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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安全生产责任制15篇

发布时间:2023-01-06 热度:40

考核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某某投资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和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办法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于本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领导机构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考核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情况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所属各企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其隶属范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考核的具体内容是:

(一)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部署是否得力;

(三)有无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

(四)有无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有无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实行整改;

(六)有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

(七)有无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登记工作;

(八)是否重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对本企业发生的事故,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六条 考核采取分级考核办法。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实施考核。

第七条 企业和责任人的考核,分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坚持自评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第八条 自评考核每年一次。所属企业及责任人应认真总结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考核,填写自评考核表,于次年1月31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委办。

第九条 集团公司安委办于次年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被考核的企业和责任人自评考核表的初审工作,并报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 对企业及责任人的组织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也可视情况不定期考核,但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考核,任期内不得少于一次。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安委办提出年度组织考核计划,报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集团有关领导及部门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 考核采取听、查、访、问、抽的方式进行。即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字、数据材料、会议记录等;召开座谈会或询问有关问题,或抽查基层单位。通过以上工作,对照评分细则逐项评分,提出评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

第十三条 考核实行计分制,满分100分(企业和责任人具体考核细则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通知一起下发)。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至89分为良好,60至79分为合格,不满60分为不合格。考核评分时,单项扣分可至零,不计负分。

第十四条 安委办在组织初步考核后,经评估程序和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企业和被考核责任人。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发文通报考核结果,并将其作为评价所属各企业和责任人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及评先的依据。

第十六条 对考核获得优秀、良好的企业及责任人,集团公司予以奖励,并按《安全生产责任书》有关规定予以兑现。

第十七条 对考核为不合格的企业,集团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各类评先资格,并责令限期达标;考核为不合格的有关责任人不得评先受奖。凡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连续三年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企业,将追究该企业主要领导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被考核的企业和负责人弄虚作假,提供假情况、假资料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第十九条 考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第二十条 所属各企业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其下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报集团公司安委办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投资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某投资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和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办法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于本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领导机构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考核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情况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所属各企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其隶属范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考核的具体内容是:

(一)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部署是否得力;

(三)有无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

(四)有无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有无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实行整改;

(六)有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

(七)有无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登记工作;

(八)是否重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对本企业发生的事故,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六条 考核采取分级考核办法。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实施考核。

第七条 企业和责任人的考核,分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坚持自评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第八条 自评考核每年一次。所属企业及责任人应认真总结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考核,填写自评考核表,于次年1月31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委办。

第九条 集团公司安委办于次年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被考核的企业和责任人自评考核表的初审工作,并报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 对企业及责任人的组织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也可视情况不定期考核,但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考核,任期内不得少于一次。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安委办提出年度组织考核计划,报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集团有关领导及部门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 考核采取听、查、访、问、抽的方式进行。即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字、数据材料、会议记录等;召开座谈会或询问有关问题,或抽查基层单位。通过以上工作,对照评分细则逐项评分,提出评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

第十三条 考核实行计分制,满分100分(企业和责任人具体考核细则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通知一起下发)。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至89分为良好,60至79分为合格,不满60分为不合格。考核评分时,单项扣分可至零,不计负分。

第十四条 安委办在组织初步考核后,经评估程序和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企业和被考核责任人。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发文通报考核结果,并将其作为评价所属各企业和责任人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及评先的依据。

第十六条 对考核获得优秀、良好的企业及责任人,集团公司予以奖励,并按《安全生产责任书》有关规定予以兑现。

第十七条 对考核为不合格的企业,集团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各类评先资格,并责令限期达标;考核为不合格的有关责任人不得评先受奖。凡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连续三年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企业,将追究该企业主要领导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被考核的企业和负责人弄虚作假,提供假情况、假资料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第十九条 考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第二十条 所属各企业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其下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报集团公司安委办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规定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 组 长:

组 员:

二、考核时间: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 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 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 元

第4篇 某安装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执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在建立本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将对本处主要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的状况进行全面考核,以此作为相关部门和人员安全工作业绩的评判及奖惩标准的依据,特制定《安装处主要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希各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认真参照执行。

