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厂区内道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 测量放线
(1) 在进行施工放线前应对仪器进行检测报检,保证仪器的准确性。
(2) 在放线过程应保证施工测量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施工现场设置的坐标及高程控制点需保证其精准,对这些点应合理保护,并定期复核,防止各点的沉降和碰动。
2. 底基层开挖平整压实
(1) 开挖前应图纸及资料与现场核对,保证资料内容与现场一致。
(2) 开挖前应对各控制点及开挖线进行复核检测,保证开挖的准确性。
(3) 开挖前应做好临时排水设施。
(4) 开挖时若遇到地下水时应及时处理。
(5) 开挖出的材料应分类堆放,禁止混杂、乱堆乱放。
(6) 开挖完成后及时测量各种数据,如含水量、最大干密度等施工需要的数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压实,压实系数应达到设计要求,不低于95%。
3. 石灰稳定层
(1) 在施工石灰稳定层前应保证底基层施工完成,达到图纸设计与规范要求,才能进行该层施工的进行。
(2) 进行材料摊铺时,应按照试验所给的松铺厚度进行均匀摊铺,并保证图纸要求的坡度。
(3) 施工前应做出足够多的测量控制点,并对松铺厚度、平整度、含水量、边线、中线进行检查,待合格后方能开始碾压,碾压时应参照规范(jtj 034-2000)的规定按顺序进行碾压,不得违规操作。
(4) 碾压完成后应进行养护保养,养护完成后进行各项数据测量,待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5) 材料进场使用时应报检,待合格后方能开始使用。
(6) 压实系数要求:石灰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应达到97%,石灰稳定细粒土应达到93%。
4. 水泥碎石基层
(1) 在施工水泥碎石基层前应保证石灰稳定层施工完成,并达到图纸设计与规范要求。
(2) 材料进场使用时应报检,待合格后方能开始使用。本厂区水泥碎石基层材料采用路拌法施工,施工时应注意材料的配比正确。
(3) 进行材料摊铺时,应按照试验所给的松铺厚度进行均匀摊铺,并保证图纸要求的坡度。
(4) 碾压前应做出足够多的测量控制点,并对松铺厚度、平整度、含水量、边线、中线进行检查,待合格后方能开始碾压,碾压时应参照规范(jtj 034-2000)的规定按顺序进行碾压,不得违规操作。
(5) 碾压完成后应注意养护,养护完成后进行各项数据测量,待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5. 路缘石
(1) 立缘石铺设高度要一致、铺设缝隙要一致、垂直度要保证。
(2) 立缘石、平石缝隙要错开,成丁字形。平石找平层要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
6. 热沥青下封层
(1) 沥青材料应附有炼油厂的沥青质量检验单。运至现场的各种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试验,评定合格方可使用。
(2) 沥青标号的选择应根据施工方法、施工地区的气候条件。
(3) 该层铺设前应满足基层已经过检验合格,本厂区内其它项目施工已完成。
(4) 铺设前要检查路基层的清洁度、干燥度。不得在潮湿的基层面喷洒沥青。
7. 沥青混凝土面层
(1) 施工前对各种施工机具应做全面检查,应经调试并使其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应有足够的机械,施工能力应配套,重要机械宜有备用设备。
(2) 沥青材料的加热温度、施工温度应根据当地气温沥青的品种及筑铺层厚度来选定。
(3) 施工前应做好测量控制点,对铺设厚度、坡度进行跟踪检查,若发现不合格及时修正。运输车必须采取保温措施。
(4) 摊铺时应缓慢、均匀、连续不断的进行。采用机械摊铺时不应用人工反复修正。
(5) 摊铺好的材料应及时碾压,不能及时碾压时应停止摊铺,并对摊铺的好材料采取保温措施。碾压的方式要合理,碾压的顺序要严格按照所选的碾压方式中规定的顺序。压实完成的混凝土应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的平整度、压实密度、及厚度。
(6) 压实完成的路面应合理的养护,及时清除散落的杂物,直至养护完成。
(7) 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报检,安全优质的完成施工。
8. 冬雨季施工
在每道工序施工时都应注意材料的防水问题,按照规范要求,合理的保存材料,不得野蛮施工。在施工时应合理的设置临时排水系统,保证施工场地的施工条件。冬季施工时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9. 施工缝
在施工过程中留下的施工缝应及时妥善的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处理。
10. 雨水口与检查井
沥青路面施工时,雨水口应妥善保护,检查井应设置标志或路障等防止损坏、确保施工安全的措施。
11. 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1) 入场人员需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2) 正确的使用工具,工具使用前应检查,完好无损方可使用。
(3) 使用机械施工时应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
(4) 机械与人工交叉作业时,应时刻注意四周,避免机械伤人。
(5) 铺设沥青路面时,应派专人看守,隔离出安全区域,避免沥青飞溅伤人。
(6) 沥青混合料摊铺机工作时应派熟练工操作,并隔离出安全区域。在操作时也应注意操作事项,避免出现工伤事故。
(7) 在进行沥青混合料摊铺时应禁非工作人员在路面上行走、逗留。待沥青冷却并养护完成后方可放行。
在进行施工时注意按照本工地的施工用电规章制度正确规范的使用不得违规操作,造成施工事故。
第2篇 厂区内道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 测量放线
(1) 在进行施工放线前应对仪器进行检测报检,保证仪器的准确性。
(2) 在放线过程应保证施工测量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施工现场设置的坐标及高程控制点需保证其精准,对这些点应合理保护,并定期复核,防止各点的沉降和碰动。
2. 底基层开挖平整压实
(1) 开挖前应图纸及资料与现场核对,保证资料内容与现场一致。
(2) 开挖前应对各控制点及开挖线进行复核检测,保证开挖的准确性。
(3) 开挖前应做好临时排水设施。
(4) 开挖时若遇到地下水时应及时处理。
(5) 开挖出的材料应分类堆放,禁止混杂、乱堆乱放。
(6) 开挖完成后及时测量各种数据,如含水量、最大干密度等施工需要的数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压实,压实系数应达到设计要求,不低于95%。
3. 石灰稳定层
(1) 在施工石灰稳定层前应保证底基层施工完成,达到图纸设计与规范要求,才能进行该层施工的进行。
(2) 进行材料摊铺时,应按照试验所给的松铺厚度进行均匀摊铺,并保证图纸要求的坡度。
(3) 施工前应做出足够多的测量控制点,并对松铺厚度、平整度、含水量、边线、中线进行检查,待合格后方能开始碾压,碾压时应参照规范(jtj 034-2000)的规定按顺序进行碾压,不得违规操作。
(4) 碾压完成后应进行养护保养,养护完成后进行各项数据测量,待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5) 材料进场使用时应报检,待合格后方能开始使用。
(6) 压实系数要求:石灰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应达到97%,石灰稳定细粒土应达到93%。
