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企业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月、季、年安全规划。
3、 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4、 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5、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年、季、月生产会议,并在会上汇报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安全操作要求。
6、 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找出规律从生产、技术管理方面提出改进意见或要求。
7、 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交流安全先进经验。
8、 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险情,有权停止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对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者有权给予经济出发和越级汇报。
9、 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责任人:
年 月 日
第2篇 化工企业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作业。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安全、技术负责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及时解决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3篇 施工企业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企业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6、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
8、参加各种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
9、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1、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上研究处理。
12、有权检查所属单位对安全生产方针或上级指示贯彻执行的情况,对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或上级指示的单位,有权越级向上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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