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矿山救护队安全职责
一、矿、厂建立辅助矿山救护队,辅助矿山救护队员,应由符合体质条件的生产人员组成。
二、辅助矿山救护队员必须经过矿山救护知识的业务培训,辅助矿山救护队每年必须演习一次。辅助矿山救护队直属矿长领导,业务上受公司安全环保部指导。
三、发生矿山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地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矿山发生火灾,透水等重大事故后,矿山辅助救护队必须首先组织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险人员的所在位置,为指挥部制订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五、处理事故时,进入灾区的救护队人员不得少于6人,并根据事故性质的需要,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
六、矿山救助救护队必须备有所辖区域矿山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技术资料。矿山辅助救护要定期对所辖矿区进行安全检查,熟悉矿山工作情况,协助搞好安全预防工作。
七、发生事故后,必须做好后勤工作,及时提供抢险救灾的人力、设备和器材。
第2篇 非煤露天矿山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对本班组的安全负责。
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做到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不违反纪律。
3、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班后安全总结。
4、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岗位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防演练。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违反纪律的行为,坚持每天对本班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6、监督检查本班组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设施。
7、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及时撒除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并向上级报告。
8、发生事故时,及时救护伤员、及时向上级报告,保护好现场。
第3篇 驻矿矿山监管监察人员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所住矿山的日常住矿的安全监察工作。
2.负责所住矿山安全程度评估工作,对评估矿井实施分类指导和调查工作。
2.负责参与矿山整顿整改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负责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文书使用、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矿山安全监察、监管工作通报和信息交流、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协调工作。
4.负责参与矿山事故调查分析和矿山安全业务交流。
5.拟写本职工作范围内有关文件和监察日志和材料。
6.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4篇 某建筑矿山项目各岗位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主持本单位安全施工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6、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8、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指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二、副经理安全职责:
1、领导和协调各只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时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4、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6、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8、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参加人身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三、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职责。
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批报。
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人身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技术性防范措施。
四、安全员安全职责:
1、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有权制止和出发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参加本项目部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3、参加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协助项目部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站)态班会。
5、对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7、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8、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作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9、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10、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1、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2、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13、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及上报。
五、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认真执行每天的“站班会”制度。
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施工。
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的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作到奖罚严明。
11、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六、施工队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活动。
3、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
5、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6、协助班组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协助班组长作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7、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七、施工队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八、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并做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5篇 非煤露天矿山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对本班组的安全负责。
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做到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不违反纪律。
3、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班后安全总结。
4、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岗位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防演练。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违反纪律的行为,坚持每天对本班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6、监督检查本班组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设施。
7、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及时撒除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并向上级报告。
8、发生事故时,及时救护伤员、及时向上级报告,保护好现场。
第6篇 矿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5.负责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7.督促本单位依法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7篇 建筑、矿山项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主持本单位安全施工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6、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8、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指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二、副经理安全职责:
1、领导和协调各只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时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4、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6、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8、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参加人身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三、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职责。
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批报。
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人身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技术性防范措施。
四、安全员安全职责:
1、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有权制止和出发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参加本项目部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3、参加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协助项目部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站)态班会。
5、对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7、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8、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作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9、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10、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1、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2、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13、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及上报。
五、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认真执行每天的“站班会”制度。
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施工。
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的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作到奖罚严明。
11、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六、施工队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活动。
3、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
5、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6、协助班组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协助班组长作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7、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七、施工队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八、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并做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8篇 矿山安全员岗位主要职责