4. 水泥碎石基层
(1) 在施工水泥碎石基层前应保证石灰稳定层施工完成,并达到图纸设计与规范要求。
(2) 材料进场使用时应报检,待合格后方能开始使用。本厂区水泥碎石基层材料采用路拌法施工,施工时应注意材料的配比正确。
(3) 进行材料摊铺时,应按照试验所给的松铺厚度进行均匀摊铺,并保证图纸要求的坡度。
(4) 碾压前应做出足够多的测量控制点,并对松铺厚度、平整度、含水量、边线、中线进行检查,待合格后方能开始碾压,碾压时应参照规范(jtj 034-2000)的规定按顺序进行碾压,不得违规操作。
(5) 碾压完成后应注意养护,养护完成后进行各项数据测量,待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5. 路缘石
(1) 立缘石铺设高度要一致、铺设缝隙要一致、垂直度要保证。
(2) 立缘石、平石缝隙要错开,成丁字形。平石找平层要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
6. 热沥青下封层
(1) 沥青材料应附有炼油厂的沥青质量检验单。运至现场的各种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试验,评定合格方可使用。
(2) 沥青标号的选择应根据施工方法、施工地区的气候条件。
(3) 该层铺设前应满足基层已经过检验合格,本厂区内其它项目施工已完成。
(4) 铺设前要检查路基层的清洁度、干燥度。不得在潮湿的基层面喷洒沥青。
7. 沥青混凝土面层
(1) 施工前对各种施工机具应做全面检查,应经调试并使其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应有足够的机械,施工能力应配套,重要机械宜有备用设备。
(2) 沥青材料的加热温度、施工温度应根据当地气温沥青的品种及筑铺层厚度来选定。
(3) 施工前应做好测量控制点,对铺设厚度、坡度进行跟踪检查,若发现不合格及时修正。运输车必须采取保温措施。
(4) 摊铺时应缓慢、均匀、连续不断的进行。采用机械摊铺时不应用人工反复修正。
(5) 摊铺好的材料应及时碾压,不能及时碾压时应停止摊铺,并对摊铺的好材料采取保温措施。碾压的方式要合理,碾压的顺序要严格按照所选的碾压方式中规定的顺序。压实完成的混凝土应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的平整度、压实密度、及厚度。
(6) 压实完成的路面应合理的养护,及时清除散落的杂物,直至养护完成。
(7) 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报检,安全优质的完成施工。
8. 冬雨季施工
在每道工序施工时都应注意材料的防水问题,按照规范要求,合理的保存材料,不得野蛮施工。在施工时应合理的设置临时排水系统,保证施工场地的施工条件。冬季施工时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9. 施工缝
在施工过程中留下的施工缝应及时妥善的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处理。
10. 雨水口与检查井
沥青路面施工时,雨水口应妥善保护,检查井应设置标志或路障等防止损坏、确保施工安全的措施。
11. 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1) 入场人员需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2) 正确的使用工具,工具使用前应检查,完好无损方可使用。
(3) 使用机械施工时应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
(4) 机械与人工交叉作业时,应时刻注意四周,避免机械伤人。
(5) 铺设沥青路面时,应派专人看守,隔离出安全区域,避免沥青飞溅伤人。
(6) 沥青混合料摊铺机工作时应派熟练工操作,并隔离出安全区域。在操作时也应注意操作事项,避免出现工伤事故。
(7) 在进行沥青混合料摊铺时应禁非工作人员在路面上行走、逗留。待沥青冷却并养护完成后方可放行。
在进行施工时注意按照本工地的施工用电规章制度正确规范的使用不得违规操作,造成施工事故。
第3篇 临近既有道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临近既有道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施工安全。
一、综述
开挖分项工程在既有电缆及管线在未改移前,首先对其位置进行标志,标志5m范围内不开挖。地下发现不明管路、线路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确认并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继续施工。在有地下管、线路、电缆处施工时,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取得配合后,备齐备足必要的抢修材料,制定出应急方案后再行施工。
临近既有道路施工在施工前,首先应在施工段范围内设置安全标志牌,并设置专人进行交通控制。其具体操作方案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联系,进行相应培训,严格控制交通。
工地油库、爆破材料等远离居民点、工业及民用建筑,设专人看护监管,制定严格的保管领用措施和制度,按安全、消防规定合理规划库房布局。
临近既有道路施工按技术交底进行,严禁控制交通之前准备工作做过头,慢行期间配备足够的人员,确保交通行车安全。
所有施工车辆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所有机械操作及驾驶人员进行施工程序及操作细则学习,确保车辆驾驶、施工安全。
二、人身安全
1、土方施工应根据天气及工期合理安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机械,确定运行路线,制定施工安全方案。
2、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确定安全保护区,并以安全防护绳隔断,施工危险区域必须悬挂“前方施工 注意安全”或者“减速慢行”“减速牌”等标志,夜间设红灯或安全带示警。
3、在施工便道与公路的交叉口,需设临时道口时,报公路局及交通部门批准备案,并与之达成相关安全协议。
4、路堑或基坑开挖时,应经常检查坡面的稳定。每天收工前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裂缝和坍方的迹象或有危土时,须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制定隔离带,并作醒目标示,防止人员及牲畜进入,造成伤害。
5、在高于3m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拴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在路堑或基坑内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
6、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7、弃土应保证路堑边坡和弃土堆的自身稳定,其位置与高度,根据地形并考虑对附近建筑物以及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安全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方开始弃土。
8、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在高边坡作业。
9、路基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方运、卸与填筑压实的工作面错开进行。
