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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施工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消防施工管理制度

【消防施工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1. 消防设计审查:所有消防设施的施工设计需通过专业部门的审查,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规及标准。

2. 施工许可:在施工前,必须取得消防施工许可证,并明确消防负责人,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性。

3. 材料检验:所有消防设备和材料在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其性能符合消防要求。

4. 施工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规程,确保施工质量,防止因施工不当引发的安全隐患。

5. 验收与调试:工程完成后,需由消防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调试。

安全

1. 安全培训:所有参与消防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了解火源控制、疏散通道保持畅通等基本知识。

2. 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严禁烟火,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3.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疏散和初期灭火措施,以应对可能的突发情况。

4. 个人防护:施工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毒面具等,确保人身安全。

5.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清单

1. 设计文件清单:包括消防系统设计图、设备布置图、管道走向图等,确保设计合规。

2. 材料检验报告清单:记录所有消防设备和材料的检验结果,作为施工依据。

3. 施工日志清单:详细记录每日施工进度、安全状况和问题解决情况。

4. 培训记录清单:记载每位施工人员的培训时间和内容,确保培训到位。

5. 验收报告清单:包括消防设施的调试报告、验收证书等,证明工程符合消防标准。

6. 维护保养计划清单:制定消防设施的定期维护和保养计划,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本消防施工管理制度旨在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消防设施的效能,为项目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各环节的执行人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消防施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对策

一、消防部门要规范执法、依法监督、严把审批关,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部门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进行有效的科学监督管理,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

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总承包商要与分包商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只有责任清楚,才能各负其职,才能确保整个环节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四、建设单位要履行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的职责。

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现行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总结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经验和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最后经审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

本规范2022年6月6日发布,2022年8月1日实施。)

一是施工现场严禁烟火,特别是可燃材料的加工(如:木工房等)现场,危险品仓库,施工工具仓库,可燃材料堆场等;二是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的符合国家标准消防器材,并存放在明显、方便取用的地方;三是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水源;四是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消防车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五是临时用房要合理布局;六是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强条(共十条)。

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lo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2、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3、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4、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5)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

5、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6、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的规定。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的规定。

7、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9的规定。

8、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反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9、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然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10、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第2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制度【1】

1、组织管理

(1)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酌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防火业务上多请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作现场指导。

(2)在开工时,制定详细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一级技术、质安、设备、保卫部门依次审核,由保卫部门送公司总工程师、防火责任人审批。

(3)施工现场实行分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班组长是各班组防火责任人,对本班组的防火负责。工地防火检查员(消防员)每天班后必须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或汇报。施工现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4)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消防观念。

(5)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张挂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等标牌。

(6)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项目、施工范围,实行“谁施工、谁负责”。

2、火源管理

(1)焊割作业、熬制沥青、等临时动火,必须报公司质安处审批后,方能动火作业。

(2)焊、割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3)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四要”、“一清理”要求。

a、动火前“儿不”:

①、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②、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③、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④、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⑤、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⑥、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⑦、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⑧、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b、动火中“四要”:

①、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②、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并救;

④、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动火后“一洁理”: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4)高处焊、割作业时设专人监焊,落实防止焊渣飞溅、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

(9)装修工程施工期问,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7)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使用时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不少于lom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5m距离,不得露天存放、曝晒。

3、电气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的一切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i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非电工严禁私自拉线接电。

(3)严禁使用铜丝或其他不符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电路保险丝。

(4)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车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8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5)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车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金属物上。

(6)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室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

(7)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8)每标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每个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断电。

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4、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不宜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工程确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照防火规定设置,并经公司保卫料或消防部门市批同意后,方能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3天的使用总量。

(2)易燃易爆物品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

(3)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严禁将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仓内存放。氧气和乙炔气要分别独立存放。

(4)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实行限额领料和领料记录本。在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楚动火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内分装、调料;严禁使用乙炔发生器作业。严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气,确须使用时,要严格按防火规定操作,落实安全措施,并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书面同意。

(5)木加工场内木屑、刨皮等必须及时清理。严禁在油漆间、木工棚、及其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取火。

(6)食堂内柴、煤等应堆放整齐,离明火应有足够距离。

5、临时设施及宿舍防火管理

(1)外脚手架采用阻燃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围护。

(2)旅工现场所有搭建的临时设施都必须按防火要求搭建,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单独设置,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临时建筑不得修建在高压架空线下面,与高压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距离。

(3)每间宿舍应设立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贸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5)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

(6)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线上不得挂衣物。

(7)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退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在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9)建建筑物内,未经允许不得住人。

6、消防器材配置与管理

(1)现场设立专用消防用水管网,消防储水池,并配备消防水泵一只,其电线专线敷设。随建筑物设立消防竖管,竖管每层设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

(2)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定数量附肖防器材:

a、厨房:配备泡沫灭火机2个、1211灭火机1个。

b、材料仓库:面积在50m’以内,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个,每增50m2增配泡沫灭火机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相应增加)。

c、办公室: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1个。

d、塔吊驾驶室:配备1211灭火机不少于1个。

e、配电房:配备1211灭火机不少于1个。

f、木制作场: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4个。

g、临时动火场所: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1个和其它消防辅助器材。

h、集体宿舍:按每25m2配备泡沫灭火机1个。

i、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4个。非施工层一般按每一楼层在楼梯口设置二只灭火器。

(3)消防器材选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灭火机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m保持放置点通道畅通。

(4)施工现场由消防没员负责对消防设备、器材保养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期换药(泡沫灭火机药剂有效期为一年,1211灭火机总重量不少于瓶体标明总重量的十分之一),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使用。

(5)对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绘制平面示意图,挂在施工现场明显的地方。

(6)消防设备、器材,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和损坏。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2】

第一节、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中必须做到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节、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消防安全组织指挥长:夏亮华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长:戴神国

施工现场消防组织成员:唐海权、夏汝朝、罗善峰、向开美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节、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初起阶段,主要进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并开始设置料场,搭建临时办公、住宿、仓库等配套设施。此阶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为实施有效管理打实基础。

(1)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2)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

(3)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第四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工程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工程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本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建设方或监理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 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工程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9、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工程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3篇 冶金板块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十七冶集团冶金板块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项目辖区的工作、生活及临时设施的消防管控,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提升公司的外化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应范围