1.矿山安全员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矿山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矿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制订、修改矿山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矿山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抓好本矿山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矿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安排好本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按规定要求组织事故应急演习;
6.参加矿山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方案的审查;
7.检查作业点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爆破、吊装、抽堵盲板、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负责矿山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矿山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0.参加矿山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1.对班组安全员实行业务指导。
第9篇 石灰石矿山车间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石灰石矿山车间负责人在公司安全生产主管副总经理的监管或指导下开展好各项工作,是公司石灰石矿山开采、装卸、运输等生产过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石灰石矿山发生的各类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露天矿山开采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露天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本矿山业务范围内实现安全、环保的要求负责。
(二)每年初按照矿山开采承包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国家、地方安全生产规定与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权力与义务,服从公司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公司矿山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加以严格管理,严把矿山安全关,及时纠正和制止发现的“三违”行为,及时组织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四)每周召开一次矿山安全工作会议、推广安全作业先进经验并针对存在的安全主要问题,研究和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解决。负责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记录台账。
(五)维护维修好矿山设备,包括矿山开采设备、破碎设备、运输设备及电气设备等,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建立健全矿山安全警示标志。
(六)加强员工矿山开采工作中从爆破器材的领用与运输,到爆破、警戒,开采原料的运输、破碎等过程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七)贯彻交通安全规则,加强对矿车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做好车辆及驾驶员的评审工作。
(八)负责组织车队员工 “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矿山员工能熟悉掌握岗位安全知识,机械、设备、车辆、工器具使用及维修、保养安全知识,按公司规定组织矿山人员相应的特殊工种和安全管理人员取证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按照公司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矿山生产各环节进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将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分解落实到车队各级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车队内各项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技术安全部备案;
(十)负责制定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工作,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原因、划分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将事故处理报告报公司技术安全备案。
第10篇 矿山安全员的岗位主要职责
1.矿山安全员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矿山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矿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制订、修改矿山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矿山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抓好本矿山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矿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安排好本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按规定要求组织事故应急演习;
6.参加矿山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方案的审查;
7.检查作业点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爆破、吊装、抽堵盲板、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负责矿山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矿山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0.参加矿山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1.对班组安全员实行业务指导。
第11篇 矿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5.负责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7.督促本单位依法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12篇 石灰石矿山车间负责人安全职责
石灰石矿山车间负责人在公司安全生产主管副总经理的监管或指导下开展好各项工作,是公司石灰石矿山开采、装卸、运输等生产过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石灰石矿山发生的各类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露天矿山开采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露天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本矿山业务范围内实现安全、环保的要求负责。
(二)每年初按照矿山开采承包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国家、地方安全生产规定与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权力与义务,服从公司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公司矿山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加以严格管理,严把矿山安全关,及时纠正和制止发现的“三违”行为,及时组织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四)每周召开一次矿山安全工作会议、推广安全作业先进经验并针对存在的安全主要问题,研究和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解决。负责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记录台账。
(五)维护维修好矿山设备,包括矿山开采设备、破碎设备、运输设备及电气设备等,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建立健全矿山安全警示标志。
(六)加强员工矿山开采工作中从爆破器材的领用与运输,到爆破、警戒,开采原料的运输、破碎等过程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七)贯彻交通安全规则,加强对矿车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做好车辆及驾驶员的评审工作。
(八)负责组织车队员工 “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矿山员工能熟悉掌握岗位安全知识,机械、设备、车辆、工器具使用及维修、保养安全知识,按公司规定组织矿山人员相应的特殊工种和安全管理人员取证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按照公司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矿山生产各环节进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将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分解落实到车队各级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车队内各项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技术安全部备案;
(十)负责制定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工作,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原因、划分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将事故处理报告报公司技术安全备案。
第13篇 矿山安全员岗位职责
1、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督促检查矿山工作人员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国家和四川省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矿山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和指导矿山工作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参与编制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5、经常深入采场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有重大隐患的,安全员有权制止爆破作业;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矿长(矿山负责人)报告。
6、监督、协助和管理民爆公司运送爆破器材至矿山场地后的暂放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7、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8、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班组长、开采队负责人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止作业或紧急撤离。
9、随时巡查矿山,经常检查设备设施和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10、组织分析伤亡事故原因,采取积极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11、参加本单位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
12、参加县市级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和培训等,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严格执行矿山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4篇 驻矿山监管监察人员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所住矿山的日常住矿的安全监察工作。
2.负责所住矿山安全程度评估工作,对评估矿井实施分类指导和调查工作。
2.负责参与矿山整顿整改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负责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文书使用、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矿山安全监察、监管工作通报和信息交流、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协调工作。
4.负责参与矿山事故调查分析和矿山安全业务交流。
5.拟写本职工作范围内有关文件和监察日志和材料。
6.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15篇 矿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5.负责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7.督促本单位依法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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