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洞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一、洞口的路基、边、天沟、仰坡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
二、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天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三、洞口开挖坚持边开挖,边防护的原则,二次开挖完成后,及时按照设计进行边仰坡坡面防护,以保持坡面稳定性和整体性。
四、成洞面开挖完成后,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成洞面防护。
五、洞口开挖爆破作业
1、爆破作业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进行爆破方案设计。
2、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用量领取,随用随领。放炮后的剩余器材,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退库,并办理签字认可手续。
4、装药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域内严禁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⑵、不得使用金属工具装药;
⑶、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
⑷、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作业。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危险区。
5、起爆前应做好下列防护工作:
⑴、起爆应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
⑵、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离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
⑶、警戒区内的人、畜应撤离至安全地带,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护;
⑷、在有车、船通过的施工地段,确定爆破时间应事先与有关运输部们取得联系。
6、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电力起爆时,作业人员必须按预先选好的撤离路线到达躲炮地点,装入起爆体内的电雷管脚线长度应为20 cm-30 cm。
⑵、爆破中应记录起爆个数,最后一炮响后20min,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
⑶、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⑷、起爆器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保管。
7、处理哑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处理哑炮时,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瞎炮位置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禁止人员通行;
⑵、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⑶、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
⑷、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⑸、可在距瞎炮小于0.6m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
⑹、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淡。
8、爆破后应及时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六、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应进行支护。
七、隧道门及端墙施工时,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栏杆和扶手,脚手架不得妨碍车辆通行。
八、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是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九、起吊作业应符合起重吊装作业的相关规定。
第2篇 隧道洞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洞口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在高于2m的边坡上作业时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3、洞口土石方工程临近既有线路特别是铁路旁需进行石方爆破开挖时,除采用合理控制爆破技术,还要加强防护。施工负责人确认工点线路封锁后应立即布置施工人员对线路进行防护,对爆破后弃碴有可能覆盖线路的地段一定要在线路钢轨的两侧钉设护轨,并覆盖防护木板等,主要控制飞石和防止因爆破震动而引发的滚石,防护方法有:一是爆破体的覆盖;二是钢管排架防护体系;三是防护挡墙等。
4.紧靠既有线的钻爆作业应采用多循环、弱爆破,浅眼、密布、少装药,严格控制装药量,不宜使用火花起爆,电气化铁路严禁电力起爆。爆破后应清除边、仰坡上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
5.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进行支护。
6.隧道门及端墙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以及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应设有扶手、栏杆。脚手架不得妨碍车辆通行;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起吊作业时机下严禁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3篇 建筑洞口施工防护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表aq—c11—1
编号
工程名称
北苑住宅区a西区c区(上元雅苑)c2楼
施工单位
孝感远大
交底部位
建筑洞口施工防护
工种
架子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
2.施工人员必须经过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现场追逐打闹,严禁吸烟。
4.在夜间或阴暗处施工时必须先由专业电工安装足够的36v以下的安全照明设施方可施工。
5.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处边长为25~50cm、50~150cm的洞口以及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等,可用木板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需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4) 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述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5)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6)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的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针对性交底:
针对现场架子工,作业面防护要及时搭设,防护有损坏的要及时恢复。
交底人姓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人签名安全技术交底
表aq—c11—1
编号
工程名称
北苑住宅区a西区c区(上元雅苑)c2楼
施工单位
孝感远大
交底部位
建筑洞口施工防护
工种
架子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7)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于盖没或加以防护,并予于固定。
8) 电梯井及竖井的门洞,每楼层必须设不低于1.2m的防护门,下设180mm的挡脚板,井内底层和底层以上每隔二层并不大于10m设一道水平安全网,井内不得横穿钢管、钢筋等,网边与井壁周边间隙不得大于200mm,安全网应封闭严密,作业层应使用固定式平台或搭设操作平台,并满铺脚手板。
针对性交底:
针对现场架子工,在具体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及相应的安全要求。
交底人姓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人签名