10、机械填筑路基时,为保证机械运行的安全,场地必须平整,并在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
11、支挡防护工程在施工前必须详细调查地形地貌,查清裂缝、滑动面、地表及地下水源情况。
12、护坡施工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坡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
13、不得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从车底下钻过或递送料具。
14、车辆机械开动时严禁抓车、扒车、跳车。
15、当人员或运土机械横过线路时,应走指定地点,当防护员发出车辆通过信号时,应立即停止通过,并将使用的车辆、工具及时搬到线路建筑限界以外。
16、路堑或基坑开挖时,应事先了解附近通信、信号线路位置走向,挖探沟明确其位置,并通知有关单位派员配合处理后,方可施工。
17、因施工造成的既有设备损坏,地下设备外露或损坏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立即联系有关部门派人修复。
三、施工车辆及机械安全
1、施工车辆和机械应由经过专业训练,熟悉车辆和机械化的构造、性能,懂得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经过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和安全操作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在工作中,并遵守下列规定:
⑴ 严禁酒后操作。严禁超劳,严禁在患病和精神不正常时驾驶车辆和操作机械。
⑵ 持证操作。严禁将车辆和机械交给无照人员或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⑶ 施工作业前,认真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执行。
⑷ 在工作时精力集中,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说笑聊天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⑸ 施工车辆和机械应备有消防灭火设备,司机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⑹ 严禁使用带病的机械设备。施工车辆和机械在作业前应认真 检查,确认技术状态良好,备品齐全有效,并遵守下列规定:
⑺ 检查油箱及油管时不得使用明火,也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
⑻ 向施工车辆和机械添加燃油、润滑油时,严禁烟火。
⑼ 机械停放在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避免造成人员中毒。手摇起动时,必须五指并拢,以防反击伤人。用绳拉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⑽ 汽车发动机起动后,应低速运转,待水温上升到50~60℃,刹车气压上升到0.45mpa以上时方可起步。
⑾ 刹车转向指示灯、喇叭、大小灯光、雨刮器和倒车警报器必须作用良好,如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修复。
⑿ 在启动车辆前,要确认周围和作业场地没有闲人和障碍物。
⒀ 施工车辆在停车、倒车、陷车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⒁ 停车,应停在指定地点,并拉紧手闸,不应在坡道中停车,如确需在坡道停车时,必须在车辆下加止轮器,防止滑溜。
⒂ 倒车,倒车警报器必须作用良好,倒车时必须确认道路及环境情况,确定倒车稳妥范围,方可倒车。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或临近既有道路地段,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
⒃ 陷车,车辆陷车时,若用本身动力不能驶出时,不宜强行,以免越陷越深,用其他车辆牵引时,应有专人指挥,两车间严禁站人。
2、大型施工机械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在通过道路狭窄的集镇或人员密集的地区时,应低速行驶,前后车辆间隔不得小于15m,并派人在机械运行道路两侧了望指挥,保证安全通过。
② 通过公路桥梁时必须慢行。履带式机械通过时应铺垫防护材料,并不得急转弯。载重能力不够的桥梁应先采取加固措施。
③ 在下坡道时,严禁空档滑行。在陡坡上严禁换档调头。在山丘弯道或斜坡上行驶时,应降低速度,转弯时不宜过猛。
④ 牵引机械走行时,不得猛拉,牵引速度不得大于8km/h。用钢丝绳拖车时,应防备钢丝绳突然崩断伤人。
3、履带式施工机械通过路口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设置专职防护员。
② 按规定设好防护,控制交通。
③ 有专人在路面铺垫木板或废弃轮胎,保护路面。
④ 通过时严禁改变方向和制动。
⑤ 通过后立即撤除木板或废弃轮胎,恢复通行。
4、施工车辆和机械在行驶或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或地面指挥人员的信号,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 驾驶室内不准超员。在动车过程中,严禁上下驾驶室。施工机械作业时,驾驶室外严禁搭乘人员。
② 施工车辆和机械均不得超载和超负荷作业。不得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
③ 施工车辆较多的繁忙路线,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设专人指挥。
④ 液压转向的施工车辆和机械,在发动机运转时,严禁手抓方向盘上下,以免机身摆动发生事故。
5、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电杆附近作业和埋有电缆、管道地点附近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必须加固。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为1.5~2.5m;并视土质情况决定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警示。
② 在埋有地下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埋设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
6、施工机械在既有道路附近、边坡和沟边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既有道路两旁作业时,应在限界以外,并有专人警戒。如发生意外侵入限界影响行车安全时,应立即派人到线路两端各200m外进行交通控制防护。在未恢复行车安全时,不得撤除防护信号。
② 在边坡、沟边作业时,应与边沿保持一定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7、施工机械检修保养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停车制动。关闭发动机,并将主要构件,如刀片、铲斗、挖土斗等落到地面或垫稳。
② 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机械或检修。如确需停放或检修时,必须放下工作机构,拉好制动,并在轮胎(履带)的下坡方向垫上三角木。
③ 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停机检修时,必须释放压力。
