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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建安全职责5篇

发布时间:2023-03-09 热度:22

第1篇 电建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本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组织编制并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5.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组织编制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审批的程序。负责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

6.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7.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行工作。

8.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9.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

第2篇 电建公司主管施工副经理安全职责

电建公司(指电建施工企业,下同)经理、主管施工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1.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施工副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列入本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4.经理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并对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监察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5.审定公司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部署公司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

6.审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7.确保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实施办法,做到对安全工作重奖重罚。

8.组织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9.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3篇 电建主管施工副经理安全职责

1.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施工副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列入本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4.经理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并对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监察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5.审定公司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部署公司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

6.审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7.确保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实施办法,做到对安全工作重奖重罚。

8.组织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9.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4篇 电建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电建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本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组织编制并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5.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组织编制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审批的程序。负责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

6.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7.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行工作。

8.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9.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

第5篇 电建公司主管施工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1.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施工副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列入本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4.经理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并对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监察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5.审定公司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部署公司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

6.审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7.确保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实施办法,做到对安全工作重奖重罚。

8.组织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9.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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