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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确保建筑工地电气作业安全的重要规范,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电气设备管理:包括设备的采购、验收、登记、维护保养和报废处理。

2. 电气作业人员资质:要求所有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书,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3. 电气设施安装与拆除:规定了电气设施的正确安装、使用、检查和拆除流程。

4. 线路敷设与保护:明确电线电缆的敷设标准,强调接地、防雷、防火等措施。

5.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制定应对电气故障和火灾的应急预案,规定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安全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保障人员安全和防止电气火灾。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

1. 实施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2. 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定期的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3. 严格执行电气作业规程,禁止违章操作,确保作业过程符合安全标准。

4. 设立专人负责电气安全管理,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5. 建立电气设备档案,跟踪设备状态,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清单

以下是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主要清单:

1. 电气设备清单:记录所有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购置日期和检验周期。

2. 电气作业人员资质证书清单:列出所有电气作业人员的姓名、证书类型和有效期。

3. 安装与拆除记录:详细记录每次电气设施的安装、使用、检查和拆除情况。

4. 线路敷设图:标明电气线路的走向、接线点、保护措施等信息。

5. 应急预案:包括电气故障处理步骤、疏散路线、救援联系方式等。

6. 安全检查表:列出定期安全检查的项目和标准,供管理人员参考。

7. 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记录发生的电气安全事故及其处理结果。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旨在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确保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请各部门负责人严格遵守,确保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规程

4.1各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源,必须从变压器计量箱接线端头,连接到相应负荷的配电装置上,合理分布各用电负荷。

2配电装置必须固定,并能防雨防外来物砸坏。使用的电线必 须绝缘良好,禁止使用裸线。

3配电装置应安装相应的保护,且动作灵敏。所有的刀闸、盒、盖完好,使用专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导线代替。

4电源线出线,必须架空。跨越施工区架空高度在5米以上,一般架空高度在2.5米以上。

5凡人体可能触及的道路、作业施工现场及其他用电场所,禁止使用裸线搭接电源。

6各施工单位在业主的统筹下,合理用电。电源点的搭接须经监理和业主同意,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将电源外接、转接;凡经同意搭接的施工用电电源,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相邻单位的电源。

7各施工单位对所属区域的电气设备、电源线路负责,避免用电中的人身和设备事故。

8各施工单位敷设的横穿临时道路地下管线,必须增加绝缘管保护,使线路不受破坏,导致电击人、畜事故发生。临时施工用电在工作结束后,必须当日拆除。

9无论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高压设备发生意外,应及时报告业主及供电部门,不得擅自更换高压保险或私自拆除高压电气设备。

10禁止使用非标准的电器取暖、加热设备;人员离开办公、生活场所,必须切断电源。

11加强施工及其他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禁止在电线上晾晒衣物;禁止以电杆为支点安装其他设备,防止造成人为触电事故。

12各施工单位,对电气设备、电源线路,必须做到勤巡视、勤保养、勤维护。对用电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各单位必须立即实施,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

13各参建单位在所使用的高压设备处,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防止电气设备着火后,事故继续扩大。

14高压线路突然停电,用电单位必须立即与供电部门和东庄水利枢纽现场管理处联系,不得在未判明停电原因前,检修电气设备、线路,以防线路突然送电造成触电事故。

15禁止未受过专业培训、不懂用电知识的人检修或安装电气设备,搭接电源。

16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处以经济处罚如下:

(1)计量箱接线端,搭接不符合安全要求。没有固定、安全可靠的配电装置,该变压器不得带电供电,并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500元。

(2)配电装置无安全防护措施,使用裸线连接,必须责令停止供电,并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500元。

(3)配电装置盒、盖缺一处,处以罚款100元。用导线代替保险丝,每处处以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每延迟一天,增加罚款100元,直至整改符合安全要求。

(4)跨越施工道路的架空线低于5米,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一般架空线低于2.5米,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5)凡在人体可能触及的施工作业面,使用裸线搭接电源,处以5000元罚款,并立即拆除。