④ 发现内燃机缺水或过热而打开水箱盖时,应注意戴手套,面部躲开水箱口,防止蒸汽冲出烫伤。
8、自卸汽车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 车厢内严禁搭乘人员。
⑵ 发动机起动后应检查倾卸装置,确保运转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
⑶ 倾卸汽车所用液压油,须按规定加足。发动机在运转时,严禁加添液压油。严禁用手检查高压系统中渗漏情况。
⑷ 修理、保养、润滑倾卸装置时,应将车停在平地上,发动机停止转动。当车厢举升后,必须用安全支撑撑住车厢,防止突然下落伤人。
⑸ 车辆装卸土石的场地地面,必须及时平整,由高处向下填筑时,这车地点必须平整坚实。车辆不得停在向下倾的地面上向下卸料。
⑹ 装卸应有专人指挥,空重车应分道行驶,按先后次序在指定地点装卸,不得抢装抢卸。
⑺ 装车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⑻ 用挖掘机等机械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刹车,关好车门,以防伤人。
⑼ 装片石等大粒料时,应将车厢后板水平悬置或拆下。
⑽ 严禁超载,不得偏载。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行驶中不得猛力加速,以防止装载物沿途溅落。
⑾ 卸料时将车停稳,注意卸料地点上空和工作范围内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不得边走边卸。
⑿ 向坑洼或填方边坡外卸料时,必须与边缘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在危险地段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
⒀ 卸料时,应用发动机转速控制举升速度,密切注视起升警报器或指示灯。当车厢升到最高位置时,发动机应中速运转,防止车厢在顶点振动。
⒁ 卸土后,应待车厢完全复位后方可行驶。严禁在行驶中操纵车厢举升机构。
9、挖掘机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 挖掘机的发动机起动后,严禁任何人站在铲斗内、臂杆上、履带上和机棚上。挖掘机在行驶中必须遵守“五严禁”制度。即:
① 严禁超速行驶。
② 严禁突然起步,突然制动,突然转弯。
③ 严禁迂回前进。
④ 严禁空挡滑行。
⑤ 严禁在纵坡超过20°、横坡超过15°的路面上行驶。
⑶ 挖掘机的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将履带制动住。并符合下列要求。
⑷ 履带停置方向应与挖掘机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左右不得有歪斜现象。
⑸ 轮胎式挖掘机应将支腿顶好,稳定可靠方可作业。
⑹ 挖掘机停放处若地面泥泞、松软、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其他材料将履带垫好。
⑺ 挖掘机在工作时,严禁在回转半径内清底、平整、修坡等作业。
⑻ 挖土与回转操作过程应正确分开,在回转未终止时不得落斗铲土,向挖土面回转时应防止铲斗碰坏挖土面。铲斗未离开地面时,严禁做回转、走动等动作。铲斗满载高悬在空中时,不得行走。
⑼ 在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除掉,以免造成塌方事故。如果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⑽ 严禁铲斗在运土车辆的驾驶室顶上越过。
⑾ 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以防偏载或砸坏车厢。
10、推土机走行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时,其坡度不得大于10°。
② 下坡时应降低油门,用发动机辅助制动。转向操作(不用刹车时)应与平地行驶相反。
③ 推土机下陡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④ 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用多刀送土的办法,以土拥土,严禁铲土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时应先换成倒车挡后才能提铲倒车。
⑤ 数机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m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⑥ 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时方便。摘卸时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防止挤压手脚。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以防绳头突然穿出扎伤面部。
⑦ 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垣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⑧ 推土机过河前,应先探明水深和河底情况,确认可以通过后,处理好有关孔塞,以低速挡行驶。
11、使用装载机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铲斗满载运送时,必须使铲斗保持在低位置(距地面40cm左右);
② 满载运输时,应避免下坡前进,不得已时,可倒退下坡。同时,应避免倒退上坡。
③ 卸料时铲斗应有合适的高度。避免铲斗过高所卸物砸坏车厢或粉尘飞扬,也要防止铲斗过低倾翻时碰撞车厢。
④ 当发动机不能运转而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12、压路机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在新填筑的路基上进行辗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辗压。滚压路面应基本上平坦,如有障碍物,应事先清除。
② 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辗压时,其间距不得小于3m,坡道上纵队行驶间距不得小于20m。
③ 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体。
13、吊车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 汽车式起重机需在公路上行驶时,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⑵ 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⑶ 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⑷ 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⑸ 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⑹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⑺ 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⑻ 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9.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⑼ 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⑽ 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栓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⑾ 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13.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⑿ 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⒀ 起重机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⒁ 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
