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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工程管理制度8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通风工程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通风工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设计与规划、设备采购与安装、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安全规定、节能措施以及应急处理机制。这些环节涵盖了通风工程从初期设计到日常运营的全过程,确保通风系统的高效、安全、环保运行。

流程

1. 设计与规划:依据建筑用途、环境条件和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通风系统设计方案,包括风量计算、管道布局、设备选型等。

2. 设备采购与安装:按照设计要求,采购符合标准的通风设备,如风机、过滤器、风口等,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确保设备性能稳定、连接牢固。

3. 运行管理:设立专门的运行班组,负责日常通风系统的启停控制,监测系统运行参数,保证通风效果。

4.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检查、清洁和润滑,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防止设备故障影响正常运行。

5. 安全规定: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电气安全、防火防爆、噪音控制等方面,确保人员和设施安全。

6. 节能措施:通过优化运行策略、采用节能设备、设置自动控制系统等方式,降低能耗,提高能效比。

7.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故障或事故,如设备损坏、火灾等情况,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减少损失。

重要性和意义

通风工程是保障建筑物内空气质量、人员健康和生产安全的关键。良好的通风管理制度能:

1. 提高系统效率:规范的操作和维护能确保通风设备始终处于最佳状态,提高空气交换效率,满足室内环境需求。

2. 确保人员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有毒气体泄漏等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3. 节省资源:通过节能措施降低运行成本,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理念。

4. 提升企业形象:一个完善的通风工程管理制度,反映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对员工健康的重视,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感。

通风工程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员工福祉的重要保障,对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通过严格执行这一制度,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安全、舒适、节能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通风工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通风设施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一、职责分工

l、通风部门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劳动组织及业务管理工作。

2、通风部门检查组长负责工程达标及月底工程量考核、结算工作。

3、通风部门主任工程师负责工程质量及工程标准化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

4、防尘抽放队长负责全队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施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强化现场管理。

5、防尘抽放队生产副队长负责现场“双标”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职工正规操作、劳动纪律、检查处理隐患事故,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队长汇报,协助队长开展工作,队长不在时,执行队长职责。

6、密闭组长负责全班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材料消耗和用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队级以上领导的安排、岗位正规操作,组织好班前、班后会,负责向队长及以上领导汇报工程质量及安全隐患情况。

7、防尘抽放队技术副队长负责验收、整理地面资料,要求图文清晰、准确,负责检查验收井下每道密闭工程施工情况,并负责向通风处领导汇报。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8、闭墙厚度及两邦掏槽必须符合规程、细则要求。

9、闭墙墙面要平整,无裂缝,无重缝,无空缝,无漏风。

10、闭墙前后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邦,无冒顶,无杂物堆积,无淤泥,积水。

11、闭墙前应设栅栏、警标及检查牌。

12、垒风门时,除执行行车及通行车辆要求外,尽量选择坡度小,顶板完整的地点垒砌。

13、风门能自动关闭,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框要有35°的倾角。

14、电缆通过风门,电气设备峒室的隔绝墙时,必须有穿墙过线管保护,并且只能穿过单根电缆,同时按规定封堵严实。

15、对于防尘抽放队所闭的闭墙工程,要从严要求,坚决不能用煤做材料筑墙,工程验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

三、检查管理制度

l6、防尘抽放队技术副队长每两天跟班检查一次密闭工程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7、防尘抽放队队长每5天对井下已施工的工程质量和其它设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合格工程或因矿压压损的工程,推倒返工或加闭修复。

18、通风队测风员下井测风除完成各自的测风任务外,还要巡查沿途巷道中的密闭工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调度,由通风调度通知防尘抽放队进行修整。

19、通风部门人员下井,除检查通风系统和查处“三违”外,必须详细检查沿途各道密闭工程情况,发现变形,倒塌等问题,必须立即汇报通风调度,由防尘抽放队安排专人及时予以修正或重新施工。

20、通风部门检查组除进行自己的正常检查“三违”工作外,必须对沿途密闭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分析处理。

21、通风部门领导,每周组织各队抽调人员,对施工工程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对该工程进行编号,列入结算工程,否则坚决不予验收,责令其返工。由此造成的费工、费时、费料,组织分析,对照责任人进行处罚。

22、安监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有权对井下通风密闭工程进行检查,对于不合格的工程,有权组织分析,限期整改,并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

第2篇 某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第一条通风实施: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

(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2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5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两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

第二条通风设施验收制度:

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技术矿长,每月由技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第3篇 通风设施管理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井下的风门由通风工区负责按质量标准砌筑,风门要实现自动关闭,通车风门满足行车要求,并实现自动化。

