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分包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分包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认真执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总包单位制定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及ci要求,接受总包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和统一管理,对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合理安排工人的生产生活,按规定购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对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按规定组织本单位资质审查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年审,组织工人的三级入场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活动。
保持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的调进调出必须事先报请总包批准,新入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
根据总包的交底向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请总包主管人员参加。
在施工中经常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总包,杜绝蛮干。
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员抢救工作,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总包,不准隐瞒和拖延不报。
第2篇 分包方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进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根据总包的交底向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交底,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总包单位有关负责部门。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总包单位有关负责部门。
第3篇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在第十七条中进一步规定了主要负责人的6条具体职责。这是第一次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在法律中予以明确。在法律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并考虑到我国的国情。正确理解并落实好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对搞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一、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涵义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理解有很多种。有的认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这是大多数人的观点。有的认为董事长比较合适,因为董事长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投资人,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等重大的决策都由董事长来决定;有的认为总经理更合适,虽然董事长是主要投资人,但可能一个人兼很多公司的董事长。据深圳市某区了解就有的一个人是80多家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长根本顾不过来,公司的主要工作由总经理负责,这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很普遍。另外,许多外国的老板在内地开设很多工厂,通过雇用内地总经理来进行管理工厂,很显然把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落实到董事长身上不合适。有的认为总裁合适,这主要是指大型集团公司,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相互合并,大量集团公司成立。有的认为首席执行官合适,这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外资公司等。有的认为是指合伙人,这主要是指合伙制公司。有的认为是指个体投资人,这主要是指个体经济而言。总之,主要负责人的形式很多,在法律上统称为主要负责人。因此,如何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法》中主要负责人的涵义,只能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具体确定主要负责人。一般而言,对生产经营单位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这个人,就是主要负责人。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这里讲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将不同的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正职,负责人或者副职,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工人身上。只有明确安全责任,分工负责,才能形成比较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激发职工的安全责任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防患于未然,防止和减少事故,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有:
①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副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副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或者正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③ 生产经营单位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在本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④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长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法律、法规的直接执行者。安全生产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在班组长。班组长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工作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⑤ 岗位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个岗位的工人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其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发展得如何,经济实力如何,在市场上有没有竞争力,很重要的一点取决于其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的严格程度,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事故频繁发生,经济损失巨大,社会影响不好,生产经营单位的效益就不好,在市场上也就不能生存。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关系到生产经营单位的生存和发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也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具体化。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只有通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职工。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某一具体工艺、工种、岗位所制定的具体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本身是一项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是搞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才能建立和规范安全管理程序,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发挥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作用。要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设立专门的账户或者科目,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安全生产投入资金。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安全技措工程、安全设备更新等安全投入项目完成后,主要负责人要组织进行验收,检查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有效使用。安全生产投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建设安全技措工程,如防灭火工程、通风工程等;二是更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三是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四是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五是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要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对反映的安全问题或者存在的事故隐患,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事故隐患,立即处理解决;难以处理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在人、财、物上予以保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一种在事故发生之前就已经预先制定好的事故救援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来说,非常重要,必不可少。它的作用是,一旦事故发生,生产经营单位就能够立即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确定的救援方案开展工作,避免事故救援的盲目性。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状况,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本单位可能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明确从业人员各自的责任,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发到每个职能部门、每个班组,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使广大从业人员都知道和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如发生变化,要重新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事故发生,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确定的救援方案开展工作,不要随意改变救援方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有关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政策法规司
第4篇 总工程师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1.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7.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5篇 图书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
7、图书室管理员应会使用消防器材。
8、下班前认真清查、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6篇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山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主要负责人必须经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持有《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安排,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保证安全经费的投入。
