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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5篇

发布时间:2023-03-17 热度:48

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施工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熟练掌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施工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审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按规范及工艺标准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3) 在施工中对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操作程序和环节进行有效制止,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措施、建议;负责贯彻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对作业班组进行全面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底;

4) 负责对施工班组签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措施交底卡,并督促检查班组执行情况;

5) 对违章作业的班组(人员)要及时制止,并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认真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6) 对所管辖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施进行班前检查,确保安全施工。当现场施工作业与安全防护设施发生冲突时,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先进行安全防护后施工作业,绝不能有侥幸、冒险心理和行为;

7) 负责施工日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记录。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现场,协助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其它事故的发生。

第2篇 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负责对职工进行电器设备维护使用及检修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2 负责编制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 改革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法规,发现电器设备有缺陷,应及时研究消除。

4 检修电气设备时,要认真制订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5 发生电气设备事故时参与调查、分析原因,研究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6 协助安全员做好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绝缘工具定期检查、试验,保持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第3篇 车间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生产中的工艺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艺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工、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本车间员工进行生产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发生生产和与生产有关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参加生产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

7、负责装置检修、停工、开工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技术人员

1) 熟练掌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施工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审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按规范及工艺标准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3) 在施工中对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操作程序和环节进行有效制止,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措施、建议;负责贯彻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对作业班组进行全面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底;

4) 负责对施工班组签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措施交底卡,并督促检查班组执行情况;

5) 对违章作业的班组(人员)要及时制止,并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认真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6) 对所管辖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施进行班前检查,确保安全施工。当现场施工作业与安全防护设施发生冲突时,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先进行安全防护后施工作业,绝不能有侥幸、冒险心理和行为;

7) 负责施工日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记录。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现场,协助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其它事故的发生。

第5篇 机电设备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设备安全管理。

2、负责项目部设备操作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方案时,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本部门职工进行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培训,组织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者,有权停止其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发生设备与设备有关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6、负责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6篇 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           负责编制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           接受安全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取得资质证书。

3.           协助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职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导、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4.           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审核,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卫生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5.           负责对直接作业前的风险评估和危险因素识别,并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作业票证。

6.           负责本车间安全设施、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体检。

7.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8.           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车间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

9.           在车间主任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确定本装置(部位)的风险点,并绘制出风险点分布图。负责编制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并检查落实。

10.      参与编制、完善本车间事故预案,并组织事故预案演练。

11.      参加车间(装置)各类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及时上报车间发生的事故事件。

第7篇 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地质专业知识和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责任

第1条 积极组长开展地质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第3条 按组长分工,认真、保质保量完成地质工作。

第4条 积极深入现场进行地质工作。建立健全各种测量资料并实行档案化管理。

第5条 按时编制、提供地质说明书,并按规定报批。地质说明书要便于指导设计、规程的编制和指导生产。

第6条 按照分工及时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发现隐患。

第7条 定期参加水害隐患排查,并提出防治水措施和意见。

第8条 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通知施工区队采取措施。

第9条 根据分工认真做好全矿储量计算、回采率考核和采掘工作面地地质预报工作,回采工作面地采后总结,严格回采率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煤炭资源地合理回收。

第10条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完成领导交办地各项工作任务。

第1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本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一)违章指挥干警职工或罪犯或者强令干警职工或罪犯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干警职工或罪犯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发现重大事故预兆或隐患不及时汇报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3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地质组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后果严重的,另行处理。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汇报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4条 对本人承担的地质工作负责。

第15条 在为有关设计提供的地质说明书等基础资料中出现明显技术错误,而造成事故的,负直接责任或其它责任。

第16条 因本人的原因未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而造成水害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第17条 因本人原因未排查出煤矿防治水重大安全隐患而造成水害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后果严重的,另行处理。

第8篇 测量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测量技术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责任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

