预算符合规定的要求。
第14篇 电力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和指导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的生产、在建发电企业(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搞好安全工作,促进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负责对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对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相关监管责任。
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认真抓好制度落实,促进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对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的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有关单位“三定”解决。
配合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监察部门,搞好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的安全管理监察工作,参与安监部门对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参与集团公司安监部门对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事故的追查,提出本部门的处理意见。
第15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商务部主任安全职责
1、商务部主任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完善本部门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仟制,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督促本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治理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程,接受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
3、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制定本部门实现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
4、组织贯彻实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保健食品、生产设备和装置等关系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卫生的物资采购、保管、领用制度,根据生产和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供给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物资。
5、在组织起草对外工程、劳务合同时,必须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严格履行资格审批手续。
6、参加公司月度、季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组织贯彻落实。组织本部门参加公司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涉及本部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落实专人制定整改计划限期完成。
7、根据需要,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领导和支持本部门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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