14、龙门吊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⑵ 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⑶ 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⑷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⑸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⑹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⑺ 两台龙门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⑻ 运行时,吊车与吊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⑼ 检修龙门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⑽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⑾ 龙门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⑿ 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⒀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⒁ 露天龙门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⒂ 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⒃ 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⒄ 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① 超过额定负荷或重量不明不吊;
② 指挥信号不明,违章指挥,光线暗淡不吊;
③ 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④ 桥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⑤ 歪拉斜挂不吊;
⑥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⑦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⑧ 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⑨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⑩ 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⒅ 工作完毕,桥吊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15、混凝土拌和站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开机前检查电路和各种仪表,钢丝绳轨道、滑轮、传送带等是否良好,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机搅拌。
② 机手持证上岗,开机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③ 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行走,料斗坑需清理时,必须挂好保险链后再清理。
④ 修理和清理搅拌锅内混凝土粘结物时,必须切断电源,在电料闸上挂禁止合闸标牌,设专人看护,避免伤害事故。
⑤ 工作完毕后,涮拌和站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的废水应倒入指定的沉淀池内,不准到处乱放废水,人离机断电,锁好闸箱。
⑥ 不准采用碘钨灯、电热管等设施在内取暖,严防火灾。
⑦ 电器开关柜设置可靠的闭锁装置,闲杂人等禁止靠近、开箱。
⑧ 除了拌和站的实用工具外操作室内不准放置其它杂物。
⑨ 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裸露现象,是否有虚接地方;同时要设置避雷装置。
⑩ 出料斗下严禁站人,做试验的人员要在罐车开出出料位置后,才可以取料做试验。
第4篇 站场道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施工队有明确的安全保证措施,进场机械须有合格证。
2、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各工种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3、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5、机械操作人员须穿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以防触电,遇有故障时须有专业电工排除,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第5篇 临近既有道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临近既有道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施工安全。
一、综述
开挖分项工程在既有电缆及管线在未改移前,首先对其位置进行标志,标志5m范围内不开挖。地下发现不明管路、线路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确认并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继续施工。在有地下管、线路、电缆处施工时,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取得配合后,备齐备足必要的抢修材料,制定出应急方案后再行施工。
临近既有道路施工在施工前,首先应在施工段范围内设置安全标志牌,并设置专人进行交通控制。其具体操作方案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联系,进行相应培训,严格控制交通。
工地油库、爆破材料等远离居民点、工业及民用建筑,设专人看护监管,制定严格的保管领用措施和制度,按安全、消防规定合理规划库房布局。
临近既有道路施工按技术交底进行,严禁控制交通之前准备工作做过头,慢行期间配备足够的人员,确保交通行车安全。
所有施工车辆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所有机械操作及驾驶人员进行施工程序及操作细则学习,确保车辆驾驶、施工安全。