适用于冶金板块项目临时设施,包括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的大临构筑物和使用过程,包括项目部管辖的外协单位所有施工和生活区域的临时设施。

三、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

《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22)

《十七冶资产管理制度》(qg14-2022)

《十七冶消防安全管理检查考核标准》

《十七冶施工(生产)现场临时设施建设实施细则》

四、临时设施的资产管理

4.1.临时设施是指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运行和员工生活的必要条件,在工程项目辖区建造的各种生产、生活简易设施。

4.2.根据《十七冶资产管理制度》(qg14-2022)规定,临时设施的资产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临时设施计划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2)临时设施由项目经理部组织采购并安装;

(3)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临时设施台账进行实物管理;

(4)临时设施的财务摊销,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5)项目结束,临时设施可以在公司内部调拨。无法使用的,可以按招标方式,对外销售处理;

(6)销售收入,按公司财务规定执行。

五、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控制要点

5.1项目经理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从临时设施选址、选材、购置、运输、安装、使用和拆卸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并依法承担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

5.2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临时设施及消防安全管理,执行《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22)第13章中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规定。

5.3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5.4项目部应落实各参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与参建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5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明确消防器材管理者,保持其有效性;建立消防设施、器材台帐,填写《消防器材配备及维修更换登记表》(sqy-qg 4.16-2022-70),并上传erp模块。

5.6 项目部应建立相关岗位消防责任制,绘制项目区域消防控制总平面布局图,将消防措施纳入施工方案、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5.7新开工的项目部应按规定将大临设施的消防安全纳入统一部署中,所有消防设施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

5.8项目部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员,建立义务消防队,实行夜晚巡查值班制。

5.9 项目部应履行三级动火管理制度,具体执行《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22)第13.4条的规定;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可靠的安全隔离。

5.10项目部应保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项目辖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11项目部应在作业和生活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

5.12对租赁的临时设施,项目经理部应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5.13项目部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14项目部应针对临时设施防火制定应急预案,预案编制应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5或6章规定,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5)就近医院的交通路线图。

5.15项目部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应急处置和人员救护主要知识,定期组织现场演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掌握科学的逃生、救护知识,一旦恶劣灾害来临,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临时设施。

六、消防安全的技术条件

6.1 临时设施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第3.2.1条及第3.2.2条要求;

(2)尽可能选择地势平坦、较周边高出的地方,且具有良好通风、易于采光、易于排水的地块。严禁在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区域选址;

(3)临时构筑物距危险源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如高压线、易燃、易爆气体源、腐蚀性气体及其他有毒有害介质,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采取避雷措施;

(4)相对集中的临时构筑物应留有消防道路和疏散通道;与在建工程应保持安全距离,确实无法满足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临时建筑物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危险源的距离应不小于16m。

6.2 搭建临时设施材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搭设临时设施,所使用的材料严禁选用木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2)同一建设区域内,必须选取色彩、品种、型号规格统一的材料;

(3)采用装配式彩钢板房时,其夹芯保温层材料的阻燃等级必须达到a级防火要求,其内部装饰、装修材料必须采用有阻燃功能的材料;

(4)成品房必须出具合格证,必须提供设计图纸和安装、拆解说明书;

(5)临时设施使用的所有材料,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

(6)食堂操作间墙体应当采用砖混结构,禁止使用夹芯板房作为食堂操作间。

6.3临时设施搭建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搭建前,由项目经理部根据十七冶《品牌识别手册》要求,统一规划,必要时再征得相关方(含业主方)同意;

(2)搭建要求执行gb50720-20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临时建筑楼层应设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第2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

(3)临时设施的场地必须硬化,排水通畅;必须统一设置围墙,围墙的设置应能满足各类临时设施使用功能的实际需要;

(4)对于两层或以上的临时设施搭建,应选择具有施工能力的专业队伍按图纸要求建设,使用前组织验收;

(5)在气象条件较为复杂的地区,搭设的临时设施必须采取防强风、防雷击的安全措施;

(6)临时设施内的电源线路、开关、插座、灯具等,应按用电规范统一布置,空调在墙体出口应套有非燃套管加以隔绝;

(7)临时设施之间应当留置消防通道(一般不小于5m),并保持畅通。必须具备消防车和救护车进出的条件;

(8)两层的临时设施应在两端设置楼梯,且最远疏散点到楼梯距离不超过20m,并保持通畅;

(9)两层的疏散通道应设置不少于三个应急灯,分别位于两端及中间点。并按规定配置适配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设置不应影响人员的通行,活动房应接地良好;

(10)集中生活区域内,生活用水点必须统一规划、统一配置;设置的垃圾箱(桶),要定期运送到规定区域;职工食堂和厕所的建设应符合卫生标准和环境要求;

(11)临时设施内严禁用木板再搭设隔间,严禁用木板搭设通道,应设置高低床、配备柜子、脸盆架、鞋架等;

(12)临时设施内临时用电宜采用36v安全电压电气;生活大临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电气。使用中的220v电压应分时段供电防止违规使用热得快等电气;

(13)临时设施建设完毕后,项目经理部应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4临时设施使用与日常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6.4.1临时设施使用要求:

(1)办公和生活区域内的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2)职工宿舍禁止私拉乱接电气设备,活动房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碘钨灯等,禁止明火烧水、取暖,严禁使用液化气、电炉等明火做饭;

(2)职工宿舍和办公区域,职工离开时必须将电热毯关闭、将香烟头熄灭、将电器设备电源关闭;

(3)职工宿舍和构筑物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6.4.2消防和临时设施日常管理要求:

(1)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监控要点,执行《十七冶消防安全管理检查考核标准》的规定;

(2)项目部应建立临时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制,必须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日常管理,生活集中区,每栋楼应指派一名兼职管理员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填写检查记录;

(3)检查中发现私拉乱接、改造内部结构、改建内部空间,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规、违纪现象,必须立即纠正;

(4)临时设施的使用单位对其使用区域负有日常管理的职责,适时保洁,每月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用电等方面检查,特定季节应增加专项检查。

七、临时设施建设审批流程

7.1项目部在临时设施建设前应制定策划书,报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评审,经公司技术总工批准后实施。

7.2项目部在临时设施建设中应严格按策划书组织实施,严格把握临时设施的位置、消防通道、企业外化、材料入口关等事项。

7.3项目部在临时设施建设后使用前由项目部组织自检验,检验合格后,报请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验收,项目监管部、安全监管部、办公室、物资部协同验收。

