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化学专业主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主任是专业的安全第一负责人,对专业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和完善保证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各级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把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上。
2 以身作则,认真贯彻国家、系统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文件,并亲自批阅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以目标管理为主线,亲自组织制定专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做好逐级落实的监督工作,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3 负责组织实施厂部下达的“两措”计划,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短期行为与长远安全基础的关系,按时组织编制本专业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 对重要检修(操作)项目、技改工程参加或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并检查监督方案及措施的执行,制止和纠正违章,不发生违章指挥。
5 支持安监部门和专业安监人员的工作,强化安全管理,坚持“以责奖罚”查处违章。关心班组安全建设,每月定期主持召开专业安全分析会,认真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每月至少参加两次班组安全活动并签字确认。每月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做出评价、批示。
6 领导和组织专业年度的“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7 负责组织专业职工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分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的配合关系,负责做好外借人员、外包施工组织、外来学习安装调试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可靠的进行。
第2篇 企业主要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 录
一、安全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等危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街道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6、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完善施工限产的保险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刺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
7、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8、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9、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10、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11、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12、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3、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5、同机械设备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6、与安保科一起,编制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公司总工程师和其它各生产管理部门一起会审。10000m'以下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7、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8、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9、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三、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4、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5、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6、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8、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9、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来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捉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四、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5、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6、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
第3篇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律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明确了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负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又进一步要求单位负责人“应提供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主要负责人要对必须投入的资金不足负责。”
2.厂长(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接受国家监察。
确立安全工作在生产经营中的首要地位,建立、健全安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安排整改技术措施经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定期研究本公司安全生产问题,召开安全环境会议,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
(2)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全卫生、环境委员会,建立、健全并保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3)对在安全生产上有显着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4)组织参与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并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5)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改造的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如实报告并采取措施及时改善,确保安全生产;接到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发出的《劳动保护监察指令书》后,必须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评比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实施“五同时”)
(8)组织并批准相关部门制定的单位重大风险应急救援,组织定期演练并予以评价和持续改进。
第4篇 锅炉使用单位或业主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使用单位使用的锅炉必须是经资质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合格,办理注册登记、持有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并经定期检验合格;
2、使用单位负责人(或业主)对本单位锅炉的安全生产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锅炉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接受安全管理和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相应的安全使用应急管理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严格管理运行状态下的锅炉,严禁违规、违章和带故障使用锅炉。做好锅炉的安全技术保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6、聘用的司炉、水处理作业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对聘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第5篇 企业主要人员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法人代表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 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措经费的落实。
4、 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 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第6篇 企业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 录
一、安全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等危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街道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6、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完善施工限产的保险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刺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
7、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8、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9、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10、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11、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12、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3、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5、同机械设备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6、与安保科一起,编制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公司总工程师和其它各生产管理部门一起会审。10000m'以下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7、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8、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9、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三、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4、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5、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6、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8、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9、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来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捉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四、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5、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6、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
第7篇 物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物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4、组织制定并实施物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6、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7、保证物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筑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8、督促、检查物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10、组织制定并实施物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12、定期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13、统筹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工作;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8篇 业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法人是本企业的投资人和受益人,对矿井的安全投入负责,必须保证矿井安全设备、资金等及时到位。
二、协助矿长和有关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三、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参与矿井重大安全生产决策,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检查并考核矿长、技术负责人等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配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五、听取矿长、技术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及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六、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会议,与矿长、技术负责人等共同研究解决矿井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七、坚持依法办矿,按时缴纳各种费用。
八、落实并监督安全经费的足额投入和使用。
第9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锅炉使用单位或业主
1、使用单位使用的锅炉必须是经资质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合格,办理注册登记、持有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并经定期检验合格;
2、使用单位负责人(或业主)对本单位锅炉的安全生产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锅炉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接受安全管理和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相应的安全使用应急管理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严格管理运行状态下的锅炉,严禁违规、违章和带故障使用锅炉。做好锅炉的安全技术保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6、聘用的司炉、水处理作业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对聘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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