二、人身安全
1、土方施工应根据天气及工期合理安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机械,确定运行路线,制定施工安全方案。
2、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确定安全保护区,并以安全防护绳隔断,施工危险区域必须悬挂“前方施工 注意安全”或者“减速慢行”“减速牌”等标志,夜间设红灯或安全带示警。
3、在施工便道与公路的交叉口,需设临时道口时,报公路局及交通部门批准备案,并与之达成相关安全协议。
4、路堑或基坑开挖时,应经常检查坡面的稳定。每天收工前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裂缝和坍方的迹象或有危土时,须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制定隔离带,并作醒目标示,防止人员及牲畜进入,造成伤害。
5、在高于3m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拴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在路堑或基坑内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
6、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7、弃土应保证路堑边坡和弃土堆的自身稳定,其位置与高度,根据地形并考虑对附近建筑物以及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安全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方开始弃土。
8、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在高边坡作业。
9、路基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方运、卸与填筑压实的工作面错开进行。
10、机械填筑路基时,为保证机械运行的安全,场地必须平整,并在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
11、支挡防护工程在施工前必须详细调查地形地貌,查清裂缝、滑动面、地表及地下水源情况。
12、护坡施工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坡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
13、不得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从车底下钻过或递送料具。
14、车辆机械开动时严禁抓车、扒车、跳车。
15、当人员或运土机械横过线路时,应走指定地点,当防护员发出车辆通过信号时,应立即停止通过,并将使用的车辆、工具及时搬到线路建筑限界以外。
16、路堑或基坑开挖时,应事先了解附近通信、信号线路位置走向,挖探沟明确其位置,并通知有关单位派员配合处理后,方可施工。
17、因施工造成的既有设备损坏,地下设备外露或损坏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立即联系有关部门派人修复。
三、施工车辆及机械安全
1、施工车辆和机械应由经过专业训练,熟悉车辆和机械化的构造、性能,懂得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经过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和安全操作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在工作中,并遵守下列规定:
⑴ 严禁酒后操作。严禁超劳,严禁在患病和精神不正常时驾驶车辆和操作机械。
⑵ 持证操作。严禁将车辆和机械交给无照人员或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⑶ 施工作业前,认真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执行。
⑷ 在工作时精力集中,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说笑聊天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⑸ 施工车辆和机械应备有消防灭火设备,司机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⑹ 严禁使用带病的机械设备。施工车辆和机械在作业前应认真 检查,确认技术状态良好,备品齐全有效,并遵守下列规定:
⑺ 检查油箱及油管时不得使用明火,也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
⑻ 向施工车辆和机械添加燃油、润滑油时,严禁烟火。
⑼ 机械停放在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避免造成人员中毒。手摇起动时,必须五指并拢,以防反击伤人。用绳拉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⑽ 汽车发动机起动后,应低速运转,待水温上升到50~60℃,刹车气压上升到0.45mpa以上时方可起步。
⑾ 刹车转向指示灯、喇叭、大小灯光、雨刮器和倒车警报器必须作用良好,如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修复。
⑿ 在启动车辆前,要确认周围和作业场地没有闲人和障碍物。
⒀ 施工车辆在停车、倒车、陷车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⒁ 停车,应停在指定地点,并拉紧手闸,不应在坡道中停车,如确需在坡道停车时,必须在车辆下加止轮器,防止滑溜。
⒂ 倒车,倒车警报器必须作用良好,倒车时必须确认道路及环境情况,确定倒车稳妥范围,方可倒车。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或临近既有道路地段,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
⒃ 陷车,车辆陷车时,若用本身动力不能驶出时,不宜强行,以免越陷越深,用其他车辆牵引时,应有专人指挥,两车间严禁站人。
2、大型施工机械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在通过道路狭窄的集镇或人员密集的地区时,应低速行驶,前后车辆间隔不得小于15m,并派人在机械运行道路两侧了望指挥,保证安全通过。
② 通过公路桥梁时必须慢行。履带式机械通过时应铺垫防护材料,并不得急转弯。载重能力不够的桥梁应先采取加固措施。
③ 在下坡道时,严禁空档滑行。在陡坡上严禁换档调头。在山丘弯道或斜坡上行驶时,应降低速度,转弯时不宜过猛。
④ 牵引机械走行时,不得猛拉,牵引速度不得大于8km/h。用钢丝绳拖车时,应防备钢丝绳突然崩断伤人。
3、履带式施工机械通过路口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设置专职防护员。
② 按规定设好防护,控制交通。
③ 有专人在路面铺垫木板或废弃轮胎,保护路面。
④ 通过时严禁改变方向和制动。
⑤ 通过后立即撤除木板或废弃轮胎,恢复通行。
4、施工车辆和机械在行驶或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或地面指挥人员的信号,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 驾驶室内不准超员。在动车过程中,严禁上下驾驶室。施工机械作业时,驾驶室外严禁搭乘人员。