2、 井下的永久风门要全部实现闭锁,以防止风流短路。与总回风道、一翼回风相通的风门要实现地面遥讯。

3、 风门调节装置要牢固,灵活可靠。

4、 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安监处组织验收,确保通风设施质量满足通风质量要求。

5、 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发现同时打开,按规定进行处罚。

6、 运输大件难以通过风门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通风工区进行处理,若私自拆除及人为损坏风门者,按破坏通风设施论处。追究责任者责任。

7、 井下风门的安装及维修实行辖区管理,安装维护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及时安装或维修,不及时维修,按《通风工区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8、 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通风工区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安设好设施说明牌,并做好检查台帐。

第4篇 项目采暖通风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项目采暖与通风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图纸及图纸会审

5.1.1.1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资料,理解设计意图。

5.1.1.2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5.1.2协调安装单位与土建总包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在安装工作开工前明确配合工作和费用,并签定书面协议。

5.1.3提供设备部件安放场地,临时工具房,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等配套工作,并要求安装单位对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确认。

5.1.4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安装单位,对组织设计中不合理及错误之处,必须要求安装单位及时组织修改,并重新报审。

5.1.5确定大型设备吊装就位移动路线。

5.1.6了解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经验,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中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时,施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1.7审查监理人员上岗资质,检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不符

合要求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5.1.8会同监理人员核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退场。

5.1.9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预埋、预留及土建配合

5.2.1.1预埋件位置、数量、规格应正确,预埋牢固可靠。

5.2.1.2预留孔(洞)位置、尺寸大小应正确。

5.2.1.3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预埋件、预留孔(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1.4与通风和空调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完毕后应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会检。

5.2.2风管制作、安装及验收

5.2.2.1风管制作过程中,检查风管的尺寸、咬口、焊口施工正确。

5.2.2.2检查风管、部件的接口是否正确,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吊、支架的位置、间距、安装是否符合规定,法兰的垫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规定。

5.2.2.3根据工程进度,对通风与空调的暗配管道等安装部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2.3设备安装及单机试运行

5.2.3.1检查设备合格证、随机文件;

5.2.3.2核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外观;

5.2.3.3设备就位前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

5.2.3.4检查设备安装位置、方向、水平度;

5.2.3.5检查设备与基础的连接,支、吊、托架的安装情况,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5.2.3.6检查设备转动部分安装是否转动灵活,风机叶轮是否碰壳;

5.2.3.7检查设备与风管、水管的连接密封情况,应作漏风量测试的设备,检验其漏风量是否符合要求;

5.2.3.8单机试运行是否运转平稳,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风机、电机旋转正确。隐蔽的单机应在隐蔽前进行单机试运行;

5.2.3.9检查风管、水管、设备的反腐及保温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3系统试运行及调试

5.3.1系统试运行应在通风及空调设备单机试运行以及风管漏风量测定合格后进行。

5.3.2测定系统试运行各项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并作好记录。

5.3.3施工完毕后,对各系统作外观检查和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行测定及调试。

5.3.4工程投入试运行后,应作生产负荷条件下的综合效能试验的测定与调整。

5.4事后控制

5.4.1设备安装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4.2及时做好验收交付工作。

6.编制依据

6.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依据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3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8.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第5篇 t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第一条 通风实施: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

(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2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5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两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

第二条 通风设施验收制度:

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技术矿长,每月由技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第6篇 通风设施管理及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井下的风门由通风工区负责按质量标准砌筑,风门要实现自动关闭,通车风门满足行车要求,并实现自动化。

2、 井下的永久风门要全部实现闭锁,以防止风流短路。与总回风道、一翼回风相通的风门要实现地面遥讯。

3、 风门调节装置要牢固,灵活可靠。

4、 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安监处组织验收,确保通风设施质量满足通风质量要求。

5、 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发现同时打开,按规定进行处罚。

6、 运输大件难以通过风门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通风工区进行处理,若私自拆除及人为损坏风门者,按破坏通风设施论处。追究责任者责任。

7、 井下风门的安装及维修实行辖区管理,安装维护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及时安装或维修,不及时维修,按《通风工区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8、 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通风工区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安设好设施说明牌,并做好检查台帐。

第7篇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第一条 通风实施: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

(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2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5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两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

第二条 通风设施验收制度:

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总工,每月由总工组织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第8篇 通风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第一条 通风实施: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

(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2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5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两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

第二条 通风设施验收制度:

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技术矿长,每月由技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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