第4篇 隧道洞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洞口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在高于2m的边坡上作业时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3、洞口土石方工程临近既有线路特别是铁路旁需进行石方爆破开挖时,除采用合理控制爆破技术,还要加强防护。施工负责人确认工点线路封锁后应立即布置施工人员对线路进行防护,对爆破后弃碴有可能覆盖线路的地段一定要在线路钢轨的两侧钉设护轨,并覆盖防护木板等,主要控制飞石和防止因爆破震动而引发的滚石,防护方法有:一是爆破体的覆盖;二是钢管排架防护体系;三是防护挡墙等。
4.紧靠既有线的钻爆作业应采用多循环、弱爆破,浅眼、密布、少装药,严格控制装药量,不宜使用火花起爆,电气化铁路严禁电力起爆。爆破后应清除边、仰坡上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
5.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进行支护。
6.隧道门及端墙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以及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应设有扶手、栏杆。脚手架不得妨碍车辆通行;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起吊作业时机下严禁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5篇 建筑洞口施工防护: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表aq—c11—1
编号
工程名称
北苑住宅区a西区c区(上元雅苑)c2楼
施工单位
孝感远大
交底部位
建筑洞口施工防护
工种
架子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
2.施工人员必须经过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现场追逐打闹,严禁吸烟。
4.在夜间或阴暗处施工时必须先由专业电工安装足够的36v以下的安全照明设施方可施工。
5.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处边长为25~50cm、50~150cm的洞口以及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等,可用木板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需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4) 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述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5)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6)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的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针对性交底:
针对现场架子工,作业面防护要及时搭设,防护有损坏的要及时恢复。
交底人姓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人签名
安全技术交底
表aq—c11—1
编号
工程名称
北苑住宅区a西区c区(上元雅苑)c2楼
施工单位
孝感远大
交底部位
建筑洞口施工防护
工种
架子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7)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于盖没或加以防护,并予于固定。
8) 电梯井及竖井的门洞,每楼层必须设不低于1.2m的防护门,下设180mm的挡脚板,井内底层和底层以上每隔二层并不大于10m设一道水平安全网,井内不得横穿钢管、钢筋等,网边与井壁周边间隙不得大于200mm,安全网应封闭严密,作业层应使用固定式平台或搭设操作平台,并满铺脚手板。
针对性交底:
针对现场架子工,在具体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及相应的安全要求。
交底人姓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人签名
第6篇 洞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一、洞口的路基、边、天沟、仰坡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
二、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天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三、洞口开挖坚持边开挖,边防护的原则,二次开挖完成后,及时按照设计进行边仰坡坡面防护,以保持坡面稳定性和整体性。
四、成洞面开挖完成后,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成洞面防护。
五、洞口开挖爆破作业
1、爆破作业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进行爆破方案设计。
2、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用量领取,随用随领。放炮后的剩余器材,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退库,并办理签字认可手续。
4、装药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域内严禁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⑵、不得使用金属工具装药;
⑶、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
⑷、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作业。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危险区。
5、起爆前应做好下列防护工作:
⑴、起爆应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
⑵、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离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
⑶、警戒区内的人、畜应撤离至安全地带,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护;
⑷、在有车、船通过的施工地段,确定爆破时间应事先与有关运输部们取得联系。
6、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电力起爆时,作业人员必须按预先选好的撤离路线到达躲炮地点,装入起爆体内的电雷管脚线长度应为20 cm-30 cm。
⑵、爆破中应记录起爆个数,最后一炮响后20min,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
⑶、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⑷、起爆器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保管。
7、处理哑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处理哑炮时,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瞎炮位置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禁止人员通行;
⑵、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⑶、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
⑷、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⑸、可在距瞎炮小于0.6m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
⑹、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淡。
8、爆破后应及时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六、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应进行支护。
七、隧道门及端墙施工时,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栏杆和扶手,脚手架不得妨碍车辆通行。
八、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是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九、起吊作业应符合起重吊装作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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