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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技术交底8篇

发布时间:2023-04-10 热度:87

现场施工技术交底

第1篇 现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jgj59-202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在工程施工期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特对项目部作如下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管理资料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预控目标责任书,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职责分明,目标明确,管理网络上墙公布。

2、按江苏省2022版标准化资料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3、项目部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要求编制各类专项施工方案,按方案具体情况报相关权限责任人审核、审批,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执行专家组论证程序。重大危险源应在现场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告知。

4、建立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与每位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岗前培训记录,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5、有针对性的对分部分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必须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交底双方均须签字认可。

6、项目部应建立并健全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制度,项目负责人组织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安全员每日检查一次,并形成记录;收集整理上级相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发文;上级部门各类检查验收记录应及时闭合。

7、项目部八大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证书应符合苏建安监(2022)4号文件规定的建筑施工现场十四类证件,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主动收集查验,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8、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到场应收集相关资质及合格证明文件,做好登记验收工作。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模板支撑、中、小型机具等应做好登记验收及日常记录。

9、lbs手机定位考勤系统应保证手机在项目部区域开机畅通,机卡不得分离,手机不可欠费,在每天9:00-17:00之间上报两次生产情况,并于每月底上报“lbs定位情况汇总表”。

二、临设搭设管理

1、新建工程搭设临时设施前,必须预先通知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合格、市标化、省标化)要求搭设相应的临时设施,施工现场按标准围栏作业(所属行政区有特殊要求的须按相关规定实施),设置标准,大门必须按公司要求设置。

2、根据苏建管质(2005)54号文件及苏建质(2006)35号文件要求及公司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禁止搭设水泥板活动房,必须按规范要求搭设彩钢板活动房,活动板房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活动板房材料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02—2022)的有关规定,必须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包括保温材料),活动房搭设要求单层长度不得超过30m(8间),双层长度不得超过22 m(6间),每间住宿不得超过8人,宿舍内文明整洁,居住人员名单上墙。

3、现场按标准设置“十牌一图”,位置设置合理,工地大门设置企业标志,办公区域内挂设项目部八大员岗位职责,施工现场按规范要求挂设各类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消防重点区域按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4、现场主要道路要使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大门口设置冲洗台、沉淀池、排水沟、冲洗设备。

5、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场地全部硬化,分类建仓,堆放有序,有材料标识牌。

6、食堂搭设标准,操作间及烧煮间不得设置在双层宿舍楼底层,要设纱门纱窗并采用无烟灶具,设置生菜间、熟食间,熟食间要设纱门纱窗、吊顶、空调、紫外线灯及灭蝇灯。

7、厕所位置应远离食堂,设化粪池,严禁采用直排式,采用水冲设备,便槽内及墙面、地面应铺设地砖,设专人管理。

三、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管理

临时施工用电必须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三相五线制”。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50kw以上或5台机械以上必须编制临时施工用电方案,方案须经相关责任人审批。

1、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设总配电间,室内地坪硬化,总电箱应距地面20cm 居中放置,后部设电缆槽,前后左右应留有空间,标准为正面不小于1.5米、后部不小于0.8米,左右不小于1米,电箱顶部距屋顶不小于0.5米。便于电工操作,配电间应配置灭火器材,设置应急照明及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挂设安全警示标志。总配电箱箱内应配制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漏电保护器及警示牌。

3、所有机械设备用电均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末端开关箱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不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不得超过0.1s。

4、宿舍必须每隔6间设置不少于一个控制电箱,电箱内须有过载、短路与漏电保护装置,且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的数量不得超过25个,熔断器的额定电流不大于16a,且每间宿舍都必须安装电子限荷器。彩钢板活动房室内配线不宜用线槽,电线上必须套电工管加以隔绝,同时彩钢板应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5、所有箱内电器元件不得有破损,使用参数应与设备容量相配,严禁使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如有地下室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6、定期对各漏电保护器、接地电阻装置进行检查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7、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8、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9、 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和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10、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设漏保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1、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2、 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2处(即总配电箱、二级分配电箱)。

13、 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4、 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5、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4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17、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17、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1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必须统一采用接地或接零设置。

19、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并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试跳记录及记录本。

20、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移动用电设备引出线不大于5米。

四、脚手架搭设与拆卸管理

脚手架搭设前项目部应编制方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相关权限责任人审核审批,搭设前对架子工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 架子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特种作业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体检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2、脚手架地坪要夯实整平,混凝土硬化,宽度为1.5m左右,四周做好排水处理。

3、采购和租赁钢管、扣件时,要查验和保存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脚手架钢管应采用无损伤、无裂缝、无弯曲、无严重腐蚀的钢管,扣件应采用未变形、无裂纹、未滑丝的扣件,螺栓要涂油保养。24m以上及承重钢管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卸料平台等使用的钢管、扣件实行检测制,未经检测不得投入使用。

4、 搭设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进行,即: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拉结,支撑挺直,通畅平坦,设施齐全、牢固。