一、考核对象:

安装处主任等主要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

二、考核主要内容:

1、主要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教育培训情况;

3、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监管执行情况;

4、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5、危险、危害因素的识别和监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6、安全目标实现情况

三、考核标准:

1、考评以月为时间单位,每月处有关部门自行组织考评,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对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2、根据本处各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责任制的不同,评判的内容

亦不同,考核以百分计,以平均得分(90分以上)为好;(80分-90分)为较好;(70分-8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差。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依据。

3、奖惩标准:按《三航局项目部等基层管理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规定(暂行)》的实施细则执行。

4、本办法自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

中交三航二公司安装施工处

2022年01月10日

第5篇 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

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月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元

宜昌博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日

第6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规定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组 长:

组 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

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元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hse考核办法

第一条月考核规定

1、每月对现场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和不符合项,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hse)违章处罚管理规定》和《项目部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当月考核。

2、每月对基层队的hse资料进行检查,把查出来的问题留到每季度末汇总后按规定进行考核。

3、每季度项目部对基层队的hse教育培训效果进行一次抽考,对不及格的员工进行考核。

第二条 员工违章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项目部对员工违章行为实行记分管理。计分管理时限为半年一个周期,周期满分为10分,凡满10分的员工给予待岗一个月处罚。凡在局、公司级、项目部级单位安全检查中的违章记分,都在累加计分之中。扣分标准:5-9分扣款500元,3分扣款200元,2分扣款100元,1分扣款50元。

第三条安全承包风险抵押金兑现办法

按照国际钻修分公司安全承包风险抵押金办法执行

第四条 员工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先进个人条件:

1.年度内无事故发生;

2.年度内无违章行为发生;

3.年度内有安全科技成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比;

4.在册的所有员工,包括农民工。

先进个人名额:每个基层队1~2名。

先进个人奖励:500元。

第五条安全科技奖励规定

根据安全科技项目在现场的实际应用情况评出3个档次,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400元、三等奖奖励300元。没有实用价值的不予参评。

第8篇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杜绝“三违”行为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标准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目标)

1、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过程,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重大违章指挥行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分解到人,落实到岗。

2、年工伤频率<=12‰ 。

3、安全防护用品合格率 >;=95% 。

4、隐患整改率 >;90% ,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整改。

5、在分公司月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汇总评分率>;=80% 。

6、确保公司、市(县)级安全检查达标,力争优良。

7、确保在市建委综合考评检查中达到合格,争创“泉州市文明示范工地”。

二、考核内容及所得分值

1、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部、全面履行。(20%)

2、目标管理明确到人,落实到岗。(10%)

3、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效果好。(15%)

4、有制定安全检查制度且有记录,不违章指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15%)

5、及时对所管辖的班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10%)

6、安全教育制度完善,效果明显。(15%)

7、安全内业资料齐全。(15%)

三、考核办法

1、优良 >;=80% ; 80% >; 合格 >;= 70% ; 70%>; 合格。

2、结合分公司月度检查对每个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定量考核,并填写考核表,存入内业资料。

第9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产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长进行考核。

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积、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详见附表)

八、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语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列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转户口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转户口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第二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隐藏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转户口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统计表

附表:安全生产责责任任制考核情况统计表

工程项目: 考核日期:

考核时间 部门名称(作业班组) 总人数 称职人数及占% 基本称职人数及占% 不称职人数及占% 备 注

注:不称职部门姓名填入备注栏内。

第10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分五个层次: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班组长和特殊工种人员、岗位工人。

(二)对总经理的考核由上级进行,每年一次;对副总经理的考核由总经理进行,每年一次;对部门经理的考核由副总经理进行,半年一次;对班组长和工作人员的考核由部门经理进行,每季度一次;逐级考核,层层落实。

(三)考核内容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四)考核方法为:口头提问,笔答、具体工作表现等,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到位,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的同志,提出批评或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六)考核结果通报全体员工。

