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建公司主管施工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1.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施工副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列入本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4.经理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并对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监察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5.审定公司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部署公司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
6.审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7.确保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实施办法,做到对安全工作重奖重罚。
8.组织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9.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2篇 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在指挥公司施工生产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并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5.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及劳动法规教育。
6.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7.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8.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第3篇 电建公司主管施工副经理安全职责
电建公司(指电建施工企业,下同)经理、主管施工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1.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施工副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列入本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4.经理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并对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监察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5.审定公司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部署公司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
6.审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7.确保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实施办法,做到对安全工作重奖重罚。
8.组织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9.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4篇 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在指挥公司施工生产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并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5.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及劳动法规教育。
6.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7.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8.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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