5、架子工必须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型钢悬挑脚手架悬挑高度不宜超过20m。型钢悬挑粱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锚固型钢悬挑粱的u形钢筋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

7、底部立杆应采用不同长度的钢管参差布置,使相邻两立杆上部接头相互错开,不在同一水平面上,立杆底部垫0.2×0.2×0.05m木板,立杆纵向间距不大于1.7m,底部高度为1.6m,从第二步起每步高度为1.8m,底部应设牵杠,设扫地杆,里排立杆离墙面距离不大于0.15m。

8、脚手架与主体结构应设置连墙件,这是确保脚手架稳定的重要环节,应按二步三跨设置一个拉结点,架体高度不超过24m,可采用软拉结加设回撑固定架体,即用双股6.5元钢作拉结筋,架体高度超过24m时,必须采用硬性拉结。

9、外立杆每间隔4跨且不应小于6m设置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倾角宜在45°~60°之间,应在脚手架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斜杆搭接长度为100㎝左右,采用3只扣件固定。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外侧的剪刀撑必须按规定接续到位。

10、排片应从第二排起铺,高层建筑应做到隔排满铺,一般厂房及低层住宅要确保有三排排片,不留洞口,使用合格的安全密目网围护,严禁使用伪劣安全网,

11、脚手架与各类输电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搭设或拆除架体时,必须注意安全,谨防杆件碰及高压线后伤人。

12、操作面高于2米的内脚手架的安全防护、强度、刚性和稳定性必须同样符合有关要求。

13、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14、脚手架上的垃圾杂物必须经常清理,发现脚手片破损或杆件弯曲、变形的,应及时更换。

15、多层住宅、厂房必须搭设上人斜道,上人斜道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转角休息平台应不小于3平方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16、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和设置起重把杆;不准在脚手架上搁运料滑槽,搭设受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17、脚手架应做到分步验收,一般为每三至四步一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18、拆除脚手架应明确专人负责指挥,拆除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情况等;拆除时指定专人警戒;拆除必须按搭设的逆顺序逐层自上而下进行,做到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9、拆下的钢管、脚手片、扣件、密目型安全网等物体,应向下传递或采用起重设备吊离,禁止往下抛掷。

20、钢管、脚手片、扣件、安全网等分门别类,整齐堆放,挂设标牌。

21、所有架子搭设人员登高作业时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工具要用保险绳,严防失手坠落伤人。

22、禁止使用插片式脚手架作为移动平台使用,移动作业平台搭设前应先编制方案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搭设高度不得超过5m,搭设完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承重(模板)支撑架搭设验收

为加强项目承重(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定该验收制度。

1支撑架分类

一类: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二类: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类:除一、二类以外的其它支撑架。

承重支撑架是指: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它施工用承重架。

2人力资源要求

1) 搭设人员要求

①一类支撑架的搭设施工必须由专业施工队伍承担,其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上岗资格;

②直接参与搭设二类支撑架的作业人员必须是熟练的专业技术工人且本工种持续工龄达三年以上。

③直接参与搭设三类支撑架的作业人员应是熟练的专业技术工人,其中本工种持续工龄达三年以上的作业人员应占总人数的50%及以上。

2) 项目部管理人员要求

①对一类支撑架搭设必须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指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木工翻样配合)指导、监督、检查、验收;

②对二类支撑架搭设必须在项目经理监督下由项目施工员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木工翻样配合)现场指挥、指导、监督、检查、验收;

③对三类支撑架搭设必须在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的监督下由木工翻样负责现场指导、监督。

3技术要求:

各类支撑架搭设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专项方案(含设计计算书),编制的专项方案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并按集团公司要求进行编制审批,(其中一类支撑架搭设方案必须经专家组论证通过,公司技术部门现场交底)。

4材料要求

1) 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用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钢管、扣件)进场和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进场前验收由项目材料员负责,使用前验收由项目部具体规定验收人员(指定专人验收或由各操作班组自行检查)。进场前验收内容:进场钢管扣件的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含材质规格符合性),钢管扣件的外规质量,钢管实际外径、壁厚、端面;使用前验收主要内容为钢管的外观质量。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e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周转材料验收时应严格遵循《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22)和《物资采购/租赁控制程序》。

2) 其它支撑架(非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用钢柱、钢托架、工字钢、槽钢等各种材料(周转材料):

进场及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进场前验收内容: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材料的规格、型号、尺寸,外观质量等;使用前验收主要内容为材料外观质量。验收人员与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用周转材料验收人员相同。

5支撑架搭设前项目部必须进行详细的技术、安全交底,并直接向操作工人交底,项目部应做好书面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应覆盖专项方案中支撑架搭设要求和构造要求。