第11篇 考核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参加专业领导组织的全面质量考核及动态质量检查,对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文明生产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定级,整理成《月份质量标准化完成情况》报表报领导和考核部门。

二、月底参加矿组织的对各掘进区的进尺验收工作。

三、参加领导组织的采煤工作面投产前验收,对完工的巷道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地方令其定期整改并填写表格存档。

四、月底整理各工区安全情况、质量等级、产量进尺、材料费用等资料报领导审批。

五、负责对全矿各单位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负责搞好全矿工资核算及成本核算,报领导审批。

六、负责对井下各工区施工质量定期进行考核验收,月底定出质量等级报领导审批。

八、按规程对下月各掘进迎头主要支护材料进行计划,从数量、质量进行全面管理。

九、做好全矿劳动用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的管理工作。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防止和有效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生产设施不受损害,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张唐铁路建设指挥部和中铁四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工程管理实际,制定项目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第二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实施科学管理,强基达标,把安全基础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实现生产安全有序可控的目标。

第三条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和作业行为,做到岗位有职责,考核有标准、检查有依据,切实做到生产安全有序可控。

第二章 项目分工负责制

第四条 领导分工:项目经理王红波,负责全面工作;项目副经理郭敬文负责现场工作,负责项目“双优”创建、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和标准化文明工地建设;项目工程师秦彦明负责技术.质量,技术工长柴喜伟负责日常技术核定,方案编制,5#楼工长韩斌负责5#楼的日常工作,4#楼郭敬文负责4#楼的日常作,3#楼王鹏负责3#楼的日常工作,质量员李亚宁负责日常检查,监理报验工作,安全员穆洪状负责安全检查及安全资料.资料员焦渊,白茹负责资料,实验员牛李涛负责材料送检,报验。材料员蔡建瑞负责收料与材料验收。

第五条 安全员安全职责

安全员是项目部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责,对项目队所属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平一号指挥部以及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其职责是: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章制度,对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参加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深入现场,检查施工生产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效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及时整改。遇有重大隐患时,有权暂停施工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对本项目重难点工程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

3.参加项目部及项目队组织的,对重大隐患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定期分析项目队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配合项目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比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准备搜集申报“安全标准工地”资料工作。

5.对重点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贯彻执行;参加大型起重设备检查验收,对不符合安全条件者,有权制止使用。

6.根据本项目安全生产实际,监督施行创建安全标准工地规划或目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

7.参与安全专项费用使用情况的核销工作,并建立管理台帐。

8.参加安全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安全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第六条 工程技术员安全职责

技术员是项目队施工进度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对本项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其职责是: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生产)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危险源辨识;重点或技术复杂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操作实施细则。

2.对大型临时结构,如高墩、深基坑施工、连续梁模板支架、等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等方面结构检算,经队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组织层层进行技术交底,并指导实施。

3.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和深基坑作业、超重吊装、水上作业、冬、雨季施工工程、以及高处、交叉、多层作业和重难点、复杂结构等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验证实施的有效性。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生产过程、工地布置、生产机具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不安全因素和违章作业及时给予制止,直至停工整改。

5.指导调度应根据领导批示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下达调度通知、命令。在收集和汇报施工进度时,同时了解施工中的安全动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交班会各单位汇报时,必须同时汇报安全监控的重难点。

6.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提出相关的纠正预防措施。

第七条 材料员安全职责

材料员是项目队的物资供管、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负责。其职责是:

1.根据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用品等计划,供应符合设计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负责危险物品包括火工品的安全运输和建库,并建立健全收发、使用、保管、退库、防火、防爆等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安全规程、规则,不得发往现场使用。对不符合领取危险物品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发放。

3.负责安全防护、防寒用品及各种材料的计划审核、对合格供应方评价。按时提供质量良好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因采购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负质量安全责任。

4定期或不定期对本项目大型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共同解决存在问题。

6.组织或参加进场机械设备、起重设备安全技术状态的检查和验收,并制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7.每月按时向张唐铁路建设指挥部报大型设备管理动态台帐。

第八条 资料员安全职责

负责项目队施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其职责是:

