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灭火、监测监控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处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省上级部门有关“一通三防”规章制度,做好分管范围的通风处工作。
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情况。
4、督察、检查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执行管理情况,对“一通三防”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各矿(公司)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
5、审查有关防灭火、监测监控的设计、方案。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队防灭火副队长
1、在通风科技术指导下,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做到矿井没有因自燃发火影响安全生产。
2、负责协助队长认真落实各项防灭火措施,负责打钻、注浆、注氮管路的质量及安全工作。
3、经常深入井下,认真检查防灭火设备的完好状态及维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4、做好煤体注水、采空区注浆工作,防止采煤工作面煤层自燃。做好作业场所生产文明化工作。
第3篇 分管防灭火、防尘副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主任工程师认真做好分管范围的“一通三防”技术工作。
2、参加有关防灭火、防尘设计和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查、审批工作。
3、指导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技术工作,帮助各矿(公司)解决“一通三防”存在问题。
4、在主任工程师的指导下组织“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进行科技创新工作。
5、制定制定完善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贯彻执行国家、省“一通三防”规章制度。
第4篇 防灭火监测监控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在处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省上级部门有关“一通三防”规章制度,做好分管范围的通风处工作。
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情况。
4、督察、检查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执行管理情况,对“一通三防”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各矿(公司)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
5、审查有关防灭火、监测监控的设计、方案。
第5篇 分管防灭火防尘副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主任工程师认真做好分管范围的“一通三防”技术工作。
2、参加有关防灭火、防尘设计和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查、审批工作。
3、指导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技术工作,帮助各矿(公司)解决“一通三防”存在问题。
4、在主任工程师的指导下组织“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进行科技创新工作。
5、制定制定完善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贯彻执行国家、省“一通三防”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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