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队长施工员、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队长(施工员、技术员)对所管工程安全负直接责任,其直接责任是:
1、本项目工程所涉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的编制和落实。
2、执行工地各项安全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并配合项目部安全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严格按照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里的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4、督促检查各工种按工序作业及各工种交叉作业,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安全纪录。
5、负责各工种逐道工序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不违章指挥,制止工人违章作业。
6、监督检查各班组分部分项承包作业计划与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
7、配合项目经理参加每月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2篇 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对本队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活动中,要做到'五同时'(在编造生产计划时,同时要有安全项目。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同时要布置安全措施。在检查生产任务时,首先要检查安全实施。在总结工作时,同时总结安全工作。在评比生产的活动中,把安全作为评比内容之一)。安全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在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3、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对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及有关部门认可,方可独立操作。在新工人、临时工上岗位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4、领导本队所属班组,搞好每旬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检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组织安全卫生检查,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等。
5、按时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
6、加强对机械设备,特别是安全防护装置及防火设施的管理,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加强对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的检查。
7、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包括机械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立即上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并采取防范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可向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8、有权拒绝执行上级确属不安全、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指令,并及时向经理部有关部门报告.
第3篇 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第4篇 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有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第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队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对本队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活动中,要做到'五同时'(在编造生产计划时,同时要有安全项目。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同时要布置安全措施。在检查生产任务时,首先要检查安全实施。在总结工作时,同时总结安全工作。在评比生产的活动中,把安全作为评比内容之一)。安全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在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3、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对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及有关部门认可,方可独立操作。在新工人、临时工上岗位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4、领导本队所属班组,搞好每旬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检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组织安全卫生检查,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等。
5、按时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
6、加强对机械设备,特别是安全防护装置及防火设施的管理,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加强对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的检查。
7、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包括机械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立即上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并采取防范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可向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8、有权拒绝执行上级确属不安全、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指令,并及时向经理部有关部门报告.
第6篇 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第7篇 班组长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和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
2、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有权拒绝执行上级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
3、负责向本班组或施工队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坚持每天班前安全讲话,坚持日常性安全和环保检查。作业前应对本项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设施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报告。
5、按规定做好新工人和转岗工人的岗前安全教育。要认真组织工人遵章守纪。真正做到安全教育常抓不懈,协助领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6、坚持交接班制度,组织工人维护、保养设备、清理工作地点、保持整洁。发现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报告领导。
7、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保护好现场。配合上级做好事故调查分析,不隐瞒、不掩盖,不缩小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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