6支撑架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入下道工序(铺实模、浇筑砼、网架安装等),参与支撑架验收人员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班组长以及其它相关人员,对集团公司审批方案的一类支撑架须由分公司安全管理和技术部门会同总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验收。支撑架验收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7支撑架验收时应以支撑架搭设专项方案为准则,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22)规范标准检查验收现场实际搭设情况与方案的符合性,检查现场实际搭设情况与方案的符合性。其中钢管支撑架验收的主要内容应包含:立杆间距(梁底、板底)、步距、垂直度,剪刀撑、拉结点设置,立杆基础,扫地杆设置,扣件拧紧、接头类型及设置位置等;形成记录。其它支撑架验收主要内容:原材料(周转材料)验收,焊缝质量,立杆(柱)规格、型号、间距,横梁(联系梁)规格、型号、间距,立杆(柱)基础,构造措施等;验收结果必须形成书面验收记录。

六、施工机具管理

1、施工机械进场必须完好合格,安装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中小型设备配置标准末端开关箱,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装置,三机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

3、禁止使用多功能木工机械,;圆盘锯设防护挡板、防护罩,使用按钮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4、钢筋机械必须有完好的防护装置,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装置。

5、电焊机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专用漏电保护器,一次进线端与开关箱距离不超过5m,二次出线不超过30m,焊把线绝缘良好。

6、砼搅拌机制动器、离合器性能可靠,料斗钢丝绳符合使用要求,料斗设保险钩,传动部位有可靠防护罩,搭设双层标准防护棚。砂浆机安装稳固,进料口、传动部位有防护罩,搭设标准防护棚。

7、施工机械操作场地全部硬化,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应挂设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牌。

8、氧气、乙炔气瓶存放间距必须大于5m,与明火距离大于10m,瓶体必须有防震圈,乙炔气瓶不得横放。现场动火作业要分级实行动火审批手续,加强对电焊、气割等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动态监护,气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七、“三宝、四口、五临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措施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2、电梯井口防护高度为1.8m,宜采用工具化、定型化。楼层周边、基坑边、楼梯等必须设置防护杆,高度为上道1.2m,下道为0.3m左右。

3、通道口必须设置防坠棚,材质应符合要求,建筑高度超过24m及起重设备旋转半径内必须设置双层防坠棚。

4、屋面周边、坡层面防护高度为1.5m,其它不低于1.2m。

5、施工现场的口、边、基坑、洞口均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八、基坑支护

1、 基坑开挖支护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视工程具体情况报相关权限责任人审批,苏州大部分地区深度超过4m的深基坑应组织专家论证。(国家规定为五米)

2、 基坑开挖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人员在挖机大臂旋转范围内作业。

3、 基坑支护形成后,必须设置观测点定期观测护壁动态。

4、严禁在基坑边1m以内集中堆放材料、 机械等物,作业人员上下基坑必须设置上下通道,有防滑措施,设置防护栏杆

九、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井架)安装、拆卸

1、项目部在选用起重设备时必须优先选择公司的起重机械设备,公司如无相应设备,需向外单位租赁的应当选择具有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核发的行业确认书的出租单位。

2、塔吊、井架、施工电梯拆装必须编制拆装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并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基础设计必须报送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市区范围的工程安装方案应报安监站备案。

3、安装单位必须具备拆装资质,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拆装作业上岗证件,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物料提升机等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产权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书。

4、 严禁在基础设计方案未经审批、拆装方案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安装作业,严禁安装作业单位无安装资质、作业人员无上岗证件作业,基础方案的编制应符合该设备的相关要求。

5、 大型设备安装后应由安装单位、使用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需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设备使用前,项目部必须对设备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的各类证照进行核查及记录。

7、 塔吊、施工电梯需定期检查维修,加注相应润滑油脂,经常对各限位保险装置检查,一经发现失灵马上停止使用,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维修,所有维修保养均必须形成相关记录。

8、 当塔吊吊臂与外电线路的最小距离不能满足塔吊安全使用要求时,必须采取外电防护措施,外电防护应单独编制搭设方案,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9、 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件,塔吊还需要配备专业塔吊指挥人员

10、井架物料提升机防护棚搭设长度不应小于3米,宽度应大于吊笼宽度。

11、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应在办理告知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吊装作业

1、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编制起重吊装方案,方案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并报监理工程师同意。

2 、构件生产厂家须有生产许可证,构件须有产品合格证。

3、 吊装作业单位必须有吊装作业资质证书,作业人员应持有效上岗证件。吊装作业人员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戴好安全帽。

交底部门:交底人:

接受部门:被交底人:

交底时间:

第2篇 现场施工临时用电技术交底

1、现场生产用电设备需派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操作人员上岗时应对设备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下班时应关闭现场电气闸刀。

2、配电箱须安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所有机械电器设备均要有效保护接地或接零。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离地面垂直高度不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0.6m,应有防雨措施,并装门加锁。

3、施工主线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现场线路必须按规定摆设整齐,不准乱拖在地面上,以防碾压,埋设地下时树立标志。

4、在高压线下严禁施工,桩架边缘与高压线的最少安全允许施工距离:10千伏以下高压线为6m,35-110千伏高压线为8m,220千伏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10米,350-500千伏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15米,施工时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电工接线时不能带电操作,拆修时应在合闸处挂上“严禁合闸”的警告牌,并派专人看管。