五、全面掌握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安排、检查、总结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总结安全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记录。将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纳入安全工作。
六、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七、布置安排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八、安排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九、组织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保证预案落实所需的资金、人员和设备,并定期演练。
十、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十二、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备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主动参与、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
十三、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十四、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检查,如实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不得隐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
第7篇 化工企业设备科及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线、采暖通风装置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3负责组织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电气联锁装置的检测、检验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坚决停用。
4在制订设备改造方案,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
5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查出的有关问题,要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按期完成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6负责对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登记取证,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
7对外来施工检修人员,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8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负责工业建筑安全,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法规标准,审查建筑施工安全。与外来基建施工队签订土建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10负责公司动土、临时用电、设备检修作业、吊装作业票证的管理。
11组织编制、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
12负责搞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第8篇 工作负责人安全职责
1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5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工作班成员变动是否合适。
第9篇 安质负责人安全职责
⑴负责监理标段安全技术指导工作。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⑶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及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⑷审核施工单位总平面布置图及排水、防火措施。
⑸组织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提供技术指导。
⑹参加安全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对发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和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回复。
⑺认真审查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基坑支护与降水围堰、起重吊装、钢结构安装、高空、水上、潜水作业等施工方案。
⑻认真审查连续梁、跨线、跨桥、跨路、深水墩、架梁、铺轨临近既有营业线施工防护方案及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
⑼认真审核承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第10篇 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工作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
2、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在组织本项目的生产部署的同时布置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3、督促工程管理科、施工队依据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生产。对危险部位施工场所,负责组织专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4、督促落实安全投入项目计划的实施,负责审批安全防护设施项目、安全设备设施项目计划,并对其落实效果进行检查监督;
5、负责创造和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工作环境,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治理危害职工身心健康的尘、毒、噪有害因素;
6、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保证系统的作用,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11篇 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1、仪器室管理员要认真学习防火、用电常识及本室管理规则,增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能力。
2、严格本室内物品使用管理,防止物品损坏、丢失。
3、经常检查本室内电路及电器设备,发现有漏电等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学校,并督促修理。所有电器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并切断总电源
4、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按有关规定存放并严格使用管理。
5、非本室人员不允许随便进入本室
6、发现门窗破损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修理,各科室使用完毕后要关好门窗。
7、经常检查本室用水及漏雨现象,注意防潮。
8、经常检查本室内所用物品的安全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修理。
第12篇 通防工区负责人安全职责
工区负责人一般应负以下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以及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对其所领导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坚持深入工作第一线,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作业环境及工人操作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按时提出本工区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由矿长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4.对本工区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操作技术指导。
5.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领导。
6.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第13篇 安全质量负责人工作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特种设备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特种设备管理文件,保证本项目的质量目标的实现。
2、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进场的特种设备检查有无安全合格标志,对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设备要督促进行检验或责令停用。
3、负责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对320t以下桥、门式起重机;起升高度在100m以下的施工升降机;起重量在50t以下、跨度在200m以下、高度在30m以下的缆索起重机;起重量在200tm以下的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改造自检验收合格后,联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检验合格的设备办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手续;负责向特种设备的注册地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手续。
5、负责对本项目对320t以下桥、门式起重机;起升高度在100m以下的施工升降机;起重量在50t以下、跨度在200m以下、高度在30m以下的缆索起重机;起重量在200tm以下的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过程中安全技术质量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组织整改。
6、建立项目部特种设备台帐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台帐。向分公司报送特种设备统计年报。
7、制定现场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14篇 人事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 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者。
2 组织建立、健全工伤管理制度、兼职消防队消防管理制度、本部门防火制度和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保卫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员工定期体检和职业病检查制度等。
3 对公司管理大纲中的各项有关安全制度的实效性负责。
4 监督、检查、指导、考核本部各主管的安全工作。
5 对公司档案室的防火工作负责。
6 保证所提供的食品、饮品安全及人员聚集场所安全。
7 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8 保证公司内道路畅通和整洁。
9 负责兼职消防队火灾出警及队员训练、演习。
10 保证公司环境绿化合理、优美。
11 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处室各岗位的安全工作。
12 定期组织进行员工安全培训教育。
1.2.3 人事部门人事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2.3.1 在直属上级的领导下,对本职工作安全负责。
1.2.3.2 及时上报和下发有关安全生产性文件。
1.2.3.3 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
1.2.3.4 保证生产事故情况下用车、急救人员及药品。
1.2.3.5 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采访、宣传、报道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1.2.3.6 做好档案管理,保证各类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重要档案的保密性。
1.2.3.7 落实安全奖惩考核。
1.2.3.8 及时参加工伤保险,及时处理工伤善后事宜。
1.2.3.9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及职业病定期检查。
1.2.3.10 定期轮换易发职业病岗位人员。
第15篇 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对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出决定性意见;
(三)领导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并组织技术鉴定和验收;
(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使用前,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查相应的操作规程;
(五)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上分 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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