(6)将施工用电转接非指定用途,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并立即拆除;未经允许将相邻单位用电私自拆除,除承担由此而造成对方的损失外,一次处以5 000元罚款。

(7)各施工单位不按照安全用电规定用电,造成高压设备损坏、线路失压,以及其他用电单位失电或其电气设备损坏,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外,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8)埋设地下的管线,绝缘损坏,造成伤人、畜事故,除赔偿损失外,处以1000~5000元罚款;临时用电当天未拆除,造成后果的,除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外,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9)办公、生活场所,因安全用电不当造成事故的,处以罚款2000元。

(10)电源线路上晾晒衣物,以电杆为支点安装其它设备等,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并立即整改。

(11)电气设备没有配消防器材,限期补充,延迟一天罚款100元,直至符合要求。

(12)擅自拆卸高压设备部件,处以罚款10000元,并责令立即恢复。

(13)未经培训的人员,乱搭乱接电源、电气设备,造成用电事故的,除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外,处以5000元罚款。

(14)凡经监理、业主认定,对不符合安全用电的整改意见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500元。

第2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法规,加强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开展,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t 46-2005)和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二条 用电安全管理

(一)项目部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380/220v三项五线制的tn—s低压电力系统,员工生活区采用36v安全电压。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各作业队电工对本队的安全用电负责。

(三)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安装、维修或拆除施工临时用电时,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并做到持证上岗,非专业电工禁止操作。

(四)电工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

2、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负荷线和开关箱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解决。

5、移动和拆除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

6、负责建立和管理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

(五)施工临时用电实行定期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各施工队每周进行综合检查,电工应每日进行巡查。

(六)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第三条 施工用电防护

(一)危险地点设置围挡或防护网,悬挂警示标志。当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应采用停电、迁移线路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二)接地:采用tn—s保护系统。变压器处、总供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作重复接地。接地线使用多股软芯线、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三)接零: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导电体,应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保护零线使用绿/黄双色线。

(四)防雷:高于20m的机械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

第四条 电路及电闸箱

(一)电缆线路: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供电全部采用电缆线路。电缆干线采用架空和埋地敷设,避免机械损伤和腐蚀。电缆埋设应穿管保护,出入地面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二)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控制。总配电箱设在电源处、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集中的地方,开关箱设在用电设备处,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大于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大于3m。

2、固定式电箱的底部与地面的距离应大于1.3m,移动电箱到地面的距离应大于0.6m。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准有外露带电部分。

5、配电箱、开关箱应作接零保护。

6、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三)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完好齐全,不准使用不合格电器。

2、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是天津市建委认证通过的推荐产品。

3、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设备。

4、开关箱与分配箱的额定值、动作值相适应。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5、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6、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格用插销连接。

第五条 用电设备

(一)选用的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符合国家标准。设备在做好保护节零的同时,还要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装设隔离开关。

(二)桩机机械:潜水钻机的电机应符合国标的规定;负荷线应采用防水电缆,长度大于1.5m,不得承受外力;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对潮湿场所的要求。

(三)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四)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防潮的地方。使用专用电焊机开关箱。

(五)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选用ii类电动工具,并使用符合要求的漏保。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适用前作空载检查,所用电缆线必须是护套铜芯软电缆,并没有接头。

第六条 照明

(一)生活区照明使用36v电压。施工区照明使用220v电压。

(二)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保护。

(三)电器、照明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

(四)施工现场使用碘钨灯照明时,应选用木杆,高三米、固定并保护接零。

第七条 奖罚

(一)每月安全用电大检查的优胜单位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检查优胜单位的电工给予300元的奖励。

(二)月综合大检查的最后一名罚款2000元,倒数第二名罚款1000元,电工罚款300元。

(三)日常安全用电的处罚按下表执行:

序号

条款

定性标准

罚款标准(元)