② 施工车辆和机械均不得超载和超负荷作业。不得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
③ 施工车辆较多的繁忙路线,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设专人指挥。
④ 液压转向的施工车辆和机械,在发动机运转时,严禁手抓方向盘上下,以免机身摆动发生事故。
5、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电杆附近作业和埋有电缆、管道地点附近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必须加固。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为1.5~2.5m;并视土质情况决定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警示。
② 在埋有地下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埋设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
6、施工机械在既有道路附近、边坡和沟边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既有道路两旁作业时,应在限界以外,并有专人警戒。如发生意外侵入限界影响行车安全时,应立即派人到线路两端各200m外进行交通控制防护。在未恢复行车安全时,不得撤除防护信号。
② 在边坡、沟边作业时,应与边沿保持一定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7、施工机械检修保养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停车制动。关闭发动机,并将主要构件,如刀片、铲斗、挖土斗等落到地面或垫稳。
② 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机械或检修。如确需停放或检修时,必须放下工作机构,拉好制动,并在轮胎(履带)的下坡方向垫上三角木。
③ 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停机检修时,必须释放压力。
④ 发现内燃机缺水或过热而打开水箱盖时,应注意戴手套,面部躲开水箱口,防止蒸汽冲出烫伤。
8、自卸汽车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 车厢内严禁搭乘人员。
⑵ 发动机起动后应检查倾卸装置,确保运转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
⑶ 倾卸汽车所用液压油,须按规定加足。发动机在运转时,严禁加添液压油。严禁用手检查高压系统中渗漏情况。
⑷ 修理、保养、润滑倾卸装置时,应将车停在平地上,发动机停止转动。当车厢举升后,必须用安全支撑撑住车厢,防止突然下落伤人。
⑸ 车辆装卸土石的场地地面,必须及时平整,由高处向下填筑时,这车地点必须平整坚实。车辆不得停在向下倾的地面上向下卸料。
⑹ 装卸应有专人指挥,空重车应分道行驶,按先后次序在指定地点装卸,不得抢装抢卸。
⑺ 装车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⑻ 用挖掘机等机械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刹车,关好车门,以防伤人。
⑼ 装片石等大粒料时,应将车厢后板水平悬置或拆下。
⑽ 严禁超载,不得偏载。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行驶中不得猛力加速,以防止装载物沿途溅落。
⑾ 卸料时将车停稳,注意卸料地点上空和工作范围内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不得边走边卸。
⑿ 向坑洼或填方边坡外卸料时,必须与边缘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在危险地段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
⒀ 卸料时,应用发动机转速控制举升速度,密切注视起升警报器或指示灯。当车厢升到最高位置时,发动机应中速运转,防止车厢在顶点振动。
⒁ 卸土后,应待车厢完全复位后方可行驶。严禁在行驶中操纵车厢举升机构。
9、挖掘机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 挖掘机的发动机起动后,严禁任何人站在铲斗内、臂杆上、履带上和机棚上。挖掘机在行驶中必须遵守“五严禁”制度。即:
① 严禁超速行驶。
② 严禁突然起步,突然制动,突然转弯。
③ 严禁迂回前进。
④ 严禁空挡滑行。
⑤ 严禁在纵坡超过20°、横坡超过15°的路面上行驶。
⑶ 挖掘机的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将履带制动住。并符合下列要求。
⑷ 履带停置方向应与挖掘机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左右不得有歪斜现象。
⑸ 轮胎式挖掘机应将支腿顶好,稳定可靠方可作业。
⑹ 挖掘机停放处若地面泥泞、松软、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其他材料将履带垫好。
⑺ 挖掘机在工作时,严禁在回转半径内清底、平整、修坡等作业。
⑻ 挖土与回转操作过程应正确分开,在回转未终止时不得落斗铲土,向挖土面回转时应防止铲斗碰坏挖土面。铲斗未离开地面时,严禁做回转、走动等动作。铲斗满载高悬在空中时,不得行走。
⑼ 在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除掉,以免造成塌方事故。如果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⑽ 严禁铲斗在运土车辆的驾驶室顶上越过。
⑾ 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以防偏载或砸坏车厢。
10、推土机走行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时,其坡度不得大于10°。
② 下坡时应降低油门,用发动机辅助制动。转向操作(不用刹车时)应与平地行驶相反。
③ 推土机下陡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④ 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用多刀送土的办法,以土拥土,严禁铲土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时应先换成倒车挡后才能提铲倒车。
⑤ 数机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m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⑥ 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时方便。摘卸时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防止挤压手脚。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以防绳头突然穿出扎伤面部。
⑦ 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垣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⑧ 推土机过河前,应先探明水深和河底情况,确认可以通过后,处理好有关孔塞,以低速挡行驶。
11、使用装载机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铲斗满载运送时,必须使铲斗保持在低位置(距地面40cm左右);
