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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12篇

发布时间:2022-10-23 热度:85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并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排部署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指导、监督、考核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单列经营矿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确定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计划,将安全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下一级单位并严格考核。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单列经营矿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6、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协调下属单位的救援、抢险工作。

7、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8、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2篇 建设集团公司总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设集团公司总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审批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2、组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编制操作规范、技术措施。

3、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重大隐患的处置技术方案。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二)总经济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公司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规定和 使用方案。

2、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可行性条例和实施方案,达到经济杠 杆作用,使安全生产经费被合理利用,产生出更好、更多、更积极的 安全生产效益。

3、根据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奖罚条例。

4、加强经济核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经费的筹集和使用。

5、总结和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经费的实施情况, 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三)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公司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材料、设备、技术经费。

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

3、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

4、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

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第3篇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并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排部署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指导、监督、考核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单列经营矿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确定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计划,将安全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下一级单位并严格考核。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单列经营矿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6、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协调下属单位的救援、抢险工作。

7、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8、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4篇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5)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五)

1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项目部负责人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 栋号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3. 项目部必须加强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同时专职安全员又必须协助栋号长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组织生产,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

4. 项目部各生产班组都应设有不脱产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在生产班组长的领导下和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在安全生产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协助班组长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法规》。

5. 项目部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6. 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

2 项目经理职责

1. 对工程本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

2.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3. 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4. 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责任;

5.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项目内部施工小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清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 认真执行安全制度,不违章指挥;

7. 对项目部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8. 项目部每半个月定期召开各施工小组安全生产会议;

9. 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三不放过'原则(找不出原因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10. 负责组织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负责派员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 技术负责人职责

1. 参与编制本项目工程的安全保证计划,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2. 应制定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 对各种材料的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档案;

4. 负责开展多样化的安全培训教育,指定专人定期刊写黑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宣传工作;

5. 制定安全生产奖罚条例,组织各小组间的质量、安全、治安、文明施工等评比活动。负责实施罚款收与奖金发放的统计、公布工作;

6.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7. 对工伤事故做出预防改进措施,负责重大工伤、机械事故的报告工作;

8. 制定、编制宣传标语,警示计划,督促各施工小组的使用;

9. 编制安全交底、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控制现场文明施工、ci目标实施。主持每周召开的质量、安全生产例会。

4施工员职责

1. 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3. 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验收;

4. 监督、检查操作人员遵章安纪及班组每周的安全活动;

5. 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6. 做好安全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工作;

7. 不违章指挥,不强令班组、个人冒险作业;

8. 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9. 对上级的违章错误指定,要敢于抵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0. 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做到不合格式隐性影响安全的料、机、具决不使用;

11. 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12. 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作、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5安全员职责

1. 是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参与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参与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各施工小组对安全保证计划及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

2. 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 每月组织一次管理人员(兼职安全员、各班组长)进行安全操作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4. 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5. 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调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6. 经常深入各施工小组现场检查脚手架、机电设备、电气线路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发现隐患协助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及时报告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并提出改进措施,限期整改。

7. 督促有关部门(公司安全科及施工小组负责人)按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并指导合理使用;

8. 督促有关部门(施工小组)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9. 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人员培训和考核,检查持证上岗工种的持证率。

10. 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防事故的有效措施,并督促定期实施;

11. 做好项目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指导安全资料的正确编制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及施工班组的安全行为、ci形象、班前活动督促工作。管理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现场治安;负责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成品保护工作。实施安全技术交底。

6质检员职责

1. 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及安全的管理工作。

2. 做好洽商变更的实施,把好每个施工环节的施工技术质量关,提出各种施工合理化建议,负责各种材料进场的质量检查和质量验收。

3. 做好结构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影音、文字以及技术资料制作、编写、收集、整理工作,参加工程质量检查、等级

评定。

7统计、预算员职责

1. 负责工程预、决算及劳务队结算工作,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2. 给进度计划、材料需用计划等提供第一手材料。

3. 进行质量、安全查检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作好各次会议记录,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8材料员职责

1. 负责施工所安全需物资计划编制的采购、验收、搬运、贮存、防护和发放,并按程序进行标识或记录,以便追溯,对采购及进场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价格负责。

9具体施工班组长

1. 班组长要模范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控制;