7.4项目部应及时填报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记录sqy-qg 4.10-2022-32《办公生活大临设施验收检查表》备查。

八、在建工程防火管理规定

8.1在建工程项目防火安全管理应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第4.3条的规定。

8.2外脚手架、临时通道、临边洞口等高处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搭设。

8.3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8.4 在建工程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8.5 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100㎡活动房应配备不少于2具灭火级别不少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8.6从事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动火前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或隔离。

8.7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8.8储装气体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8.9仓库及易燃易爆区域是防火的重点部位,应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进人库区须知”等警告标志;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及隔墙。

8.9露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分类、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高压线下两侧 6 米或库房、建筑物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九、消防安全考评和奖惩规定

9.1 依据《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26章中相关规定,对于消防安全工作突出贡献者,在公司安委会上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9.2对于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据《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26章中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构成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9.3除灭火和应急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便挪用消防器材或设施,造成损失的按原价值2倍赔偿。

9.4 违反本规定其中之一处罚100-1000元:

(1)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3)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4)对安全检查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且不能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5)未经批准,移动消防设施、器材,经教育不改正的;

(6)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予以口头告诫不改正的;

(7)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强制性条款规定,造成事故发生的责任人。

9.5 未履行临时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的项目部领导及相关人员,对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分别处以5000、3000、3000、2000元的惩罚。

9.6主要办公和生活场所未采用低压电气的,违反本规定主要内容的责任人,对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分别处以2000、1000、1000、1000元的惩罚。

十、附则

10.1 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2 本规定经公司安委会讨论通过,自即日起实施;本规定由安全监管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10.3 本规定未详尽之处,按相应的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十七冶集团公司冶金工程技术公司

2022年7月26日

第4篇 施工现场重点工种消防管理规范

(一)电、气焊工的防火要求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部门检查审批,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气焊操作前,应有工长或班组长向操作人员、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人不许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进行违章操作。

5.电、气焊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6.电、气焊操作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7.看火人员职责:

(1)清理现场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清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盖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的溅落。

(2)看火人员不能兼顾其他工作,随时注意用火点周围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和报警。

(3)要根据用火点的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

(4)高空焊接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火盘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5)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部位周围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地操作完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二)木工的防火要求

1.操作间建筑应采用阻燃材料搭建。

2.取暖和熬火炉应设置在安全地点,四面采取挡火措施,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3.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刨花、锯木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应安装防尘罩,并由电工经常检查。

4.碎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每天清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操作间只能存放当天的用料,成品、半成品及时运出。

5.配电盘、刀闸下方不能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废料。

6.工作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并经常检查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开。

7.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三)油毡工的防火要求

1.熬沥青灶应设在工程的下风方向,不得设在电线下,距离新建工程、库房、临时建筑等25m以外。

2.用火前必须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经消防人员批准后方能点火。

3.锅内沥青一般不应超过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不准向锅内投入有水分的沥青,严格控制温度。

4.降雨、雪或刮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熬制沥青。

5.沥青锅处要备有铁质锅盖或铁板,并配备相适应的消防器材或设备。

6.工作完毕时或下班时将盖盖好,检查灭火后方能离去,不准封火。

7.油毡工施工区域内禁止一切火源,不准与电气焊同时间、同部位上交叉作业。

8.施工区域内应配备消防器材。

(四)油漆工的防火要求

1.喷漆、涂漆的场所要有良好的通风,防止形成爆炸浓度引起火灾或爆炸。

2.工作场所内禁止一切电源,应采用防爆的电器设备。

3.禁止与电、气焊工同时间、同部位交叉工作。

4.施工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

5.油漆工不能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型的。

6.维修工程中使用脱漆剂,量不宜过大。

7.调漆应在单独的房间进行,车间里不得做漆料仓库,应专库专放。

8.调料间、粉刷车间应有良好通风,采用防爆电器设备,禁止一切火源,调料间内不应存放超过当日加工所有的原料。

(五)电工的防火要求

1.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操作。

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且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钢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变(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通风,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室无关的物品。

5.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的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6.临时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7.每年雨季前要检查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ω。

8.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9.不可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无骨架的灯罩,灯泡距可燃物应保持一定距离。

10.电线穿过墙壁,苇席或其他物体时,应当在电线上套有磁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绝。

(六)司机的防火要求

1.行车与检修车辆时不准吸烟。

2.检修车辆时要切断电源,不得用草帘当垫子。

3.车辆进库存放时,车头向外,露天存放时,必须存放整齐、按号就位、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堵塞通道。

4.每辆汽车都应设置灭火器材。

5.汽车进入加油站加油时,必须灭火,免除火花引起爆炸式着火。

第5篇 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谈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水源水带水枪

针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 “三禁止、四强化、五必须”工作措施。施工项目部必须行动起来,立即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重点对施工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制度情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等情况进行检查。

人员密集场所

施工须设水带

高层外墙装饰

防火材料分级施工现场

禁止违章吸烟动火

强化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以便随时进行现场处置。施工现场内部,还要借用室内消火栓,铺设消防水带,加强监护。对于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或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应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

高层外墙装饰

防火材料分级

强化建筑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防火规定的执行。去年9月,公安部、住建部联合下发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其他民用建筑,应采用燃烧性能a级的保温材料;采用b1或b2级保温材料的建筑,应按规定分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施工现场

禁止违章吸烟动火

一是禁止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

二是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三是禁止违章动火、违章吸烟和违规操作。

未竣工建筑

禁止设员工宿舍

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职责的落实。施工单位须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施工用电线路管理,及时消除施工作业面的可燃物,落实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严禁在未竣工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强化消防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的提升。针对施工现场用火用电频繁、火灾危险性大等特点,施工单位要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使施工人员切实达到“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烧电焊

必须持证上岗

实施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履行单位内部动火审批手续、必须清除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必须落实专人实施现场监护、必须配置消防器材进行现场保护、必须做到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6篇 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一、易燃可燃材料制度

1、施工现场易然可燃材料多,堆放比较混乱。有些工地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房屋、棚屋之间,建筑材料跺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极大的损失。

