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运搬监区皮带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皮带司机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掌握相关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2条掌握本工种设备特点和操作规程,对有关安全保护设施每班试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3条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服从生产调度,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检查,掌握皮带机的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5条完成当班生产任务,负责岗位卫生,及时清理浮煤和杂物。
第6条出现安全事故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监区和调度室。
第7条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业务技能和自我保安能力。
二、责任追究
第8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皮带机司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调查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9条未经培训取得合格证,或无证上岗的,皮带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0条未经检查开输送机导致事故的,皮带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1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隐瞒隐患及事故的,皮带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2 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皮带队井下皮带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安全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2、井下皮带机司机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会使用自救器,熟知避灾路线。
3、能够熟练地进行皮带机及相关设备的运行操作,会试验皮带机的各种保护,持证上岗。
4、认真检查,掌握皮带机的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
5、当出现安全事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6、服从生产调度,拒绝违章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格现场交接班。
7、配合维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日常检修和停产检修,做好检修后的试运行。
8、按规定及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严禁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得出格或漏填。
9、负责岗位卫生,及时清理浮煤及杂物,杂物不得混入煤中。
10、爱护消防设施,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11、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及业务技术水平。
第3篇 综采队皮带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保证设备安全运转。持证上岗。
2、皮带必须装有防跑偏、打滑、煤位、速度、断带、满仓、喷雾、洒水、烟雾报警等综合保护装置,否则严禁开车。
3、胶带运输机信号必须完好,清晰可靠。开车时密切注意皮带机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和处理,并及时汇报。
4、保护和使用好防尘设施,保管好消防器材,搞好文明生产。
第4篇 皮带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 负责皮带运输机的运行操作工作,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第2条 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构造、性能和操作要领,了解前后设备流程、工艺系统以及与有关岗位的联络信号。
第3条 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防止皮带跑偏撒煤,发现托辊、挡辊不转或磨损、声音异常、清扫器松紧不合适、皮带磨损或划破、接头开胶等情况,应做好记录,等停车后处理。
第4条 按工艺要求操作,满足下段工序需要,发现溜槽堵塞,煤仓蓬拱或粒度、水分等原因不下煤时,应通知调度停车处理,并由两人共同作业。
第5条 使用、保管好岗位设备、设施,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扫机头、机尾积煤。
第5篇 筛选队皮带机司机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
(二)跨越皮带机时必须走人桥。清理机尾、架内、底带下浮煤时必须停止胶带运转,做到清洁卫生。
(三)机尾皮带严重跑偏时必须立即停机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严禁违章作业。
(四)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按“三程”作业。
(六)正确佩带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加强自我保安意识。
(七)按时参加班前会、班后会和每周的安全大会,认真完成隐患排查、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工作。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筛选队皮带机司机工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
(二)跨越皮带机时必须走人桥。清理机尾、架内、底带下浮煤时必须停止胶带运转,做到清洁卫生。
(三)机尾皮带严重跑偏时必须立即停机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严禁违章作业。
(四)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按“三程”作业。
(六)正确佩带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加强自我保安意识。
(七)按时参加班前会、班后会和每周的安全大会,认真完成隐患排查、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工作。
第7篇 洗煤厂皮带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皮带机司机是皮带机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者,在生产班长的领导下,对皮带机在本班的安全运行负责。皮带机司机必须掌握洗煤厂皮带机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皮带机司机必须保证皮带机的安全运行。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煤厂安全规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并认真进行学习,根据制定的所辖安全实际防范措施进行实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章作业。
第3条 时时观察皮带机的安全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生产中的各类问题,协调好本岗位与其它岗位之间的各项工作的配合。
第4条 参加本班组班前、班后会,及时对皮带机存在问题提出主导性意见,制定本班皮带机安全运行措施,并负责实施,同时认真做好记录。
第5条 及时联系班组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6条 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并按规定接受领导的考核。
第7条 皮带机司机要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8条 熟悉本岗位皮带机的工作原理、构造、性能、技术特征、零部件的名称和作用,电动机、控制设备的性能和有关电气基础知识。
第9条 熟练掌握本岗位设备的开、停车程序和操作方法。并具有检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进行自检自修的基本技能。
第10条 停车后要对电动机、机械设备、传动部分、连接部分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第11条 利用停车时间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处理运行中出现和停车后检查出的设备问题。
第12条 倾斜皮带机必须设置止逆、防偏、过载、打滑等保护装置,防止胶带压住打滑而起火。
第13条 皮带机要设清扫器,动转中严禁清理或更换托辊、机头、机尾滚筒,不准站在机架上铲煤、扫水;机架较高的皮带机,必须设防护遮板方可在皮带下通行或清扫。
第14条 无论皮带机动转与否都禁止在皮带上站、行、坐、卧,并严禁用皮带机搬运工具及其他物件。
第15条 需要清理托辊、机头、机尾滚筒时,必须停车处理,并由司机在操作柜上挂“停车牌”。
第16条 皮带机司机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同时接受领导的检查。
第17条 及时参加本岗位的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本人的按章作业意识。
第18条 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第19条 负责进行皮带机岗位质量标准化的实施工作。
第20条 工作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21条 按“四无”、“五不漏”要求,搞好设备和环境卫生。
第22条 按规定填好工作日志,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23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24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
(二)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汇报及采取措施的;
