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劳资科劳动合同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本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参加矿井各项安全活动,做好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工作。
3、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力求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到:
(1)做好对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的签订,签证续订,解除以劳动合同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合同制工人调出、调入劳动合同转移台帐;
(3)协助矿工会处理劳动争议问题;
(4)建立健全合同制工人调出、调入劳动合同的分类统计工作 ;
(5)劳动合同卡片要根据单位建立好目录。
第2篇 劳动委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向员工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法规,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的教育。
(三)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机构,督促和协助相关部门改善各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安全装置,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与爱护各种劳动保护的安全装置。
(四)通过员工代表大会,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对员工代表提出的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提案,督促相关部门制订计划落实解决。
(五)定期检查基层单位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监督其正确提出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措施。
(六)督促和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粉尘治理,做好劳动卫生工作,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对职业病患者要督促行政部门积极给予治疗和合理安置。
(七)督促和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女员工特殊保护工作。
(八)经常深入基层听取员工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和协助相关部门按标准供应劳动防护用品。
(九)落实员工在劳动过程中保护自身安全健康的权利,对劳动保护不达标的产品有权拒绝使用。
第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力调配员(2)
劳动力调配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
一、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劳动力的调配及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劳动人事政策、法规,确保正确执行国家的劳动用工制度。
三、根准定员标准和自然减员情况,结合生产实际,提出可行的调整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
四、严格执行工种调配原则和档案传递手续;按照调动程序和安排权限,正确调配各类人员;负责办理招工、调动、退休手续。
五、对职工来访,做到热情接待,及时处理,讲究文明礼貌。
六、经常深入一线,收集优化劳动组合资料,为企业减人提效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献计献策。
七、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工种变动月报表。
八、提高个人政治素质,搞好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循私情,秉公办事。
第4篇 劳动工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 在矿党政和集团公司劳动保障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劳动法》和上级现行的劳动工资政策,对全矿的劳动、工资、保险、培训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第2条 结合我矿实际,研究制定我矿内部的劳动、工资、保险、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3条 不断优化、调整我矿的劳动力结构,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配置,全面掌握全矿各单位的劳动力状况,根据定岗定员要求合理进行劳动力的平衡。
第4条 根据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需要,不断完善职工三级动态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一个充满竞争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第5条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不断完善我矿的经营承包办法,研究探索新的工资分配办法,建立起更加充满激励作用的工资分配体系。
第6条 全面做好职工的就业、安全、技术、特殊工种、待岗等各方面的培训工作,规范劳动力培训服务站的管理,切实落实培训计划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第7条 全面贯彻社会保险制度,对全矿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养老金、失业金、医疗保险金的缴纳、管理、发放工作。
第8条 全面负责全矿各单位资金的分配、做账工作,做好对基层单位工资奖金分配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9条 建立健全工作所需的各类基础台账,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及工资统计手册,确保及时向领导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
第10条 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使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5篇 劳动人事部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真对公司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足够人数。
(二)、负责组织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作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三)、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四)、录用临时工、招聘退休人员以及使用外包工队伍,应双方签定使用合同,在合同中应有安全施工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任务,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工人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六)、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协同安全处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七)、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协助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调查记录入档。
第6篇 劳动委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向员工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法规,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的教育。
(三)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机构,督促和协助相关部门改善各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安全装置,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与爱护各种劳动保护的安全装置。
(四)通过员工代表大会,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对员工代表提出的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提案,督促相关部门制订计划落实解决。
(五)定期检查基层单位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监督其正确提出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措施。
(六)督促和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粉尘治理,做好劳动卫生工作,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对职业病患者要督促行政部门积极给予治疗和合理安置。
(七)督促和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女员工特殊保护工作。
(八)经常深入基层听取员工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和协助相关部门按标准供应劳动防护用品。
(九)落实员工在劳动过程中保护自身安全健康的权利,对劳动保护不达标的产品有权拒绝使用。
第7篇 综合办公室劳动人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② 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③ 组织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学习班时,要安排安全生产教育课程;
④ 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⑤ 组织相关人员,到相关培训机构,进行上岗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确保持证上岗;
⑥ 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检查人员;
⑦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⑧ 认真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8篇 劳动人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真对公司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足够人数。
(二)、负责组织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作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三)、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四)、录用临时工、招聘退休人员以及使用外包工队伍,应双方签定使用合同,在合同中应有安全施工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任务,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工人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六)、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协同安全处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七)、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协助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调查记录入档。
第9篇 建筑公司劳动人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集团公司劳动人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真对公司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足够人数。
(二)负责组织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作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三)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四)录用临时工、招聘退休人员以及使用外包工队伍,应双方签定使用合同,在合同中应有安全施工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任务,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工人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六)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协同安全处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七)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协助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调查记录入档。
第10篇 劳动人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真对公司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足够人数。
(二)、负责组织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作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三)、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四)、录用临时工、招聘退休人员以及使用外包工队伍,应双方签定使用合同,在合同中应有安全施工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任务,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工人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六)、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协同安全处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七)、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协助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调查记录入档。
第11篇 劳动人事处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真对公司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足够人数。
(二)、负责组织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作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三)、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四)、录用临时工、招聘退休人员以及使用外包工队伍,应双方签定使用合同,在合同中应有安全施工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任务,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工人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六)、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协同安全处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七)、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协助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调查记录入档。
第12篇 劳动人事科 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全厂生产的发展,及时改进和调整劳动组织,综合平衡全厂的劳动力,在制订、修订和审核劳动定员、工时定额时,应符合安全要求。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根据职工禁忌症要求,做好新老工人的分配和调整工作。对特殊工种调换时应与安技科协商做好调换工作的培训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和犯有严重错误的职工进行调查分析和批评教育,根据错误情节和性质及本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改正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4)进行各种奖励时,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徒工升级、技术晋级考试时,应将安全问题列入考试内容进行考核,确定和审批奖金时,要考虑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
(5)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第13篇 建筑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企业劳动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14篇 劳动工资之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 在矿党政和集团公司劳动保障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劳动法》和上级现行的劳动工资政策,对全矿的劳动、工资、保险、培训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第2条 结合我矿实际,研究制定我矿内部的劳动、工资、保险、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3条 不断优化、调整我矿的劳动力结构,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配置,全面掌握全矿各单位的劳动力状况,根据定岗定员要求合理进行劳动力的平�。
第4条 根据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需要,不断完善职工三级动态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一个充满竞争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第5条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不断完善我矿的经营承包办法,研究探索新的工资分配办法,建立起更加充满激励作用的工资分配体系。
第6条 全面做好职工的就业、安全、技术、特殊工种、待岗等各方面的培训工作,规范劳动力培训服务站的管理,切实落实培训计划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第7条 全面贯彻社会保险制度,对全矿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养老金、失业金、医疗保险金的缴纳、管理、发放工作。
第8条 全面负责全矿各单位资金的分配、做账工作,做好对基层单位工资奖金分配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9条 建立健全工作所需的各类基础台账,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及工资统计手册,确保及时向领导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
第10条 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使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15篇 劳动、劳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职工(含外包队工)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含外包队工)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位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3.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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