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未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制度。比如有的电焊施工无证上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电焊火花很容易引燃施工现场的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工地临时线路多,拉接不规范,容易漏电。现代化的施工,各种电气设备在施工中广泛使用。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跑电或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4、职工宿舍大多是简易可燃临时用房,屋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较多,乱拉电线现象较多,尤其到了冬季,室内使用电暖器、电热毯取暖,用电炉子做饭等,在用火用电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

二、 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逐级落实安全责任。确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各项有效的规章制度,可把防火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与年终考核结合,实行奖惩制度,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平时加强监督、检查,尽可能做到隐患早发现,措施早制定,设施早到位,保证已有的各种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严格施工管理,加强防火措施。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制度。同时要加强临时用电管理,采用合格电线,线路合理,电线不要铺设在可燃物上面,严禁乱接乱拉用电,不用老化电线,避免电气起火。

3、合理布置现场。在进行施工组织时,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要符合消防安全规范。针对建筑施工中的火险特点,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设置消防通道,办公区生活区建筑要设置一定的防火间距,划分明确的用火区,易燃、可燃材料要集中堆放,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仓库要作为防火检查的重点部位,加强日常管理。

4、配全灭火器材,提供消防水源。工程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及设施设备。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电气焊工作点、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要配备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第7篇 建筑施工现场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更好的贯彻上级消防法规、法令的相关要求,加强项目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__项目__年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

《哈尔滨市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gb50656-2022

四、区域划分:

首层大堂、-1层小餐厅和27层以上的精装修部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__精装单位全面负责,总包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裙楼和3~26层的简装修部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总包全面负责。

五、组织机构:

(一)__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__

组 员:__

(二)总包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__

副组长:__

组 员:__

(三)成立项目义务消防队:

队 长:__

副队长:__

队 员: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工人各10名

(四)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责部门;

3.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隐患整改的落实工作;

5.管好辖区的消防设施,所有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备、保养、维修工作,均由物资部负责,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和正常运行;

6.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检查和监督工作由项目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安全部进行协助和参与执行;

7.接到消防事故报警后,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义务消防队和相关人员立即展开救援;

8.因救援需要或为防止事故继续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救援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查清现场情况,做好相应标记和记录,并绘制示意图纸。

9.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六、主要内容:

根据我项目现阶段施工作业具体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管理重点为:明火作业、临时用电、装饰装修、仓库管理和食堂管理。

(一)明火作业:

现阶段,我项目明火作业主要有电气焊施工、防水(喷灯)施工。为保障项目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我总包单位配备专职旁站看火人2名,消防安全巡查员10名。

1.电气焊作业:

1.1电气焊作业前,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总包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1.2电气焊操作工必须是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培训通过,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3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开具《动火证》,若动火部位在__单位所负责区域范围内,则动火人需到__单位的项目部开具《动火证》,若动火部位在总包单位所负责区域范围内,则动火人需到总包单位安全部门开具《动火证》,动火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将《动火证》和本人的电焊工《操作证》一起在作业过程中随身携带,以备随时检查;《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每焊割一次应申请一次;

1.4电焊机启用前,必须由专业的电工进行接电,并对电焊机自身的安全情况予以检查,在确认电焊机和接电均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由专职的电工对电气线路进行安全巡查,并留有巡查记录;

1.5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将动火点周围10m范围内的可燃物品和材料清理干净,禁止与木工、油漆、防水灯等易燃操作施工进行同部位、同时间的交叉作业。

1.6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动火点处设置专职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中途不得离岗,并至少配备2具4kg的灭火器和消防专用水;

1.7电气焊作业结束后或每日下班前,必须对动火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气源,在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动火区域;

1.8进行室外电气焊作业时,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9若电气焊为高空作业时,除做到上述1.1~1.5条要求外,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配挂安全带,必须配备适合作业条件的接火斗或防火布,防止焊花、焊水四溅,引起火灾;

1.10进行气焊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的摆放间距不得小于5米,作业点与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必须立向放置,不得倒地;

1.11进行电焊作业时,每台电焊机必须配备专用的三级开关箱,电焊机一次电源线不得超过3m,电焊机把现长度不得超过30m,接头不得多于3个。

2.防水(喷灯)施工:

2.1防水(喷灯)作业前,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项目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2.2责任工长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前的教育培训,了解掌握防水(喷灯)材料的性能、特点及灭火常识,并做到“三落实”,即: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2.3施工时应划定警戒区,悬挂明显防水(喷灯)作业标识,警戒区内禁止烟火,禁止存有一切易燃材料;

2.4在施工作业区域内设置足量的、灵敏有效的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看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2.5若在密闭的空间或室内进行防水(喷灯)作业时,必须设置排风设备,保持通风良好,设置防爆照明设备,电源线不得裸露,保证充足照明。

(二)临时用电:

1.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项目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2.从事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3.临时电线的接驳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杜绝虚接、虚连,防止打火现象的发生;

4.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塑料线,禁止超负荷用电;

5.电源线路应采用绝缘方式悬吊或穿管保护,严禁将带电线路拖地使用,并防止带电线路浸水,严禁将带电线路在金属物上拖拉、缠挂;

6.不得在配电箱内放置杂物,配电箱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材料;

7.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灭火,严禁用水或其他导电性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三)装修施工:

装修施工分为__精装修施工和自施部分简装施工。

1.__精装修施工:

1.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

1.2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使工人熟练掌握扑灭初起火情的技能;

1.3在各施工作业层和重点防火部位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4各施工作业层易燃材料堆放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周围10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作业,并在材料堆放区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

1.5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1.6电气焊作业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电气焊作业的第1条执行;

1.7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临时用电的第(二)条执行;

1.8木工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1木工作业由木工班组长负责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班组作业人员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扑灭初起火情技能;

1.8.2使用机械设备的电源接驳工作严格按照上述1.7条的规定执行;

1.8.3木工作业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相关处罚规定予以罚款处理;

1.8.4木工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8.5按相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8.6木工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8.7木工仓库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仓库管理的第(四)条执行。

1.9油漆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9.1油漆作业由油漆班组长负责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班组作业人员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扑灭初起火情技能;

1.9.2油漆作业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相关处罚规定予以罚款处理;

1.9.3油漆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9.4油漆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9.5油漆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9.6油漆仓库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仓库管理的第(四)条执行。

2、自施部分简装施工:

