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贯彻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
5、开展危险预知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总公司每季、公司每月、项目经理每周、班组每日一次。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8、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特殊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人员解决落实。
9、深入基层研究不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有权停止作业。
10、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11、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
12、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人员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责其改正。
第2篇 各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各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具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第三条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第四条 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五条 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第六条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七条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第十一条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意见。
项 目 处
第一条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条 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三条 同设备物资处、安全办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第六条 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七条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八条 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质 量 处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总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主持总公司所建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条 组织或参加制定总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第三条 协助领导对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部门职责的编制,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 组织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 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第六条 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负责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 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技术性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第八条 组织或参加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配合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设备物资处
第一条 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 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材料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用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第三条 监督检查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
第四条 监督检查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五条 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 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第七条 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和保管主要或关键设备出厂、使用过程的鉴定、检修、保养记录,保证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第八条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政 工 处
第一条 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第二条 协同安全部门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第三条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条 负责组织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 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第六条 劳动用品应按总公司计划标准进行采购或报废,由总公司政工处进行计划审批和控制。
第七条 员工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第五条 协助各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财 务 处
第一条 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条 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 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四条 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五条 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办 公 室
第一条 负责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条 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 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第四条 及时传达、分发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的文件和指示等。
第五条 经常进行办公地点的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 负责安全资料的归档工作。
项 目 部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负责人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三条 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第四条 项目部必须加强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同时专职安全员又必须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组织生产,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
第五条 项目部都应设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法规。
第六条 项目部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第七条 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
第八条 组织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负责派人员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3篇 化工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化工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工作,本办公室为综合办公室(含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1是公司综合办事机构并行使其职能。
1.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建立和保管。
1.3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的配置,协助各职能部门组织公司的各类教育、培训和考核。
1.4负责公司的综合安全计划拟定工作,并监督执行。
1.5组织各主管例行检查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纠正。
1.6记录员工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1.7组织厂级员工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教育,做好事故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和员工教育活动。
1.8协助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奖惩工作,协调安全事故处理并负责事故的报告。
1.9协助做好重大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岗位及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及时准确的判断一旦发生事故的原因、可能出现的后果及补救方法,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0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工作。
2.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在生产技术部主管的领导下,协助法定代表人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措施计划。
4.协助生产技术部主管编制修订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工艺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并有责任对各生产车间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5.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五同时,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6.负责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计划,制定培训考核内容。
7.组织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解决方案,并在方案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改进,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安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8.每天都要对生产车间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生产过程的不安全因素、险情、事故苗头应及时果断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汇报。
9.参与安全事件调查分析,负责工艺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工艺事故及设备事故档案。
10.负责公司的设备管理。
(三)、财物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2.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a.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财务工作。
2)确保功德养老、失业、医疗及工伤保险的缴纳。
3)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投入。
4)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资金的使用。
5)确保纳入计划的安全投入资金的落实。
6)提出事故经济损失评估意见。
7)提出事故善后处理理赔的意见。
b.营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产品销售服务工作,开拓市场,保证产品的销售。
2)负责收集市场信息,了解顾客需求和期望。
3)组织合同、订单的评审工作。
4)负责与顾客沟通、接待顾客、组织回访及对顾客满意程度的测量。
5)负责产品交付后的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成品库的管理工作。
7)负责生产经营产品的销售,向客户提供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负责联系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并检查运输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
c.物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编制<<采购计划>>的同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要求。
2)负责原、辅材料合格供方的评定和确定及定期评价。
3)负责经营产品、设备、原材料的采购。
4)按安全规范搞好原料库的管理。
5)负责对供应商的控制,向供货单位索取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书;对原材料采购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保证原材料及外购品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运输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负责本部门运输过程的安全工作。
2.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部门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部门职工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
3.审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计划,确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修订健全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提出送外大修、专项修理等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维护的计划和所需资金申请,切实落实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不断改善车辆安全运行条件。
4.检查、考核司机和送货员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车辆隐患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5.负责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主持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参加公司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例会,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活动。
7.不定期对车辆的维修、消防等情况进行抽查。组织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对内、对外联系和调查处理。
8.对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与送货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内勤服务与公司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及服务客户的相关管理工作。拟定本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9.合理安排日常送货服务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相关工作任务。
第4篇 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编制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并发布实施。
2、编制对工程地质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会审的管理制度。
3、组织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评审、专家论证。
4、督促项目经理部对生产操作工人进行施工工艺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5、参加设备的安全技术鉴定,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
6、参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特殊结构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7、建立安全专项技术方案管理台帐,做好方案策划、编审、论证工作记录。
8、参加应急救援,提出应急的技术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三)、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检查、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考虑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程的生产活动应及时制止。
3、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5、参加应急救援,组织实施相应的抢险抢救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四)、物资、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制订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除、使用管理规定。
2、负责采购(租赁)各类安全材料、机械设备、架设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等,所有料具用品均应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规定,并组织进场验收,建立台帐。
3、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与管理,制定并执行发放和使用制度。
4、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和验收。
5、参加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提出评价意见。
6、参加应急救援,负责及时供应所需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参加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会同安全部门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4、负责落实职工的工伤保险。
5、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制度落实对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六)、财务资金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制订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按照国家、上级有关规定及时提取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保证专款专用。
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年度预算,统一资金调度。
3、按照会计科目对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4、落实经济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奖罚规定。
(七)、企业策划与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时,将安全发展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内容。
2、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岗位的设立,明确分配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工作考核。
(八)、法律事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2、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及日常法律咨询工作,参加安全生产法律事务活动。
3、负责安全生产过程及事故处理的法律援助,监督指导经营、施工等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维护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九)、合约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招、投标文件时,根据安全生产措施核定安全生产投入数额。
2、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严格审核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履约能力,审查分包合同、法人委托合法合规性,分包合同中应包括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内容。
3、对工程项目进行制造成本核算时,应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4、在进行分包单位工程款结算时,按规定扣除分包单位由于违规、违章的罚款款项。
(十)、政工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思想政治保障体系,并检查督促实施。
3、配合相关部门组织职工遵纪守法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十一)、消防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订公司消防保卫制度,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消防管理体系。
2、负责企业机关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定期对企业机关区域的火源、火险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畅通。
3、参与企业及施工现场的消防、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
(十二)、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安全卫生方针政策,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止环境污染,预防职业危害。
3、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
4、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支持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的给予批评并提出处罚建议。
5、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6、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三)、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督、指导辖区内各单位、项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协调辖区内各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以及其它安全生产活动。
3、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与事故内部调查和处理,督促事故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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