第2条搞好井上、下各类导线及水准测量的指导、检查,对重点工程和大型贯通工程进行设计,报领导批准后组织施测。

第3条检查井上、下各类测量控制点,做到合理可靠。

第4条搞好“三下”采煤及其他需保护的地表物体安全煤柱的计算、留设工作,做到安全可靠。

第5条加强对测量仪器等工具的管理、维修工作,并经常检查使用、保养情况。达到各项测量工作按精度要求,规范使用相应等级的测量仪器。

第6条按《煤矿测量规程》和《地形图图式》要求组织对工业广场平面图及1:2000地形图中地貌、地物的补测工作,并将地形图缩成1:5000。

第7条建立、健全严密的矿区控制系统,对已破坏或不可靠的控制点,应及时组织补测并达到《煤矿测量规程》要求。

第8条根据本矿建设需要,组织各种建筑、管路、钻孔等专项工程测量,达到工程施工要求。

第9条协助组长做好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有关测量方面的工作。

第10条加强技术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水平。

第11条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完成领导交办地各项工作任务。

第12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本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一)违章指挥干警职工或罪犯或者强令干警职工或罪犯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干警职工或罪犯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发现重大事故预兆或隐患不及时汇报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4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本人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后果严重的,另行处理。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汇报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5条对本人承担的测量工作负责。

第16条因本人原因未及时发出巷道预透通知单,造成严重后果的,负直接责任。

第17条因本人原因造成井巷控制测量误差超过标准规定的,负直接责任。

第18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后果严重的,另行处理。

第9篇 总工程师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主持召开有关部门和人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对选购新产品和新设备时,进行可行性分析,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在安装验收时把好安全质量关。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时,同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涉及技术方面重大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6、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鉴定。

第10篇 土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新建、改建、扩建设计时要符合安全、防火、防震、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2 在生产场所,改建扩建设计施工时,必须制订施工方案,提出施工安全措施、保证生产和施工安全。

3 检查施工进度时,要检查安全、防火、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的执行情况,确保“三同时”制度的贯彻实施。

4 参与基建工作中的事故调查、分析原因,研究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5 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做到施工安全,发现有危险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1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设备技术人员

1、负责设备安全管理。

2、负责项目部设备操作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方案时,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本部门职工进行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培训,组织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者,有权停止其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发生设备与设备有关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6、负责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12篇 土建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新建、改建、扩建设计时要符合安全、防火、防震、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2 在生产场所,改建扩建设计施工时,必须制订施工方案,提出施工安全措施、保证生产和施工安全。

3 检查施工进度时,要检查安全、防火、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的执行情况,确保“三同时”制度的贯彻实施。

4 参与基建工作中的事故调查、分析原因,研究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5 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做到施工安全,发现有危险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13篇 机电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主管技术员抓好全科的各项安全技术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对所分管设备的现场情况要全面了解,熟悉掌握每台设备的运转情况。

4、加强职工技术培训,使职工达到本工种应有的技术水平,努力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

5、编制或审批所分管范围内的施工措施,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修完后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检修总结。

6、组织对分管范围内的老化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和技术攻关工作,熟知现场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运转等情况,及时为检修提供所需技术数据。

7、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工艺和职工正规操作进行技术指导。

8、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皮带运输设备的安全设施,及时进行各类试验,确保灵敏可靠。

9、定期组织对分管生产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

10、组织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1、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

12、负责搜集本科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及时分析完成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3、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4、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14篇 分析化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分析化验工人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2 化验室所用的分析化验仪器及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对危险药品要妥善保管,并设专人负责。

3 在进行分析、化验、研究工作的同时,必须执行安全规定。

4 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方面的分析化验项目,应积极配合,并对分析数据应做到准确无误。

5 编制分析化验工作的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第15篇 坑口地质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提供的地质资料,必须经专业组负责人签字,送到地测处审批后方有效。所提资料除平、纵、横剖面图处,必须附有矿体地质构造、矿石、围岩性质等。

2、在编制计划,设计及施工指导时要有安全措施,所负责的工程,要在技术上保证安全。

3、坚持无计划、无设计、无审批、无测设不施工的原则。

4、所负责的工程地点,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进行施工指导。在勘探设计中不应安排,在盲天井中拉盲中段或幅川作业。

5、参加采场顶板鉴定工作,提供顶板鉴定所需要的地质资料。

6、参加安全检查活动,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技术上的不安全问题。

7、在300米以内的独头巷道干线应设上下贯通的临时通风井,经审批后施工。

8、对有地下水威胁的探矿区段,要提出防范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并通知坑口及工区随时做好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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