自施部分简装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上述__精装修执行。

(四)仓库管理: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库房应用不燃或阻燃材料搭建,库房内和库房外10m范围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库房内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进行保护。

4.库房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碘钨灯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进行照明和取暖;

5.库房内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布局合理;

6.库房内的消防道路保持畅通,材料设备分门别类码放整齐;

7.库房内不准住人或兼做休息室,仓库负责人需离开仓库时,必须切断库房内所有电源;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作业,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五)食堂管理:

1.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分包单位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食堂内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碘钨灯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进行照明和取暖;

4.食堂内至少配备两具齐全、有效的干粉灭火器,食堂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

5.食堂内使用煤气做饭必须有专人看管,使用前检查煤气罐是否漏气,如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禁止打开火源,使用完毕后,关闭煤气罐总阀,做到“人走、火灭、气关”,保障消防安全;

6.食堂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宿舍管理

1.宿舍内禁止做饭;禁止存放和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等大功率做饭设备;

2.宿舍内禁止存放和使用油汀式电暖气、电褥子、碘钨灯等其他取暖和照明设施;

3.宿舍内禁止存有苯板、橡塑保温板、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4.工人生活所需热水由各单位自行统一提供;宿舍内禁止存放和使用电加热棒、电热水壶等其他烧水电器;

5.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将无插头的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将无插头的电线与有插头的电线缠绕在一起后共同插入插座内;宿舍内的照明、插座等设施如有损坏应立即上报我项目部,我项目部将安排专业人员统一进行维修;

6.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头和火柴棒,烟头要随手熄灭放在烟缸或水桶内;

7.宿舍实行早八晚五限电措施,居住人员禁止恶意破坏配电柜和配电箱;

8.对我项目部日常检查工作不予以配合或影响正常检查秩序的人员,我项目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该人进行相应处理或清场。

七、检查整改

1.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主要有自检自查、巡逻检查、定期检查、联合检查、夜间检查等形式。

2.消防安全的自检自查、巡逻检查和夜间检查应每天进行,并有记录;

3.定期消防检查和联合检查时,受检单位派人参加,并主动提供现场消防情况及相关资料,检查完毕后受检单位负责人应在检查隐患记录上签字;

4.各单位对各级消防检查中发出的《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做到定人、定措施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5.隐患整改完毕后,应有回执,由《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的发出单位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八、救援措施:

(一)灭火的基本方法:

根据物资燃烧的原理可把灭火的基本方法归纳为四种,即:冷却灭火法、窒息灭火法、隔离灭火法和抑制灭火法。火场上具体采取什么方法灭火,应根据燃烧物质状态,燃烧特点和火场情况以及灭火器材装备的性能来确定。

1.冷却灭火法:

冷却灭火法的灭火剂主要是水。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可燃物体上,将可燃物温度降低到物体的燃点以下,使之停止燃烧,这是一种常见的灭火方法;火场上除了用冷却方法直接灭火外,还可以用水冷却尚未燃烧的可燃物质,防止其达到燃点而燃烧,可以用水冷却建筑物件、生产装置或容器,以防止其受热变形或发生爆炸。

2.隔离灭火法:

隔离灭火法是将燃烧物与附近可燃物隔离或疏散到安全地点,从而使燃烧停止。隔离灭火法比较适于扑灭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火灾。

3.窒息灭火法:

窒息灭火法即采用石棉被、湿麻袋、湿棉被、沙土、泡沫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的氧含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断绝氧气而熄灭。种种方法适于扑救封闭式的空间、生产设备装置和容器内的火灾。

4.抑制灭火法:

抑制灭火法是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参与燃烧反应,终止燃烧链反应而使燃烧反应停止。要有足够的灭火剂喷射在燃烧区,使用灭火剂参与阻止燃烧反应,在采取燃烧措施时,要同时采取必要的冷却降温措施,防止复燃。

(二)初起火灾的扑救:

1.初起火灾的扑救比较容易,但必须扑救及时、方法得当,合理正确地使用灭火器材,就能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以减少损失。

2.扑救初起的火灾,扑救的基本对策与原则是一致的,无论是义务消防人员或是一般群众,在扑救初起的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3.先控制后消灭是指对于不能立即扑救的火灾,首先要控制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在具备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全面扑救。

4.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先抢救,后抢救一般物资。

(三)电气火灾的扑救:

电气火灾主要是由电器线路和设备本身及其引燃周围可燃物两种。电气火灾的处置重点是防止人员触电伤亡,同时尽快将火势控制住在行灭火,具体做法有:

1.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2.遇到电线落地情形时,要划定危险区域并有专人看管,以免触电伤亡。

3.迅速切断电源,一时找不到总闸时,要剪断电线。

4.正确选用灭火剂进行灭火,电气火灾禁止使用水进行灭火。

(四)一般火灾的扑救:

1.一般明火的扑灭,主要依靠水进行,在风天或缺水的情况下,措施不力,往往会造成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2.以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为主,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

3. 使用有限的水冷却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4. 利用覆盖物来保护邻近的建筑或场所,使其免遭火烧。

5. 扑打飞火防止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6. 若经过初期扑救,火势未见减小,仍然继续扩大和蔓延时,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进行求援。

九、值班值守:

(一) 值班值守人员职责:

1.在值班值守期间,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和上报处理;

2.在值班值守期间,充分掌握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施工作业区域和单位,做好有关消防安全交底工作,做好消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对重点消防部位实行旁站监督;

3.值班值守人员应24小时在岗,保证通讯畅通,不得离岗、脱岗、玩忽职守,因故离开岗位要向主管领导请假,安排替班人员;

4.值班值守人员将本班所做的工作,仍然存在和已解决的问题、接班仍需注意和继续解决的问题等,认真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认真填写好《安全值班交接班记录》,详见下表;

5.凡属于值班值守工作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没有做到而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由当班值班人员负责,如属于应由上一班移交却没做移交的问题,并由此而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则由上一班值班人员负责。

(二)苏州金螳螂精装单位和总包单位分别根据自家单位所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具体施工安排情况安排专人进行各自负责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值守工作,并填写《消防安全值班值守记录表》如下:

第8篇 z建设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初起阶段,主要进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并开始设置料场,搭建临时办公、住宿、仓库等配套设施。此阶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为实施有效管理打实基础。

(1)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2)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