1.制定并组织项目队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2.参加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建设活动,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3.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

4、参加安全例会,做好会议记录,印发会议纪要和安全质量简报。

第九条 预算员安全职责

对项目队安全费用投入使用的有效性,负责有监督管理责任。其职责是:

1.按已批准的项目安全费用计划,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用品的有效投入,并监督其合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2.建立健全安全费用使用管理台帐,监督检查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规定。

3.负责对违章、违规等罚款的催收。

第十条 试验员安全职责

1.做好承重结构材料的检测和与施工质量安全有关的各项试验检测工作。

2.做好安全防护材料进场的抽检工作。

3.协助物设部做好与质量安全有关的安全生产防护设备、设施和用品的抽样检测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组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队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的安全例会,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员工安全思想动态,研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作好会议记录。

3.在布置月旬生产计划时,要同时下达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职工讨论执行。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评比安全工作。

4.要以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正确指挥和组织安全生产,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确保本项目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防止因安全设施设备不到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而发生事故。当安全与工期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违章指挥盲目蛮干。

5.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对有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按“安全标准工地”检查评分表量化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落实整。对重大危险源要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7.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坚持每周不少于2小时的班前安全教育(讲话),做好岗前和工人调换岗位的安全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者,应及时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8.按规定配齐安全检查人员,充分发挥安监人员的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监察监督权,安全生产否决权,安全生产奖罚权”,不得安排他们干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行使安全监察的职能。

9.督促架子队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安全防护用品,并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佩戴。

10.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求援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

11.及时、如实报告伤亡事故和铁路交通事故。

第十二条 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布每月召开一次有工程技术人员工长作业班长和安监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作好会议记录。

3.在月、旬生产计划布置时,要同时下达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评比安全工作。

4.以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遵守和平一号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本项目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防止或避免因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投入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当安全与工期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5.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安全逐级负责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坚持班前、班中、班后“三检制”,教育作业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按“安全标准工地”检查评分表量化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铁路交通事故。

第十三条 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并组织落实。

2.组织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按国家行政法规、行业规章对危险性较大项目队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安全方案审批制度,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并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负责审核其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提出预防措施,组织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和交底工作。

4.组织安全技术改进和研究项目工作。

第十四条 劳务队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张唐铁路建设指挥部和局指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办法,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制定项目队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2.负责办理安全费用的验工计价,下达项目队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根据按安质部门核销各单位实际使用情况和批准的安全费用对所属单位计价,并建立使用管理台帐。

3.参与施工调查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制定,负责对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安全费用投入审核。

4.在办理项目的劳务合同签订时,同时负责办理安全协议的签订、对有特种作业的,签订合同时负责收集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第五章 考 核

第十五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1.项目队实现安全年;

2.岗位无违章,能较好地履行安全岗位职责。

第十六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全年无违章、无事故。

2.发生重大事故险情,在危险时刻为防止较大伤亡事故、机械设备一般及以上事故、重大火灾等事故做出突出贡献者。

3.对安全管理有重要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对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有重大贡献者。

4.事故抢险有功者。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根据《和平一号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奖惩办法》及安全质量责任书的责任范围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未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安全生产投入不落实造成事故的。

2.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未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以及强令工人在不具备安全的条件下工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安全检查监督不力,或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

4.由于结构检算失误,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不全或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超负荷运行、带病运行及有缺陷造成事故的。

5.地下工程收敛变形监控量测不及时,数据失实造成事故。

6.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作业人员由于不会操作或不懂安全规程造成事故的。

7.危险较大分项项目队工程,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不到位,或减化操作程序造成事故的。

8.由于作业环境不安全造成事故的。

9.发生事故,不积极组织抢救,致使事态扩大或事故后不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处理,导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10.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或者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杜绝“三违”行为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目标)

1、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过程,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重大违章指挥行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分解到人,落实到岗。

