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监察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局长的领导下对安全管理监察局进行综合管理,领导各科室开展工作。
2、协助局长制定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督促落实,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在局长的领导下分管集团公司所属矿井、地面厂、处等生产单位安全监察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
4、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工作内容,组织参与对全公司矿井、地面厂、处等生产单位的安全大检查。
5、负责组织对各矿(厂、处、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质量标准化的评比验收。
6、负责组织对矿井采、掘、机、运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督查。
7、负责组织伤亡事故及重大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组织对“三违”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采、掘、机、运)逾期不整改的单位进行查处工作。
9、协调处理本局日常工作及安全统计上报工作。
10、定期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趋势,为局长决策提供依据。
第2篇 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4.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三、督促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矿山救护队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救护装备和设施、质量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7.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
8.参与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参与指挥“一通三防”、透水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防突专项检查;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培训专项检查。
11.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12.总结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13.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4.负责每季度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5.负责制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评比考核办法等;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负责向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16.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17.制止无证或证照过期组织生产建设行为(制止无果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董事会);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查处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查处单班下井人数超过规定和井下作业人员超时作业行为。
18.查处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9.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0.监督检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21.组织瓦斯浓度超限在3%及以上隐患(事故)责任追查;监督瓦斯浓度超限在3%以下隐患(事故)责任追查。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2.参加事故抢险救援,配合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对较大涉险事故调查;监督检查非人身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责任人和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
23.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八、其他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
煤矿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4.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三、督促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矿山救护队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救护装备和设施、质量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7.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
8.参与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参与指挥“一通三防”、透水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防突专项检查;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培训专项检查。
11.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12.总结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13.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4.负责每季度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5.负责制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评比考核办法等;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负责向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16.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17.制止无证或证照过期组织生产建设行为(制止无果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董事会);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查处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查处单班下井人数超过规定和井下作业人员超时作业行为。
18.查处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9.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0.监督检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21.组织瓦斯浓度超限在3%及以上隐患(事故)责任追查;监督瓦斯浓度超限在3%以下隐患(事故)责任追查。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2.参加事故抢险救援,配合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对较大涉险事故调查;监督检查非人身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责任人和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
23.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八、其他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4篇 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围绕集团公司总体工作,在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组织安排全局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掌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情况,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安排布置监督、检查工作。
3、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负监督、监察责任,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监督检查《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4、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深入各二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掌握生产现场安全情况,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
5、参与和组织上级部门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与上报工作。
6、及时掌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亲自调查,做出决策和决定,制定相应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7、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有效措施。及时向集团公司及有关上级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8、安排集团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安全资金的编制、使用、管理。主持或参与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工程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9、负责全局监督检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体监察人员的素质和工作作风,抓好监督检查队伍的自身建设。
第5篇 特种设备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局长的领导下领导特种设备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工作。
2、协助局长制定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督促落实,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在局长的领导下分管集团公司所属地面厂、处、公司安全监察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4、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工作内容。
5、负责组织对地面厂、处、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比验收工作。
6、负责组织对矿、厂、处、公司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工作。
7、负责组织伤亡事故及重大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6篇 安全监察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局长的领导下对安全管理监察局进行综合管理,领导各科室开展工作。
2、协助局长制定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督促落实,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在局长的领导下分管集团公司所属矿井、地面厂、处等生产单位安全监察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
4、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工作内容,组织参与对全公司矿井、地面厂、处等生产单位的安全大检查。
5、负责组织对各矿(厂、处、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质量标准化的评比验收。
6、负责组织对矿井采、掘、机、运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督查。
7、负责组织伤亡事故及重大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组织对“三违”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采、掘、机、运)逾期不整改的单位进行查处工作。
9、协调处理本局日常工作及安全统计上报工作。
10、定期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趋势,为局长决策提供依据。
第7篇 特种设备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局长的领导下领导特种设备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工作。
2、协助局长制定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督促落实,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在局长的领导下分管集团公司所属地面厂、处、公司安全监察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4、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工作内容。
5、负责组织对地面厂、处、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比验收工作。
6、负责组织对矿、厂、处、公司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工作。
7、负责组织伤亡事故及重大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8篇 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围绕集团公司总体工作,在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组织安排全局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掌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情况,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安排布置监督、检查工作。
3、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负监督、监察责任,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监督检查《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4、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深入各二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掌握生产现场安全情况,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
5、参与和组织上级部门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与上报工作。
6、及时掌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亲自调查,做出决策和决定,制定相应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7、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有效措施。及时向集团公司及有关上级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8、安排集团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安全资金的编制、使用、管理。主持或参与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工程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9、负责全局监督检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体监察人员的素质和工作作风,抓好监督检查队伍的自身建设。
第9篇 第一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局长的领导下对安全管理监察局进行综合管理,领导各科室开展工作。
2、协助局长组织制定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并督促落实;同时负责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负责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安全管理监察局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并负责组织对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掌握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情况,组织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工作内容,组织参与对全公司的各种安全大检查。
6、负责安全管理监察局整体协调工作,协调处理本部门日常工作。
7、主管安全管理监察局办公室全面工作,并负责安全管理监察局管理费用的使用和安全奖、个人安全技能工资账户的考核发放工作。
8、定期组织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趋势,为安全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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