6、施工所用电缆线必须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所有带电设备移动前须切断电源。

7、焊机必须采用接零和漏电保护,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对于接焊导线及焊钳接导线处,都应可靠地绝缘。

9、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9、夜间施工灯光要充足,不准把灯具挂在竖起的钢筋上或其他金属构件上,临时电线要架空,确保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10、施工场内的一切电源电线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专管,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

第3篇 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编号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现场施工用电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铜线不少于16mm2。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⑵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⑷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⑸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⑹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母线涂色表

相别颜色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

a黄上后左

b绿中中中

c红下前右

d黑

⑺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⑻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⑼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⑽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⒉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十、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 ,铝线不少于16mm2 ,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 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防 雷:

⒈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⒉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⒊本省范围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应按装避雷针(接闪器)。

审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第4篇 现场施工工艺安全技术交底

一、 张拉

(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预先进行交底,每区域施工前应对张拉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 张拉前仔细检查张拉平台的安全性,并在张拉平台上搭设高度适当的安全挡板,防止张拉中的意外事故伤害及人身安全。

(3) 施工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4) 从施加预应力至锚固后封端期间,除非采取有效屏蔽措施,否则操作人员不得在锚具正前方活动。

(5) 张拉过程中,测量伸长值或拆卸工具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侧面,应禁止非预应力施工人员进入张拉区域。

(6) 从开始张拉至孔道压浆完毕的过程中,不得敲击锚具、钢绞线和碰撞张拉设备。张拉过程中发现张拉设备运转声音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维修。

(7) 油压泵上的安全阀应调至最大工作油压下能自动打开的状态。油压表安装必须紧密满扣,油泵与千斤顶之间采用的高压油管连同油路的各部接头均须完整紧密,油路畅通,在最大工作油压下保持5min以上不得漏油,若有损坏者应及时修理更换。

(8) 特殊情况下,在更换夹具时,两端都应装上千斤顶,采取其它措施放松预应力筋时,应仔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9) 张拉设备使用前,应对高压油泵、千斤顶进行空载试运行,无异常情况方可正式使用。高压油管使用前应作耐压试验,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10) 电器设备由专人管理,电闸箱应符合技术要求,电源线在使用前应进行测试,不得违章作业,作业完毕后必须将总电源切断,所有电器设备应遮盖。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用电制度。

(11) 切割钢绞线时应注意防止砂轮片破碎伤人。

(12) 施工过程中防止工具或机具从高空坠落伤人。

二、 模板安装及拆除

(1) 模板安装

a. 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b. 高处和临边洞口作业应设护栏,张安全网,如无可靠防护措施,必须佩带安全带,扣好带扣。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c. 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d. 安装模板时操作人员应有可靠的落脚点,并应站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避免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e.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

f. 支模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支撑上,而应设立人板,以便操作人员站立。立人板应用木质中板为宜,并适当绑扎固定。不得用钢模板或5cm×10cm的木板。

g. 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h.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i. 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宜选用桁架支模或多层支架支模。当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支架的横垫板应平整,支柱应垂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竖向中心线上。

j.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用马凳操作。

k. 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索具系牢,采用垂直升降机械运输,不得乱抛,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地面应标出警戒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以围拦,暂停人员过往。

l. 模板上施工时,堆物(钢模板等)不宜过多,且不宜集中一处。

m. 大模板施工时,存放大模板必须要有防倾措施。封柱子模板时,不准从顶部往下套。

n. 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高空作业,雪雷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待地面略干不滑时再恢复工作。

(2) 模板拆除

a. 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b. 底模,应在同一部位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块强度达到要求时方可拆除。

c. 拆除高度在5m以上的模板时,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d. 模板支撑拆除前,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拆除模板时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e. 拆模时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派人监护。拆模必须拆除干净彻底,不得保留有悬空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高处拆下的模板及支撑应用垂直升降设备运至地面,不得乱抛乱扔。

f. 拆摸时、临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板。

g. 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

h. 拆除的钢模作平台底模时,不得一次将顶撑全部拆除,应分批拆下顶撑,然后按顺序拆下搁栅、底模,以免发生钢模在自重荷载下一次性大面积脱落。

i.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模板的拆除,除应符合规范gb50204—92第2.4.1条或2.4.2条的规定外,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后拆除。

j. 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

三、 混凝土浇捣作业安全要求

(1)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2) 脚手架、工作平台和斜道应绑扎牢固。若有探头板应及时绑扎搭好,脚手架上的钉子等障碍物应清除干净。高处作业或较深的地下作业,必须设有供操作人员上下的走道。

(3)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线必须架空在2.5m高以上。在深坑和潮湿地点施工必须使用低压安全照明。

(4) 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拆换工作应由电工进行,严禁混凝土操作工自行拆动。

(5)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6) 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第5篇 现场施工支架:安全技术交底

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要求:

1.严禁在架上嬉闹或坐在栏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

2.严禁攀援支架上下,发现异常情况时,架上人员应立即撤离。

3.支架上垃圾应及时清除,以减轻自重并防止坠物伤人。

二、支架拆除规定

1.拆除顺序:护栏→脚手板→剪刀撑→小横杆→大横杆→立杆件。

2.拆除前应先清除支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3.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4.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拆除运走,避免误扶、误靠。

5.拆下的杆件应以安全方式吊走或运出,严禁向下抛掷。

6.搭拆支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三、支架安全措施

1.禁止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

2.禁止架体倾斜或连接点松驰。

3.禁止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

4.搭拆作业中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防护和使用防护用品。

5.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输送管等固定在支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6.不得在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和雪天下继续施工。

四、钢管支架的防电、避雷措施

1.防电措施

2.钢管支架在架设的使用期间要严防与带电体接触,否则应在架设和使用期间应断电或拆除电源,如不能拆除,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3.钢管支架应作接地处理,设一接地极,接地极入土深度为2~2.5m。

4.夜间施工照明线通过钢管时,电线应与之隔离,有条件时应使用低压照明。

5.雷雨天气,钢管支架上的操作人员应立即离开。

五、高空作业其它要求

1.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年满 18 岁,经体格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病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4.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 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栏杆围起,并挂上“ 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8.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 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0.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1.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 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12.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13.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14.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 270 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

15.超过 3 公尺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16.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品。

17.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 , 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 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冰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

18.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 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50 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第6篇 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编号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现场施工用电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铜线不少于16mm2。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⑵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⑷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⑸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⑹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母线涂色表

相别颜色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

a黄上后左

b绿中中中

c红下前右

d黑

⑺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⑻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⑼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⑽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⒉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十、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 ,铝线不少于16mm2 ,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 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防 雷:

⒈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⒉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⒊本省范围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应按装避雷针(接闪器)。

审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第7篇 现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在工程施工期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特对项目部作如下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管理资料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预控目标责任书,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职责分明,目标明确,管理网络上墙公布。

2、按江苏省2011版标准化资料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3、项目部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要求编制各类专项施工方案,按方案具体情况报相关权限责任人审核、审批,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执行专家组论证程序。重大危险源应在现场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告知。

4、建立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与每位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岗前培训记录,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5、有针对性的对分部分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必须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交底双方均须签字认可。

6、项目部应建立并健全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制度,项目负责人组织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安全员每日检查一次,并形成记录;收集整理上级相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发文;上级部门各类检查验收记录应及时闭合。

7、项目部八大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证书应符合苏建安监(2013)4号文件规定的建筑施工现场十四类证件,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主动收集查验,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8、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到场应收集相关资质及合格证明文件,做好登记验收工作。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模板支撑、中、小型机具等应做好登记验收及日常记录。

9、lbs手机定位考勤系统应保证手机在项目部区域开机畅通,机卡不得分离,手机不可欠费,在每天9:00-17:00之间上报两次生产情况,并于每月底上报“lbs定位情况汇总表”。

二、临设搭设管理

1、新建工程搭设临时设施前,必须预先通知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合格、市标化、省标化)要求搭设相应的临时设施,施工现场按标准围栏作业(所属行政区有特殊要求的须按相关规定实施),设置标准,大门必须按公司要求设置。

2、根据苏建管质(2005)54号文件及苏建质(2006)35号文件要求及公司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禁止搭设水泥板活动房,必须按规范要求搭设彩钢板活动房,活动板房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活动板房材料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02—2011)的有关规定,必须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包括保温材料),活动房搭设要求单层长度不得超过30m(8间),双层长度不得超过22 m(6间),每间住宿不得超过8人,宿舍内文明整洁,居住人员名单上墙。

3、现场按标准设置“十牌一图”,位置设置合理,工地大门设置企业标志,办公区域内挂设项目部八大员岗位职责,施工现场按规范要求挂设各类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消防重点区域按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4、现场主要道路要使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大门口设置冲洗台、沉淀池、排水沟、冲洗设备。

5、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场地全部硬化,分类建仓,堆放有序,有材料标识牌。

6、食堂搭设标准,操作间及烧煮间不得设置在双层宿舍楼底层,要设纱门纱窗并采用无烟灶具,设置生菜间、熟食间,熟食间要设纱门纱窗、吊顶、空调、紫外线灯及灭蝇灯。

7、厕所位置应远离食堂,设化粪池,严禁采用直排式,采用水冲设备,便槽内及墙面、地面应铺设地砖,设专人管理。

三、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管理

临时施工用电必须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三相五线制”。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50kw以上或5台机械以上必须编制临时施工用电方案,方案须经相关责任人审批。

1、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设总配电间,室内地坪硬化,总电箱应距地面20cm 居中放置,后部设电缆槽,前后左右应留有空间,标准为正面不小于1.5米、后部不小于0.8米,左右不小于1米,电箱顶部距屋顶不小于0.5米。便于电工操作,配电间应配置灭火器材,设置应急照明及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挂设安全警示标志。总配电箱箱内应配制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漏电保护器及警示牌。