(三)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5条 本岗位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6条 在本岗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皮带机司机不参加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岗位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27条 皮带机司机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和洗煤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28条 对本岗位的安全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负直接责任,否则,据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29条 及时参加安全学习、班组安全教育,未参加安全教育,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30条 本岗位在矿、厂组织的验收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31条 操作失误导致本人或其他职工受伤害或者损失的,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32条 参加本岗位的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岗位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经常不按章作业的,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33条 未有效实施事故防范措施的,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34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皮带机司机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35条 本班内不与其它岗位进行协调工作而出现事故,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综采队皮带机司机
1、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保证设备安全运转。持证上岗。
2、皮带必须装有防跑偏、打滑、煤位、速度、断带、满仓、喷雾、洒水、烟雾报警等综合保护装置,否则严禁开车。
3、胶带运输机信号必须完好,清晰可靠。开车时密切注意皮带机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和处理,并及时汇报。
4、保护和使用好防尘设施,保管好消防器材,搞好文明生产。
第9篇 皮带队井下皮带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安全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2、井下皮带机司机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会使用自救器,熟知避灾路线。
3、能够熟练地进行皮带机及相关设备的运行操作,会试验皮带机的各种保护,持证上岗。
4、认真检查,掌握皮带机的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
5、当出现安全事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6、服从生产调度,拒绝违章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格现场交接班。
7、配合维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日常检修和停产检修,做好检修后的试运行。
8、按规定及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严禁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得出格或漏填。
9、负责岗位卫生,及时清理浮煤及杂物,杂物不得混入煤中。
10、爱护消防设施,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11、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及业务技术水平。
第10篇 机电队皮带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
2、司机对当班所操作的设备的安全运转全面负责。
3、皮带机、链板机司机应持证上岗。
4、司机在操作过程中,要精心操作,听清信号,严禁躺、卧开车,严禁脱岗。
5、设备运转过程中发现有人违章乘坐、跨越皮带机或刮板机时,要立即停车,并给予制止,防止造成安全事故。
6、认真排查设备及环境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出现安全事故,认真参与分析处理,并接受教育。
8、司机对所操作设备机头前后10米范围内的卫生负责彻底清理。
第11篇 洗煤皮带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皮带机司机是皮带机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者,在生产班长的领导下,对皮带机在本班的安全运行负责。皮带机司机必须掌握洗煤厂皮带机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皮带机司机必须保证皮带机的安全运行。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煤厂安全规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并认真进行学习,根据制定的所辖安全实际防范措施进行实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章作业。
第3条时时观察皮带机的安全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生产中的各类问题,协调好本岗位与其它岗位之间的各项工作的配合。
第4条参加本班组班前、班后会,及时对皮带机存在问题提出主导性意见,制定本班皮带机安全运行措施,并负责实施,同时认真做好记录。
第5条及时联系班组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6条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并按规定接受领导的考核。
第7条皮带机司机要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8条熟悉本岗位皮带机的工作原理、构造、性能、技术特征、零部件的名称和作用,电动机、控制设备的性能和有关电气基础知识。
第9条熟练掌握本岗位设备的开、停车程序和操作方法。并具有检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进行自检自修的基本技能。
第10条停车后要对电动机、机械设备、传动部分、连接部分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第11条利用停车时间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处理运行中出现和停车后检查出的设备问题。
第12条倾斜皮带机必须设置止逆、防偏、过载、打滑等保护装置,防止胶带压住打滑而起火。
第13条皮带机要设清扫器,动转中严禁清理或更换托辊、机头、机尾滚筒,不准站在机架上铲煤、扫水;机架较高的皮带机,必须设防护遮板方可在皮带下通行或清扫。
第14条无论皮带机动转与否都禁止在皮带上站、行、坐、卧,并严禁用皮带机搬运工具及其他物件。
第15条需要清理托辊、机头、机尾滚筒时,必须停车处理,并由司机在操作柜上挂“停车牌”。
第16条皮带机司机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同时接受领导的检查。
第17条及时参加本岗位的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本人的按章作业意识。
第18条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第19条负责进行皮带机岗位质量标准化的实施工作。
第20条工作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21条按“四无”、“五不漏”要求,搞好设备和环境卫生。
第22条按规定填好工作日志,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23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24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
(二)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汇报及采取措施的;
(三)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5条 本岗位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6条在本岗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皮带机司机不参加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岗位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27条皮带机司机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和洗煤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28条对本岗位的安全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负直接责任,否则,据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29条及时参加安全学习、班组安全教育,未参加安全教育,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30条本岗位在矿、厂组织的验收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31条 操作失误导致本人或其他职工受伤害或者损失的,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32条参加本岗位的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岗位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经常不按章作业的,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33条未有效实施事故防范措施的,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34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皮带机司机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35条本班内不与其它岗位进行协调工作而出现事故,给予皮带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12篇 皮带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开车前应对皮带接口、上下托辊、机头、机尾、刮子、滚筒等进行详细的检查,有无损伤或损坏、丢失等。
二、交接班时要进行认真试车后方可交班。
三、严禁开车躺卧或睡觉,要前后走动,及时清理机头淤煤。
四、凡上岗人必须持证方可上岗,上岗后不得随便脱离岗位。
五、及时听清机器运转中有无异常声响,如已出现异常马上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如不能处理要及时汇报值班人员。
六、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及交接班制度。
七、交班前必须将机头机尾的淤煤清理干净,以保持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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