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掘进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掘进队队长是本连队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对本连队在巷道掘进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掘进队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并持证上岗。掘进队队长必须合理的组织施工,保证安全。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保证在巷道掘进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协调好各掘进队(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施工。
第3条 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掘进工作面的施工。
第4条 组织好班前会,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第5条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第6条 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施工。
第7条 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
第8条 安排掘进班组施工以前,必须为其备齐支护材料、临时支护材料等。
第9条 负责组织制定掘进工作面各操作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10条 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第11条 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掘进施工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12条 负责“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13条 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
第14条 组织好本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
第15条 负责本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第16条 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第17条 要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18条 组织落实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19条 每班至少组织一次本工区隐患排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
第20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2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2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掘进队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3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掘进队队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4条 在本队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掘进队队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本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25条 未及时组织进行掘进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26条 掘进队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掘进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7条 对本队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28条 未组织制定本区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9条 在掘进过程中,没有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掘进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30条 不能够保证各岗位操作人员齐全,或本队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1条 未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开展区、队安全教育,或未要求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2条 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巷道成形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33条 没有组织好掘进工区的班前会,认真分析每日的工作重点,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4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掘进工作面的安全隐患,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5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6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7条 未组织好本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或师徒合同执行不好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8条 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队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从业人员经常不按章作业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39条 掘进队未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0条 掘进队未有效落实探放水制度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1条 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2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掘进队队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3条 分管的掘进队(班、组)不能够协调工作,掘进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44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2篇 劳务队长安全职责范本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务用工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
2、严格履行劳务用工手续,建立本队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至少一个工地设置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和管理制度;
3、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和服从安全管理,带领本队全体成员积极配合和接受我公司的安全入场教育;
4、以身作则,在本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和劳动纪律,避免和制止各种违章现象,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5、积极参与上级的各项安全活动,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保能力,改进本队安全生产工作;
6、做好新进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7、经常检查本队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直管的生产指挥者或分公司/项目部安全部门;
8、发生伤亡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直管的生产指挥者或安全部门。同时立即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并参与事故调查。
第3篇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处置队队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处置队各项工作的管理,对隐患处置的最终结果负责。
2、负责在出现重大隐患时发出撤人命令,不得掩盖事实,必须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
3、组织处置队成员对全矿隐患进行及时处置。
4、负责重大隐患处置专项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5、负责处置隐患器材的申报、置备,监管。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事项。
第4篇 巡消队队长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1、根据消防法规要求,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及计划,并督促落实。
2、使用各种形式对公司员工及消防员进行消防常识与专业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3、督促检查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计划的实施落实情况,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
4、对市场内维修和来市场施工单位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及措施,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申请制定火警应急疏散方案与计划,组织消防学习,发生火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
5、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档案及材料的收集和积累。
6、定期对下属工作进行评估,奖惩及培训。
7、完成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5篇 施工队队长班组长岗位安全职责
a、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b、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作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c、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项目工程经理申报,经批准后新来人员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安全教后方可上岗。
d、根据项目安全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n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项目安全员。
o发生工伤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亡者的抢救工作,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6施工队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c认真执行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d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e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f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项目安全员。
g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前教育。
h对不安全作为业积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i发生工伤或未遂有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队长和项目安全员。
第6篇 队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抓好安全工作。
2、根据形势、任务、季节的变化和职工的思想状况,抓好安全普及教育、专业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严格把关。
3、指导和督促职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标准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具,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随时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加强政治责任心,深入施工现场,周密组织,具体指导,抓重点,把关口,确保安全施工。
5、抓好行政管理,增强职工的组织纪律性,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任务和情况,及时制定安全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6、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在评功评奖时应将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7、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事故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
8、积极支持安监人员的工作,听取安监人员的合理化建议。
第7篇 作业队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一)项目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应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械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二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安全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a、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一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
5、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对本项目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主持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本项目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6、督促、检查副经理、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加强对本项目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8、推进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项目经理是项目范围内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对职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组织职工法制教育,把预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细,负责处理案件、事件调解纠纷。
b、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二责任。
2、协助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生产规章制度。
3、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4、协助经理组织本项目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等,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参加项目生产调度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对职工遵守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做好本项目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8、本项目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定预防措施。
