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边坡支护工程路堑边坡喷锚支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喷锚机具应完好,管路接口应严密,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正常。
2.边坡喷锚支护应依据设计规定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
3.喷射混凝土应采用混凝土喷射机,并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禁止裸露身体作业。
(2)作业后应卸下喷嘴清理干净,并将喷射机外粘附的混凝土清除干净。
(3)喷射手和机械操作工应有联系信号,送风、加料、停料、停风和发生堵塞时,应及时联系,密切配合。
(4)喷嘴前方严禁站人,喷嘴不得对向人和设备。
(5)作业中暂停时间超过1h和作业后,必须将仓内和输料管内的干混合料全部喷出。
(6)喷射机手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支护作业应由作业组长指挥。采用空气压缩机时,其操作工应听从钻孔、注浆操作工的指令;机具发生障碍,必须停机、断电、卸压后方可处理。
5.在边坡支护施工过程中,道路上的车辆应限速行驶,并清除路面上的坚硬物;边坡支护的泄水通道结构和泄水孔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6.上层支护后,应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方可开挖下层土方;有爆破作业时,喷射混凝土终凝距下次爆破间隔时间不得小于3h。
7.施工中,作业面下方不得有人;边坡采用圬工砌体支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浆拌和、运输和砌体养护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2)砌筑施工过程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3)砌体材质、厚度、砂浆标号、砌体养护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4)原材料、砂浆等不得堆放在作业区外。
8.安设钢筋(或型钢)骨架与挂网前应清理作业面松土和危石,确认土壁稳定;安骨架应与挖掘土方紧密结合,挖完一层土方后应及时安装骨架,每层骨架应及时形成闭合框架;挂网应及时,并与骨架连接牢固。
9.使用灰浆泵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球阀完好,泵内无干硬灰浆等物,各连接件紧固牢靠,安全阀已调到预定安全压力。
(2)作业后应将输送管道中的灰浆全部泵出,并将泵和输送管道清洗干净。
(3)故障停机时,应先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再排除故障;灰浆泵压力未达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安全阀和管道。
10.用空气压缩机配合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启送气阀前应检查输气管道及其接口,确认畅通、无漏气,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不得有人。
(2)作业中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和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3)空压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必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和热加工作业。
(4)运转中发现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1.在ⅳ、ⅴ级岩石中进行喷锚支护施工时,喷锚支护必须紧跟开挖面;作业中应设专人随时观察围岩变化情况,确认安全;应先喷后锚,喷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5cm;锚杆施工应在喷射混凝土终凝3h后进行。
12.采用水平钻机钻孔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钻孔时,严禁人员触摸钻杆,人员应避离钻机后方和下方。
(2)钻孔时应连续作业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3)钻机采用轨道移位时,轨道应安装稳固、水平、顺直,两轨高差、轨距应符合说明书规定,钻机定位后应锁紧止轮器。
(4)采用高压射水辅助钻孔时,排出的泥水、残渣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置,不得漫流。
(5)钻机应安设稳固,小型钻机需辅助后背时,应与后背支撑牢固。
(6)采用套管成孔,用顶推方法拔套管时,必须有牢固的后背;用倒链牵引方法拔套管时,必须有牢固的锚固点。后背与锚固结构应经受力验算,确认安全。
13.作业中,坡面出现坍塌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14.锚杆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锚杆进行拉拔试验、张拉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张拉前方严禁有人;锚杆注浆应连续作业,浆液应饱满,浆液配比应符合设计或施工设计的规定。
(2)锚杆应随喷射混凝土的完成,且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自上而下分层施工。
(3)锚杆锁定48h内,发现有明显应力松弛应补张拉;孔内灌浆达到设计规定强度后,方可放张。
(4)钻孔和注浆前,应检查喷层表面,确认无异常裂缝;作业中应设专人监护支护稳定状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支护稳定后,方可继续作业。
(5)搬运、安装锚杆时,不得碰撞人、设备;锚杆类型、间距、长度、排列方式和锚杆张拉时张拉程序、控制应力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15.注浆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和试验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裸露身体作业。
(2)作业中注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浆液,防止放空后浆液喷出伤人。
(3)作业中遗洒的浆液和刷洗机具、器皿的废液,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置。
(4)注浆机械操作工和浆液配制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浆液原材料中有强酸、强碱等时,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内,设专人管理,建立领发料制度,且余料必须及时退回。
(6)注浆应分级、逐步升压至控制压力,注浆初始压力不得大于0.1mpa;填充注浆压力宜控制在0.1mpa~0.3mpa。
(7)注浆的材料、配比和控制压力等,必须根据土质情况、施工工艺、设计要求,通过试验确定。浆液材料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16.喷锚支护施工中应采取减少粉尘浓度的措施。
