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基建(工程)部门的安全职责
(1) 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和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有諆它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订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负责与施工队伍联系、配合、交接工作。认真审阅图纸,根据生产和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严格按施工质量标准进行监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4) 负责组织外来基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雇用。签定合同必须有安全条款,发生事故按合同处理。
(5) 负责施工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6) 以安全承包单位要每月检查一次。认真调查研究,帮助解决承包单位在安全中的困难和问题,承包单位发生责任事故近规定承担责任。
第2篇 工程(基建)副厂长(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 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工程(基建)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 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定施工承包合同进,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 组织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在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第3篇 基建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基建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贯彻落实。
2、组织制订基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施工工作。
3、强化基建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完善安全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4、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及时提取和使用;积极采取措施,促使施工企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参加本公司定期召开的安全情况分析会;每月至少听取一次主管基建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会同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的教育培训、竞赛评比、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活动。
7、经常深入施工企业,专门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8、组织或主持安全施工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9、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10、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负责审批施工企业的《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11、学习、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支持采用先进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
第4篇 基建科安全职责
在申报、审查及工程验收中,要坚持劳动安全和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审查,并督促实施;按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施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用电营销科的安全职责:
(一) 科室的安全职责:
1、负责全局范围计量设备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所收电费、资金的安全转移的管理,负责全局农村54415户用电户和300户事企业用电户(包括全部增减的用电户)的安全用电管理等,确保本单位业务范围工作之内全年不发生各类事故和全局各项安全指标的全面完成。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营销人员必须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
4、经常深入现场调查了解职工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制度和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5、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好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同时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专款专用。
6、参加外包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审批工作。
7、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农村人身触电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防范措施。
9、组织开展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工作,收集各种宣传资料,参加局内大型的安全用电宣传工作。
(二)科长的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安全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农村低压电器安全工作规程》,认真开展用电营销科和供电所相关安全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用电营销科各专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供电所用电营销工作的安全责任。
3、落实用电营销安全责任,协调并解决各专责人、各供电所用电营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组织各业务主管定期对一线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
5、及时了解各供电所安全经营情况,安全工作要做到勤安排、重分析、抓落实。
6、监督检查用电营销科各专责人、各供电所在开展用电营销工作的问题和隐患。
7、加强用电营销科和各供电所营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机关人员的安全思想和意识,并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工作,组织制订《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预防措施》,提高广大客户的安全用电意识。
8、做好所包供电所所管辖村组的安全工作,确保所包片区安全无事故,及时发现线路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处理意见。
9、遵守值班纪律,处理好值班期间所出现的问题。
10、协助局安监科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线损专责的安全职责:
1、认真组织贯彻《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线损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安全运行规定,带头做好线损工作中的安全技术工作,指导、监督、督促各供电所线损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技术工作,有必要时要对其进行考核。
2、负责组织开展所包供电所的安全工作,确保全局的安全任务圆满完成。
3、外出工作时,严禁私车公用,确保交通安全。
4、对线路和设备检查时首先应填写工作票,在操作的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措施。例如戴安全帽,打好安全带,挂好接地线,必须有一名监护人等。
5、做好所包供电所所管辖村组的安全工作,确保所包片区安全无事故,及时发现线路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处理意见。
6、遵守值班纪律,处理好值班期间所出现的问题。
7、配合科长、安全员做好本科室的安全工作。
第5篇 工程基建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工程(基建)及公司的土建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工程(基建、土建)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落实工程(土建)设计施工验收中的安全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审查。出现问题造成事故的,负责组织分析判定原因和确定责任。
4负责审查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安全责任条款,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5组织工程基建事故的调查、上报,组织工程(基建)公司内土建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工程(基建)土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按照安全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工作安排中。
第6篇 基建科科长安全质量标准化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对地面质量标准化工作负全面责任,协助基建矿长组织好地面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及时向矿领导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分管专业情况制定地面设施年、季、月达标规划和实施办法,安排重点工程项目,负责达标材料审批,确保达标规划目标的落实。
4、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有关达标资料。
5、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地面质量验收评比分析会,对当月质量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6、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罚。
7、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
8、每周五组织一次文明生产检查评比。
9、配合做好迎接上级标准化验收及其它有关达标检查验收的准备、接待工作。
第7篇 基建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卫生要求。
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
3.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5.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
6.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第8篇 基建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a.负责基建工程技术工作。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费用关、进度关,合理降低工程造价。
b.负责处理工程技术问题,做好工程质量、检查、技术变更等各种记录。完成工程预决算的审查工作。负责制允许范围内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
c.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搜集、图纸的保管。管好施工人员,防止出现工程与人员事故。
