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秘书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 在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精神,严格遵守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
第2条 加强安全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服务和服从于安全生产。
第3条 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行领导指示不拖沓,对安全方面的指示、命令,及时按性质要求传达到基层。
第4条 负责起草行政下发的安全意见、报告和总结等;负责承办以行政名义召开的各类安全会议,做好会议通知、会务准备,并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安全工作会议纪要,对会议的决议及时下达,并认真检查和催办,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5条 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区队和生产现场,搞好安全信息调研,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第6条 积极参加各类安全会议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了解和掌握公司行政关于安全工作的各类指示,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7条 提高保密意识,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失、泄密现象发生。
第8条 加强办公室的安全用电、防火、防盗工作,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第9条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未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安全管理;对安全隐患不汇报、不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失职、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依照矿有关管理制度追究本人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办公室秘书安全生产责任制
1、起草矿工作计划、文件、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起草矿党政领导讲话等。
2、了解掌握矿整体工作思路,熟悉全矿安全生产、经营、发展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措施、办法、规章制度等知识,切实做好秘书的基础工作。
3、负责矿重要会议及专题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矿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做好会议通知、记录,起草、审核会议纪要等;参与全矿的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全矿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5、参与矿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协助主任抓好办公室的会议服务、接待等日常工作。
第3篇 办公室文字秘书安全生产责任制
办公室文字秘书是办公室起草各类文字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做好文字材料工作。文字秘书应掌握煤矿有关安全基础知识。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全面负责办公室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并积极协助主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矿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确保政务畅通。
第2条 必须按时参加本矿井安全生产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第3条 按规定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及相关会议。
第4条 及时向主任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6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办公室文字秘书罚款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及相关会议的;
(二)在安全检查中,对工人违章作业孰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或会议记录和存档管理不规范的。
第7条 对安全文件或有关安全办公会议精神,未按要求进行传达或贯彻落实,影响安全生产或出现事故,办公室文字秘书负直接责任。
第8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s矿办公室文字秘书安全生产责任制
办公室文字秘书是办公室起草各类文字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做好文字材料工作。文字秘书应掌握煤矿有关安全基础知识。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全面负责办公室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并积极协助主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矿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确保政务畅通。
第2条 必须按时参加本矿井安全生产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第3条 按规定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及相关会议。
第4条 及时向主任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6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办公室文字秘书罚款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及相关会议的;
(二)在安全检查中,对工人违章作业孰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或会议记录和存档管理不规范的。
第7条 对安全文件或有关安全办公会议精神,未按要求进行传达或贯彻落实,影响安全生产或出现事故,办公室文字秘书负直接责任。
第8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第5篇 办公室事务秘书安全生产责任制
办公室事务秘书是办公室来客接待、服务车辆和会议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做好各项事务性工作。事务秘书应掌握煤矿有关安全基础知识。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全面负责办公室各项事务性工作,并积极协助主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矿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确保政务畅通。
第2条 经常检查食堂的食品卫生和招待所环境卫生,并督促两部门管理人员加强消防管理,确保安全。
第3条 随时掌握小车队车辆及司机状况,保障领导用车安全。
第4条 每天及时检查各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门窗的开关情况,杜绝物品丢失或损坏。
第5条 按照主任安排,做好会场的布置及清理工作。
第6条 按规定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及相关会议。
第7条 及时向主任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办公室事务秘书罚款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及相关会议的;
(二)在安全检查中,对工人违章作业孰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管理不到位,出现物品丢失或损坏的。
第10条 对小车队驾驶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出现交通事故,办公室事务秘书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对食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不到位,出现客人中毒事件,办公室事务秘书负相应责任。
第12条 对招待所消防管理督促不到位,致使客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遭受损失的,办公室事务秘书负相应责任。
第13条 对于主任安排的接待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接待出现纰漏和失误,办公室事务秘书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相应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s矿办公室事务秘书安全生产责任制
办公室事务秘书是办公室来客接待、服务车辆和会议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做好各项事务性工作。事务秘书应掌握煤矿有关安全基础知识。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全面负责办公室各项事务性工作,并积极协助主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矿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确保政务畅通。
第2条 经常检查食堂的食品卫生和招待所环境卫生,并督促两部门管理人员加强消防管理,确保安全。
第3条 随时掌握小车队车辆及司机状况,保障领导用车安全。
第4条 每天及时检查各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门窗的开关情况,杜绝物品丢失或损坏。
第5条 按照主任安排,做好会场的布置及清理工作。
第6条 按规定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及相关会议。
第7条 及时向主任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办公室事务秘书罚款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及相关会议的;
(二)在安全检查中,对工人违章作业孰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管理不到位,出现物品丢失或损坏的。
第10条 对小车队驾驶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出现交通事故,办公室事务秘书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对食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不到位,出现客人中毒事件,办公室事务秘书负相应责任。
第12条 对招待所消防管理督促不到位,致使客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遭受损失的,办公室事务秘书负相应责任。
第13条 对于主任安排的接待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接待出现纰漏和失误,办公室事务秘书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相应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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