第2篇 边坡喷锚支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喷锚机具应完好,管路接口应严密,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正常。
2.边坡喷锚支护应依据设计规定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
3.喷射混凝土应采用混凝土喷射机,并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禁止裸露身体作业。
(2)作业后应卸下喷嘴清理干净,并将喷射机外粘附的混凝土清除干净。
(3)喷射手和机械操作工应有联系信号,送风、加料、停料、停风和发生堵塞时,应及时联系,密切配合。
(4)喷嘴前方严禁站人,喷嘴不得对向人和设备。
(5)作业中暂停时间超过1h和作业后,必须将仓内和输料管内的干混合料全部喷出。
(6)喷射机手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支护作业应由作业组长指挥。采用空气压缩机时,其操作工应听从钻孔、注浆操作工的指令;机具发生障碍,必须停机、断电、卸压后方可处理。
5.在边坡支护施工过程中,道路上的车辆应限速行驶,并清除路面上的坚硬物;边坡支护的泄水通道结构和泄水孔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6.上层支护后,应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方可开挖下层土方;有爆破作业时,喷射混凝土终凝距下次爆破间隔时间不得小于3h。
7.施工中,作业面下方不得有人;边坡采用圬工砌体支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浆拌和、运输和砌体养护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2)砌筑施工过程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3)砌体材质、厚度、砂浆标号、砌体养护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4)原材料、砂浆等不得堆放在作业区外。
8.安设钢筋(或型钢)骨架与挂网前应清理作业面松土和危石,确认土壁稳定;安骨架应与挖掘土方紧密结合,挖完一层土方后应及时安装骨架,每层骨架应及时形成闭合框架;挂网应及时,并与骨架连接牢固。
9.使用灰浆泵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球阀完好,泵内无干硬灰浆等物,各连接件紧固牢靠,安全阀已调到预定安全压力。
(2)作业后应将输送管道中的灰浆全部泵出,并将泵和输送管道清洗干净。
(3)故障停机时,应先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再排除故障;灰浆泵压力未达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安全阀和管道。
10.用空气压缩机配合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启送气阀前应检查输气管道及其接口,确认畅通、无漏气,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不得有人。
(2)作业中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和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3)空压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必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和热加工作业。
(4)运转中发现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1.在ⅳ、ⅴ级岩石中进行喷锚支护施工时,喷锚支护必须紧跟开挖面;作业中应设专人随时观察围岩变化情况,确认安全;应先喷后锚,喷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5cm;锚杆施工应在喷射混凝土终凝3h后进行。
12.采用水平钻机钻孔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钻孔时,严禁人员触摸钻杆,人员应避离钻机后方和下方。
(2)钻孔时应连续作业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3)钻机采用轨道移位时,轨道应安装稳固、水平、顺直,两轨高差、轨距应符合说明书规定,钻机定位后应锁紧止轮器。
(4)采用高压射水辅助钻孔时,排出的泥水、残渣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置,不得漫流。
(5)钻机应安设稳固,小型钻机需辅助后背时,应与后背支撑牢固。
(6)采用套管成孔,用顶推方法拔套管时,必须有牢固的后背;用倒链牵引方法拔套管时,必须有牢固的锚固点。后背与锚固结构应经受力验算,确认安全。
13.作业中,坡面出现坍塌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14.锚杆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锚杆进行拉拔试验、张拉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张拉前方严禁有人;锚杆注浆应连续作业,浆液应饱满,浆液配比应符合设计或施工设计的规定。
(2)锚杆应随喷射混凝土的完成,且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自上而下分层施工。
(3)锚杆锁定48h内,发现有明显应力松弛应补张拉;孔内灌浆达到设计规定强度后,方可放张。
(4)钻孔和注浆前,应检查喷层表面,确认无异常裂缝;作业中应设专人监护支护稳定状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支护稳定后,方可继续作业。
(5)搬运、安装锚杆时,不得碰撞人、设备;锚杆类型、间距、长度、排列方式和锚杆张拉时张拉程序、控制应力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15.注浆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和试验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裸露身体作业。
(2)作业中注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浆液,防止放空后浆液喷出伤人。
(3)作业中遗洒的浆液和刷洗机具、器皿的废液,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置。
(4)注浆机械操作工和浆液配制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浆液原材料中有强酸、强碱等时,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内,设专人管理,建立领发料制度,且余料必须及时退回。
(6)注浆应分级、逐步升压至控制压力,注浆初始压力不得大于0.1mpa;填充注浆压力宜控制在0.1mpa~0.3mpa。
(7)注浆的材料、配比和控制压力等,必须根据土质情况、施工工艺、设计要求,通过试验确定。浆液材料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16.喷锚支护施工中应采取减少粉尘浓度的措施。