3. 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4. 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并向项目部安全员或技术负责人汇报;

5. 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6. 班前要对所有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立即通知本施工小组负责人及小组安全员;

7. 组织每周星期五的安全活动,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每月一次的安全班组评比活动,及每周一次的安全、治安、文明施工周会;

8. 发现班组成员思想式身体状况反常,应采取相应的对策,或调离危险作业部位或让其休息;

第5篇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集团副总经理为新疆汇友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集团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接受国家安全监察部门的检查指导。

3、编制、审核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体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组织编制和审批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需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组织解决企业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难题,对公司劳动条件和项目施工进行总体规划。

6、组织、审核集团子公司的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7、组织、审核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机构。

8、审核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技术整改措施方案。

9、保证集团公司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10、督促检查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隐患。

11、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6篇 建设集团公司总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审批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2、组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编制操作规范、技术措施。

3、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重大隐患的处置技术方案。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二)总经济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公司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规定和 使用方案。

2、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可行性条例和实施方案,达到经济杠 杆作用,使安全生产经费被合理利用,产生出更好、更多、更积极的 安全生产效益。

3、根据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奖罚条例。

4、加强经济核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经费的筹集和使用。

5、总结和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经费的实施情况, 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三)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公司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材料、设备、技术经费。

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

3、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

4、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

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第7篇 建设集团公司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二、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三、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四、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五、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六、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

第8篇 建设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设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工程师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二、在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审定实施必要的教育培训计划。

三、审定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组织编制、修改、审查企业的特殊工艺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四、参加本公司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技术改进措施。

五、审定职工安全技术教育的教材。

六、主持公司的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批。组织讨论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督促基层实施。对严重违规有权做出紧急处置决定。

地铁土建工程第十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第9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职能部门、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考核办法。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 “党政同责”指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 “一岗双责”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三章 责任范围划分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为集团公司、子公司、生产建设经营单位三级。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二条 各级职能(业务)部门承担其职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是全集团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监管,对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使领导、监管责任,对三级分公司(厂、矿、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指导、监督的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考核落实情况;

(二)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监督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分解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保障安全生产;

(四)检查、考核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五)监督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六)编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管理制度,监督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先培训持证后上岗;监督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

(七)组织召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存在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八)监督各单位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培训队伍,构建管理体系,及时总结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九)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十)监督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全过程,确保其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十一)按照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二)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二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所管理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并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一)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本公司、单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落实情况;

(二)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所管理和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考核本公司范围内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监督本公司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五)制定本公司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所管理和所属单位及本部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监督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先培训持证后上岗;积极协调、做好新上岗员工安全、技术培训;

(六)组织召开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管理和所属单位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培训队伍,构建管理体系,及时总结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八)组织开展所管理和所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隐患督促整改,并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九)对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全过程,确保其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监督、指导、协调新建、扩建工程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十)负责审批所管理和所属单位年度检修计划或设备定检计划;合理安排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制定检修质量考核标准;负责制定所管理和所属单位设备更新改造资金管理制度,优先安排预防事故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计划实施及资金使用;

(十一)按照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的要求组织内部事故调查;严格执行政府、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本公司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二)对所管理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生产、建设、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直接责任。

(一)落实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二)根据上级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检查、考核机制,保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四)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职能,保证本单位生产、建设、经营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作业场所、设备设施达到安全要求;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符合规定要求;

(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先培训持证后上岗;

(七)落实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预防事故技术措施及劳动保护措施的要求,制定年度预防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及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

(八)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分析会,查找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九)保证安全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

(十)开展安全风险预控,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工作;

(十一)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和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措施,按规定组织预案演练;

(十二)组织开展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三)建立技术监控网络,开展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十四)加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十五)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设备定检等日常工作;

(十六)坚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负责新建、改扩建工程生产准备工作;组织新建、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七)及时、如实向上级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本单位非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本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工作,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十八)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章 编制程序与内容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程序

(一)成立以本单位行政正职为组长的编制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

(二)编制小组依据人事、劳资部门明确的岗位设置,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编制工作;

(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经逐级审核后,上报编制小组,编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汇总后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审核,形成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审核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本单位安委会讨论审定后,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以正式文件发布。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内容

(一)本岗位涉及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

(二)本岗位负责、组织、协调、参与以及监督检查等安全生产职责的具体内容;