3、所有机械设备用电均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末端开关箱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不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不得超过0.1s。

4、宿舍必须每隔6间设置不少于一个控制电箱,电箱内须有过载、短路与漏电保护装置,且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的数量不得超过25个,熔断器的额定电流不大于16a,且每间宿舍都必须安装电子限荷器。彩钢板活动房室内配线不宜用线槽,电线上必须套电工管加以隔绝,同时彩钢板应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5、所有箱内电器元件不得有破损,使用参数应与设备容量相配,严禁使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如有地下室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6、定期对各漏电保护器、接地电阻装置进行检查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7、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8、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9、 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和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10、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设漏保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1、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2、 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2处(即总配电箱、二级分配电箱)。

13、 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4、 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5、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4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17、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17、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1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必须统一采用接地或接零设置。

19、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并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试跳记录及记录本。

20、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移动用电设备引出线不大于5米。

四、脚手架搭设与拆卸管理

脚手架搭设前项目部应编制方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相关权限责任人审核审批,搭设前对架子工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 架子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特种作业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体检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2、脚手架地坪要夯实整平,混凝土硬化,宽度为1.5m左右,四周做好排水处理。

3、采购和租赁钢管、扣件时,要查验和保存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脚手架钢管应采用无损伤、无裂缝、无弯曲、无严重腐蚀的钢管,扣件应采用未变形、无裂纹、未滑丝的扣件,螺栓要涂油保养。24m以上及承重钢管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卸料平台等使用的钢管、扣件实行检测制,未经检测不得投入使用。

4、 搭设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进行,即: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拉结,支撑挺直,通畅平坦,设施齐全、牢固。

5、架子工必须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型钢悬挑脚手架悬挑高度不宜超过20m。型钢悬挑粱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锚固型钢悬挑粱的u形钢筋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

7、底部立杆应采用不同长度的钢管参差布置,使相邻两立杆上部接头相互错开,不在同一水平面上,立杆底部垫0.2×0.2×0.05m木板,立杆纵向间距不大于1.7m,底部高度为1.6m,从第二步起每步高度为1.8m,底部应设牵杠,设扫地杆,里排立杆离墙面距离不大于0.15m。

8、脚手架与主体结构应设置连墙件,这是确保脚手架稳定的重要环节,应按二步三跨设置一个拉结点,架体高度不超过24m,可采用软拉结加设回撑固定架体,即用双股6.5元钢作拉结筋,架体高度超过24m时,必须采用硬性拉结。

9、外立杆每间隔4跨且不应小于6m设置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倾角宜在45°~60°之间,应在脚手架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斜杆搭接长度为100㎝左右,采用3只扣件固定。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外侧的剪刀撑必须按规定接续到位。

10、排片应从第二排起铺,高层建筑应做到隔排满铺,一般厂房及低层住宅要确保有三排排片,不留洞口,使用合格的安全密目网围护,严禁使用伪劣安全网,

11、脚手架与各类输电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搭设或拆除架体时,必须注意安全,谨防杆件碰及高压线后伤人。

12、操作面高于2米的内脚手架的安全防护、强度、刚性和稳定性必须同样符合有关要求。

13、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14、脚手架上的垃圾杂物必须经常清理,发现脚手片破损或杆件弯曲、变形的,应及时更换。

15、多层住宅、厂房必须搭设上人斜道,上人斜道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转角休息平台应不小于3平方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16、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和设置起重把杆;不准在脚手架上搁运料滑槽,搭设受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17、脚手架应做到分步验收,一般为每三至四步一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18、拆除脚手架应明确专人负责指挥,拆除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情况等;拆除时指定专人警戒;拆除必须按搭设的逆顺序逐层自上而下进行,做到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9、拆下的钢管、脚手片、扣件、密目型安全网等物体,应向下传递或采用起重设备吊离,禁止往下抛掷。

20、钢管、脚手片、扣件、安全网等分门别类,整齐堆放,挂设标牌。

21、所有架子搭设人员登高作业时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工具要用保险绳,严防失手坠落伤人。

22、禁止使用插片式脚手架作为移动平台使用,移动作业平台搭设前应先编制方案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搭设高度不得超过5m,搭设完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承重(模板)支撑架搭设验收

为加强项目承重(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定该验收制度。

1支撑架分类

一类: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二类: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类:除一、二类以外的其它支撑架。

承重支撑架是指: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它施工用承重架。

2人力资源要求

1) 搭设人员要求

①一类支撑架的搭设施工必须由专业施工队伍承担,其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上岗资格;

②直接参与搭设二类支撑架的作业人员必须是熟练的专业技术工人且本工种持续工龄达三年以上。

③直接参与搭设三类支撑架的作业人员应是熟练的专业技术工人,其中本工种持续工龄达三年以上的作业人员应占总人数的50%及以上。

2) 项目部管理人员要求

①对一类支撑架搭设必须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指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木工翻样配合)指导、监督、检查、验收;