9、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督促、检查项目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在经理外出期间,承担和行驶经理的安全职责,努力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c、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监督并保证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技术职能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加强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专项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d、项目工会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综合治理责任。
2、督促并协助行政领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劳动保护列入工会重要议事日程,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组织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
1、对作业队、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认真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作业队、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2、组织好每天的安全生产班前讲话,作业中检查、班后小结及换班交接工作,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业队、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经常对作业队、班组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教育职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对新上岗的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对本作业队、班组发生的各类事故,要详细记录,立即上报,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并组织作业队、班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隐瞒事故。
5、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制备、现场存在明显事故隐患,并随时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岗位,及时向领导报告。
6、组织好作业队、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认真做好各类安全活动记录,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找出教训,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使生产经常处于安全状态。
7、及时表扬作业队、班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将安全生产情况填入原始记录,做为工人考核、评比、定级、升级、竞赛评奖的条件之一。
第8篇 车队队长安全职责
车队队长岗位安全职责
车队队长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2、车队长是车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车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3、负责车队年度、月度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制定,对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十八法”的实施和“三交一定一封”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4、负责对车队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的具体实施,以及对车队隐患、问题的整改,对各种违章行为的查处、制止。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解决好在安全运行中的问题,交做定期总结。在总结安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推广安全行车先进典型。
6、负责做好车队机动车及驾驶员的检审与日常业务工作。
7、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车队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研究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做好对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工作。
第9篇 劳务队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务用工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
2、严格履行劳务用工手续,建立本队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至少一个工地设置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和管理制度;
3、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和服从安全管理,带领本队全体成员积极配合和接受我公司的安全入场教育;
4、以身作则,在本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和劳动纪律,避免和制止各种违章现象,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5、积极参与上级的各项安全活动,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保能力,改进本队安全生产工作;
6、做好新进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7、经常检查本队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直管的生产指挥者或分公司/项目部安全部门;
8、发生伤亡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直管的生产指挥者或安全部门。同时立即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并参与事故调查。
第10篇 机械队长汽车队长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
2. 作业前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作业中应适时检查,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作业后机械、车辆要在规定地点按规定存放整齐,保持平稳,并检查,保障安全停车和下次作业。
3.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机械、车辆、现场存在明显事故隐患,并随时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作业。
4. 机械、车辆驾驶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杜绝无证驾驶。检查机械、车辆的各种手续、保险是否齐全,杜绝隐患机械、车辆作业。
5. 坚持例保检查制度,认真做好各类安全活动记录,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找出教训,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使机械、车辆经常处于安全状态。
第11篇 施工队队长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a、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b、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作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c、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项目工程经理申报,经批准后新来人员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安全教后方可上岗。
d、根据项目安全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n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项目安全员。
o发生工伤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亡者的抢救工作,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6施工队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c认真执行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d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e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f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项目安全员。
g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前教育。
h对不安全作为业积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i发生工伤或未遂有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队长和项目安全员。
第12篇 工队长安全职责
1、对本工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令在本工队贯彻执行。
3、每月主持一次在工队的安全活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4、针对工队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查出和发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力量决绝;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制定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
5、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研究分析职工的思想动态,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制止违章作业。
6、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方可单独作业。
7、按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组织制定和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制定与生产同步进行检修工程的安全措施以及进行生产实验的临时安全措施。
9、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新发生;对险肇事故要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有权提出奖励和处分意见。
第13篇 协作队长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严格按技术规程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
2.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担负的任务情况,制定本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坚持干部跟班作业,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果断纠正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
4.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各工序,各工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事故隐患和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
5.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贯彻和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决议、决定和要求,督促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6.组织对职工伤亡事故现场的抢救工作,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同时,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对因违章指挥,盲目蛮干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有缺陷而造成的事故,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第14篇 副科长副主任、副院长、副大队长、教导员副教导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在本部门科长(主任、院长、大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部门分管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本部门岗位的职责分工,部署、安排和开展工作;
(二)监督、检查分管职责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依照职责,督促、检查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
(四)负责向本单位科长(主任、院长、大队长)汇报分管工作中有关安全生产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15篇 中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中队长(班组长)是本队(班组)安全生产的直接执行者,对本队(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所管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二、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队(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要做到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
三、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队(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事故的安全目标,按施工情况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及时发现问题或异常,进行安全控制;
四、带领本队(班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纠正员工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
五、组织和参加本队(班组)的安全检查,认真开展“六项活动”和预知预险活动,开好班前会,并做好记录;
六、每天检查本队(班组)施工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七、监督检查本队(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八、经常性对本队(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和临时工进行班组一级现场安全教育;
九、有权拒绝违章的安全指令,听从专职安监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指导;
十、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和记录,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实现文明施工;
十一、认真执行作业程序书制度;
十二、支持班组兼职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班组发生异常障碍、未遂事故要及时上报,组织事故原因分析,落实改进措施;
十三、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介绍事故发生的真实原因;
十四、履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49位用户关注
24位用户关注
11位用户关注
73位用户关注
53位用户关注
68位用户关注
60位用户关注
13位用户关注
74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