(三)本岗位负责管控的安全风险与防范措施;

(四)党、政领导班子各成员应负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应做到简明、具体、实用,可操作性强,上下配套、逐级衔接、不留空白,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三年修编一次。当组织机构、业务领域、生产规模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进行完善和修订。

第五章 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奖惩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各安全专业委员会按照职责划分,对子公司、二级直属(管)单位实行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子公司参照集团公司对下属单位进行检查考核,上级公司为下级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对有下列情形的子公司、二级直属(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安全生产机构、人员配备不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的;

(二)安全生产长期不稳定,集团公司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和整改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未解决,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

(三)安全风险预控、重大危险源评估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反映出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风险高易诱发事故发生的;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形成长效机制,重大隐患未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的;

(五)不按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带班的;

(六)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应急预案存在严重缺陷并未按要求整改的;

(七)同类生产安全事故重复发生的;

(八)集团公司认定应约谈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事件。

子公司对所管理、所属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约谈的办法由子公司自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分别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并按照《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和《集团公司安全考核与奖罚办法》要求,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二十五条 实行分级制考核。即集团公司各安全专业委员会按照职责划分,每月对子公司、二级直属(管)单位进行检查与考核;集团公司安监局每月对子公司、二级直属(管)单位党政正职进行检查与考核;子公司对所管理、所属单位参照集团公司按月度进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各从事具体生产、建设、经营的单位正职对分管副职进行月度检查、考核;各分管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科、区(车间)正职进行月度检查、考核。生产经营单位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岗位人员的检查与考核,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要切实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第二十七条 日常安全检查的结果,可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资金发放、处分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八条 对所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得分100~85分为称职;84~70分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二十九条 对称职人员按100%发放工资;基本称职人员按90%发放工资;不称职人员按70%发放工资。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科、区(车间)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每次全部人员全部称职的为合格;70%称职、30%基本称职的为基本合格;30%不称职的为不合格。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各子公司、职能部门、直属(管)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责定位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职责范围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和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2.组织制定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查安全生产规划

3.组织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4.负责按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组织审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全员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等,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复)训。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负责落实矿井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和重大隐患治理计划;负责重大安技措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9.组织审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一通三防”、防治水专项检查。

10.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按规定审批瓦斯日报表、井下烧焊措施等。

11.负责落实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做到瓦斯抽采达标、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1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督促落实;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

13.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依法为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办理工伤保险。

14.负责主持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生产安全问题。

15.负责每半年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1次瓦斯治理、防治水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

16.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17.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六、组织审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8.组织审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矿井综合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19.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发生事故和重大灾害时,负责启动事故应急响应。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负责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集团公司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1.组织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

八、依法办矿,依法管矿

22.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合法有效;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23.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或建设,杜绝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24.依法办理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手续,按照“一矿一策”原则管理煤矿建设项目,并督促煤矿建设项目按设计施工。

九、组织保障

25.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26.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27.落实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处理意见。

28.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9.负责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八、其他

3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10篇 集团公司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集团安全生产部属集团职能部门,安全员在经理的领导下,承担对各子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并接受国家安全监察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3、积极配合经理汇总和审查各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严格督促各单位切实按期执行,落实到位。

4、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要协助施工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遇到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产,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5、督促各子公司做好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安全活动等。

6、督促各子公司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集团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违章违纪行为,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严格按集团安全管 理制度进行处罚,落实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

7、督促和指导各子公司安全员的业务工作,提高各单位安全员的业务能力和安全思想意识。

8、督促各子公司按规定佩发劳动保护用品,制订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防护措施,并做好女工和未成年的保护工作。

9、做好对各子公司的季度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工作。

10、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工艺和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1、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各子公司制定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并督促各单位如期实施。

12、逐级落实各单位安全责任制,确保集团公司伤亡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的目标。

第11篇 建设工程集团公司预算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及政策。

二、掌握和熟悉有关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比例,在编制工程预算时,纳入工程费用之中,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

三、掌握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计算方法,按规定的比例进行编入工程成本。

四、加强经营核算工作,及时向公司领导提供各项目部的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供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数据。

五、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有关事项的办理工作。

第12篇 建设集团公司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设集团公司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二、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三、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四、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五、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六、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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