2、年工伤频率<=5% 。

3、安全防护用品合格率 >;=95% 。

4、隐患整改率 >;90% ,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整改。

5、确保在分公司月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汇总评分率>;=80% 。

6、服从项目部统一指挥,确保公司、市(县)级安全检查达标,力争优良。

7、确保在市建委综合考评检查中达到合格, 争创“泉州市文明示范工地“。

二、考核办法

结合分公司月度检查对每个班组及其班组长进行定量考核,填写考核表,存入内业资料。

第14篇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特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 考核目的

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督促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激励项目安全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 考核对象

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作业队班组长。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消防保卫员、临时用电负责人、机械管理员、资料员、班组长等。

三、 考核办法

采用评定表打分办法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评分标准打分(详见考核评分表),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实得分80分以上者为优良,70分-80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考核时间:每月20日进行一次考核。

实行逐级考核,分公司接受总公司考核,项目部经理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对项目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四、考核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具体负责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并确保及时、认真、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开展考核工作。

五、 奖惩办法

对实得分80分及以上达到优良标准者,给a与奖励100-200元,并作为年中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实得分70-80分(含70分)达到合格标准者,不奖不罚。

对实得分为70分以下的不合格管理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200元、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或经再次培训学习、重新考核合格后上岗等处理、

第15篇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公司安全生产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作为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考核评价标准。

三、考核依据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全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事故处罚标准》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

四、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实行分级考核办法。

五、考核部门等级划分:

a类部室(5个):

一级部室:

二级部室:

b类部室(11个):

三级部室:

四级部室:c类部室(5个):

五级部室:

六级部室:

附表一: 部室安全考核评定划分

考核结果a类部室b类部室c类部室
一级部室二级部室三级部室四级部室五级部室六级部室
优秀90分以上90分以上90分以上92分以上95分以上95分以上
优良85分—90分(含)85分—90分(含)85分—90分(含)88分—92分(含)90分—95分(含)92分—95分(含)
合格75分—85分(含)78分—85分(含)80分—85分(含)83分—88分(含)85分—90分(含)88分—92分(含)
基本合格65分—75分(含)68分—78分(含)70分—80分(含)75分—83分(含)80分—85分(含)85分—88分(含)
不合格65分(含)以下68分(含)以下70分(含)以下75分(含)以下80分(含)以下85分(含)以下

六、考核评定

1、考核业绩全部进行量化评定,每次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部门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2、业绩考核结果共分五个等级:优秀、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aa部负责各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对当月安全质量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在公司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视情执行《aa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

七、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二: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考 核内 容奖罚

标准

安全生产

责任制

未落实全员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5分/人次
目标指标制定不符合工作实际、不明确,分解不合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2分/项
未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未落实月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评价、未落实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等。2分/次
未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不明确的。2分/次
安全生产

会议

未按时组织召开安全周会、班前班后会、专题会等各类会议的。2分/次
安全会议内容不明确,未能及时查找、研究分析安全问题、未制定预防措施部署工作计划等。2分/项
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和首次从事的作业,未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并召开专项会议。5分/次
未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会议。2分/次
未及时将各类安全文件、各类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传达贯彻到每位职工的。2分/次
各项会议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认真、不真实、不符合要求的等。1分/项
安全生产

检查

年度检查计划不符合安全要求及相关规定,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的(日常/周查/月度/专项检查等)。2分/次
检查没有时间、内容、标准、检查人、整改验证等。未落实作业前、中、后的安全检查。1分/项
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验证不及时,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未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1分/项
检查记录填写不真实、漏填、错填等。2分/次
检查内容不全面、检查质量不高、流于形式。2分/次
安全教育

培训

年度培训计划不符合《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未按要求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等。2分/次
未按培训计划落实全员安全教育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的。2分/次
新进人员未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复岗/转岗/调岗等人员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5分/人次
事故责任者、违章违纪人员未接受相应的培训教育。2分/人次
未结合工作实际问题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的。2分/次
未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加人员、授课人、授课内容等不齐全。1分/项
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无考核评价的;考核结果流于形式的;2分/次
设备设施