② 满载运输时,应避免下坡前进,不得已时,可倒退下坡。同时,应避免倒退上坡。
③ 卸料时铲斗应有合适的高度。避免铲斗过高所卸物砸坏车厢或粉尘飞扬,也要防止铲斗过低倾翻时碰撞车厢。
④ 当发动机不能运转而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12、压路机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在新填筑的路基上进行辗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辗压。滚压路面应基本上平坦,如有障碍物,应事先清除。
② 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辗压时,其间距不得小于3m,坡道上纵队行驶间距不得小于20m。
③ 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体。
13、吊车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 汽车式起重机需在公路上行驶时,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⑵ 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⑶ 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⑷ 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⑸ 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⑹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⑺ 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⑻ 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9.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⑼ 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⑽ 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栓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⑾ 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13.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⑿ 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⒀ 起重机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⒁ 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
14、龙门吊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⑵ 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⑶ 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⑷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⑸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⑹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⑺ 两台龙门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⑻ 运行时,吊车与吊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⑼ 检修龙门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⑽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⑾ 龙门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⑿ 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⒀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⒁ 露天龙门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⒂ 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⒃ 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⒄ 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① 超过额定负荷或重量不明不吊;
② 指挥信号不明,违章指挥,光线暗淡不吊;
③ 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④ 桥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⑤ 歪拉斜挂不吊;
⑥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⑦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⑧ 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⑨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⑩ 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⒅ 工作完毕,桥吊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15、混凝土拌和站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开机前检查电路和各种仪表,钢丝绳轨道、滑轮、传送带等是否良好,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机搅拌。
② 机手持证上岗,开机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③ 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行走,料斗坑需清理时,必须挂好保险链后再清理。
④ 修理和清理搅拌锅内混凝土粘结物时,必须切断电源,在电料闸上挂禁止合闸标牌,设专人看护,避免伤害事故。
⑤ 工作完毕后,涮拌和站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的废水应倒入指定的沉淀池内,不准到处乱放废水,人离机断电,锁好闸箱。
⑥ 不准采用碘钨灯、电热管等设施在内取暖,严防火灾。
⑦ 电器开关柜设置可靠的闭锁装置,闲杂人等禁止靠近、开箱。
⑧ 除了拌和站的实用工具外操作室内不准放置其它杂物。
⑨ 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裸露现象,是否有虚接地方;同时要设置避雷装置。
⑩ 出料斗下严禁站人,做试验的人员要在罐车开出出料位置后,才可以取料做试验。
94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