②对二类支撑架搭设必须在项目经理监督下由项目施工员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木工翻样配合)现场指挥、指导、监督、检查、验收;

③对三类支撑架搭设必须在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的监督下由木工翻样负责现场指导、监督。

3技术要求:

各类支撑架搭设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专项方案(含设计计算书),编制的专项方案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并按集团公司要求进行编制审批,(其中一类支撑架搭设方案必须经专家组论证通过,公司技术部门现场交底)。

4材料要求

1) 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用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钢管、扣件)进场和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进场前验收由项目材料员负责,使用前验收由项目部具体规定验收人员(指定专人验收或由各操作班组自行检查)。进场前验收内容:进场钢管扣件的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含材质规格符合性),钢管扣件的外规质量,钢管实际外径、壁厚、端面;使用前验收主要内容为钢管的外观质量。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e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周转材料验收时应严格遵循《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和《物资采购/租赁控制程序》。

2) 其它支撑架(非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用钢柱、钢托架、工字钢、槽钢等各种材料(周转材料):

进场及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进场前验收内容: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材料的规格、型号、尺寸,外观质量等;使用前验收主要内容为材料外观质量。验收人员与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用周转材料验收人员相同。

5支撑架搭设前项目部必须进行详细的技术、安全交底,并直接向操作工人交底,项目部应做好书面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应覆盖专项方案中支撑架搭设要求和构造要求。

6支撑架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入下道工序(铺实模、浇筑砼、网架安装等),参与支撑架验收人员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班组长以及其它相关人员,对集团公司审批方案的一类支撑架须由分公司安全管理和技术部门会同总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验收。支撑架验收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7支撑架验收时应以支撑架搭设专项方案为准则,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规范标准检查验收现场实际搭设情况与方案的符合性,检查现场实际搭设情况与方案的符合性。其中钢管支撑架验收的主要内容应包含:立杆间距(梁底、板底)、步距、垂直度,剪刀撑、拉结点设置,立杆基础,扫地杆设置,扣件拧紧、接头类型及设置位置等;形成记录。其它支撑架验收主要内容:原材料(周转材料)验收,焊缝质量,立杆(柱)规格、型号、间距,横梁(联系梁)规格、型号、间距,立杆(柱)基础,构造措施等;验收结果必须形成书面验收记录。

六、施工机具管理

1、施工机械进场必须完好合格,安装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中小型设备配置标准末端开关箱,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装置,三机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

3、禁止使用多功能木工机械,;圆盘锯设防护挡板、防护罩,使用按钮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4、钢筋机械必须有完好的防护装置,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装置。

5、电焊机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专用漏电保护器,一次进线端与开关箱距离不超过5m,二次出线不超过30m,焊把线绝缘良好。

6、砼搅拌机制动器、离合器性能可靠,料斗钢丝绳符合使用要求,料斗设保险钩,传动部位有可靠防护罩,搭设双层标准防护棚。砂浆机安装稳固,进料口、传动部位有防护罩,搭设标准防护棚。

7、施工机械操作场地全部硬化,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应挂设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牌。

8、氧气、乙炔气瓶存放间距必须大于5m,与明火距离大于10m,瓶体必须有防震圈,乙炔气瓶不得横放。现场动火作业要分级实行动火审批手续,加强对电焊、气割等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动态监护,气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七、“三宝、四口、五临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措施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2、电梯井口防护高度为1.8m,宜采用工具化、定型化。楼层周边、基坑边、楼梯等必须设置防护杆,高度为上道1.2m,下道为0.3m左右。

3、通道口必须设置防坠棚,材质应符合要求,建筑高度超过24m及起重设备旋转半径内必须设置双层防坠棚。

4、屋面周边、坡层面防护高度为1.5m,其它不低于1.2m。

5、施工现场的口、边、基坑、洞口均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八、基坑支护

1、 基坑开挖支护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视工程具体情况报相关权限责任人审批,苏州大部分地区深度超过4m的深基坑应组织专家论证。(国家规定为五米)

2、 基坑开挖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人员在挖机大臂旋转范围内作业。

3、 基坑支护形成后,必须设置观测点定期观测护壁动态。

4、严禁在基坑边1m以内集中堆放材料、 机械等物,作业人员上下基坑必须设置上下通道,有防滑措施,设置防护栏杆

九、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井架)安装、拆卸

1、项目部在选用起重设备时必须优先选择公司的起重机械设备,公司如无相应设备,需向外单位租赁的应当选择具有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核发的行业确认书的出租单位。

2、塔吊、井架、施工电梯拆装必须编制拆装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并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基础设计必须报送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市区范围的工程安装方案应报安监站备案。

3、安装单位必须具备拆装资质,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拆装作业上岗证件,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物料提升机等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产权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书。

4、 严禁在基础设计方案未经审批、拆装方案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安装作业,严禁安装作业单位无安装资质、作业人员无上岗证件作业,基础方案的编制应符合该设备的相关要求。