安全管理

未建立设备设施、工属具等台帐的,台账内容更新不及时的,台账内容不全面等。2分/项
未定期组织开展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检查的。2分/次
设备设施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进行维修、整改验证,设备带病作业的。2分/次
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养、运行日志等相关记录填写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存在漏填错填等。1分/项
设备设施、工属具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料保管不善的等。2分/次
设备设施管理存在其他安全技术问题的。2分/次
违章隐患

管理

未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5分/次
未建立违章隐患登记台账的。2分/次
未及时整改违章隐患的、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情况未及时验证的、未及时反馈整改措施的、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等等。1分/次
查处违章隐患在公司业务会上被通报的。1分/次
业务会上通报的违章隐患未开展警示教育的。1分/次
违章隐患被下发《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的。1分/次
同一问题当月重复下发《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的。2分/次
事故管理未做好各类事故的上报工作,对当班次发生的事故、险情上报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准确,迟报、瞒报等。2-5分/次
未建立事故登记台账的,事故各项记录和档案材料不全的,2分/项
对发生的事故险情未进行认真分析,未制定相应防范措施。2分/次
“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不到位的。(对责任人培训考试、其他人员警示教育、事故原因分析、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等)3分/次
用电安全办公区域、候工区域、公寓、维修区域等用电存在乱搭乱接现象,线路达不到负荷要求等等。2分/次
车辆线路存在裸露老化、乱拉乱扯、油污覆盖物等情况。户外接线未使用护套线等2分/次
存在的其他用电安全隐患问题的。2分/次
消防安全消防器材登记内容不齐全、消防设施档案资料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2分/次
未及时开展消防自查的,检查记录填写不完整、不真实等,维护保养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2分/次
未严格执行总公司禁烟、动火审批等相关制度规定的。5分/次
未严格落实车辆加油时的相关安全措施。动火作业及特殊货种作业未落实好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的。2分/次
存在的其他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2分/次
证件管理作业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证件保存不当,出现伪造、涂改、转借、遗失等现象。2分/人次
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安全上岗证》,证件未及时进行年审。员工证件档案资料不齐全、内容更新不及时等。1分/人次
风险控制未建立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对危险源/环境因素未及时进行辨识、评价、更新的;2分/项
环境因素/危险源未落实监督检查及相关控制措施的。2分/项
未开展危险源/环境因素风险控制教育培训活动的,相关人员不熟悉危险源/环境因素内容控制措施的。2分/项
事故防控关键控制措施检查确认、操作规程检查、风险控制基本要求检查确认等未进行阶段性的检查确认的。2分/次
应急活动未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制定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不符合部室生产业务实际的;未按时组织实施演练、无演练相关记录、未进行演练效果评审等。2分/项
未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未建立应急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未制定应急救援人员日常演练计划,未组织应急人员进行训练的,参加训练人员不全的等等。2分/项
未建立应急物资及装备台账的。2分/项
未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抽查相关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内容、不熟悉应急程序和处置方案的。2分/项
应急活动相关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的。2分/次
基础管理文件资料接收/发放登记不及时、不全面、漏记等,文件资料未定专人管理,文件管理混乱等。2分/次
各类需上报材料不及时的,内容数据汇总分析错误、不真实,不符合实际,存在造假、流于形式、应付等现象。2分/次
现场安全质量知识提问不合格的。1-5分/次
未按要求及时开展各类安全活动的,对开展的各类活动存在应付了事、措施不得当、整改不及时、效果不明显、缺乏有效验证的。2分/次
其他工作被港务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查处存在违章隐患的、总调会上通报、被批评处罚、下发整改通知单的等等。5分/次
查处环境污染、洒漏、控制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等现象。1分/次
未按时完成其他安全工作的。2分/次
奖励范围积极参加上级及港务公司、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等,成绩优异、获得奖励的。2-10分/人次
在安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被采用有明显效果的;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成绩显著的。2-10分/人次
认真贯彻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的。2分/次
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装卸工艺规程的。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2-5分/次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2-10分/人次
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的。2-5分/次
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各类安全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完成质量高的。2-5分/次

附表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汇总表( 年)

序号部门考 核 结 果总评备注
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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