(3)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年12月1日公布实施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其中,报市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查的工程有:国家重点工程;建筑面积2万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建筑总面积10万m2以上的居民住宅工程;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上述范围以外和市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查。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5)严格落实生活及办公区8项基本消防安全要求:

①不得支搭可燃建筑或用可燃材料做隔墙;

②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③生活区应设置不小于3.5m宽的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

④应设置满足消防用水量的消防给水管网及消火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⑤宿舍内吸烟要有防火措施,不得卧床吸烟;

⑥办公室、宿舍区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⑦照明及电气设施应由电工按《规程》安装;

⑧炉火应凭证启用,距床不应小于1.5m,烟窗与可燃物不应小于0.7m,设专人看管,定点倒炉灰并浇水。

(6)落实料场仓库区14项基本消防安全要求:

①不得在工程内设仓库,应专设料场和周转库。

②料场仓库区应设置不小于3.5m宽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

③应按规定设置消防给水,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

④按《规程)安装电气设备。

⑤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⑥不得动用明火。

⑦应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⑧材料码放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库内堆垛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五距要求:垛与屋顶间距0.5m,垛与照明灯具间脚.5m,垛与墙间距0.5m,垛与垛间距1m,垛与柱间距0.1m。

⑨管理室不得设在库内。

⑩夏季应有防爆晒措施。

(11)雨季应有防雨淋、防雷击措施。

(12)库房应确保通风、降温、泄压面积。

(13)防止静电危害。

(14)化学性质相抵触物品不得混存。

四、基础施工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基础施工阶段是工程正式施工的开始阶段。主要进行主体工程的地下基础施工,工程配套的临时暂设设施继续搭建,相关施工机械设施架设并部分投入使用,少数建筑材料进入场地。这一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应侧重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临时给水、用火、用电等。

并落实以下8项消防安全要求:

(1)大型设备安装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2)应有满足用水量的临时消防给水。

(3)暂设支搭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4)应设立禁烟标志。

(5)动用明火应履行用火手续。开具用火证,持有操作证,配备灭火器材,设置看火人。

(6)电气应有专人按《规程》安装,机电设

备应使用电缆线。

(7)保温养护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非燃材料。

(8)应设立消防管理台账,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五、结构施工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结构施工阶段是建设项目施工的关键阶段。用火、用电大量增加,职工人数增多,可燃材料进场,如遇冬季保温材料也将进场,工程废料、包装料大量产生,配合单位及分包单位增加,消防安全管理应全面加强,并落实以下15项消防安全要求:

(1)大型设施安装应符合消防要求;

(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建设工程施工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设置并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3)应严格控制用火,履行用火手续;

(4)严禁现场吸烟;

(5)保温养护应使用难燃材料;

(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易燃可燃材料等不得在工程内存放;

(7)可燃包装拆除后应及时清出现场;

(8)不得在工程内住人;

(9)大型设备要有避雷措施;

(10)电气应按规程安装,使用电缆线,并采取防雨措施;

(11)坚持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训练;

(12)消防安全检查每日应不少于三次;

(13)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4)防水作业要建立并落实专项消防安全措施;

(1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六、装修改造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装修施工是建设项目施工的最后阶段;改造施工比装修施工又增加了拆除原有装修装饰材料,或更换设备等施工项目。在此施工中,施工人员多集中在工程内,交叉作业多,使用火源,电源集中,设备,可燃材料,大量进入工程;油漆作业,废包装、施工废料增多,参观人员增多,极易造成管理混乱,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最关键阶段,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并严格落实以下17项消防安全要求:

(1)严格用火管理;

(2)严禁现场吸烟;

(3)施工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材料;

(4)应每班清理可燃物;

(5)不得在工程内设加工间;

(6)严禁易燃作业与用火作业交叉;

(7)易燃作业要有通风、排风、防静电、防电气火花措施,特别是油漆作业;

(8)电气安装必须符合(规程),不得乱拉电源线;

(9)成品保护,每层应派专人看管;

(10)应根据需要设立现场巡逻队;

(11)应发放并使用“出人证”,不得随意参观;

(12)应配备足够的轻便灭火器材;

(13)不得在工程内住人、办公;

(14)冬季施工不得生明火保温;

(15)应随时检查、发现并消除火险隐患;

(16)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

(17)施工未完不得将设备及家具等存放在工程内。

第9篇 某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范

(一)按国家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沙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 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实施。

(二)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换粉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作业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1)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方可使用。

3)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10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5)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五)

1、组织管理

(1)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酌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防火业务上多请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作现场指导。

(2)在开工时,制定详细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一级技术、质安、设备、保卫部门依次审核,由保卫部门送公司总工程师、防火责任人审批。

(3)施工现场实行分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班组长是各班组防火责任人,对本班组的防火负责。工地防火检查员(消防员)每天班后必须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或汇报。施工现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4)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消防观念。

(5)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张挂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等标牌。

(6)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项目、施工范围,实行“谁施工、谁负责”。

2、火源管理

(1)焊割作业、熬制沥青、等临时动火,必须报公司质安处审批后,方能动火作业。

(2)焊、割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3)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四要”、“一清理”要求。

a、动火前“儿不”:

①、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②、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③、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④、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⑤、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⑥、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⑦、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⑧、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b、动火中“四要”:

①、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②、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并救;

④、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动火后“一洁理”: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4)高处焊、割作业时设专人监焊,落实防止焊渣飞溅、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

(9)装修工程施工期问,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7)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使用时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不少于lom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5m距离,不得露天存放、曝晒。

3、电气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的一切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i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非电工严禁私自拉线接电。

(2)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

(3)严禁使用铜丝或其他不符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电路保险丝。

(4)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车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8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5)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车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金属物上。

(6)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室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

(7)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8)每标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每个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断电。

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4、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不宜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工程确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照防火规定设置,并经公司保卫料或消防部门市批同意后,方能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3天的使用总量。

(2)易燃易爆物品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

(3)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严禁将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仓内存放。氧气和乙炔气要分别独立存放。

(4)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实行限额领料和领料记录本。在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楚动火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内分装、调料;严禁使用乙炔发生器作业。严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气,确须使用时,要严格按防火规定操作,落实安全措施,并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书面同意。

(5)木加工场内木屑、刨皮等必须及时清理。严禁在油漆间、木工棚、及其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取火。

