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化工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决议、规定等。
2、抓好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主管生产必须抓好安全,组织和指挥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5、每周召开生产调度例会,安排和解决各单位提出的安全问题。
6、合理进行人员调配,确保生产岗位能够按照定员要求均�生产。
7、参加全厂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厂“三定”问题要及时安排有关单位予以落实。
8、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对全员进行工伤保险,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时交纳工伤保险费用。
10、发生事故后,参与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参与事故原因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11、事故调查结束后要做好生产的恢复工作。
第2篇 化工厂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决议、规定等。
2、抓好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主管生产必须抓好安全,组织和指挥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5、每周召开生产调度例会,安排和解决各单位提出的安全问题。
6、合理进行人员调配,确保生产岗位能够按照定员要求均衡生产。
7、参加全厂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厂“三定”问题要及时安排有关单位予以落实。
8、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对全员进行工伤保险,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时交纳工伤保险费用。
10、发生事故后,参与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参与事故原因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11、事故调查结束后要做好生产的恢复工作。
第3篇 洗煤厂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技术标准规范、指示指令、和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配合洗煤厂厂长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洗煤厂生产。
3、协助厂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和厂务会,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4、根据煤矿的生产计划,组织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5、负责组织洗煤厂检修计划、任务、质量的落实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6、负责组织实施洗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洗煤厂安全管理水平。
7、参与事故“三违”分析。
8、负责组织进行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措施,落实人员消除事故隐患。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及时汇报安全事故,积极实施事故处理、救援。
11、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度,整改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2、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杜绝“三违”现象。
第4篇 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和机电管理工作,执行厂长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定、条例。
3、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及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得力的保证措施加以实施。
4、主管生产同时必须抓好安全,组织和指挥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问题亲自组织处理。
6、抓好机电设备、供水、供电、供热、防爆、防雷和防静电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需要。
7、组织编制设备大修、更新改造、配件备品及供电、供水、供热计划,经厂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8、具体组织,落实并实施安技措工程、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的施工和安装任务,并对施工质量负领导责任。
9、领导开展技术革新,组织改进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提高安全装备水平。
10、主持每周生产调度会,安排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
11、审批分管范围内带气作业、危险作业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12、组织事故抢险和组织恢复生产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13、参加安全大检查和组织分省范围内专项检查,并对查出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第5篇 洗煤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技术标准规范、指示指令、和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配合洗煤厂厂长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洗煤厂生产。
3、协助厂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和厂务会,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4、根据煤矿的生产计划,组织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5、负责组织洗煤厂检修计划、任务、质量的落实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6、负责组织实施洗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洗煤厂安全管理水平。
7、参与事故“三违”分析。
8、负责组织进行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措施,落实人员消除事故隐患。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及时汇报安全事故,积极实施事故处理、救援。
11、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度,整改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2、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杜绝“三违”现象。
第6篇 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和机电管理工作,执行厂长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定、条例。
3、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及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得力的保证措施加以实施。
4、主管生产同时必须抓好安全,组织和指挥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问题亲自组织处理。
6、抓好机电设备、供水、供电、供热、防爆、防雷和防静电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需要。
7、组织编制设备大修、更新改造、配件备品及供电、供水、供热计划,经厂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8、具体组织,落实并实施安技措工程、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的施工和安装任务,并对施工质量负领导责任。
9、领导开展技术革新,组织改进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提高安全装备水平。
10、主持每周生产调度会,安排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
11、审批分管范围内带气作业、危险作业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12、组织事故抢险和组织恢复生产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13、参加安全大检查和组织分省范围内专项检查,并对查出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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