违章单位

违章个人

1

未经项目部许可私自在总供电箱接电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2

无证上岗、非电工操作施工用电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3

动力线不实行“三相五线制”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4

不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5

不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6

用电设备不实行“接零保护”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7

电箱无锁和乱拉乱接电源线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8

施工和生活区引入线有裸体线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9

使用非标闸箱及无闸箱开关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10

烧电炉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300~500

11

电线直接插入插座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300~500

12

现场使用碘钨灯安全高度不够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3

现场使用碘钨灯灯架为导电体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4

电闸箱距地面高度不够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5

分配电箱一闸多路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6

开关箱一闸多机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7

配电不足三级控制二级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8

漏保开关上口接电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9

埋设电缆不穿管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0

出入地电缆不穿管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1

现场使用二芯护套线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2

电缆线拖地及混乱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3

工地无电工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4

电工不持证上岗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5

使用热的快烧水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6

使用电热毯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7

其他方面用电违反规定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第3篇 高层楼群施工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严格执行部颁标准,施工区域实行tn-s系统,漏电保护达到二级保护。

健全用电管理制度,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作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做好漏电保护湿作业及现场移动照明均采用安全电压,值班电工要了解和掌握全部电气设备状况及用电线路走向,晚间施工设立足够照明。

电工正确穿带防护用品,严禁酒后操作,禁止带电作业,严格按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电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敷设和验收。

所有用电设施外壳必须接零,高大金属架体必须安装避雷装置,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机电设备,电闸箱要设防护上锁,机电设备设有效防雷、防雨,保护措施。

所有电闸箱都必须采用专用配电箱,须有编号系统图,闸具应标明用途,配电箱标明负责人。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材料和电气设备。

第4篇 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施工项目安全用电管理,做到现场施工用电的“三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规范了施工项目安全用电管理的规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的有关规定。

2.本办法根据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深圳市安监站《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制定。

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建项目。

二、施工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与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

2.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杜绝混用。

3.施工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两级保护(总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配置漏电保护器),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制。

4.配电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统称为配电箱。配电箱内电器装置的选择,必须是建设部推荐的合格、可靠、完好的产品。

5.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载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饿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应,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6.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匹配。

三、施工项目安全用电

1.施工现场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设备,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内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2.在正常情况下,用电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其截面应不小于2.5㎜2的绝缘多股铜线。

3.专用保护零线的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直接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不得用铝导线做重复接地线。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与潜水泵电机的负荷线长不得小于1.5m.,与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不大于5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固定的支架上,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

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应保持整洁,所有配电箱应有门、锁。

7.旋转臂架式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凸出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8.施工现场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井字架等,除应做保护接零外,还必须按规定做重复接地(由箱内引出pe线与重复接地线相连,即相当于pe线与用电设备外壳连接,从而解决了接零保护问题)。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体(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

9.电焊机二次引出线宜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m,使开关箱和电焊机处于操作人员可监护视野范围之内,当电焊机发生非正常现象或故障时,便能及时切断电源,防止酿成更大事故。

10.夯土机的负荷线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应不大于50m,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11.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绝缘软电缆,采用配套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手持电动工具使用1类手持电动机工具应戴绝缘手套,需要移动时,必须先切掉电源。

12.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橡皮软电缆内,其截面不得小于1.5㎜2,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

13.现场照明室外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3米,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米。照明供电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室内高度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

14.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和易触及的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压不大于12伏。

15.现场供电照明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供电,不准采用绞织线;危险场所及采光较差的加工场所或通道、楼梯口及宿舍等必须设置照明。

四、开关箱

1.开关箱应装设隔离开关、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功能,则可不设熔断器或自动开关。

2.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并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处。在任何情况下,漏电保护器只能通过工作零线,而不能通过保护零线。

3.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固定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上。箱内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应通过其接线端子板分设连接。配电箱的金属箱体、电器安装板、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保护零线端子板做保护零线。

5.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6.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要合理配置,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7.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如接触器、自动空气开关等。

8.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箱中导线的进、出口应在箱体的下底。进、出口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湾,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进入箱体内的电源线应固定,严禁用插座连接。

9.室外电箱应采取防雨措施。现场所有电箱应该名称和编号齐全,电箱内各用电回路要有明显的识别标志。

五、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pe)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连接。

3.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做它用,更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作负荷线。