(6)食堂内柴、煤等应堆放整齐,离明火应有足够距离。

5、临时设施及宿舍防火管理

(1)外脚手架采用阻燃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围护。

(2)旅工现场所有搭建的临时设施都必须按防火要求搭建,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单独设置,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临时建筑不得修建在高压架空线下面,与高压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距离。

(3)每间宿舍应设立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贸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5)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

(6)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线上不得挂衣物。

(7)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退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在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9)建建筑物内,未经允许不得住人。

6、消防器材配置与管理

(1)现场设立专用消防用水管网,消防储水池,并配备消防水泵一只,其电线专线敷设。随建筑物设立消防竖管,竖管每层设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

(2)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

况配置――定数量附肖防器材:

a、厨房:配备泡沫灭火机2个、1211灭火机1个。

b、材料仓库:面积在50m’以内,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个,每增50m2增配泡沫灭火机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相应增加)。

c、办公室: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1个。

d、塔吊驾驶室:配备1211灭火机不少于1个。

e、配电房:配备1211灭火机不少于1个。

f、木制作场: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4个。

g、临时动火场所: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1个和其它消防辅助器材。

h、集体宿舍:按每25m2配备泡沫灭火机1个。

i、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4个。非施工层一般按每一楼层在楼梯口设置二只灭火器。

(3)消防器材选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灭火机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m保持放置点通道畅通。

(4)施工现场由消防没员负责对消防设备、器材保养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期换药(泡沫灭火机药剂有效期为一年,1211灭火机总重量不少于瓶体标明总重量的十分之一),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使用。

(5)对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绘制平面示意图,挂在施工现场明显的地方。

第11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监督管理措施

1.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实行治安、防火责任制。

2.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相应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现场消火栓要经常性地检查,消防器材3m之内不准圈占它用,并有明显标志。

3.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物品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需开具“用火证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化,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

6.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保卫制度,强调严格执行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会客、留宿制度。

7.携带物品、材料进出场需经门卫验证后方可通行。

8.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办齐手续,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其他治安灾害等项工作,遵纪守法。

第12篇 施工现场 消防治安管理方案

为了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和按期交工,根据公司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整个工期及工程质量做出的布置确保工程顺利按期完工,使广大职工在施工中,不发生政治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特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成立以项目经理部经理 同志的主任的消防治安领导委员会,组织消防治安工作。<名单附后>并设专职的消防保卫干部,负责日常检查监督整改工作。

2、 在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下,每50人以上的施工队设专<兼>职消防治安员一名,并设立以下三个小组。

(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2)治保会安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3)义务消防队组织<名单附后>。

3、 建立每晚干部消防治安值班,坚守岗位,记录清楚。

4、 值班巡逻由8名护场人员担任。

5、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上墙。

6、 建立健全的消防档案、预案、台帐、记录清楚以备查阅。

7、 消防保卫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分析会,分析总结本月消防治安情况,布置落实下月的消防治安工作。

8、 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两次务实会,分析前15天的消防治安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后15天的工作,并对工人加强消防治安知识教育,提高工人时刻纠违章,处处查隐患的自觉性。

二:消防治安委员会及领导小组的任务。

1、 全面领导负责施工现场治安、消防、保卫工作、根据公司<施工现场 消 防、治安管理规定>认真抓好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并布置检查落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文件精神。

2、 定期召开分析会议,研究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火险隐患及治理隐患问 题,根据现场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专项消防保卫工作。

3、 现场消防保卫部门,组织护场人员,各治安、消防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提示消防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施工现场消防治安形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4、 每月向工人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示整改措施或建议,追查处理各种违章案件和事故。

5、 配合生产、质检、安全、技术等部门搞好隐患预检和整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同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搞好联防,消防配合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秩序。

6、 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实习,提高队员消防意识,做到平时遇火能救的自强能力,具备“三知”“三能”“三会”,即<知任务、知本工种危险部位、能检查发现问题、能宣传防火知识、能扑救初起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维护保养器材、会报警>

7、 每月组织全员进行一次消防、治安法规知识等安全教育和分别对重点工种进行教育培训,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以备查询。

8、 每年对安全,重点工种进行两次治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操作。

三: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 现场实行出门条制,严格登记把关,检查以项目经理 “一支笔”签字放行各类材料出场,安全实行挂牌出入证管理。

2、 计划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严格进行摸底检查,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注册登记,严禁使用童工、残疾、聋哑、呆傻和无技术女工,外包队人员配齐三证:身份证、做工证、暂住证。

3、 参加该工程的施工人员,入场前都要进行“四防”教育,使每个职工认识清楚和熟悉施工现场的各种治安、消防常识,达到制度明确,做好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4、 对设在现场的配电室、重点料具库部位要配备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人员操作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定期检查,及时整改隐患漏洞。

5、 对工程要害部位及成品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的原则,实行定人、定点、定岗位管理,签订责任书,一管到底。

6、 建立健全治安防火档案,搞好资料积累,对施工现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隐患都要认真处理并整理存档检查。

7、 该工程留出入口四个,围墙保持坚固完好,符合防盗高度,护场人员2小时值班巡逻。办公室,临时仓库的门窗要牢固,现场不准留宿闲杂人员、家属、小孩一律不准在现场居住。

8、 施工现场严禁打假斗殴,禁止聚众赌博,严禁偷看黄色录像和黄色书刊,外包队必须按指定地点和房间居住,不准乱住和随意隔挡。

9、 主动与甲方基建部门,保卫部门取得联系,争得他们对现场保卫工作的支持,共同做好保卫工作。

10、处理不了的现场治安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遇有外宾参观录像,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通知现场保卫人员,否则不准入场,上级检查团也必须接受门卫检查,严格遵守现场门卫制度。

四: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制度

1、 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管理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工作的指示,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用各种形式宣传教育职工,做到人人纠违章,处处查隐患,隐患不过夜,防患于未然。

2、 每月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法规常识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每年进行全员消防安全知识考核2次合格后方准上岗施工

3、 每月对电工、电气焊工、木工、防水工、油漆工等进行对口教育半天,每季度考核一次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

4、 现场严禁支搭易燃材料。乙炔瓶不准进入楼内存放,用随进,不用立即运走。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材料和易燃物品,现场木工、油漆工、电焊工、煤炉房等专项固定工作区,要有安全作业的规章制度和防火负责人名单。现场易燃材料要分类码放,定期检查,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5、 现场架设照明线路,安装各种电器设备,严禁使用电炉、典钨灯、热水器等器具。必用时经公司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设专人管理,专项专用。

