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院长)校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院(校)长对院(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保障院(校)的各项安全工作符合规定。
3、为院(校)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及安全设施。
4、确定逐级安全责任制,批准实施院(校)内部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校园安全的重大问题。
6、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处置各种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预案。
7、协同院(校)级领导完成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2篇 后勤副校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依法治校工作。依照《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
2、 负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院)关于安全工作方面的决议,积极督办,抓好落实。
3、 指导、督促、检查分管科室的安全工作,督查后勤服务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负责后勤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知识培训。
4、 负责组织有关处室搞好物资供应、校产管理、绿化美化、水电管道、食品卫生及设备的采购与维修工作。
5、 负责对后勤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组织新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日常安全宣传,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期、按规定复训。
6、 负责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立即制止,及时汇报,组织整改。
7、 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掌握防火基本知识和器材操作方法。
8、 负责学生宿舍、食堂等后勤服务场所的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9、 完成校(院)长委托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3篇 (院长)后勤副校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依法治校工作。依照《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
2、负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院)关于安全工作方面的决议,积极督办,抓好落实。
3、指导、督促、检查分管科室的安全工作,督查后勤服务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负责后勤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知识培训。
4、负责组织有关处室搞好物资供应、校产管理、绿化美化、水电管道、食品卫生及设备的采购与维修工作。
5、负责对后勤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组织新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日常安全宣传,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期、按规定复训。
6、负责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立即制止,及时汇报,组织整改。
7、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掌握防火基本知识和器材操作方法。
8、负责学生宿舍、食堂等后勤服务场所的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9、完成校(院)长委托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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