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是确保工地作业安全、减少事故风险的关键环节,它涵盖了从设施规划、安装、使用到维护、拆除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施规划:在项目初期,需根据工程性质、规模及施工环境,制定出合理的安全防护设施布局方案。
2. 设施选择: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安全防护设备,如防护网、安全帽、安全带、脚手架等。
3. 安装与验收:设施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在完成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确保其稳固可靠。
4. 使用与维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防护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培训与教育:对所有工人都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6. 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安全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的核心。为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 预防为主:通过科学的设施规划和严格的使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全员参与:所有工作人员都应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3. 不断改进:定期评估设施的安全性能,及时更新老旧设备,提升防护效果。
4. 责任明确:建立清晰的责任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提高安全管理效率。
以下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的基本清单:
1. 设施清单:列出所有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名称、型号、数量、存放位置等详细信息。
2. 检查记录:定期进行设施检查,记录检查日期、发现问题、处理措施等,确保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 使用登记:记录设施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部位等,便于追踪管理。
4. 维修保养记录:记录设施的维修保养历史,包括维修日期、故障原因、修复情况等。
5. 培训档案:保存所有工人的安全培训记录,包括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
6. 应急演练记录:定期进行应急演练,记录演练过程、效果评估及改进措施。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的执行,旨在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保护每一位工人的生命安全。各层级管理人员需严格执行,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共同营造安全、高效的施工氛围。
第1篇 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办法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确保各作业人员及时佩戴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项目机物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购置:项目机物部编制需求计划,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1.批量材料:由分管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三、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四、发放领用
1.基本原则是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但劳动保护用品非正常损耗且属于个人责任的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2.各消防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就要及时更换。
3.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焊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发放。
第2篇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办法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确保各作业人员及时佩戴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项目机物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购置:项目机物部编制需求计划,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1.批量材料:由分管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三、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四、发放领用
1.基本原则是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但劳动保护用品非正常损耗且属于个人责任的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2.各消防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就要及时更换。
3.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焊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发放。
第3篇 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1、安全防护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整个工程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应分区、分层、或分类型,落实多人负责管理,责任人应经常巡视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随手可纠正的应立时纠正,必须经作业班组进行整改的,应及时通知有关班组进行整改。
2、分包施工单位作业区,在分包队伍施工前,项目部应向分包单位办理有关安全防护设施的书面移交手续。
3、在向分包单位作进埸安全技术交底(书面)时,应说明分包单位对现埸有关的安全设施负有维护责任,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安全设施时(如洞口盖板、围栏等),分包单位应在作业完后及时恢复安全设施至原有状态。
4、现埸安全管理人员应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施工区的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履行总包的安全管理责任。
5、现埸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须经项目技术负责批准同意方可拆除。
第4篇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志管理规定
1、为了使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得到有效使用和布置,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施工安全设施和标志使用的归口管理。负责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使用安全设施和标志。
3、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设施使用计划、安全设施、标志产品的采购、收存、保管、使用,对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的使用、维护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环保部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编制工程安全防护设施计划,并上报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当施工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由安全环保部提出整改要求。
5、各施工单位负责自身施工区域内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领取、设置及维护管理,公用区域大型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困难位置的设施)的设置任务由项目经理部调度安排。
6、 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完善,做到“在边就有栏,有洞就有盖,交叉作业隔离,安全通道有封闭,高空作业下方有安全网”。
7、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后,安全环保部应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组织定期检查,将查出的问题对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复查整改结果。
8、.安全防护设施谁使用谁负责维护。常用安全设施被损坏不能使用,由使用该设施单位负责进行维修。
9、因施工作业需要移动、拆除或局部拆除公用安全防护设施或其它施工作业单位设施的,应事先上报安全环保批准后实施。施工完毕或停工后时,施工单位负责安全设施的恢复。
10、配合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设施在作业完成后,施工队上报安全环保部同意后,施工队应该及时拆除设施,并清理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完好的应交安全环保部收藏备用。
11、安全环保部负责根据使用安全标志的标准,提出安全标志的制作委托计划或采购计划,上报项目经理批准。有触电风险的场所应当使用绝缘材料制作安全标志牌。
12、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94-82《安全标志》的要求,不得在安全标志牌上加企业标志或其它文字、图案、符号。发放时要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13、安全标志应重点考虑在风险场所及风险作业区域的使用(包括生活区)如道口作业、特殊风险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带电区、带电或运转设备处等。
14、安全标志应设在醒目、与安全有关的地方,并使人们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理解它所表示的内容。
15、如发现安全标志变形、破损或图案脱落、变色,使用单位负责修整或更换。
16、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维护进行监督、指导。
第5篇 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措施
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1、安全防护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整个工程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应分区、分层、或分类型,落实多人负责管理,责任人应经常巡视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随手可纠正的应立时纠正,必须经作业班组进行整改的,应及时通知有关班组进行整改。
2、分包施工单位作业区,在分包队伍施工前,项目部应向分包单位办理有关安全防护设施的书面移交手续。
3、在向分包单位作进埸安全技术交底(书面)时,应说明分包单位对现埸有关的安全设施负有维护责任,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安全设施时(如洞口盖板、围栏等),分包单位应在作业完后及时恢复安全设施至原有状态。
4、现埸安全管理人员应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施工区的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履行总包的安全管理责任。
5、现埸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须经项目技术负责批准同意方可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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