5、 大型设备安装后应由安装单位、使用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需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设备使用前,项目部必须对设备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的各类证照进行核查及记录。

7、 塔吊、施工电梯需定期检查维修,加注相应润滑油脂,经常对各限位保险装置检查,一经发现失灵马上停止使用,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维修,所有维修保养均必须形成相关记录。

8、 当塔吊吊臂与外电线路的最小距离不能满足塔吊安全使用要求时,必须采取外电防护措施,外电防护应单独编制搭设方案,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9、 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件,塔吊还需要配备专业塔吊指挥人员

10、井架物料提升机防护棚搭设长度不应小于3米,宽度应大于吊笼宽度。

11、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应在办理告知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吊装作业

1、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编制起重吊装方案,方案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并报监理工程师同意。

2 、构件生产厂家须有生产许可证,构件须有产品合格证。

3、 吊装作业单位必须有吊装作业资质证书,作业人员应持有效上岗证件。吊装作业人员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戴好安全帽。

交底部门:交底人:

接受部门:被交底人:

交底时间:

第8篇 现场施工工艺:安全技术交底

一、 张拉

(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预先进行交底,每区域施工前应对张拉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 张拉前仔细检查张拉平台的安全性,并在张拉平台上搭设高度适当的安全挡板,防止张拉中的意外事故伤害及人身安全。

(3) 施工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4) 从施加预应力至锚固后封端期间,除非采取有效屏蔽措施,否则操作人员不得在锚具正前方活动。

(5) 张拉过程中,测量伸长值或拆卸工具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侧面,应禁止非预应力施工人员进入张拉区域。

(6) 从开始张拉至孔道压浆完毕的过程中,不得敲击锚具、钢绞线和碰撞张拉设备。张拉过程中发现张拉设备运转声音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维修。

(7) 油压泵上的安全阀应调至最大工作油压下能自动打开的状态。油压表安装必须紧密满扣,油泵与千斤顶之间采用的高压油管连同油路的各部接头均须完整紧密,油路畅通,在最大工作油压下保持5min以上不得漏油,若有损坏者应及时修理更换。

(8) 特殊情况下,在更换夹具时,两端都应装上千斤顶,采取其它措施放松预应力筋时,应仔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9) 张拉设备使用前,应对高压油泵、千斤顶进行空载试运行,无异常情况方可正式使用。高压油管使用前应作耐压试验,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10) 电器设备由专人管理,电闸箱应符合技术要求,电源线在使用前应进行测试,不得违章作业,作业完毕后必须将总电源切断,所有电器设备应遮盖。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用电制度。

(11) 切割钢绞线时应注意防止砂轮片破碎伤人。

(12) 施工过程中防止工具或机具从高空坠落伤人。

二、 模板安装及拆除

(1) 模板安装

a. 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b. 高处和临边洞口作业应设护栏,张安全网,如无可靠防护措施,必须佩带安全带,扣好带扣。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c. 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d. 安装模板时操作人员应有可靠的落脚点,并应站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避免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e.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

f. 支模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支撑上,而应设立人板,以便操作人员站立。立人板应用木质中板为宜,并适当绑扎固定。不得用钢模板或5cm×10cm的木板。

g. 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h.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i. 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宜选用桁架支模或多层支架支模。当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支架的横垫板应平整,支柱应垂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竖向中心线上。

j.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用马凳操作。

k. 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索具系牢,采用垂直升降机械运输,不得乱抛,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地面应标出警戒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以围拦,暂停人员过往。

l. 模板上施工时,堆物(钢模板等)不宜过多,且不宜集中一处。

m. 大模板施工时,存放大模板必须要有防倾措施。封柱子模板时,不准从顶部往下套。

n. 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高空作业,雪雷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待地面略干不滑时再恢复工作。

(2) 模板拆除

a. 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b. 底模,应在同一部位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块强度达到要求时方可拆除。

c. 拆除高度在5m以上的模板时,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d. 模板支撑拆除前,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拆除模板时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e. 拆模时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派人监护。拆模必须拆除干净彻底,不得保留有悬空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高处拆下的模板及支撑应用垂直升降设备运至地面,不得乱抛乱扔。

f. 拆摸时、临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板。

g. 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

h. 拆除的钢模作平台底模时,不得一次将顶撑全部拆除,应分批拆下顶撑,然后按顺序拆下搁栅、底模,以免发生钢模在自重荷载下一次性大面积脱落。

i.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模板的拆除,除应符合规范gb50204—92第2.4.1条或2.4.2条的规定外,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后拆除。

j. 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

三、 混凝土浇捣作业安全要求

(1)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2) 脚手架、工作平台和斜道应绑扎牢固。若有探头板应及时绑扎搭好,脚手架上的钉子等障碍物应清除干净。高处作业或较深的地下作业,必须设有供操作人员上下的走道。

(3)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线必须架空在2.5m高以上。在深坑和潮湿地点施工必须使用低压安全照明。

(4) 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拆换工作应由电工进行,严禁混凝土操作工自行拆动。

(5)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6) 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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