6、 加强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证由现场消防、保卫部门统一签发现场审批不得超过一天期限,当天使用当天审批。电器焊必须持证上岗,有用火证。具有消防器材和灭火用水并专人看火。焊前焊后检查无着火危险后方可下班。

7、 施工现场要设吸烟室,专人负责,配有标志、烟头箱、备水桶等。施工现场杜绝违章吸烟,违者罚款。

8、 现场高大机械、电器设备和高层建筑,雨季要有防雷措施,防止雷击着火。

9、 现场周围设地下消防栓座,楼内设消防栓管座循环管路直径不小于100mm,并配有足够数量的水袋、水龙头和水桶等灭火器具。结构施工阶段每100㎡备1只灭火器材,重点部位每10㎡备一只灭火器材,但不能少于四只。地下消防栓处有红灯示警。其他消防设施器材标志明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器材完好无损,灵敏有效,并随施工进行及时增配调整。

10、 保证施工现场消防环形通道,回车地每天畅通无阻。地下消防栓周围3米内无杂物。水泵房专人值班,保证每天消防用水。现场消防用水临电线路应接在总配电箱的上端,确保泵房用电常通。

11、全面落实各级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重点部位挂牌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严格奖罚制度,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12、义务消防对每月学习训练各一次,时间为一天,每季度总结评比一次,做到“三知”“三会”“三能”。随施工进度和季节变化及时制定出相应的消防安全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13、在施工工程楼内不准住人,不准设仓库,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半成品。

14、重点部位防火要求:

(1)木工间:封闭管理,不准用易燃物品围挡,要求挂牌,专人管,有防火制度,由不少于4只消防器材和备水,有消防安全书面交底和防火协议书。非本工种不许操作。不准吸烟,不准明火作业,活完场清,废料回收,不准与砂轮机同时操作。

(2)木料场:专人管,专人整齐,高度不得超过1.5米,垛距不小于3米,有两组以上消防器材,禁火标志醒目,周围无火源火点。

(3)料库:专人管理,有防火制度,禁止标志提醒,每库配备灭火器材4只料库不准住人,材料,工具分类按规定码放。易燃危险品单库分保管。领退手续齐全,日清月结,账物相符。严禁使用照明灯,门窗齐全坚固,通风良好。严禁吸烟和闲杂人员入内。

15、消防工伤要纳入生产管理,与施工生产“五同时”。

16、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有权利制止一切违章违纪,实施处罚直至停工。

第13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消防管理措施(4)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消防管理措施(四)

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1)、电气线路过负荷引起火灾

线路上的电气设备长时间超负荷使用,使用电流超过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这时如果保护装置选择不合理,时间长了,线芯过热使绝缘层损坏燃烧,造成火灾。

(2)、线路短路引起火灾

因导线安全步距不够,绝缘等级不够,所久老化、破损等或人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强大的短路电流很快转换成热能,使导线严重发热,温度急剧升高,造成导线熔化,绝缘层燃烧,引起火灾。

(3)、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

导线接头连接不好,接线柱压接不实,开关触点接触不牢等造成接触电阻增大,随着时间增长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后增大了接触电阻。电流流过电阻时,会消耗电能产生热量,导致过热引起火灾。

(4)、变压器、电动机等设备运行故障引起火灾

变压器长期过负荷运行或制造质量不良,造成线圈绝缘损坏,匝间短路,铁芯涡流加大引起过热,变压器绝缘油老化、击穿、发热等引起火灾或爆炸。

(5)、电热设备、照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

电炉等电热设备表面温度很高,如使用不当会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等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

(6)、电弧、电火花引起火灾

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

施工现场由于电气引发的火灾原因决不止以上几点,还有许多,这就要求用电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检查,可以说是可以预防的。

2、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针对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制定出有效的预防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线路上出现长期过负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涮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6)、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10)、设有消防设施的施工现场,消防泵的电源要由总箱中引出专用回路供电,而且此回路不得设置漏电保护器,当电源发生接地故障时可以设单相接地报警装置。有条件的施工现场,此回路供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供电线路应在末端可切换。

(11)、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12)、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2.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12.2、当电源线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12.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第14篇 厂房施工项目消防管理措施

厂房施工项目消防管理措施

现场设立消火栓,并设昼夜的明显标志。库房等重点防火部位,布置干粉灭火器,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

易燃物品库门前设烟火警告标志,严格领料制度,照明线路安装符合防火要求。

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开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有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

建筑物内不准随意堆放物料,不准随意在内居住。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储存易燃、易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进度和作业计划分期分批进退场,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作业,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灭火方案,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易燃、剧毒物品应分类专库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时,应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禁止在在施工程内储存及进行分装与调料。

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产生的火花。施工人员不得推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该场所,不得穿化纤服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数量或面积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风不良场的操作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气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

施工场所安装电气设备和照明灯时,采用防爆等级与现场相适应的电气设备和照明灯。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周围交叉操作。

用火、用电管理

进行电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证当日有效。

进行电作业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认真落实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进行监视,随身携带灭火用具。

用电管理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实施细则。使用电热器具,必须经过批准设专人负责管理,冬季施工保温,取暖大面积采用电热设备时,应制定详细方案,报消防保卫部门备案。

第15篇 大楼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信息大楼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施工现场义务消防组织系统

本工程工地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以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3人。

(1)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专职安全员为副队长,队员占施工人数的5%以上的义务消防队。

(2)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防火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省市消防条例和消防规定及公司制订的防火管理制度。

2、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持证上岗并经动火审批;由作业班组提出动火申请、项目安全员检查其防火措施合格后签字方可动火作业。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7、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主体建筑内严禁住人。

8、施工现场严禁任意吸烟。生活区内设吸烟处,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1、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刷涂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2、现场设立专用消防用水管网,消防水源,并配备消防水泵一只,其电线专线敷设。随建筑物设立消防竖管,竖管每层设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每一楼层在楼梯口设置二只灭火器。木工房、食堂、仓库、宿舍等处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13、加强消防重点部位的巡逻检查,如木工房、宿舍区。

14、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上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15、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1)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得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化学材料存放点设置相应的灭火器具,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2)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3)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4)灭火以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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