第3篇 边坡喷锚支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喷锚机具应完好,管路接口应严密,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正常。
2.边坡喷锚支护应依据设计规定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
3.喷射混凝土应采用混凝土喷射机,并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禁止裸露身体作业。
(2)作业后应卸下喷嘴清理干净,并将喷射机外粘附的混凝土清除干净。
(3)喷射手和机械操作工应有联系信号,送风、加料、停料、停风和发生堵塞时,应及时联系,密切配合。
(4)喷嘴前方严禁站人,喷嘴不得对向人和设备。
(5)作业中暂停时间超过1h和作业后,必须将仓内和输料管内的干混合料全部喷出。
(6)喷射机手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支护作业应由作业组长指挥。采用空气压缩机时,其操作工应听从钻孔、注浆操作工的指令;机具发生障碍,必须停机、断电、卸压后方可处理。
5.在边坡支护施工过程中,道路上的车辆应限速行驶,并清除路面上的坚硬物;边坡支护的泄水通道结构和泄水孔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6.上层支护后,应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方可开挖下层土方;有爆破作业时,喷射混凝土终凝距下次爆破间隔时间不得小于3h。
7.施工中,作业面下方不得有人;边坡采用圬工砌体支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浆拌和、运输和砌体养护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2)砌筑施工过程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3)砌体材质、厚度、砂浆标号、砌体养护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4)原材料、砂浆等不得堆放在作业区外。
8.安设钢筋(或型钢)骨架与挂网前应清理作业面松土和危石,确认土壁稳定;安骨架应与挖掘土方紧密结合,挖完一层土方后应及时安装骨架,每层骨架应及时形成闭合框架;挂网应及时,并与骨架连接牢固。
9.使用灰浆泵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球阀完好,泵内无干硬灰浆等物,各连接件紧固牢靠,安全阀已调到预定安全压力。
(2)作业后应将输送管道中的灰浆全部泵出,并将泵和输送管道清洗干净。
(3)故障停机时,应先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再排除故障;灰浆泵压力未达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安全阀和管道。
10.用空气压缩机配合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启送气阀前应检查输气管道及其接口,确认畅通、无漏气,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不得有人。
(2)作业中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和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3)空压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必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和热加工作业。
(4)运转中发现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1.在ⅳ、ⅴ级岩石中进行喷锚支护施工时,喷锚支护必须紧跟开挖面;作业中应设专人随时观察围岩变化情况,确认安全;应先喷后锚,喷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5cm;锚杆施工应在喷射混凝土终凝3h后进行。
12.采用水平钻机钻孔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钻孔时,严禁人员触摸钻杆,人员应避离钻机后方和下方。
(2)钻孔时应连续作业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3)钻机采用轨道移位时,轨道应安装稳固、水平、顺直,两轨高差、轨距应符合说明书规定,钻机定位后应锁紧止轮器。
(4)采用高压射水辅助钻孔时,排出的泥水、残渣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置,不得漫流。
(5)钻机应安设稳固,小型钻机需辅助后背时,应与后背支撑牢固。
(6)采用套管成孔,用顶推方法拔套管时,必须有牢固的后背;用倒链牵引方法拔套管时,必须有牢固的锚固点。后背与锚固结构应经受力验算,确认安全。
13.作业中,坡面出现坍塌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14.锚杆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锚杆进行拉拔试验、张拉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张拉前方严禁有人;锚杆注浆应连续作业,浆液应饱满,浆液配比应符合设计或施工设计的规定。
(2)锚杆应随喷射混凝土的完成,且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自上而下分层施工。
(3)锚杆锁定48h内,发现有明显应力松弛应补张拉;孔内灌浆达到设计规定强度后,方可放张。
(4)钻孔和注浆前,应检查喷层表面,确认无异常裂缝;作业中应设专人监护支护稳定状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支护稳定后,方可继续作业。
(5)搬运、安装锚杆时,不得碰撞人、设备;锚杆类型、间距、长度、排列方式和锚杆张拉时张拉程序、控制应力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15.注浆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和试验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裸露身体作业。
(2)作业中注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浆液,防止放空后浆液喷出伤人。
(3)作业中遗洒的浆液和刷洗机具、器皿的废液,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置。
(4)注浆机械操作工和浆液配制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浆液原材料中有强酸、强碱等时,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内,设专人管理,建立领发料制度,且余料必须及时退回。
(6)注浆应分级、逐步升压至控制压力,注浆初始压力不得大于0.1mpa;填充注浆压力宜控制在0.1mpa~0.3mpa。
(7)注浆的材料、配比和控制压力等,必须根据土质情况、施工工艺、设计要求,通过试验确定。浆液材料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16.喷锚支护施工中应采取减少粉尘浓度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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