4.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架空敷设的间距不大于12米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平方毫米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平方毫米的绝缘铝线。

5.放电机的控制屏(台)两端,应于重复接地和保护零线做电器连接。

6.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六、施工项目机构人员与职责

1.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负有组织、领导、协调、督促、检

查的责任,并保证本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具体措施,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施工项目应设置适应施工生产需要的用电管理机构,配备用电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3.工项目电工实行班组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

4.施工项目用电管理工作必须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业务和技术指导、监

督、检查和考核。

七、电器管理员岗位职责

1.应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全部资料、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

气防火措施。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报告。

3.负责技术交底资料。

4.做好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

5.建立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和调试记录。

6.做好接地电阻测量记录。

7.做好电工班组值班制的《电工日记》和每天循环检查、维修的《巡视维修工作记录》。

8.针对施工生产的变化和存在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下达班组,并监督实施和验收资料。

9.配电箱的分台账。

10.电工作业人员花名册。

11.施工现场用电检查评分标准(检查用)

12.电气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施工项目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用电检查和抽查,并将检查资料存入档案管理。

八、施工项目电气管理人员职责

1.根据工作的划分,采取由公司电气管理而宁愿具体指导,指定专职或兼职电工班组长代理日常工作,使工作落实人头上,管理安全用电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等规定,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每台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制,确保安全用电。

3.参见投标工程和新开工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负责组织现场有关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督促电工班组按设计架设施工用电线路,并根据施工进度组织采取分段验收。

4.参加标准电箱、漏电开关选型,并将选型的相关资料上报设备部、质安部,获得批准后方可采购。

5.负责督促、检查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对电气装置要合理使用和维护保养,组织参加电气设备故障的排除和隐患的整改,以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根据施工生产的变化,针对施工用电不规范行为及时提出书面措施下达班组。

7.检查电工班组《电工值班日志》和《电工巡视维修工作记录》、《接地电阻测量记录》,完善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8.负责组织完成机械的电气装置检修并进行验收。

9.按照《施工现场用电检查评分标准》,进行安全用电检查评分。

10.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用电检查,开展业务竞赛评比活动。

九.电工班组长岗位职责

1.在电气管理人员或项目指定机械员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种规章制度,管理电工班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全班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确保安全用电。

3.带领全班人员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正确完成线路架设和配电装备布置,达到验收合格。

4.每日坚持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带领全班人员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和值班制,高质量、高效率服务于施工生产。

5.带领全班人员做好《电工日志》、《电工巡视维修工作记录》和《接地电阻测量记录》等工作,完善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6.组织全班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执行《规范》和判断、排除故障的技能。

7.参加公司组织的

第5篇 施工安全用电技术管理措施

施工安全用电技术管理措施

1 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为了巡视人员的安全,在观察家要做好。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 次。

(3)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 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 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9)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 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 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 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假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e. 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②电缆

a. 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 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 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 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平行 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 0.10 0.50

控制电缆之间 -0.50

城市街道路面1.000.70

建筑物基础(边线)0.60-

排水沟1.000.50

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 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 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 系统。即在tn-s 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村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 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s

16

s<35s/2

(2)防雷保护:塔吊、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 欧姆。

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延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开关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循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

(2)熔断器和插座

a.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b.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c.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d.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e.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一类电气设备应先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a.本标段工程选用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电动工具上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 的漏电保护器。

b.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c.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d.移动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e.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 台开关接2 台以上电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头控制,其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f.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需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g.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强上。

(4)电焊机

a.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b.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 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c.电焊机的外壳有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 殴。

d.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e.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不宜大于5m。

f.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塔吊及提升井架

a.塔式起重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吊身设置两个探照灯,给予工作面上投光,以便夜间施工。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b.提升井架在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6)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a.平板振动器及水泵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应小于0.1s。

b.在潮湿的环境时,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照明

(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3)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照明线,除橡胶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孔,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臂时应套绝缘管。

(4)照明电源线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挂在金属架上,在脚手架上空装临时照明时,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5)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应有保护罩。

c.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d.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e.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和接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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