d.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9篇 基建副矿长安全质量标准化岗位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地面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山西省煤矿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办法对分管的地面质量标准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2、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质量标准化工作自检,严格按标准现场打分定级。对影响矿整体形象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安排施工力量加以解决,确保分管的各项工作达到一级质量标准化标准。
3、抓好分管专业的工程质量。消灭重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质量达标率争取达到100%。
4、组织完成基建剩余工程质量标准化使各项工作符合规范标准。
5、负责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好质量标准化工作,按时参加矿质量标准化达标会,对本专业存在的质量标准化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根据矿方达标决议组织有关单位积极整改。
6、参加审查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制定本专业的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并按规划督促实施。
7、对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出现问题时必须亲临现场,根据矿长命令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第10篇 基建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 协助总经理分管工程安全工作并对工程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 组织工程建设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 及时阅批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文件、通报,结合各部门的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落实。
4 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部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5 组织审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施工单位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6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实施办法,落实重奖重罚的原则。
7 参加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安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8 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消除工程安全隐患。
9 负责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支持安全监察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
10 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重大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审定,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11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安全教育、培训、竞赛、评比、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各项活动。
12 经常组织工程安全检查,认真开展好春秋检、安全月、防汛、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日常不定期安全检查。
13 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第11篇 基建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1、组织制定基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参加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活动,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组织贯彻《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推行基建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组织基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
4、负责基建“两措”计划项目落实、资金筹措,审定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执行,确保各类事故措施防范得到落实。
5、负责督促执行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实行安全健康环境评价,采取有效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人身死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交通、环境污染和垮(坍)塌事故,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7、组织制订并实施基建的重大人员伤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垮(坍)塌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8、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基建事故,应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9、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审批一般基建人身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10、组织开发、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审定相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第12篇 分管工程基建副职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工程(基建)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落实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的安全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应包括安全合同附件。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5、组织或参加工程(基建)系统上报集团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组织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工程(基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做好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联系工作并每季参加1次安全活动。
8、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当年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
第13篇 铁矿基建工程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订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与施工队伍联系、配合、交接工作。认真审阅图纸,根据生产和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严格按施工质量标准进行监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4、负责组织外来基建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雇用,签订合同时必须有安全条款,发生事故按合同处理;
5、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6、对承包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认真调查研究,帮助承包单位解决安全施工中的困难和问题,承包单位发生责任事故按规定承担责任。
第14篇 基建办主任安全职责范本
为了落实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完善的学校治安防控系统,使学校各级人员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决定全面签订安全教育与管理责任状。基建办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所在,涉及校舍、物资、财务和人员,根据职责要求,特与基建办主任签订本责任书。
1.负责学校基建办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加强基建办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4.做好学校建筑物和水、电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
5.学校的各类用房,尤其是重要处室(包括财务室、物资室、仪器室、语音室、电脑室、图书室等)要加强检查和防范设施,保障安全。
6.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制度,避免被窃、被诈骗等安全问题。
7.爱护并保护学校财产,对有人要损坏学校财产之事要即使制止。对被损坏的要责令其当即赔偿及修理。
8.严格检查学校校舍、设施,经常检查顶上吊物(如电扇、电灯玻璃等),发现有隐患的要及时修理。
9.注意用电安全,经常检查电路情况,禁止任何人玩电源开关,乱接各种电器。
10.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及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卫生部门防疫监督;讲究饮食卫生,保证每日有饮用水供应,严禁学生喝生水。
11.严加保护消防器具,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未有火警,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万一出现火警要奋力扑灭,并打119急用电话。
12.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鞭炮,严禁在校园内玩火,及师生携带易燃易爆品。
13.把安全工作放第一位,自觉参加学校的安全防控系统,积极协助教导处做好安全教育与防护。
14.管理和教育基建办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对相关人员赋予一定的安全责任,构建基建部门的安全防范体系,做到责任到人,严密布置。
15.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需要紧急处理的,要周密考虑,及时而完好的处理。
16.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17.完成领导小组交给的其他安全工作。
校长签字:
基建办主任签字:
五莲县实验学校
年 月 日
第15篇 基建工程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和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有諆它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订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与施工队伍联系、配合、交接工作。认真审阅图纸,根据生产和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严格按施工质量标准进行监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4)负责组织外来基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雇用。签定合同必须有安全条款,发生事故按合同处理。
(5)负责施工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6)以安全承包单位要每月检查一次。认真调查研究,帮助解决承包单位在安全中的困难和问题,承包单位发生责任事故近规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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